比选管理办法初稿(总4页)
比选管理制度
比选管理制度比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比选活动,保障公司利益和比选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投资,体现公平,提高效率,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比选原则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操作简便、提高效率、节约时间、监督有效。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比选活动。
第三章比选第四条比选管理机构公司成立比选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管理小组”),负责公司的比选日常管理工作。
管理小组组成:组长:常务副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成员:综合开发部主管、工程部主管、财务部主管、营销部主管、公司主要成员等,人数必须为单数。
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为综合开发部负责人。
管理小组职责:第十条监督单位人员不得参与评选。
第十一条按照比选管理小组推荐的候选人及公示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中选人。
第五章合同签订与资料归档第十二条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应遵照比选邀请文件的约定,不得与中选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十三条比选资料由比选管理小组负责归档保存管理。
第十四条比选资料不得伪造、隐匿或销毁,并做到随时备查。
第六章附则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附加一:*****项目比选方案的报告上级公司:根据项目进展和投资计划安排,需进行***项目的比选。
现将***项目的比选方案报告如下:一、比选具备的条件二、工作安排三、受邀人资质条件四、比选管理小组组建方案附件:1.***项目的比选邀请书2.评分标准表公司(印章)年月日附件二:关于邀请参加监督评选的请示上级公司党群工作部:根据我公司向公司报送的***项目比选方案,并已提交你部门备案。
根据比选工作安排,现前期工作已完毕。
本次比选活动定于**年*月*日***时在***(具体地点)进行评选。
根据有关规定,现邀请公司党群工作部对评选进行全程监督。
特此请示公司(印章)**年*月*日。
比选管理办法初稿
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比选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的比选工作,保证公平竞争,提高地产集团投资效益,结合地产集团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可以采取比选方式的项目:工程施工类估算价100万元以下、材料设备类估算价50万元以下、技术服务类估算价30万元以下的项目。
第三条比选工作小组:由公司分管领导、财务部负责人、成本部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项目比选的具体工作实施。
第四条比选分类:(一)公开比选:原则上所有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比选项目均应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进行比选。
(二)邀请比选:如遇影响到重要节点如交房等特殊情况;(三)询价比选: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下的。
第五条比选工作实施:(一)公开比选:1.备案:项目须在公告发布之前将经评审过的比选公告及比选文件发至地产集团成本部备案。
2.公告:须在控股集团及地产集团网站公开发出比选公告。
3.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参照招标文件范本简化而来,文件中必须包含工程范围、工程量、合同主要条款、评选办法等重要内容。
4.时间要求:公告时间一般不少于3日,比选文件发出至评选时间一般不少于5日,澄清答疑发布至评选时间一般不少于3日。
5.开选记录:所有参选人在开选记录表(见附件)上签字签字确认后方可开启参选文件,开启后开选记录人填写参选报价等相关内容后将参选文件移交比选工作小组进行评选。
6.评选:比选工作小组按照比选文件中载明的评选办法及程序进行评选。
7.定选:公司定标工作小组须对比选项目进行定选,确定最终中选单位,并出具定选会议纪要。
(二)邀请比选:1.邀请说明:项目公司须对所邀请的参选人作出书面说明,阐述邀请的理由,原则上须从项目或地产集团其他项目公司在建且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中邀请。
2.备案:项目须在邀请函发出之前将经评审过的邀请函、邀请说明、比选文件发至地产集团成本部备案。
3.比选文件:同公开比选。
比选管理办法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比选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相关工作的比选工作,保证公平竞争,确保比选项目的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比选工作坚持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规范与简便高效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比选工作范围:金额在5千元及以上5万元以内的项目应该由花溪公司组织比选工作。
超过5万元的按乐电公司相关要求办理。
第四条比选工作的项目:物质采购及废旧处理、基建及维修项目、技改项目、车辆修理、设备大修、工程项目设计(监理)、民工费使用等第五条比选工作管理机构及人员组成(具体见附表)(一)花溪公司每个需进行比选的项目,应成立由公司分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公司比选工作小组,负责该项目比选具体工作。
(二)乐电公司组织的招投标项目,由分管领导提出公司参与招标人员名单,经公司领导班子会研究后,上报乐电公司。
第七条比选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制定比选规则。
比选规则应当明确比选程序、谈判内容、评审标准、合同草案等事项。
规则经公司领导班子会研究后发出。
由项目比选工作小组向两家及以上的已确认的比选申请人发出邀请比选通知书。
(二)比选谈判。
按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项目比选工作小组按比选文件的要求组织召开会议,现场进行比选。
原则上,每项比选均需缴纳比选保证金。
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比选申请人分别进行谈判。
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比选申请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三)确定中选的比选申请人。
评比结束后,比选工作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比选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
比选工作小组应当按照符合项目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合理低价的原则通过比较、选择、确定中选人。
比选结束后,由比选工作小组现场定标,形成定标报告。
报公司领导班子会审议。
第十一条项目比选工作小组根据定标报告5日内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和中选人进行详细洽谈并草拟合同,由项目技术人员与中选人进行详细的技术协议条款洽谈并草拟技术协议。
比选管理制度
比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比选活动,保障公司利益和比选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投资,体现公平,提高效率,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比选原则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操作简便、提高效率、节约时间、监督有效。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比选活动。
第三章比选第四条比选管理机构公司成立比选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管理小组”),负责公司的比选日常管理工作。
管理小组组成:组长:常务副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成员:综合开发部主管、工程部主管、财务部主管、营销部主管、公司主要成员等,人数必须为单数。
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为综合开发部负责人。
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这正如地上的路;其管理小组职责:1.建立公司供应商信用档案,并进行管理;2.组织公司的比选工作;3.对比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与监督;4.整理汇总公司比选目录,并按要求报主管部门备案;6.接受并配合主管部门的监督监察。
第五条强制比选的范围和规模标准1.单项合同预算金额1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5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服务项目或10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需采用比选方式确定。
超过50万(含)的服务项目和超过100万(含)的工程建设项目需采用招标方式。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可以不比选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不进行比选。
第六条比选方式采用邀请形式。
第七条比选邀请发布前3个工作日,将比选方案报送公司备案(格式见附件一)。
第四章评选第八条评选前3个工作日向公司党群工作部发送“关于邀请参加监督评选的请示”(详见附件二),并电话告知。
第九条比选管理小组人员负责具体评选工作,如有必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这正如地上的路;其要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评选。
不得向被邀请专家明示或暗示倾向或者排斥特定参选单位。
第十条监督单位人员不得参与评选。
第十一条按照比选管理小组推荐的候选人及公示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中选人。
比选管理制度
比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比选活动,保障公司利益和比选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投资,体现公平,提高效率,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比选原则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操作简便、提高效率、节约时间、监督有效。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比选活动。
第三章比选第四条比选管理机构公司成立比选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管理小组”),负责公司的比选日常管理工作。
管理小组组成:组长:常务副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成员:综合开发部主管、工程部主管、财务部主管、营销部主管、公司主要成员等,人数必须为单数。
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为综合开发部负责人。
管理小组职责:1.建立公司供应商信用档案,并进行管理;2.组织公司的比选工作;3.对比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与监督;4.整理汇总公司比选目录,并按要求报主管部门备案;6.接受并配合主管部门的监督监察。
第五条强制比选的范围和规模标准1.单项合同预算金额1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5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服务项目或10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需采用比选方式确定。
超过50万(含)的服务项目和超过100万(含)的工程建设项目需采用招标方式。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可以不比选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不进行比选。
第六条比选方式采用邀请形式。
第七条比选邀请发布前3个工作日,将比选方案报送公司备案(格式见附件一)。
第四章评选第八条评选前3个工作日向公司党群工作部发送“关于邀请参加监督评选的请示”(详见附件二),并电话告知。
第九条比选管理小组人员负责具体评选工作,如有必要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评选。
不得向被邀请专家明示或暗示倾向或者排斥特定参选单位。
第十条监督单位人员不得参与评选。
第十一条按照比选管理小组推荐的候选人及公示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中选人。
第五章合同签订与资料归档第十二条与中选人签订合同应遵照比选邀请文件的约定,不得与中选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采购比选管理办法
采购比选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企业采购活动,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根据集团采购管理办法,参考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比选是指通过综合评估法进行比较,选择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主要用于限额以内的非工程建设项目的物资或服务采购,以及低于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的单项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物资或服务采购。
比选作为招标采购方式的补充,与招标采购流程基本一致,时限缩短。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化整为零,规避招标,违反规定使用包括比选在内的非招标采购方式。
第三条比选采购活动应遵循如下原则:(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与诚实信用;(二)坚持制度清晰、流程严谨、操作规范、科学择优;(三)坚持廉洁从业,纪律严明,防范商业贿赂与不正当交易。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所属企业(以下合称为“集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比选采购活动。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五条与比选采购活动相关的机构包括采购归口管理部门、采购实施部门、采购需求部门、管控和监督部门、资格审查委员会、评选委员会和采购决策机构。
第六条采购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比选采购活动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制定和修订集团比选采购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二)负责比选采购活动的管理和检查;(三)会签采购实施部门制定的比选采购方案;(四)负责集团公司及各公司比选专家的管理,具体参照《集团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五)组织开展中选人履约表现后评估和比选产品的质量检测工作;(六)确定比选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名单,签订比选采购委托合同或协议,并对其进行监督管理;(七)制定有关比选采购活动的投诉处理办法和流程,并负责受理投诉事项。
第七条采购实施部门负责组织比选采购活动,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集团比选采购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二)在相应采购归口管理部门确定的代理机构名单内委托比选采购代理业务;(三)编制比选方案,包括比选范围、比选方式、资格审查方式、评选方法、评选标准、中选原则、份额分配原则和有效参选人不足 3 家等异常情况的处理办法等内容;(四)组织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比选文件,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比选公告和比选邀请书;(五)组织开展资格预审、比选活动,督促代理机构加强资格预审、唱价、评选会议现场管理;(六)按企业内控管理要求向相关领导或采购决策机构提交资格审查报告、评选报告;(七)组织发布中选公示和中选结果通知;(八)与中选人签署采购合同;(九)组织开展评选专家的履职评议;(十)处理比选过程中的投诉事项;(十一)参与中选人履约表现后评估和比选产品质量检测,并将后评估和检测结果作为资格审查和评选的客观评价依据;(十二)其他比选采购相关实施工作。
比选管理规定初稿
比选管理规定初稿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比选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的比选工作,保证公平竞争,提高地产集团投资效益,结合地产集团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可以采取比选方式的项目:工程施工类估算价100万元以下、材料设备类估算价50万元以下、技术服务类估算价30万元以下的项目。
第三条比选工作小组:由公司分管领导、财务部负责人、成本部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项目比选的具体工作实施。
第四条比选分类:(一)公开比选:原则上所有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比选项目均应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进行比选。
(二)邀请比选:如遇影响到重要节点如交房等特殊情况;(三)询价比选: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下的。
第五条比选工作实施:(一)公开比选:1.备案:项目须在公告发布之前将经评审过的比选公告及比选文件发至地产集团成本部备案。
2.公告:须在控股集团及地产集团网站公开发出比选公告。
3.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参照招标文件范本简化而来,文件中必须包含工程范围、工程量、合同主要条款、评选办法等重要内容。
4.时间要求:公告时间一般不少于3日,比选文件发出至评选时间一般不少于5日,澄清答疑发布至评选时间一般不少于3日。
5.开选记录:所有参选人在开选记录表(见附件)上签字签字确认后方可开启参选文件,开启后开选记录人填写参选报价等相关内容后将参选文件移交比选工作小组进行评选。
6.评选:比选工作小组按照比选文件中载明的评选办法及程序进行评选。
7.定选:公司定标工作小组须对比选项目进行定选,确定最终中选单位,并出具定选会议纪要。
(二)邀请比选:1.邀请说明:项目公司须对所邀请的参选人作出书面说明,阐述邀请的理由,原则上须从项目或地产集团其他项目公司在建且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中邀请。
2.备案:项目须在邀请函发出之前将经评审过的邀请函、邀请说明、比选文件发至地产集团成本部备案。
比选招标公司管理办法(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比选招标公司的行为,提高招标工作效率,确保招标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地区行政区域内所有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比选招标公司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比选招标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注册登记,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二)具备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有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应的招标代理资格;(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五)具备履行招标代理职责所需的办公场所、设施和设备。
第二章比选程序第四条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明确招标公司的比选条件、评标标准、招标方式等内容。
第五条招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发布比选公告:(一)在政府指定的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二)通过招标人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三)通过行业协会、专业媒体等渠道发布。
第六条潜在的招标公司应按照公告要求,提交以下材料:(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四)招标代理资格证明文件;(五)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七条招标人应成立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技术专家、经济专家等组成。
第八条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形成评标报告。
第九条评标委员会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评标:(一)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审查,确认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二)对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审,包括技术方案、技术实力、技术经验等方面;(三)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评审,包括报价、服务承诺、财务状况等方面;(四)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机关招标投标及比选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
机关招标投标及比选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一篇:机关招标投标及比选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XX(单位)招标投标及比选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单位)招投标及比选工作,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招标法》、《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XX(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XX(单位)系统内进行的由XX(单位)管理的国家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国有产权转让、工程发包、物资采购等均应按规定进行市场化配置。
第三条市场化配置方式:根据范围和规模标准的不同分别采用招投标、比选、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
第二章规模标准第四条项目管理机构是指提出项目、编制方案,进行项目建设的机关各处(室、稽查分局)、局直属技术机构或成立的管理机构。
第五条项目申请人是指响应招标、比选申请,符合招标规定资格等条件并参加投标、比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为项目提供勘察、设计、监理、咨询服务以及有股权关系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施工、设备和材料采购的投标或比选。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同时参加投标或比选。
第六条本规定所称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包括:(一)使用财政预算资金的项目;(二)使用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的项目;(三)使用国有事业单位自有资金的项目;(四)XX(市、县)市人民政府认定的其他国有资金投资项目。
第七条本规定所称的国有产权指XX(单位)及直属技术机构的国有资产产权。
国有产权必须按照法定程序,采用公开竞价、拍卖等方式转让。
第八条本规定所称工程发包、物资采购是指由XX(单位)及直属技术机构发生的工程项目发包,物资、材料、设备采购行为。
工程发包、物资采购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实行招标。
第九条规定范围内的各类工程建设、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一)施工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下同)的;(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比选管理规定初稿
比选管理规定初稿 Document number【980KGB-6898YT-769T8CB-246UT-18GG08】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比选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的比选工作,保证公平竞争,提高地产集团投资效益,结合地产集团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可以采取比选方式的项目:工程施工类估算价100万元以下、材料设备类估算价50万元以下、技术服务类估算价30万元以下的项目。
第三条比选工作小组:由公司分管领导、财务部负责人、成本部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项目比选的具体工作实施。
第四条比选分类:(一)公开比选:原则上所有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比选项目均应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进行比选。
(二)邀请比选:如遇影响到重要节点如交房等特殊情况;(三)询价比选: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下的。
第五条比选工作实施:(一)公开比选:1.备案:项目须在公告发布之前将经评审过的比选公告及比选文件发至地产集团成本部备案。
2.公告:须在控股集团及地产集团网站公开发出比选公告。
3.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参照招标文件范本简化而来,文件中必须包含工程范围、工程量、合同主要条款、评选办法等重要内容。
4.时间要求:公告时间一般不少于3日,比选文件发出至评选时间一般不少于5日,澄清答疑发布至评选时间一般不少于3日。
5.开选记录:所有参选人在开选记录表(见附件)上签字签字确认后方可开启参选文件,开启后开选记录人填写参选报价等相关内容后将参选文件移交比选工作小组进行评选。
6.评选:比选工作小组按照比选文件中载明的评选办法及程序进行评选。
7.定选:公司定标工作小组须对比选项目进行定选,确定最终中选单位,并出具定选会议纪要。
(二)邀请比选:1.邀请说明:项目公司须对所邀请的参选人作出书面说明,阐述邀请的理由,原则上须从项目或地产集团其他项目公司在建且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中邀请。
比选管理办法
⽐选管理办法四川洪雅花溪电⼒有限公司⽐选⼯作管理办法(试⾏)第⼀条为了规范公司相关⼯作的⽐选⼯作,保证公平竞争,确保⽐选项⽬的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条⽐选⼯作坚持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规范与简便⾼效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选⼯作范围:⾦额在5千元及以上5万元以内的项⽬应该由花溪公司组织⽐选⼯作。
超过5万元的按乐电公司相关要求办理。
第四条⽐选⼯作的项⽬:物质采购及废旧处理、基建及维修项⽬、技改项⽬、车辆修理、设备⼤修、⼯程项⽬设计(监理)、民⼯费使⽤等第五条⽐选⼯作管理机构及⼈员组成(具体见附表)(⼀)花溪公司每个需进⾏⽐选的项⽬,应成⽴由公司分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纪检监察⼈员、专业技术⼈员组成的公司⽐选⼯作⼩组,负责该项⽬⽐选具体⼯作。
(⼆)乐电公司组织的招投标项⽬,由分管领导提出公司参与招标⼈员名单,经公司领导班⼦会研究后,上报乐电公司。
第七条⽐选应当遵循下列程序:(⼀)制定⽐选规则。
⽐选规则应当明确⽐选程序、谈判内容、评审标准、合同草案等事项。
规则经公司领导班⼦会研究后发出。
由项⽬⽐选⼯作⼩组向两家及以上的已确认的⽐选申请⼈发出邀请⽐选通知书。
(⼆)⽐选谈判。
按⽐选⽂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项⽬⽐选⼯作⼩组按⽐选⽂件的要求组织召开会议,现场进⾏⽐选。
原则上,每项⽐选均需缴纳⽐选保证⾦。
⼩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选申请⼈分别进⾏谈判。
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选申请⼈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三)确定中选的⽐选申请⼈。
评⽐结束后,⽐选⼯作⼩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选申请⼈在规定时间内进⾏最后报价。
⽐选⼯作⼩组应当按照符合项⽬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合理低价的原则通过⽐较、选择、确定中选⼈。
⽐选结束后,由⽐选⼯作⼩组现场定标,形成定标报告。
报公司领导班⼦会审议。
第⼗⼀条项⽬⽐选⼯作⼩组根据定标报告5⽇内向中选⼈发出中选通知书,按照⽐选⽂件要求和中选⼈进⾏详细洽谈并草拟合同,由项⽬技术⼈员与中选⼈进⾏详细的技术协议条款洽谈并草拟技术协议。
工程项目比选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比选活动,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障工程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地区各类工程项目的比选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咨询服务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比选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比选活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比选范围和方式第四条工程项目比选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一)新建、改建、扩建、维修、改造等工程项目;(二)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咨询服务等;(三)工程项目所需的材料、设备、技术等。
第五条工程项目比选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单一来源采购;(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比选方式。
第三章比选程序第六条比选活动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发布比选公告;(二)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三)编制比选文件;(四)组织比选活动;(五)确定中标人;(六)签订合同。
第七条比选公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比选项目的基本情况;(二)比选范围和方式;(三)比选时间和地点;(四)报名和资格审查要求;(五)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八条报名和资格审查:(一)报名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能力和信誉;(二)资格审查部门应当对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确保其符合比选条件;(三)资格审查部门应当及时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第九条编制比选文件:(一)比选文件应当包括比选公告、比选规则、比选标准、技术要求、合同条款等内容;(二)比选文件应当明确比选标准、评审方法和中标条件。
第十条组织比选活动:(一)比选活动应当公开进行,确保比选过程的透明度;(二)比选活动应当严格按照比选文件的规定进行。
第四章中标和合同签订第十一条比选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根据比选文件的规定,对报名人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十二条中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比选管理办法
园林环卫服务中心比选工作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园林环卫服务中心的比选工作,保证公平竞争,确保比选项目的质量,依据《西华师范大学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比选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保质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比选项目金额范围:金额在1万元(含1万元)——3万元(不含3万元)由后勤处组织比选的相关项目。
第四条比选项目物质清洁用具采购项目、工程规划设计及施工(监理)项目、绿化养护及环境卫生外包项目、基建及维修项目、技改项目、车辆修理项目、设备大修项目等。
第五条比选工作管理机构及人员组成(一)园林环卫服务中心每个需进行比选的项目,应成立由中心分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质量监控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后勤处比选工作小组,负责该项目比选具体工作。
(二)园林环卫服务中心组织的比选项目,由分管领导提出其参与比选人员名单。
(三)园林环卫服务中心比选工作参与部门及人员:如果园林环卫服务中心为比选牵头部门,参与部门一般应有后勤处办公室、人力资源管理及质量监控办公室、园林环卫服务中心,参与人员一般应有中心分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管理及质量监控办公室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比选应当遵循下列程序(一)制定比选规则。
比选规则应当明确比选程序、谈判内容、评审标准、合同草案等事项。
规则需报后勤处批准后,由项目比选工作小组向三家及以上的已确认的比选申请人发出邀请比选通知书。
(二)比选谈判。
按比选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项目比选工作小组按比选文件的要求组织召开会议,进行现场比选;原则上,每项比选均需缴纳比选保证金;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3家(含3家)以上的比选申请人进行谈判;一般采取公开三轮报价方式进行;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比选申请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三)确定中选的比选申请人。
原则上,最后一轮报价最低,且所报价格、项目要求、质量和服务等均符合招标方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应被确定为比选候选人。
比选管理制度
比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比选活动,保障公司利益和比选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投资,体现公平,提高效率,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比选原则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操作简便、提高效率、节约时间、监督有效。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比选活动。
第三章比选第四条比选管理机构公司成立比选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管理小组”),负责公司的比选日常管理工作。
管理小组组成:组长:常务副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成员:综合开发部主管、工程部主管、财务部主管、营销部主管、公司主要成员等,人数必须为单数。
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为综合开发部负责人。
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这正如地上的路;其管理小组职责:1.建立公司供应商信用档案,并进行管理;2.组织公司的比选工作;3.对比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与监督;4.整理汇总公司比选目录,并按要求报主管部门备案;6.接受并配合主管部门的监督监察。
第五条强制比选的范围和规模标准1.单项合同预算金额1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5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服务项目或10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需采用比选方式确定。
超过50万(含)的服务项目和超过100万(含)的工程建设项目需采用招标方式。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可以不比选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不进行比选。
第六条比选方式采用邀请形式。
第七条比选邀请发布前3个工作日,将比选方案报送公司备案(格式见附件一)。
第四章评选第八条评选前3个工作日向公司党群工作部发送“关于邀请参加监督评选的请示”(详见附件二),并电话告知。
第九条比选管理小组人员负责具体评选工作,如有必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
这正如地上的路;其要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评选。
不得向被邀请专家明示或暗示倾向或者排斥特定参选单位。
第十条监督单位人员不得参与评选。
第十一条按照比选管理小组推荐的候选人及公示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中选人。
比选管理规定
比选管理规定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比选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比选活动,保障公司利益和比选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投资,体现公平,提高效率,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比选原则为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操作简便、提高效率、节约时间、监督有效。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比选活动。
第三章比选第四条比选管理机构公司成立比选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管理小组”),负责公司的比选日常管理工作。
管理小组组成:组长:常务副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成员:综合开发部主管、工程部主管、财务部主管、营销部主管、公司主要成员等,人数必须为单数。
管理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办公室主任为综合开发部负责人。
管理小组职责:1.建立公司供应商信用档案,并进行管理;2.组织公司的比选工作;3.对比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与监督;4.整理汇总公司比选目录,并按要求报主管部门备案;6.接受并配合主管部门的监督监察。
第五条强制比选的范围和规模标准1.单项合同预算金额1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5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服务项目或10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需采用比选方式确定。
超过50万(含)的服务项目和超过100万(含)的工程建设项目需采用招标方式。
2.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可以不比选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不进行比选。
第六条比选方式采用邀请形式。
第七条比选邀请发布前3个工作日,将比选方案报送公司备案(格式见附件一)。
第四章评选第八条评选前3个工作日向公司党群工作部发送“关于邀请参加监督评选的请示”(详见附件二),并电话告知。
第九条比选管理小组人员负责具体评选工作,如有必要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评选。
不得向被邀请专家明示或暗示倾向或者排斥特定参选单位。
第十条监督单位人员不得参与评选。
第十一条按照比选管理小组推荐的候选人及公示结果,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研究确定中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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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管理办法初稿(总4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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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的比选工作,保证公平竞争,提高地产集团投资效益,结合地产集团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可以采取比选方式的项目:工程施工类估算价100万元以下、材料设备类估算价50万元以下、技术服务类估算价30万元以下的项目。
第三条比选工作小组:由公司分管领导、财务部负责人、成本部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负责项目比选的具体工作实施。
第四条比选分类:
(一)公开比选:原则上所有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上的比选项目均应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进行比选。
(二)邀请比选:如遇影响到重要节点如交房等特殊情况;
(三)询价比选:估算价在10万元以下的。
第五条比选工作实施:
(一)公开比选:
1.备案:项目须在公告发布之前将经评审过的比选公告及比选文件发至地产集团成本部备案。
2.公告:须在控股集团及地产集团网站公开发出比选公告。
3.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参照招标文件范本简化而来,文件中必须包含工程范围、工程量、合同主要条款、评选办法等重要内容。
4.时间要求:公告时间一般不少于3日,比选文件发出至评选时间一般不少于5日,澄清答疑发布至评选时间一般不少于3日。
5.开选记录:所有参选人在开选记录表(见附件)上签字签字确认后方可开启参选文件,开启后开选记录人填写参选报价等相关内容后将参选文件移交比选工作小组进行评选。
6.评选:比选工作小组按照比选文件中载明的评选办法及程序进行评选。
7.定选:公司定标工作小组须对比选项目进行定选,确定最终中选单位,并出具定选会议纪要。
(二)邀请比选:
1.邀请说明:项目公司须对所邀请的参选人作出书面说明,阐述邀请的理由,原则上须从项目或地产集团其他项目公司在建且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中邀请。
2.备案:项目须在邀请函发出之前将经评审过的邀请函、邀请说明、比选文件发至地产集团成本部备案。
3.比选文件:同公开比选。
4.时间要求:比选文件及澄清答疑时间同公开比选。
5.开选记录:同公开比选。
6.评选:同公开比选。
7.定选:同公开比选。
(三)询价比选
1.询价函:询价函包含工程范围、工程量、技术要求、报价方式等内容,经评审后发出。
2.询价要求:被询单位一般不少于三家,以最低价中选。
3.询价记录:比选工作小组收集被询单位报价等内容,编写询价记录并签字确认。
4.定选:公司定标工作小组根据询价记录定选。
第六条档案管理
比选公告、邀请说明、邀请函、询价函、比选文件、清单及控制价(如有)、澄清答疑(如有)、开选记录、各家参选文件(未中选单位可仅存一份正本)、评选报告、询价记录、定选会议纪要等过程资料。
资料须及时归档,并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开比选项目若出现报名单位不足3家须发布二次公告,若仍不足3家则可采用邀请或询价比选方式进行采购。
第八条比选编号规则同招标编号,仅首字母Z更换为B,比选及招标采用同一流水号。
第九条其他未涉及事项可参照地产集团招标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安徽省高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四月日
附件
开选记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