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培训内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侵权责任法

学习地点:会展中心小会议室学习时间:元月7日

领学人员:李红建;参加人员:全体执法人员、协管员

学习内容:侵权法与过去对比

一、第五十一条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解读:本条理解‚转让人’是最初拼装人和最初使用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人,‛受让人‘是最终的受让人,他们承担的责任是连带责任。

二、第五十二条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解读:由直接使用人承担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向被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第五十三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四、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五、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解读:本条旨在保护患者的知情权,防止医疗机构的‚过度检查‛,减少患者不必要费用的承担。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学习地点:会展中心小会议室学习时间:元月14日

领学人员:李红建;参加人员:全体执法人员、协管员

一、目标意义

1、贯彻落实《纲要》,建设法治政府,是优化我市发展环境,实现‚三大跨越‛的必然要求。软环境包括市场环境、法治环境和人文环境等,核心是法治环境,关键是依法行政。

2、贯彻落实《纲要》,建设法治政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在当代中国,构建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

3、贯彻落实《纲要》,建设法治政府,是提高执政能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客观需要。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二、具体方式方法

1、坚持发展为上,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经济动力和基础。

2、坚持民主决策、民主施政,积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是与‚人治‛相对立的,是与民主相生的,与专制不相容。没有充分而广泛的民主,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法治。

3、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良好的体制保障。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既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内容,又是建设法治政府的保障。

4、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作用。法律工作的专业性、技术性很强,领导干部工作任务繁重,不可能有足够的时间去弄懂每一部法律法规和规章,都成为法律专家。因而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非常重要。

5、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责任在政府,关键在领导。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要认清自己的历史责任,带头依法行政。

江苏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规范

学习地点:会展中心小会议室学习时间:元月21日

领学人员:李红建;参加人员:全体执法人员、协管员

1、执法人员必须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团结协作、风纪严整、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主动接受监督,切实维护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的尊严和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2、执法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加强学习,努力钻研和掌握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

3、执法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索取、接受行政管理相对人(请托人、中间人)的宴请、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以及消费性的娱乐活动。

4 执法人员不得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从事营利性活动提供便利条件;不得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借款、借物、赊帐、推销产品、报销任何费用或者要求行政管理相对人为其提供服务。严禁执法人员从事或者参与和职权有关的各种营利性活动。

5 执法人员不得弄虚作假,隐瞒、包庇、纵容违法行为,不得为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开脱、说情。

6 执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实施行政行为,不得推诿或者拒绝履行法定职责。严禁越权执法、滥用职权。严禁执法人员酒后上岗执法。

执法书书案卷制作

学习地点:会展中心小会议室学习时间: 1 月28 日

领学人员:李红建;参加人员:全体执法人员、协管员

学习内容:《当场处罚决定书》制作注意点

一、适用范围

当场处罚决定书是指行政执法机关适用简易程序,现场作出处罚决定的文书。适用于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较轻、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含50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含10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案件。

二、填写说明

1、‚违法事实‛应当写明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违法行为的情节、性质、手段及危害后果等情况。

2、‚处罚依据及内容‛应当写明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的全称并具体到条、款、项、目;处罚内容应当具体、明确、清楚。

3、写明处罚种类、幅度。

4、履行方式。根据不同情况依法选择两种履行方式,在当场收缴或到指定银行代收两项中选定一项,选中的,在栏前的方格内打‚√‛,或将方框涂实,如‚■‛

5、告知法律救济渠道,未履行处罚的法律后果。

6、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利

三、范例练习

国家赔偿法

学习地点:会展中心小会议室学习时间:2月11日

领学人员:李红建;参加人员:全体执法人员、协管员

学习重点:新旧赔偿法的不同内容对比

1、赔偿范围更加完善。新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新法可以说是确立了结果责任原则,即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凡是侵害到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都要赔偿,即便其行为是正当的合法的也要赔偿。

2、赔偿程序更加顺畅旧。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刑事赔偿,应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由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请求中涉及的行为违法与否进行确认。在司法实践中,很多赔偿义务机关以各种理由不进行确认,或者对赔偿申请拖延不办,而申请人向上级机关申诉往往又行不同,其实变相剥夺了当事人提出赔偿请求的权利。

3、明确了精神损害赔偿。旧的国家赔偿法没有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在实践中,也有不少的赔偿请求人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但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因此他们的要求往往遭到拒绝。

4、赔偿费用支付有保障。旧的国家赔偿法没有对赔偿费用的支付机制作具体规定,赔偿金的支付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新法对赔偿费用的支付机制作了完善,规定国家赔偿的费用要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5、平衡了双方的举证责任。新国家赔偿法规定,要求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双方都应该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这就能在实践中平衡双方的举证责任,有利于保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

国务院关于加强县市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

学习地点:会展中心小会议室学习时间:2月18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