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国起搏器治疗指南

合集下载

《2010年国际心肺复苏和心血管急救指南及治疗建议》解析

《2010年国际心肺复苏和心血管急救指南及治疗建议》解析
中华护理杂志 2011 年 3 月第 46 卷第 3 期 Chin J Nurs, March 2011, Vol 46, No.3
·指南与共识·
· 317 ·
《2010年国际心肺复苏和心血管急救指南及治疗建议》解析
陈永强
2010年2月,美国心脏协会(AHA)及国际复苏联盟(ILCOR) 在 心 肺 复 苏 国 际 研 讨 会 上 ,再 一 次 更 新 了 心 肺 复 苏 (CPR)的 理 论 及 技 术 ,并 在 《循 环 》(Circulation)[1]和 《复 苏 》(Resuscitation)[2]上 发 表 了 《2010年 国 际 心 肺 复 苏 和 心 血 管 急 救 指 南 及 治 疗 建 议 》(简 称 《新 指 南 》),这 是 根 据 数 以 万 计 已 由 同 行 讨 论的复苏研究总结出的国际临床指南。 《新指南》的循证评估 由来自29个国家的356名急救专家 进 行 ,他 们 总 结 了 包 括277 个复苏和心血管急救主题的411份科学证据。 专家一致认为: 各地紧急医疗系统的院外心搏骤停患者的存活率有差异,大 多 数 院 外 心 搏 骤 停 (OHCA) 患 者 得 不 到 任 何 旁 观 者 实 施 CPR,以 及 胸 部 按 压 的 质 量 仍 需 改 善 。 新 的 AHA心 血 管 急 救 成 人生存链中包括5个环节: ①识别心搏骤停并尽早启动急救 系 统 ;②尽 早 进 行 心 肺 复 苏 ;③快 速 除 颤 ;④有 效 的 高 级 生 命 支 持 ;⑤综 合 的 复 苏 后 治 疗 。
除新生儿之外, 所有患者基础生命支持的操作顺序从 ABC(开 放 气 道 、人 工 呼 吸 、胸 外 按 压 ) 更 改 为 CAB ( 胸 外 按 压 、 开放气道、人工呼吸),即当发现患者意识无反应及没有呼吸 时,首先施行胸部按压(C)30次,然后再开始常规的开放气 道 (A),施行人工呼吸(B)。 原因是大多数心搏骤停患者为成人, 他 们 的 初 始 心 律 一 般 表 现 为 心 室 颤 动 (VF)或 无 脉 性 室 性 心 动过速(VT)。 在这些患者中,基础生命支持的关键操作是胸 外 按 压 和 尽 早 除 颤 。如 果 仍 采 用 以 前 的 ABC程 序 ,施 救 者 要 用 较长时间去打开患者的气道和施行人工呼吸,胸外按压易被 延误,患者的生存率将大大降低。 大多数院外心搏骤停患者 没有由任何旁观者进行心肺复苏, 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急救,

心脏起搏治疗指南

心脏起搏治疗指南

起搏器适应证分类Ⅰ类适应证:有证据表明和/或一致认为需要植入永久性起搏器,起搏器植入“有益、有用、有效”。

Ⅱ类适应证:使用永久性起搏器有用性及有效性但对是否有必要植入尚有意见分歧。

Ⅱa类:证据/意见的偏向有用/有效;Ⅱb类:还不能由证据/意见明确说明有用/有效。

Ⅲ类适应证:有证据表明和/或一致认为植入起搏器对病人无利、无效甚至有害。

支持当前的建议的证据可分为A、B、C三级:级别A:从含有大数量个体的多个随机临床试验得出的数据。

级别B:从含有较少量病人的有限的试验得出的数据或从设计较好的非随机的研究中分析得出的数据或登记的观察数据。

级别C:专家的意见(经验)一致是建议的主要来源。

1、窦房结功能障碍Ⅰ类适应证①有症状性心动过缓,并有与心动过缓有关的证据(C);②有症状性变时功能不全(c);③与常规量药物有关心动过缓(C)。

Ⅱ类适应证Ⅱa类:①有自发窦房结功能不全或因常规量药物有关,心率<40bpm,但症状和心动过缓之间的关系不明确(C);②不明原因晕厥,经电生理捡查发现窦房结功能不全(C)。

Ⅱb类适应证:清醒时心率经常<40bpm,伴有轻微症状(C)Ⅲ类适应证①症状性窦房结功能不全;②有窦房结功能不全,但症状与心动过缓无关;③非必需用药引起的窦房结功能不全。

2、房室阻滞Ⅰ类适应症①Ⅲo房室阻滞和高度阻滞,阻滞在任何水平、并伴有:有症状的心动过缓(包括心衰症状)及由此导致室性心律失常(C);因心律失常或其它情况需用药而导致心动过缓(C);无症状、但心搏停止>3秒或清醒时逸搏频率<40bpm或房室结以下逸搏心律(C);无症状、房颤合并长RR间期>5秒(C);房室交界处射频消融阻断后(C);手术后房室传导阻滞不能恢复(C);神经肌源性疾病,无论是否有症状(B)。

②Ⅱo房室传导阻滞,不论阻滞的类型和位置,只要有症状性心动过缓(B)。

③Ⅲo AVB,心室频率>40bpm,尤其伴有心脏扩大或左心功能不全或逸搏心律来自房室结以下部位(B)。

2010 AHA 心肺复苏指南(实用中文版)

2010 AHA 心肺复苏指南(实用中文版)
当遇到突然心脏骤停的成年患者时,单个施救者必须首先根据没有反应和没有正常呼吸来识 别患者发生了心脏骤停。识别后施救者应立即启动急救反应系统,如果可行拿取AED/除颤器,并 从胸外按压开始进行CPR。如果AED不在附近,施救者应该直接进行CPR。如果有其他施救者,第 一位施救者应该指挥他们启动急救反应系统和拿取AED/除颤器;第一位施救者应立即开始CPR。
下面的章节概述了生存链的前三个链环:立即识别心脏骤停和启动急救反应系统、尽早CPR 及迅速除颤。按照认识施救者、患者和各种资源的实际多样性的方式介绍这些资料。
CPR 的概念性框架:施救者和患者的相互作用
CPR传统上将胸外按压和人工呼吸相结合以达到优化循环和氧合的目的。施救者和患者的特 点可能影响CPR各部分的最佳应用。
当取来AED/除颤器时,如果可能则使用电极帖,不要中断胸外按压,打开AED“开”关。AED 将分析心律,指示施救者进行电击(即除颤)或继续CPR。
如果得不到AED/除颤器,继续CPR不要中断,直到更多有经验的施救者接手。
识别和启动急救反应
迅速启动急救和开始CPR需要快速识别心脏骤停。心脏骤停患者没有反应。没有呼吸或呼吸 不正常。心脏骤停后早期濒死喘息(agonal gasps)常见,会与正常呼吸混淆。即使是受过培训 的施救者单独检查脉搏也常不可靠,而且需要额外的时间。因此,假如成年患者无反应、没有呼 吸或呼吸不正常(即只有喘息),施救者应当立即CPR。不再推荐“看、听和感觉呼吸”辅助识 别(诊断)的方法。
第 6 页 共 83 页
2010 AHA 心肺复苏指南(实用中文版)
图2.CPR的组成成分(building blocks)
高度
训练
多名施救者协同 CPR
施救者熟练程度

2010CPR新指南

2010CPR新指南

(5)避免过度通气
医务人员复苏时,尤其是多人施救时,要全面分工合作
3,基础生命支持(BLS)的主要改变
新指南继续强调的关键问题
• 培训时强调施救者对突发心脏骤停者的不正常表现(如 喘息或抽搐)保持警惕,做到早期识别 • 尽量减少有效胸部按压,直至ROSC或复苏终止 • 尽量减少医务人员施救者检查脉搏,检查脉搏往往十分 困难,在血压较低或无血压时很难正确评估患者有无脉 搏。
3,基础生命支持(BLS)的主要改变
(1) BLS流程简化:“看,听,感知”已从流程中 删除,新指南更强调,对所有无反应,无呼吸或 无正常呼吸(如仅有喘息)的成年患者,立即启
动急救反应系统,开始胸部按压
(2)鼓励为经培训的目击者只做胸部按压
3,基础生命支持(BLS)的主要改变
保证完成高质量的胸部按压: (1)胸外按压频率至少100次/min (2)按压深度成人至少5cm” (3)每次按压后胸壁完全弹性回复 (4)尽可能减少胸部按压的间断
4,成人高级心血管生命支持(ACLS)的主要变 化
新指南继续强调,良好的BLS是ACLS成功的基础 ,应立即开始高质量的CPR,尽可能减少间断,对VF/ 无脉性VT,应在发生虚脱后数分钟内除颤,新成活链
的第5个环节(心脏骤停复苏后的救治),强调从心脏
骤停开始,至ROSC到出院,进行多学科综合救治的重 要性,关键性ACLS评估及干预,为BLS及长期存活并
Ideal- NoC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R CPR
CCCCPR
StanderCPR
Ewy, G. A. Circulation 2005;111:2134-2142
24h神经功能良好
神经功能明显缺陷
10 8 6 4 2 0

2010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

2010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

《2010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新旧对照及解读发表时间:2011-06-14 发表者:任建谋(访问人次:308) 《2010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新旧对照及解读《目录》1.针对所有施救者的主要问题2.非专业施救者成人心肺复苏3.医务人员基础生命支持4.电击治疗5.心肺复苏技术和装臵6.心血管病高级生命支持7.急性冠状动脉综合症第一部分:主要问题一、针对所有施救者的主要问题这部分总结《2010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中的主要问题,主要是针对所有施救者,即医务人员或非专业施救者的基础生命支持 (BLS) 方面的问题。

《2005 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中强调了高质量胸外按压(以足够的速率和幅度进行按压,保证每次按压后胸廓回弹,并尽可能减少胸外按压的中断)的重要性。

2005 年前后发表的研究表明:(1) 尽管在实施《2005 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后心肺复苏质量已提高且存活率已上升,但胸外按压的质量仍然需要提高;(2) 各个急救系统 (EMS) 中的院外心脏骤停存活率相差较大;(3) 对于大多数院外心脏骤停患者,均未由任何旁观者对其进行心肺复苏。

《2010 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中作出了一些更改建议,以尝试解决这些问题,同时提出有关重视心脏骤停后治疗的新建议,以提高心脏骤停的存活率。

(一)继续强调实施高质量心肺复苏《2010 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仍然强调实施高质量心肺复苏的需要,包括:按压速率至少为每分钟 100 次(而不再是每分钟“大约” 100 次)成人按压幅度至少为 5 厘米;婴儿和儿童的按压幅度至少为胸部前后径的三分之一(婴儿大约为 4 厘米,儿童大约为 5 厘米)。

请注意,不再使用 5 厘米的成人范围,而且为儿童和婴儿指定的绝对深度较《美国心脏协会心肺复苏及心血管急救指南》早期版本中指定的深度更深。

保证每次按压后胸部回弹尽可能减少胸外按压的中断避免过度通气。

KFZ2010心肺复苏指南解读(医院)

KFZ2010心肺复苏指南解读(医院)
Time is life
18/120
基础生命支持--成人心肺复苏 CPCR
取消“一听二看三感觉”
2010(新): CPR中不再有 “一听二看三感觉”。 30次胸 外按压后,单人抢救者开放被救 者气道,并给予2次通气。 2005(旧): 开放气道实施时 CPR前提。 气道开放后,通过 “一听二看三感觉”来评估呼吸。 评估没有呼吸心跳后,在进行胸 外按压!
1次电击方案与3次电击程序
CPCR
支持单次电击后立即行CPR,而不是连续电击除颤。 从业人员应使用制造商为其对应波形建议能量 (120~200J)。如建议剂量未知可用最大剂量。 儿童除颤 :用 2~4J/kg 作为初始除颤,方便培 训,2J/kg首剂量。对后续电击应至少4J/kg 或 更高能量,但<10J/kg 或成人最大剂量。
胸外按压的深度:≥5cm
Time is life
16/120
心血管急救成人生存链 CPCR
立即识别心脏骤停并启动急救系统
尽早进行心肺复苏,着重于胸外按压
快速除颤
有效的高级生命支持
综合的心脏骤停后治疗
几个数字变化
CPCR
胸外按压频率改为“至少100次/分” 按压深度改为“至少5cm” 人工呼吸频率不变、按压与呼吸比不变 强烈建议普通施救者仅做胸外按压的CPR,弱化人工呼吸的作 用,要对ABC改为“CAB”即胸外按压、气道和呼吸 除颤能量不变,但更强调CPR 肾上腺素用法用量不变,不推荐对心脏停搏或PEA者常规使用 阿托品 维持ROSC血氧饱和度在94%-98% 血糖>10mmol/L即应控制,强调应避免低血糖 强化按压的重要性,按压间断时间<5s
n=13 n=14 n=5 Compression Depth, Inches

2010中国心肺复苏指南

2010中国心肺复苏指南

中国心肺复苏指南中华医学会急诊医学分会复苏组心肺复苏(CPR)是针对心脏、呼吸骤停所采取的抢救措施。

即胸外按压形成暂时的人工循环,快速电除颤转复心室颤动(VF),促使心脏恢复自主搏动;采用人工呼吸以纠正缺氧,并努力恢复自主呼吸。

一、成人基本生命支持(ABLS)(一)基本生命支持(BLS)适应症1.呼吸骤停很多原因可造成呼吸骤停,包括溺水、卒中、气道异物阻塞、吸入烟雾、会厌炎、药物过量。

电击伤、窒息、创伤,以及各种原因引起的昏迷。

原发性呼吸停止后1分钟,心脏也将停止跳动,此时做胸外按压的数分钟内仍可得到已氧合的血液供应。

当呼吸骤停或自主呼吸不足时,保证气道通畅,进行紧急人工通气非常重要,可防止心脏发生停博。

心脏骤停早期,可出现无效的“叹息样”呼吸动作,但不能与有效的呼吸动作相混淆。

2.心脏骤停除了上述能引起呼吸骤停并进而引起心跳骤停的原因外,还包括急性心肌梗死、严重的心律失常如室颤、重型颅脑损伤、心脏或大血管破裂引起的大失血。

药物或毒物中毒。

严重的电解质紊乱如高血钾或低血钾等。

心脏骤停时血液循环停止,各重要脏器失去氧供,如不能在数分钟内恢复血供,大脑等生命重要器官将发生不可逆的损害。

(二)现场复苏程序BLS的判断阶段极其关键,患者只有经准确的判断后,才能接受更进一步的CPR(纠正体位、开放气道。

人工通气或胸外按压)。

判断时间要求非常短暂、迅速。

l.判断患者反应当目击者如非医务人员,发现患者没有呼吸、不咳嗽。

对刺激无任何反应(如眨眼或肢体移动等),即可判定呼吸心跳停止,并立即开始CPR.。

2.启动EMS拔打急救电话后立即开始CPR。

对溺水、严重创伤、中毒应先CPR再电话呼救,并由医生在电话里提供初步的救治指导。

如果有多人在场,启动EMSS与CPR应同时进行.3.患者的体位须使患者仰卧在坚固的平(地)面上,如要将患者翻转,颈部应与躯干始终保持在同一个轴面上,如果患者有头颈部创伤或怀疑有颈部损伤,只有在绝对必要时才能移动患者,对有脊髓损伤的患者不适当地搬动可能造成截瘫。

心肺复苏2010指南

心肺复苏2010指南

碳酸氢钠
• 适应症:
• 有效通气及胸外心脏按压10分钟后,PH 值仍低于 7.2
• 心跳骤停前已存在代谢性酸中毒 • 伴有严重的高钾血症
2010心肺复苏方法
呼救
C (circulation)
心外按压的作用原理:
• 胸泵机制 胸外按压造成胸内压升高,动静脉均承受压 力,但动脉的对抗力大于静脉,在按压时保持开放, 主动脉收缩而将血液泵入大循环;而大静脉则被压陷, 回流停止;放松按压时胸内压下降,静脉回流心脏, 动脉停止泵血,回流的动脉血被主动脉瓣阻挡,血液 不能返流入心脏,部分可从冠状动脉开口流入心脏冠 状动脉 。
电除颤
2010年的指南未对除颤、电复律和起搏进行很大的修 改,强调在给与高质量的心肺复苏同时早期除颤是提 高心肺复苏存活率的关键。
电除颤
• 对一个室颤患者来说,能否成功地被给予电除颤,使 其存活,决定于从室颤发生到进行首次电除颤治疗的 时间。
• 应尽早除颤,5分钟之内开始。除颤延迟1分钟,存活 率降低7—10%,超过10分钟再除,存活率仅为2—5%。
• 心泵机制 超声技术已经证实,在按压时,心脏内的瓣 膜出现与生理情况一致的交替开放与关闭。
定位1
• 两乳头连线中点
定位2
• 定位在剑突上方2横指处
要点
★按压部位 ★姿势 ★按压与放松
间隔相等 ★幅度及频率 ★按压/通气比

胸外按压
• 双手指交叉垂直按 压胸骨。
• 心脏按压的 • 频率:至少100次/
分 • 深度:至少5cm
2010心肺复苏方法
2010心肺复苏方法
一手的鱼际处紧贴 在按压部位上,双 手重叠握紧,双臂 绷直,双肩在病人 胸骨上方正中,垂 直向下按压,按压 力量应足以使胸骨 下沉大于5 厘米, 压下后放松,但双 手不要离开胸壁。 反复操作,频率大 于100次/分钟

植入式心脏起搏器技术指导原则

植入式心脏起搏器技术指导原则

指导原则编号:□□□□□□□□《植入式心脏起搏器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二零一零年一月十八日目录一、前言二、适用范围三、基本要求(一)产品的技术资料(二)风险管理(三)注册产品标准(四)对起搏器性能指标和特性的要求(五)起搏器的生物效应(六)电磁兼容要求(七)抵抗外界干扰的能力(八)软件(九)硬件可靠性(十)动物试验(十一)临床试验(十二)随机文件(十三)包装(十四)电池(十五)货架有效期四、名词解释五、参考文献六、起草单位七、附录附录I:植入式心脏起搏器的风险管理附录II:与起搏器相关的生物效应附录III:电磁兼容要求附录IV:对起搏器软件的要求附录V:对起搏器动物试验的要求附录VI:植入式心脏起搏器的临床研究八、编制说明《植入式心脏起搏器技术指导原则》一前言本指导原则是对于植入式心脏起搏器的一般性要求,制造商应依据其具体产品的特性对注册资料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并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判断指导原则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

用于在特殊临床情况下使用的起搏器,可以不完全符合本指南的要求。

但是制造商需要在技术文件中说明产品的特征及不符合的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明资料证明其安全和有效性(包括非临床试验及临床试验相关资料)。

本指导原则是对制造商和审查人员的指导性文件,但不包括注册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它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定,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

在本指导原则中将植入式心脏起搏器简称为起搏器。

二、适用范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治疗心动过缓、改善心功能等治疗的植入式心脏起搏器。

本原则不适用于单纯性的植入式心脏复律除颤器,但是对具有感知和起搏功能的植入式心脏复律除颤器本指导原则的内容可供参考。

2010年心肺复苏和心血管急救国际指南解读

2010年心肺复苏和心血管急救国际指南解读

2010年心肺复苏和心血管急救国际指南解读发表时间:2011-12-23T10:02:02.347Z 来源:《中外健康文摘》2011年第37期供稿作者:陈沛剑[导读] 2010年心肺复苏和心血管急救国际指南无疑是急救医学界的重要财富。

陈沛剑(成都龙泉驿区204医院四川成都 610106)【中图分类号】R54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085(2011)37-0076-02 2010年心肺复苏和心血管急救国际指南无疑是急救医学界的重要财富,较2005年版心肺复苏和心血管急救国际指南发生了五大变动。

将“A-B-C”改变为“C-A-B”新指南最将成年人及儿科病人(包括儿童及婴幼儿,但不包括新生儿)的基本生命支持(BLS)的程序从“A-B-C”(Airway气道、Breathing呼吸、Chest Compression胸部按压)改变为“C-A-B”(胸部按压,气道,呼吸)。

其原因:一、大多数心脏骤停发生于成年人,心脏骤停存活率最高的患者是心律为室颤(VF)或无脉性室速(VT)的心脏骤停者,这些患者CPR的关键起始措施是胸部按压及早期除颤。

二、“A-B-C”程序中,胸部按压往往被延迟,因为目击者要开放气道,给予口对口呼吸或应用屏障器具或其他通气装备。

将程序改为C-A-B,则胸部按压可迅速开始。

三、开始先做胸部按压,可以保证有较多的患者接受CPR救治,即使救助者不愿意或不能够为患者提供通气,但至少可以完成胸部按压。

四、施救者对发生心脏骤停最可能的原因制定复苏救治程序是合乎情理的。

“生命链”延长至5环节新指南将“生命链”由原来的4个环节延伸为5个环节:一、迅速识别心脏骤停,并启动急救反应系统。

二、早期CPR,强调胸部按压。

三、快速除颤。

四、有效的高级心血管生命支持。

五、全面的心脏骤停复苏后期救治。

如果能有效地实施这些环节,则目睹的院外室颤(VF)所致的心脏骤停患者的存活率可达约50%。

然而,无论是院外或院内,VF所致的心脏骤停患者的存活率远低于这一数字,且差别甚大,可从5%~50%。

中国心脏起搏治疗进展

中国心脏起搏治疗进展

者都能接受该疗法,更多地满足患者的需求。为了实 立研究小组进行数据综合分析。该研究全部以美敦力
பைடு நூலகம்
现这一目标,在过去的两年,学会及行业在诸多方面 EnPulse起搏器的植入患者为对象,结果表明EnPulse
都进行了不断的努力,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能精确起搏、确保起搏安全、从而有效提供起搏治
疗,并证明该起搏器的生理性起搏功能可显著降低
器理念和植入技巧培训课程,结合规范化的教材,使
功能向更生理性、自动化及作为心脏疾病的管理
各级准入医院和准入医生的单双腔起搏器植入技术基 装置进展。起搏治疗理念上,生理性起搏的认识越来
本达到规范化操作的培训。一些如心房心室选择位点 越深入,特别是最小化右心室心尖部起搏的理念得到
起搏、腋静脉穿刺技术和囊袋皮内缝合技术等目前关 了广泛的认同。各个厂家的脉冲发生器也通过各种功
1 中国指南的修定
患者的不必要右心室起搏。PANORAMA研究结果已
除了参照国际上现有的起搏治疗指南,我国也 经在CESP2008、APHRS2008,CardioRhythm2009、
定期制定和更新适应中国国情的起搏治疗指南。 ISHNE 2009、HRS 2009、HRS2010成功发表了文
2008年AHA/ACC/HRS更新了起搏器治疗指南,我 章。COMPARE研究,也是前瞻性、随机的多中心
国和AHA的指南都将其列为I类适应证,不过目前这 CardioRhythm2011和HRS2011接收,并由中国医生在
类患者植入起搏器的比例在国内还不是很多,有待 大会上进行了宣讲。除此之外,这两年国内数十个多
进一步推广和应用。
中心和单中心临床研究也陆续开展,例如研究起搏器
在指南推广方面,学会通过大型的学术会议和相 干预房性心律失常效果的EFFECT研究等,使中国起搏

中华医学会心电生理和起搏分会心脏常规起搏治疗指南

中华医学会心电生理和起搏分会心脏常规起搏治疗指南
3. 一度或二度AVB伴有类似起搏器综合征的血流 动力学表现
4. 无症状的二度II型AVB,且ECG表现为窄QRS波 者。若为宽QRS波者,包括右束支阻滞,则适 应证升ຫໍສະໝຸດ 为一类获得性房室阻滞的起搏治疗
IIb类适应证
1. 神经肌源性疾病伴发的任何程度的房室 阻滞,无论是否有症状
2. 某种药物或药物中毒导致的AVB,但停药 后可改善者
为什么会有如此之大的差距?
起搏理念的改变
挽救生命→提高生活质量 淡化病理或生理,强调改善症状 淡化时间限制,强调是否导致症状 潜在猝死高危情况,无论是否有症状,积极干预
起搏适应证分类
I类: 根据病情状况,有明确证据或专家们一致认为起搏 治疗对患者有益、有用或有效。
II类: 根据病情状况,起搏治疗给患者带来的益处和效果 证据不足或专家们的意见有分歧。 IIa类: 证据/意见偏向有用/有效。 IIb类: 证据/意见不能说明有用/有效。
1. 神经肌源性疾病伴发任何程度的分支阻滞, 无论是否有症状,因为传导阻滞随时会加 重
Section 3 窦房结功能障碍的起搏治疗
一、窦房结功能障碍(病窦综合征)
显著窦性心动过缓 窦性停搏(SA block) 窦房阻滞 快慢综合征
约占SSS患者的50%
窦房结变时性功能不全
2010年中华医学会心电生理和起搏分会
心脏常规起搏治疗指南
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 徐伟
2012-09-21 上海
中国起搏器植入现状
2011中国大陆起搏器植入大约55000台 西方国家起搏器植入730台/100万人口,美国2009
年常规起搏器植入达22万台 中国大陆起搏器植入2008年31台/100万人口

植入性心脏起搏器治疗——目前认识和建议(2010年修订版)PPT课件

植入性心脏起搏器治疗——目前认识和建议(2010年修订版)PPT课件

Ⅲ类适应证


(1)分支阻滞无症状或不伴有房室阻滞(证据 水平:B)。 (2)分支阻滞伴有一度房室阻滞,但无临床 症状(证据水平:B)。
与急性心肌梗死相关的房室阻滞

急性心肌梗死伴房室阻滞的患者,心脏起 搏器的适应证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存 在室内阻滞。 急性心肌梗死伴发室内阻滞,除单纯性左 前分支阻滞外,近期及远期预后多数不佳, 且猝死发生率增加。
I类适应证



(1)双分支或三分支阻滞伴高度房室阻滞或 间歇性三度房窜阻滞(证据水平B)。 (2)双分支或三分支阻滞伴二度Ⅱ型房室阻 滞(证据水平:B)。 (3)交替性束支阻滞(证据水平:C)
Ⅱ类适应证
Ⅱa类 (1)虽未证实晕厥由房室阻滞引起,但可排除由于 其他原因(尤其是室速)引起的晕厥(证据水平:B)。 (2)虽无临床症状,但电生理检查发现HV间期≥100 ms(证据水平:B)。 (3)电生理检查时,由心房起搏诱发的希氏束以下 非生理性阻滞(证据水平:B)。 II b类 神经肌源性疾病(肌发育不良、克塞综合征等) 伴发的任何程度的分支阻滞,无论是否有症状, 因为传导阻滞随时会加重(证据水平:C)
反复发作的由颈动脉窦刺激或压迫导致的 心室停搏>3 s所致的晕厥(证据水平:C)
Ⅱ类适应证


II a类 反复发作晕厥,虽诱因不明,但证实有颈 动脉窦高敏性心脏抑制反射引起心室停搏 >3 s(证据水平:C)。 II b类 明显的有症状的神经-心源性晕厥,合并自 发或倾斜试验诱发的心动过缓(证据水平:B)

Ⅲ类适应证
(1)无症状的窦房结功能障碍者(证据水平:C)。 (2)虽有类似心动过缓的症状,但证实该症状 并非由窦性心动过缓引起(证据水平:C)。 (3)非必须应用的药物引起的症状性心动过缓 (证据水平:C)。

中国起搏指南2010

中国起搏指南2010
C u r r e n t k n o w l e d g ea n dr e c o mme n d a t i o n s o f i mp l a n t a b l ep a c e ma k e rt h e r a p y ( u p d a t e 2 0 1 0 )
张澍 华伟 黄德嘉 王景峰 吴立群 杨杰孚 曹克将 黄从新 王方正 陈新, 代表 中华医学会心电生理和起搏分会起搏学组 因为两方面的因素, 一是心律失常机制和治疗包括 起搏器治疗的研究及应用所取得的结果, 一是起搏 器工程技术的进步。以往美国以及其他一些国家应 用的是 2 0 0 2年 A C C / A H A/ N A S P E制定的指南, 现 在正逐步开始采用 2 0 0 8年 A C C / A H A/ H R S最新指 南新的适应证。在我国一些比较大的医院, 目前参 考2 0 0 8年 A C C / A H A/ H R S制定的指南, 而中小型 医院可能仍沿用传统的标准或根据对患者病变认识 有各自的标准。 植入性心脏起搏器治疗的适应证主要是“ 症状 性心动 过 缓 ( s y m p t o m a t i cb r a d y c a r d i a ) ” 。所 谓 “ 症 状性心动过缓” 是指直接由于心率过于缓慢导致心 排出量下降, 重要脏器及组织尤其大脑供血不足而 产生的一系列症状, 如一过性晕厥、 近似晕厥、 头晕、 黑等; 长期的心动过缓也可引起全身性症状, 如疲 乏、 运动耐量下降以及慢性心力衰竭等。按照国际 上分类标准将植入性心脏起搏器治疗的适应证按其 需要程度分为以下 3类。 有明确证据或专 Ⅰ类适应证 根据病情状况, 家们一致认为起搏治疗对患者有益、 有用或有效。 相当于绝对适应证。 起搏治疗给患者 Ⅱ类适应证 根据病情状况, 带来的益处和效果证据不足或专家们的意见有分 观点的倾向 歧。Ⅱ类适应证中又进一步根据证据 / 性分为 Ⅱ a ( 倾向于支持) 和Ⅱb ( 意见有分歧) 两个 亚类。相当于相对适应证。 专家们一致认为 Ⅲ类适应证 根据病情状况,

2010年中国心脏起搏器植入指南PPT

2010年中国心脏起搏器植入指南PPT

(B)
儿童、青少年和先天性心脏病患者起搏治疗
类别 I
适应证
1.II°或III°AVB合并有症状心动过缓、心功能不良 或低心排出量(C)
2.窦房结功能不良症状,窦房结功能不良表现为 与年龄不相称的窦性心动过缓,此处心动过 缓定义随患者的年龄和预期心率而变化。 (B)
3.手术后高II°或III°AVB 持续7d以上或预计不能 恢复(B)
儿童、青少年和先天性心脏病患者起搏治疗
类别 III
适应证
1.先天性心脏病手术后一过性房室阻滞,其传 导已恢复。(B)
2.无症状的手术后室内双分支阻滞,伴或不伴 一度房室阻滞,但无一过性完全房室阻滞。 (C)
3.无症状的一度房室阻滞。(C)
4.青少年无症状的窦性心动过缓,心率>40次
/min,或最长间歇<3 s。( C )
4.先天性III°AVB合并宽QRS逸搏心律、复杂室 性异位心律或心功能不良。(B)
5.婴儿先天性三度房室阻滞,心室率<55次/ min,或合并先天性心脏病,心室率<70次 /min。(C)
儿童、青少年和先天性心脏病患者起搏治疗
类别 IIa
适应证
1.合并窦性心动过缓的先天性心脏病患者植人 永久起搏器,以预防反复发作的房内折返 性心动过速;窦房结功能不良是原有或继 发于抗心律失常治疗。(C)
类别 III
适应证
1、无症状的Ⅰ度AVB
2、发生于His束以上或未确定阻滞部位 是在His束内或以下的Ⅱ度Ⅰ型AVB (证据水平:C)(35)。
3、预期可以恢复且不再发生的AVB。 (证据水平:B)。
3、慢性双分支和三分支阻滞患者永久起搏器适应证
类别 I IIa
IIb III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窦房结功能障碍
• Ⅲ类适应证
– 无症状的窦房结功能障碍者(C)。 – 虽有类似心动过缓的症状,但证实该症状并非由窦
性心动过缓引起(C)。 – 非必须应用的药物引起的症状性心动过缓(C)。
成人获得性房室传导阻滞
• Ⅰ类适应证
– 任何阻滞部位的三度和高度房室传导阻滞伴下列情 况者: 1.有房室阻滞所致的症状性心动过缓(包括心力衰
儿童、青少年和先天性心脏病患者
• Ⅱa类适应证
– 并窦性心动过缓的先天性心脏病患者植人永久起搏器,以 预防反复发作的房内折返性心动过速;窦房结功能不良是 原有或继发于抗心律失常治疗(C)。
– 先天性三度房室阻滞,1岁以上,平均心率<50次/分,心 室停搏2或3个基础心动周(B期)以上,或因变时功能不良患儿 有症状(B)。
– 房室结以下的一过性高二度或三度房室阻滞,伴束 支阻滞者。如果阻滞部位不明确则应进行电生理检 查(B)。
– 持续和有症状的二度或三度房室阻滞(C)。
与急性心肌梗死相关的房室阻滞
• Ⅱa类适应证
–无
• Ⅱb类适应证
– 房室结水平的持续性二度或三度房室阻滞,无论有 无症状(B)。
与急性心肌梗死相关ຫໍສະໝຸດ 房室阻滞– 数据来源于多个随机临床试验或荟萃分析。
• B级
– 数据来源于一个随机临床试验或非随机研究。
• C级
– 专家一致意见和/或小规模研究、回顾性研究和登记注册研 究。
适应症分类
• 窦房结功能障碍 • 成人获得性完全性房室阻滞 • 慢性双分支和三分支阻滞 • 与急性心肌梗死相关的房室阻滞 • 儿童、青少年和先天性心脏病患者 • 颈动脉窦过敏综合征及神经介导性晕厥 • 某些特殊情况的起搏治疗
• Ⅱb类适应证
– 先天性心脏病术后一过性三度房室阻滞,恢复窦性心 律后残留室内双分支阻滞(C)。
– 先天性三度房室阻滞儿童和青少年患者,其心率可接 受,窄QRS波,心功能正常(B)。
– 先天性心脏病双心室修复后出现的无症状的窦性心动 过缓,静息时心率<40次/分或有>3秒长间歇(C)。
儿童、青少年和先天性心脏病患者
– 双分支或三分支阻滞伴二度Ⅱ型房室阻滞(B) 。 – 交替性束支阻滞(C)。
双分支阻滞:心电图上有房室结以下,右束支和左束支 传导障碍的证据。 交替性束支阻滞:是指两侧的3个分支在连续记录的心 电图上均有阻滞的证据(一个病人记录到右束支+左前 分支阻滞和右束支+左后分支阻滞)。 三分支阻滞:交替性束支阻滞或2个分支阻滞伴I度房室 阻滞。
成人获得性房室传导阻滞
• Ⅱa类适应证
– 成人无症状的持续性三度房室传导,清醒时平均心 室率≥40次/分,不伴有心脏增大(C)。
– 无症状的二度Ⅱ型房室阻滞,心电图表现为窄QRS波 。若为宽QRS波包括右束支阻滞则应列为Ⅰ类适应证 (B)。
– 无症状性二度I型房室阻滞,因其他情况行电生理检 查发现阻滞部位在希氏束内或以下水平(B)。
窦房结功能障碍
• Ⅱa类适应证
– 自发或药物诱发的窦房结功能不良,心率<40次/分 ,虽有心动过缓的症状,但未证实症状与所发生的 心动过缓有关(C)。
– 不明原因晕厥,若合并窦房结功能不良或经电生理 检查发现有窦房结功能不良(C)。
• Ⅱb类适应证
– 清醒状态下心率长期<40次/分,但症状轻微(C)。
– 有窦房结功能不良症状,窦房结功能不良表现为与年 龄不相称的窦性心动过缓,此处心动过缓的定义随患 者的年龄和预期心率而变化(B)。
– 手术后高二度或三度房室阻滞持续7d以上或预计不能 恢复(B)。
– 先天性三度房室阻滞合并宽QRS逸搏心律、复杂室性 异位心律及心功能不良(B)。
– 婴儿先天性三度房室阻滞,心室率<55次/分,或合并 先天性心脏病,心室率<70次/分(C)。
– LVEF≤0.35,符合常规心脏起搏适应证并预期心室起 搏依赖的患者,心功能Ⅲ级及以上;
– LVEF≤0.35,已植入心脏起搏器并心室起搏依赖者, 心脏扩大及心功能Ⅲ级及以上;
– 充分药物治疗后心功能分级Ⅱ,LVEF≤0.35,QRS时 限≥120ms。
心脏再同步化治疗
• Ⅱb类适应证
– 最佳药物治疗基础上LVEF≤0.35、心功能Ⅰ或Ⅱ级的 心力衰竭患者,在植入永久起搏器或ICD时若预期需 长期心室起搏可考虑植入CRT。
2010年中国起搏器治疗指南
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心内科 袁权
张澍,华伟,黄德嘉等.植入性心脏起搏器治疗—目前认识和建议(2010年修订版)[J]. 中华心律失常学杂志,2010,14(4):245-259.
适应证分类
• Ⅰ类
– 根据病情状况,有明确证据或专家们一致认为起搏器治 疗对患者有益、有用或有效。相当于绝对适应证。
• Ⅲ类适应证
– 颈动脉窦刺激引起的高敏性心脏抑制反应,但无明显 症状或仅有迷走刺激症状(C)。
– 场景性血管迷走性晕厥,回避场景刺激晕厥不再发生 (C)。
肥厚梗阻型心肌病
• Ⅰ类适应证
– HOCM合并符合窦房结功能不良和/或房室阻滞中的I类 适应证的各种情况(C)。
• Ⅱa类适应证
– 无。
• Ⅱb类适应证
起搏器的随访
• 包括临床情况、电池状态、起搏阈值、脉宽、感知 功能和电极导线完整性的评估以及对传感器驱动的 频率适应性进行优化和对事件进性评估。
• 起搏器植入后1-3月内随访一次,然后每6-12个月 随访一次,接近担保期时,每3-6个月随访一次。
成人获得性房室传导阻滞
• Ⅲ类适应证
– 无症状的一度房室阻滞。 – 发生于希氏束以上以及未确定阻滞部位是在希氏束
内或以下的二度Ⅰ型房室阻滞(C) 。 – 预期可以恢复且不再复发的房室阻滞(B)。
慢性双分支和三分支阻滞
• Ⅰ类适应证
– 双分支或三分支阻滞伴高度房室阻滞或间歇性三度 房室阻滞(B)。
慢性双分支和三分支阻滞
• Ⅱa类适应证
– 虽未证实晕厥由房室阻滞引起,但可排除由于其他 原因(尤其是室速)引起的晕厥(B)。
– 虽无临床症状,但电生理检查发现HV间期≥ 100ms (B) 。
– 电生理检查时,由心房起搏诱发的希氏束以下非生 理性阻滞(B)。
• Ⅱa类适应证
– 神经肌源性疾病(肌发育不良、克塞综合征等)伴 发的任何程度的分支阻滞,无论是否有症状,因为 传导阻滞随时会加重(C)。
• Ⅰ类适应证
–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可植入CRT/CRT-D: 1.缺血性或非缺血性心肌病; 2.充分抗心力衰竭药物后,心功能(NYHA)仍在Ⅲ级 或不必卧床的Ⅳ级; 3.窦性心律; 4.LVEF≤0.35; 5.QRS时限≥120ms。
心脏再同步化治疗
• Ⅱa类适应证
– 慢性房颤患者,满足Ⅰ类适应症的其他条件,必要时 结合房室结消融以保证有效夺获双心室;
慢性双分支和三分支阻滞
• Ⅲ类适应证
– 分支阻滞无症状或不伴有房室阻滞(B)。 – 分支阻滞伴有一度房室传导阻滞,但无临床症状(B
)。
与急性心肌梗死相关的房室阻滞
• Ⅰ类适应证
– 急性心肌梗死后持续存在的希氏-浦肯野系统内的二 度房室阻滞伴交替性束支阻滞,或希氏-浦肯野系统 内或其远端的三度房室阻滞(B)。
– 窦性心动过缓合并复杂先天性心脏病,静息时心室率<40 次/分或有>3秒长间歇(C)。
– 先天性心脏病患者,由于窦性心动过缓和房室不同步出现 血流动力学异常(C)。
– 先天性心脏病外科术后发生的不明原因的晕厥,合并一过 性完全心脏阻滞和残留的分支阻滞,除外其他原因引起者 (B)。
儿童、青少年和先天性心脏病患者
• Ⅱ类
– 根据病情状况,起搏器治疗给患者带来的益处和效果证 据不足或专家们的意见有分歧。相当于相对适应证。
– Ⅱa类 证据/意见倾向于支持。 – Ⅱb类 意见有分歧。
• Ⅲ类
– 根据病情状况,专家们一致认为起搏治疗无效,甚至某些情 况下对患者有害,因此不需要/不应该植入心脏起搏器。
证据级别
• A级
• Ⅲ类适应证
– 先天性心脏病手术后一过性房室阻滞,其传导已恢复 (B)。
– 无症状的手术后室内双分支阻滞,伴或不伴一度房窒 阻滞,但无一过性完全房室阻滞(C)。
– 无症状的一度房室阻滞(C)。 – 青少年无症状的窦性心动过缓,心率>40次/分,或最
长间歇<3秒(C)。
颈动脉窦过敏综合征及介导性晕厥
• Ⅲ类适应证
– 不伴室内传导障碍的一过性房室阻滞(B)。 – 仅伴左前分支阻滞的一过性房室阻滞(B)。 – 不伴房室阻滞的新发束支阻滞或分支阻滞(B)。 – 合并束支阻滞或分支阻滞的无症状性持续一度房室
阻滞(B)。
儿童、青少年和先天性心脏病患者
• Ⅰ类适应证
– 二至三度房室阻滞合并有症状的心动过缓、心功能不 良或低心排出量(C)。
植入起搏器(B)。
起搏治疗长QT综合征
• Ⅰ类适应证
– 长间歇依赖性持续性室速,可合并或无长QT间期,起 搏治疗证明有效(C)。
• Ⅱa类适应证
– 先天性长QT综合征高危患者(C)。
• Ⅱb类适应证
– 合并窦房结功能不良的反复发作的房颤患者(B)。
起搏治疗长QT综合征
• Ⅲ类适应证
– 频发或复杂的室性异位激动,不伴持续性室速,无 长QT综合征(C)。
– 药物难以控制的症状性HOCM,在静息或应激情况下有 明显流出道梗阻者(证据水平:A)。至于I类适应证, 若存在心脏性猝死的危险因素,应考虑植入DDD-ICD 。
肥厚梗阻型心肌病
• Ⅲ类适应证
– 无症状或经药物治疗可以控制(C)。 – 虽有症状但无左心室流出道梗阻的证据(C)。
心脏再同步化治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