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食品标签相关标准GB7718-2011、GB28050-2011、GB13432-2013
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签常见错误)解析
标示最早生产的单件食品的生产日期,保
质期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的保质期标示 标示外包装形成销售单元的日期,保质期 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的保质期标示 在外包装上分别标示各单件食品的生产日 期和保质期
40
4.1.8 贮存条件
预包装食品标签应标示贮存条件 注:必选 食用方法
41
4.1.9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注:GB 25591-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复合膨松剂》 HG 2616-2005 《食品添加剂 复合疏松剂》 在终产品中具有功能作用的每种食品添加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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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配料在配料表中的标示?
如果直接加入食品中的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或地方标准,并且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则不需 要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25%的 复合配料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剂,若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 标准》(GB2760)规定的带入原则且在最终产品中不起 工艺作用的,不需要标示,但复合配料中在终产品起工艺 作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当标示。推荐的标示方式为:在复合 配料名称后加括号,并在括号内标示该食品添加剂的通用 名称,如“酱油(含焦糖色)”。 如果直接加入食品中的复合配料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或地方标准,或者该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 地方标准且加入量大于食品总量的25%,则应在配料表中 标示复合配料的名称,并在其后加括号,按加入量的递减 顺序一一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其中加入量不超过食 21
36
• 4.1.6.2 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生产者或经销
者的联系方式应标示以下至少一项内容: 电话、传真、网络联系方式等,或与地址 一并标示的邮政地址
注:邮编+地址
37
4.1.7.1 应清晰标示预包装食品的…和保质期……
食品标签标识相关知识讲解
文字要求
3.9 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 时(最大表面面积计 算方法见附录A), 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3 .1 0 一 个 销 售 单 元 的 包 装 中 含 有 不 同 品 种 、 多 个 独 立 包 装 可 单 独 销 售 的 食 品 , 每件独立包装的食品标识应当分别标注
字高与面积 要求
3 . 11 若 外 包 装 易 于 开 启 识 别 或 透 过 外 包 装 物 能 清 晰 地 识 别 内 包 装 物 ( 容 器 ) 上 的所有强制标示内容或部分强制标示内容,可不在外包装物上重复标示相应的内容; 否则应在外包装物上按要求标示所有强制标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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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 本 要 求
提供给消费者
提供给餐饮业
13
问答八:关于“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的情形
生产者提供给其他食品生产者的预包装食品 生产者提供给餐饮业作为原料、辅料使用的预包装食品 进口商经营的此类进口预包装食品也应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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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包装食品
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 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 具 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3.2 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 3.3 应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封建迷信、色情、贬低 其他食品或违背营养科学常识的内容 3 . 4 应真实、准确, 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 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 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
标签质量要求 内容规范性要求
4
标签标准体系
食品安全法及其 实施条例
食品标签 标识
食品添加剂 标签标识
预包装食品标签知识
牢记这九条
1、基本要求
(1)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 ◆广告法
法律、法
规的衔接◆商标法
与法律、法
规的衔接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 ◆绿色/有机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如果食品产品标准中对标签有规定的,应同时满足。
食品安全法及实施 条例
广告法
商标法
农业转基因生物标 识管理办法
该产品执行标准GB/T21731-2008 《橙汁及橙汁饮料》8.1规定:橙汁 饮料应标明橙汁含量。
1、基本要求
(2)清晰、醒目、持久,易于辨认和识读。
• 常见问题:喷墨打印字体容易被 油脂、以及某些化学溶剂溶解; 纸质的标签容易受潮损坏、发霉 等看不清
(3)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封建 迷信、色情、贬低其他食品或违背营养科学 常识的内容。 (4)真实、准确,不得虚假、夸大、或使用 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也不 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形式2——单独印制标签粘贴在食品包装容 器上。
形式3——吊牌、附签或商标
2
适用范围
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GB 7718-2011)
• 直接提供给消费者食品——按标准执行 • 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仅需标注食品名称、
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存条件 • 不适用:散装食品;为储藏运输提供保护包装;
目录
2
适用范围(GB 7718-2011)
3
标签须强制标示的内容及要求(GB 7718-2011)
4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基本知识(GB 28050-2011)
食品标签最重要的原则:
求真 务实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解读
b)标示其中各个种类单件预包装食品的净含量和 件数。
当同一个大包装预包装食品中含有多件不单独 销售的非预包装食品时,不适用于本条。
4、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生产者名称和地址: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 产品安全质量责任 联系方式:电话(热线、售后电话或销售电 话)、传真、网络联系方式、邮编等
如果一类食品有分类标准或行业约定俗成的分类方式,命名时也可参考食品分类 名称;
为了使用消费者更容易理解其真实属性,应尽量标示详细名称;在能够充分说明 食品真实属性的前提下,可以不使用分类中最低一级或最详细的名称。
b.使用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称或通俗名称
例如:三明治
标示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时: 应在同一版面标注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名称容易混淆误导时应在临近位置使用 同一字号标示反应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真实属性因字号不同 而引起误解时应使 用同一字号。
规范的汉字不包括繁体字,可在使用规范汉字的同时,使 用相对应繁体字;
可以同时使用拼音或少数民族文字,拼音不得大于对应的 汉字;
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与中文有对应关系(商标、进口 食品的制造者和地址、国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网址除 外),所有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商标除外)。
⑸一个销售单元的包装中含有不同品种、多个独立 包装可单独销售的食品,每件独立包装的食品标识 应当分别标注
在标示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时,可以标示“生产者”、“经 销者”、“生产商”、“制造商” 对于委托分装的情况,可标示为“分装商” 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标示原产国国名或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 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不包括国外 企业在国内开设的办事处、联络处或协会。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解读解析
3、基本要求
3.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任何营养信息, 应真实、客观,不得标示虚假信息,不得夸 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 3.2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应使用中文。如同 时使用外文标示的,其内容应当与中文相对 应,外文字号不得大于中文字号。 3.3营养成分表应以一个“方框表”的形式 表示(特殊情况除外),方框可为任意尺寸, 并与包装的基线垂直,表题为“营养成分 表”。
一、制定的目的:
一、制定的目的: 1、指导规范我国预包装食品的营养标签标示; 2、保护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引 导消费者合理选择预包装食品;促进公众膳 食营养平衡和身体健康。
二、实施营养标签标准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宣传普及食品营养知识,指导公 众科学选择膳食; 二是有利于促进消费者合理平衡膳食和身体 健康; 三是有利于规范企业正确标示营养标签,科 学宣传有关营养知识,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关于营养成分的表达单位。 营养成分的表达单位应按本标准表1第2列要求标示,可使 用中文或括号中的英文表达,也可两者都使用,但不可以使 用其他单位,如维生素D的含量单位只能用“微克”或“μg” 标示,不可以用国际单位“IU”标示。规范表达单位对推行 营养标签、便于消费者理解、产品比较等有重要作用。 关于营养素参考值(NRV)。 营养素参考值(NRV,Nutrition Reference Values)是 用于比较食品营养成分含量高低的参考值,专用于食品营养 标签。营养成分含量与NRV进行比较,能使消费者更好地理 解营养成分含量的高低。
含量声称
描述食品中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水平的声称。 声称用语包括“含有”、“高”、“低”或 “无”等。 如:高钙奶粉、富含维生素 用“份”来做食品计量单位时,也应符合 100g(ml)的含量要求才能声称。 见附录C能量和营成分含量声称和比较的要 求、条件和同义语
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2.1 营养标签 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向消费者提供食品营养信息和特性的说明,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
成分功能声称。营养标签是预包装食品标签的一部分。 2.2 营养素
食物中具有特定生理作用,能维持机体生长、发育、活动、繁殖以及正常代谢所需的物质,包括 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矿物质及维生素等。 2.3 营养成分
专用于食品营养标签,用于比较食品营养成分含量的参考值。 2.7 营养声称
对食品营养特性的描述和声明,如能量水平、蛋白质含量水平。营养声称包括含量声称和比较声 称。 2.7.1 含量声称
描述食品中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水平的声称。声称用语包括“含有”、“高”、“低”或“无”等。 2.7.2 比较声称
与消费者熟知的同类食品的营养成分含量或能量值进行比较以后的声称。声称用语包括“增加” 或“减少”等。 2.8 营养成分功能声称
NRV % =
……………………………………………(A.1)
式中: X——食品中某营养素的含量; NRV——该营养素的营养素参考值。
5
附录 B 营养标签格式
GB 28050—2011
B.1 本附录规定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的格式。
B.2 应选择以下 6 种格式中的一种进行营养标签的标示。 B.2.1 仅标示能量和核心营养素的格式
5 可选择标示内容
5.1 除上述强制标示内容外,营养成分表中还可选择标示表 1 中的其他成分。 5.2 当某营养成分含量标示值符合表 C.1 的含量要求和限制性条件时,可对该成分进行含量声称,声 称方式见表 C.1。当某营养成分含量满足表 C.3 的要求和条件时,可对该成分进行比较声称,声称方 式见表 C.3。当某营养成分同时符合含量声称和比较声称的要求时,可以同时使用两种声称方式,或 仅使用含量声称。含量声称和比较声称的同义语见表 C.2 和表 C.4。 5.3 当某营养成分的含量标示值符合含量声称或比较声称的要求和条件时,可使用附录 D 中相应的一 条或多条营养成分功能声称标准用语。不应对功能声称用语进行任何形式的删改、添加和合并。
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签常见错误)解析
注:燕窝月饼 调和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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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1 净含量的标示应由净含量、数字和
法定计量单位组成 4.1.5.2 应依据法定计量单位
注:整体(“净含量”+“数字”+“单 位”) 体积:升(L、l )、毫升(mL、ml ) 质量:克(g)、千克(kg);
30
4.1.5.4 净含量字符的最小高度应符合表3
11
3.9 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
面积大于35cm2 时(最大表面面积计算方 法见附录A),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 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注: 杯装食品 文字、符号、数字
12
3.10 一个销售单元的包装中含有不同品种、多个独立包装
可单独销售的食品,每件独立包装的食品标识应当分别标 注 注:销售单元包含若干可独立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时,直接向 消费者交付的外包装(或大包装)标签标示要求: 外包装(或大包装)上同时按照本标准要求标示。如 果该销售单元内的多件食品为不同品种时,应在外包装上 标示每个品种食品的所有强制标示内容,可将共有信息统 一标示。 若外包装(或大包装)易于开启识别、或透过外包装 (或大包装)能清晰识别内包装物(或容器)的所有或部分强 制标示内容,可不在外包装(或大包装)上重复标示相应的 内容
复合配料需要标示其原始配料的, 如果部分原始配料与食品中的其他 配料相同,如何标示?
见上页第2种标示方式 在配料表中直接标示复合配料中的各原始
配料,各配料的顺序应按其在终产品中的 总量决定
22
关于香辛料、香辛料类或复合香辛 料作为食品配料的标示?
如果某种香辛料或香辛料浸出物加入量超
过2%,应标示其具体名称。 如果香辛料或香辛料浸出物(单一的或合计 的)加入量不超过2%,可以在配料表中标示 各自的具体名称,也可以在配料表中统一 标示为“香辛料”、“香辛料类”或“复 合香辛料”。 复合香辛料添加量超过2%时,按照复合配 料标示方式进行标示。 23
GB 7718-2011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签常见错误)解析
标示最早生产的单件食品的生产日期,保
质期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的保质期标示 标示外包装形成销售单元的日期,保质期 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的保质期标示 在外包装上分别标示各单件食品的生产日 期和保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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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 贮存条件
预包装食品标签应标示编号
33
4.1.5.7 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个单件预包装
食品时,大包装在标示净含量的同时还应 标示规格。 注:规格 附录C
34
销售单元包含若干可独立销售的预包装食品 时,直接向消费者交付的外包装(或大包装) 标签标示要求 ?
同时按照本标准要求标示。如果该销售单
元内的多件食品为不同品种时,应在外包 装上标示每个品种食品的所有强制标示内 容,可将共有信息统一标示。 若外包装(或大包装)易于开启识别、或透过 外包装(或大包装)能清晰识别内包装物(或 容器)的所有或部分强制标示内容,可不在 外包装(或大包装)上重复标示相应的内容。
配料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剂,若符合GB 2760 规定的带入原则且在最终产品中不起工艺 作用的,不需要标示
注:酱油(…苯甲酸钠、山梨酸钾…)
25
4.1.3.1.5 在食品制造或加工过程中,加入
的水应在配料表中标示。在加工过程中已 挥发的水或其他挥发性配料不需要标示 注:饮料 固液相食品 糕点
26
4.1.3.1.6 可食用的包装物也应在配料表中
上的其他配料构成的复合配料(不包括复 合食品添加剂),应在配料表中标示复合 配料的名称,随后将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 在括号内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标示。
注:果绿 吉士粉 面包乳化剂 巧克力(附录B)
19
4.1.3.1.3 当某种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或地方标准,且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25%时, 不需要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解读
营养素参考值(NRV)标示要求
NRV计算方法
NRV是根据人体每日所需摄入的营养素种类和数量制定的参考值,计算方法考虑了年龄、性别、身体活动水平等 因素。
NRV标示位置
NRV应在食品标签的显著位置以“营养素参考值(NRV)”作为标题,并列出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 、钠等营养成分的NRV百分比。
VS
豁免和简化
对于一些低风险过敏原,如非过敏原或极 少数人可能过敏的物质,标签上可以豁免 标注。对于一些难以避免的过敏原,如加 工过程中使用的防腐剂、色素等,可以简 化标注。
过敏原豁免和简化
豁免标注
对于一些天然存在于食品中的低风险过敏原 ,如香草提取物、天然色素等,可以豁免标 注。
简化标注
对于一些难以避免的过敏原,如加工过程中 使用的防腐剂、色素等,可以简化标注,但 应清晰标注过敏原名称,并注明“可能含有 ”或其他类似字样。
08
实施与监督
实施时间与要求
实施时间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 作日内实施。
实施要求
预包装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应按照通则规定 ,在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标明相关信息,确
保消费者能够准确获取食品信息。
监督与处罚规定
监督主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监督预 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执行。
标签清晰度和可读性要求
01
02
03
字体大小
需按照标准要求选择合适 的字体大小,确保标签清 晰易读。
颜色搭配
需注意颜色搭配,避免使 用过于刺眼或难以辨认的 颜色。
标签布局
需保证标签布局合理,避 免出现遮挡、重叠等情况 。
卫计委最新的GB7718和GB28050问答修订版与原版的区别
序号 项目 原版
1
可食用包装物是指由食品制成的,既可以食用又承 关于可食用包装物的含 担一定包装功能的物质。这些包装物容易和被包装 义及标示要求 的食品一起被食用,因此应在食品配料表中标示其 原料。
2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关于胶原蛋白肠衣的标 示
——
3
关于既可以作为食品添 加剂或食品营养强化剂 又可以作为其他配料使 用的配料的标示
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4.1.10规定,预包装食品(不包 括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标示产品所执行的标准代号。标准代号是指预包装食品 产品所执行的涉及产品质量、规格等内容的标准,可以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或其他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 方标准。按照《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2年第6号)规定,企 业在产品包装上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即表明企业承诺该产品符合绿色食品标准 。企业可以在包装上标示产品执行的绿色食品标准,也可以标示其生产中执行 的其他标准。 不规则形状食品的包装物或包装容器应以呈平面或近似平面的表面为主要展示 版面,并以该版面的面积为最大表面面积。如有多个平面或近似平面时,应以 其中面积最大的一个为主要展示版面;如这些平面或近似平面的面积也相近 时,可自主选择主要展示版面。包装总表面积计算可在包装未放置产品时平铺 测定,但应除去封边及不能印刷文字部分所占尺寸。
赠送装(或促销装)的预包装食品的净含量应按照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标示,可 以分别标示销售部分的净含量和赠送部分的净含量,也可以标示销售部分和赠 送部分的总净含量并同时用适当的方式标示赠送部分的净含量。如“净含量 500 克、赠送50 克”,“净含量500+50 克”;“净含量550克(含赠送50克)” 等。 固、液两相且固相物质为主要食品配料的预包装食品,应在靠近“净含量”的 位置以质量或质量分数的形式标示沥干物(固形物)的含量。 半固态、粘性食品、固液相均为主要食用成分或呈悬浮状、固液混合状等无法 清晰区别固液相产品的预包装食品无需标示沥干物(固形物)的含量。预包装 食品由于自身的特性,可能在不同的温度或其它条件下呈现固、液不同形态 的,不属于固、液两相食品,如蜂蜜、食用油等产品。 进口预包装食品的食品标签可以同时使用中文和外文,也可以同时使用繁 体字。《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中强制要求标示的内容应全 部标示,推荐标示的内容可以选择标示。进口预包装食品同时使用中文与外文 时,其外文应与中文强制标识内容和选择标示的内容有对应关系,即中文与外 文含义应基本一致,外文字号不得大于相应中文汉字字号。对于特殊包装形状 的进口食品,在同一展示面上,中文字体高度不得小于外文对应内容的字体高 度。 对于采用在原进口预包装食品包装外加贴中文标签方式进行标示的情况, 加贴中文标签应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7718-2011 )的方式标示; 原外文标签的图形和符号不应有违反《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 GB77182011)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内容。 进口预包装食品外文配料表的内容均须在中文配料表中有对应内容,原产 品外文配料表中没有标注,但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应当标注的内容, 也应标注在中文配料表中(包括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加入的水和单一原料等) 。 进口预包装食品应标示原产国或原产地区的名称,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 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可不标示生产者的名 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原有外文的生产者的名称地址等不需要翻译成中文。 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原产国国名或地区区名,是指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国家或 地区名称,包括包装(或灌装)国家或地区名称。进口预包装食品中文标签应 当如实准确标示原产国国名或地区区名。 进口预包装食品可免于标示相关产品标准代号和质量(品质)等级。如果标 示了产品标准代号和质量(品质)等级,应确保真实、准确。
解读食品标签相关标准GB7718-2011、GB28050-2011、GB13432-2013PPT参考课件
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如葡萄果汁和葡萄果汁味饮料) 注 :当使用的图形或文字可能使消费者误解时,应用清晰醒目的文字加以说
明。
20
×
√
21
GB7718-2011 基本内容:
• GB 1343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
发布: 2013-12-26
实施:2015-07-01
5
标签标准的运用
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把加工食品划分为28大类
原:
特殊膳食食品(产品标准+GB 13432)
食品标签 酒类食品〔产品标准+GB 10344+GB 2757
• 第一章:食品标签标准的运用
4
标签标准
• 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发布: 2011-04-20
实施:2012-04-20
• 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发布: 2011-10-12
实施:2013-01-01
• GB 13432-2004《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现行
6 不应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 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7 不应与食品或者其包装物(容器)分离。
8 应使用规范的汉字(商标除外)。具有装饰作用的各种艺术 字,应书写正确,易于辨认。
注:“规范的汉字”指《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不包括繁体 字。 食品标签可以在使用规范汉字的同时,使用相对应的繁体字。
19
GB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讲解
一、基本情况(四)
• (四)营养标签标准实施原则 标准实施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是食品生产企业 应当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生产,符合营养标 签标准要求。二是提倡以技术指导和规范执法并重的 监督执法方式,对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不规范的,应 积极指导生产企业,帮助查找原因,采取改进措施。 三是推动食品产业健康发展,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采取 措施,将营养标签标准的各项要求与生产技术、经营、 管理工作相结合,逐步减少盐、脂肪和糖的用量,提 高食品的营养价值,促进产业健康发展。
符合以上条件的预包装食品,如果有以下 情形,则应当按照营养标签标准的要求,强制 标注营养标签: 1、企业自愿选择标识营养标签的; 2、标签中有任何营养信息(如“蛋白质 ≥3.3%等)的。但是,相关产品标准中允许使 用的工艺、分类等内容的描述,不应当作为营 养信息,如“脱盐乳清粉”等;
二、适用对象和范围(八-4-4)
一、基本情况(六-3-2)
2、增加了使用营养强化剂和氢化油要强制性标示 相关内容、能量和营养素低于“0”界限值时应标示“0” 等强制性标示要求。 3、删除可选择标示的营养成分铬、钼及其NRV 值。 4、简化了允许误差,删除对维生素A、D含量在 “强化与非强化食品”中允许误差的差别。 5、适当调整了营养声称规定。增加营养声称的 标准语和同义语,增加反式脂肪(酸)“0”声称的要 求和条件,增加部分营养成分按照每420KJ标示的声 称条件。
1、食品的营养素含量波动较大,如 生鲜食品、现制现售食品; 2、包装小,不能满足营养标签内容 的,如包装总表面积≤100c㎡或最大表 面面积≤20c㎡的预包食品; 3、食用量小、对机体营养素的摄入 贡献较小的,如饮料酒类、包装饮用水、 每日食用量≤10g或10ml的。
二、适用对象和范围(八-4-3)
食品安全标准7718
食品安全标准7718食品安全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而食品安全标准7718的出台,对于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食品安全标准7718是指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该标准规定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对于保障食品安全、促进农产品生产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食品安全标准7718的出台为食品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规保障。
该标准的实施,可以有效控制食品中农药残留的最大限量,从源头上保障了食品的安全。
食品安全是关乎人民生命健康的大事,食品安全标准7718的出台,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安全放心的食品保障,促进了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其次,食品安全标准7718的实施对农产品生产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农药残留超标一直是困扰农产品生产的难题,而食品安全标准7718的出台,明确了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为农产品生产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标准,促进了农产品的健康生产,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此外,食品安全标准7718的实施也对食品加工企业起到了指导和规范作用。
食品加工企业是食品生产的重要环节,而食品安全标准7718的实施,对食品加工企业的原料采购、生产加工、产品检测等环节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促使企业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标准,提高了食品加工企业的自律意识和规范化水平。
总的来说,食品安全标准7718的出台对于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食品安全是关乎人民生命健康的大事,而食品安全标准7718的实施,为保障食品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规保障,促进了农产品的健康生产,规范了食品加工企业的生产行为。
希望在未来的实践中,各级监管部门、农产品生产企业和食品加工企业能够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标准7718,共同维护食品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食品。
我国食品标签标准介绍
4.1.5 净含量和规格
� 4.1.5.1 净含量的标示应由净含量、数字和法定计 量单位组成(标示形式参见附录C)。
� 4.1.5.2 应依据法定计量单位,按以下形式标示包 装物(容器)中食品的净含量:
� a)液态食品,用体积升(L)(l )、毫升(mL) (ml ),或用质量克(g)、千克(kg);
标准所涵盖的食品范围
GB7718 GB28050 GB13432
所有预包装普通食品的 标签,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有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 普通食品的营养标签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 的标签
与国际法典中标签体系的对应关系
GB7718 GB28050
CODEX STAN 1-1985
CAC/GL 1-1979(声称的通则) CAC/GL 2-1985(营养素标示) CAC/GL 23-1997(声称)
� 标签的主要目的是消费者的知情权,因此让消费者看得清楚、 明白是关键。
� 3.9 款: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 积大于35cm2时(最大表面面积计算方法见附录 A),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 得小于1.8mm。
� 将免于字高要求的最大表面面积从≤20cm2扩大到 35cm2;并增加了“最大表面面积计算方法见附录A” 的内容。
售的食品,每件独立包装的食品标识应当分别标注。 3.11 若外包装易于开启识别或透过外包装物能清晰地识别内包装物
(容器)上的所有强制标示内容或部分强制标示内容,可不在外包 装物上重复标示相应的内容;否则应在外包装物上按要求标示所有 强制标示内容。
基本要求的主要变化
� 3.8款:应使用规范的汉字,商标除外。具有装饰作用的各种 艺术字,应书写正确,易于辨认。
食品安全茶叶标准及GB7718-2011解读2016-5
二、食品标签的要求:a、标签的基本要求
b、标签的一般要求
标签的基本要求:
1、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规定。 2、 应清 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识读。 3、 应通俗易懂、 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封建迷信、色情、贬低其他食品或违背营养科学常识 的内容。 4、 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 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 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3、 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新法修订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应 当参照执行本法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的规定,并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 门备案。 4、企业生产的食品没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 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国家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 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企业标准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在本 企业内部适用。此条已删除 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食品安全技术要求,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 、公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GB2763-2014«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残留限量标准
目,标注的内容是否符合标准和相关法规的要求,是否存在超前标注生产日期 的情况 2、检查标签配料表,是否按照生产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进行标注,是 否标注生产中使用的各种添加物质。 3、检查标签是否标注真实的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食品产地,是否为 依法登记注册能够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生产者名称、地址、产地标注到按照行政 区划标注到地市级地域,联系方式真实有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预防;减少食源性疾病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解读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7718-2011)解读
三、标准修订的主要过程
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
要,卫生部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食品工业协 会等单位成立标准起草组,承担标准修订任务。标准起草 组多次组织专家研究,召开研讨会和专家咨询会,充分听 取相关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意见。本标准通过卫生部网 700余条反馈意见和修改建 议。标准起草组逐一分析反馈意见,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 行研究处理,进一步完善标准文本。本标准经食品安全国 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第五次主任会议审查通过,于2011年4 月20日公布,自2012年4月20日正式施行。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7718-2011)解读
二十六、复合配料需要标示其原始配料的,如果 部分原始配料与食品中的其他配料相同,如何标 示? 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标示:一是参照问答二十 五(二)标示;二是在配料表中直接标示复合配料中 的各原始配料,各配料的顺序应按其在终产品中的总 量决定。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7718-2011)解读
二十七、关于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的标示方式 应标示其在《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中的 通用名称。在同一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所使用的食 品添加剂可以选择以下三种形式之一标示:一是全部 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二是全部标示食品添加 剂的功能类别名称以及国际编码(INS号),如果某种食 品添加剂尚不存在相应的国际编码,或因致敏物质标 示需要,可以标示其具体名称;三是全部标示食品添 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同时标示具体名称。 举例:食品添加剂“丙二醇”可以选择标示为:1.丙 二醇;2.增稠剂(1520);3.增稠剂(丙二醇)。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7718-2011)解读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在当今社会,随着生活节奏加快和城市化进程加快,预包装食品成为了现代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大多数预包装食品都需要标签来说明成分、营养信息、生产日期等重要信息。
预包装食品标签的规范和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是我国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标签的相关标准和规范。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解读该标准。
一、标准的背景和意义1. 预包装食品标签的作用预包装食品标签是预包装食品包装上的文字、符号和图形,用来说明成分、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单位和位置区域等重要信息。
用户通过预包装食品标签可以了解产品的基本信息,从而做出购物决策。
2. 标准的制定背景随着我国食品工业的不断发展和壮大,预包装食品市场也变得越来越庞大。
然而,由于部分生产企业的不良经营行为和产品质量问题,用户在购物预包装食品时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制定《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是为了规范预包装食品标签的内容和格式,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
二、标准的适用范围和对象1. 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预包装食品的标签内容和格式的规范,包括预包装食品的成分、营养信息、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单位和位置区域等。
2. 适用对象该标准适用于生产、销售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企业,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预包装食品标签的监督检查。
三、标准的主要内容和要求1. 标签的内容要求(1)标签上应包含中文的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单位名称和位置区域等必要信息。
(2)标签上应标明产品的净含量、成分、营养信息等内容。
2. 标签的格式要求(1)标签应采用不少于1.5mm的字体,字体应清晰可辨。
(2)标签的文字、符号和图形应当布局合理、内容完整,不得有误导性内容。
3. 标签的标注位置要求(1)标签应当固定牢靠,不易脱落。
(2)标签应标注在包装的外包装上,并且易于被用户浏览。
四、标准的执行和监督1. 标准的执行生产、销售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企业应当严格按照《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要求进行标签设计和生产,并确保标签内容的真实、准确。
食品标签标识常用法规标准
食品标签标识常用法规标准
以下是常用的食品标签标识法规标准:
1.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标签通则
这是中国食品标签的基础性标准,规定了食品标签的基本要求、标识内容及标识方式。
2. 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通则
这是针对过敏原性成分的标识要求,要求在标签中明确标示包含可能引起过敏反应的食品成分。
3. GB 2992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非预包装食品标识通则
这是针对非预包装食品的标识规定,包括在销售场所内提供的经有资格人员前提供包装或包裹服务的食品。
4.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签管理办法
该法规要求在食品包装上标示添加剂名称、含量、用途、适用范围和注意事项等信息。
5. 消费品条码管理规定
该规定要求所有销售在中国境内的包装产品都必须贴有消费品条码,以保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方便企业信息管理。
6. FDA食品标签法规
美国FDA(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规定了众多的食品标签法规,包括食品成分列表、营养声明和健康声明等规定。
7. EU食品标签法规
欧盟针对食品标签的法规包括食品基础信息标签、营养成分表和少量成分门槛等规定。
EU对有机食品和GMO食品等也有特别标记要求。
8. 加拿大食品标签法规
加拿大的食品标签法规包括食品标题、配料表、营养成分表等内容,还有一些特别要求如饮用水和饮料的容量标准。
9.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联合标签标准
两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合作制定的标签标准要求包括食品的名称、成分、营养成分、含量等信息,还有针对特殊人群(如孕妇、婴儿)的警告信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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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食品: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食品,指各种供人食用或者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 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 物品。 (不包括保健品和药品)
定义 预包装食品
(GB 7718):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 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 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 食品。 (GB 7718问答):预包装食品首先应当预先包装,此外包 装上要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的标示。
(配料表)
如果《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中对一个食品添加 剂规定了两个及以上的名称,每个名称均是等效的通用名称。 以“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又名甜蜜素)”为例,“环己基氨 基磺酸钠”和“甜蜜素”均为通用名称。
• GB 13432-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
发布: 2013-12-26 实施:2015-07-01
标签标准的运用
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把加工食品划分为28大类
原:
特殊膳食食品(产品标准+GB 13432)
食品标签 酒类食品〔产品标准+GB 10344+GB 2757
√
GB7718-2011 基本内容
9 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 时(最大表面面积计算方法见附录A),强制标示内容的文
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GB7718-2011 基本内容
3.10 、一个销售单元的包装中含有不同品种、多个独
立包装可单独销售的食品,每件独立包装的食品标识
食 品 标 签
解读
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GB 13432-2013《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
目录
食品标签标准的运用
定义
普通食品标签
做好食品标签的要点
特殊膳食食品标签
• 第一章:食品标签标准的运用
标签标准的运用
GB 7718-2011适用范围
本标准不适用于为预包装食品在储藏运输过程中提供保护 的食品储运包装标签、散装食品和现制现售食品的标识。
储运包装
销售包装
散装食品 (无净含量标示)
面包店 (现制现售食品)
如果运输包装也是销售包装,这种情况下,食品标 签必须按销售包装的要求进行标示。
第二章:定义
基本内容出现不合格频率较高:
1、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 时,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
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2、没有使用规范的汉字。
GB7718-2011 标示内容
1、 食品名称 应标注在醒目的位置,和净含量在同一版面上;
清晰地标示食品真实属性专用名称;
专用名称---可选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名称。
(配料表)
复合配料(为加工食品) ----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其他配料构成。 复合配料标示复合配料的名称,再加括号按加入量 的递减顺序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
如:面包 配料:小麦粉、人造奶油〔精炼植物油、水、奶粉、食盐、 食品 添加剂〈 单、双甘油脂肪酸脂、食用香料、抗坏血酸棕榈酸 脂 〉 〕、白砂糖。
因为:GB 10344-2005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2015-3-1废止)
标签标准的运用
GB 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发布: 2011-04-20 实施:2012-04-20
(GB7718-2011)属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规定、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相应内容与本标准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本标 准执行。 如:产地问题 食品添加剂项下标示问题
分两种情况 1、如果产品名称只有“毛毛虫” 、“牛耳”就不可以; 2、如果产品名称为“毛毛虫” 、“牛耳”,应在同一展示版面、邻近部位 使用同一字号标示了“面包”、“糕点”就可以。
(食品名称)
当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因字号或字体颜色不同易使人误 解食品属性时,也应使用同一字号及同一字体颜色标示食品 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明示了“养生”的保健作用。
GB7718-2011 基本内容
8.1 可以同时使用拼音或少数民族文字,拼音或少数民族文字 不得大于相应汉字。 8.2 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与中文有对应关系(商标、进口 食品的制造者和地址、国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网址除外)。 所有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商标除外)。
-----营养强化剂(GB14880-2012)。
(配料表)
首先要有标题 1、标题为“配料”或“配料表”; 2、特殊情况下,可用“原料”或“原料与辅料”; 特殊情况--所用的原料已改变为其他成分,如酒、酱油、 食醋等发酵产品)
各种配料按要求标示具体名称。
配料应按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加入量不超 过2%的配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 (质量由大→→ 小 )
(或GB 2758)〕 普通食品(除特殊膳食食品和酒类食品外的食品) (产品标准+GB 7718+卫生标准+GB28050)
标签标准的运用
食品质量安全准入制度把加工食品划分为28大类
现在:
特殊膳食食品(产品标准+GB 13432)
食品标签
普通食品(除特殊膳食食品) (产品标准+GB 7718+卫生标准+GB28050)
不合格原因: 1、酿造酱油大于食品总量 的25%时,没有标示复合配 料的原始配料。
(配料表)
3、如果复合配料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 准,无论加入量是多少,都要标示复合配料的原 始配料。
如:食品名称:盐焗鸡 配料:鸡、盐焗鸡料(食用盐、谷氨酸钠、玉米淀粉、 沙 姜)。 盐焗鸡料----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
方标准,且其加入量大于食品总量的25%时,要标示
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
例:五仁月饼 (广式月饼) 配料表:五仁馅【冬蓉、白砂糖、食用植物油、(杏仁、芝麻、核桃、 瓜子仁、花生仁)40%,冬瓜粒、桔粒、椰丝、食品添加剂
(脱氢乙酸钠)】、小麦粉、转化糖浆、大豆油、食品添加剂
(水、碳 酸钠、碳酸钾)
(配料表)例子:
注:“规范的汉字”指《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不包括繁体 字。 食品标签可以在使用规范汉字的同时,使用相对应的繁体字。
不合格原因: 1、产品名称未能反映产品的真实属性。(配料:白砂糖、费者误解或欺 骗性的图形介绍食品, “野山”和“人参图案”。 3、明示了“养颜、补气”的保健作用。
标签标准的运用
GB 7718-201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和非直
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
(包括进口食品)
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所有事项均在标签上标示。
非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必须标示食品名称、规格、净 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存条件,其他内容如未在标签上标注,则应在 说明书或合同中注明。(如提供给加工企业和餐馆)
增稠剂(415) √ 3、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同时标示具体名称。
增稠剂(黄原胶) √
GB 2760-2011中表A.1黄原胶的使用规定图示
(配料表)
特例: 食品添加剂“天门冬酰苯丙氨酸甲酯( 阿斯巴甜) ” 的标示
添加 “ 阿斯巴甜 ” 的食品应标明:“阿斯巴甜(含苯丙氨酸
)”----GB2760要求。
×
(食品名称)
GB7718-2011 标示内容
2、 配料表
配料表----配料表是食品标签中最复杂,涉及面最广的一部分, 它涉及到
-----农产品;
-----加工食品;
-----新资源食品(卫生部公告); -----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卫生部公告);
-----食品添加剂(GB2760-2011);
如:面包、烤鱼片 、湿米粉、裱花蛋糕、果冻、膨化食品,酿造酱油等。
GB/T 20981-2007 面包 SC/T 3302-2010 烤鱼片
DB44/ 426-2007 湿米粉
(食品名称)
使用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名称;
×
(食品名称)
可以使用“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 “牌号名称” “商标名称”,在使用这些名称的同时,应在 同一展示版面、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 专用名称。 例如:产品名称分别为“毛毛虫” 、“牛耳”可不可以?
标签标准
• 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发布: 2011-04-20 实施:2012-04-20
• 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发布: 2011-10-12 实施:2013-01-01
• GB 13432-2004《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现行
应当分别标注。
GB7718-2011 基本内容:
11 若外包装易于开启识别或透过外包装物能清晰地识别内包
装物(容器)上的所有强制标示内容或部分强制标示内容,可
不在外包装物上重复标示相应的内容;否则应在外包装物上按 要求标示所有强制标示内容。
如:
易于开启的盒装月饼
透过外包装物能清晰地识别内包装物
GB7718-2011 基本内容
(配料表)
糕粉--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所以糕粉标示不正确。
(配料表)
食品添加剂的标示
有三种标示方法:以黄原胶为例。
1、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食品添加剂的具体名称----GB27602011中的通用名称) ; 黄原胶 √
2、标示食品添加剂的功能类别名称以及国际编码(INS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