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召开全省非煤矿山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召开全省非煤矿山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6.11.17
•【字号】粤安监明电〔2016〕12号
•【施行日期】2016.11.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
正文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召开全省非煤矿山遏制重特
大事故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粤安监明电〔2016〕12号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召开全省非煤矿山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视频会议的通知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非煤矿山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经研究,定于2016年11月21日(星期一)下午15时30分召开全省非煤矿山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视频会议。届时,省局领导将出席会议并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传达全国非煤矿山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交流会议精神和XXX、徐绍川等领导指
示精神;部署构建我省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对岁末年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提出严格要求。
二、会议地点
主会场:省安全监管局三楼视频会议室。
分会场: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及部分县(市、区)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
省局有关领导,监管二处全体同志,协调监督处、法规标准处、执法监察分局负责同志,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省安全生产协会有关负责同志,省属有关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同志与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在省局主会场参加会议。
(二)分会场。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分管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同志、相关业务科(处)全体工作人员;辖区内县(市、区)级安全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相关业务工作人员;辖区内矿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会议。
四、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组织辖区内县(市、区)级安全监管局和相关企业人员按时参加会议,并在11月21日(周一)下午14时前做好开机调试准备(联系人及电话:陈国辉,************,139****8823)。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