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性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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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的分类

法律规定的分类

法律规定的分类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把法律规范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一、按照法律规范的行为模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1、授权性规范授权性规范,是规定人们可以为一定的行为或者不为一定的行为,以及可以要求他人为一定的行为或者不为一定的行为的法律规范。

2、义务性规范义务性规范,是规定人们必须积极作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

3、禁止性规范禁止性规范,是规定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或者必须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

禁止性规范也可以说是一种义务性规范。

禁止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的区别在于:义务性规范是设定作为义务,禁止性规范却是设定不作为义务。

二、按照法律规范强制性的程度,可以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1、强制性规范强制性规范,是指法律规范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明确、肯定,不允许有任何方式的变更或违反的法律规范。

强制性规范表现为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两种形式,或者说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绝大部分都属于强制性规范。

2、任意性规范任意性规范,是指法律规范允许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在一定的范围内可以自行确定其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

三、按法律规范内容的确定性程度的不同,可以分为确定性规范、委任性规范和准用性规范1、确定性规范确定性规范,是指法律规范直接而明确地规定了行为规则的内容,适用时无须再援用其他的法律规范来补充或说明的法律规范。

大多数法律规范是确定性规范。

2、委任性规范委任性规范,是指法律规范没有明确规定行为规则的内容,而是授权由某一专门机构加以规定的法律规范。

3、准用性规范准用性规范,是没有明确规定行为规则内容,但明确指出可以援引其他的规则是本规则的内容得以明确。

四、按照法律规范所调整的行为是否可能发生在该规则之前,可以分为调整性规范和构成性规范1、调整性规范调整性规范,是对已经存在的各种行为方式进行评价,并通过设定权利和义务来调整相关行为的法律规范。

2、构成性规范构成性规范,是以规则的产生为基础而导致某些行为方式的出现,并对其加以调整的法律规范。

经济法中的强制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举例

经济法中的强制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举例

经济法中的强制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举例摘要:强制性规范指行为主体“必须”作为或“不作为”的规则。

强制性规范是当事人无法通过相互协议约定加以改变的法律规范。

商法的强制性规范与经济法的强制性规范存在异同。

比较分析两者的个性和共性,有助于区分两者本质,并有针对的实施防止商法公法化的措施,以保障商主体间意思自治,维护商人效益。

关键词:强制性规范;商法公法化;意思自治;经济法一、强制性规范的概述从法律规则的强制性程度上,可分为强制性规则和指导性规则。

强制性规范指行为主体“必须”作为或“不作为”的规则。

绝大多数义务规则属于强行性规则,在语言表达上,以“必须”、“应当”、“不得”“禁止”等术语表示,也就是说强制性规范是当事人无法通过相互协议约定加以改变的法律规范。

国家制定了带有大量强制性和政策性的规范,来进行规制,如调整商事关系的商法,调整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的经济法。

目前,理论界很多学者提出“商法公法化”现象,更有甚至认为商法可并入经济法。

笔者认为,商法公法化并未改变商法私法的本质,商法与经济法是有区分的。

商法仍旧是体现了意思自治的。

在调整经济关系过程时,强制性规范在商法和经济法中最能得以体现。

分清商法强制性规范与经济法强制性规范的异同,不仅能够正确理解“商法公法化”,还能够更清晰区分商法与经济法。

二、商法强制性规范和经济法强制性规范的相同点商法是私法范畴,重视主体平等和当事人意思自治。

德国商法学者德恩(Da11n)曾说过:“商法是一切法律中最为自由,同时又是最为严格的法律。

”商人法产生自中世纪欧洲,商人们组成团体,运用一套商人规则来处理商人间和与非商人间纠纷。

其中就有大量的强制性规范。

如今,商法强制性规范在商主体法、商行为法、商事责任法中均有体现。

比如商事登记制度中的强制性规范。

经济法是国家通过干预手段来调控市场,实施化解经济危机、反对垄断、保护弱者的法律措施。

经济法是公法性质。

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提出:市场是资源配置期决定性作用的。

法律规范法律规范的概念和特征:特征:国家意志性;规范性;同一性;逻辑性

法律规范法律规范的概念和特征:特征:国家意志性;规范性;同一性;逻辑性

《法理学》辅导(14)法律规范法律规范的概念和特征:概念:见教材P189特征:国家意志性;规范性;同一性;逻辑性法律规范的结构每一法律规范由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两个部分构成。

行为模式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可以这样行为;应该这样行为;不应该这样行为。

这三种行为规范也就意味有三种相应法律规范:授权性法律规范;命令性法律规范;禁止性法律规范。

后两类法律规范可合成为义务性规范,即通常所说的“行令禁止”。

法律后果一般是指法律对具体法律意义的行为赋予某种结果。

它大体上可分为两类:1、肯定性法律后果,即法律承认折中行为合法、有效并加以保护以至奖励。

2、否定性法律后果,即法律上不予承认、加以撤消以至制裁。

法律规范的分类法律规范按其本身性质可以从不同角度加以分类。

中外法理学中,在法律规范的分类上有不同的分类法。

这里暂且提出以下四种分类。

第一,前面所讲的,按照行为模式的不同,分为授权性、命令性和禁止性三种法律规范,或者分为授权性与义务性(行令禁止)两种,这里讲的授权包括授予权利或授予权力。

第二、调控性规范和构成性规范。

这两种规范的区别标准是特定行为以前是否有调整规范。

第三、强行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

划分强行性和任意性是从所保护权益(公益或私益)、法律效力的强弱等角度出发的,授权性和义务性的划分主要是从不同行为模式的角度出发的。

第四、确定性规范、委托性规范和准用性规范。

这是从法律规范内容是否确定来划分的。

1、确定性规范,即明确规定一定行为规范,不必再援用其他规范;2、委托性规范,即这种规范并未规定行为规范,而规定委托(授权)其他机关加以规定;3、准用性规范,即并未规定行为规范,而规定参照、援用其他法律条文或其他法规。

《法理学》辅导(15)法的体系法律体系、法律部门1、本书所指的法律体系,就是一国或一地区现行法律规范按不同的法律部门,构成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即部门法体系。

2、部门法又称法律部门,是指一个国家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分的本国同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法律规避中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范研究

法律规避中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范研究

法律规避中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范研究
金彭年
【期刊名称】《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年(卷),期】2007(9)4
【摘要】法律规避中如何具体界定其强制性和禁止性法律规范,是现今国际私法领域中相关问题的一个盲区,本文通过对强制性、禁止性法律规范的学理认定,立法诠释以及与相关制度下的规范作比较,提出强制性和禁止性法律规范适用的顺序及范围问题.
【总页数】4页(P10-13)
【作者】金彭年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杭州,310058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9
【相关文献】
1.禁止法律规避制度在中国国际私法中的地位--对《民法典草案》第九编禁止法律规避条款的思考
2.商法强制性规范的法律规避
3.文化产权交易规范研究——兼论国务院文件的禁止性规定和合规设计
4.《劳动合同法》强制性规范研究——以"应当"语词为视角
5.论法律规避中的强制性和禁止性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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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性行为条例

禁止性行为条例

禁止性行为条例禁止性行为条例是指一系列法律条文,详细规定了社会成员在性行为方面的规范和限制。

这些规定主要旨在保护公民的隐私、尊严和安全,并维护社会的秩序和道德伦理。

禁止性行为条例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会有所差异,但总体上都包含对各种性行为的合法性、违法性以及相应的处罚措施的规定。

本文将详细探讨禁止性行为条例的内容和意义。

一、非法性行为的定义与限制禁止性行为条例首先对非法性行为进行明确的定义和限制。

这些非法性行为可能包括性侵犯、性骚扰、性虐待、强奸等行为,这些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自主权、自由权和尊严权。

禁止性行为条例通过明确规定这些行为的违法性,以及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法律惩处,为社会公正和法治提供了保障。

二、允许的性行为范围除了禁止非法性行为,禁止性行为条例也会明确规定允许的性行为范围。

这些允许的性行为主要指成年人之间自愿、合法且自由的性行为。

条例可能会规定结婚关系中的性行为、无婚姻关系的异性性行为等属于允许范围的行为。

通过明确这些行为的合法性,禁止性行为条例既保护了成年人的权益,又促进了良好的家庭关系。

三、保护未成年人和弱势群体的规定禁止性行为条例在保护未成年人和弱势群体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针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禁止性行为条例会明确规定对未满法定年龄的人从事性行为的限制,并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处罚。

对于弱势群体,比如身体或智力残疾者,禁止性行为条例也会提供特殊的保护和支持,确保他们不受性虐待和性剥削的侵害。

四、纠正社会不健康的性观念和行为禁止性行为条例对于纠正社会不健康的性观念和行为起着重要的引导作用。

这些不健康的性观念和行为可能包括性别歧视、性别虐待、性暴力等。

禁止性行为条例通过明确规定这些行为的违法性,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公众对这些不健康行为的认识和警惕,进一步推动社会性观念的发展和进步。

五、加强性教育和宣传禁止性行为条例的实施还需要配套的性教育和宣传工作。

通过加强性教育,向公众普及性行为的规范和限制,提高公众对性行为的认知水平和法律意识,进一步推动人们自觉遵守禁止性行为条例的规定。

禁止性规范

禁止性规范

禁止性规范禁止性规定是指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确保公民的安全和健康,规范人们的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禁止性规则。

以下是一份1000字的禁止性规定:第一、禁止利用网络传播、制作、贩卖淫秽色情物品,包括但不限于淫秽图片、淫秽文字、淫秽视频等。

第二、禁止非法赌博活动,包括线上赌博、地下赌博、非法彩票等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第三、禁止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散布谣言、煽动暴力、恐吓、威胁他人安全等行为。

第四、禁止进行非法集会、组织非法示威游行,严禁破坏公共设施、堵塞交通等危害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

第五、禁止传播资料、制造、贩卖、储存和使用含有暴力、恐怖、教唆犯罪等内容的音像制品、出版物、网络信息等。

第六、禁止生产、贩卖、储存、携带非法枪支、弹药等危害国家安全和人民安全的物品。

第七、禁止破坏环境、污染水源、砍伐珍稀植物等危害自然生态环境的行为。

第八、禁止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办公场所和个人隐私,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个人隐私。

第九、禁止从事非法聚众斗殴、敲诈勒索、赌博等危害社会安全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

第十、禁止传播、散布种族歧视、宗教极端、仇恨言论等危害社会和谐、民族团结的言论和行为。

第十一、禁止非法贩卖、传播毒品,包括但不限于海洛因、冰毒、大麻等各种形式的毒品。

第十二、禁止非法拍卖、倒卖各种盗窃、抢劫得来的财物,保护他人的财产权益。

第十三、禁止利用网络进行诈骗、偷盗他人账户、发布虚假广告等侵犯他人财产权益的行为。

第十四、禁止提供、购买、制作假证、假冒伪劣产品等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第十五、禁止生产、贩卖、储存、使用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危险品、有毒品、有害品等。

第十六、禁止非法操纵证券市场、金融市场等涉及财务安全和国家经济安全的行为。

第十七、禁止妨碍司法公正、贿赂行为、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损害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的行为。

第十八、禁止非法出售、储存、运输、传播偷渡、走私人员及其相关物品。

第十九、禁止制作、传播恶俗低劣的文化作品,保护文化艺术的健康发展。

法律规范的分类有哪些

法律规范的分类有哪些

-----WORD格式--可编辑--专业资料-----法律规范的分类有哪些一、按照法律规范的行为模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1、授权性规范,是规定人们可以为一定的行为或者不为一定的行为,以及可以要求他人为一定的行为或者不为一定的行为的法律规范。

2、义务性规范义务性规范,是规定人们必须积极作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

3、禁止性规范,是规定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或者必须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

禁止性规范也可以说是一种义务性规范。

禁止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的区别在于:义务性规范是设定作为义务,禁止性规范却是设定不作为义务。

二、按照法律规范强制性的程度,可以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1、强制性规范,是指法律规范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明确、肯定,不允许有任何方式的变更或违反的法律规范。

强制性规范表现为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两种形式,或者说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绝大部分都属于强制性规范。

2、任意性规范,是指法律规范允许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在一定的范围内可以自行确定其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

三、按法律规范内容的确定性程度的不同,可以分为确定性规范、委任性规范和准用性规范1、确定性规范,是指法律规范直接而明确地规定了行为规则的内容,适用时无须再援用其他的法律规范来补充或说明的法律规范。

大多数法律规范是确定性规范。

2、委任性规范委任性规范,是指法律规范没有明确规定行为规则的内容,而是授权由某一专门机构加以规定的法律规范。

3、准用性规范,是没有明确规定行为规则内容,但明确指出可以援引其他的规则是本规则的内容得以明确。

四、按照法律规范所调整的行为是否可能发生在该规则之前,可以分为调整性规范和构成性规范1、调整性规范,是对已经存在的各种行为方式进行评价,并通过设定权利和义务来调整相关行为的法律规范。

2、构成性规范,是以规则的产生为基础而导致某些行为方式的出现,并对其加以调整的法律规范。

与调整性规范的不同,在构成性规范产生以前,该规则所涉及的行为不可能出现。

法律禁止性规定

法律禁止性规定

法律禁止性规定法律禁止性规定(700字)近年来,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社会风气日益开放,人们对性的态度也渐趋宽容。

然而,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法律对性行为进行了一系列的禁止性规定。

首先,法律明确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性保护。

未成年人由于年龄和心智的不完善,容易受到性侵犯和性侵害。

因此,法律禁止对未成年人进行性骚扰、性侵犯等行为,以确保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同时,法律规定,对于未满16岁的儿童发生性行为的一方将被视为侵害儿童的犯罪行为,无论是否同意。

其次,法律禁止强迫性行为和性暴力。

强迫性行为是指对他人进行非自愿的性行为,包括强迫猥亵、强奸等行为。

法律对此进行了严格的禁止,并将这些行为列为犯罪行为,依法追究犯罪者的责任和处罚。

性暴力则是一种对他人进行性侵犯并伴有暴力行为的行为,法律同样严厉禁止,加大了对性暴力犯罪的打击力度。

此外,法律禁止买卖淫秽物品和人口贩卖。

买卖淫秽物品是指销售和传播具有淫秽、色情内容的书籍、音像制品等物品。

这些物品容易引发社会不良风气的形成,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威胁。

法律限制这种行为的发生,以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同时,法律严禁人口贩卖行为。

人口贩卖是指将他人作为性奴隶、妓女等目的进行买卖、交易的行为。

这种行为侵害了人的基本人权,法律予以严厉禁止并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法律禁止性骚扰和性鉴定。

性骚扰是指对他人进行无端的性言论、性行为或者具有性含义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心理困扰和身体上的伤害。

法律明确规定,对性骚扰行为依法进行追究,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性鉴定是指对他人进行非自愿的性行为,并进行相关身体检查。

法律严格禁止性鉴定,保护个人的隐私权和身体权益。

总之,法律对性行为进行了一系列的禁止性规定,旨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应该伴随着法治的完善和规范,以保护每个人的权益。

禁止性法律规范

禁止性法律规范

禁止性法律规范禁止性法律规范是指对某些活动、行为或物品进行禁止或限制的法律规定。

这些规范的目的是保护社会秩序、公共道德和个人权益,并促进社会健康、安全和稳定发展。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禁止性法律规范。

1. 禁止赌博:赌博会导致人们沉迷,破坏个人、家庭和社会稳定。

因此,各国大多数都实行禁止赌博的法律规范,以防止赌博带来的负面影响。

2. 禁止毒品:各国都制定了严格的法律规定,以禁止生产、贩卖和使用毒品。

毒品的滥用会导致身体和精神健康问题,对个人和社会造成严重伤害。

3. 禁止性交易:性交易不仅违反道德伦理,而且可能导致性别剥削、人口贩卖和性疾病传播等问题。

因此,各国都规定性交易是非法行为,并制定相应的法律规定进行打击。

4. 禁止恶意侵害他人的人身安全:各国都有法律规定,禁止人们对他人进行暴力、伤害、虐待等行为。

这些法律旨在保护个人的生命和身体安全。

5. 禁止侵犯他人财产权:各国都有法律规定,禁止人们进行盗窃、抢劫、盗用他人财产等行为。

这些法律规范保护了人们的财产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6. 禁止破坏公共秩序:各国都制定了法律规定,禁止人们进行暴力、冲击、骚扰、扰乱公共秩序等行为。

这些法律规范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

7. 禁止污染环境:各国都实行了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禁止人们进行污染环境的行为。

这些法律规范的目的是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

8. 禁止侵犯知识产权:各国都设立了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以保护创新和知识产权的权益。

禁止侵犯他人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维护了创新和知识产权的独立性和可持续发展。

总之,禁止性法律规范是为了保护社会和个人的利益与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秩序与和谐。

这些规范不仅反映了社会的道德观念和价值观,也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一环。

在实施禁止性法律规范的同时,还需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增强法律规范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稳定和繁荣的社会环境。

法律规定的分类

法律规定的分类

法律规定的分类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把法律规范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一、按照法律规范的行为模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1、授权性规范授权性规范,是规定人们可以为一定的行为或者不为一定的行为,以及可以要求他人为一定的行为或者不为一定的行为的法律规范。

2、义务性规范义务性规范,是规定人们必须积极作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

3、禁止性规范禁止性规范,是规定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或者必须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

禁止性规范也可以说是一种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的区别在于:义务性规范是设定作为义务,禁止性规范却是设定不作为义务。

二、按照法律规范强制性的程度,可以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1、强制性规范强制性规范,是指法律规范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明确、肯定,不允许有任何方式的变更或违反的法律规范。

强制性规范表现为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两种形式,或者说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绝大部分都属于强制性规范。

2、任意性规范任意性规范,是指法律规范允许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在一定的范围内可以自行确定其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

三、按法律规范内容的确定性程度的不同,可以分为确定性规范、委任性规范和准用性规范1、确定性规范确定性规范,是指法律规范直接而明确地规定了行为规则的内容,适用时无须再援用其他的法律规范来补充或说明的法律规范。

大多数法律规范是确定性规范。

2、委任性规范委任性规范,是指法律规范没有明确规定行为规则的内容,而是授权由某一专门机构加以规定的法律规范.3、准用性规范准用性规范,是没有明确规定行为规则内容,但明确指出可以援引其他的规则是本规则的内容得以明确.四、按照法律规范所调整的行为是否可能发生在该规则之前,可以分为调整性规范和构成性规范1、调整性规范调整性规范,是对已经存在的各种行为方式进行评价,并通过设定权利和义务来调整相关行为的法律规范。

2、构成性规范构成性规范,是以规则的产生为基础而导致某些行为方式的出现,并对其加以调整的法律规范。

法律基础知识-笔记

法律基础知识-笔记

法律基础知识1、法律规范的种类1.1授权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

按照规范的内容不同法律规范----- 授权性规范①义务性规范②---- 命令性规范③禁止性规范④①授权性规范是规定人们可以作出一定行为或者要求别人作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

其在立法中的用语表达式为:“权……”,“享有……权利”,“可以……”,等。

②义务性规范是指规定人们必须作出某种行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

③命令性规范,是指规定人们的积极义务,即人们必须或应当作出某种行为的规范,其在立法中的用语表达式为:''有……义务〃,“须得……",“应……”,“必须……”,等。

④禁止性规范,是指规定人们的消极义务(不作为义务),即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的规范,其在立法中的用语表达式为:“禁止……”,“不准……”,“不得……”,“严禁……”,等。

1.2强行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按照规范对人们行为规定或限定的范围或者程度的不同法律规范----- 强行性规范①任意性规范②①强行性规范是指所规定的义务具有确定的性质,不允许任意变动和伸缩法律规范。

义务性规范属于强行性规范。

②任意性规范是指在法定范围内允许行为人自行确定其权利义务具体内容的法律规范。

1.3确定性规范、委任性规范与准用性规范。

按照规范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法律规范------------------ 确定性规范①非确定性规范② ----- 委任性规范③准用性规范④①确定性规范是指内容已经完备明确,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范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范。

②非确定性规范是指没有明确具体的行为模式或法律后果,而需要引用其他法律规范来说明或补充的规范③委任性规范,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范。

如《著作权法》第六条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④准用性规范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规定的法律规范。

禁止性骚扰与歧视行为管理制度

禁止性骚扰与歧视行为管理制度

禁止性骚扰与鄙视行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营造公平和谐的工作环境,确保全部员工享有平等的权益,规范员工的行为规范,维护企业形象和员工的尊严,特订立本禁止性骚扰与鄙视行为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涉及的全部工作场合及相关环境,包含办公地方、会议室、餐厅、员工培训等地方。

第三条定义1.骚扰行为:指以性别、种族、年龄、宗教、残疾、性取向等个人或群体特征为依据,对他人进行威逼、羞辱、恐吓、恶作剧、冷落或使其感到不舒适的行为。

2.鄙视行为:指以性别、种族、年龄、宗教、残疾、性取向等个人或群体特征为依据,对他人进行不公平对待、区别待遇或否定其权利的行为。

第二章禁止性骚扰行为管理第四条禁止性骚扰行为的范围对于任何员工,以下行为都将被视为禁止性骚扰行为: 1. 不受欢迎的性骚扰,包含但不限于言语、视觉、书面、非言语、电子等形式;2. 含有性暗示、性挑逗或贬低性别的言论;3. 传播或呈现不雅、淫秽、庸俗、性暗示等内容的图片、视频、文字等;4. 对他人身体进行不适合的接触、打闹或性骚扰; 5. 利用职权、权力或地位进行性骚扰; 6. 任何可能令他人感到不舒适、侵害他人敬重自己的行为。

第五条管理措施1.禁止性骚扰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厉处理。

受骚扰的员工可以向上级、人力资源部门或特地设立的投诉渠道进行申诉。

2.公司将对申诉进行保密处理,确保申诉者的隐私权和合法权益。

3.公司将尽快进行调查,并采取必需的措施确保调查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4.如证明存在性骚扰行为,将依照公司规定的纪律处分条款对涉事员工进行相应惩罚,包含警告、记过、记大过甚至解除劳动合同等。

5.公司将供应必需的支持和保护,确保受骚扰员工的权益得到维护。

6.对于恶性、重复的性骚扰行为,公司将采取更加严格的纪律处分措施,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禁止鄙视行为管理第六条禁止鄙视行为的范围对于任何员工,以下行为都将被视为禁止鄙视行为: 1. 凭借性别、种族、年龄、宗教、残疾、性取向等特征对员工进行不公平评价、限制、鄙视。

禁止性行为与职业道德规范管理制度

禁止性行为与职业道德规范管理制度

禁止性行为与职业道德规范管理制度1. 前言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企业员工在工作环境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禁止从事任何形式的性行为,维护良好的办公秩序和企业形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含全部层级和职位。

2. 禁止性行为的定义在本规章制度中,禁止性行为被定义为任何涉及个人的性行为、性骚扰、性侵害或性别鄙视的行为。

这些行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对他人进行欠妥的性评论、暗示或嘲讽;—对他人进行不必需的身体接触;—强迫、威逼或恐吓他人进行性行为;—利用职权地位进行性骚扰或性侵害行为;—对他人进行性别鄙视或性别攻击;—在工作场合张贴、传播或呈现具有性暗示或淫秽内容的物品或文字;—在工作场合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情感交往。

3. 职业道德规范为了维护企业的良好声誉和员工的职业形象,全部员工需遵守以下职业道德规范:—敬重他人的尊严和权益,不鄙视或羞辱他人;—忠于企业,并以服务企业的利益为首要目标;—保守企业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杜绝泄露行为;—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阔别腐败、贪污和不正当行为;—建立和谐、乐观、合作的工作氛围,敬重同事间的界限和隐私;—公平对待员工,不鄙视、虐待或恶意对待他人;—勤勉工作,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遵守企业的工作时间、考勤和休假制度;—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私人活动,不利用工作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4. 具体规定为了管理和执行禁止性行为与职业道德规范,以下是具体的规定和措施:4.1 举报制度•员工有责任和义务举报任何涉及禁止性行为和职业道德违规的行为,认得到其对企业和员工的负面影响;•任何举报都将得到保密和保护,举报者不会受到任何报仇或鄙视待遇;•企业将对举报进行调查,并采取适当的措施来处理违规行为。

4.2 教育和培训•企业将定期组织关于职业道德和禁止性行为的培训课程,确保员工了解规章制度的内容和要求;•培训课程将包含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性骚扰和侵害的定义、举报渠道等内容;•新员工将接受入职培训,并签署确认其已理解并遵守规章制度。

禁止性规定

禁止性规定

禁止性规定什么是禁止性规范禁止性规范是“命令当事人不得为一定行为之法律规定”,属于“禁止当事人采用特定模式的强行性规范”。

其中包含“取缔规范”和“效力规范”,通常称为禁止性规定。

禁止性规范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影响主要是通过民法中的转介条款来实现。

对违反禁止性规范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需要根据禁止的是“特定的行为模式”或“特定的法律效果”,还是对“行为模式”与“法律后果”均予以禁止来进行综合判断。

禁止性规范的应用对禁止性规范,不能简单地将其理解为是对私法自治的一种限制,而应该从私法自治的维护、法律调整的有机性与体系性来予以理解。

民法中的禁止性规范具有一种平衡机制,是对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判断的方式,不能简单地认为违反禁止性规范的法律行为一概无效。

否则,既歪曲了私法自治规范的多重、全方位的统一,又将公法对私法行为效力的规制绝对化,不仅有损意思自治,而且也有违国家对经济管制的目的。

而对规范进行判断与适用的法官,作为有效调和国家管制与私法自治矛盾的践行者,首先需要树立这种观念。

否则,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禁止性规范指规定人们不得作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

它禁止或严禁人们作出某种行为,要求人们抑制一定行为。

禁止性规范一般使用“禁止”、严禁”、“不得”、“不准”、“不允许”、“不能”、“无权”等加以明确。

在刑法中,禁止人们作出各种行为的规定,都属于禁止性规范。

禁止性规范一方面对行为规则本身规定的很明确具体,另一方面又规定出对违反者相应的制裁。

如果作出法律规范所禁止的行为,并且具备违法或犯罪行为的要件,则构成违法犯罪行为,行为人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且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禁止性规范要求人们不得作出某种行为,这同样属于义务的犯畴。

它与积极要求作为义务相反,要求不作为,只有不作出法律规范禁止的行为,这种法律规范才能得到实现。

禁止性规范

禁止性规范

禁止性规范禁止性规范通常称为禁止性规定,是“命令当事人不得为一定行为之法律规定”,属于“禁止当事人采用特定模式的强行性规范”。

民法上,对禁止性规范的判断应该遵循如下原则:一是如果既禁止特定的行为模式,也禁止特定的行为后果,这时行为应该绝对无效;二是如果法律仅仅是对特定的行为模式或者实现特定行为模式的方式加以禁止,但没有规定相应的法律后果,这时就不能简单地判决行为绝对无效,而是需要结合禁止性规范禁止的行为主体、客体与内容进行综合考虑。

授权性规范是指授于公民、公职人员、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可以自行抉择做或不做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

禁止性规范和命令性规范称为义务性规范;把授权性规范称为任意性规范。

授权性规范在法律条文中,多以“可以”、“有权”、“享有”、“具有”等词来表达。

比如:"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制裁性规范制裁性规范,是指对违法行为不予承认,并加以撤销直至制裁的法律规范。

什么是提倡性规范在目前法理学界,按照法律规范的效力强弱或刚性程度,一般把法律规则划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

如有的人认为“按照权利、义务的刚性程度,可以把法律规则区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也有人认为“依照法律规范所表明的行为要求程度的不同,可以分为强行性规范(或称强制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

这种对法律规则划分,忽视了提倡性法律规范的现实存在性和重要性。

实际上,提倡性规范在宪法、民法、经济法中都存在,尤其是在经济法中大量存在,而且有不断增加的趋势。

那么,究竟什么是提倡性规范?众所周知,强制性规范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命令或禁止人们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规范;任意性规范是指在一定条件下,允许人们自由选择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规范。

简而言之,提倡性规范是指规定在一定条件下,鼓励、提倡人们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规范。

亦即:鼓励性规范、引导性规范。

如中国宪法第19条中国家“鼓励自学成才”、“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的条款,第24条关于提倡“五爱”、第26条鼓励植树造林、第47条鼓励科学研究等精神文明建设的规范等追问提倡性规范是指规定在一定条件下,鼓励、提倡人们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规范。

【大学考试资料】-法学导论重点

【大学考试资料】-法学导论重点

《法学导论》知识点总结第一章、法与法律1、法: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

2、法的表现形态:制度法、观念法、现实法3、法的基本属性:1、法的特殊规范性2、法的国家意志性、3法的明确公开性4、法的国家强制性、5、法的普遍约束性4、法的本质:一、法律所体现的意志的归属;二、法作为国家意志的表现形式;三、法最终取决于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第二章、法律体系法律体系是指一国现行法律部门所构成的统一整体,是由一国宪法作主导,由宪法在内的各个法律部门所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体。

1、法律体系是法律部门构成的统一整体2、法律体系由一国现行法律部门所构成法律部门的划分:1、依据:根本依据:法律所调整社会关系的性质;次要方法和辅助手段:法律调整方法主要的法律部门:宪法部门、民商法部门、行政法部门、经济法部门、社会法部门、刑法部门、诉讼法与非诉讼程序法部门、婚姻法部门、环境保护法与自然资源法部门、军事法部门法律体系的建构:内容上完备、结构上科学、形式上规范、价值上公正第三章、法律要素法律要素包括法律规范、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技术性规定法律规范:法律规范也被称为法律规则或发的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准则。

法律规范是构成法律的细胞,是法律的基本元素。

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1、假定条件2、适用主体3、行为模式4、法律后果法律规范的种类:(不同分类方法)一、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禁止性规范授权性规范:指定一定主体可以作出某种行为或者不可以作出某种行为的规范义务性规范:规定一定主体应当或者必须做出某种行为的规范禁止性规范:指规定人们不得作出某种行为或者必须抑制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二、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三、确定性规范和非确定性规范附加:法律要素(1)→法的要素由规则、原则和权利义务构成;一、法律规则(1)→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2)→法律规则与语言☆考点:法律规则的表述是否必须有道义助词?(3)→法律规则与法律条文:①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并不是所有的法律条文都直接规定法律规则的,也不是每一个条文都完整地表述一个规则或只表述一个法律规则;②第一,一个完整的法律规则由数个法律条文来表述;第二,法律规则的内容分别由不同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法律条文来表述;第三,一个条文表述不同的法律规则或其要素;第四,法律条文仅规定法律规则的某个要素或若干要素。

法律规范的概念

法律规范的概念

法律规范的概念法律规范是指国家或地区制定的、具有强制力的行为准则。

它是一种为了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人们行为的社会规则。

法律规范的概念包括其特征、功能和种类等方面内容。

本文将就法律规范的概念展开论述。

一、法律规范的特征1. 强制力:法律规范具有强制性,意味着在特定条件下,违反法律规范将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即便个人或组织不同意法律规范,也必须遵守,否则将面临法律责任。

2. 社会共同性:法律规范适用于整个社会,针对的是广泛的人群,以确保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与个别约束行为的规范相比,法律规范具有更广泛的适用范围。

3. 普遍性:法律规范是适用于所有人的普遍准则,不分地域和时间。

无论是法律规范是在国家内部还是国际上制定,它都应该尽可能地保持普遍适用性。

4. 具体性:法律规范是一种具体的行为准则,它对人们的行为进行清晰、具体的规定,以确保个人和社会的正常运行。

法律规范可以涉及各个领域,如刑法、民法、劳动法等。

二、法律规范的功能1. 维护社会秩序:法律规范的首要功能是维护社会的秩序和稳定。

它通过对人们的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使社会能够保持相对的和谐状态。

法律规范的存在和执行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

2. 保护公共利益:法律规范通过对个人和组织的行为进行规制,以保护公共利益。

例如,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和消费者权益等都是法律规范的保护对象。

3. 解决纠纷:法律规范具有争议解决的功能。

当人们在行为中发生冲突时,可以依据法律规范进行诉讼和仲裁,以解决纠纷并向公平和正义倾斜。

4. 促进社会进步:法律规范有助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它可以为社会提供稳定的制度环境,保障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科技和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发展。

三、法律规范的种类1. 命令性法律规范:命令性法律规范是指具有明确命令性质的法律规范,其中包括对特定行为的要求和禁止。

违反命令性法律规范会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2. 授权性法律规范:授权性法律规范是指对特定主体或机构赋予一定权限和自由裁量权的规范。

法律规定的分类

法律规定的分类

法律规定的分类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把法律规范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一、按照法律规范的行为模式的不同,可以分为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1、授权性规范授权性规范,是规定人们可以为一定的行为或者不为一定的行为,以及可以要求他人为一定的行为或者不为一定的行为的法律规范。

2、义务性规范义务性规范,是规定人们必须积极作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

3、禁止性规范禁止性规范,是规定禁止人们作出一定行为或者必须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规范。

禁止性规范也可以说是一种义务性规范。

禁止性规范与义务性规范的区别在于:义务性规范是设定作为义务,禁止性规范却是设定不作为义务。

二、按照法律规范强制性的程度,可以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1、强制性规范强制性规范,是指法律规范所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明确、肯定,不允许有任何方式的变更或违反的法律规范。

强制性规范表现为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两种形式,或者说义务性规范和禁止性规范绝大部分都属于强制性规范。

2、任意性规范任意性规范,是指法律规范允许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在一定的范围内可以自行确定其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

三、按法律规范内容的确定性程度的不同,可以分为确定性规范、委任性规范和准用性规范1、确定性规范确定性规范,是指法律规范直接而明确地规定了行为规则的内容,适用时无须再援用其他的法律规范来补充或说明的法律规范。

大多数法律规范是确定性规范。

2、委任性规范委任性规范,是指法律规范没有明确规定行为规则的内容,而是授权由某一专门机构加以规定的法律规范。

3、准用性规范准用性规范,是没有明确规定行为规则内容,但明确指出可以援引其他的规则是本规则的内容得以明确。

四、按照法律规范所调整的行为是否可能发生在该规则之前,可以分为调整性规范和构成性规范1、调整性规范调整性规范,是对已经存在的各种行为方式进行评价,并通过设定权利和义务来调整相关行为的法律规范。

2、构成性规范构成性规范,是以规则的产生为基础而导致某些行为方式的出现,并对其加以调整的法律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释义: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释义:第五十三条

第五⼗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不得截留、挪⽤防洪、救灾资⾦和物资。

各级⼈民政府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防洪、救灾资⾦使⽤情况的审计监督。

【释义】本条是关于不得截留、挪⽤防洪、救灾资⾦和物资的规定。

⼀、为了保证防洪、救灾资⾦和物资不受⾮法截留、挪⽤,本条作了两⽅⾯的规定。

⼀⽅⾯,本条在第⼀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不得截留、挪⽤防洪、救灾资⾦和物资。

这就确⽴了禁⽌性法律规范,该禁⽌性法律规范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不得截留、挪⽤防洪、救灾资⾦和物资,所以,对于任何单位和公民个⼈⽽⾔,不得截留、挪⽤防洪、救灾资⾦和物资是⼀项法律规定的禁⽌性义务,违反了该项义务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根据本法和《刑法》的规定,如果⾮法截留、挪⽤防洪、救灾资⾦和物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政处分。

另⼀⽅⾯,为了防⽌防洪、救灾资⾦和物资不受⾮法截留、挪⽤,本法还通过确⽴⼈民政府审计机关⼯作职责的⽅式来达到防洪、救灾资⾦和物资不被⾮法截留、挪⽤的⽬的。

本条第⼆款规定:“各级⼈民政府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防洪、救灾资⾦使⽤情况的审计监督。

”按照上述规定,加强对防洪、救灾资⾦和物资使⽤情况的审计监督是各级⼈民政府审计机关义不容辞的⼀项⼯作职责,各级⼈民政府审计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对防洪、救灾资⾦和物资使⽤情况的审计监督。

⼆、我国宪法、法律规定国家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禁⽌任何单位和个⼈侵占、哄抢、私分、截留、破坏。

任何单位和个⼈在救灾资⾦和物资的分配上,必须服从统⼀指挥、统⼀调配,保证分配计划落实到位,接受⼈民群众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不得凭借职权擅⾃更改救灾资⾦和物资的分配⽅案和数额,应当做到分配⽅案公开、分配结果公开,必要时还应向捐赠组织或者个⼈反馈捐赠资⾦和物资的使⽤情况。

任何单位和个⼈擅⾃将防洪、救灾资⾦和物资截留、挪⽤,不论是归个⼈使⽤还是转作他⽤,都应当按照本法第六⼗三条和《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法律责任或者⾏政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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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性法律规范
禁止性法律规范旨在保护公民的福祉和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和道德观念。

禁止性法律规范涉及的领域广泛,包括性别歧视、性侵犯、性剥削、儿童色情、性交易等。

下面将详细介绍一些常见的禁止性法律规范。

首先,性别歧视是禁止的。

现代社会注重男女平等,很多国家都立法禁止性别歧视。

这些法律规定,不论是在就业、教育、住房还是其他领域,都不得因性别而歧视或剥夺公民的权益。

这些法律规范的执行对于促进社会公平、贡献每个人的才能至关重要。

其次,性侵犯是严重违法行为。

性侵犯包括非法侵犯他人的性权利,并强迫、胁迫或利用他人进行性行为。

这种行为往往对被害人造成严重的心理和身体伤害,破坏了其人身安全和尊严。

为保护公民的权益,禁止性侵犯的法律规定越来越完善,并对犯罪者加重处罚,以确保社会的安全与和谐。

第三,性剥削是被禁止的。

性剥削主要包括强迫卖淫、强迫妓女卖淫和人口贩卖等行为。

这些行为剥夺了被害人的自由和尊严,对其进行性剥削,往往伴随着暴力和虐待。

禁止性剥削的法律规定旨在保护弱势群体的权益,遏制人口贩卖和性奴隶交易等非法活动,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

第四,儿童色情是被严厉禁止的。

儿童色情是指制作、传播、收藏、拍摄或出售涉及儿童的性行为或性暗示的物品或信息。

这些行为严重侵犯儿童的权益,破坏其成长环境,给儿童带来
心理和身体伤害。

为了保护儿童的纯真与健康成长,禁止儿童色情的法律规定被广泛采用,并加强了对此类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最后,性交易也是被禁止的。

性交易是指以金钱或其他物品作为交换条件,进行性行为的行为。

性交易往往伴随着卖淫、人口贩卖、性剥削等犯罪行为,损害了参与者的权益和尊严。

禁止性交易的法律规定是为了防止其对公民和社会的伤害,遏制相关犯罪行为的发生,保护公众的身心健康。

总之,禁止性法律规范的目的是保护公民的权益和尊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

这些禁止性法律规范在不同国家和地区可能会有所差异,但共同的目标是为了创建一个公正、平等、和谐和安全的社会环境。

只有通过禁止性法律规范的实施和加强执法力度,我们才能够有效地保护公民的权益,打击各种禁止性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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