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空乘人装置检查标准
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
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标准号: AQ 1038-2007 替代标准号: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起草单位: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发布日期: 2007-01-04 实施日期: 2007-04-01更新日期: 2010年01月25日6.10液压系统6.10.1液压控制系统应安全可靠,启动应平稳,监测应齐全。
6.10.2液压系统(包括液压泵、液压马达、阀和管路等)在表1规定的压力下进行耐压试验,系统各处不应有永久变形和渗油现象,阀动作应灵活、准确、可靠。
表1 而压试验单位为兆帕工作压力 P≤16 P<16≤25 25<P≤31.5 试验压力 1.5 1.25P 1.15P低于24MPa ,按24MPa试验低于31.5MPa时,按31.5MPa试验6.10.3应有过压和超温保护装置,测量油温的位置应在油泵吸油管中心半径为200mm范围内,为确保安全、可靠、各阀的动作应有联锁。
6.10.4液压站油温温升不应超过34°C,最高油温不应超过70°C。
6.10.5液压油箱应规定油面的最高与最低位置,并有明显标记。
6.10.6压力表精度等级不应低于1.5级,压力表处应装阻尼器。
6.10.7液压系统的清洁度不应低于GB/T 14039——2002——/18/15级的规定。
6.11安全防护6.11.1驱动电机与减速器之间,应安装工作制动器。
6.11.2沿线路应布置紧急停车的开关装置。
6.11.3紧急停车的开关装置应灵敏,无误动作。
6.11.4紧急停车的开关装置安装间距应不大于50m。
6.11.5巷道实际倾角不应超过设计规定的数值。
6.11.6固定抱索器乘人装置和可摘挂抱索器乘人装置的运行速度不应超过1.2m/s;活动抱索器乘人装置应能实现乘员静止上下,运行速度不应超过3.0m/s。
6.11.7乘坐间距不应小于产品设计值,且不应小于5m。
架空乘人装置现场检查标准
最低点与轨道所运送的最高设备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小于20Omm扣2分;吊椅影响轨道运输扣2分。架空乘人装置与轨道绞车同时运行,两者之间无电气闭锁不得分。
2、使用可摘挂吊椅架空乘人装置的,吊椅存放应有足够空间,吊挂整齐。
2
吊椅存放空间不足,吊挂混乱不得分。
3、架空乘人装置上下人员地点要有标识和运行时刻表,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设施。
2
磨损余厚小于5mm、托轮架变形、位置偏移不得分
3、各部件连接螺栓紧固有效,焊缝无开裂现象。
2
连接螺栓松动,焊缝开裂不得分。
4、各种轮衬符合阻燃、抗静电要求
2
非阻燃、不抗静电不得分
钢丝绳10分
1、钢丝绳检查、检验与安全系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
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不得分。
2、主运行钢丝绳应使用表面无油的钢丝绳,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
2
不完好齐全不得分
3、主控台各按钮、开关灵活可靠
2
按钮、开关失灵不得分
4、电气设备完好、无失爆
2
不完好、失爆不得分
液压系统5分
1、液压系统各部件无外渗漏
1
渗漏不得分
2、应有过压和超温保护装置
1
缺少过压和超温保护装置不得分
3、油温温升应不超过34T,最高油温应不超过70Γ
2
油温温升应超过341扣1分,油温超701不得分
项目标准
分准评标
评分办法
检查情况及扣分原因
实际得分
备注
电气设备、电动机、控制部分
8分
1、符合GB3836.1、2、4的规定,并具有国家授权的防爆检测机构出具的防爆合格证,且获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架空乘人装置现场检查标准
架空乘人装置现场检查标准
架空乘人装置被广泛应用于城市交通、游乐场、景区等地方,因其具备运行平稳、运输效率高等特点,深受群众欢迎。
为确保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现场检查是非常必要的,下面将介绍架空乘人装置现场检查标准。
一、安全设施检查
1.上下站台安全门:检查安全门是否能够自动关闭,并且关上后是否严密。
2.紧急停车装置:测试紧急停车装置能否正常启动,是否能够迅速地将架空乘人装置停止。
3.救援器具:检查救援梯、担架等救援器具是否正常运行,并且位置是否明显。
4.消防设备:检查消防设备,确保消防水源供应充足,灭火器等消防设施的使用是否方便。
二、操作设备检查
1.运转状态:检查架空乘人装置是否在正常运转中,是否有异常情况和噪音等问题。
2.电气设备:检查电气设备、开关是否正常运作,线路是否损坏、烧毁等。
3.制动系统:检查制动系统是否正常工作,制动电机等是否有异常加热等现象。
4.轨道状态:检查轨道、架梁是否有腐蚀、变形等问题。
三、客运设施检查
1.车厢:检查车厢是否平稳,是否有异味,车厢门的自动关闭
功能是否正常。
2.安全带:检查座位的安全带是否完好无损,能否正确固定乘客。
3.客运数量:检查每次运送的客运数量是否超出了规定的范围,以及是否有超载现象。
4.通风设施:检查车厢内的通风设施是否正常运作。
以上是架空乘人装置现场检查标准,希望相关管理人员能够认
真执行,保证架空乘人装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随着航空业的进展,乘客数量不断加添,安全问题也变得越来越紧要。
为了确保乘客的安全,航空公司和政府已经开始实施强制性的乘人装置检查规定。
以下是一份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目的是确保航空乘客的安全和健康。
一、检查时间和范畴1.1 全部航空公司的乘客装置都必需在每个航班前进行检查,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并适合使用。
1.2 检查应当包括仪表、安全带、头枕和其他紧要部件,确保其正常工作和不显现明显的损坏。
1.3 包括可调整座位、脚凳、折叠托盘等装置,必需符合相关规定。
二、检查标准2.1 客舱将会由专业人员检查,以确保全部乘客装置与相关标准的要求一致。
2.2 乘客装置应符合以下标准:a. 安全性:最大负荷和最小强度等要求;b. 耐久性:材料和工艺保证乘客装置使用寿命;c. 舒适性:设计应即使长时间使用也不会影响乘客舒适度。
2.3 乘客装置应符合以下标准:a. 靠背:布局、高度、软硬度匹配;b. 座位安全带、肩带等:材料、寿命、强度符合标准,安全带长度应当充足,肩带的长度和位置调整合适;c. 调整功能:座椅、头枕等应当能够轻松调整;d. 标示:每个座位的标识必需清楚、明显,便利乘客和工作人员查看。
2.4 假如乘客装置不符合检查标准,航空公司应适时在检查后更换或维护和修理乘客装置,并确保乘客使用的装置达到了安全要求。
三、检查程序3.1 客舱内的设备必需由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进行检查,并填写相关的检查表格。
3.2 检查程序应包括:a. 认真检查全部乘客装置的外观;b. 将座椅移动到最前或最后的位置,检查座椅的外观,并确保座位能够轻松地调整;c. 认真检查座椅的安全带;d. 确保全部座位的标示清楚可见。
3.3 每次乘客装置检查完成后,检查人员应将检查表格留在乘客机上,并将检查结果报告给航空公司相关部门。
四、检查记录和维护4.1 航空公司应记录每个飞机的乘客装置检查结果,并在其使用过程中保持维护记录。
4.2 维护记录应包括维护和修理日期、维护和修理人员的姓名、维护和修理部位等,以确保乘客装置在保养过程中维护得当。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背景介绍架空乘人装置通常指的是城市轨道交通、索道、空中桥梁等基础设施上的垂直/水平运输设施。
由于它们直接与人员安全相关,一旦出现故障或事故,将对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威胁,因此,强化架空乘人装置的检测与维护必不可少。
强检要求1. 设备与材料架空乘人装置的设计、制造、维修及检验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工程技术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并能按照国家标准或相关技术规范生产、使用和维护设备。
材料方面应当符合使用规定国家标准或相关技术规范。
设备应当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产品检测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
2. 设备检测架空乘人装置在日常运营前、日常维护中、大修、重大变更后或出现重大故障时,均应进行设备检测。
按照国家标准或相关技术规范,对架空乘人装置进行下列检测:2.1 安全检查对架空乘人装置每个部分逐一进行外观检查、润滑部位检查、气密检查等,对问题逐一进行处理。
2.2 质量检测对架空乘人装置各自部件、构件进行材料、尺寸、强度等检测,检查与国家标准或相关技术规范是否相符。
2.3 试验检测架空乘人装置在行车道上运行前进行试验检测,主要包括:•静载分析:在标准荷载条件下进行载荷、挠度等检测;•动载分析:在实际运行情况下进行运行测试,包括临界速度、减速、紧急停车等检测;•安全系统测试:检查自动控制系统、故障保护装置、报警装置等是否正常工作。
3. 文件管理架空乘人装置检测报告应当署名、归档、建立检测档案,保存期限为整个安装使用寿命期间,方便后续对设备的跟踪和后期管理。
总结架空乘人装置强制检测旨在保障设备的安全性和保障设备的周全性,避免因此产生意外事故。
因此,架空乘人装置的检测与维护对于确保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至关重要的作用,应当得到充分的重视。
在执行检测规定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同时在制定规定时,也应公开透明,开发技术标准,确保相关检测能够得到统一行业管理。
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
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作者:————————————————————————————————日期:ﻩ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AQ 1038-2007)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以下简称“乘人装置”)的产品分类、检验要求、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和露天煤矿中使用的乘人装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894 安全标志(GB2894——1996,neq ISO 3864:1984)GB 3836.1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3836.1——2000,eqvIEC 60079—0:1998)GB3836.2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GB 3836.2——2000,eqvIEC 60079—1:1990)GB 3836.4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GB3836.4——2000,eqv IEC60079—11:1999)GB/T 7679.3——2005 矿山机械术语第3部分提升设备GB9969.1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GB/T 标牌GB/T13306标牌GB/T14039——2002 液压传动油液固体颗粒污染等级代号(GB/T14039——2002,ISO4406:1999,MOD)GB/T15706.2 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2部分:技术原则与规范(GB/T 15706.2——1995,eqvISO /TR12100-2:1992)GB/T 机械安全控制系统有关安全部件第1部分:设计通则(GB/T 16855.1——1997eqv PREN 954-1:1994)JB/T 1581汽轮机、汽轮发电机转子和主轴锻件超声波探伤方法MT/T154.8——1996煤矿辅助运输设备型号编制方法MT/T776 煤矿机械液压系统总成出厂检验规范煤矿安全规范化程2004年版3、术语和定义GB/T7679.3——2005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煤矿在用架空乘人装置检测检验讲解
计时器、GD120W(A)矿用浇封兼本安型无线电压触发计时器、GPD60W矿
用本安型无线压力传感器、GLA200W矿用本安型无线拉压力传感器、
GUD180W矿用本安型无线倾角传感器、GWSP120/100/130W矿用本安型无
≤1.7
5.3.2 可摘挂抱索器乘人装置运行速度超过1.4m/s时,应设置调速装置,并实
现静止状态上下人员。
检测方法:检查控制系统是否设置调速装置,能否实现静止状态上下人员。
5.3.3架空乘人装置稳定运行时,使用转速表测量电动机的实际转速,按下式计
算架空乘人装置运行速度。
V=
m/s
60
式中:V—架空乘人装置运行速度,单位 m/s;
5.1一般要求
5.1.1 架空乘人装置应具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和专
项设计。
检测方法:现场检查及查专项设计资料,确认是否符合
要求。
5.1.2 可摘挂抱索器最大运行坡度不应超过25°,固定
抱索器最大运行坡度不应超过28°。
检测方法:角度测试如 7.7角度检测。
5.1.3 架空乘人装置驱动装置应安装在产品说明书规定
检测方法:取出钢卷尺直接测量。
8.2.5乘坐间距不应小于牵引钢丝绳5s的运行距离,且不应小于6.0m。
检测方法:在巷道中使用钢卷尺标记出牵引钢丝绳5s的运行距离且不小于6.0m
的距离,启动架空乘人装置,查看乘坐间距是否均不小于标记的间距。
5.3 运行速度
5.3.1架空乘人装置的运行速度应满足下表的规定:
检测方法:在一乘人吊椅下悬挂长度为0.2m的标尺,标尺可以前后摆动,检测
架空乘人装置检修、保养、维护安全技术措施
为确保我矿架空乘人装置运行安全及平稳可靠,根据我矿现有的架空乘人装置现状,严格按照架空乘人装置设计及使用规范对架空乘人装置全面检修、保养、维护。
一、架空乘人装置的检查与维修(一)每日检查项目1.驱动部分(1)驱动装置和迂回轮装置中的所有紧固件是否松动。
(2)驱动部分基础牢固可靠,未出现开裂现象,钢架结构无扭曲变形,螺丝紧固有效。
(3)驱动轮轮衬磨损余厚不小于原厚度的三分之一,否则应及时更换轮衬,轮缘、及焊缝无裂纹、变形,键不松动,紧固螺栓无松动,驱动轮转动灵活,无异常摆动和异常声响,定期给轴承加注润滑油。
(4)定期检查紧固减速机与驱动轮的连接螺栓。
(5)轮边制动器杠杆系统动作灵敏可靠,销轴不松动,不缺油,闸轮表面无油迹,液压系统不漏油,松闸状态下,闸块与制动轮间隙不大于2mm,制动时闸块与制动轮紧密接触,闸块磨损余厚不小于3mm,闸轮表面沟深不大于1.5mm,沟宽不超过闸轮的10%。
(6)声光信号完好齐全,报警信号灵敏可靠。
(7)钢丝绳运行平稳,速度正常。
2.液压系统(1)检查有无泄漏油点。
(2)液压油油位是否在油标中位刻度以上。
(3)油压是否正常,油压力有无明显降低:若压力偏低,则应检查泄压原因并进行处理。
(4)减速机润滑油首次更换时间7-14天,第二次在运行2-3个月更换润滑油,以后根据前一次换油情况,每运行6-8月换油一次,减速机温度不超过85℃。
3.迂回轮(1)轮衬磨损余厚不小于原厚度的三分之一,否则必须更换轮衬。
(2)轮缘、及焊缝无裂纹、变形,键不松动,紧固螺栓无松动,迂回轮转动灵活,无异常摆动和异常声响。
(3)定期给轴承加注润滑油。
4.张紧装置(1)能够随时灵活调节运载钢丝绳在运行中的张力,活动部位移动灵活,不卡轮轴、无歪斜。
(2)重锤上下活动灵活,不卡不挤不碰支撑架,配重安全设施稳固可靠。
(3)两导轨无变形,导轨宽度正常,螺丝无松动现象,滑动尾轮架距滑动导轨的极限位置不小于500mm,否则更换钢丝绳。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I. 引言乘人装置作为现代城市交通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安全性和可靠性对于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乘人装置的正常运行,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被制定。
本文将对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进行详细阐述,以确保乘人装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得到有效保障。
II. 装置外观检查1. 检查装置外观是否完好无损,没有明显的裂痕或破损。
2. 检查装置外观颜色是否符合规定标准,并进行必要的喷漆修补。
3. 检查装置外观是否有杂物附着或堆积,必要时进行清理。
III. 电气系统检查1. 检查电气系统是否正常工作,包括电源供应、控制系统和安全装置等。
2. 检查电气线路是否接地良好,消除潜在的电气故障隐患。
3. 检查电气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确保其安全可靠性。
IV. 运行系统检查1. 检查装置的运行系统是否正常,包括轨道、传动系统和制动系统等。
2. 检查轨道是否平整无凹陷或凸起,确保乘人装置在运行过程中的稳定性。
3. 检查传动系统和制动系统的调试是否合理,以确保乘人装置在启动、运行和停止时的安全性。
V. 紧急救援系统检查1. 检查装置的紧急救援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包括安全门、报警装置和紧急制动系统等。
2. 检查安全门的闭合和打开是否灵活可靠,确保乘客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安全上下乘人装置。
3. 检查报警装置和紧急制动系统的响应速度是否符合规定标准,确保乘人装置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停止运行。
VI. 火灾安全系统检查1. 检查装置的火灾安全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包括火灾报警装置、灭火系统和逃生通道等。
2. 检查火灾报警装置的敏感性和覆盖范围是否满足需求,确保及时探测到火灾隐患。
3. 检查灭火系统的可靠性和灭火效果,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扑灭。
VII. 其他检查事项1. 检查装置的噪音和振动是否符合国家标准,避免对乘客的身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2. 检查装置的地震安全性,确保在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时能够保护乘客的生命安全。
AQ-1038-2007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
AQ 1038-2007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安全检验规范标准号: AQ 1038-2007 替代标准号: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起草单位: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发布日期: 2007-01-04 实施日期: 2007-04-01更新日期: 2010年01月25日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用架空乘人装置(以下简称“乘人装置”)的产品分类、检验要求、检验内容、检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井下和露天煤矿中使用的乘人装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894 安全标志(GB 2894——1996,neq ISO 3864:1984)GB 3836.1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3836.1——2000,eqv IEC 60079—0:1998)GB 3836.2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GB 3836.2——2000,eqv IEC 60079—1:1990)GB 3836.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GB 3836.4——2000,eqv IEC 60079—11:1999)GB/T 7679.3——2005 矿山机械术语第3部分提升设备GB9969.1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GB/T 标牌GB/T 13306 标牌GB/T14039——2002 液压传动油液固体颗粒污染等级代号(GB/T 14039——2002,ISO 4406:1999,MOD)GB/T15706.2 机械安全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第2部分:技术原则与规范(GB/T 15706.2——1995,eqv ISO / TR 12100-2:1992)GB/T 机械安全控制系统有关安全部件第1部分:设计通则(GB/T 16855.1——1997 eqv PREN 954-1:1994)JB/T 1581 汽轮机、汽轮发电机转子和主轴锻件超声波探伤方法MT/T 154.8——1996 煤矿辅助运输设备型号编制方法MT/T 776 煤矿机械液压系统总成出厂检验规范煤矿安全规范化程 2004年版3 、术语和定义GB/T 7679.3——2005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范文(3篇)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架空乘人装置的检查,确保乘客的人身安全和航空运输的顺利进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航空运输领域使用的各类架空乘人装置的制造、安装、使用、维护等环节。
第三条架空乘人装置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查和测试,取得相关检查合格证书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条本规定的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装置的结构、材料、安全性能等方面,同时还应考虑到装置在各种气候和环境条件下的适应性。
第五条所有的架空乘人装置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定期对装置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及时记录检查情况和维护措施。
第六条架空乘人装置的制造和使用单位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确保装置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七条架空乘人装置的使用单位应定期对装置进行检测,确保其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并向相关部门报送检测报告。
第八条使用单位发现装置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采取措施确保乘客的安全,同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进行调查处理。
第九条对于有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责令停产、罚款、责令整改等措施将一并采取。
第二章检查要求第十条架空乘人装置的制造单位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制定详细的制造工艺和流程,并配备必要的质量检测设备和人员。
第十一条使用单位在使用架空乘人装置前,必须进行必要的检测和试验,确保装置的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二条对于架空乘人装置的检查,应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检查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第十三条检查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保证检查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第十四条检查工作应注重现场实地检查,重视装置的使用情况和操作流程,确保检查结果的真实可信。
第十五条检查结果应及时向使用单位和相关部门反馈,必要时应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第十六条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检查结果的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并向相关部门提交整改报告,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
在本架空设定中,乘人装置(如电梯、升降机等)强检规定是指对乘人装置进行定期、有严格要求和标准的强制性检验。
1. 定期检验:乘人装置的强检应定期进行,以确保其安全性能和运行状态的合规性。
具体的检验周期根据乘人装置的性质、规模和使用频率等因素而定,通常为每年或每2年一次。
2. 严格要求和标准:乘人装置的强检必须符合严格的技术要求和标准。
这些要求和标准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结构和机械性能:检验乘人装置结构是否牢固、各部件是否正常运行、机械传动系统是否安全可靠等。
- 电气系统:检验乘人装置电气系统的接地是否良好、防雷措施是否到位、电压、电流是否符合规定等。
- 安全设施:检验乘人装置的紧急停车装置、救援系统、紧急通信装置等是否正常可用。
- 内外观察:对乘人装置的内外观进行检验,包括门的开关是否顺畅、电梯轿厢内外是否干净整洁等。
3. 强制性检验:乘人装置的强检是强制性的,任何未通过检验或拒不接受检验的乘人装置将被暂停运行或撤销使用许可。
只有通过强检并符合相关要求和标准的乘人装置才能正常运行。
强检规定的目的是确保乘人装置的安全运行,保障乘坐者的生命安全。
这些规定主要由相关监管部门制定和实施,执法部门也会对违反规定的乘人装置进行处罚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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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3篇)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乘人装置的安全可靠运行,加强对架空乘人装置的检查和监督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架空乘人装置的强检工作。
第三条强检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科学、公正、客观的态度,确保强检工作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第四条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强检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强检工作按规定进行。
第二章强检机构第五条强检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相应的检测设备和技术实力;(二)具备经验丰富的技术人员;(三)具备独立、公正、客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四)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六条强检机构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通过合格评定后方可进行强检工作。
第七条强检机构应制定严格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操作规程,确保强检工作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第八条强检机构应定期开展对技术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职业素养和业务水平。
第三章强检程序第九条对架空乘人装置进行强检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一)准备工作:对强检工作进行计划、组织和准备;(二)现场检查:对架空乘人装置进行现场检查,包括外观、结构、电气设备等的检查;(三)功能检测:对架空乘人装置进行功能检测,确保其各项功能正常;(四)安全评估:对架空乘人装置进行安全评估,评估其安全风险;(五)记录检查结果:将检查结果记录下来,做好强检报告;(六)整改和复检:对存在问题的架空乘人装置进行整改,并进行复检;(七)发放强检合格证:对符合要求的架空乘人装置发放强检合格证。
第四章强检要求第十条强检工作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二)实行全过程监控,确保检查的科学性和合法性;(三)应用先进技术手段,提高检查的效率和准确性;(四)对检查结果进行及时反馈,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整改;(五)确保强检工作和强检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第十一条强检工作应注重以下内容:(一)对架空乘人装置的外观、结构和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检查;(二)对架空乘人装置的功能进行全面检测,确保各项功能正常;(三)对架空乘人装置所涉及的安全措施进行评估,评估其安全风险;(四)对架空乘人装置的操作规程进行审查,确保其合理性和合规性;(五)对强检工作的记录进行归档,做到溯源可查。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模版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模版一、引言乘人装置是一种重要的设施,用于运输乘客并确保其安全。
为了保障乘客的安全和乘坐体验,对乘人装置进行强检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提供一份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模板,以便相关部门在实施强检时能够有章可循。
二、检验范围1. 设备检查1.1 乘人装置外观检查1.2 乘人装置结构检查1.3 乘人装置控制系统检查1.4 乘人装置紧急停止系统检查1.5 乘人装置安全门/栅栏检查1.6 乘人装置照明设施检查2. 安全功能检查2.1 报警系统检查2.2 紧急通信系统检查2.3 紧急疏散系统检查2.4 乘人装置速度及载荷限制检查2.5 乘人装置起停平稳性检查三、检验方法1. 视觉检查:通过目视检查乘人装置外观是否完好,是否有明显的结构破损等情况。
2. 功能检查:测试乘人装置控制系统、紧急停止系统、安全门/栅栏等各部分是否正常运行。
3. 测量检查:运用测量仪器对乘人装置的速度、起停平稳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其满足相关要求。
四、检验标准1. 设备检查标准:1.1 乘人装置外观应完好,无严重破损或腐蚀等情况。
1.2 乘人装置结构应符合相关设计标准,稳固可靠。
1.3 乘人装置控制系统应响应迅速,操作便捷。
1.4 乘人装置紧急停止系统应能够立即停止运行,确保乘客安全。
1.5 乘人装置安全门/栅栏应完好无缺,保证乘客进出的安全。
1.6 乘人装置照明设施应满足相关照明强度要求。
2. 安全功能检查标准:2.1 报警系统应能够及时发出警报,以提醒乘客和工作人员。
2.2 紧急通信系统应保证有效的紧急通信,以便乘客在危险情况下与外界联系。
2.3 紧急疏散系统应能够顺利疏散乘客,确保他们的安全。
2.4 乘人装置速度及载荷限制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以保证乘客的舒适和乘坐安全。
2.5 乘人装置起停平稳性应满足相关要求,以免对乘客造成不适或危险。
五、检验报告1. 检验单位应详细记录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缺陷,并提供相应的整改建议。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
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
是指对于架空乘人装置(如电梯、扶梯等)进行强制性的检查和规范,旨在确保其安全可靠运行,保护乘客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强检规定包括以下方面:
1. 检查频率:规定了架空乘人装置的检查频率,通常分为定期检查和定期维护。
定期检查一般每年进行一次,而定期维护则需要按照设备使用情况进行定期保养。
2. 检查内容:规定了检查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气系统、机械元件、安全装置等的检查和测试。
这些检查旨在确保装置的各项功能正常、能够及时发现和排除潜在风险。
3. 维护要求:规定了设备维护的具体要求,包括维护人员的资质要求、维护设备的要求等。
同时,也规定了应急救援设备和紧急流程,以应对突发事件和保障乘客安全。
4. 强制执行:强检规定是有法律效力的,必须被严格执行。
相关行政部门或者特定机构会负责对架空乘人装置的检查和维护工作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进行处罚和整改。
总之,架空乘人装置强检规定是保障乘客乘坐安全的重要规定,对于相关责任单位和维护人员来说是一份重要的执行指南。
只有确保了装置的安全性能和可靠运行,才能有效地保护乘客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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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乘人装置检查检修维护保养规范
序号
检查检修项目
检查检修内容
检修周期
检修标准
备注
1
猴车电机
外观及运行
每班
外壳完好、运行平稳无异响,温度不超过75°,防爆性能符合规定,护罩、风叶固定无变形、破损、明显锈蚀,散热片上无灰尘
注油
每月
注油量、油质符合规定,有注油孔的每季度补油一次。☆ Nhomakorabea绝缘
每月
绝缘合格
☆
2
猴车制动装置
全面检查
每班
闸把及杠杆系统动作灵敏可靠,销轴无松旷、不缺油,闸轮表面无油迹;松闸状态下,闸瓦间隙不大于2nun,制动时,闸瓦与闸轮紧密接触,有效接触面积不小于设计的70%,制动可靠,制动器电液油每月检查一次油量,每半年更换一次电液油。
☆
3
各种随机保护
灵敏情况
每班
安装位置合理,各种保护正常使用,声光、信号装置齐全,清晰可靠
保护整定
每月
保护齐全,整定合理,动作灵敏可靠,整定值内外一致
主电路及控制电路
每月
接线柱紧固、无放电痕迹,接线无压胶皮,吸合线圈、辅助接点、隔离刀闸每月检查一次完好情况,控制变压器铁心无松动、无局部过热现象,控制电路接线正确、整齐、紧固、标识清晰,危险标示牌齐全
开关内部
每月
操作手把位置正确、操作灵活无卡阻,紧固件齐全紧固、无锈蚀现象
☆
6
可摘挂式吊椅
紧固情况
每班
各部件齐全完整,紧固有效,吊椅无开焊、变形,运转过程中无卡、滞现象,抱索器润滑良好,连接可靠无变形,吊板转动灵活;摩擦衬垫磨损不超过原厚度前沿的2/3
7
托绳轮、压绳轮
运转及磨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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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制动系统油压符合设计,液压系统不漏油。 6.工作闸 安全闸 ⑶闸把及杠杆系统动作灵敏可靠,销轴不松旷、不缺油。闸轮表面无 油迹。 ⑷松闸状态下,闸瓦间隙不大于2mm。制动时,闸瓦与闸轮紧密接触, 有效接触面积不小于设计的60%,制动可靠。 ⑸闸带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小于3mm。闸轮表面沟痕深度不大于 1.5mm,沟宽总计不超过闸轮有效宽度的10%。 ⑴底座无变形损坏。 7.基础架 ⑵砼基础规格和螺栓符合设计, 紧固可靠。 ⑶钢架结构无变形扭曲,螺丝紧固有效。 8.信号 信号齐全、灵敏可靠,巷道长度大于500m的系统,装备泄漏通讯机, 以方便对设备、系统检查和维修。各乘人地点和沿途每100~150m设1 处对讲声光信号。
架 空 乘 人 装 置 检查 标 准
项目 标准及要求 ⑴轮衬磨损余厚不小于原厚的1/3。 1.尾轮 ⑵轮缘、辐条无开焊、裂纹或变形,键不松动。 ⑶定期注油,转动灵活,无异响,无异常摆动,不脱绳。 三、 回绳站 2.涨紧 装置 ⑴坠砣基础架符合设计,螺栓紧固有效,焊接部分无开焊 ⑵活动滑轮上下移动灵活,不卡轮轴不歪斜。 ⑶坠砣上下活动灵活,不卡不挤不碰支撑架;配重安设稳固可靠。 ⑷滑动架距滑道的极限位置不小于100mm。 ⑸收绳装置灵活可靠 四、 吊椅 1.各部件齐全完整,紧固有效,无开焊、裂纹或变形。 2.摩擦衬垫固定可靠,无缺损;锁紧装置齐全有效,无变形。 1.转动灵活,无异响。 2.托(压)绳轮衬圈磨损余厚不小于5mm,贴合紧密无脱离现象。 3.固定梁(架)稳固,无弯曲变形。 4.各部接螺栓紧固有效,焊接不开焊。 六、 钢丝绳 七、 开关 断丝不超过10%,磨损锈蚀不超限。 符合完好标准。 存在问题
二 驱动部
1、牵引电动机功率超过50KW时,需装备安全闸,宜采用钳形闸。安全 闸起动时间应先于工作闸2~4s动作。2、沿线设紧急停车开关装置。3 、系统设有超速保护、打滑保护、防乘人越位装置、变坡点防掉绳 (机械和电气)保护、坠砣(或张紧缸)位置检测保护。4、设尾轮保 险绳。5、与轨道合一的巷道,提升绞车和架空乘人装置设电气闭锁装 置。减速机设置油温、油位检测和保护装置。6、巷道坡度大于13°, 9.安全保护 长度大于150m,使用非固定式抱锁器的系统,上行钢丝绳每隔32m设一 组防逆行器,同时具有防脱绳功能。下行钢丝绳必须每隔50m设一组防 脱绳装置;下行钢丝绳必须设防飞车保护装置,间距不大于32m,在架 空乘人装置运行区段内的任何位置都能够手动或自动控制防飞车装置 工作,在飞车时该装置必须能够有效阻止吊椅快速下滑,确保乘坐人 员安全。7、无岗位工时,设延时停车装置和多点控制装置。
架 空 乘 人 装 置 检查 标 准
项目 一、 资质 标准及要求 1.设备“三证一标志”齐全,有验收记录。 2.设备检修后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投用,有试验记录和验收记录。 1.电动机符合完好标准。 2.泵站符合完好标准。 3.减速箱符合完好标准。 4、调速器调速平稳,运行可靠。 ⑴主绳轮、导向轮绳槽磨损不超过原厚度的1/3,驱动轮衬磨损余厚不 小于原厚度的1/3。 5.驱动轮 ⑵轮缘、辐条无开焊、裂纹或变形,键不松动。 ⑶转动灵活,无异常摆动,无异响。 ⑴制动力为实际牵引力的1.5-2倍。 存在问题
五、 轮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