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自治管理细则(试行)
业主自管会规章制度范本
业主自管会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章程》,为了保障小区业主的共同利益,提高小区居民的生活质量,规范小区管理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业主自管会是小区业主自愿组织的,实行自愿管理,自治管理的社会组织,是居民自治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业主自管会的宗旨是:遵守法律法规,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为小区居民提供更好的服务。
第四条业主自管会的任务是:组织居民开展自治管理活动,协助物业公司或物管委员会管理小区公共设施、公共服务,维护小区环境卫生,促进居民和谐相处。
第五条业主自管会的成员由小区业主自愿参加,任期一年,经过选举产生,每年举行一次选举。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业主自管会设主席团和常务理事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常务理事会由若干名理事组成。
第七条主席团是业主自管会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业主自管会的各项工作。
主席团主席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八条常务理事会是业主自管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具体落实主席团的工作部署,管理业主自管会日常事务。
常务理事会成员由主席团任命产生。
第三章权利和义务第九条业主自管会有权制定和修改本规章制度,决定业主自管会的日常事务,向居民提出活动计划并执行。
第十条业主自管会有义务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维护小区设施设备,保障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十一条业主自管会有权制定小区公共设施、公共服务管理细则,规定小区内各类设施的使用方式和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业主自管会有义务协助物业公司或物管委员会管理小区公共设施,参与小区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
第四章业主大会第十三条业主自管会全体成员组成业主大会,是业主自管会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并通过业主自管会的重要事项。
第十四条业主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主席团组织并主持,审议业主自管会的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并选举主席团成员。
第十五条业主大会决议由出席会议的业主代表投票表决,经过半数以上业主代表通过后生效。
自治小区规章制度内容有哪些
自治小区规章制度内容有哪些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自治小区居民的权益,维护公共秩序,促进社区和谐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自治小区内所有居民和来访人员,违反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第三条居民在自治小区内应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积极参与社区建设。
第四条有关资金的使用、人事任免、项目建设等事项,应由自治小区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方负责决策。
第五条平时要加强社区教育,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和法制观念,严禁传播虚假信息、攻击他人等不良行为。
第六条在日常活动中,居民应当相互尊重,维护邻里和睦,共同建设和谐社区。
第七条居民应当爱护公共设施,共同保护环境卫生,不得随意破坏或损坏社区物品。
第八条严禁在小区内私设赌博场所、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严惩不贷。
第二章物业管理第九条物业管理方应当保障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维护社区秩序,做好小区环境卫生和安全工作。
第十条物业管理方应当定期组织对小区公共设施进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方应当对小区内的垃圾进行及时清理和分类处理,严禁乱丢垃圾和乱倒污水。
第十二条居民可以向物业管理方反映社区问题和提出建议,物业方要及时处理,并向居民公开处理结果。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方应当建立健全小区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巡逻防范工作,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章公共秩序第十四条居民在公共场所应当遵守秩序,不得高声喧哗、打闹或者从事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第十五条严禁在小区内吸烟、乱涂乱画、吵闹扰民、饲养大型犬等影响社区安宁的行为。
第十六条居民在小区内不得从事违法活动、非法聚集、藏匿赃物等行为,如有发现要立即报警处理。
第十七条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乱串电视线,私自擅改公共设施,一经发现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每年举办的社区活动和节庆活动,应当经过自治小区居民委员会的审批,并严格按计划执行。
第四章居民权益第十九条居民在小区内享有言论自由、人身安全、财产保护等基本权益,不得随意侵犯他人权益。
业主自治小区管理制度范文
业主自治小区管理制度范文业主自治小区是指在小区居民中进行自主管理和自治的一种居住形式。
为了保障小区内生活的和谐与安全,制定一套小区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下面就是一份关于业主自治小区管理制度的范文,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小区内秩序,提高居民的居住质量,促进邻里和睦关系的建立,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小区内所有住户和业主。
第三条小区内所有住户和业主有权利、义务和责任参与小区的管理和维护。
第四条小区内所有住户和业主享有基本公共服务,并有权要求该服务的质量和合理收费。
第五条小区内的管理工作由业主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协调。
第六条业主大会是小区内最高决策机构,由所有业主组成。
第七条本制度是小区内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业主自治的体现,应当共同遵守。
第二章业主大会第八条业主大会是小区内最高权力机构,由所有业主共同组成。
第九条业主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并由业主委员会主持召开。
第十条业主大会的主要职责包括:选举和罢免业主委员会成员、审议和决定小区的重大事项、制定和修改小区管理制度等。
第十一条业主大会的决议应当遵循多数原则,具体的表决方式由业主大会自行决定。
第十二条业主大会决议应当书面记录,并由业主委员会保管归档。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第十三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治小区的管理机构,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业主委员会的人数不得少于五人,不得超过十五人。
第十五条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小区的管理制度,协调和解决小区内的矛盾和纠纷,组织居民参与小区管理和维护等。
第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的决议履行职责,并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情况。
第十七条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应当遵守职责、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小区管理制度。
第四章小区管理与维护第十八条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和绿化是所有居民共同享有的财产,任何人不得擅自破坏或占有。
第十九条小区内的噪音污染、环境卫生和车辆停放等问题应当由业主委员会组织解决。
第二十条小区内的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应当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妥善处理。
业主自治管理是怎么规定的-
A humble heart is a heart like a weed flower, not making fun of the outside world or caring about the world'sridicule.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业主自治管理是怎么规定的?就是业主联合起来,通过民主的程序建立的一个自治组织进行的管理行为。
现在所有的居民区都有业主大会,业主大会就是基于这样的形式形成的,主要也是为了维护所有业主的切实利益。
因为房地产开发商和物业还有业主之间总是存在纠纷。
一、业主自治管理是怎么规定的?业委会自治编辑业主自治也不等同于业主委员会自治。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治组织的核心,是业主自治得以正常运转的中心环节。
业主自治是全体业主通过自治方式实现自主管理小区的一系列活动,而不是仅指业主委员会成员几个人决定公共物业事项。
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自治的执行机构,其成员履行职责的活动属于业主自治的一个重要部分,但将业主自治等同于业主委员会自治,缩小了业主自治的空间,不利于充分发挥广大业主自治的积极性,混淆了局部与整体的关系。
业主自治对物业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是物业管理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点:(1)业主自治是物业管理的基础。
建筑物的区分所有权的产生和广大居民社区自治意识的觉醒产生了现在的物业管理制度。
所有权是绝对性的权利,它排除了非所有权人对物的干预。
无论物业管理企业还是政府都无权干预所有权人对房屋的处分,但是其他共有所有权人却有权干预业主对房屋共用部分的处分,而这种干预也只能要求该业主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利益。
因此,涉及共有部分或共用部分而产生的物业管理问题只有业主才有最终的发言权,而物业管理企业只能在业主的授权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
所以,物业管理的基础是业主自治。
(2)行使业主自治管理权利对于维护物业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权益、规范住宅物业管理重要意义。
无论是物业管理企业还是其他当事人都有可能出于自身的利益作出对业主不行为,这就使得行使业主自治管理权利对于维护物业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权益、规范住业管理有着重要意义。
业主自治管理物业规章制度
业主自治管理物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区物业管理,维护业主共同利益,加强社区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小区内的所有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三条业主必须遵守本规定,维护物业管理秩序。
第四条物业管理委员会是物业管理的组织机构,由业主组成,并负责监督和协调物业管理工作。
第五条物业管理公司是负责具体管理工作的单位,受业主委托对小区内的公共区域、设施进行维护和管理。
第二章业主权利和义务第六条业主有权对小区内的公共设施、服务进行监督、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七条业主有义务保护小区内的公共设施、服务,不得损坏公共财产。
第八条业主有义务按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用,并配合物业管理工作。
第三章物业管理工作第九条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小区内公共设施、服务的维护和保洁工作。
第十条物业管理公司应定期对小区内的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第十一条小区内存在安全隐患时,物业管理公司应立即处置并通知业主。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四章物业管理费用第十三条物业管理费用由业主按照面积比例分摊支付,具体标准由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定。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费用主要用于小区内的设施维护、保洁和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费用应定期结算,逾期未交费的业主将被追加滞纳金。
第五章紧急处置第十六条发生紧急情况时,物业管理公司应立即组织处置,并通知业主。
第十七条业主应积极配合物业管理公司的应急处理工作,确保小区内的安全。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对紧急事件的处理进行评估和总结,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定解释权属于物业管理委员会。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或补充,需经物业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
小区业主自行管理方案
XX市(小区)业主自行管理方案(示范文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区物业管理区域业主自行管理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XX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小区业主自行管理的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方案。
前款所称业主自行管理,是指业主共同决定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依法自行管理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行为。
第三条小区业主自行管理在中国共产党社区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党委)的领导下依法依规开展物业管理活动。
第二章业主自行管理的实施第四条小区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行管理的实施主体,业主委员会主任为业主自行管理负责人。
第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实行业主自行管理的,应当经业主共同表决通过,且应符合下列条件:(一)物业管理区域依法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1(二)业主大会有设立业主监事会或监事;(三)业主大会在数据共享银行开设有业主共有资金基本账户;(四)物业管理区域经招标未能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五)征得物业所在社区党委同意;(六)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第六条小区业主自行管理的服务内容包括:(一)制定物业服务的各项制度;(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三)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四)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五)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六)公共绿地养护和管理;(七)清洁服务;(八)车辆管理;(九)其他服务内容。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对电梯、消防、人民防空、技术安全防范等涉及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其他有特定要求的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专业机构管理。
没有委托第三方2专业机构管理的事项,应购买物业安全、房屋及公共设施维修等保险。
业主委员会也可以将保洁卫生等分项服务依法委托给第三方,但不得将该物业管理区域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给第三方。
业主委员会对第三方的服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第八条物业管理费:住宅每平方米元/月,商业每平方米元/月。
业主自治管理法律制度
业主自治管理法律制度业主自治管理法律制度是指通过法律手段,为住宅小区的业主提供自治管理的规则和保障。
它是一种特殊的法律制度,主要围绕住宅小区的业主进行管理和自治,旨在维护小区的秩序和公共利益,促进业主共同参与和管理,推动小区的和谐发展。
一、业主自治的法律基础自2024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施行《物权法》,该法明确了住宅小区业主自治的基本原则和内容。
根据该法,业主有权制定或修订住宅小区的管理规约,并通过业主大会讨论决定。
同时,业主可以通过选举产生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委员会负责监督和管理小区的运行。
二、业主自治的法律机构为了保障住宅小区的业主自治,我国建立了一系列的法律机构,包括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
业主大会是全体业主的集体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小区的管理规约。
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选举产生的监督和管理机构,负责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运作,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物业管理企业则是为住宅小区提供日常管理服务的专业机构,负责小区的运行与维护。
三、业主自治的法律责任和权利业主自治制度明确了业主的责任和权利。
首先,业主有义务遵守住宅小区的管理规约,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其次,业主有权参与业主大会的决策,对小区的重大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再次,业主有权通过业主委员会行使监督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运作和服务质量。
此外,业主还享有对小区公共设施和公共区域的使用权。
四、业主自治的法律保障为了保障业主自治的顺利进行,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政策。
例如,《物权法》规定,业主大会的决议应当合法有效,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利益。
另外,各级政府制定了相关的法规和细则,对业主大会的选举程序、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质量等进行规范和监督。
此外,我国还鼓励业主通过诉讼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障业主自治制度的有效实施。
总之,业主自治管理法律制度是我国住宅小区管理的重要制度安排。
通过业主自治,可以促进业主共同参与和管理,提高小区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业主自行管理制度
业主自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维护小区的良好环境和居民的共同利益,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小区内的全部住宅业主,包括产权所有人和使用权所有人。
第三条业主自行管理是指业主根据法律法规,在物业公司的协助下,自主组织管理小区日常事务的行为。
业主自行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自治、民主、法治、公开。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业主大会是本小区业主自行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全体业主组成。
业主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决定小区事务。
第五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代表组成。
业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负责具体管理小区事务。
第六条物业公司是业主委员会的协助管理机构,负责执行业主委员会的决议和管理小区的日常事务。
物业公司应定期向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报告工作情况。
第七条物业公司应遵守法律法规,履行管理职责,保障小区住户的正当权益。
第八条业主自行管理的各级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完善收支记录,保证经费使用的透明和公正。
第三章具体管理事务第九条业主委员会负责制定小区的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住户守则、公共设施使用规定等。
业主委员会还应当建立业主委员会办公室,处理住户的投诉和建议。
第十条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住户参与小区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维护公共设施、保障小区的安全等。
第十一条业主委员会应定期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和批评。
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有权对不遵守管理规定的住户进行警告、处罚,情况严重的可以向物业公司报告,甚至建议解除使用权。
第四章惩罚和申诉第十三条对于违反规定的住户,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
第十四条住户对业主委员会的处罚有异议的,可以向业主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
业主委员会应当认真核查,作出合理处置。
第十五条如果住户对业主委员会的处理结果仍有异议,可以向业主大会提出上诉,由业主大会做出最终裁决。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解释权归业主大会。
武汉市住宅区业主自治管理实施办法
第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 思想素质好 热心公益事
业 责任心强
二 自觉遵守物业管理法规 规章
三 带头遵守业主公约
业主委员会章程 四 身体健康 品行端正
五 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组织能
力
第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在业主 业主代表 大会上按下列程序选举产生
一 介结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和工作简历
不再是业主的
五 利用职权 牟取个人私利 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 有违
法犯罪行为的被司法部门认定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七 有其他不适宜担任业主委
员会委员情形的
第二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业主 业主代表 大会 经 20% 以上业主提议 业主委员会应就所提议题及时召开业主大会 业主委员会会议每委 度召开一次 业主代表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协 商会议每两月召开一次
年度财务决算和下一年度财务预算
三 审核与修订 业主公约
业主委员
会章程 等文件
四 决定物业管理企业的选聘和解聘 五 业主委员会的换
届选举与委员的调整
六 决定物业管理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章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是住宅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 业主委 员会的一切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十七条 一个住宅区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 业主代表 大 会选举产生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根据住宅区规模 由 5 至 15 人组成 业主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
四 遵守业主
公约
五 遵守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各项条款 并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以
及相关的代收代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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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编号
业主小区管理规定细则(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区管理,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小区的安全、文明、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细则。
第二条本规定细则适用于本小区所有业主、使用人、物业服务机构及有关单位。
第三条本小区管理遵循“业主自治、物业管理、政府监管”的原则,实行民主管理,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二章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第四条本小区业主大会是本小区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修改本小区的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业主大会由本小区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监督物业服务机构的工作。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由本小区业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包括:1. 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2. 审议物业服务机构的服务计划和年度预算;3. 监督物业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4. 处理业主投诉和纠纷;5. 维护业主合法权益;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物业服务与管理第九条本小区物业服务由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机构负责。
第十条物业服务机构应依法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并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提供物业服务。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机构应履行以下职责:1. 维护小区公共秩序,保障业主人身、财产安全;2. 维护小区公共设施设备正常运行;3. 保持小区环境卫生;4. 组织开展小区文化活动;5. 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小区管理工作;6. 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业主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2. 不得损坏、擅自占用小区公共设施设备;3. 不得在小区内乱扔垃圾、乱涂乱画;4. 不得在小区内饲养宠物影响他人;5. 不得在小区内进行噪音扰民活动;6. 不得在小区内进行经营活动;7. 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第四章公共设施与设备第十三条本小区公共设施与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共设施与设备的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损坏公共设施与设备;3. 公共设施与设备的维修、更新费用由全体业主承担;4. 物业服务机构负责公共设施与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小区业主自治自管(自行管理)方案word版-标准条例
小区业主自治自管(自行管理)方案word版-标准条例XX市(小区)业主自行管理方案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小区物业管理区域业主自行管理活动,本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XX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制定。
小区业主自行管理的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方案。
业主自行管理是指业主共同决定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依法自行管理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行为。
小区业主自行管理在中国社区委员会(以下简称社区党委)的领导下依法依规开展物业管理活动。
第二章业主自行管理的实施小区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行管理的实施主体,业主委员会主任为业主自行管理负责人。
物业管理区域实行业主自行管理的,应当经业主共同表决通过,并符合以下条件:1.物业管理区域依法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2.业主大会有设立业主监事会或监事;3.业主大会在数据共享银行开设有业主共有资金基本账户;4.物业管理区域经招标未能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5.征得物业所在社区党委同意;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小区业主自行管理的服务内容包括制定物业服务的各项制度、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公共秩序、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公共绿地养护和管理、清洁服务、车辆管理以及其他服务内容。
业主委员会对涉及人身财产安全以及其他有特定要求的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专业机构管理。
没有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管理的事项,应购买物业安全、房屋及公共设施维修等保险。
业主委员会也可以将保洁卫生等分项服务依法委托给第三方,但不得将该物业管理区域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给第三方。
业主委员会对第三方的服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物业管理费:住宅每平方米元/月,商业每平方米元/月。
业主自行管理的期限和本届业主委员会任期一致。
本届业主委员会任期提前结束的,业主自行管理的期限相应提前终止。
业主委员会委员可以按XX市最低工资按月领取津贴。
小区自治管理制度
小区自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小区内部管理,促进小区居民和社区服务机构之间的和谐关系,保障小区内部秩序,维护小区内部安全,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小区自治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小区内的所有居民、物业管理公司和社区服务机构。
第三条小区自治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小区内部的安全和秩序,促进社区居民之间的和谐关系,维护小区内部的环境卫生。
第四条小区居民应该严格遵守小区自治管理制度,不得违法乱纪,不得损坏小区公共设施,不得干扰他人生活和工作。
第五条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履行管理职责,保障小区内部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六条小区社区服务机构应该积极参与小区自治管理工作,为居民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七条小区自治委员会是小区居民自治的组织形式,由小区居民代表组成,负责协调、监督和推动小区自治管理工作。
第八条小区自治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由小区自治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并报小区居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九条小区居民可以通过居民代表大会、小区自治委员会或者相关部门进行申诉和投诉。
第二章小区环境卫生管理第十条小区环境卫生管理是小区自治管理的基本内容之一,包括小区内部的垃圾分类和处理、绿化、道路清洁等工作。
第十一条小区居民应当保持小区内部的环境卫生,不得随意乱扔垃圾,不得破坏小区内部的植被和绿化。
第十二条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加强对小区环境卫生的管理和维护,保障小区内部的清洁和整洁。
第十三条小区居民可以自愿参与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共同维护小区环境卫生。
第十四条小区自治委员会应当加强对小区环境卫生管理的监督和督促,对违反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和警告。
第十五条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由小区自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共同制定,并实施。
第三章小区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小区安全管理是小区自治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包括小区内部的物业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
第十七条小区居民应当保护小区内部的物业安全,不得私自拆除和损坏小区公共设施,不得擅自设置障碍物。
业委会业主自治是怎样管理的
Efforts may not be equal to success, but the hard work of chasing your dreams will let you find a better self, a silent self who strives to enrich and quiet yourself.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业委会业主自治是怎样管理的业主委员会自治的是指业主自发组织,代表全体业主行使自身范围内的管理。
这类行为处于相关的物业公司无法行使这类主要责任,无法管理这类园区内的卫生、安保和维修工作。
业主可以商讨自发进行办理。
一、业委会业主自治是怎样管理的业主委员会自治是指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民主原则建立自治组织、确立自治规范,管理本区域内的物业的一种基层治理模式。
业主自治是由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确立和发展才成为必要。
多层建筑或居住小区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的产权由多个区分所有权人共有,但各区分所有权人的要求各异,从而容易导致各种纠纷发生。
为了统一意见、便于管理,业主组成管理团体委托其他组织或者自行对小区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护、公共环境、公共秩序等事项进行自治管理,以避免公共事务无人愿管或无人可管情况的发生,保证物业合理使用,使业主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居住环境。
只有业主真正实现自治,物业管理活动才能真正为业主服务,体现业主的利益,从根本上实现物业管理制度的目的。
各国物业管理法律制度中,业主自治都是其基本组成部分。
年我国颁布了《物业管理条例》,初步确立了以业主大会为核心的业主自治机制。
二、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在物业管理中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组织,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业主自治管理制度
业主自治管理制度为了维护业主的利益,保障物业管理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自治管理制度。
第二章业主大会1. 业主大会是由所有业主组成的最高决策机构,对小区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决策。
2. 业主大会根据物业管理的具体情况,可以定期召开,也可以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3. 业主大会的召集人应提前15天公告召开时间、地点、议程和参会条件。
第三章业主委员会1. 业主委员会是在业主大会指导下,协助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日常管理工作的组织。
2. 业主委员会成员由全体业主选举产生,履行以下职责:监督管理公司的运作,分析并提出改进建议,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等。
3. 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为2年,可以连任一次。
第四章物业管理1.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严格按照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议,执行小区管理、维修等相关工作。
2.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每年向业主大会汇报上一年度的工作情况和财务状况,并接受审计。
3.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合理划分工作细则,履行好对小区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章费用管理1. 小区的管理费用由所有业主共同承担,支付方式和标准由业主大会决定并监督。
2.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仔细核对费用清单,并向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做出解释。
3.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物业费用的使用合理、透明。
第六章紧急情况处理1.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建立紧急情况处理预案,并定期向业主大会公布。
2. 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及时向业主大会报告发生的紧急情况,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 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物业管理公司,协助处理紧急情况。
第七章违规处罚1. 对于违反业主自治管理制度的业主,业主委员会有权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2. 物业管理公司对于违规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进行处理,并向业主大会报告。
3. 对于涉及违法犯罪的情况,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处理。
第八章附则1. 本自治管理制度经业主大会通过并公布后生效。
2. 本自治管理制度若有需要修改的,须由业主大会决定。
业主自治管理规范(试行)
业主自治管理规范(试行)前言业主自治是指业主依照法律和规定,管理和维护自己的房屋和公共部位。
为了规范业主自治行为,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范。
权利和义务业主的权利- 按时足额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参加业主大会;- 监督物业服务质量,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按照规定享有共用部位权利,不得侵犯其他物业业主的合法权益;- 依法办理过户及其他物业业务。
业主的义务- 按照物业规定管理和使用房屋和共用部位;- 不得违法改变房屋建筑结构和功能;- 遵守社区公共秩序,不扰民、不扰序;- 维护公共卫生,保持社区环境整洁。
业主自治组织业主大会业主大会是物业管理中的最高权力机构,主要职责为评审、审批和监督物业管理规划、预算、收支情况及重要管理制度等。
业主大会应当至少举行一次。
在业主大会未召开期间,业主委员会应当根据需要召开业主代表会,听取业主意见。
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监督物业管理公司、服务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对其工作成果进行评价;- 对业主委托管理物业使用权和共用部位进行代表;- 组织自主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制定业主治理规则;- 依法保护业主合法权益,协调处理业主之间的纠纷。
管理措施业主自治管理应当遵循以下措施:- 制定《业主自治规定》,规定业主自治组织及其行为规范;- 建立健全业主自治制度;- 建立健全业主自治公告栏、业主服务中心,加强业主之间沟通与协作;- 开展业主自治知识宣传,增强业主自治意识。
结束语本规范是一个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旨在规范业主自治行为,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但仅凭本规范一纸文件并不足以解决所有问题,业主自治的真正意义在于群众自己管理自己,共建和谐社区。
小区物业自治管理方案
2.增强业主之间的凝聚力,促进小区和谐稳定;
3.优化小区环境,提高小区品质,增强小区的市场竞争力;
4.为其他小区提供可借鉴的经验,推动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九、自治管理持续改进
1.定期对自治管理工作进行评估,查找问题和不足;
2.根据评估结果,调整和完善自治管理方案和实施细则;
4.各专门小组负责具体职能工作,如财务审计、设施维护、活动策划等。
十二、自治管理中的沟通协调
1.建立业主与业主、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沟通渠道;
2.定期召开业主座谈会,听取业主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业主关心的问题;
3.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应保持密切沟通,确保管理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十四、自治管理中的法律保障
1.依法制定和执行自治管理方案,确保各项管理活动合法合规;
2.加强对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各方主体的法律培训,提高法律意识;
3.在处理业主纠纷、投诉等问题时,依法依规操作,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4.与法律顾问保持密切沟通,确保自治管理活动在法律框架内顺利进行。
十五、自治管理的宣传与教育
小区物业自治管理方案
一、背景分析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小区物业管理日益成为广大业主关注的焦点。为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推动小区和谐稳定发展,制定一套合理、可行的物业自治管理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自治管理原则
1.尊重业主意愿,保障业主民主权利;
2.公开、公平、公正,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3.实施智能物业管理,如智能门禁、视频监控等,提升小区安全和管理水平;
4.定期对数字化管理成果进行评估,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和优化系统功能。
自治小区规章制度模板
自治小区规章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区的物业管理,维护小区业主的共同利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和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小区内的全体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及使用人。
第三条本小区实行业主自治管理,通过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等形式,共同参与小区的管理与决策。
第四条小区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二章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五条业主大会是小区的最高权力机构,应当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业主大会负责制定和修改小区规章制度,选举和罢免业主委员会成员,决定小区的重大事项等。
第六条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组织实施业主大会的决议,协调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等。
第七条业主委员会由五至九名业主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和罢免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履行职责的能力,不得有损害小区利益的行为。
第三章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物业管理职责。
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小区的安全防范制度,确保小区的安全与和谐。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对小区的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响应业主的报修和投诉,并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合理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收取未法律法规规定的费用。
第四章业主的权利与义务第十四条业主享有以下权利:(一)按照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面积和比例享有小区内的共有部位和设施设备的使用权;(二)按照业主大会的决议参与小区的管理与决策;(三)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四)按照业主大会的决议享受小区的公共利益;(五)其他依法享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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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生产区域业主自治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体制,规范业主自治管理行为,完善和提高非生产区域管理水平,结合XX市相关规定和XX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管理原则
公司所属各生活区采取“业主管理为主,公司管理为辅;业主出资为主,公司出资为辅”的管理原则。
实行业主自治管理,提升生活生平。
第三条机构设置
(一)各生活区成立业主自治委员会,居住户数在30户以下的,选举1名业主代表,行使日常管理职能。
户数在30户以上120户以下的生活区,选举3名业主代表,组成自治委员会。
120户以上选举5名业主,组成自治委员会形式其区域管理职能。
(二)公司后勤部门是各区域业主委员会自治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所属各单位业主自治委员会负责住宅生活区的日常安全管理、卫生管理、门卫管理、费用收取交纳、信息公开、业务指导和制度落实等。
第四条业主委员会委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
(二)自觉遵守物业管理法规、制度;
(四)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五)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组织能力
第五条业主自治委员会成员须具有无私奉献的精神,但可视其情况,给予适当劳务报酬。
第六条业主自治委员会成员主要以业主推荐或选举产生为主,也可由片区和公司后勤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推荐或拟定。
第七条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一)公司各所属区域业主为公司职工的,按10元/月的标准收取管理服务费。
(二)非公司职工居住的,按15元/月的标准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四条各生活区域业主每月应足额向业主委员会缴纳管理服务费用。
该服务费用于住宅小区内的公共服务项目支出,具体包括:(一)负责住宅小区内的道路、楼道、庭院、公厕及公共场所的卫生保洁;
(二)按时为业主代收生活垃圾和营业性垃圾;
(三)负责住宅小区内花、草、树木和绿篱的修剪、补植、浇水、灭虫等;
(四)负责为业主代收水、电、供气、供热等费用。
(五)负责住宅小区日常治安保卫工作,落实防范措施。
(六)负责对公共区域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
(七)业主委员会及成员开展工作的必要经费等。
第八条住宅小区的业主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结构、外形及色调;不得擅自改装、拆除公用房屋原附属设施;装修房屋应符合相关规定,并避免噪音、粉尘等污染环境。
(二)保持房屋及其他建筑物的完好、整洁和安全;禁止在公用院落、走廊、屋顶、楼梯内堆放杂物、搭建违法建筑;禁止在阳台上砌墙和存放超重的物品。
(三)禁止随意接引、拆除和损坏市政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在住宅小区内占用和挖掘道路;禁止向下水管道中乱扔杂物。
(四)爱护住宅小区内的绿地和花草树木及绿化设施;严禁损坏、占用绿地。
(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存放垃圾,实行垃圾袋装化;禁止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瓜果皮核和纸屑;禁止在建筑物和构筑物上涂写、刻划、张贴;禁止违法饲养家禽及宠物,禁止宠物随处大小便。
(六)二楼以上阳台围栏上摆设花盆,必须采取固定保护措施,防止坠落伤人。
(七)严禁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赌博、传播淫秽物品;禁止使用高音喇叭,使用组合音响不得影响相邻关系;
(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危险物品。
(九)不得在住宅小区内随意停放自行车和机动车辆;非经批准,禁止载重车进入住宅小区。
(十)居民应按规定办理房屋、户口登记、变更、迁移手续;暂住及租住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办理暂住户口及租赁合同手续。
(十一)不得开办污染住宅小区环境的生产、加工型作坊和企业。
(十二)居民利用家庭住所从事经营服务活动和业主在住宅小区内的公共场地设点从事经营服务活动,须征得业主管理委员会和公司后勤管理部门的同意,并到有关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禁止在住宅小区内的公共场所和道路两侧乱设摊点。
第九条业主委员会职责:
(一)作为公司对所在住宅小区的直管机构,行使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在所在小区的落实职责。
(二)随时检查小区公共区域的安全状况,提出安全管理方案。
搞好居住人员的安全宣传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三)监督小区各住户的行为,对不文明、不符合规定的应予制止。
(四)按时收取管理服务费用。
并定期公布收取费用的开支情况,作好解释工作。
(五)保持所在区域的卫生与整洁,严格保洁制度、门卫管理制度、车位管理制度等。
(六)时刻保持与公司联系,发生任何事故和事件,及时上报公司。
(七)公司安排的其他临时工作。
第十条保洁管理制度
(一)保持住宅生活区域内整体整洁和卫生。
(二)每天对公共区域内垃圾清扫不少于一次。
(三)协助并督促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堆放的生活垃圾。
(四)每年对生活区化粪池进行适当清理,保障业主正常使用和避免环境污染事件发生。
(五)绿化植物落叶时期和多雨水季节,及时清扫。
第十一条门卫保卫管理制度
(一)公司各生活居住区域原则上都要建立门卫保卫机构,配备人员。
(二)建立来客登记制度。
闲杂人等禁止进入小区。
(三)非业主及公司车辆,不得进入小区。
(四)定时对小区公共区域及周遍进行巡视。
(五)若发现或接报小区内有人盗窃,就尽可能马上抓获现场嫌疑人员,如果力量不够,应尽量发动业主,并及时通知110。
(六)发生斗殴事件,应极力阻止劝说,同时保持冷静,避免发生冲突,在斗殴事件中,如小区的财产或人员受损害,应拍照并保护现场。
同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七)建立火灾应急疏散机制。
在明显出张贴疏散图。
每年进行消防演练不少于一次。
(八)如发生其他突发事件(凶杀、抢劫、勒索、闹事、伤亡或重大纠纷等)应及时通知公司相关部门和110。
进行妥善处置。
第十二条维修管理制度
(一)业主应爱护住宅生活区公共区域的设施设备。
,若发现故意破坏公共设施,将追究相应责任。
禁止私拉乱接线路。
(二)公共区域设施损坏由业主委员会负责维修,费用从收取的服务管理费开支,保证维持业主的正常生活需要。
(三)业主私人住房内电器或其他设备设施损坏,应由业主自行联系人员维修,维修材料及人工费用自理。
(四)业主私人住所内设施设备损坏,愿意找公司人员维修的,由业主委员会联系,公司收取材料费,或业主自己购买材料,公司可免费更换或维修。
第十三条奖励惩罚管理
(一)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纳入城市管理目标考核责任制。
对物业管理成绩突出的住宅小区,由公司物业管理公司提请公司予以表彰奖励。
并每年进行一次优秀管理住宅小区评选活动。
优秀小区的物业管理人员获得相应奖励及奖金。
对住宅小区中表现优秀的业主经过推荐考核达到优秀业主标准的,由公司颁发奖牌及奖金。
(二)不及时足额交纳服务费用以及违反以上第四条内容的业主,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业主自行承担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中国石油四川XX销售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及储运安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