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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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
一、新型城镇化概念
城镇化概念
城镇化是指人口向城镇集中的过程。这个过程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城镇数目的增多,二是各城市内人口规模不断扩大。城镇化伴随农业活动的比重逐渐下降、非农业活动的比重逐步上升,以及人口从农村向城市逐渐转移这一结构性变动。城镇化也包括既有城市经济社会的进一步社会化、现代化和集约化。城镇化的每一步都凝聚了人的智慧和劳动。城市的形成、扩张和形态塑造,人的活动始终贯穿其中。另一方面,城市从它开始形成的那一刻起,就对人进行了重新塑造,深刻地改变人类社会的组织方式、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新型城镇化概念
所谓新型城镇化,是指坚持以人为本,以新型工业化为动力,以统筹兼顾为原则,推动城市现代化、城市集群化、城市生态化、农村城镇化,全面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走科学发展、集约高效、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社会和谐、个性鲜明、城乡一体、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建设路子。新型城镇化的“新”就是要由过去片面注重追求城市规模扩大、空间扩张,改变为以提升城市的文化、公共服务等内涵为中心,真正使我们的城镇成为具有较高品质的适宜人居之所。城镇化的核心是农村人口转移到城镇,完成农民到市民的转变,而不是建高楼、建广场。农村人口转移不出来,不仅农业的规模效益出不来,扩大内需也无法实现。
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的城镇化。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在于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着眼农民,涵盖农村,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共同富裕。
二、新型城镇化“新”在哪里?(简列)
1,以人为核心
新型城镇化与传统城镇化的最大不同,在于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注重保护农民利益,与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新型城镇化不是简单的城市人口比例增加和规模扩张,而是强调在产业支撑、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生活方式等方面实现由“乡”到“城”的转变,实现城乡统筹和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人的无差别发展”。
2,新的观念、体制、技术下的新型产业模式
著名城市生态专家、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王如松院士:李克强总理曾经指出,城镇化不是简单的城市人口比例增加和面积扩张,而是要在产业支撑、人居环境、社会保障、生活方式等方面实现由“乡”到“城”的转变。新型城镇化的“新”,是指观念更新、体制革新、技术创新和文化复新,是新型工业化、区域城镇化、社会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的生态发育过程。“型”指转型,包括产业经济、城市交通、建设用地等方面的转型,环境保护也要从末端治理向“污染防治—清洁生产—生态产业—生态基础设施—生态政区”五同步的生态文明建设转型。
集约、智能、绿色、低碳,应该贯彻到城镇化的生态文明过程与行动上,首先要改变的是人的观念、体制和行为。强化城市和区域生态规划,处理好城市建设中眼前和长远、局部和整体、效率与公平、分割与整合的生态关系,强化和完善生态物业管理、生态占用补偿、生态绩效问责、战略环境影响评价、生态控制性详规等法规政策。
推进产业生态的转型。新型城镇化的核心是将农民变成产业工人,这需要以城市带农村、工业融农业、公司带农户、生产促生态。要在弄清资源和市场、机会和风险的前提下策划、规划、孵化新兴园区、新兴产业、新型社区和新型城镇,将传统的招商引资模式改变为招贤
引智模式。
3,注重生态基础设施和宜居生态工程建设。
比如汽车交通将转向生态交通,以最小的化石能源消耗和物流,实现城市流通功能的便利通达;将耗能建筑变为产能建筑;通过地表软化、屋顶绿化、下沉式绿地等生态工程措施,实现对生态占用的补偿,使建设用地兼有生态用地的功能。
三、中国城镇化历史背景
从1978年到2011年,城镇人口从1.72亿人增加到6.9亿人,城镇化率从17.92%提升到51.27%,虽然从表面上看,中国城镇化建设已经达到世界平均水平,中国有1.6亿农民工,户籍问题把他们挡在了享受城市化成果之外,他们是被城镇化、伪城镇化的。如果挤掉水分的话,我国只有35%左右的城镇化率。
四、中国城镇化过程有哪些问题?
1,农民土地物权基本形同虚设
“土地对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它是保持经济增长、推进城镇化、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社会和谐以及维持金融体系稳定的关键要素。”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并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
过去三十年,中国在土地制度的改革方面取得了非常重大的进展,为建立和完善土地财产的现代法律体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现存的一些法律法规方面的漏洞和真空地带,远远不能满足中国正在经历的深刻和快速的社会经济转型的各种需求。
“中国城乡土地制度持续二元性以及国家对城市建设用地一级市场的垄断”这一特征带来的问题是:集体所有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的制度安排存在问题,城市土地比农村土地拥有更完整的权利制度,享有更完善的权能,二者的法律地位是不平等的。同时,城市土地和农村土地的法律规制和管理体制是分割的。
这一基本特征导致了四个主要问题:农民土地权利弱化;地方政府(市县一级)过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及与土地相关的融资;城市面积迅速扩张和城市土地使用效率的低下,和与此相关的耕地占用和流失;土地法律框架不完整。
农民土地权利弱化,法律赋予农民的土地物权基本上是形同虚设,严重制约了农民通过土地物权分享城镇化和工业化成果的权利。征地程序与补偿标准不公平,土地征用成为社会不满的一种来源。
地方政府过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及相关的土地融资,一次性收入的做法使长期的收入来源不可持续,也使土地相关收入缺乏有效管理和监控,因而缺乏透明度与责任,可能会导致金融部门的风险。
按农业产值的原用途补偿和经营性用途的招拍挂出让,激励了城市土地的粗放式利用,导致宝贵土地资源大量浪费。突出表现为各类城市的形象工程以及工业用地利用效率低。目前中国城市的容积率只有0.3—0.6,远低于发达国家1以上的水平。而中国的人均耕地面积只相当于世界平均水平的40%,耕地持续减少会危及国家的粮食安全,最终危及社会稳定。
按照法律规定,城市土地国有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但没有对两种所有制土地平权的制度规定,这不利于对土地权益拥有者的切实和充分的保护。农民土地权利与城市房屋均属私人物权,征收私人物权采用不同标准势必重新引入城乡征收法律的二元体制。
专家认为,作为一种基本的财产制度,土地政策和管理制度要有效地在多样的、相互联系甚至相互竞争的土地各种功能中寻求一种平衡,需要一套综合、完整的措施。专家分析,土地政策改革的目标应该有几方面的考虑:
第一,促进农业的发展,包括对农田进行保护,通过土地的市场化流转促进农业生产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