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自然保护区旅游开发利益冲突与协调
浅析自然保护区旅游开发利益冲突与协调
浅析自然保护区旅游开发利益冲突与协调摘要: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自然保护区已步入游开发的行列。
而保护区旅游开发也引发了一系列不同利益主体间冲突,面对这些错综复杂的利益冲突,自然保护区旅游开发路在何方?本文从我国自然保护区旅游开发利益主体入手,理清各主体间的利益关系,针对自然保护区开发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初步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自然保护区;旅游开发;利益冲突;利益协调;1.引言独特的自然资源既是保护区所要保护的对象,也是旅游开发过程中最具竞争力的资本,但保护区在旅游开发时因利益分配不均衡,监管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等利益冲突频发。
同时自然资源不合理开发与破坏等事件也相继曝光,专家学者及环保非政府组织对资源保护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因此,在旅游开发中明晰部门职权范围,理顺各主体间利益关系,有效协调旅游开发中各主体间的利益冲突,坚持经营权与管理权的分离及相应的扶贫政策和资源补偿机制,已成为当前保护区旅游开发中面临的首要问题。
2.自然保护区旅游开发利益冲突分析2. 1政府部门内部之间的利益冲突根据我国自然保护区采用的分级管理模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隶属中央政府管理,但实际上我国90%以上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由所在当地政府经营管理。
而中央把管理的责任委托给地方政府时,却没有委以相应的权利,也没有投入足够的管理经费。
这些没有足够管理经费投入的委托责任又相继发生在各地方政府的上下级之间,导致保护区在管理的实际过程中出现了级别与管理责任的错位。
由于多数地方政府没有强大的经济满足对保护区最基本的投入,造成某些保护区管理机构员工工资低且不能按时发放,甚至还会出现拖欠资的现象。
保护区迫于经济利益和生活压力而产生重经营轻保护的思想,因此,政府在自然资源保护中的利益与保护区管理机构自身的经济利益之间存在着冲突。
目前,在我国保护区旅游开发过程中,保护区管理机构及其行政主管部门与其他各部门之间,因旅游开发涉及经济利益时难免存在着对土地、森林、动植物、水、矿产等资源的争夺,以此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然而在旅游开发中因管理不善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时,各部门之间难免会相互推卸责任、扯皮,导致问题复杂化、多元化,大多事件最终因责任主体不明确而不了了之。
旅游规划中的多元利益冲突分析
旅游规划中的多元利益冲突分析在当今社会,旅游业蓬勃发展,成为了许多地区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然而,在旅游规划的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到多元的利益主体,他们各自有着不同的诉求和期望,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了利益冲突的产生。
深入分析这些利益冲突,对于制定科学合理、可持续的旅游规划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旅游规划中的利益主体在旅游规划中,主要的利益主体包括当地政府、旅游开发商、当地居民以及游客。
当地政府通常着眼于旅游业对地区经济的推动作用,希望通过旅游发展增加财政收入、促进就业、提升地区形象和知名度。
他们会积极推动大型旅游项目的建设,注重基础设施的完善和旅游市场的规范管理。
旅游开发商则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他们关注投资回报率,期望在最短的时间内获得丰厚的利润。
因此,他们可能会倾向于大规模的开发和商业化运作。
当地居民是旅游发展的重要参与者和受影响者。
他们一方面希望从旅游业中获得经济收益,改善生活质量;另一方面,又担心旅游开发会破坏当地的生态环境、传统文化,影响他们原有的生活方式。
游客则希望在旅游过程中获得优质的服务、独特的体验和合理的价格。
他们追求舒适、便捷、安全的旅游环境。
二、多元利益冲突的表现形式1、经济利益冲突当地政府和旅游开发商往往更关注旅游带来的直接经济收益,如税收和利润。
然而,这种追求可能导致对当地居民经济利益的忽视。
例如,在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土地的征用可能没有给予居民合理的补偿,或者旅游项目的运营没有为当地居民提供足够的就业机会和商业机会,导致居民的经济收入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提高。
2、环境利益冲突旅游开发可能会对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政府和开发商为了吸引游客,可能会过度开发自然资源,建设大量的旅游设施,如酒店、度假村等,从而导致森林砍伐、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减少等问题。
而当地居民和一些游客则更关注环境的保护,希望能够享受原汁原味的自然景观和生态系统。
3、文化利益冲突许多旅游目的地都拥有独特的传统文化,但旅游开发可能会使这些文化面临商业化、庸俗化甚至失传的风险。
旅游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研究
旅游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研究一、引言随着国内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旅游资源的持续开发已经成为一种势不可挡的趋势。
然而,这种开发往往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违规开发、破坏自然环境等,这些问题不仅损害了旅游资源本身,也造成了环境的破坏和生态的恶化。
因此,旅游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的协调研究是非常必要的。
二、旅游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旅游业的持续发展需要通过开发旅游资源来吸引更多的游客,从而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但是,旅游资源的开发必须要考虑环境保护的问题,在开发过程中要充分考虑生态环境的保护,避免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和污染。
同时,环境保护也需要通过旅游资源开发来实现。
旅游资源的开发可以为当地经济带来一定的收益,从而使这些地方更有能力去保护和维护当地的环境。
三、旅游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实践1. 制定环保规定在旅游资源开发前,需要制定一系列的环保规定,比如遵守当地的环境法规、减少环境污染、保护自然生态等,以保证旅游资源的开发不会对环境造成过大的影响。
2. 加强环境监管在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需要加强对环境的监管。
当发现存在环境破坏行为时,要及时制止并追究责任,从而提高旅游资源开发的可持续性。
3. 建立环保意识为了提高旅游从业人员和游客的环保意识,可以开展一些教育和宣传活动,比如在旅游地点张贴环保宣传画或发放环保手册等,让大家认识到环保的重要性。
四、结语旅游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是一种有机的整体,旅游资源的开发需要保证环境的保护和协调发展。
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能保护好我们的生态环境,在经济和环保之间取得平衡。
景区保护与管理中的冲突和协调研究
景区保护与管理中的冲突和协调研究近年来,随着人们对旅游的日益重视,各地景区迎来了蓬勃发展的机遇。
然而,景区保护与管理中却时常出现冲突和协调的问题。
本文将探讨景区保护与管理中存在的冲突,并提出协调的解决方案,旨在为景区保护与管理工作提供指导。
首先,景区保护与管理中的冲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经济利益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冲突。
景区作为旅游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经济效益往往成为重点关注的对象,然而在追求经济利益的同时,景区的生态环境也面临着破坏的风险。
第二,开发与保护之间的冲突。
景区的开发往往会伴随着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利用变化,这可能对景区的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造成损害。
第三,管理与治理之间的冲突。
景区的管理需要具备科学性、全面性和长期性,而治理则需要政府的有效监管和公众的参与。
但是,由于管理与治理之间的分工不明确,常常导致责任划分不清、管理混乱等问题。
面对景区保护与管理中的冲突,我们可以采取一系列的协调措施。
首先,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和执行。
制定科学合理的法律法规可以明确景区保护与管理的目标和标准,为后续的协调工作提供支持。
同时,加强对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以提高景区保护与管理的整体效果。
其次,加强科学技术的支撑。
景区保护与管理需要依托科学技术手段进行环境监测、资源评估、规划设计等工作。
因此,加强科学技术的投入,提高管理水平和决策科学化程度非常重要。
再次,加强各方利益的协调。
在景区保护与管理中,政府、企业、社会公众等各方利益密切相关。
因此,加强各方之间的沟通与协商,形成多利益参与、协同共治的局面,可以有效化解冲突。
最后,加强公众参与与旅游教育。
公众的参与是景区保护与管理的重要因素,通过加强公众对旅游的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与责任感,使其真正成为景区保护的参与者和监督者,以推动景区的可持续发展。
为确保协调措施的有效实施,景区保护与管理中需要加强监管机制建设。
首先,要建立健全的监测与评估机制。
自然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冲突与协调
自然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冲突与协调自然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是一个永恒的话题,也是当今社会面临的一大挑战。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对自然资源的需求也日益增加。
但同时,大规模的资源开发也带来了环境问题,如水质污染、土地破坏和生态失衡等。
因此,如何在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之间取得平衡,成为了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首先,我们应该认识到自然资源的宝贵性。
自然资源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它们的开发利用是为了满足人们对食物、能源和材料等需求。
但是,我们在进行资源开发时应该注意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以免牺牲环境的利益。
尤其是有些资源是无法再生的,如石油、煤炭等化石燃料,它们的开发和利用对环境造成了很大的压力。
因此,我们应该尽量减少对这类资源的依赖,转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利用。
其次,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环境保护不仅关乎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也关系到其他生物和整个生态系统的健康。
保护环境是保护我们自己的家园,是对我们后代的责任。
在资源开发过程中,我们应该尽量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例如,在矿产开发中,应该采取科学的采矿方法,减少对土地的破坏,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
在能源开发中,应该优先考虑清洁能源的利用,如风能、太阳能等,以减少对大气的污染。
另外,我们也应该加强环境监测和治理,确保资源开发的过程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长期的影响。
然而,自然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往往存在冲突。
一方面,资源开发往往需要大量的土地和水资源,这就带来了环境破坏的问题。
例如,过度的森林砍伐导致了生境的破坏和生物多样性的减少。
另一方面,环境保护的措施往往限制了资源开发的范围和速度。
例如,一些环境敏感地区的开发被限制,以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这就需要我们在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以实现双赢的局面。
为了实现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政府应该加强对资源开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源开发符合环境法规和规范。
旅游规划中的生态保护与景区开发协调
旅游规划中的生态保护与景区开发协调导言:旅游业作为全球最重要的经济支柱之一,不仅为国家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收益,也为人们提供了丰富多彩的休闲娱乐方式。
然而,随着旅游业的迅速发展,一些景区的开发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破坏。
因此,在旅游规划中,如何协调生态保护与景区开发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议题。
第一节:旅游业的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矛盾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旅游观念的转变,旅游业得到了空前的发展。
然而,一些景区的开发却给当地的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的破坏。
例如,大规模的开发建设导致了土地的破坏、水源的污染以及动植物的生态平衡被打破等问题。
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也对生态系统的稳定性产生了不可逆转的影响。
第二节:生态保护与景区开发的协调机制为了解决旅游业发展与生态保护的矛盾,需要建立一套协调机制。
首先,政府应该加强对旅游规划的监管,确保景区开发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其次,景区开发者应该注重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采取生态友好型的建设方式,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同时,游客也应该提高环保意识,遵守景区的规章制度,不随意破坏自然环境。
第三节:生态旅游的推广与发展生态旅游作为一种注重自然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旅游方式,受到了越来越多游客的喜爱。
在旅游规划中,应该加大对生态旅游的推广力度,鼓励游客选择环境友好型的旅游方式。
同时,景区也应该加强对生态旅游的开发,提供更多的生态旅游项目,满足游客对绿色、环保旅游的需求。
第四节:案例分析:云南丽江古城的生态保护与旅游发展云南丽江古城作为中国著名的旅游景点,面临着如何保护古城的生态环境与促进旅游发展之间的矛盾。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丽江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限制游客数量、控制车辆进入等,以保护古城的生态环境。
同时,丽江市政府还积极推动生态旅游的发展,开发了一系列与自然环境相协调的旅游项目,吸引了大量的游客。
结语:生态保护与景区开发的协调是旅游规划中必须面对的问题。
如何实现自然保护区与旅游开发区的协调发展1
如何实现自然保护区与旅游开发区的协调发展野的细风轻吻着窗棂,低语着春的美丽,春的盎然,和煦的阳光柔柔的轻抚着大地,引诱着人们去捕捉大自然的那抺新绿,就让青春的吉它,弹去满身疲惫的节奏,让我们告别城市的喧嚣,背起空空的行囊,走向大自然,潮湿的空气,淡淡的花香,那是一种与小园香径截然不同的一种飘逸。
在缀满鲜花的绿色长毯上,你可以向蓝天,向大地尽情的高歌,尽情的欢呼,白云就是你的心房,绿草就是你的血液,整个大自然就是蕴育了你的母亲,你大可不必再为“为赋新词强说愁”而去耗尽整个春天的无奈,山野的风轻柔的吹起,让我们拉起风筝,跑向大自然,天空上系着的是我们的美丽希望,线的这头系着我们真诚的祈盼,当夕阳的余辉映红了我们脸的时候,我们不会再觉得自己两手空空,一无所有,因为热情、活力、真诚、无悔已经装满整个行囊,没有烦恼,没有感叹。
自然资源是自然环境中与人类社会发展有关的,能被利用来产生使用价值并影响劳动生产率的自然诸要素。
它包括有形的土地、水体、动植物、矿产和无形的光、热等资源。
自然资源是社会物质财富的源泉,是社会生产过程中不可缺少的物质要素,是人类生存的自然基础。
人们为寻求精神上的愉快感受而进行的非定居性旅行和在游览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关系和现象的总和旅游由此孕育而生,目前我国旅游业主要由旅游代理商、旅游供应商、旅客三个因素组成。
旅游方式主要分为散客旅游和旅行社组团旅游两种,采用传统的旅游接待方式,旅游中的许多工作是由人的密集劳动来完成的。
生活在充满激烈竞争的市场经济社会,人们脑力、体力都在高速运转……我们虽然获得了现代化的生活,但我们的内心却逝去了一些珍贵东西,失去了平衡。
吃饭为了工作,工作为了挣钱,而挣钱就是为了吃饭,吃饭又为了工作……如此循环往复,陷入了一个怪圈,人就像机器一样。
于是,旅游业兴旺起来了,越来越多的人加入到旅游者的行列。
旅游可以开阔眼界。
当你的视野只局限于一种文化之中时,你就很难对整个世界有正确的看法。
自然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之间矛盾的经济协调手段
自然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之间矛盾的经济协调手段摘要:许多景区的旅游开发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造成景区生态环境破坏的关键因素是利益相关者对经济利益的追求,因此景区的生态环境破坏实质上是一个经济问题,只有采用有效经济手段才能使其从根本上得以解决。
本文认为发售旅游消费期权是调和景区保护和开发之间矛盾的有效经济手段,可以避免对景区资源的集中利用,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利益相关者利用旅游资源发展经济的强烈要求,并有利于景区长久经济利益的获得,能够使景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关键词:旅游消费期权;小众旅游;景区生态环境;经济手段一、引言旅游业发展实践表明,旅游开发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破坏。
旅游活动对景区的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水体污染、大气质量下降、植被退化、野生动物的活动受到干扰、土壤硬化、景观质量下降等等。
据中国人与生物圈国家委员会对自然保护区的深入调查,我国超过22%的自然保护区因开展旅游而遭受破坏,11%出现旅游资源退化现象[1]。
对自然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之间矛盾的经济协调手段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自然景区生态环境遭破坏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大量游客的进入,因此控制游客规模是解决旅游开发中生态环境破坏的一条重要途径。
在此背景下,少数自然景区尝试实践“小众”旅游策略[2][3],其中王朗自然保护区的“小众”旅游模式较为典型[4]。
但大部分自然景区在实际旅游运营中都没有严格限制游客人数,并尽可能多的接待游客。
这是因为“小众”旅游重保护轻开发,无法满足利益相关者对经济利益最大化的追求。
事实证明,对于现实中的政府、企业、个体而言,经济利益的诱惑更大,生态资源和环境的保护往往被各种经济利益所否定,结果使景区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只停留在口号层面而难以付诸于实际行动。
二、基于经济视角看待自然景区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一)经济利益是自然景区保护与开发之间矛盾的核心生态环境保护与获取经济利益对于自然景区而言,是难以取舍的两个方面,不保护就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不开发则背离了当地居民和政府的期望,背离了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自然资源管理中的利益冲突分析
自然资源管理中的利益冲突分析自然资源,是我们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
从土地、森林、矿产到水资源,它们的合理管理对于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社会稳定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然而,在自然资源管理的过程中,利益冲突却时常出现,给资源的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带来了诸多挑战。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冲突。
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其目标通常是实现资源的公平分配、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利用,以保障整个社会的长远利益。
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地方政府可能过于追求经济增长和政绩,导致在资源开发上出现短视行为,比如过度开采矿产资源或不合理出让土地,从而忽视了环境和生态的保护。
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是其本能。
一些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增加利润,可能会采取粗放式的资源开发方式,甚至违法违规开采,对自然资源造成严重破坏。
例如,某些煤矿企业为了提高产量,忽视安全和环保标准,导致矿难事故频发和生态环境恶化。
当地居民也是自然资源管理中的重要利益相关者。
他们依赖自然资源来维持生计,如农业生产、渔业捕捞等。
但在一些大型资源开发项目中,居民可能会因为土地被征用、环境受到污染等问题而利益受损。
例如,修建水电站可能会导致当地居民被迫搬迁,失去原有的生活方式和经济来源。
其次,资源的产权不明晰也是导致利益冲突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我国,一些自然资源的产权界定不够清晰,比如某些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其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的划分不够明确,这就容易引发各方之间的争议和冲突。
当产权不明确时,各方都可能试图争夺资源的控制权和收益权,导致资源的低效利用和浪费。
再者,利益分配机制的不合理也加剧了利益冲突。
在资源开发的过程中,往往存在着利益分配不均衡的问题。
大型企业和政府可能获得了大部分的收益,而当地居民和环境却承担了资源开发带来的负面影响,却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
这种不公平的利益分配会引发社会不满和矛盾,甚至可能导致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此外,信息不对称也是自然资源管理中利益冲突的一个重要因素。
风景区开发与地理环境保护的矛盾与协调
风景区开发与地理环境保护的矛盾与协调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风景区开发成为了一项重要的经济产业。
然而,风景区开发与地理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也逐渐浮现。
一方面,风景区开发可以带来经济效益,促进当地旅游产业的发展;而另一方面,过度开发可能破坏了地理环境,危及生态平衡。
因此,如何协调风景区开发与地理环境保护的关系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风景区开发应充分考虑地理环境的特点和保护需求。
每个地区都有独特的地理环境,如山水、湖泊和森林等。
在进行开发规划时,应该充分了解并考虑这些地理特点,避免破坏和恶化地理环境。
例如,对于具有丰富水资源的地区来说,应该合理安排水资源的开发和利用,避免出现水资源枯竭的情况。
而对于山区来说,应该控制开发规模,保护山区的植被和土壤,以减少土壤侵蚀和山体滑坡的风险。
其次,风景区开发需要与地理环境保护相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
可持续发展是指在满足当前需求的基础上,不破坏自然环境和资源,以满足子孙后代的需求。
在风景区开发中,应该注重资源的合理利用,遵守环保原则,以确保地理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比如,在开发新的旅游景点时,可以选择那些对环境影响较小的方式,如开展生态旅游,推广文化和农业旅游等,以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此外,地方政府在促进风景区开发与地理环境保护之间的协调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政府应加强环保意识的宣传和教育,引导公众对地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有更深入的认识。
同时,政府应建立相关法规和政策,加强对风景区开发的监管,限制过度开发,提高开发的质量和可持续性。
政府还应加强与开发商和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努力推动风景区开发与地理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最后,公众的参与也是实现风景区开发与地理环境保护协调的关键。
公众应加强环境保护意识,自觉遵守环境规范,不随意乱扔垃圾,不损害自然资源。
同时,公众也可以积极参与风景区的规划和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共同监督风景区的开发与保护工作。
总之,风景区开发与地理环境保护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但二者并非不可调和。
森林类型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森林类型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森林类型自然保护区是指以森林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和自然生态景观为主要保护对象,以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维护自然生态景观、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为主要任务的自然保护区。
目前,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增强和旅游业的快速发展,森林类型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也在逐渐兴起。
由于保护区与旅游活动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森林类型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采取相应的对策来解决。
森林类型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存在环境破坏的问题。
由于旅游开发活动的不合理规划和设计,游客的大量涌入往往会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
游客的过度踩踏和乱丢垃圾会对植被和土壤造成破坏,噪音和污染物的排放会扰乱动植物的生活,大量游客涌入会导致水源的过度开发和污染等。
对于这一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保护自然环境的对策。
需要加强旅游活动的规范化管理,明确游客的行为规范,通过设置标识牌、指示牌等方式加强游客的环保意识。
建立自然保护区巡护员制度,加大对保护区内生态环境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破坏行为。
加强环境教育宣传,提高游客的环保意识和保护意识,增强其对自然环境的尊重和保护意识。
森林类型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存在资源过度开发的问题。
由于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一些森林类型自然保护区可能会面临过度开发的问题,导致生态系统的破坏和资源的枯竭。
过度开发森林景区会导致珍稀植被的丧失,过度开发水资源会导致水源枯竭等。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应该采取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对策。
需要加强对旅游资源的调查和评估,合理规划旅游线路,控制游客的数量和游览时间。
建立资源保护机制,限制旅游开发活动,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珍稀植物和动物物种。
加强科学研究和监测,及时了解资源的状况和变化,及时调整旅游开发策略。
森林类型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存在与当地居民利益冲突的问题。
一些保护区生态旅游开发会占用当地居民的土地、限制他们的经济活动,导致与当地居民的利益冲突。
浅谈自然保护区与生态旅游的和谐发展
浅谈自然保护区与生态旅游的和谐发展自然保护区和生态旅游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它们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
自然保护区是为了保护和维护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而设立的,而生态旅游则是通过旅游来实现对自然环境和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因此,实现自然保护区和生态旅游的和谐发展对于保护生态环境和提高人类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自然保护区和旅游业应当互相协作。
自然保护区需要旅游业的支持和宣传,以便更多人了解自然保护区的目的和价值。
同时,旅游业也需要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确保旅游活动不会对自然环境造成破坏。
因此,双方需要建立合作关系,共同推动旅游业和自然保护的发展。
其次,旅游业应当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
旅游业的发展需要自然环境的支持,但是过度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可能会破坏生态平衡。
因此,旅游企业需要制定合理的旅游计划,保护自然环境和文化遗产,同时也要避免影响当地居民的生计和生活质量。
再次,自然保护区应当制定科学管理和保护方案。
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和保护应当符合科学方法和现代技术的要求,达到最大化的保护效果。
自然保护区应当建立监测和评估机制,监测和评估旅游活动对自然环境的影响,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和纠正环境破坏,对于有损生态和破坏文化的行为应当追究责任。
最后,要加强公众教育和意识普及。
公众教育是生态旅游和自然保护的基础,需要政府、旅游企业和社会组织共同推动。
公众需要了解自然保护区的目的和意义,尊重自然环境和文化遗产,以及关注自己的旅游行为对环境和当地社区的影响。
其他方面,旅游企业需推行环保旅游,制定环保知识普及方案,提高游客环保素养,指导游客在保护自然和文化的前提下开展旅游活动。
总之,实现自然保护区和生态旅游的和谐发展需要协同合作和关注细节。
政府和旅游企业应该合理规划旅游业发展,同时重视自然环境和文化遗产的保护。
游客应该遵守旅游规范,尊重当地社区,保护自然环境和文化遗产。
共同努力,实现自然保护区和生态旅游的和谐发展。
浅谈自然保护区与生态旅游的和谐发展
浅谈自然保护区与生态旅游的和谐发展我们需要了解自然保护区的定义和功能。
自然保护区是为了保护珍稀濒危的动植物而设立的特殊区域,其主要功能是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维护生态平衡。
自然保护区通常被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其中核心区是最为严格保护的区域,一般不对外开放,而缓冲区和实验区则可以进行一定的管理和利用。
而生态旅游是以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为主要旅游资源,以体验大自然、认识生态环境为主要目的的旅游方式。
生态旅游以其独特的环保、健康、休闲、文化的特点,受到越来越多游客的青睐。
自然保护区与生态旅游的和谐发展,首先要从保护区的管理入手。
保护区应当制定一整套的保护与管理措施,包括严格的管理制度、生态监测和数据收集、有关法规的制定等;还要针对不同的自然环境和生态资源,科学合理地制定利用规划和开发方案。
通过科学合理地管理保护区,不仅可以保护和传承自然资源,也可以为生态旅游提供更好的基础和保障。
要推动保护区与生态旅游的融合发展。
生态旅游是对自然资源的体验和利用,而保护区恰恰是自然资源的保护区域,二者并不矛盾。
保护区可以通过开展生态旅游来获取一定收益,用于保护和管理自然资源;生态旅游也可以为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和宣传推广做出贡献。
可以开发生态旅游项目,如登山、徒步、探险等活动,让游客更好地了解和感受保护区的自然风貌,从而提高其对自然环境的认知和保护意识。
要加强社会宣传与教育,提高公众的自然保护和环保意识。
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开展生态教育和义务劳动,让更多的人深入了解自然保护区,关注自然环境的保护,从而促进公众的环保意识和生态旅游的发展。
只有让更多的人了解自然保护区的意义和价值,才能更好地推动保护区与生态旅游的融合发展。
要加强合作与交流,促进区域生态旅游的发展。
保护区与生态旅游是一个综合性的体系,其和谐发展需要政府、企业、社会以及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
政府应当加大对保护区与生态旅游的政策支持,并建立相关的管理机构和监督体系;企业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积极参与保护区和生态旅游的开发与合作;社会应当加强自然保护区和生态旅游的宣传与推广,提高公众对自然保护区的认识和支持;国际间可以通过科技合作、经验交流等方式,推动不同国家间的保护区和生态旅游的互利共赢。
景区开发与环保发展的矛盾与协调
景区开发与环保发展的矛盾与协调随着旅游业的繁荣发展,众多景区如雨后春笋般在各地涌现。
这些景区成为了当地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景区的开发与环保发展之间的矛盾和协调也愈发突出。
本文将就这一问题展开探讨。
一、景区开发的意义和现状景区开发是地方经济发展的一种重要方式。
其能够吸引大量游客前来参观,带动当地餐饮、住宿、购物等产业的发展,为当地提供就业机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
同时,景区开发也能使当地旅游业水平提高,对外宣传起到推广作用,增强当地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然而,景区开发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
首先,景区开发投资巨大,对环境和资源的消耗非常大。
其次,开发过程中可能造成生态环境的破坏,威胁当地生态系统的平衡。
同时,过度的开发也可能会在短时间内使景区变得过于商业化,破坏景区的原始自然风光,降低游客对景区的满意度。
二、景区环保发展的必要性和挑战景区环保发展也是不可或缺的。
首先,保护景区生态环境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战略。
其次,景区的环保发展也能够提高旅游者的游览体验,更好满足游客对生态、环保、文化等因素的需求。
同时,环保发展也能为当地旅游业提供长期发展的保障,同时也是保护当地文化遗产的重要方式。
然而,为了实现景区的环保发展也面临着很多难题。
首先,旅游业的高速增长对当地环境带来了巨大压力。
其次,景区自然环境的脆弱性,使得环境的保护任务十分艰巨。
同时,很多旅游者对环保问题缺乏教育和意识,虽然景区做了很多保护工作,但游客依然可能随意扰乱生态平衡和文化保护。
三、有效协调景区开发和环保发展的途径如何有效协调景区开发和环保发展,追求可持续的旅游业发展呢?这里就提出几个建议:1. 坚持可持续的旅游业模式景区开发应该以可持续发展模式为基础,遵循生态保护和文化保护的原则,合理利用自然和文化资源,减少对环境和文化的破坏,在增加经济收入的同时保证游客的生态、文化友好型旅游。
2. 积极推行环保教育景区应积极推行环保教育,加强游客的环保意识,提高游客的环保行为,使游客更好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会对环境造成怎样的影响,并从而参与到景区环保的工作中来。
自然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之间矛盾的经济协调手段
自然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之间矛盾的经济协调手段自然旅游资源是一个国家的无形财富,具有重要的经济与文化效益。
通过开发自然旅游资源,可以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提高民众收入水平,提升国家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但是,自然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之间存在矛盾,这就需要在经济协调手段上进行更好的管理。
首先,加强规划和监管。
开发自然旅游资源需要依靠科学的规划和监管。
政府应该建立完善的规划体系,确立开发区域的边界,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政策。
同时,政府应该对开发商进行详细的审核,确保其开发行为符合保护自然环境的要求。
监管部门应该切实加强对开发者的监管,对违规行为及时予以追究和处理。
其次,提高保护意识与公民素质。
保护自然旅游资源不仅是政府和管理部门的责任,也是每位公民应该承担的责任。
政府应该加大对自然资源保护宣传力度,普及保护意识,提高公民素质,引导公民自觉参与到自然资源保护的工作中来。
同时要加强法制教育,使公众懂得遵守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
第三,加强利益激励机制。
如果开发自然旅游资源只局限在政府部门和开发互相斗争的情况下,那么保护自然旅游资源的目标可能受到威胁。
政府应该建立合理的利益激励机制,让开发者具有保护自然资源的主动性和责任意识。
例如,通过政策激励,对于那些在开发过程中有效保护自然环境的开发商,可以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和扶持政策。
最后,加强国际合作与经验借鉴。
由于自然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问题具有普遍性,地球生态环境又是一个整体,所以需要各国之间加强合作与经验借鉴。
通过合作,可以分享开发与保护经验、技术和知识,共同推动开发与保护的双赢局面。
同时,借鉴国外经验,学习好的做法,改正不好的行为,逐渐形成我国自己的可持续自然旅游资源管理模式。
综上所述,自然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之间是对立的矛盾关系,需要通过加强规划和监管、提高保护意识与公民素质、加强利益激励机制和加强国际合作与经验借鉴等经济协调手段,进行更好的管理。
只有发挥好这些手段,才能在自然旅游资源开发与保护之间取得和谐平衡。
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自然保护区是为了保护和维护自然环境和生物多样性而设立的特殊地区,是人们认识和保护自然资源、促进生态环境良好的重要场所。
自然保护区也是人们进行生态旅游的重要去处。
在进行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可能会对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造成影响,甚至带来长期影响。
我们需要认真对待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以便更好地保护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1. 游客过度开发与破坏:随着旅游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游客涌入自然保护区进行生态旅游,而一些地方过度开发和过度游客流量,可能会导致生态环境被破坏,动植物栖息地受损,并对区域内的生物多样性产生危害。
2. 有些游客可能没有意识到对生态环境的破坏:一些游客在参与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时,可能会对环境产生破坏,甚至可能会损害自然资源,而这些游客可能对自己的行为并没有意识到影响。
3. 污染:大量的游客涌入自然保护区,往往会产生大量的垃圾和污染物,如塑料袋、废弃物等,严重影响当地的生态环境。
4. 野生动物干扰:在自然保护区中,野生动物是自然界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过多的游客干扰可能会导致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受到破坏,影响生态平衡。
5. 文化冲突:由于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往往会涉及到当地居民和部落,可能会产生文化冲突,导致负面影响。
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一系列的对策来解决。
对策:1. 限制游客流量:对于一些生态环境较脆弱的自然保护区,可以限制游客的流量,进行临时封闭或限流措施,以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并通过提高门票价格,或者实行预约制度等方式来控制游客流量,保证生态旅游的可持续性。
2. 加强教育和管理:对游客进行环保意识教育和管理,提高游客的环保意识,加强游客的环境保护意识,避免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3. 垃圾管理和回收:加强自然保护区内的垃圾管理和回收工作,设置垃圾回收箱和提示标识,引导游客自觉保护环境。
林业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矛盾起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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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 号 :0 17 6 (0 2 0 —2 20 1 0 -4 1 2 1 )40 5 —6
Ca s s a d Co nt r e s e fI e e t Co r d c i n i a h 1 r f u e n u e m a ur so nt r s nta ito n St ke o de s o Ec t urs i r s r t r s r e o o im n Fo e t y Na u e Re e v s
o h o e t y n t r e e v s n l d n h o t a it n fn t r e v t o r c mp n e ,l c l ft e f r s r a u e r s r e ,i c u i g t e c n r d c i s o a u e r s r e wih t u o a is o a o
为 :5 8 、 3 8 、7 5 。现有保 护 区生 态旅 游 经营模 式 种 类过 多、 营管理 体 制机 制 不 完善 、 4 . 4 . 3 . 经
行 政 级 别 差 距 过 大 、 态 旅 游 经 营权 的 分 配 或 旅 游 经 营公 司 的 隶 属 关 系 、 益 相 关 者 定 位 不 明 确 以 生 利
fed s r y o t e r s r e ,i s f un h ti e e tc nta i to x s e n e o o im n 81 i l u ve f 6 na ur e e v s twa o d t a nt r s o r d c i ns e it d i c t urs i .3
浅谈自然保护区与生态旅游的和谐发展
浅谈自然保护区与生态旅游的和谐发展自然保护区与生态旅游的和谐发展是当前社会发展中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随着人们对自然环境的关注程度不断提高,自然保护区和生态旅游成为了保护自然环境和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
自然保护区与生态旅游之间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
在保护自然环境的需要考虑如何实现经济收益,这就需要寻求自然保护区与生态旅游的和谐发展之道。
我们需要明确自然保护区与生态旅游的关系。
自然保护区是为了保护濒危物种和维护自然生态系统,从而维护地球上的生态平衡。
而生态旅游是以自然风光、野生动植物和特殊的生态环境为主要资源,以人们对自然环境的需求和对自然的好奇心为导向,实现人地和谐、和谐发展的一种旅游方式。
自然保护区是生态旅游的重要资源和依托,而生态旅游又为自然保护区的宣传、推广和运营发展提供了新的途径。
两者相辅相成,共同促进了保护区的建设和旅游业的繁荣。
自然保护区和生态旅游的和谐发展也面临着许多挑战。
生态旅游的大规模发展会对自然保护区的原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比如游客过多会破坏自然生态系统的平衡,垃圾、化学物质等会对自然环境造成污染,甚至有可能对濒危物种产生威胁。
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需要大量的资金、人力和技术支持,而生态旅游的开发又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人力资源,如何在保持自然环境完整性的同时实现经济效益成为了亟待解决的问题。
自然保护区和生态旅游的管理与监管体系尚未完善,缺乏有效的规章制度和细化的管理办法,导致资源的浪费和滥用成为了一种现象。
为了解决以上问题,实现自然保护区和生态旅游的和谐发展,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游客的保护意识。
通过宣传教育,引导游客树立尊重自然、珍爱自然的意识,培养他们的环保意识和责任心,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
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加强对生态旅游的监管,在游客进入自然保护区时提供必要的指导说明和安全警示,规范游客的行为,减少对自然环境的影响。
加强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工作,为生态旅游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支撑。
林业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矛盾起因及对策
林业自然保护区生态旅游利益相关者的利益矛盾起因及对策方怀龙;玉宝;张东方;皑妍【摘要】Based on the questionnaire investigation of 120 national-grade forestry nature reserves and the field survey of 6 nature reserves, it was found that interest contradictions existed in ecotourism in 81. 3% of the forestry nature reserves, including the contradictions of nature reserve with tour companies, local governments, and communities,, which accounted for 45. 8%, 43. 8%, and 37. 5% respectively. There were many causes attributed to the interests contradictions, such as diversified management models, imperfect operation and management mechanisms, great gap in administrative levels, distribution of ecotourism management rights or affiliation of the tour companies, indistinct orientation of stakeholders, insufficient right to speak in ecotourism of nature reserves, funds shortage of nature reserves and lack of community participation and function in the protection of resources and ecotourism, etc. It was suggested that, in order to resolve the interest contradictions, it was necessary to correctly define the role orientation of stakeholders with clarified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ppropriately handle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development and protection of ecotourism resource, improve corresponding policy mechanism, establish the quantitative indices of stakeholder participation and set up the measurement and restrain mechanism.%对全国120个林业国家级保护区问卷调查和对6个保护区实地调查后发现,在81.3%保护区生态旅游中存在利益矛盾.保护区与旅游公司、当地政府、社区间矛盾较突出,所占比例分别为:45.8%、43.8%、37.5%.现有保护区生态旅游经营模式种类过多、经营管理体制机制不完善、行政级别差距过大、生态旅游经营权的分配或旅游经营公司的隶属关系、利益相关者定位不明确以及保护区在生态旅游中缺少话语权、保护区经费短缺、未充分发挥社区在保护资源和生态旅游中的特殊作用以及缺乏参与度等是造成利益矛盾的主要原因.解决这些利益矛盾,需要准确把握利益相关者的角色定位,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处理好生态旅游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完善相应的政策机制,须建立利益相关者参与度的量化指标、衡量标准和约束机制.【期刊名称】《西北林学院学报》【年(卷),期】2012(027)004【总页数】6页(P252-257)【关键词】林业;保护区;生态旅游;利益相关者;角色定位【作者】方怀龙;玉宝;张东方;皑妍【作者单位】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北京102600;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北京102600;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北京102600;国家林业局管理干部学院,北京1026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S759.9生态旅游是可持续旅游的最佳选择之一[1]。
我国自然保护区旅游开发利弊问题
我国自然保护区旅游开发与环境保护摘要: 20 世纪90 年代以来,我国的生态旅游者逐年增加,许多自然保护区都先后开发了生态旅游。
但随着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游客迅速增多,自然保护区出现了一系列因旅游开发而造成的生态风险。
从我国自然保护区旅游开发的现状出发,系统地分析了自然保护区旅游开发的各种生态影响,并针对目前自然保护区旅游开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探讨了自然保护区开展旅游的对策,并探讨了相应的生态风险管理对策。
关键词:自然保护区;旅游开发;生态风险;对策自然保护区名称源于世界自然保护联盟,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则称之为人与生物圈自然保护区。
我国把自然保护区定义为,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的天然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域或者海域依法划定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建立的目的在于:1、为人类保留自然“本底”;2、为各类珍稀濒危物种提供避难所;3、为科学研究提供条件和场所; 4、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供基地;5、为人们的游乐、休息提供场所;6、保护改善环境、维持生态平衡。
我国的自然保护区事业,作为保护自然资源与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手段,从无到有,蓬勃发展。
到2001 年底,已有各类自然保护区1551 个,国家级171 个,面积达1145 ×108 hm2 ,占国土面积的14144 %左右。
林业系统建立的自然保护区达909 处,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155 处,总面积1103 ×108 hm2 ,占国土面积的10163 % 。
这些自然保护区保护着我国70 %的陆地生态系统种类,80 %的野生动物和60 %的高等植物,也保护着约210 ×107 hm2的原始天然林,天然次生林和约112 ×107 hm2的各种典型湿地。
目前, 我国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利用大致可分两类: 一是开发生物资源,二是旅游开发。
我国的自然保护区因生态系统的多样性、景观的多样性以及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融为一体的特点, 理所当然成为旅游者的选择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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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自然保护区旅游开发利益冲突与协调
摘要: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自然保护区已步入游开发的行列。
而保护区旅游开发也引发了一系列不同利益主体间冲突,面对这些错综复杂的利益冲突,自然保护区旅游开发路在何方?本文从我国自然保护区旅游开发利益主体入手,理清各主体间的利益关系,针对自然保护区开发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初步对策与建议。
关键词:自然保护区;旅游开发;利益冲突;利益协调;
1.引言
独特的自然资源既是保护区所要保护的对象,也是旅游开发过程中最具竞争力的资本,但保护区在旅游开发时因利益分配不均衡,监管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等利益冲突频发。
同时自然资源不合理开发与破坏等事件也相继曝光,专家学者及环保非政府组织对资源保护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因此,在旅游开发中明晰部门职权范围,理顺各主体间利益关系,有效协调旅游开发中各主体间的利益冲突,坚持经营权与管理权的分离及相应的扶贫政策和资源补偿机制,已成为当前保护区旅游开发中面临的首要问题。
2.自然保护区旅游开发利益冲突分析
2. 1政府部门内部之间的利益冲突
根据我国自然保护区采用的分级管理模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隶属中央政府管理,但实际上我国90%以上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由所在当地政府经营管理。
而中央把管理的责任委托给地方政府时,却没有委以相应的权利,也没有投入足够的管理经费。
这些没有足够管理经费投入的委托责任又相继发生在各地方政府的上下级之间,导致保护区在管理的实际过程中出现了级别与管理责任的错位。
由于多数地方政府没有强大的经济满足对保护区最基本的投入,造成某些保护区管理机构员工工资低且不能按时发放,甚至还会出现拖欠资的现象。
保护区迫于经济利益和生活压力而产生重经营轻保护的思想,因此,政府在自然资源保护中的利益与保护区管理机构自身的经济利益之间存在着冲突。
目前,在我国保护区旅游开发过程中,保护区管理机构及其行政主管部门与其他各部门之间,因旅游开发涉及经济利益时难免存在着对土地、森林、动植物、水、矿产等资源的争夺,以此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然而在旅游开发中因管理不善须承担相应的责任时,各部门之间难免会相互推卸责任、扯皮,导致问题复杂化、多元化,大多事件最终因责任主体不明确而不了了之。
由于这些利益冲突大多发生在行政机关内部,因其具有某种隐蔽性,一般很难被人们所察觉。
2. 2保护区管理机构与开发商之间的利益冲突
保护区管理机构作为该区内自然资源的管理者和维护者,代表着国家生态环境公益,确保该区内自然生态系统、资源和环境利益最大化,使区内一切经营旅游开发活动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控制在资源环境可承受和国家政策所允许的
范围内。
注重在保护区旅游开发过程中回归自然、保护环境、促进社区经济发展、提高公民环境意识的可持续发。
而开发商追求的经济利益,在开发中会想尽一切办法尽可能多地开发保护区内的资源,逃避开发中须负的责任、义务,倾向独家经营,最终导致各有关方利益冲突难以缓解,加重对区内自然资源的压力。
2. 3 保护区居民与开发商之间的利益冲突
开发商在旅游开发面临的问题中,土地资源最为突出。
旅游开发打破了居民原有的生活方式,开发商为获取能够开发旅游的土地资源而进行社区整合,由于保护区内居民不清楚所拥有土地真实价值,使得开发商以低廉的价格将居民的土地使用权归属到自己名下,使保护区居民被动地承担了过多旅游开发成本,却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
伴随着保护区旅游开发品牌的提升,当居民土地的真实价值逐渐显现时,居民与开发商之间的冲突也断涌现。
保护区居民与开发商经济收益差距的不断拉大,也会产生许多新矛盾。
开发商认为对保护区旅游开发增加了居民的就业机会、商业机会、提高了生活水平、注入了新的思想,
这种浅层次的补偿只有少数居民能从旅游开发中得到实惠,而多数居民认为旅游开发变相增加了生活成本,如物价上涨、环境污染、生存拥挤等。
加之开发商在许多项目经营方面处于领导地位,获得了丰厚的经济收益,有的甚至存在违法乱纪的现象,加剧区内居民的不满。
有些开发较成熟、品牌效益较高的保护区,其管理机构为了完成保护资源环境的任务,促使开发商以提高门票的方式来减轻保护区内资源环境的
压力,这样虽然开发商的利益得到了保证,但对于社区居民来说,客流量的减少变相地冲击了区内居民的利益,导致居民与开发商之间的冲突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2. 4科研单位和环保非政府组织、开发商、管理机构三
者之间的矛盾
科研单位和环保非政府组织偏重于如何保持保护区内
良好的生态系统,环境公益及与科研项目有紧密联系的生态环境资源,甚至完全以环境公益或生态美学的角度作为出发点。
在对保护区进行旅游开发时,他们是保护区整体规划开发的理论指导者,针对区内不同的物种资源的稀有度制订出相应的开发保护细则。
这些细则对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旅游开发商来说有具一定的约束力,使得投资商在对区内资源进行开发时不得不承担起保护环境的责任,提高资源开发的成本,这与投资商以最小的成本投入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是相冲
突的。
而管理机构在国家鼓励保护区利用自身资源优势,合
理开发旅游的过程中,既需要依靠社区科研机构提供科学的开发规划理论进行指导,又需要投资商的资金支持,因此它在社区资源保护、旅游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等活动中本来就是一个矛盾综合体。
3.协调对策与建议
通过对以上各有关方利益冲突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这些冲突主要表现为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之间的矛盾。
因此不管是谋求私人利益最大化的盈利性企业、主张利益多样化的区内居民,还是代表环境公益最大化的政府机构,都应看到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之间的关系。
所以我们在协调各方的利益冲突时,可试着采取利益主体多样性和利益要求正当性的平衡原则,在着眼于平等保护的理念下,做到社会的整体利益优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优于眼前利益,并确保其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得到实现。
3. 1建立共同参与开发模式
建立国家、地方政府、社区居民利益于一体的开发模式,国家和地方政府以经营权转让的方式让开发商参与旅游资
源的开发。
取得收益后,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居民补偿或社区公共设施建设。
对于土地归集体所有,耕地、林地等承包权归居民的部分,居民可以土地经营权和林地资源入股; 没有承包权的社区居民可以劳动入股,通过封山育林、护林、纠察、监督等形式参与开发; 政府也可以通过资金扶贫的形
式让居民入股。
这样不仅体现了居民利益,更有利于居民积极保护社区的生态环境,使之成为旅游资源开发的保护者。
在旅游资源开发过程中将部分简单的工程建设优先承
包给社区居民,直接雇佣符合条件的居民就业,使居民获得劳动收入; 在经营过程中将保护区开发的摊位、商店、电话亭、游乐设施、交通工具、停车厂等优惠让给社区居民经营。
政府要定期监测社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土地利用、项目开发对当地的影响,并对居民的参与程度进行监测,以保证居民的利益。
3.2明晰责任、实施经营权与管理权的分离
面对保护区旅游开发热的新形势,合理划分各监管部门在保护区的管辖范围,明确管辖权限,加强政府的直接监管职能,实行政绩考核及公务员选拔制度,监管部门不再直接参加与保护区旅游开发有关的经营活动,真正做到经营权与管理权分离,从根本上理顺政府对保护区的监管职能。
通过改革将保护区旅游开发的经营权从管理权中剥离
出来,交给有经验、有实力的市场主体。
在经营中让各方利益主体都参与进来,对各经营者的资质进行科学审核,合同中明确细致的规定各经营者在旅游开发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3. 3 扶持、引导社区经济发展
社区的经济水平是保护区旅游开发顺利行进的保障,要
想使居民支持保护区旅游开发项目,必须首先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让居民得到实惠。
因而可以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扶持和引导社区的经济发展;调整产业结构,改变对资源依赖型的传统生产方式;对社区经济发展提供资金和技术上的支持,强化管理,协助社区提高生产力水平。
3. 4建立资源补偿机制
在保护区旅游开发中,开发商通过对保护区旅游资源的整合及区内物种景观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利用获得巨大的
经济利益,经营中虽有保护环境资源的任务,但大部分保护责任如野生动植物保护、退耕还林文物保护、居民安置等仍由政府来承担,开发者缴纳特许经营费,只获得了经营权,并没有对资源环境的损耗进行补偿。
在一些森林资源丰富的保护区,其管理部门前期的巨大投入没有在旅游开发中得到回收;社区居民辛苦几辈子保留下来的珍贵资源在旅游开发中加速消耗,却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
因此,建议对旅游开发商征收资源环境补偿税,设立专项账户,专门用于对保护区资源环境培养维护的投资。
促使开发商制定合理的旅游开发计划,主动走向生态旅游发展的轨道。
资源环境补偿机制的建立,解决了保护区管理经费紧张的问题,保障了社区居民的既得利益,有效缓解了旅游开发中的矛盾冲突。
4.结论
本文通过对自然保护区利益主体的分析,理清各主体之
间的利益关系,有效协调各主体之间的冲突;建立资源补偿机制;明晰责任、实施经营权与管理权分离的制度;在共同参与的开发模式下实现旅游开发的资源保护和区域经济法
发展的双重利益,使保护区旅游开发的优越性充分展现出来,缓解了保护区管理机构因没有足够的经费投入使得环境资
源保护陷入进退两难的困境。
既避免了过去采用封闭保护模式造成的社区经济落后、信息闭塞局面,又能促进共同参与开发管理的模式逐步走向成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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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阎友兵,成红波. 旅游景区经营权的转让[J]. 湘潭
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28(5):131~134,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