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成立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成立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公布日期】2010.08.05

•【字号】

•【施行日期】2010.08.05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成立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各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41号)精神,加强对我省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省厅决定,成立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其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与工作职责

组长:徐景颜厅长

副组长:邵清纯副厅长

张庆坤副厅长

成员:宫志强厅土地利用处处长

孔庆友厅矿产开发处处长

赵培金厅办公室主任

刘洪磊厅调控处处长

李金良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潘光明厅规划处处长

王桂松厅耕地保护处处长

李峰厅地籍管理处处长

李勇普厅矿产资源储量处处长

王光信厅地质环境处处长

刘祥元厅地质勘查处处长

张万生厅执法监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的决策部署;制定全省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及指标标准体系;指导各地开展创建活动;组织实施模范县(市)评选工作;研究解决创建活动工作有关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组成与工作职责

主任:张庆坤副厅长

副主任:宫志强厅土地利用处处长

孔庆友厅矿产开发处处长

土地资源组成员:

徐勇厅土地利用处调研员

吕树建厅办公室副主任

王安东厅调控处副处长

郝春华厅规划处副处长

许鲁平厅耕地保护处调研员

赵维宝厅执法监察局主任科员

郭瑞珊厅土地利用处副主任科员(联络员)

矿产资源组成员:

王禹生厅矿产开发处副处长

方宝明厅矿产储量处调研员

林海厅地质环境处调研员

金汝敏厅地质勘查处副处长

李琳厅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冯涛厅矿产开发处副主任科员(联络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贯彻省厅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及时调度检查各地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研究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国土资源部创建活动办公室的沟通联系;起草有关文件、材料,筹备有关会议;搞好创建活动宣传工作。

二〇一〇年八月五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