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膨化食品生产卫生规范编制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释义:第三十三条58239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释义: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对通过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认证机构应当依法实施跟踪调查;对不再符合认证要求的企业,应当依法撤销认证,及时向有关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认证机构实施跟踪调查不收取任何费用。
【释义】本条是关于鼓励食品经营企业采用现代管理方式,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规定。
(一)关于良好生产规范良好生产规范(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英文缩写GMP),是一种特别注重在生产过程中实施对产品质量与卫生安全的自主性管理制度。
它是一套适用于制药、食品等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从原料、人员、设施设备、生产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方面按国家有关法规达到卫生质量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业规范,帮助企业改善企业卫生环境,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善。
GMP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生产设备、合理的生产过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严格的检测系统,确保最终产品的质量(包括食品安全卫生)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良好生产规范以前较多应用于制药工业,现在许多国家将其用于食品工业,制定出相应的GMP法规。
美国最早将GMP用于工业生产,1969年FDA发布了食品制造、加工、包装和保存的良好生产规范,简称GMP或FGMP基本法,并陆续发布各类食品的GMP。
目前,美国已立法强制实施食品GMP。
GMP自上世纪70年代初在美国提出以来,已在全球范围内的不少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得到认可并采纳。
1969年,世界卫生组织向全世界推荐GMP。
1972年,欧洲共同体14个成员国公布了GMP总则。
日本、英国、新加坡和很多工业先进国家引进食品GMP。
日本厚生省于1975年开始制定各类食品卫生规范。
我国已颁布药品生产GMP标准,并实行企业GMP认证,使药品的生产及管理水平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
膨化食品执行标准
膨化食品执行标准的相关标准和规范1. 引言膨化食品是指在高温高压条件下,经过蒸煮、烘烤等工艺处理后,使食品内部产生空气泡沫,从而使体积增大的食品。
膨化食品因其松软口感、易消化吸收等特点受到广大消费者的喜爱。
为了确保膨化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制定了一系列的执行标准和规范。
2. 膨化食品执行标准的制定膨化食品执行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规范膨化食品行业,保障消费者权益。
制定执行标准需要经过以下步骤:2.1 标准起草由国家相关部门或组织组织专家编写起草膨化食品执行标准。
起草人员应包括有关技术、安全、营养等方面的专家,以确保标准的全面性和科学性。
2.2 征求意见起草完成后,将草案发布到公众平台上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相关企业、行业协会、专家学者和消费者都可以对标准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2.3 讨论修订根据征求意见的反馈,起草人员组织讨论,对标准进行修订。
修订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2.4 审批发布经过多次修订后,将最终版的膨化食品执行标准提交给主管部门审批。
审批通过后,标准将正式发布并实施。
3. 膨化食品执行标准的内容膨化食品执行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3.1 原料要求膨化食品原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食品安全法、农药残留限量等。
同时还应考虑原料的质量、新鲜度等因素。
3.2 生产工艺要求膨化食品生产工艺应符合卫生安全要求,并采用先进设备和技术。
工艺中涉及到的温度、时间、压力等参数也需要明确规定。
3.3 添加剂使用规定膨化食品中使用的添加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并且需要明确添加剂的种类、用量、用途等。
3.4 质量指标要求膨化食品的质量指标包括外观、口感、营养成分等方面。
标准应规定各项指标的测试方法和允许范围,以便进行质量检测和评价。
3.5 包装和标签要求膨化食品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的要求,保证产品在运输、储存和销售过程中不受污染。
标签上应明确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成分表等信息。
膨化食品卫生标准
膨化食品卫生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7401—1998前言本标准在制定指标时,尽量与国内外相关食品标准保持一致。
但由于生产状况与国内外相关食品不完全相同,因此,本标准依据卫生学调查结果,应用具代表性数量样品的检测数据,参考国内GB 7099-1998《糕点面包卫生标准》,GB/ T7102.1-94《食用植物油煎炸过程中的卫生标准》和国外(JAS通告54389《江米条》)相关食品标准而制定。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由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起草;北京市卫生防疫站、湖南省卫生防疫站、上海百事食品有限公司、天津顶圆国际食品有限公司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玉莲、唐细良、宋凤英、韩宏伟、李宏文。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膨化食品的卫生要求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谷物、豆类、薯类为主要原料,经加湿(调整水分)、膨化、烘烤、调味(或不调味)等工艺制成的具有一定酥松度的一类食品。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2760-1996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4789.2—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789.3-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GB 4789.4—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5-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 4789.10-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金黄色葡萄球菌检验GB 4789.11-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溶血性链球菌检验GB/T 5009.3—85 食品中水分的测定方法GB/T 5009.11-1996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GB/T 5009.12-1996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GB/T 5009.22-1996 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的测定方法GB/T 5009.37-199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5009.56—1996 糕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取两包以上样品打开包装后观察,应具有各种品种正常的色泽,不得有霉变及其他外来污染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释义: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符合良好生产规范要求,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对通过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认证机构应当依法实施跟踪调查;对不再符合认证要求的企业,应当依法撤销认证,及时向有关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认证机构实施跟踪调查不收取任何费用。
【释义】本条是关于鼓励食品经营企业采用现代管理方式,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规定。
(一)关于良好生产规范良好生产规范(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英文缩写GMP),是一种特别注重在生产过程中实施对产品质量与卫生安全的自主性管理制度。
它是一套适用于制药、食品等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从原料、人员、设施设备、生产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方面按国家有关法规达到卫生质量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业规范,帮助企业改善企业卫生环境,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善。
GMP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生产设备、合理的生产过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严格的检测系统,确保最终产品的质量(包括食品安全卫生)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良好生产规范以前较多应用于制药工业,现在许多国家将其用于食品工业,制定出相应的GMP法规。
美国最早将GMP用于工业生产,1969年FDA发布了食品制造、加工、包装和保存的良好生产规范,简称GMP或FGMP基本法,并陆续发布各类食品的GMP。
目前,美国已立法强制实施食品GMP。
GMP自上世纪70年代初在美国提出以来,已在全球范围内的不少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得到认可并采纳。
1969年,世界卫生组织向全世界推荐GMP。
1972年,欧洲共同体14个成员国公布了GMP总则。
日本、英国、新加坡和很多工业先进国家引进食品GMP。
日本厚生省于1975年开始制定各类食品卫生规范。
我国已颁布药品生产GMP标准,并实行企业GMP认证,使药品的生产及管理水平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
17404-2016 膨化食品生产卫生规范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膨化食品生产卫生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膨化食品生产中原料采购㊁加工㊁包装㊁贮存㊁运输等环节的场所㊁设施㊁人员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㊂本标准适用于膨化食品的生产㊂2术语和定义G B14881 2013中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㊂2.1膨化原料受热或压差变化后使体积膨胀或组织疏松的过程㊂3选址及厂区环境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第3章的相关规定㊂4厂房和车间4.1设计和布局4.1.1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4.1的相关规定㊂4.1.2应根据生产工艺需要,设置不同的功能区域,如配料区域㊁挤压区域㊁成型区域㊁焙烤区域㊁油炸区域,以及清洁度要求相对更高的赋味区域㊁冷却和包装区域等㊂4.2建筑内部结构与材料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4.2的相关规定㊂5设施与设备5.1设施5.1.1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5.1的相关规定㊂5.1.2在有异味㊁蒸汽㊁烟雾或大量粉尘产生之处,应设置适当的排除或收集㊁控制装置㊂5.1.3油炸设备上应安装有效排除油烟㊁蒸汽和防油滴回滴的装置,并采用易于清洗㊁耐腐蚀的材料㊂5.1.4在产生大量热量及蒸汽的设备或区域,如蒸煮㊁焙烤㊁油炸等处,应设置有防停机倒灌装置的排气设施㊂5.1.5在产品易吸潮的内包装车间,应根据工艺需要设置除湿机㊁空调等湿度控制设施㊂5.1.6包装工序应在包装区域内进行,包装区域入口处应配有非手动开关的洗手设施,以及干手和消毒设施㊂5.2设备5.2.1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5.2的相关规定㊂5.2.2生产设备㊁工具及容器的接触面应避免铝制㊁含高铅或高锡的金属材料,若因工艺需要,应采取措施以避免迁移带来污染㊂6卫生管理6.1卫生管理制度6.1.1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6.1的相关规定㊂6.1.2对易产生油污的设备,如油炸设备㊁淋油设备等应制定卫生监控措施,并保存记录㊂6.2厂房及设施卫生管理6.2.1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6.2的相关规定㊂6.2.2对易产生油污的设备,如油炸设备㊁淋油设备等应定期清洁消毒㊂6.2.3相关设备和工具消毒后根据需要进行清洗,避免残留的消毒剂污染食品㊂6.3食品加工人员健康管理与卫生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㊂6.4虫害控制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6.4的相关规定㊂6.5废弃物处理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6.5的相关规定㊂6.6工作服管理6.6.1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6.6的相关规定㊂6.6.2各区域工作服的清洗消毒应符合对应区域的卫生要求㊂7食品原料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7.1一般要求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7.1的相关规定㊂7.2食品原料7.2.1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7.2的相关规定㊂7.2.2原料应在规定的贮存条件下保存㊂7.2.3原料食用油脂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㊂7.2.4需要贮存的马铃薯㊁果蔬等生鲜原料入库后应贮存在适宜的环境中,保持通风和换气,防止腐烂或发芽㊂7.2.5粮谷类原料应贮存于清洁干燥㊁能防虫鼠害及鸟类㊁且无异味的通风仓库内,防止霉变或生虫,不得与有异味物质混存,若为防止虫害污染进行预防性熏蒸时,其熏蒸场所㊁人员㊁药剂㊁后续处理等应符合有关规定㊂7.2.6冷冻原料解冻时应控制解冻温度和时间,防止原料出现腐败变质㊂7.2.7使用未清洗的生鲜原料时,如马铃薯㊁果蔬等,应予以清洗,其生产用水应符合G B5749的要求㊂加工用水若循环使用,应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以免造成原料被交叉污染㊂7.3食品添加剂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7.3的相关规定㊂7.4食品相关产品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7.4的相关规定㊂7.5其他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7.5的相关规定㊂8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8.1产品污染风险控制8.1.1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8.1的相关规定㊂8.1.2生产过程中需要控制的关键工序,如蒸煮㊁揉练㊁油炸㊁焙烤㊁赋味等工序,应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㊂8.1.2.1马铃薯㊁果蔬等生鲜原料在清洗后应有适当的分拣或分切,保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㊂8.1.2.2蒸煮㊁揉练过程应控制温度㊁时间㊁压力(高压蒸练时)等,并保存记录㊂8.1.2.3油炸过程中的油脂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油炸过程应控制油炸温度㊁时间㊁真空度(真空油炸时)以及油脂品质变化等,油炸后的产品应及时预冷并防止其在包装内形成冷凝水㊂8.1.2.4焙烤过程应控制设备的温度和时间,需要贮存的半成品,应控制其水分含量㊂8.1.2.5赋味过程应控制调味料或调味液的卫生状况㊂应按工艺及卫生要求配制或添加调味料㊁调味液,赋味操作过程中使用的容器㊁工具等应彻底清洗㊁消毒,防止污染;赋味后若需干燥处理,应保持适宜的环境湿度㊂8.1.2.6如需喷糖霜处理,应及时清洗喷糖霜设备,妥善存放剩余糖霜㊂8.1.2.7油炸工序应采用不锈钢材料的设备㊁器具,以降低铁㊁铜等金属元素对油脂劣化速度的影响㊂8.1.3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适于进入下一工序的物料,成型后形状不完整㊁内包装不合格等存在偏差的产品需要重新进入生产线时,其使用条件㊁使用方式和使用量等内容,应在危害评估的基础上确定,并应有相应的使用制度和控制程序㊂有内包装的产品返回生产线时,内包装应去除;无法去除时,按废弃物处理㊂8.2微生物污染的控制8.2.1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8.2的相关规定㊂8.2.2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应控制半成品暴露时间,以防吸潮㊁微生物污染等因素对食品品质造成损害㊂膨化食品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程序可参照附录A的要求,未做详细规定的监控指标限值可结合生产工艺及产品特点制定㊂8.3化学污染的控制8.3.1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8.3的相关规定㊂8.3.2油炸工序中,应监控油脂的品质状况,防止因油脂品质劣化可能带入的污染㊂8.4物理污染的控制8.4.1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8.4的相关规定㊂8.4.2采用挤压工艺的产品,挤压机的螺杆和套筒的材质应符合食品安全的要求,应监控挤压设备的磨损情况,必要时及时更换㊂8.5包装8.5.1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8.5的相关规定㊂8.5.2产品包装前应有适当的措施,确保产品在包装袋内不产生结露而导致产品变质㊂8.5.3应使用防透水性材料包装,且其封口严密良好,防止吸潮㊂8.5.4若使用干燥剂,干燥剂包装应完整,投包时应采取措施避免其污染产品㊂8.5.5包装内赠送的附属物(如玩具㊁小卡片等)应单独包装完好,并采取措施避免与产品交叉污染㊂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㊂9检验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第9章的相关规定㊂10食品的贮存和运输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第10章的相关规定㊂11产品召回管理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第11章的相关规定㊂12培训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第12章的相关规定㊂13管理制度和人员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第13章的相关规定㊂14记录和文件管理应符合G B14881 2013中第14章的相关规定㊂附录A膨化食品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程序指南A.1膨化食品加工过程微生物监控要求见表A.1,实际生产中可根据产品特性和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等因素适当调整㊂表A.1膨化食品加工过程微生物监控要求监控项目建议取样点建议监控微生物指标建议监控频率建议监控指标限值环境的微生物监控清洁作业区和准清洁作业区内食品接触表面食品加工人员的手部㊁工作服㊁手套传送皮带㊁工器具及其他直接接触食品的设备表面菌落总数㊁大肠菌群验证清洁效果应在清洁消毒之后,其他每月一次结合生产实际情况确定监控指标限值清洁作业区㊁准清洁作业区和一般作业区内与食品或食品接触表面邻近的接触表面设备外表面㊁支架表面㊁控制面板㊁零件车等接触表面菌落总数㊁大肠菌群等卫生状况指示微生物,必要时监控致病菌每月至少一次结合生产实际情况确定监控指标限值清洁作业区内的环境空气靠近裸露产品的位置菌落总数每月至少一次结合生产实际情况确定监控指标限值过程产品的微生物监控生产线末端待包装产品菌落总数㊁大肠菌群每月至少一次结合生产实际情况确定监控指标限值A.2微生物监控指标不符合情况的处理要求:各监控点的监控结果应当符合监控指标的限值并保持稳定,当出现轻微不符合时,可通过增加取样频次等措施加强监控;当出现严重不符合时,应当立即纠正,同时查找问题原因,以确定是否需要对微生物监控程序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生产过程中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
膨化食品执行标准
膨化食品执行标准
膨化食品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一种零食食品,由于其方便携带、口感美味等优点在市场上逐渐走俏。
然而,对于膨化食品的标准执行问题也引起了消费者和媒体的关注。
那么,膨化食品的执行标准是怎样的呢?
目前,我国对于膨化食品的执行标准主要由《GB 31601-2015 膨化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来进行规范。
该标准通过对于膨化食品中重金属、细菌、添加剂等多个方面的标准设置,从而达到对于产品质量和安全的保障。
首先,该标准规定了对于膨化食品中重金属的合理规范。
重金属长期的摄入会给人体健康带来很大的危害,因此对于产品中金属镉、铅、汞、砷的含量,该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保证了膨化食品的健康和安全。
其次,该标准从膨化食品的食品添加剂掺量、菌落数量及毒素的限定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对于膨化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标准规定了不作为添加剂或者不得超过国家卫生部公布的食品安全标准的使用量,以及阐述了膨化食品中布氏杆菌、霉菌毒素等的限定条件。
同时,膨化食品要求清洁卫生,微生物污染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确保膨化食品在
生产和销售过程中保持高质量的状态。
总体来说,膨化食品的执行标准在质量和安全监督方面是非常严格的,目的就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安全和权益。
与此同时,根据市场对于膨
化食品更新颖诱人的需求不断变化,也意味着执行标准也需要不断地
进行优化和调整。
因此,我们也需要不断关注膨化食品执行标准的动
态调整,争取健康、美味的食品。
膨化食品企业良好生产规范
膨化食品企业良好生产规范膨化食品是一种通过高温高压将淀粉颗粒膨胀而制成的食品。
作为一种便捷美味的零食,膨化食品已经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因此,膨化食品企业需要遵循良好的生产规范来确保生产出健康、安全、高质量的产品。
本文将以膨化食品企业生产规范为重点,从生产设备、原材料选择、生产操作、产品质量等方面加以阐述。
一、生产设备在膨化食品的生产过程中,生产设备的选择和维护是非常重要的。
厂家应该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专业设备,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卫生性。
此外,每台设备都需要日常清洁和维护,以确保其工作效率和生产质量。
二、原材料选择膨化食品采用淀粉类原材料,如玉米、小麦粉、马铃薯淀粉等。
对于原材料的选择,厂家应该购买符合标准的食品原材料,并对其进行质量检查。
对于不合格的原材料,应该及时予以扣留并进行处理。
三、生产操作膨化食品生产操作包括原材料预处理、混合、膨化和成型等步骤。
在操作过程中,工人需要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以避免人为污染。
只有在严格执行操作规范的情况下,才能够生产出健康安全的膨化食品产品。
四、产品质量膨化食品作为一种食品,其质量安全非常重要。
通过对产品的检测,可以确保其符合国家标准,防止对消费者身体健康造成危害。
因此,对产品的检测应该尽可能的全面,对外包装、内包装、生产日期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
以上是对膨化食品企业良好生产规范的一些介绍,良好的生产规范是保证膨化食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措施。
企业需要遵循这些规范,确保生产出的膨化食品产品健康、安全、高质量,并且符合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生产卫生规范(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生产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标准起草的基本情况(包括简要的起草过程、主要起草单位、起草人等)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卫办监督函〔2011〕668号)的要求,由上海市食品生产监督所和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组成起草组,行业内多家食品添加剂企业参与了起草工作,共同承担《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生产卫生规范》的起草制定工作。
标准主要起草人:巢强国、钟全斌、王皓、熊巍、桑鲁青、唐雄彪等。
起草组自2011年成立以来召开多次会议,先后讨论了标准起草的原则、框架、基本内容、核心条款等内容,走访了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实地了解不同类型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生产现状和生产许可证发证审查要求,2012年初步汇总起草了标准初稿。
2013年在GB1488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企业生产卫生规范》颁布后,根据卫计委的要求,对原标准初稿以GB14881为基础进行了调整修改,并充分听取食品添加剂行业监管部门、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和食品添加剂企业等多方面意见,并对收集的意见进行了逐条处理,形成征求意见稿。
二、标准的重要内容及主要修改情况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在我国境内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过程中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已考虑了各类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加工的要求,一般情况下不再制定某类食品添加剂专项卫生规范。
3.术语和定义GB 14881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本标准不再另行规定。
4.选址及厂区环境选址部分直接引用GB 14881的相关规定。
参照GB14881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根据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有不同类型,有的本身就是化工企业,同时生产化工产品和食品添加剂,为了避免发生交叉污染,也避免化工企业的脏、乱现象,对厂区环境提出具体的基本要求。
5.厂房和车间参照GB 14881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对部分化工企业可能会使用化学物质及危险化学品或产生有害气体等作出相应规定。
2023年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食品安全法知识培训考试题库附含答案
2023年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食品安全法知识培训考试题库(附含答案)目录简介一、单选题:共72题二、多选题:共37题三、判断题:共42题一、单选题L食品安全标准是()。
A、鼓励性标准B、引导性标准C、强制性标准D、自愿性标准正确答案:C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五条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
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
2.关于食品贮存、运输的说法,以下表述不正确的是()。
A、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安全、无害,保持清洁B、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C、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D、防止食品在贮存、运输过程中受到污染正确答案:C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六)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
3.下列做法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是()。
A、以甲醇为原料生产白酒B、用工业用乙酸勾兑食醋C、在辣椒酱中添加苏丹红D、焙制面包时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加入小苏打正确答案:D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一O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4,下列不能作为食品原料的物质是()。
A、吊白块B、鸡精C、白砂糖D、淀粉正确答案:A解析:根据《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第1—5批汇总)》5.下列哪些食品可以依法进行生产()。
A、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B、以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为原料生产的食品C、以病死的肉类为原料生产的食品D、以回收食品为原料生产的食品正确答案:B解析: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一O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6.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应当向()提交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膨化食品生产卫生规范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膨化食品生产卫生规范》编制说明一、标准起草的基本情况受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委托,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和湖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共同承担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膨化食品生产卫生规范》的起草工作,该标准制定项目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2015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项目计划”,项目编号:ZHENGHE-2014-241。
2014年9月,经承担单位协商决定,由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负责组建标准起草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包括: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湖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等。
2014年11月27日,由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组织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膨化食品生产卫生规范》起草工作组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国二招宾馆召开,来自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湖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中焙糖协技术法规委员会、膨化食品专业委员会以及相关生产企业的28位专家和代表出席了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包括:秘书处介绍《生产经营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及制定技术要求》,以及在起草标准过程中应重点注意的问题;与会代表对现行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修订标准问卷调查表”等进行了讨论;此外,会上还制定了近期工作进度安排及分工等事宜。
2014年12月,协会向相关单位发送了“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膨化食品生产卫生规范》问卷调查表”,广泛收集标准修订建议。
截至到2015年1月底,共收到 15 个单位的反馈,经汇总梳理后形成509 条问题及建议(详见附件1)。
为进一步了解行业现状,协会调研了部分有代表性企业的相关情况,主要包括:1、产品类别和主要品种;2、建立了哪些质量管理体系;3、在执行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中的“8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时是如何操作和控制的;4、在执行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中的“附录A 食品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程序指南”时,对食品加工过程中微生物监控的关键点和具体操作过程;5、在生产过程中哪些环节容易出现卫生问题?采取哪些主要措施等。
膨化食品的执行标准
膨化食品的执行标准随着人们对食品安全和健康的关注度不断提高,膨化食品作为一种便捷、美味的零食,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然而,由于市场上存在着一些质量不过关的膨化食品,给消费者带来了安全隐患和健康风险。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膨化食品执行标准,旨在规范膨化食品的生产和销售,确保其质量安全。
一、膨化食品的定义膨化食品是指将经过淀粉糊化的谷类、豆类、薯类等食材在高温高压下瞬间膨胀成为松脆的食品。
常见的膨化食品包括爆米花、薯片、玉米片、米饼等。
二、膨化食品的执行标准1. GB 2760-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该标准规定了膨化食品中可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种类、用量等要求,保证了膨化食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安全性。
2. GB 14880-20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限量该标准规定了膨化食品中铅的含量限制,保证了膨化食品中铅的安全性。
3. GB 14881-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限量该标准规定了膨化食品中镉的含量限制,保证了膨化食品中镉的安全性。
4. GB/T 21776-2008 膨化食品该标准规定了膨化食品的质量指标、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要求,保证了膨化食品的质量安全。
5. GB/T 22937-2008 膨化食品玉米片该标准规定了膨化玉米片的质量指标、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要求,保证了膨化玉米片的质量安全。
6. GB/T 22938-2008 膨化食品爆米花该标准规定了爆米花的质量指标、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要求,保证了爆米花的质量安全。
三、膨化食品的生产和销售管理为了保障膨化食品的质量安全,我国对膨化食品的生产和销售实行了严格的管理。
1. 生产管理膨化食品生产企业必须获得生产许可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同时,企业需要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等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释义: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释义: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释义】本条是对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义务的规定。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是指食品经营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同食品生产者或其他供货者之间合同的约定,对购进的食品质量进行检查,符合规定和约定的予以验收的制度。
这是法律对食品经营者规定的一项重要法律义务,其目的是为了对食品销售者销售的货源进行把关,保证食品经营者所销售食品的质量。
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不仅是保证食品安全的措施,也是保护食品经营者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措施。
食品经营者对所进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时,可以提出异议,经进一步证实所进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可以拒绝验收进货。
如果食品经营者不认真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予以验收进货,则责任随即转移到食品经营者一方。
因此,食品经营者必须认真执行进货查验制度,避免因盲目采购不安全食品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一旦造成食物中毒和人身伤亡事故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食品经营者查验的内容,包括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供货者有可能是食品生产者,也有可能是其他食品经营者。
供货者是食品生产者的,应查验其食品生产许可证;是其他食品经营者的,应查验其食品经营许可证。
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包括合格证、合格印章等,是生产者出具的用于证明出产产品的质量经过检验,符合相关要求的标志。
每个食品经营者,都应当意识到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律义务,在自己的经营活动中加强对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的管理,建立严格的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膨化食品编制说明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膨化食品》(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标准起草的基本情况(一)任务来源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卫生部,以下简称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清理完善工作安排》的通知(卫办监督〔2010〕607号),国家决定对谷物及其制品进行清理修订。
受卫生计生委委托,由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牵头,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中国焙烤食品和糖制品工业协会、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等单位共同承担了谷物及其制品卫生标准的清理修订工作。
(二)简要起草过程1.成立工作组。
河北省疾控中心于2010年9月会同项目承担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和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主要研究人员在石家庄组织召开了项目启动会。
成立工作组,明确标准制定原则、工作重点、参加单位的工作任务和完成任务的工作时限。
2.查找资料,征求意见。
对现行卫生标准GB 17401-2003《膨化食品卫生标准》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广泛征求意见,并对膨化食品卫生标准以及食品安全标准进行了国内、外的资料查新。
3.召开研讨会,形成征求意见稿。
工作组先后召开四次研讨会,在总结以往标准和相关管理要求基础上,借鉴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国际食品微生物标准委员会和相关国家、地区的管理经验,根据我国膨化食品的种类、特点及安全风险和消费特点,形成了食品安全标准《膨化食品》的征求意见稿。
4. 广泛听取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意见。
由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80余份征求意见函,范围覆盖了全国31个省级疾控中心、11个市级疾控中心、质检、出入境、食药局、卫生监督所、相关科研院所和部分大中型生产企业。
5.召开定稿工作会,形成食品安全标准《膨化食品》征求意见送审稿。
在广泛采纳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工作组对标准草稿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提出标准征求意见送审稿。
(三)起草单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膨化食品》的修订工作由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牵头组织起草,参加单位主要有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养与食品安全所、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等。
食物平安国家标准膨化食物生产卫生标准征求意见稿
前言本标准代替GB 17404-1998 《膨化食物良好生产标准》。
本标准与GB 17404-1998相较,要紧转变如下:——修改了标准名称;——修改了标准结构;——修改了术语和概念;——修改了标准中各项条款;——增加了产品召回治理、培训条款;——增加了附录A“膨化食物加工进程微生物监控程序”。
食物平安国家标准膨化食物生产卫生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膨化食物生产中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大体要求和治理准那么。
本标准适用于膨化食物的生产。
2术语和概念2.1 GB 14881的术语和概念适用于本标准。
2.2 膨化原料受热或压差转变后使体积膨胀或组织疏松的进程。
2.3 膨化食物以谷类、薯类、豆类、果蔬类或坚果籽类等为要紧原料,采纳膨化工艺制成的组织疏松或松脆的食物。
3选址及厂区环境应符合GB 14881的相关规定。
4 厂房和车间4.1 设计和布局4.1.1 应符合GB 14881的相关规定。
4.1.2 依照生产工艺需要,应设置不同的功能区域,如配料区域、成型区域、油油炸区域、挤压区域、付味区域、冷却和包装区域等,区域场所应维持通风、排气良好。
4.2 建筑内部结构与材料应符合GB 14881的相关规定。
5 设施与设备5.1 设施5.1.1应符合GB 14881的相关规定。
5.1.2 在有异味、蒸汽、烟雾或大量粉尘产生的地方,应设置适当的排除或搜集、操纵装置。
5.1.3 油炸机上应安装有效排除油烟、蒸气和防油滴回滴的装置,并采纳易于清洗、耐侵蚀的材料。
5.1.4在产生大量热量及蒸气的区域,如蒸煮、烘焙膨化等处,应设置有防停机倒灌装置的强力排气设施。
5.1.5 在产品易吸潮的内包装车间,应依照工艺需要设置除湿机、空调设施。
5.2 设备应符合GB 14881的相关规定。
6 卫生治理应符合GB 14881的相关规定。
7 食物原料、食物添加剂和食物相关产品7.1 一样要求应符合GB 14881的相关规定。
膨化食品良好生产规范(1)
膨化食品良好生产规范膨化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 17404—1998】前言本标准依照GB/T 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规定的表述方法及要求编写,其中通用卫生要求部分主要参照GB 14881—94《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起草,同时非等效采用了CAC国际法规相关部分和日本、美国、台湾及加拿大等国的相关法规或标准中的部分内容,以求达到与国际GMP接轨。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由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起草;湖南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湖南省旺旺食品有限公司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包大跃、史根生、张国雄、魏明峰、唐细良、张一青。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负责解释。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膨化食品企业在原料采购、加工、包装及储运等过程中,有关人员、建筑、设施、设备的设置以及卫生、生产及品质等管理均应达到的标准、良好条件或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膨化食品生产企业。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576—1996 低压锅炉水质GB 2760—1996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574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94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13271—91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881—94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膨化食品采用膨化工艺制成的食品。
3.2 膨化使处于高温、高压状态的物料迅速进入常压状态,物料中的水分因压力骤降而瞬间蒸发,导致物料组织结构突然膨松成为海绵状的过程。
4 设计与设施4.1 设计4.1.1 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有关食品卫生部分均应按本规范和GB 14881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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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膨化食品生产卫生规范》编制说明一、标准起草的基本情况受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委托,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和湖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共同承担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膨化食品生产卫生规范》的起草工作,该标准制定项目为“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2015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项目计划”,项目编号:ZHENGHE-2014-241。
2014年9月,经承担单位协商决定,由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负责组建标准起草工作组,工作组成员包括: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湖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等。
2014年11月27日,由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组织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膨化食品生产卫生规范》起草工作组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国二招宾馆召开,来自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湖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中焙糖协技术法规委员会、膨化食品专业委员会以及相关生产企业的28位专家和代表出席了会议。
会议主要内容包括:秘书处介绍《生产经营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及制定技术要求》,以及在起草标准过程中应重点注意的问题;与会代表对现行标准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修订标准问卷调查表”等进行了讨论;此外,会上还制定了近期工作进度安排及分工等事宜。
2014年12月,协会向相关单位发送了“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膨化食品生产卫生规范》问卷调查表”,广泛收集标准修订建议。
截至到2015年1月底,共收到 15 个单位的反馈,经汇总梳理后形成509 条问题及建议(详见附件1)。
为进一步了解行业现状,协会调研了部分有代表性企业的相关情况,主要包括:1、产品类别和主要品种;2、建立了哪些质量管理体系;3、在执行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中的“8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时是如何操作和控制的;4、在执行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中的“附录A 食品加工过程的微生物监控程序指南”时,对食品加工过程中微生物监控的关键点和具体操作过程;5、在生产过程中哪些环节容易出现卫生问题?采取哪些主要措施等。
此外,工作组还收集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进行分析比对。
2015年3月18日,由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组织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膨化食品生产卫生规范》起草工作组第二次会议在北京海运国际酒店召开,来自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中焙糖协技术法规委员会及相关生产企业的20 位专家和代表出席了会议。
会上,大家对《膨化食品生产卫生规范(草稿)》进行了逐条逐项的认真研究,经与会代表的充分讨论,对标准的范围和主要条款基本上达成共识。
会后,工作组根据会议意见和要求,对标准文本做了进一步的修改,并于2015年3月26 日将标准文本发给各相关单位,再次进行征求意见。
本次共收集到26 条修改意见和建议,秘书处对反馈意见逐条进行了仔细研究讨论,并根据实际情况对采纳意见修改了标准文本有关条款,对不采纳意见给出不采纳的理由。
标准征求意见汇总表见附件2。
二、标准的主要要内容及主要修改情况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工作方案》(国卫办食品函(2014)386号)的要求》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生产经营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整合及制定技术要求》的统一要求,标准是在GB 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的基础上,比对GB 17404-1998 《膨化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中各项条款;同时参照国际国内其他相关标准和管理规定;结合膨化食品行业现状和企业生产实际情况而制定的。
每个章节的主要内容和修改情况详见下面内容。
1.标准名称修改了原标准名称GB 17404-1998 《膨化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标准名称为“膨化食品生产卫生规范”。
在标准中未出现“企业”、“工厂”等修饰用语,适用于膨化食品的生产环节。
2.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膨化食品生产中原料采购、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施、人员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
明确本标准仅适用于2.3定义的膨化食品的生产。
3.术语和定义明确了膨化和膨化食品的定义。
其中膨化和膨化食品的定义参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膨化食品》(GB 17401-2014)。
明确GB14881的术语和定义均适用于本标准。
4. 厂房和车间依据膨化食品的工艺需要,强调了必要的生产区域的设立和分离或分隔的要求。
明确应符合GB14881的相关规定。
5. 设施与设备设施和设备等硬件要素的合理配备和运行是保障膨化食品质量安全的前提。
通过合理布局硬件设施、科学设计及严格实施,才能保证膨化食品的产品质量安全。
依据膨化食品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水蒸气、热量、烟雾等工艺特性,强调了安装降温、排气、除湿装置的要求。
6. 卫生管理明确应符合GB14881的相关规定。
7.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膨化食品会使用到调味料和食品添加剂等多种原料,控制其质量是确保膨化食品质量的关键,所以依据GB14881增加该章节的内容。
为防止防止马铃薯在贮存过程中腐烂或发芽,增加了对马铃薯库存条件的要求,强调粮谷类原料应贮存于清洁干燥、能防虫鼠害及鸟类、且无异味的通风仓库内,防止霉变或生虫,不得与有异味物质混存,若为防止虫害污染进行预防性熏蒸时,其熏蒸场所、人员、药剂、后续处理等应符合有关规定。
增加了使用未清洗的生鲜原料时,如马铃薯等果蔬,应予以清洗,其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用水若循环使用,应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以免造成原料被交叉污染。
8. 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针对膨化食品的特性,在生产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部分,增加了与产品特点加工步骤的相关要求,从而加强企业对产品污染风险和包装流程的控制。
如对时间和温度有控制要求的工序,如蒸煮、揉练、油炸、烘培等,应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要求进行操作对于热加工的膨化食品,对其加热程度进行验证也是一个降低风险的重要手段,同样对于调味和喷糖霜工艺上的关键质量控制也作了要求,确保该过程不会引入新的污染。
9.检验、食品的贮存和运输、食品召回管理等明确规定了检验应符合GB14881的相关规定。
10.食品的贮存和运输食品的贮存和运输应符合GB14881的相关规定1)、增加了对食品原料马铃薯的贮存要求:马铃薯入库后应贮存在冷藏环境,保持通风和换气,防止马铃薯腐烂或发芽。
2)、明确粮谷类原料应贮存于清洁干燥、能防虫鼠害及鸟类、且无异味的通风仓库内,防止霉变或生虫,不得与有异味物质混存。
3)、原料使用依先进先出的原则,冷冻原料解冻时应控制解冻温度和时间,防止原料质量变化。
4)、使用未清洗的生鲜原料时,如马铃薯等果蔬,应予以清洗,其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要求;用水若循环使用,应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以免造成原料被交叉污染。
11.产品召回管理食品召回管理等应符合GB14881的相关规定。
12.培训应符合GB14881的相关规定。
13管理制度和人员应符合GB14881的相关规定。
14.记录和文件管理应符合GB14881的相关规定。
15.附录A三、国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的说明(一)国内标准GB 14881-2013《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 17401-2003 《膨化食品卫生标准》GB/T 22699-2008《膨化食品》GB 17404 –1998 《膨化食品良好生产规范》DB 37/T 887-2007 《膨化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控制》DB 37/T 853-2007 《膨化食品生产企业HACCP应用指南》(二)国际组织及其他国家或地区有关膨化食品的食品安全指标1、查阅了国际食品法典Codex standard、欧盟、美国FDA、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日本、韩国、台湾和香港等国家/地区相关标准。
从这些资料了解到,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以及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食品安全指标多为横向标准,没有关于“膨化食品”这一类产品的指标规定;仅有韩国关于“油炸食品”或“用油脂加工的食品”的如酸价和过氧化值德相应限量要求。
具体情况见附表9:国际组织及其他国家或地区有关膨化食品的食品安全指标。
2、PAS220:是全球食品安全倡议(GFSI)组织相关食品企业代表以及FDF(英国食品及饮料联合会UK)和CIAA(欧盟食品饮料工业联盟)的食品安全和安保主要专家讨论起草拟定的。
为了确保食品生产过程PRPs的关键控制点得以明确规定,并确保将对危害控制起重要作用的方面包含在生产过程中,英国标准协会(BSI)于2008年10月发布了用于生产企业前提方案的控制和指导的标准,后被国际标准化组织采用在此基础上修订为ISO/TS 22002-1-2009《食品安全的前提方案第1部分食品生产》。
3、BRC全球食品认证标准:对于食品企业供方管理、设施结构、维护保养、过敏源及玻璃易碎品的管理、生产过程控制、人员健康及卫生、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的确定、产品检验等各个方面均提出了详细的要求。
对于食品企业异物控制、化学及生产危害的控制方面提出了严格明确的要求。
其中所述的控制措施是保证食品食用的安全性和适宜性的国际公认的重要方法。
可用于政府、企业(包括初级生产者、加工和制造商、食品服务商及零售商)和消费者。
4、ISO/TS 22002-1-2009《食品安全的前提方案第1部分食品生产》:针对生产企业的厂房设施、人员控制、包括生产用水、汽、压缩空气等各个方面提出了详细具体的要求,对于食品企业预防物理、化学、生物的危害有很好的指导作用。
(三)国际组织及其他国家与焙烤食品相关的标准简况1.欧盟:欧盟没有专门的膨化食品安全标准;但欧盟有《食物中微生物标准》(即COMMISSION REGULATION (EC) No 2073/2005 of 15 November 2005 on microbiological criteria for foodstuffs)。
在《食物中微生物标准》中将微生物指标区分为“食品安全指标”和“加工卫生指标”。
没有“膨化食品”的类别,而是将膨化食品归入到即食食品中。
《食物中微生物标准》对即食食品,只建立了食品安全指标限量,没有设立加工卫生指标限量,要求如下:①指除婴儿食品和特殊医用食品外,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易生长的即食食品;②市场售卖的保质期内的产品,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n=5,c=0,m=100CFU/g;③出厂时,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n=5,c=0,m:不得检出/25g;④除婴儿食品和特殊医用食品外,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不易生长的即食食品。
2.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没有专门的膨化食品安全标准。
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补充澳大利亚新西兰微生物标准的基础上,设立了《即食食物微生物指引》(即Microbiological Quality Guide for Ready-to-eat Foods (July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