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成立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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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成立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山东省国土资源厅
•【公布日期】2010.08.05
•【字号】
•【施行日期】2010.08.05
•【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成立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
各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0〕41号)精神,加强对我省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推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省厅决定,成立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其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与工作职责
组长:徐景颜厅长
副组长:邵清纯副厅长
张庆坤副厅长
成员:宫志强厅土地利用处处长
孔庆友厅矿产开发处处长
赵培金厅办公室主任
刘洪磊厅调控处处长
李金良厅政策法规处处长
潘光明厅规划处处长
王桂松厅耕地保护处处长
李峰厅地籍管理处处长
李勇普厅矿产资源储量处处长
王光信厅地质环境处处长
刘祥元厅地质勘查处处长
张万生厅执法监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的决策部署;制定全省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及指标标准体系;指导各地开展创建活动;组织实施模范县(市)评选工作;研究解决创建活动工作有关重大问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组成与工作职责
主任:张庆坤副厅长
副主任:宫志强厅土地利用处处长
孔庆友厅矿产开发处处长
土地资源组成员:
徐勇厅土地利用处调研员
吕树建厅办公室副主任
王安东厅调控处副处长
郝春华厅规划处副处长
许鲁平厅耕地保护处调研员
赵维宝厅执法监察局主任科员
郭瑞珊厅土地利用处副主任科员(联络员)
矿产资源组成员:
王禹生厅矿产开发处副处长
方宝明厅矿产储量处调研员
林海厅地质环境处调研员
金汝敏厅地质勘查处副处长
李琳厅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冯涛厅矿产开发处副主任科员(联络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贯彻省厅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及时调度检查各地创建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研究提出推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强与国土资源部创建活动办公室的沟通联系;起草有关文件、材料,筹备有关会议;搞好创建活动宣传工作。
二〇一〇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