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案件查处案例分析题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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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案件查处 习题集

治安案件查处  习题集

治安案件查处课程试题集判断题总则、处罚的种类和适用1、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是制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目的的基本方面。

(错)2、在整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涉及到公安机关的权力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之间的关系,首先考虑的是公安机关如何能最大限度的运用权力。

(错)3、某一行为之所以被认定为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从根本上说就是因为它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危害。

(对)4、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多种多样的,不同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不同的危害内容。

具体到某一个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社会危害内容,是由该行为所侵犯的具体社会关系或者社会秩序的性质所决定的。

(对)5、衡量某一行为是否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并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最直观的外在标准就是看其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

(错)6、只有应受治安管理处罚的行政违法行为才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对)7、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即行政拘留的决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

(对)8、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治安管理处罚权可以交由综合执法机构行使。

(错)9、如果经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其他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可以交给公安机关行使。

(对)10、在联合执法中,公安机关对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行为,以自己的名义依法进行处罚,其他参与联合执法的行政机关加盖公章。

(错)11、对同一问题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与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适用行政处罚法的规定。

(错)12、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一部集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于一身的法律。

(对)1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

(错)1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航空器内发生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

(错)15、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违反治安管理的,不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其违反治安管理的法律责任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治安处罚法案例分析

治安处罚法案例分析

治安处罚法案例分析(总12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案例分析题1、案情:纺织女工林某因与工友袁某发生口角而怀恨在心,回家后将此事告知了聋哑的丈夫许某,并要丈夫教训袁某为自己出气。

因丈夫不认识袁某,自己又不好出面,林某又要与其共同生活的13岁的小姑许某某一同前去,指认袁某并作帮手。

次日晚,许某及其妹许某某拦下晚归的袁某,对袁其拳打脚踢。

经医疗诊断,袁某身上多处受伤,伤势轻微。

袁某报案后,A区公安分局派民警肖某负责此案。

但袁某以肖某系林某的同学,两人交往甚密为由,申请肖某回避。

问题:(1)肖某是否应当回避为什么其是否回避由谁来决定(2)对于林某、许某、许某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答(1)袁某要求肖某回避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肖某应当回避。

肖某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林某的同学,且两人交往甚密,如果由肖某办理此案很可能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回避情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

本案,肖某系A区公安分局的民警,其是否回避应由A区公安分局作出决定。

(2)林某作为教唆策划者,虽然未直接实施伤人行为,但其所起的作用是主要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按照其教唆的行为处罚,即以殴打他人,根据该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此外,根据该法第二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对教唆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从重处罚。

许某是这起案件的主要实施者,且作为其未成年妹妹许某某的临时监护人,对妻子林某对许某某实施教唆行为不仅不加阻拦,而且带领许某某共同实施违法行为,理应以殴打他人受到较重处罚,但由于许某是聋哑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许某某在事发时未满14周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治安管理处罚案例分析

治安管理处罚案例分析

治安管理处罚案例分析案例一:盗窃行为及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盗窃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

我国法律对盗窃行为给予了严厉的处罚。

在某市某小区,李某因为未能顺利找到就业,面临经济困难,为了生活所迫,屡次盗窃他人私人财物。

不料,在一次盗窃时被小区物业发现并报警。

警方迅速介入,将李某抓获,并通过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等手段,确认了他的盗窃事实。

根据事实和证据,李某的盗窃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盗窃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是根据所盗物品的价值和犯罪情节来决定的。

据了解,李某盗窃的物品总价值在五百元左右,并且他是因为面临经济困难才进行盗窃行为,具有强烈的非法占有目的,但又没有使用暴力、恶劣手段,对社会危害性较低。

基于以上情况,警方对李某进行了相应的惩罚,依法判处其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以罚款五百元的处罚。

这一案例体现了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严谨性和科学性,以及对不同案例的因案制宜的原则。

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下,施行有力的治安管理处罚制度,一方面维护了社会治安的稳定,另一方面也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案例二:聚众滋事行为及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聚众滋事是指三人以上的人共同进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者使用暴力、恶劣手段对他人进行殴打、侮辱、威胁等违法行为。

这类行为在社会中受到严厉禁止和处罚。

近期,某市某大街上突发了一起聚众滋事事件。

在该事件中,大约十名年轻人聚集在一起,手持棍棒、砖块等工具,在公共场所肆意打砸,辱骂过往行人,破坏社会秩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

当地警方迅速调查此事,并通过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确认了该团伙的违法事实。

根据法律规定,聚众滋事属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行为。

经过审查,警方发现该团伙成员中有两人是主要犯罪分子,其余为跟从者。

主要犯罪分子利用自己的社会关系和其他违法活动获取暴力工具,其行为涉及到人身伤害和公共财物的破坏。

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案件查处案例分析题集

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案件查处案例分析题集

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案件查处案例分析题集1、回避——案情:纺织女工林某因与工友袁某发生口角而怀恨在心,回家后将此事用手势告知了聋哑的丈夫许某,并要丈夫教训袁某为自己出气。

因丈夫不认识袁某,自己又不好出面,林某又要与其共同生活的13岁的小姑许某某一同前去,指认袁某并作帮手。

次日晚,许某及其妹许某某拦下晚归的袁某,对其拳打脚踢。

经医疗诊断,袁某身上多处受伤,伤势轻微。

袁某报案后,A区公安分局派民警肖某负责此案。

但袁某以肖某系林某的同学,两人交往甚密为由,申请肖某回避。

问题:(1)肖某是否应当回避?为什么?其是否回避由谁来决定?(2)对于林某、许某、许某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2、殴打他人——案情:某村村民杨某,因怀疑本村农民周某(被侵害人)盗窃其食杂店里现金30元,随即到被侵害人家里找其质问,并将被侵害人拖至自己店里,当众威胁说:“你如果不把钱交出来,就把你的皮剥掉”等。

当被侵害人否认偷钱时,杨某朝他的脸部打了一巴掌,并随后拿出绳子欲将其捆绑,被他人劝阻,被侵害人因在杨某的食杂店里被逼还款,自感没脸见人,回家后服农药自杀,经抢救脱险。

公安机关在处理本案时,认定杨某殴打他人的行为属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1款的规定,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200元罚款。

但是,其后杨某一直拒绝缴纳罚款,因此,经县级公安机关批准后又对其处以了五日行政拘留。

问题:以上公安机关的各项处罚是否正确?请简要说明理由。

3、故意伤人还是正当防卫?案情:某日下午,某村村民朱某因砌围墙与邻居谢某某、高某某、徐某某发生争执,在争吵中双方用石头、砖块对砸。

朱某被砸伤头部后即回家拿一菜刀返回现场。

到现场后朱某并没有使用菜刀,双方仍用石块对砸。

但因对方人多,朱某抵挡不住,即跑离现场,另三人紧追不放,并用竹子、木棍、锄头将朱某打成轻微伤。

某公安派出所根据双方斗殴的事实,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对谢某某、高某某、徐某某以及朱某作出了五百元以内不等的罚款决定。

(完整版)治安处罚法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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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题1、案情:纺织女工林某因与工友袁某发生口角而怀恨在心,回家后将此事告知了聋哑的丈夫许某,并要丈夫教训袁某为自己出气。

因丈夫不认识袁某,自己又不好出面,林某又要与其共同生活的13岁的小姑许某某一同前去,指认袁某并作帮手。

次日晚,许某及其妹许某某拦下晚归的袁某,对袁其拳打脚踢。

经医疗诊断,袁某身上多处受伤,伤势轻微。

袁某报案后,A区公安分局派民警肖某负责此案。

但袁某以肖某系林某的同学,两人交往甚密为由,申请肖某回避。

问题:(1)肖某是否应当回避?为什么?其是否回避由谁来决定?(2)对于林某、许某、许某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答(1)袁某要求肖某回避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肖某应当回避。

肖某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林某的同学,且两人交往甚密,如果由肖某办理此案很可能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回避情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

本案,肖某系A区公安分局的民警,其是否回避应由A区公安分局作出决定。

(2)林某作为教唆策划者,虽然未直接实施伤人行为,但其所起的作用是主要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按照其教唆的行为处罚,即以殴打他人,根据该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此外,根据该法第二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对教唆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从重处罚。

许某是这起案件的主要实施者,且作为其未成年妹妹许某某的临时监护人,对妻子林某对许某某实施教唆行为不仅不加阻拦,而且带领许某某共同实施违法行为,理应以殴打他人受到较重处罚,但由于许某是聋哑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许某某在事发时未满14周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对许某某应当说服教育,不予处罚。

治安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治安法律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20年6月15日,某市XX区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受害人李某(男,25岁)与嫌疑人张某(男,27岁)因琐事发生争执,张某持刀将李某刺伤。

案件发生后,李某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张某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二、案件调查1. 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

2. 通过现场勘查、调查走访、询问目击者等手段,专案组初步查明以下事实:(1)2020年6月15日18时,李某与张某在某小区门口发生争执,双方情绪激动。

(2)张某持刀将李某刺伤,造成李某左侧胸部开放性损伤,右侧胸部闭合性损伤,经鉴定构成重伤二级。

(3)张某作案后,逃离现场,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三、案件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构成故意伤害罪。

张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案件处理1. 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2.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提起公诉。

3. 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此案,根据张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张某的认罪态度,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五年。

4. 同时,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五、案例分析1. 本案中,张某因琐事与李某发生争执,在情绪激动的情况下,持刀将李某刺伤,造成李某重伤二级。

张某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李某的人身权利,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

2. 公安机关在案件发生后,迅速启动应急机制,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依法对张某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确保了案件及时得到处理。

3.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张某提起公诉,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此案,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五年,体现了我国法律对故意伤害行为的严厉打击。

4. 同时,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张某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进一步强化了对张某的行政处罚。

5. 本案警示我们,在日常交往中,要注重沟通、理解和宽容,避免因琐事发生争执,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治安处罚法案例分析

治安处罚法案例分析

治安处罚法案例分析案例分析题1、案情:纺织女工林某因与工友袁某发生口角而怀恨在心,回家后将此事告知了聋哑的丈夫许某,并要丈夫教训袁某为自己出气。

因丈夫不认识袁某,自己又不好出面,林某又要与其共同生活的13岁的小姑许某某一同前去,指认袁某并作帮手。

次日晚,许某及其妹许某某拦下晚归的袁某,对袁其拳打脚踢。

经医疗诊断,袁某身上多处受伤,伤势轻微。

袁某报案后,A区公安分局派民警肖某负责此案。

但袁某以肖某系林某的同学,两人交往甚密为由,申请肖某回避。

问题:(1)肖某是否应当回避?为什么?其是否回避由谁来决定?(2)对于林某、许某、许某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答(1)袁某要求肖某回避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肖某应当回避。

肖某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林某的同学,且两人交往甚密,如果由肖某办理此案很可能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回避情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

本案,肖某系A区公安分局的民警,其是否回避应由A区公安分局作出决定。

(2)林某作为教唆策划者,虽然未直接实施伤人行为,但其所起的作用是主要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按照其教唆的行为处罚,即以殴打他人,根据该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此外,根据该法第二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对教唆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从重处罚。

许某是这起案件的主要实施者,且作为其未成年妹妹许某某的临时监护人,对妻子林某对许某某实施教唆行为不仅不加阻拦,而且带领许某某共同实施违法行为,理应以殴打他人受到较重处罚,但由于许某是聋哑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许某某在事发时未满14周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完整版)治安处罚法案例分析题

(完整版)治安处罚法案例分析题

治安处罚法案例分析题案例一2006年8月31日2时10分,张甲(男,1988年6月16日生,无前科劣迹)伙同张乙(男,1990年8月31日生,无前科劣迹)在某省某市某区王某家,采取撬窗入室的方式,窃得人民币1000元和手机一只。

当张甲、张乙行至离王某家100米的小路时,被巡逻民警李乙、朱丙发现。

两民警经当场盘问检查,并经该派出所当日值班的副所长陈某批准,于2时56分将张甲、张乙带至派出所继续盘问,民警将张甲、张乙轮流放进侯问室,以轮流对两人继续盘问,至当日14时50分,张甲、张乙终于交待了作案经过。

请问:1、请根据《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分析本案中对张甲、张乙的继续盘问正确与否,并写出执法依据。

2、经鉴定,涉案手机价值人民币1100元。

如果该省规定的盗窃数额较大的标准为成年人2000元、未成年人3000元。

请问对张甲、张乙应该如何处理?处理依据是什么?答:1、张甲、张乙携带的物品可能是赃物,符合《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第八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对张甲和张乙可以继续盘问。

当时张乙未满十六周岁,根据《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张乙的继续盘问必须在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的四小时以内盘问完毕,且不得送入侯问室。

因此本案中,民警对张乙继续盘问的时间长达近十二小时,超过了四小时,且将张乙送入侯问室,这两点都是错误的。

2、因张乙作案时,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其有盗窃行为,但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对张乙不予刑事处罚,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在实践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可以对张乙作出行政拘留的治安管理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张乙不执行行政拘留。

张甲作案时系成年人,且盗窃数额为2100元,已超过2000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对张甲应当采取强制措施;张甲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证据确凿充分,侦查完毕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治安案件案例

治安案件案例

治安案件案例(执法资格题库)案例一:方某,某地养殖专业户。

由于方某鱼塘内的鱼常在夜间被偷,直接经济损失达5000余元。

2005年6月,方某请来本村电工汪某在鱼塘周围设置了电网,每到傍晚便将电网通电,2006年4月某晚,方某和汪某正在鱼塘内喝酒,忽然听到一声惨叫,方某连忙拉闸断电。

二人出门查看,发现村民赵某被击倒,方某遂找来一辆农用车,将赵送往医院。

因抢救及时,赵某短暂休克之后,即苏醒过来,后恢复正常。

公安机关在向赵某调查取证时,赵某称去年五一曾在此偷过鱼,到市场上卖了200元钱,经查证属实。

对涉案人员的行为、财物应如何认定、处理?(10分)【答案要点】1.方某、汪某擅自安装使用电网的行为,且一直处于持续状态,(1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7条的规定,依法应予处罚。

(1分)2.汪某帮助方某在鱼塘周围私设电网,与方某构成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1分),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7条规定分清责任,分别处罚。

(1分)3.方某、汪某对电伤赵某的行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1分)4.赵某的盗窃行为在6个月内未被公安机关发现。

(1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规定,不再处罚。

(1分)5.赵某盗窃行为的200元非法所得,(1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条第二款规定,应当追缴退还。

(1分)案例二:南某与曾某素来不和。

一天中午,南某与曾某因公用水池用水问题,发生争执,并相互扭打,被邻居拉开。

南某丈夫孙某下班回家,听说妻子与曾某吵架,拉起妻子找到曾某骂架,并捡起过道上一把破菜刀递给妻子南某,说“揍她,砍她,坐牢老子去”,南某乘曾某不备,举起菜刀往曾某背上、头上砍去,造成曾某头部损伤,经鉴定系轻微伤。

派出所民警经调查,认定上述情况属实,但如何处理,形成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南某、孙某与曾某系邻居关系,只能调解处理;另一种意见认为,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且应当分别处罚南某、孙某。

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例题库1

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例题库1

四、案例分析题(17题)一、2007年3月5日,A县公安局110接到群众举报电话,反映某夜总会有卖淫嫖娼活动。

当晚县公安局派民警对该夜总会进行突查。

民警李某带实习生张某在二个包房查获二对神情慌乱、衣冠不整的男女,并现场提取了散落在隐蔽处的安全套等物。

随后即口头传唤将4名男女带至公安局,补办了传唤证,期间甲欲向家人告之去处被拒绝。

经过调查,证实了该4名男女实施了卖淫嫖娼行为,其中甲是B县来的出差人员。

调查还证实两名卖淫女均已获取嫖资。

县公安局对此案作出了如下处理:对2名男子以嫖娼为由分别处5000元罚款;对2名女子以卖淫为由分别处拘留十日;处罚决定作出以后,公安局当场收缴了罚款,同时立即将2名男子送达拘留所执行拘留。

甲不服申请复议,并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李某回答:“等拘留执行完毕后,自己去市公安局复议去吧”请指出公安机关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1)实施检查应由两名以上民警进行(实习生未取得执法资格)。

(2)未出示检查证。

对夜总会进行检查,属于接举报后事先部署的工作,应出示检查证。

(3)口头传唤后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无需补办传唤证。

(4)未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5)对2名男子单处5000元罚款错误。

(6)对男女同责不同罚,处罚显失公正(7)罚款2000元以上,未告知听证权利。

(8)一律当场收缴罚款错误。

只有甲符合当场收缴罚款的条件。

(9)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未通知被处罚人家属。

(10)剥夺被处罚人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并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权利二、2007年4月20日,甲某因琐事纠纷殴打乙某,造成乙脸部皮肤挫伤,被邻居丙某看到。

丙某当场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指证了甲殴打乙的事实,同时由于丙与甲素来有隙,丙称甲妻亦参与殴打乙。

为此,甲某对丙有气,想报复丙某,由于丙某人高马大,甲某不敢当面与之叫板,但丙某的老婆丁某弱不禁风,于是想报复丁某。

当日,丁某路过甲某的家门口,甲某就以丙某到派出所作证,说他坏话为由,将丁打了一顿,丁去医院检查伤势较重。

治安案件查处、简答题

治安案件查处、简答题

四、简答题1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的内容包括哪几个方面2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查获的哪些物品应当依法予以收缴3民警在办理治安案件的涉案财物扣押时,应做好哪几项工作4公安行政案件具有哪些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或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需注意什么5《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章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分为哪几大类6公安机关办理公安行政案件需要调查的案件事实包括哪些内容7对哪些情形的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应当从重处罚8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证据主要有哪些种类9治安担保人应当具备哪些条件10公安行政案件具有哪些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结案五、案例分析题案例一:甲乙丙三人以看演出为由,让出租车司机程某开车送其到邻县找丁,并在丁的姐姐家里赌博,付车费二百元。

丁的姐姐明知四人要在其家赌博,仍将房间钥匙交给丁,然后住到单位宿舍。

在当天赌博中,甲携带的现金输光,向附近的朋友黄某借钱,约定借款二千元人民币,每日抽取二百元利息至还款为止。

第二天,楼上邻居向公安机关报案。

民警于某接到举报后,即带领二名协警凭工作证件进入丁家,对住所、人身、物品进行了检查并当场制作了检查笔录,对查获到的赌资予以扣押。

经调查,甲乙丙丁参与赌博赌资较大,其中乙只有十七周岁且无任何前科记录。

事后该县公安局对查获到的赌资予以收缴;对甲乙丙丁以赌博为由分别处以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对司机程某、丁的姐姐、黄某以为赌博提供条件为由处罚款五百元;县公安局当场收缴了所有被处罚人的罚款后,告知甲乙丙丁四人自行去拘留所执行拘留。

问题:请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分析县公安局在查处该起治安案件中存在哪些错误简要说明理由。

案例二:案情:贾某、马某二人是同一超市的搬运工,一日,两人在上班时发生口角,贾某拿起一根木棍将马某的两根肋骨打断,超市负责人立即打电话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民警接到报案时,电话告诉报案人先送受伤人员去看病,等病情治疗结束后再到派出所书面报案。

治安案件案例

治安案件案例

治安案件案例【篇一:治安案件案例】治安案件案例(执法资格题库)案例一:方某,某地养殖专业户。

由于方某鱼塘内的鱼常在夜间被偷,直接经济损失达5000余元。

2005年6月,方某请来本村电工汪某在鱼塘周围设置了电网,每到傍晚便将电网通电,2006年4月某晚,方某和汪某正在鱼塘内喝酒,忽然听到一声惨叫,方某连忙拉闸断电。

二人出门查看,发现村民赵某被击倒,方某遂找来一辆农用车,将赵送往医院。

因抢救及时,赵某短暂休克之后,即苏醒过来,后恢复正常。

公安机关在向赵某调查取证时,赵某称去年五一曾在此偷过鱼,到市场上卖了200元钱,经查证属实。

【问题】对涉案人员的行为、财物应如何认定、处理?(10分)【答案要点】1.方某、汪某擅自安装使用电网的行为,且一直处于持续状态,(1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7条的规定,依法应予处罚。

(1分)2.汪某帮助方某在鱼塘周围私设电网,与方某构成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1分),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7条规定分清责任,分别处罚。

(1分)3.方某、汪某对电伤赵某的行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1分)4.赵某的盗窃行为在6个月内未被公安机关发现。

(1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规定,不再处罚。

(1分)5.赵某盗窃行为的200元非法所得,(1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1条第二款规定,应当追缴退还。

(1分)案例二:南某与曾某素来不和。

一天中午,南某与曾某因公用水池用水问题,发生争执,并相互扭打,被邻居拉开。

南某丈夫孙某下班回家,听说妻子与曾某吵架,拉起妻子找到曾某骂架,并捡起过道上一把破菜刀递给妻子南某,说“揍她,砍她,坐牢老子去”,南某乘曾某不备,举起菜刀往曾某背上、头上砍去,造成曾某头部损伤,经鉴定系轻微伤。

派出所民警经调查,认定上述情况属实,但如何处理,形成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南某、孙某与曾某系邻居关系,只能调解处理;另一种意见认为,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且应当分别处罚南某、孙某。

治安管理案例分析(已审)

治安管理案例分析(已审)

治安管理案例分析题1、李某系社会闲散人员,一日来到同村张某开设的商店里向张某要酒喝,因李某经常要东西不给钱,张某气愤没有给李某,李某恼怒之下将张某店铺门窗玻璃打碎扬长而去。

随后张某报警,派出所民警出警后见只是打碎几块玻璃,于是想通过调解解决此案。

请问:如果你是该案的承办人,鉴于李某的上述行为该如何处理?2、田某,女,因盗窃油气管道设施行为被正在巡逻的公安民警抓获。

在询问时,江某称此举是为给仅八个月的儿子买营养品,经查属实。

此外,田某还向公安机关提供了林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的情况,公安机关根据其所提供线索,成功侦破了林某伪造国家机关印章案。

最后,公安机关综合田某的行为表现,认为对田某应减轻处罚,依法处以5日行政拘留并执行。

问:公安机关对田某的处罚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3、2001年7月,王某从警校毕业被分配进入某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工作。

2005年10月,王某通过自学考试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法学学士学位。

王某于同年年底被调入市局法制科,从事治安案件的法律审核工作。

2006年7月13日,王某在审核一起卖淫嫖娼案件的案卷时,发现治安支队办案民警提供的案卷手续完备,程序合法,拟作出的处罚决定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证据方面虽然只有卖淫女的三次陈述和嫖客的二次陈述材料,但二人的陈述内容完全相互一致,没有任何矛盾。

于是,王某就立即打电话通知治安支队办案民警,案卷已审核完毕,同意对二人分别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和罚款五百元的拟处罚意见。

请问:王某的意见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4、2006年7月25日,张某在卖西瓜时与前来买西瓜的钟某发生冲突,相互撕打,将钟某打成轻微伤,当天被某县公安局城关镇派出所带到该县行政拘留所。

7月27日,派出所民警刘某将该县公安局作出的对张某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决定书送达张某。

张某表示不服,依法提出行政复议。

复议机关经审查很快便作出了撤消某县公安局对张某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决定,并责成该县公安局依法追究执法过错者的责任。

讲解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例评析

讲解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例评析

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例评析1.姜某,男,43岁,无业人员.吕某,男,1989年3月1日生,某校高一学生.2007年3月6日至3月21日期间,姜某多次要求吕某在公共汽车上为他偷窃,每次所偷钱物均交给姜某,姜某会从中拿出一小部分给吕某作“零用钱”,作为对吕某的奖励.而如果吕某稍有不满或者不愿偷窃,姜某便会拳脚相加,并威胁他如果不继续为其偷窃,就剁去其双手.2007年3月21日,吕某实施扒窃时,被发现,并被扭送到公安机关,经查,吕某共计扒窃所得人民币463元.姜、吕属何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公安机关应如何处理1姜某、吕某属共同盗窃行为.2姜某虽未亲自实施盗窃行为,但其指使吕某盗窃,且采取打骂相逼的方式,以剁其双手相威胁,已构成“胁迫他人违反治安管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二项、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姜某应按盗窃从重处罚.3吕某的行为构成盗窃,但其属于被胁迫违反治安管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应当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2.某日,王某某因琐事与邻居郑某发生争吵,遭到郑某破口大骂.次日,王某某叫上自己弟弟到郑某家中,将郑某院中水缸、门窗玻璃等共计450余元的东西砸毁.民警接报案后赶到郑某家中,将王某某传唤到派出所.后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民警对本案进行了调解.经调解,二人达成协议,约定郑某向王某某赔礼道歉,王某某赔偿郑某损失400元整,三日内交付.但是三日过后,王某某并未实际履行.郑某催促时,他却向郑某宣称他是不会赔偿的,而且派出所已经处理过了,没有权力再管了.1依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对哪些案件可以调解处理2王某所称派出所无权再过问是否正确为什么1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的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2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的规定,王某某拒不履行调解协议,公安机关仍有权对其故意损毁财物的行为给予处罚,并告知郑某可以就民事赔偿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3. 甲A县聋哑人,因征地问题多次到国家信访局上访.一日,甲和家人乙、丙报着小孩丁4周岁又到国家信访局上访,经值班接待人员接待后不肯离去,甲继续在接待室内和接待人员拉扯、纠缠,并用随身携带的榔头砸坏接待室的桌面,造成接待秩序混乱,致使工作人员无法正常工作.上述情况被接待室监控拍到.值班人员报警后,甲逃到路上被巡逻民警抓获.后甲被A县信访局接回A县,A县公安局拟对甲进行治安处罚.1办案人员应收集哪些证据2A县公安局是否有管辖权请说明理由.3对甲的行为如何定性应如何处罚1收集的证据包括:甲的陈述;乙、丙证言;信访局接待人员的证言;围观群众的证言;抓获甲的民警的证言;现场视听资料;物证如榔头、被损坏的桌子等;现场勘验、检查笔录以及其他证据材料.2有.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违法行为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本案的信访事项牵涉征地问题,由居住地管辖更适宜.3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一项和第十四条的规定,甲的行为应定性为扰乱单位秩序故意损毁财物行为与扰乱单位秩序行为存在牵连关系,被扰乱单位秩序行为吸收,甲为聋哑人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4.纺织女工林某因与工友袁某发生口角而怀恨在心,回家后将此事告知了聋哑的丈夫许某,并要丈夫教训袁某为自己出气.因丈夫不认识袁某,自己又不好出面,林某就让与其共同生活的13岁的小姑许某某一同前去,指认袁某并作帮手.次日晚,许某及其妹许某某拦下晚归的袁某,对袁某拳打脚踢.经医疗诊断,袁某身上多处受伤,伤势轻微.袁某报案后,A区公安分局派出所民警肖某负责此案,肖某系林某的同学,两人交往甚密.袁某申请肖某回避.1肖某是否应当回避为什么肖某是否回避由谁来决定2对于林某、许某、许某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1袁某要求肖某回避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肖某应当回避.肖某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林某的同学,且两人交往甚密,如果由肖某办理此案很可能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回避情形.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肖某系A区公安分局的民警,其是否回避应由A区公安分局作出决定.2林某作为教唆策划者,虽然未直接实施殴打行为,但其所起的作用是主要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和第二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应按照其教唆的行为,即“殴打他人”行为,从重处罚.许某是这起案件的主要实施者,理应以殴打他人受到较重处罚,但由于许某是聋哑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许某某在事发时未满14周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5. 某日,王某因琐事与邻居周某发生口角.争吵中,王某乘周某不注意,从地上随手拣起一块砖头朝周某头上砸去,造成周某头破血流,经鉴定为轻微伤.民警遂将王某传唤到当地派出所接受询问.王某正在被询问时,忽然语无伦次,两眼发呆,精神恍惚.经鉴定,王某系精神分裂症.后经查,王某家族有精神病史,其本人一直精神正常,此次系因受刺激发病.1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精神病人的处罚原则是什么2是否应对王某处罚请说明原因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三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2王某在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殴打周某时,精神尚正常,能够辨认和控制自己的行为,属完全责任能力者,应处罚.6. 王某某男,13岁,初二学生一直梦想能亲自开摩托车“兜风”.某日,王某某见邻居张某新买的摩托车停在小区院里,遂产生要试一试的念头.王某某于是来到张某家中假装找张某儿子玩,趁其家人不注意,将车钥匙偷出,并将摩托车推出小区.但由于王某某此前从未开过摩托车,其上车“试”了不到一百米,就人仰车翻,被巡逻的警察发现.张某修理摩托车共花费320元.1公安机关对王某某的行为能否实施治安处罚2公安机关应当如何处理3张某能否向王某的父母提出赔偿要求为什么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王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偷开机动车”,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因此,公安机关不能对王某某实施治安管理处罚.2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责令王某某的监护人对其严加管教.3张某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王某某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张某可向其父母提出赔偿要求.7. 申某,男,40岁,某市一家典当行老板.某日晚,一青年男子到店内要求典当几件白金镶钻首饰.店员觉得男子提供的首饰与最近电视新闻中展示的珠宝行特大盗窃案中的被盗首饰十分相似,于是向申某报告了此事.申某也有所怀疑,但因男子开价很低,申某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未报告公安机关,将首饰收下,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查证,该典当行曾经不止一次承接有赃物嫌疑的典当物品.公安机关告知申某,拟对其处以五日拘留,一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申某所开典当行的许可证.申某以自己当时确实不知是赃物要求听证,而公安机关认为有店员为证人,申某的违法事实确凿,拒绝了其听证的要求,作出了处罚决定书.1公安机关对申某的处罚是否正确其拒绝申某的听证要求是否合法2申某如仍不服处罚可以选择哪些救济途径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此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的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吊销许可证.本案,申某作为典当行老板,多次承接有赃物嫌疑的典当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也不向公安机关报告,其行为已违反了典当业治安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和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的处罚决定是正确的.公安机关拒绝申某的听证要求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二千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本案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的决定前,申某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公安机关不能拒绝.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申某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8. 村民杨某,因怀疑本村村民周某被侵害人盗窃其食杂店里现金30元,随即到被侵害人家里找其质问,并将被侵害人拖至自己店里,当众威胁说:“你如果不把钱交出来,就把你的皮剥掉”等.当被侵害人否认偷钱时,杨某朝他的脸部打了一巴掌,并随后拿出绳子欲将其捆绑,被他人劝阻,被侵害人因在杨某的食品店里被逼还款,自感没脸见人,回家后服农药自杀,经抢救脱险.公安机关在处理本案时,认定杨某殴打他人的行为属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二百元罚款.1/公安机关的处罚是否正确请简要说明理由.2/如果杨某一直拒绝缴纳罚款,经县级公安机关批准后又对其处以五日行政拘留从而使其缴纳了罚款,那么,该公安机关的做法是否合法请简述理由.1公安机关对杨某以殴打他人予以处罚,定性错误.杨某怀疑周某是小偷即予指责,并用暴力和言语在其食杂店公然侮辱周,导致周自杀,情节较重,因此,杨某的行为已构成侮辱,应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其处罚.2公安机关因杨某拒绝缴纳罚款而对其处以拘留五日的处罚错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六条“拒绝交纳罚款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仍应执行”的规定,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后不再执行,对拒绝缴纳罚款的,应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执行.9. 某县公安局在一日晚间接到群众举报称王某在家中开设赌场,从中收取场地费,遂派出民警李某和张某到王某家中进行检查,发现王某抽取场地费200元,赌资700余元,麻将若干,用作输赢的字画两幅后经评估,价值400元,淫秽书刊和录像带若干.于是公安机关当场扣押了这批物品.王某要求在场的民警李某和张某开具扣押物品的清单,而李某和张某认为王某违法已经是事实,拿了清单也没有用了,东西反正是要不回来的,于是拒绝了王某的请求.1对于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2民警不予开具清单的行为是否合法请阐述理由.3后经调查,字画是王某上个月从其邻居刘某家里偷来的,淫秽书刊和录像带属于王某的朋友钱某所有,而钱某并未参与赌博.现刘某要求归还字画,钱某要求归还书刊和录像带.刘某和钱某归还物品的要求是否合法这批被扣押的物品应怎样处理1王某开设赌场,以营利为目的收取场地费,构成为赌博提供条件,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理.2警察拒绝开具扣押物品清单的行为是违法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时,对扣押的物品,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调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警察李某和张某应当与王某及在场见证人一起查点物品,而且给王某开具一份扣押物品清单,并让王某在清单上签名或者盖章. 3王某盗窃的两幅字画经评估达不到数额较大标准,且在追究时效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应当给与治安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对于扣押的物品,经核实属于他人合法财产的,应当登记后立即退还;该法第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本案中两幅字画并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王某,而是王从刘某家里偷来的,刘某为其合法所有者,公安机关应当把字画退还给刘某,刘某请求退还物品合法.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淫秽物品,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本案中钱某虽未参与赌博,但淫秽书刊和录像带属于违禁品,公安机关应予收缴,并按照规定处理,钱某的返还请求不合法.10. 赵某因自行车被盗到派出所报案,经民警调查系钱某以捡垃圾为生,在本地无固定住所所为,被盗自行车同时被追回扣押.办案民警孙某把自行车作为上下班的工具,赵某多次索要未果.孙某声称该自行车是证据已经扣押,在案件未办结之前不能退回.后经县公安局批准对钱某处行政拘留5日并处200元罚款.孙某在当场收缴罚款后,向钱某出具了由省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收据,钱某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同时向公安机关提出由一同来此地打工的老乡经查,无固定住所作为担保人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同意.对本案的处理存在哪些错误说明理由.1民警孙某擅自使用扣押的财物错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挪用扣押财物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2扣押后未及时返还赵某错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扣押的财物经核实属于他人的合法财产,应当登记后立即退还.3让不具备当地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的人担当担保人错误.根据治安管理处罚第一百零八条,担保人应当为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的人.11. 丁某男,25岁追求赵某女,23岁,被赵某婉言拒绝,丁某感觉“很没面子”,便对赵某产生报复念头.某日,丁某用路边一公用电话拨打“110”称赵某一直在自己的出租房内卖淫.当地派出所接报案后对赵某展开调查,但并未发现赵某有卖淫嫌疑.后经深入调查,锁定丁某为嫌疑人.1假定警察将丁某抓获,但丁某认为,自己的行为并未能使赵某受到治安处罚,所以不应对其适用治安处罚.公安机关可否对丁某进行治安处罚2假定丁某是主动投案,表示愿如实交待,并提出要自行提供书面供述材料,但是派出所担心其在书面陈述中会隐瞒事实,故未予准许,仅对丁某制作了询问笔录.调查完毕后,派出所对丁某作出十日行政拘留的治安处罚决定.本题考点:询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基本要求;治安管理处罚的决定机关;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的情形公安机关在上述办案过程中,哪些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丁某的行为已构成诬告陷害,其辩称赵某并未受到治安处罚并不影响其行为的定性.对丁某应予处罚.2公安机关办案中存在三个违法之处:①丁某要求自行提供书面材料,派出所应当准许.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被询问人要求就被询问事项自行提供书面材料的,应当准许.②派出所无权对丁某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其中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决定.③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对丁某处行政拘留十日显然没有考虑到其主动投案,如实交待,依法应当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的情节.12. 贾某,男,28岁,农民,冒充某部队的后勤主管人员,先后窜至某市面粉厂、饮料厂、服装厂等工厂企业,谎称部队在大量采购相关产品,自己正在对几个厂家进行考察、比较,如能符合条件,部队将在今后与其建立长期供货关系.并且,贾某还毫不犹豫的承诺,只要使他“满意”,产品的价格可以高于市场价.贾某抛出的可观利润骗得了这些单位领导干部的信任,白天作陪宴请贾某,晚间请漂亮小姐陪伴其跳舞.当贾某到达另一城市,照法行骗时,被公安机关查获.贾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应当怎样处理贾某的行为构成招摇撞骗.本案,贾某冒充某部队的后勤主管人员,以采购产品的名义到处招摇撞骗,骗吃骗喝,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案贾某冒充某部队的军官,应从重处罚.13. 刘某,女,26岁,某日晚6时正在其帮忙的某宾馆3楼与一熟人打招呼,突然被该镇派出所几名民警带回,以涉嫌卖淫对其进行盘问.到晚上9时,在没有做笔录也没有查出任何事实后,警察用手铐将其双手铐在发烫的暖气片上,致使其双手轻度灼伤.这期间刘某多次要求通知其家人,均遭拒绝.直至次日晚9时警察再未进行任何调查就口头向刘某宣布对其“卖淫”行为处以3000元罚款,并让其找家属来交钱才放人.刘某在绝望下,吞食了重达5.5克的金戒指,想以此证明自身清白,后经医院抢救脱离危险.1本案中,公安机关的哪些做法不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2对于违法的公安机关及其警察应该怎样处理1本案,公安机关的违法行为有:①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并且应告知被传唤人传唤的理由和法律依据.本案中民警将刘某带回进行盘问,可视为传唤行为,但却没有出示传唤证,也没有出示工作证件,没有制作询问笔录,也没有告知被传唤人传唤的理由和法律依据.②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的家属.本案,公安机关从当晚6时传唤刘某直至次日晚9时还未放人,询问的时间已长达27小时,明显超过了法定询问时间.办案民警应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的家属,但本案中,在刘某多次要求通知其家人的情况下,民警仍未予通知.③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处罚的根据.公安机关将刘某的双手铐在发烫的暖气片上,致使其双手轻度灼伤,违反了上述规定.④公安机关对违法事实未调查清楚,未履行法定告知程序,未制作处罚决定书,只是向刘某口头宣布了处罚决定,不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程序的规定.⑤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民警向刘某宣布罚款3000元不符合上述规定,且提出让其家属交钱放人,属于违法.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和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办理治安案件的人民警察有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超过询问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的,应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应当赔礼道歉;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4. 甲乙丙叁人以谈生意为由,让出租车司机林某开车送其到邻县找丁,并在丁的哥哥家里赌博,付车费二百元.丁的哥哥明知四人要在其家赌博,仍将房间钥匙交给丁,然后住到单位宿舍去了.在当天的赌博中,甲携带的现金输光,向附近的朋友钱某借款,约定借款三千,每日抽取三百元利息至还款为止.第二天,隔壁邻居向公安机关报案.民警朱某接到举报后,即带领三名协警凭工作证件进入丁家,对住所、人身、物品进行了检查并当场制作了检查笔录,对查获到的赌资予以扣押.经调查,甲乙丙丁参与赌博赌资较大,其中乙只有十七周岁且无任何前科记录.事后该县公安局对查获到的赌资予以收缴;对甲乙丙丁以赌博为由分别处以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对司机林某、丁的哥哥、钱某以为赌博提供条件为由处罚款五百元;县公安局当场收缴了所有被处罚人的罚款后,告知甲乙丙丁四人自行去拘留所执行拘留.县公安局办案中存在哪些错误,请说明理由1以为赌博提供条件对林某、丁的哥哥进行处罚错误,林某主观上不明知,丁的哥哥没有营利目的. 2民警朱某对公民住所进行检查未取得县级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且检查时只有一名民警在场. 3对丁某、钱某当场收缴罚款错误,违背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4条罚缴分离的规定,应要求他们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甲乙丙由于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及时收缴事后恐难以收缴,可以当场收缴. 4对乙和甲、丙、丁处以同样处罚并执行拘留错误.因乙是未成年人,根。

治安处罚法案例分析

治安处罚法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题1、案情:纺织女工林某因与工友袁某发生口角而怀恨在心,回家后将此事告知了聋哑的丈夫许某,并要丈夫教训袁某为自己出气;因丈夫不认识袁某,自己又不好出面,林某又要与其共同生活的13岁的小姑许某某一同前去,指认袁某并作帮手;次日晚,许某及其妹许某某拦下晚归的袁某,对袁其拳打脚踢;经医疗诊断,袁某身上多处受伤,伤势轻微;袁某报案后,A区公安分局派民警肖某负责此案;但袁某以肖某系林某的同学,两人交往甚密为由,申请肖某回避;问题:1肖某是否应当回避为什么其是否回避由谁来决定2对于林某、许某、许某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答1袁某要求肖某回避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肖某应当回避;肖某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林某的同学,且两人交往甚密,如果由肖某办理此案很可能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回避情形;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本案,肖某系A区公安分局的民警,其是否回避应由A区公安分局作出决定;2林某作为教唆策划者,虽然未直接实施伤人行为,但其所起的作用是主要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按照其教唆的行为处罚,即以殴打他人,根据该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处罚;此外,根据该法第二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对教唆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从重处罚;许某是这起案件的主要实施者,且作为其未成年妹妹许某某的临时监护人,对妻子林某对许某某实施教唆行为不仅不加阻拦,而且带领许某某共同实施违法行为,理应以殴打他人受到较重处罚,但由于许某是聋哑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可以从轻、减轻处罚;许某某在事发时未满14周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对许某某应当说服教育,不予处罚;2、案情:某村村民杨某,因怀疑本村农民周某被侵害人盗窃其食杂店里现金30元,随即到被侵害人家里找其质问,并将被侵害人拖至自己店里,当众威胁说:“你如果不把钱交出来,就把你的皮剥掉”等;当被侵害人否认偷钱时,杨某朝他的脸部打了一巴掌,并随后拿出绳子欲将其捆绑,被他人劝阻,被侵害人因在杨某的食品店里被逼还款,自感没脸见人,回家后服农药自杀,经抢救脱险;公安机关在处理本案时,认定杨某殴打他人的行为属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1款的规定,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200元罚款;但是,其后杨某一直拒绝缴纳罚款,因此,经县级公安机关批准后又对其处以五日行政拘留;问题:以上公安机关的各项处罚是否正确请简要说明理由;答:2、1公安机关对杨某以殴打他人予以处罚,定性错误;杨某怀疑周某是小偷即予指责,并用暴力和言语在其食杂店公然侮辱周,导致周自杀,已造成严重后果,因此,杨某的行为已构成公然侮辱他人,应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其处罚;2公安机关因杨某拒绝缴纳罚款而对其处以拘留五日的处罚错误;原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六条关于“拒绝交纳罚款的,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罚款仍应执行”的规定,在治安管理处罚法实施后不再执行,对拒绝缴纳罚款的,应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执行;3、案情:某日下午,某村村民朱某因砌围墙与邻居谢某某、高某某、徐某某发生争执,在争吵中双方用石头、砖块对砸;朱某被砸伤头部后即回家拿一菜刀返回现场;到现场后朱某并没有使用菜刀,双方仍用石块对砸;但因对方人多,朱某抵挡不住,即跑离现场,另三人紧追不放,并用竹子、木棍、锄头将朱某打成轻微伤;某公安派出所根据双方斗殴的事实,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对谢某某、高某某、徐某某以及朱某某作出五百元以内不等的罚款决定;但谢某某、高某某、徐某某不服裁决,以打伤朱某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为由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对其三人的处罚决定;问题:谢某某、高某某、徐某某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3、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这是实施正当防卫的前提条件;本案中,三原告与朱某系相互殴打,朱某回家持菜刀返回现场后,并未使用刀伤害三原告,后朱某停止殴打跑离现场,对三原告的侵害行为已经结束,在此情形下,三原告仍继续追打朱某,不具备正当防卫的条件,属于侵害他人人身权利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因此,公安机关认定三原告殴打他人是正确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安机关对三原告作出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决定是正确的,三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4、案情:某县公安局在一日晚间接到群众举报王某在家中开设了一个地下赌场,从中收取场地费,遂到王某家中进行检查,发现赌资700余元,麻将若干,用作输赢的珍贵字画两幅,淫秽书刊和录像带若干;于是公安机关当场扣押了这批物品;王某要求在场的警察李某给开具扣押物品的清单,而李某认为王某违法已经是事实,拿了清单也没有用了,东西反正是要不回来的,于是拒绝了王某的请求;后经调查,珍贵字画是王某从本市着名收藏家刘某家里偷来的,淫秽书刊和录像带属于王某的朋友钱某所有,而钱某并未参与赌博;现刘某要求归还字画,钱某要求归还书刊和录像带;问题:1对于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2警察李某不予开具清单的行为是否合法3刘某和钱某归还物品的要求是否合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这批被扣押的物品应怎样处理4、1王某开设地下赌场,并收取场地费,构成“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2警察李某拒绝开具扣押物品清单的行为是违法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时,对扣押的物品,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调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警察李某不仅应当与王某及在场见证人一起查点物品,而且给王某开具一份扣押物品清单,并让王某在清单上签名或者盖章;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对于扣押的物品,经核实属于他人合法财产的,应当登记后立即退还;该法第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所得的财物,追缴退还被侵害人;本案,经调查,两幅字画并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王某,而是王从刘某家里偷来的,刘某为其合法所有者,公安机关应当把字画退还给刘某,刘某请求退还物品合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治安案件所查获的淫秽物品,应当收缴,按照规定处理;本案,钱某虽未参与赌博,但淫秽书刊和录像带属于违禁品,公安机关应予收缴,并按照规定处理,钱某的返还请求不合法;5、案情:贾某,男,28岁,农民;冒充某部队的后勤主管人员,先后窜至某市面粉厂、饮料厂、服装厂等工厂企业,谎称部队在大量采购相关产品,自己正在对几个厂家进行考察、比较,如能符合条件,部队将在今后与其建立长期供货关系;并且,贾某还毫不犹豫的承诺,只要使他“满意”,产品的价格可以高于市场价;贾某抛出的可观利润骗得了这些单位领导干部作陪宴请,晚间请漂亮小姐陪伴跳舞,临走又送名烟、名酒、土特产和厂里生产的新产品;当贾某到达另一城市,照法行骗时,被公安机关查获;问题:贾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应当怎样处理5、贾某的行为构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警人员招摇撞骗;构成这一行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第一,主观上出于故意,目的是骗取财物或者其他非法利益;第二,行为人实施了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第三,行为情节轻微,危害较小,尚未构成犯罪,不够刑事处罚;本案,贾某冒充某部队的后勤主管人员,到处招摇撞骗,骗吃骗喝并骗得少量财物,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的,从重处罚;”本案,贾某冒充某部队的军官,应从重处罚;6、案情:某日晚6时,军嫂刘某因在其帮忙的某宾馆3楼与一熟人打招呼,突然被该镇派出所几名干警带回,以涉嫌卖淫对其进行盘问;到晚上9时,在没有做笔录也没有查出任何事实后,警察用手铐将其双手铐在发烫的暖气片上,致使其双手轻度灼伤;这期间刘某多次要求通知其家人,均遭拒绝;直至次日晚9时警察再未进行任何调查就口头向刘某宣布对其“卖淫”行为处以3000元罚款,并让其找家属来交钱才放人;刘某在绝望下,吞食了重达5.5克的金戒指,想以此证明自身清白,后经医院抢救脱离危险;问题:1本案中,公安机关的哪些做法不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2对于违法的公安机关及其警察应该怎样处理6、1本案,公安机关的违法行为有:①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民警将刘某带回进行盘问,可视为传唤行为,既没有出示传唤证,也没有制作询问笔录;②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的家属;本案,公安机关从当晚6时传唤刘某直至次日晚9时还未放人,询问的时间已长达27小时,明显超过了法定询问时间;在刘某多次要求通知其家人的情况下,民警未予通知,也没有为刘某提供条件让其自己通知;③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以非法手段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处罚的根据;公安机关将刘某的双手铐在发烫的暖气片上,致使其双手轻度灼伤,违反了上述规定;④公安机关对违法事实未调查清楚,未履行法定告知程序,未制作处罚决定书,只是向刘某口头宣布了处罚决定,不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处罚程序的规定;⑤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民警向刘某宣布罚款3000元不符合上述规定,且提出让其家属交钱放人,严重违法;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办理治安案件的人民警察有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超过询问时间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的,应依法给予行政处分;7、案情:何某,男,28岁,某药店职工;崔某,男,26岁,无业;赵某,女,22岁,个体户;何某由于好奇,便利于职务之便,从其工作的药店内窃取了少量鸦片,偷偷吸食;因为吸后感觉“飘飘欲仙”,何某又多次偷窃鸦片吸食,并且还“邀请”其好友赵某所开的旅客中,一同吸食海洛因;经人举报,在警方欲前往查处时,因赵某通风报信,何、崔二人逃脱;但是,不久二人又在别处吸食毒品时被警方抓获;问题:对于何某、崔某、赵某三人的行为应当怎样处理7、本案,何某不仅自己吸食毒品,还“邀请”其好友崔某一同吸毒,构成“吸食毒品”、“引诱他人吸食毒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因此,对何某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分别决定,合并执行,但行政拘留合并执行不得超过二十日;崔某吸食毒品,应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若何某、崔某吸食毒品成瘾,还应予强制戒毒;赵某身为旅馆经营者,在公安机关对吸食违法活动进行查处时,为吸毒人员何某、崔某通风报信,致使二人逃脱,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赵某应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8、案情:申某,男,40岁,某市一家典当行老板;某日晚,典当行马上要闭店时,一青年男子到店内要求电视新闻中展示的珠宝行特大盗窃案中的被盗首饰十分相似,二是向申某报告了此事;申某也有所怀疑,但因男子开价很低,申某在高额利润的引诱下,未报告公安机关,将首饰收下;后被公安机关查获;公安机关欲对申某处以五日拘留,一千元以下罚款,并且准备吊销申某所开典当行的许可证;申某以自己当时确实不知是赃物为由要求听证,而公安机关认为有店员为证人,申某的违法事实确凿,拒绝了其听证的要求,作出了处罚决定书;问题:1公安机关对申某的处罚是否正确其拒绝申某的听证要求是否合法2申某仍不服处罚可以选择哪些救济途径8、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此外,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取得公安机关许可的经营者,违反国家有关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公安机关可以吊销许可证;本案,申某作为典当行老板,承接有赃物重大嫌疑的典当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也不向公安机关报告,其行为已违反了典当治安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和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其作出的处罚决定是正确的;公安机关拒绝申某的听证要求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以及处二千元以上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要求举行听证;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本案,公安机关作出吊销许可证的决定前,申某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公安机关不能拒绝;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申某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9、案情:张某,男,23岁;吴某,男,24岁;张某与吴某都是无业青年,成天无所事事,到处闲逛;某个星期六的下午,张某与吴某在附近买完鞋后来到市中心最大的商场门口,见来往人群熙熙攘攘;张某对吴某说:“既然这么多人,我们应该玩点花样,耍耍为些人;”吴某看见张某手中提着装鞋的黑色塑料袋,想了一会儿说:“我们就说为袋里装的是炸弹,看大家什么反应;”两人一拍即合;于是,张某走到商场门口,将塑料袋仍到人群中,然后两人大声喊道:“这袋子里装的是炸弹”;其他人听到两人喊叫不知所措,也不知道真假,但都慌张躲避;张某和吴某的行为恰被巡逻民警看到,被当场抓获后,由于害怕,两人马上交待了不是炸弹;经检验袋里装的只是普通皮鞋,商场门口经历了短暂的骚乱后很快恢复了正常;在对张某和吴某的行为定性时,几位人民警察出现了分岐,有人认为两人的行为只是违反治安管理的一般违法行为,有人却认为其行为已构成犯罪;问题:张某和吴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应给予怎样的处理9、张某和吴某的行为应为扰乱公共秩序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尚未构成犯罪,应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处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规定,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2001年12月颁布的刑法修正案三第八条也针对此类行为增设了新的罪名,即“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区分此类行为罪与非罪的关键,在于扰乱社会秩序的程度是否严重,是否造成了严重后果;“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是指对社会秩序的扰乱达到了相当程度,如造成学校停课、商场停业,社会公众产生心理恐慌,无法正常地工作和生活等;“造成严重后果”是指造成了严重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如在商贸场、演唱会现场等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投放虚假危险物质导致秩序混乱,人群拥挤踩踏,造成人员伤亡,或导致商场、金融部门被迫停业,产品被停产、停销,造成经济损失;从本案案情看,张某和吴某虽然在商场门口这一公共场所投放了虚假的“炸弹”,但其虚假性马上予以查明,只是引起了一小阵骚乱,扰乱社会秩序的程度不严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10、案情:某市一公园准备在中秋节举办大型赏月游园会,预定门票很快售完,公园见市场前景看好,便在公园能容纳的客流量之外又加售了大量门票;中秋之夜,大量游客拥进公园,再加上公园的引导、管理工作不到位,造成公园内的隧道、桥梁多处拥堵,有些游客已被挤伤,而公园门外还聚集着大量游客要入园赏月;问题:对这些情况下公安机关应采取什么措施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应对此事件如何处理10、1公园作为本次中秋赏月游园会的组织者,明知所售门票大大超过了公园能够承受的客流量,但由于利益驱动仍加售门票,且园内缺乏疏导和管理,造成游客大量拥堵,情况十分危险;公园的行为已违反了举办大型活动的有关规定,有发生安全事故的危险情形,公安机关应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立即停止活动,结束游园会,并采取措施帮助疏导客流,保证游客安全;2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组织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由于游园会的组织者是公园,即单位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违反治安管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法的规定处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对同一行为规定给予单位处罚的,依照其规定处罚;因此,公安机关应对公园直接负责这项活动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治安管理处罚;11、案情:某少数民族自治区某县的少数村民,在村民金某某的带头下,违反政府禁令,种植了459株罂粟;当地公安机关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向上级汇报、自治区政府、公安厅十分重视,派专人前往,协同县公安机关,共同向群众宣传烟毒的危害,监督金某某与种植罂粟的村民将罂粟铲除、烧毁;其他村民都配合铲除了所种罂粟,只有金某某以祖辈制药都种植罂粟为由抗拒铲除,公安机关遂对其作出了十日行政拘留的处罚;金某某认为大家都种了,只处罚自己是公安机关处罚不公,不服处罚决定,于是申请了行政复议,其家人欲提供保证金申请拘留的暂缓执行,遭到了公安机关的拒绝;问题:1公安机关对金某某的处罚是否合法2公安机关拒绝暂缓执行拘留是否正确11、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应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依据该条第二款规定,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本案,金某某与其他村民虽然都种植了不满五百株的罂粟,但其他村民在成熟前,都在公安机关的监督下自行铲除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不予处罚;金某某抗拒铲除,不具备不予处罚的条件,因此,公安机关对其予以行政拘留处罚是正确的;。

治安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治安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治安案例分析题及答案在日常生活中,治安案件时有发生,这些案件对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因此,对治安案例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我们就来分析一起治安案例,并给出相应的答案。

案例描述:某市某小区连续发生多起入室盗窃案件,居民对此感到恐慌和不安。

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这些盗窃案件多发生在未安装防盗窗、未加装门锁的住户家中,而且大多发生在深夜。

犯罪嫌疑人通常是趁着住户熟睡时,通过窗户或门口进入屋内实施盗窃。

经过调查,警方发现这些犯罪嫌疑人大多是附近小区的居民,他们因为吸毒成瘾,生活困难,所以才会选择实施盗窃行为。

分析及答案:针对这一案例,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分析和给出相应答案:1. 安全防范意识不强,首先,居民在安全防范意识上存在一定的问题。

部分居民没有安装防盗窗、门锁,这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了可乘之机。

因此,需要加强社区治安宣传教育,提高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引导他们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2. 社区巡逻和监控设施不完善,其次,针对深夜发生的盗窃案件,社区巡逻和监控设施也存在不足。

因此,需要加强社区警务力量,增加巡逻频次,提高社区监控设施的覆盖范围,加大对犯罪嫌疑人的监控力度。

3. 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帮扶,对于因吸毒成瘾、生活困难而实施盗窃的犯罪嫌疑人,社会应该给予相应的帮扶和救助。

可以加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帮助这些人重新融入社会,摆脱犯罪的诱惑。

综上所述,针对这一治安案例,我们需要从加强居民安全防范意识、完善社区巡逻和监控设施、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帮扶等方面进行综合治理。

只有通过多方合力,才能有效预防和打击治安案件,维护社会治安和公共秩序的稳定。

希望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为我们的社区营造一个更加安全、和谐的环境。

(完整版)治安处罚法案例分析题

(完整版)治安处罚法案例分析题

治安处罚法案例分析题案例一2006年8月31日2时10分,张甲(男,1988年6月16日生,无前科劣迹)伙同张乙(男,1990年8月31日生,无前科劣迹)在某省某市某区王某家,采取撬窗入室的方式,窃得人民币1000元和手机一只。

当张甲、张乙行至离王某家100米的小路时,被巡逻民警李乙、朱丙发现。

两民警经当场盘问检查,并经该派出所当日值班的副所长陈某批准,于2时56分将张甲、张乙带至派出所继续盘问,民警将张甲、张乙轮流放进侯问室,以轮流对两人继续盘问,至当日14时50分,张甲、张乙终于交待了作案经过。

请问:1、请根据《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分析本案中对张甲、张乙的继续盘问正确与否,并写出执法依据。

2、经鉴定,涉案手机价值人民币1100元。

如果该省规定的盗窃数额较大的标准为成年人2000元、未成年人3000元。

请问对张甲、张乙应该如何处理?处理依据是什么?答:1、张甲、张乙携带的物品可能是赃物,符合《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第八条第(四)项规定的情形,对张甲和张乙可以继续盘问。

当时张乙未满十六周岁,根据《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对张乙的继续盘问必须在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的四小时以内盘问完毕,且不得送入侯问室。

因此本案中,民警对张乙继续盘问的时间长达近十二小时,超过了四小时,且将张乙送入侯问室,这两点都是错误的。

2、因张乙作案时,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其有盗窃行为,但未达到追究刑事责任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对张乙不予刑事处罚,责令其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在实践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可以对张乙作出行政拘留的治安管理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张乙不执行行政拘留。

张甲作案时系成年人,且盗窃数额为2100元,已超过2000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对张甲应当采取强制措施;张甲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盗窃罪,证据确凿充分,侦查完毕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治安处罚法案例分析

治安处罚法案例分析

治安处罚法案例分析案例分析题1、案情:纺织女工林某因与工友袁某发生口角而怀恨在心,回家后将此事告知了聋哑的丈夫许某,并要丈夫教训袁某为自己出气。

因丈夫不认识袁某,自己又不好出面,林某又要与其共同生活的13岁的小姑许某某一同前去,指认袁某并作帮手。

次日晚,许某及其妹许某某拦下晚归的袁某,对袁其拳打脚踢。

经医疗诊断,袁某身上多处受伤,伤势轻微。

袁某报案后,A区公安分局派民警肖某负责此案。

但袁某以肖某系林某的同学,两人交往甚密为由,申请肖某回避。

问题:(1)肖某是否应当回避?为什么?其是否回避由谁来决定?(2)对于林某、许某、许某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答(1)袁某要求肖某回避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肖某应当回避。

肖某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林某的同学,且两人交往甚密,如果由肖某办理此案很可能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回避情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

本案,肖某系A区公安分局的民警,其是否回避应由A区公安分局作出决定。

(2)林某作为教唆策划者,虽然未直接实施伤人行为,但其所起的作用是主要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按照其教唆的行为处罚,即以殴打他人,根据该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此外,根据该法第二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对教唆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从重处罚。

许某是这起案件的主要实施者,且作为其未成年妹妹许某某的临时监护人,对妻子林某对许某某实施教唆行为不仅不加阻拦,而且带领许某某共同实施违法行为,理应以殴打他人受到较重处罚,但由于许某是聋哑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许某某在事发时未满14周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治安处罚法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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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题1、案情:纺织女工林某因与工友袁某发生口角而怀恨在心,回家后将此事告知了聋哑的丈夫许某,并要丈夫教训袁某为自己出气。

因丈夫不认识袁某,自己又不好出面,林某又要与其共同生活的13岁的小姑许某某一同前去,指认袁某并作帮手。

次日晚,许某及其妹许某某拦下晚归的袁某,对袁其拳打脚踢。

经医疗诊断,袁某身上多处受伤,伤势轻微。

袁某报案后,A区公安分局派民警肖某负责此案。

但袁某以肖某系林某的同学,两人交往甚密为由,申请肖某回避。

问题:(1)肖某是否应当回避?为什么?其是否回避由谁来决定?(2)对于林某、许某、许某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答(1)袁某要求肖某回避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肖某应当回避。

肖某系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林某的同学,且两人交往甚密,如果由肖某办理此案很可能会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回避情形。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

本案,肖某系A区公安分局的民警,其是否回避应由A区公安分局作出决定。

(2)林某作为教唆策划者,虽然未直接实施伤人行为,但其所起的作用是主要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应按照其教唆的行为处罚,即以殴打他人,根据该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此外,根据该法第二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对教唆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从重处罚。

许某是这起案件的主要实施者,且作为其未成年妹妹许某某的临时监护人,对妻子林某对许某某实施教唆行为不仅不加阻拦,而且带领许某某共同实施违法行为,理应以殴打他人受到较重处罚,但由于许某是聋哑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许某某在事发时未满14周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

对许某某应当说服教育,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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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案件查处案例分析题集
1、回避——案情:纺织女工林某因与工友袁某发生口角而怀恨在心,回家后将此事用
手势告知了聋哑的丈夫许某,并要丈夫教训袁某为自己出气。

因丈夫不认识袁某,自己又不好出面,林某又要与其共同生活的13岁的小姑许某某一同前去,指认袁某并作帮手。

次日晚,许某及其妹许某某拦下晚归的袁某,对其拳打脚踢。

经医疗诊断,袁某身上多处受伤,伤势轻微。

袁某报案后,A区公安分局派民警肖某负责此案。

但袁某以肖某系林某的同学,两人交往甚密为由,申请肖某回避。

问题:(1)肖某是否应当回避?为什么?其是否回避由谁来决定?
(2)对于林某、许某、许某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
2、殴打他人——案情:某村村民杨某,因怀疑本村农民周某(被侵害人)盗窃其食杂店里现金30元,随即到被侵害人家里找其质问,并将被侵害人拖至自己店里,当众威胁说:“你如果不把钱交出来,就把你的皮剥掉”等。

当被侵害人否认偷钱时,杨某朝他的脸部打了一巴掌,并随后拿出绳子欲将其捆绑,被他人劝阻,被侵害人因在杨某的食杂店里被逼还款,自感没脸见人,回家后服农药自杀,经抢救脱险。

公安机关在处理本案时,认定杨某殴打他人的行为属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1款的规定,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200元罚款。

但是,其后杨某一直拒绝缴纳罚款,因此,经县级公安机关批准后又对其处以了五日行政拘留。

问题:以上公安机关的各项处罚是否正确?请简要说明理由。

3、故意伤人还是正当防卫?案情:某日下午,某村村民朱某因砌围墙与邻居谢某某、高某某、徐某某发生争执,在争吵中双方用石头、砖块对砸。

朱某被砸伤
头部后即回家拿一菜刀返回现场。

到现场后朱某并没有使用菜刀,双方仍用石块对砸。

但因对方人多,朱某抵挡不住,即跑离现场,另三人紧追不放,并用竹子、木棍、锄头将朱某打成轻微伤。

某公安派出所根据双方斗殴的事实,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分别对谢某某、高某某、徐某某以及朱某作出了五百元以内不等的罚款决定。

但谢某某、高某某、徐某某不服裁决,以打伤朱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为由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对其三人的处罚决定。

问题:谢某某、高某某、徐某某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
4、警察李某行为是否合法?——案情:某县公安局在一日晚间接到群众举报王某在家中开设了一个地下赌场,从中收取场地费,遂到王某家中进行检查,发现赌资700余元,麻将若干,用作输赢的珍贵字画两幅,淫秽书刊和录像带若干。

于是公安机关当场扣押了这批物品。

王某要求在场的警察李某给开具扣押物品的清单,而李某认为王某违法已经是事实,拿了清单也没有用了,东西反正是要不回来的,于是拒绝了王某的请求。

后经调查,珍贵字画是王某从本市著名收藏家刘某家里偷来的,淫秽书刊和录像带属于王某的朋友钱某所有,而钱某并未参加赌博。

现刘某要求归还字画,钱某要求归还书刊和录像带。

问题:(1)对于王某的行为应当如何处理?(2)警察李某不予开具清单的是否合法?(3)刘某和钱某归还物品的要求是否合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这批被扣押的物品应怎样处理?
5、案情:贾某,男,28岁,农民。

冒充某部队的后勤主管人员,先后窜到某市面粉厂、饮料厂、服装厂等工厂企业,谎称部队要大量采购相关产品,自己正在对几个厂家进行考察、比较,如能符合条件,部队将在今后与其建立长期供货关系。

并且,贾某还毫不犹豫的承诺,只要使他“满意”,产品的价格可以高于市场
价。

贾某抛出的可观的利润骗得了这些单位领导的信任,单位领导纷纷请他住高级宾馆,派推销部门的领导干部作陪宴请,晚间请漂亮小姐陪伴跳舞,临走又送名烟、名酒、土特产品和厂里生产的新产品。

当贾某到达另一城市,照法行骗时,被公安机关查获。

问题:贾某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应当怎样处理?
6、警察行为是否合法?案情:某日晚6时,军嫂刘某因在其帮忙的某宾馆3楼与一熟人打招呼,突然被该镇派出所几名干警带回,以涉嫌卖淫对其进行盘问。

到晚上9时,在没有做笔录也没有查出任何事实后,警察用手铐将其双手铐在发烫的暖气片上,致使其双手有轻度灼伤。

这期间刘某多次要求通知其家人,均遭拒绝。

直到次日晚9时警察再未进行任何调查就口头向刘某宣布对其“卖淫”行为处以3000元罚款,并让其找家属来交钱才放人。

刘某在绝望下,吞食了重达5.5克的金戒指,想以此证明自身清白,后经医院抢救脱离危险。

问题:(1)本案中,公安机关的哪些做法不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
(2)对于违法的公安机关及其警察应该怎样处理?
7、案情:何某,男,28岁,某药店职工。

崔某,男,26岁,无业。

赵某,女,22岁,个体户。

何某由于好奇,便利用职务之便,从其工作的药店内窃取了少量鸦片,偷偷吸食。

因为吸后感觉“飘飘欲仙”,何某又多次偷窃鸦片吸食,并且还“邀请”其好友崔某一同吸食。

其后,何某与崔某发展到经常聚到崔某女友赵某所开的旅馆中,一同吸食海洛因。

经人举报,在警方欲前往查处时,因赵某通风报信,何、崔二人逃脱。

但是,不久二人又在别处吸食毒品时被警方抓获。

问题:对于何某、崔某、赵某三人的行为应当怎样处理?
8、不服处罚怎么办?案情:申某,男,40岁,某市一家典当行老板。

某日
晚,典当行马上要闭店时,一青年男子到店内要求典当几件白金镶钻首饰。

店员觉得男子提供的首饰与最近电视新闻中展示的珠宝行特大盗窃案中的被盗首饰十分相似,于是向申某报告了此事。

申某也有所怀疑,但因男子开价很低,申某在高额利润的引诱下,未报告公安机关,将首饰收下。

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公安机关欲对申某处以五日拘留,一千元以下罚款,并且准备吊销申某所开典当行的许可证。

申某以自己当时确实不知是赃物为由要求听证,而公安机关认为有店员为证人,申某的违法事实确凿,拒绝了其听证的要求,作出了处罚决定书。

问题:(1)公安机关对申某的处罚是否正确?其拒绝申某的听证要求是否合法?(2)申某知仍不服处罚可以选择哪些救济途径?
9、是违法还是犯罪?案情:张某,男,23岁;吴某,男,24岁。

张某与吴某都是无业青年,成天无所事事,到处闲逛。

某个星期六的下午,张某与吴某在附近买完鞋后来到市中心最大的商场门口,见来往人群熙熙攘攘。

张某对吴某说:“既然这么多人,我们应该玩点花样,耍耍这些人。

”吴某看见张某手中提着装鞋的黑色塑料袋,想了一会儿说:“我们就说这袋里装的是炸弹,看大家什么反应。

”两人一拍即合。

于是,张某走到商场入口,将塑料袋扔到人群中,然后两人大声喊道:“这袋子里装的是炸弹。

”其他人听到两人的喊叫不知所措,也不知道真假,但都慌张躲避。

张某和吴某的行为恰被巡逻民警看到,被当场抓获后,由于害怕,两人马上交待不是炸弹。

经检验袋里装的只是普通皮鞋,商场门口经历了短暂的骚乱后很快恢复了正常。

在对张某和吴某的行为定性时,几位人民警察出现了分歧,有人认为两人的行为只是违反治安管理的一般违法行为,有人却认为其行为已构成犯罪。

问题:张某和吴某的应当如何定性?应给予怎样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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