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管理办法92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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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结算管理办法一、前言建筑工程结算是指在工程施工结束后,对合同价格进行核算、审核和支付的过程。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结算管理,确保工程款的合理支付,维护工程施工主体和相关方的利益,制定了本建筑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二、结算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的结算管理,包括施工单位与业主之间的工程款核算、审核和支付。

三、结算程序1. 工程进度确认在结算前,需确认工程项目的实际完成进度,并与相关方一致。

确认工程进度可以通过现场勘查、图纸核对和工程量计算等方式进行。

2. 工程量计算根据工程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工程量的计算。

工程量计算应准确无误,包括主体工程、安装工程和装饰工程等各项工程量的细化计算。

3. 单价确定在结算前,需确定各项工程量的单价。

单价的确定应符合市场价格和合同约定,合理合法。

4. 结算编制根据工程量计算和单价确定,编制结算书。

结算书应包括工程项目名称、工程量计算、单价确定、支付条件和结算金额等内容。

5. 结算审核结算书经施工单位和业主审核,确保结算书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审核过程中应特别注意核对工程量计算和单价的正确性。

6. 结算支付结算书审核通过后,按照约定的支付条件进行支付。

结算支付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工程款的及时支付。

四、结算管理要求1. 建立结算管理制度各施工单位和业主应建立完善的结算管理制度,明确结算的责任和程序。

制度应包括结算编制、审核和支付等方面的规定。

2. 严格执行合同条款结算管理应依据合同约定进行,严格执行合同条款。

同时,要加强对合同约定的解释和理解,防止合同漏洞带来的风险。

3. 完善资料管理结算所需的资料应完整保存,并定期备份。

资料管理应规范、有序,以便结算的查阅和审查。

4. 加强沟通与协调施工单位和业主之间要加强沟通与协调,及时解决结算中的问题和争议。

遇到问题应通过协商解决,确保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结算风险及应对措施1. 工程量错误若工程量计算存在错误,会导致结算金额的不准确。

(完整word版)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完整word版)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城建总包经营发【2009】68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工作,加强竣工工程结算力度,合理组织经济收入,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总承包部所属分公司、项目和集团公司委托管理项目对业主的结算。

第三条工程项目结算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工作,涉及经营、技术、生产等多个部门,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通力合作。

第四条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府法规、政策,坚持实事求是、合理有效的原则;严格执行结算文件的审核程序,做到计量准确、内容完整、各项费用计取全面、合理。

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第五条经营管理部是结算管理的主管部门,其职责是:(一)负责工程项目结算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经营人员业务培训、经验交流、专题研讨;(二)指导、协助或审核、监督项目的结算编制;(三)协助集团公司对工程总承包部所属项目进行工程结算稽查;(四)指导和监督项目结算资料收集、归档。

第六条项目经理部是结算管理的实施部门,其职责是:(一)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结算会审;(二)负责工程项目结算的编制、报送及洽谈;(三)负责工程项目变更、索赔资料及纠纷、诉讼所需证据的收集、整理、编制;(四)项目经理部结算工作分工及责任:项目经理、项目预算人员无论其人事关系如何变动,均需将该工程结算工作负责到底。

项目经理是项目结算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结算组织和审批工作,项目经营人员为结算工作的业务责任人,项目生产、技术、财务人员负责配合结算责任人完成结算工作,包括施工过程中提供施工、技术、物资、人力、机械、费用等方面资料,承担因资料或提供证据不足造成结算损失责任。

第三章洽商及索赔管理第七条项目实施或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或社会因素及因需要所发生的设计修改、洽商变更,造成我方经济支出增加、工期延误或经济损失,均应向业主及时办理签认。

不能及时办理的要有当时施工情况的图片或录像资料,以便补办签认。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结算管理,提高结算工作质量,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确保工程结算工作的及时、完整、准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单位所有工程项目结算工作。

第三条工程项目结算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结算工作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合同约定。

(二)公平公正:结算工作应确保各方权益,做到公平、公正。

(三)及时准确:结算工作应确保及时、准确,避免争议和纠纷。

(四)保密原则:结算工作中涉及的商业秘密和敏感信息应予以保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工程项目结算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工程项目结算工作。

第五条工程项目结算领导小组职责:(一)制定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监督、检查结算工作,确保结算工作质量。

(三)协调解决结算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四)对结算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和改进。

第六条工程项目结算管理人员职责:(一)负责工程项目结算的审核、核算、编制和报送工作。

(二)负责结算资料的管理和归档。

(三)协助解决结算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三章结算流程第七条工程项目结算流程:(一)工程量审核: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量进行审核,确保工程量准确。

(二)工程款结算:根据合同约定,对审核通过的工程量进行结算,计算工程款。

(三)工程款支付:根据结算结果,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

(四)结算资料归档:对结算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第四章结算管理要求第八条工程项目结算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确保结算工作质量。

第九条工程项目结算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合同约定。

(二)具备一定的财务、审计、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十条工程项目结算应遵循以下要求:(一)结算资料完整、真实、准确。

(二)结算流程规范、透明。

(三)结算工作及时、高效。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结算领导小组负责对结算工作进行监督,确保结算工作质量。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兄弟高登地产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编制:成本管理部日期:2013年06月14日1、目的为规范集团地产各项目公司工程竣工结算,加强集团地产公司成本控制,健全公司工程管理体系,制定本管理办法。

2、竣工结算原则工程类项目进行竣工结算须遵循:2.1全面结算原则:无论是否签属工程合同,发生的单项工程必须进行竣工结算。

2.2 结算申报原则:施工单位进行结算前,须提交完整的结算书申报结算。

2.3 结算审核原则:所有结算资料进行量、价全面审核,对工程量的计算依据、计算过程、价格依据均须进行全面审核。

2.4 透明公正原则:整个结算审核过程务必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全面沟通、信息共享、杜绝暗箱操作。

3、竣工结算条件工程竣工结算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符合合同(协议)有关结算条款的规定;·已办理完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已提交符合要求的竣工验收资料(勿须提交竣工验收资料除外);·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其他有关结算的原始资料齐备;·工程遗留质量、安全等问题已处理完毕;·竣工结算书已按要求编制完成,结算书中各类资料已完整、齐全。

4、竣工结算申报书编制要求施工单位递交的竣工结算申报书应包括:·结算汇总表·工程量清单或竣工结算报价书·工程量计算稿(须包括计算汇总表,汇总表应清晰反应清单项目的计算过程)·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结算依据·其他涉及费用结算的原始资料·完整竣工图一套·合同复印件以及合同的补充协议(若有)· 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现场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如必要)5、结算审核程序5.1 由项目公司成本管理部专业造价师对施工单位送审的竣工结算书进行审核,审核资料是否齐全,若资料不齐全,则退回施工单位进行增补。

5.2 资料补充完整后,审核结算书中的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办理手续是否齐全,设计变更是否有设计部、工程部的签字确认,现场签证签字确认是否完整。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的结算工作,明确发包方和承包方在结算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而制定的管理办法。

以下是一般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1. 明确结算主体:发包方和承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明确各自的结算主体资格。

发包方负责与承包方进行工程款项的结算,承包方应提供与工程款项相关的有效凭证和资料。

2. 确定结算依据:工程项目的结算应根据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工程造价、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等因素进行。

承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清单、图纸、规范等资料,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

3. 明确结算程序:工程项目的结算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

一般程序包括:承包方提交工程结算资料、发包方审核工程结算资料、双方协商确定工程款项、签订工程结算书等。

4. 规定结算周期:工程项目的结算周期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和合同约定进行确定。

一般而言,工程项目的结算周期可分为按阶段结算、按月结算、按季度结算等。

5. 保障结算款项:发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周期,及时支付工程款项。

承包方应确保提交的工程结算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以保障工程款项的顺利支付。

6. 处理结算争议:在工程项目的结算过程中,如双方对工程款项存在争议,应通过协商、调解、仲裁等方式妥善解决。

总之,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工程项目的结算工作,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资金安全。

发包方和承包方在工程项目的结算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合同
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精心整理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管理,保证项目工程款安全、合理的使用,确保公司建设项目投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公司实施建设的工程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二)
1
2
3
4
门审核的金额为最终结算金额。

第四条支付合同价款的责任部门
(一)项目前期建设规费、环境评估费、设计、勘测费由规划设计部负责申请,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二)项目的招标代理费、预、决算评审费由合同预算部负责申请,其他相关部门
予以配合;
(三)项目的主体建设进度款、管网建设费由工程配套部负责申请,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四)项目工程款支付、工程竣工决算及保修款由工程部负责办理。

第五条支付程序
工程款支付总的原则为:经经办部门审核,满足合同支付条件的,由经办部门填
(一)
(二),
(三)
(一)经办部门填写的《工程建设资金支付申请书》;
(二)原始票据
(三)合同或协议,若无合同的零星支付须作书面说明,并由公司领导签字以及加盖公章;
(四)直接拨付单位的帐户全称、开户银行、账号并加盖公章;
(五)按工程款性质不同,还应分别提供以下附件:
1、工程进度款:
a.由施工方提供《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包含工程完成量清单;
b.应提供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款支付证书;
2、工程结算款应同时提供结算评审报告;
3、配套管网类工程款;
a.
b.
4
(一)
(二)
(
(
符。

附:
工程费用汇总表
工程项目工程量计算汇总表
工程结算办理基本程序
工程费用汇总表。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规定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规定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规定工程项目结算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关乎到项目的最终成果和财务结算。

为了规范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工作,保障各方利益,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显得尤为重要。

一、总则1.工程项目结算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保障各方合法权益。

2.工程项目结算应依据工程项目合同约定,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结算程序1.工程项目结算程序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工程量审核、工程造价测算、结算资料备案等环节。

2.工程量清单编制应根据实际施工情况严格执行,确保工程量准确无误。

3.工程量审核由专业人员进行,审查工程量清单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4.工程造价测算应综合考虑各项工程量清单、变更费用、支付进度等因素,进行结算金额的计算。

5.结算资料备案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整理归档,存档完整准确。

三、结算依据1.工程项目结算依据包括工程量清单、变更订单、支付证明、审计报告等相关资料。

2.工程量清单应由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编制,并经过审核确认。

3.变更订单应经过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确认后方可执行,影响结算价格的变更应及时调整。

四、结算标准1.工程项目结算标准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不得随意修改。

2.工程项目结算标准应保证工程质量及安全,确保项目顺利完工。

五、结算支付1.工程项目结算支付应按照合同约定和规定程序执行,确保支付款项及时到账。

2.工程结算支付应根据工程进度和实际完成情况逐步支付,不得拖欠支付款项。

六、结算争议及处理1.如在结算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可寻求第三方机构或专家的意见。

2.如通过协商仍无法解决争议,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解决。

七、附则1.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规定自实施之日起生效,若遇法律法规变动,以最新规定为准。

2.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规定如有未尽事宜,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补充规定并公布施行。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规定对于促进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化、合理合法进行结算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方能够严格按照规定执行,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并取得良好效果。

建设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14页)

建设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办法(14页)
1.1.5合同计价方式:(总价合同或单价合同或费率合同)。
1.1.6……
1.2补充协议
1.2.1补充协议名称:
1.2.2补充协议编号:
1.2.3……
1.3合同主体
1.3.1甲方名称:
1.3.2乙方名称:
1.4合同量、合同工期及安全文明要求:
1.5……
2结算审核情况
3争议及解决
4结算结论
甲、乙双方最终确认本合同的结算价为人民币XXX元,详见结算造价汇总表。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资料清单
序号
资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结算书编制说明
2
结算资料目录
3
《工程结算造价汇总表》及结算资料组成文件
3.1合同价
3.2工程变更造价结算单
3.2.1工程指令及其附件(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单、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工程联系单、技术核定单、材料确认单等等)
3.2.2工程指令验收单及变更竣工图
3.2.3工程指令结算单
3.3 工程签证部分造价结算单
3.4 合同内暂定数量的结算单
3.5 合同内暂定材料价项目结算单
3.6 合同内约定的其他价差调整单
3.7索赔资料及结算单
3.8 奖罚资料(质量、工期、安全等)及结算单
3.9 新增委托项目结算单
3.10其他
4
竣工验收报告
3.2.1工程指令及其附件(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单、洽商记录、会议纪要、工程联系单、技术核定单、材料确认单等等)
3.2.2工程指令验收单及变更竣工图
3.2.3工程指令结算单
3.3 工程签证部分造价结算单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正式)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正式)

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结算管理办法(试行)编制部门:财务中心预算部编制日期:2013年5月编制目的:为了规范项目的成本管理,有效准确控制工程项目的投资,严格项目的成本控制和财务支出,确保工程结算款支付的安全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明确集团公司和项目分公司各有关业务部门关于工程结算的工作职责,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适用范围:适用于集团及各分、子公司各类工程项目的结算管理。

一、工程结算办理原则1、严格控制.项目公司预算部应运用专业知识,把不合理、不充分的洽商拒之门外决不允许有未经责任单位(比如监理单位、承包单位)负责人签字的洽商发生;严格测算工程量、审核单价和综合取费;对减少工程内容的工程洽商应全面整理;2、实事求是,依据充分。

对于每一份预算、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项目公司预算部各经办人员应以图纸、招标文件、合同、定额和规范等文件为依据,严格把关,做到事由清楚,依据合理,理由充分,遇到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等资料不全时应到各合作单位和相关各部门去咨询实际情况,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3、有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项目公司预算部各人员应有平和的心态和高度的责任心去审核每一份预算、设计变更及工程洽商,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不应损公肥私。

二、工程结算的定义工程结算是指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与承包人按照招标文件、协议书及补充协议对合同价款的约定来调整工程总造价。

三、有关部门职责1、项目公司工程部的职责1。

1全面审核监理单位提交的审核报告及结算书;1.2对一些依据不充分的资料和文件,配合项目公司预算部的咨询工作,及时提供依据;1。

3把减少工程内容扣除工程款方面的资料及时提供给预算部。

2、集团公司规划设计部的职责2.1对一些依据不充分的资料和文件,配合预算部的咨询工作,及时提供依据。

3、项目公司预算部的职责3.1详细检查结算书中的所有资料是否齐全有效;3.2资料不齐全时,找合作单位或相关部门解决;3.3认真检查结算书中的每一条子目来由是否有依据,依据是否充分;3。

建筑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建筑工程结算是指在工程竣工后,根据合同约定和质量验收情况,对工程项目进行成本核算、费用支付、财务结算的过程。

为了确保建筑工程结算的公平、公正和规范,有效管理建筑工程结算全过程,需要制定一套合理的建筑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本文将从工程结算的流程、核算依据、费用支付以及结算管理等方面进行论述,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一、工程结算的流程建筑工程结算的流程分为以下几个环节:结算编制、审核、审计、审批和支付。

首先,结算编制阶段是由工程项目相关人员按照合同约定,对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费用进行核对、计算和编制结算文件。

其次,结算审核阶段是由有关部门对结算文件进行审核,确保计算准确、合理,并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再者,结算审计阶段是对结算文件进行全面审核,包括合同的履行情况、质量的达标程度等方面的审查。

然后,结算审批阶段由相关主管部门对结算文件进行审批,确保结算过程合规、合法。

最后,费用支付阶段是根据经过审批的结算文件,按照相关规定将费用支付给工程项目相关方。

二、核算依据建筑工程结算的核算依据是合同约定和质量验收情况。

合同约定是建筑工程结算的基础,包括工程项目的价格、付款方式、质量要求等方面的约定。

合同约定的严谨和合理性直接影响到工程结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质量验收情况是指根据建筑工程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对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进行验收评估。

只有通过了质量验收的工程项目才能被纳入结算范围。

三、费用支付建筑工程结算中的费用支付是指将合法、合规的费用支付给工程项目相关方。

费用支付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时间节点进行。

同时,费用支付的金额要经过仔细核对和审批,确保支付金额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费用支付时应遵循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运作的规范性。

四、结算管理建筑工程结算管理是指对工程结算全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结算过程的公平、公正和规范。

相关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各项费用符合合同约定和相关标准。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附件六: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工程结算管理办法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在一个单位工程或单项建筑安装工程完工、验收、移交后,向建设单位(业主)办理最后工程价款清算的经济技术文件。

一、工程结算主要流程(一)、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4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方式,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二)、发包方项目部及委托的监理公司收到承包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5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发包方成本管理部确认竣工结算资料合格后通知咨询公司对结算资料进行审核(5个月内完成结算审核)。

(三)、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48天内,承包方未能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方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应当交付;发包方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方承担保管责任。

(四)、发包方和承包方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争议的约定处理。

二、工程结算要求1、总包工程结算审核的条件:(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①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竣工报告及竣工资料,严禁“三拖”(拖验收、拖资料、拖移交)。

否则发包人有权依据监理工程师出具的鉴定结论书,自行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提出整改意见。

承包人必须按要求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如承包人拒绝按发包人提出的要求整改,发包人有权另请他人整改,由此发生的整改费用从结算款中扣除,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追偿。

当验收通过后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时,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移交工程,否则,发包人有权强行使用,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承包人负责。

②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28天内,承包人应自行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撤退施工机械设备并清理场地,修复场内的交通道路,撤离所有施工人员,并将清场的施工场地移交给发包人。

如逾期仍未撤离完的,则竣工日期以撤离完之日为准。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精品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精品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公司的结算工作效率,加大结算工作的力度,完善结算工作程序,增强各基层单位人员在结算工作中的责任心,明确结算工作流程,避免在结算中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结算是考核项目及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为了更好的归避经营风险,争取利润最大化,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必须加强工程结算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实用于公司范围内对业主工程结算及对分包工程结算。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公司经营部是全面负责公司工程结算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起草文件、通知、办法和规定;制定结算计划、方案、策略和技巧;帮助、指导、检查和督促项目部的工程结算工作;协助编写工程结算资料;承办工程结算工作奖惩与实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工程终结审计工作。

第五条各项目部和分公司的经营部是结算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各单位负责人是工程结算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项目和分公司的对业主和分包结算工作。

各单位经营副经理或经营主管是工程结算的主要责任人,负责工程结算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编制整个工程结算及对分包工程结算资料,按监理要求编制变更洽商、索赔报告及估算资料;编制变更洽商、索赔工程预算及不可预见性损失报告等。

第六条项目部和各分公司的技术质量部。

负责提供各项工程设计数量;设计变更增减数量及变更有关图纸;办理有关设计变更的各项签证手续;提供按设计图纸所用材料的名称、规格和数量;提供施工中工程质量奖罚单位金额;对已完工程做出质量评定,提出工程整修项目和预留金额建议。

第七条项目部和各分公司的材料部。

负责提供建设单位供应的各种材料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和金额明细表;凡实行主材补差的工程,要提供按合同规定应补差的各项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和补差金额,并附有计算明细。

第八条各分公司和项目部的设备部。

负责提供各施工单位使用本单位的机械设备名称、型号、台班数、台班单价及金额。

第九条各分公司和项目部的财务部。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价款结算,维护建设市场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价款结算(以下简称“工程价款结算”),是指对建设工程的发承包合同价款进行约定和依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工程竣工价款结算的活动。

第四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各级地方政府财政部门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级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价款结算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从事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约定调整第六条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应当在规定时间内,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发包人与承包人(以下简称“发、承包人”)订立书面合同约定。

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依据审定的工程预(概)算书由发、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

合同价款在合同中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第七条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在合同条款中对涉及工程价款结算的下列事项进行约定:(一)预付工程款的数额、支付时限及抵扣方式;(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三)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四)发生工程价款纠纷的解决方法;(五)约定承担风险的范围及幅度以及超出约定范围和幅度的调整办法;(六)工程竣工价款的结算与支付方式、数额及时限;(七)工程质量保证(保修)金的数额、预扣方式及时限;(八)安全措施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用;(九)工期提前或延后的奖惩办法;(十)与履行合同、支付价款相关的担保事项。

第八条发、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工程价款的约定,可选用下列一种约定方式:(一)固定总价。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2020)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2020)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暂行)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结算编审程序,加强工程造价控制管理,根据建设单位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结算以每个施工合同为结算对象,工程竣工后应及时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整个建设项目结算完成后由成本合约部进行结算汇总。

第三条工程结算的条件(一)工程验收合格,取得验收合格证明书;(二)具备完整有效的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包括:竣工图、图纸会审纪要、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以及工程验收资料等;第四条工程结算编审程序逐级审批:施工单位(上报)→监理单位(复核)→外部审计单位(如有)(初审)→分公司项目组(复核/初审)→集团成本部(二审)→集团管理中心(复核)→集团审计部(终审)→总裁(复核)→董事长(最终确认)(一)工程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编制工程结算,结算有关资料按第七条要求装订成册后,送监理公司审查;(二)监理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由项目组在监理招标文件或监理合同中约定相应时间)对结算资料进行详细、全面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送项目组;(三)项目组主管造价工程师组织造价咨询单位(外部审计单位)进行复审;造价咨询单位应按规定的程序及期限进行详细、全面审查,完成复审。

(如有)(四)对造价咨询单位复审后的工程结算,项目组主管造价工程师、各主管的专业工程师及项目负责人分别进行审核签署意见,报成本部和运营管理中心审批。

工程结算按上述程序审核完后,由项目组造价工程师送审计部审定,最后由总裁/董事长签字确定。

第五条结算资料应按发包人的有关要求整理;工程结算资料的主要内容:(一)合同(组成包括: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投标文件澄清纪要、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合同专用条件、合同通用条件、招标文件及补遗书、其他);(二)结算书及电子文档;(三)竣工图纸;(四)图纸会审(交底)的会议纪要;(五)工程量计算书(或钢筋抽料表)及电子文档;(六)工程变更图纸、变更令及工程变更申报审批表;(七)施工现场变更签证及工程变更申报审批表;(八)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九)开、竣工报告;(十)中间计量资料;(十一)其他竣工档案(资料)或其他资料。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由经办部门填写《工程建设资金支付申请书》 ,报送经办部门部长、 工程部门、合同预算部审核 ,公司领导批准后 ,报财务部门申请拨款。 特别提出 :
(一) 工程进度款。按合同约定 ,工程进度款具备支付条件后由施 工方提出支付申请 ,经监理单位认可 ,由工程部填写《工程建设资金支 付申请书》 ,合同预算部审核认可 ,并报领导批准 ,按以上要求办理。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 试行 )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管理 ,保证项目工程款 安全、合理的使用 ,确保公司建设项目投资顺利进行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公司实施建设的工程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工程结算管理程序 ( 一) 工程完工 ,并通过竣工验收、质量合格 ,同时完善了签字后的 竣工资料 (包括竣工图 ),结算资料准备齐全后 ,承包人可以申请办理竣 工结算。 (二)办理程序如下 : 1、承包人填写办理竣工结算申请表 ,送监理单位审核 ,监理单位审 核签字后 ,送交发包人工程部。 2 、工程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同意办理竣工结算 ,交分管领导同意 批复后 ,交由合同预算部办理结算。 3、承包人需同时准备一式两份工程结算书及竣工资料交予合同预 算部 (一份交造价咨询事物所审核 ),初审后三方 (承包人、合同预算部、 造价咨询事物所 )进行核对。 4 、将三方核对后的结算送区财政评审中心进行终审 ,并以国家财 政有关审计部门审核的金额为最终结算金额。 第四条 支付合同价款的责任部门 (一) 项目前期建设规费、环境评估费、设计、勘测费由规划设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账。确保账账相符。 附 :工程结算办理基本程序
工程费用汇总表 工程项目工程量计算汇总表
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附件四 :
工程结算办理基本程序

工程合同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合同结算管理办法

工程合同结算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合同结算行为,保障建设方和承包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业主、总包单位、分包单位、供应商等。

二、合同结算原则1. 公平公正:确保合同双方权益平等,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歧视性条款。

2. 透明明晰:结算过程应公开透明,相关证据材料应完整保存,便于核查。

3. 及时有效:合同结算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避免影响工程进度及资金流转。

4. 合法合规: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确保合同结算行为的合法性。

三、合同结算流程1. 预结算:工程开工前,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预算编制,明确工程量、单价和总价。

2. 进度结算:按工程进度定期进行结算,依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和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 竣工结算:工程完工后,根据竣工验收结果和实际发生的变更、索赔等事项进行最终结算。

四、结算审核与支付1. 审核程序:由业主方或指定的第三方机构对提交的结算文件进行审核,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2. 异议处理:如发现结算内容有误,应及时提出并协商解决。

无法协商一致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诉讼解决。

3. 支付条件:结算审核通过后,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和期限进行支付。

五、变更与索赔管理1. 变更处理:工程过程中如需变更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文件作为结算依据。

2. 索赔程序: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延期或增加成本,承包方可按合同约定向业主方提出索赔。

六、质量保证与违约责任1. 质量标准:工程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未经验收合格不得进行结算。

2. 违约责任:违反合同约定的一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七、附则1.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负责解释。

2. 对于特殊情况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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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管理,保证项目工程款安全、合理的使用,确保公司建设项目投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公司实施建设的工程项目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结算管理程序
(一)工程完工,并通过竣工验收、质量合格,同时完善了签字后的竣工资料(包括竣工图),结算资料准备齐全后,承包人可以申请办理竣工结算。

(二)办理程序如下:
1、承包人填写办理竣工结算申请表,送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审核签字后,送交发包人工程部。

2、工程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同意办理竣工结算,交分管领导同意批复后,交由合同预算部办理结算。

3、承包人需同时准备一式两份工程结算书及竣工资料交予合同预算部(一份交造价咨询事物所审核),初审后三方(承包人、合同预算部、造价咨询事物所)进行核对。

4、将三方核对后的结算送区财政评审中心进行终审,并以国家财政有关审计部门审核的金额为最终结算金额。

第四条支付合同价款的责任部门
(一) 项目前期建设规费、环境评估费、设计、勘测费由规划设
计部负责申请,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二) 项目的招标代理费、预、决算评审费由合同预算部负责申请,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三) 项目的主体建设进度款、管网建设费由工程配套部负责申请,其他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四) 项目工程款支付、工程竣工决算及保修款由工程部负责办理。

第五条支付程序
工程款支付总的原则为:经经办部门审核,满足合同支付条件的,由经办部门填写《工程建设资金支付申请书》,报送经办部门部长、工程部门、合同预算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报财务部门申请拨款。

特别提出:
(一) 工程进度款。

按合同约定,工程进度款具备支付条件后由施工方提出支付申请,经监理单位认可,由工程部填写《工程建设资金支付申请书》,合同预算部审核认可,并报领导批准,按以上要求办理。

(二) 工程结算款。

按照合同约定,经国家审计单位的结算评审后,为最终结算金额,由经办部门填写《工程建设资金支付申请书》,进入工程款支付程序。

需预留质量保修金的项目,工程结算款付至合同要求的比例,待质保期满后依照工程承包合同约定予以退还;
(三) 工程履约(保证)金。

按照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具备支付条件后由经办部门填写《工程建设资金支付申请书》;
第六条工程款支付应提交资料
(一)经办部门填写的《工程建设资金支付申请书》;
(二)原始票据
(三)合同或协议,若无合同的零星支付须作书面说明,并由公司领导签字以及加盖公章;
(四)直接拨付单位的帐户全称、开户银行、账号并加盖公章;
(五)按工程款性质不同,还应分别提供以下附件:
1、工程进度款:
a.由施工方提供《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包含工程完成量清单;
b.应提供监理单位提供的工程款支付证书;
2、工程结算款应同时提供结算评审报告;
3、配套管网类工程款;
a.《工程款支付申请表》;
b. 配套管网合同或协议
4、执行合同包干价,支付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应附预算评审报告涉及评估金额部分。

第七条其它事项
(一) 各部门对其申请的款项应做好登记,并预留备份,便于核对;
(二) 经办部门向相关部门交送申请表时,应制作签收表,包括签收人、时间、金额、票据原件等主要内容,并由相关部门签收;
(三)合同预算部负责严格审核工程款,审核工程款的准确性;
(四) 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并负责与计财部以及施工方对账。

确保账账相符。

附:工程结算办理基本程序
工程费用汇总表
工程项目工程量计算汇总表
工程结算办理基本程序
附件四:
工程建设结算申请表
年月日
申请单位(签章):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报送结算资料格式及内容:
(一)结算封面
(二)结算编制说明
(三)工程费用汇总表
(四)工程量计算书
(五)工程结算附件资料:洽商单、签证单及与结算费用
有的关的会议纪要,往来文件及资料。

工程费用汇总表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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