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卫健局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
-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
*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为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确保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工作的正常运转,根据《******会计集中核算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要求和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特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报账审核程序1、纳入集中核算行政事业单位要完善有关财务支出的审批制度。
审批程序和审批人员的签名笔迹和印章样式应报中心备查。
2、各单位财务报账员应对初审原始凭证和审核合格的原始凭证进行整理、归类、粘贴,然后填写支出报账单,携带单位资金结算手册到中心审核报账。
3、中心收到单位支出报账单(证)后,由中心主管会计对报账员所报单(证)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在原始单据上加盖“审核专用章”,并在支出报账单上签字,超过审核权限范围的要经过总会计或中心主任审核,然后将报账单(证)传递给资金会计。
4、资金会计复核无误后,在支出报账单上签字,开具授权支付凭证,或出具委托书,委托国库集中支付中心进行直接支付。
付款后,登记单位资金结算手册,在支出报账单上加盖“付讫”或“转讫”印章,并根据支票或信汇单和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存根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
5、审核内容(1)审核单位是否有报账的资金或直接支付、授权支付额度,专款是否专用;(2)审核票据的使用是否规范;(3)审核报账手续是否齐全,报账用章、签字笔迹与预留印鉴和笔迹是否相符;(4)审核单位财务支出是否符合开支标准,是否超过规定限额;(5)审核报账员对经费支出的收集归类是否正确,汇总金额与原始凭证金额是否一致;(6)审核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采购支出是否经过政府采购;(7)审核国有资产处置是否经县政府或国资管理部门的审批;(8)其它需要审核的内容。
6、拒绝受理事项(1)单位无报账资金或报账额度的报账业务;(2)未确保人员经费的其他支出;(3)非法票据和填写不规范的票据;(4)未按审批程序审批的票据;(5)超过支出标准的支出;(6)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而未经政府采购的业务支出;(7)未经县政府或国资管理部门审批的国有资产处置业务;(8)其他不符合财经法规、制度和规定的事项。
卫健系统会计集中核算制度
卫健系统会计集中核算制度1. 概述卫健系统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是指卫生健康行业中各级医疗机构、单位和部门在财务会计管理、审计监督、财务数据统计等方面,依照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要求,按照“集中核算”的原则,对各项经济业务进行全面、准确、及时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实施卫健系统会计集中核算制度,可以完善卫生健康系统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会计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和质量,同时还可以提高单位的经济效益和各级医疗机构的整体竞争力。
2. 实施要点2.1 制定卫健系统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文件实施卫健系统会计集中核算制度需要建立相关制度和文件,明确相关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规定。
制定并完善相关制度文件,使各级医疗机构、单位和部门都遵照制度安排工作,确保整个卫健系统的会计核算制度的一贯性和准确性。
2.2 设立专门的核算中心卫健系统会计集中核算制度需要设立专门的核算中心,负责全面、准确、及时地开展财务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核算中心的设置可以实现信息的集中化管理,提高卫健系统的管理效率和财务核算质量,同时避免医疗机构之间的重复劳动和信息重复管理。
2.3 建立财务电子化管理系统实施卫健系统会计集中核算制度,需要建立电子化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系统。
电子化管理可以实现会计信息的即时处理和统计分析,提高财务管理效率和核算准确性,并能更好地配合国家的信息化建设。
2.4 实施科学合理的会计核算制度卫健系统会计集中核算制度需要实施严格、科学、合理的会计核算制度,包括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核算流程等。
会计核算制度的科学合理性对于卫健系统的财务管理和核算质量起着关键的作用,因此需要不断完善和优化。
2.5 建立完整的财务分析体系卫健系统会计集中核算制度需要建立完整的财务分析体系,以便组织对卫健系统各级医疗机构、单位和部门的财务数据进行分析、比较、评价和管理。
建立完整的财务分析体系可以有效地识别问题,及时提出问题解决方案,提高卫健系统财务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2024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方案
2024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方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事业单位在国家经济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提高财务运作效率和财务管理水平,减少资源浪费和损失,有必要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进行集中管理。
二、核算范围1. 归口管理所有事业单位的财务核算工作由国家财政部门进行归口管理,统一制定相关政策、规范和标准。
2. 适用对象适用于全国各级事业单位,包括政府机关、公立医院、学校、研究机构等。
三、核算内容1. 预算核算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第一步是预算核算。
各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财政部门的预算编制要求,制定年度预算,并将其纳入集中核算管理系统。
2. 日常会计核算事业单位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收入、支出、成本、资产负债等各项交易,应按照国家财政部门的核算规则进行会计核算,在集中核算管理系统中记录和处理。
四、财务报告1. 资产负债表事业单位每年末应编制资产负债表,清晰地反映其资产和负债的状况。
2. 收入支出表事业单位每年应编制收入支出表,全面和准确地反映其经济活动的规模和情况。
3. 利润表事业单位每年应编制利润表,明确地反映其经济效益的情况。
4. 现金流量表事业单位每年应编制现金流量表,准确地反映其现金流量的情况。
五、会计信息系统为实现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集中管理,需要建立统一的会计信息系统。
该系统应具备数据录入、处理、查询、报表生成等功能,能够实现全面和准确的会计信息管理。
六、费用预算和控制为提高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效率,可以针对不同事业单位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费用预算和控制制度。
通过预算和控制,可以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并对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有效监控。
七、内部控制为确保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需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包括财务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以提高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水平。
八、培训和提升为保证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国家财政部门可以组织相关培训和提升活动。
亭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实施方案
亭湖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实施方案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和监督,以及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成立“卫生会计财务集中核算中心”更符合我区实际状况,更便于各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一、成立财务集中核算中心的起因201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会计制度》中指出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强调了有条件的地区,可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
二、财务集中核算中心人员配备(一)财务集中核算管理中心全称为“亭湖区卫生会计财务集中核算中心”(简称“核算中心”)。
在单位资金使用权和财务收支自主权、会计主体、预算执行主体不变的基础上对全区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进行统一管理、集中核算,撤销各(中心)卫生院基本帐户。
核算中心的具体业务工作由卫生局统一管理。
(二)核算中心会计人员从乡镇卫生院现有会计人员中曾担任过主办会计二年以上、具有会计初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中,通过考试择优聘用。
人员按每人2-3个单位来测定,凡是被核算中心聘用的会计人员性质不变,其人事关系保留在原所在单位。
工资、奖金由卫生局统一考核发放。
工资按档案工资标准发放,绩效工资由核算中心考核发放。
三、核算中心的管理范围(一)核算中心主要负责全县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收支的统一管理和会计业务的集中记帐、核算,监督各单位的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经费支出情况。
(二)纳入集中核算单位的基本帐户、基建帐户等所有帐户均由财务集中财务集中核算中心集中管理。
单位收费每日通过银行直接缴存财务集中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帐户。
四、核算中心规章制度(一)收支预决算制度。
各单位会计实行集中核算后,单位仍然是资金收支的主体,仍有组织收入和管理支出的职责,应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证重点,照顾一般”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有可靠的资金来源。
(二)收费管理制度。
卫健伟集中核算制度
卫健伟集中核算制度概述卫健伟集中核算制度是指通过对医疗卫生机构卫生财务核算中心(以下简称卫健伟)的建设和发展,将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在卫健伟中心化、标准化地进行核算,实现财务数据的规范收集和准确计算,保障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和科学化。
目的卫健伟集中核算制度的目的在于通过中心化的管理,减少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财务核算的人力物力成本,提高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保证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稳健运行。
建设卫健伟集中核算制度的建设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技术设备的建设卫健伟集中核算制度需要建立统一的财务数据平台,实现数据的标准化、规范化和自动化管理。
对于一些财务数据的采集、分析和报表,需要配备相应的数据分析软件、报表工具和可视化分析系统,以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人员队伍的建设卫健伟集中核算制度需要配备专业的财务人员,进行财务数据的采集、分析和核算工作。
财务人员需要具有一定的会计、财务和税务知识,并熟悉健康医疗行业的财务管理规范和标准。
管理模式的建设卫健伟集中核算制度需要建立一套规范的财务管理流程,确保财务数据的安全和防篡改性。
同时还需要制定预算管理制度、费用控制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以保障财务工作的高效和稳健运行。
实施效果卫健伟集中核算制度的实施对于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管理工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财务管理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得到提升卫健伟集中核算制度的实施,使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管理变得更加准确和规范。
财务数据的收集和计算变得更加自动化和流程化,避免了人为因素对财务数据的影响。
财务管理的成本得到降低卫健伟集中核算制度可以降低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财务管理的人力物力成本。
原本需要大量财务人员进行财务核算的工作,现在可以通过设立卫健伟中心,将这些工作集中进行,从而实现了管理成本的降低。
财务管理的及时性得到提高卫健伟集中核算制度可以提高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工作的及时性。
通过规范的财务数据采集和自动化财务核算的流程,财务数据可以及时更新到相应的报表和数据分析系统中,使医疗卫生机构更快地了解自身的财务状况。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财务集中核算中心财务治理
XXX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财务集中核算中心财务治理及内操纵度为了标准本核算中心的会计核算,零点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会计人员基础工作标准》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机构及财务人员职责(一)依照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全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治理的通知》(湘卫规财发〔2020〕6号)文件精神,设置XXX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财务集中核算中心。
(二)依照《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三)其他部门和人员应当踊跃配合财力部门、会计人员开展工作。
在财务会计活动中做到:一、严格遵守国家及上级的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按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要求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财会部门。
3、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
4、严格执行财务打算或预算。
五、确保本部门所经管的财产物资平安、完整。
六、同意财务部门在财会工作上的指导和监督。
(三)会高瞻远瞩事项的处置不能由一人办理全进程,必需由二人及以上人员处置,具体内容包括:一、出纳工作由出纳人员负责,其他会计不得兼任出纳。
二、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的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有价证券帐目的记录,不得编制记帐凭证、不得兼管总帐、电算系统保护员、治理员、不得从事除银行存款日记帐、现金日记帐之外的明细帐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工作。
3、出纳人员、制证人员、稽核人员、审批人员、记帐人员不能由一人兼任。
4、会计人员不得兼任财产物资的采购、保管等工作。
(四)核算中心设置稽核职位,稽核人员应付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及其他会计资料进行审核。
看其经济业务事项和财务收支是不是符合国家及上级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财务收支是不是在财务打算或预算之内。
审核的要紧内容包括:一、资金的稽核:(1)稽核库存现金是不是严格执行核定的库存限额。
会计集中核算实施办法
8.定期向各会计集中核算单位通报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 9.上级或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岗位设置 1.局财务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在局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 业务由局财务科负责。 2.结合实际,局财务会计集中核算中心岗位设置如下: (1)主任 1 名,由局财务科科长兼任,全面管理会计集中核 算中心人员及工作,协调职责内各项业务,负责预算的控制和监 督执行。 (2)副主任 1 名,由局财务科副科长兼任,协助主任全面做 好会计集中核算工作,负责会计核算中心日常事务性工作及预算 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3)主管会计 1 名,负责养护账套的会计核算业务及一般公 共预算单位各类报表的汇总上报,负责全局基本支出部门预算编 制及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会计核算工作。管理会计 1 名, 负责通行账套和基本建设的会计核算业务及政府性基金预算及基 本建设单位各类报表的汇总上报;负责财务相关合同、协议管理 工作;做好其他应办事务。 (3)分管会计 3 名,分三个核算小组,其中 1 人负责第一核 算小组()会计核算工作;1 人负责第二核算小组)会计核算工 作;1 人负责第三核算小组()会计核算工作。
第9页 共11页
4.会计档案管理 报账员将核算中心审核后的原始凭证进行整理,待中心审批 确认、报账单位付款、中心会计进行账务处理后,从系统中下载 相关凭证扫描件并打印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一同粘贴装订,整 理成册,按照会计档案管理要求和保管年限,在各单位进行归档 保管。 七、责任追究 1.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规定追究行政及法律责任: (1)擅自设立银行账户,隐瞒、转移资金的。 (2)截留、挪用、坐支各项收入的. (3)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的。 (4)单位和个人无故对依法履行职责的核算中心工作人员进 行刁难、诋毁和人身伤害,影响恶劣的。 (5)不按规定程序办理,有意逃避监督行为的。 2.核算中心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规定追究相应责 任: (1)核算中心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恶劣,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2)核算中心工作人员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或操作中徇私 舞弊,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予以受理,或者对违纪违法 的收支,不向核算中心负责人或单位提出书面意见,造成国有资 产损失的;
2023年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方案范文
2023年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方案范文尊敬的领导:根据2023年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方案的要求,本次报告旨在提出一份详细的范文,以供参考。
一、背景和目的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是指将在各级事业单位及其所属事业单位核算的全部会计事项,纳入上级事业单位集中核算范围,由上级事业单位负责集中核算、编制财务报表的一种会计核算模式。
集中核算的目的在于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行为,实现会计核算的公平、准确和标准化,提高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
二、2023年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方案的主要内容1. 组织领导机构:设立领导小组,由上级事业单位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上级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和会计主管。
2. 制定实施细则:根据国家有关会计法规和政策,结合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实施细则,明确会计核算流程、岗位职责、制度要求等。
3. 统一会计制度:确定统一的会计制度和会计政策,根据事业单位的特点和规模确定科目设置、会计核算方法等,确保会计核算规范和准确。
4. 统一财务报表:制定统一的财务报表格式和报表要求,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要求各级事业单位按时按需提供财务数据,由上级事业单位负责汇总编制财务报表。
5. 加强人员培训:对参与会计集中核算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会计核算水平和财务管理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会计制度和政策、财务报表编制、会计核算软件操作等。
6. 强化监督机制:设立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监督机构,负责对会计核算工作的监督和审计。
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财务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会计核算的准确和合规。
7. 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强财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实现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自动化、数字化管理。
推广使用财务软件,提高信息处理和财务分析的效率和精度。
三、范文示例2023年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方案的实施细则如下:一、组织领导机构1. 设立领导小组,由上级事业单位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包括上级事业单位相关负责人和会计主管。
会计集中核算制在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运用
积极引进先进的信息技术,优化升级 会计核算系统。
06
未来发展趋势与展望
拓展应用范围及领域
逐步推广至所有医疗卫生机构
会计集中核算制将不仅局限于大型医疗机构,还将逐步推广至中小型医疗机构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实现全覆盖。
拓展至医疗卫生行业相关领域
随着医疗卫生行业的不断发展,会计集中核算制将逐渐拓展至与医疗卫生相关 的领域,如医疗器械、药品流通等,为整个行业的财务管理提供有力支持。
探索新的核算模式
根据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积极探索新的核算模式和 方法,不断优化和改进会计集中核算制。
05
面临挑战及解决对策
政策法规调整影响及应对
政策法规不断调整, 对医疗卫生机构财务 管理提出新要求。
建立与政策法规相适 应的内部管理制度, 规范财务管理流程。
加强政策法规学习, 及时掌握最新政策动 态,确保财务管理合 规。
率。
非财务指标提升情况分析
服务质量
会计集中核算制有助于医疗卫生 机构提高服务质量,通过优化资 源配置、加强内部管理等方式提
高务效率和服务水平。
员工满意度
集中核算有助于改善员工的工作环 境和待遇,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 和归属感,从而增强员工的工作积 极性和创造力。
社会声誉
通过集中核算,医疗卫生机构可以 更加规范、透明地管理财务,提高 社会声誉和公信力,从而吸引更多 的患者和合作伙伴。
实施会计委派制
向各医疗卫生机构委派会计人 员,负责原始凭证的审核、记 账凭证的填制、会计档案的保
管等工作。
关键环节控制措施
预算控制
强化预算约束,确保各项支出符合预 算规定,防止超支和浪费现象的发生 。
授权审批控制
卫健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健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合法、高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卫健局机关所有财务活动,包括预算编制、资金拨付、资产管理、财务核算、审计监督等。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三条预算编制应遵循统筹兼顾、科学合理、注重绩效的原则,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和财政部门的要求进行编制。
第四条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应按程序报批,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五条资金收支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财政管理制度和规定执行,确保资金安全。
第六条资金拨付必须按照预算执行,不得超预算、超范围使用资金。
第七条建立健全资金审批制度,明确审批权限和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第四章资产管理第八条资产管理应遵循资产管理责任制,明确资产的使用、保管、处置等环节的责任人。
第九条建立健全资产台账,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第十条资产处置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程序进行,严禁擅自处置资产。
第五章财务核算第十一条财务核算应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二条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规范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的编制和管理。
第十三条定期进行财务报表编制和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第六章审计监督第十四条建立健全审计制度,对财务活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计。
第十五条审计部门应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六条对审计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奖励与惩罚第十七条对在财务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处理。
第十九条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卫健局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4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方案
2024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方案2024年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方案一、引言2024年,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方案是为了适应国家发展战略和推动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范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财务监督,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和社会资金的合理使用。
本方案旨在实现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集中管理、规范操作、科学分析。
二、总体目标本方案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的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体系,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性,提高核算效率和财务管理水平,为事业单位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主要内容1.建立统一的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标准和方法,确保核算结果的可比性和真实性。
2.实施集中核算,将事业单位核算职责集中在专门的核算机构,实现核算数据的集中管理、集中处理和集中分析。
3.推行电子化会计核算,建立现代化的会计信息系统,实现核算流程的自动化、数据的实时传输和信息的共享。
4.强化会计核算的规范性,确保核算操作符合相关法规和制度要求,严禁虚假记账和违法违规行为。
5.加强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的预算编制和执行制度,实行事前预算控制和事后审计,加强财务监督。
6.加强财务报告披露,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并向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公开披露,提高财务透明度和公信力。
7.开展财务分析,利用会计数据进行财务分析,为事业单位的经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实施方案1.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法律责任和管理权限。
2.建立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制度,规定会计帐册和会计报表的格式和内容等核算要求。
3.建设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系统,实现核算数据的电子化和自动化处理。
4.加强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会计核算专业素质。
5.组织核算数据的检查和审计,确保核算结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6.建立健全的财务监管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
7.加强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方案的贯彻实施。
五、预期效果通过实施本方案,预期将达到以下效果:1.提高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财务信息的真实性。
XX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集中办公工作实施方案(精简篇)
XX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集中办公工作实施方案XX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集中办公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着力提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财务管理能力,优化财务资源配置,建立和完善监督有力、运行规范、成本节约的基层卫生财务管理体系,结合我县卫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集中办公的原则及目的开展基层医疗卫生会计集中办公,遵循整合资源、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成效的原则,根本目的在于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财务监督,优化会计队伍,降低财务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益,加强会计队伍建设,提升财务人员综合素质。
着重解决好当前基层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经常性监管不足、管理成本过高、资源分布不均衡、编外聘用会计人员不规范、业务能力参差不齐等突出问题。
通过集中办公,完善和强化财务制度建设,使基层财务监督经常化、财务管理规范化、财务运行高效化。
二、集中办公的方式及地点按照统一选聘、统一配置、统一办公、统一管理的四统一方式,开展财务集中办公,由卫生局在19家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选聘10名具有专业会计资质、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好的现任在职在编会计人员,集中到县卫生局统一办公。
承担全县19个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财务核算、管理任务。
每个选聘会计承担2个基层单位会计工作,实行集中办公后,基层单位将不再按一个单位一名会计人员公开招聘财会人员,同时取消所有编外聘用会计,以此将减少财务人员配置10人,年节约编外聘用会计费用10万元。
集中办公地点:社会事业管理中心八楼大会议室(80平方米)。
设备配备:办公桌椅10套,电脑、打印机10套,复印机1台,投影仪1台,装订机2台,档案柜20套等。
三、集中办公人员管理(一)选聘集中办公人员在局集中办公领导小组及核算小组的领导与指导下开展工作,与基层单位财务法律关系保持不变,与对应基层单位在财务支出审核程序、账务结算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原则上保持相对独立。
(二)选聘人员身份及编制保持不变。
仍享受原编制单位财政拨付的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等所有福利待遇。
卫生健康部门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卫生健康部门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基层医疗保健和基层公共卫生工作的正常运行,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以及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预算管理1. 预算编制:卫生健康部门在市卫生核算中心的指导下,遵循“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原则,于每年初编制本年度收支计划,报市卫生局会同市财政局核定。
2. 预算执行:卫生健康部门要按照核定的预算,依法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
医疗收入指标、公共卫生工作指标和财政补助额度由市财政局、市卫生局核定。
三、收入管理1. 收入来源:卫生健康部门各项收入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政策、收费范围、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组织收入,做到不超收、不漏收、不乱收。
2. 收入管理:各项收入必须统一管理,任何个人和科室都不得代收费和截留,更不得私设小金库及账外设账。
严禁个人私收费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构成刑事责任的,交由司法部门处理。
3. 收费票据管理: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严禁使用自制票据或白条收费。
票据必须专人保管,严格执行票据管理制度。
四、支出管理1. 支出范围:卫生健康部门支出范围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业务经费等。
2. 支出审批:卫生健康部门支出必须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3. 支出报销:卫生健康部门支出报销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不予报销。
五、资产管理1. 资产购置:卫生健康部门购置资产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确保资产购置的合规性。
2. 资产使用:卫生健康部门要合理使用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3. 资产处置:卫生健康部门处置资产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确保资产处置的合规性。
六、监督检查1. 卫生健康部门要定期对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卫健局会计财务管理制度
卫健局会计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卫健局会计财务管理制度是依据有关规定制定的,是对卫健局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维护卫健局经济利益、规范经济行为、加强内部管理的重要依据。
本制度适用于卫健局全体财务人员。
二、会计核算(一)会计记录1.卫健局财务人员应当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核对资金及其他会计要素的原始凭证和相关文件,按照“一账对一据、一账对一印章、一账对一单位”的原则进行记账。
2.记录凭证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清晰、规范,严格标注会计期间、会计科目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专用章。
3.对于账务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记录并报送主管领导。
(二)会计账簿1.卫健局应建立会计账簿和核算账簿,应当实行核算与账务分离原则,确保账务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会计账簿包括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汇缴款收款日记账、预算控制台账、固定资产台账、各种应收应付账款账簿等。
财务人员应当按照账簿设置的科目分类、核对数据,并定期进行检查和审核。
(三)制度审查卫健局应当建立制度审查制度,定期对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制度进行评估、检查和修订,确保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工作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并适应卫健局运行的需要。
卫健局应当对重大议题和决策提供相关会计核算和财务分析数据,为决策提供支撑。
三、财务管理(一)财务预算卫健局应当制定年度财务预算,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预算编制、审核、批准和执行的有关手续。
(二)财务收支财务收支务必按照相关法规和规范进行,确保财务收支的合法性、规范性和真实性。
对于财务收支中的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三)财务审计卫健局应当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保证卫健局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运行和合规运行。
对于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整改,并报告主管领导。
(四)财产保护卫健局应当加强财产管理,建立健全财产保护制度,保护卫健局公共财产安全,防止财产损失和浪费。
四、违反规定处理对于违反财务规定行为的人员,依据相关法规和规范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卫健局会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卫生健康系统财务管理,规范会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卫生健康系统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卫生健康系统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预算单位。
第三条会计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确保财务管理合法合规。
(二)真实完整: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不得隐瞒、伪造、篡改。
(三)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反对铺张浪费。
(四)公开透明:财务信息应当公开透明,接受审计和社会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制,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预算单位的财务管理职责。
第五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卫生事业单位和其他预算单位应设立财务管理部门,配备合格的财务人员,负责本单位的会计核算、财务监督和预算执行等工作。
第六条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对下级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财务管理内容第七条财务管理内容主要包括:(一)预算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监控,确保预算资金合理使用。
(二)收支管理:规范收入管理,加强支出控制,确保收支平衡。
(三)资产管理:加强资产购置、使用、处置和核算管理,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四)成本核算:建立健全成本核算体系,加强成本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会计核算: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
(六)财务报告:定期编制财务报告,真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四章财务监督第八条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加强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九条内部审计应定期对财务管理活动进行审计,发现和纠正财务管理中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第十条外部审计应按照国家审计规定,对卫生健康系统财务管理工作进行审计,确保审计质量。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会计集中核算制的应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会计集中核算制的应用李鹏飞摘要:现阶段,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管理中,采用的是会计集中核算制度,有利于将机构整体的会计收支状况直观准确反映出来,也可以帮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体系,提升财务管理的专业化程度。
本文从会计集中核算制的内涵和基本原则出发,就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的应用策略进行了分析和讨论。
关键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集中核算制;应用前言:伴随着国家医疗体制改革的持续深化,越来越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核算工作纳入到了会计核算中心,实施统一的会计集中核算,能够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运营过程中的各项收支按照统一的核算标准进行反映,帮助其构建起完善的财产管理制度,充分体现会计监督职能,使得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以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
一、会计集中核算制概述1.内涵。
会计集中核算制,主要是由财政部门或主管部门建立会计核算中心,取消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岗位,在其内部设置报账员,确保单位本身“三权”(即资金所有权、使用权以及财务自主权)不变的情况下,由会计核算中心实现对单位的会计核算、会计管理和会计监督,属于一种特殊的财务管理模式。
2.原则。
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角度,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一是预算管理体制不变。
会计集中核算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依然沿用原先的预算管理体制,坚持财政局和卫生局的指导,做好财务预算管理工作;二是资金权限不变。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保持自身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而且资产和债务依然由其自主承担;三是财务审批权限不变。
在自身权利范围内的开支依然需要依照原本确定好的程序,由法人代表或指定人员进行审批工作。
3.作用。
会计集中核算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能够体现出非常积极的作用:一是可以将机构的各项财务收支活动客观反映出来,在促进收费项目合法,消除乱收(三)科学设定晋升体系聘请和培养专业人才,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内容,乡镇卫生院需要全面响应上级部门下发的工作指标,制定适当的发展策略,获取政府部门的支持,聘用和引进愿意加入乡村卫生医疗行业发展的医疗工作人员。
2021会计集中核算制在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运用范文1
2021会计集中核算制在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运用范文 摘要:集中核算制是目前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的主要制度,通过集中管理不仅加强了财务监督的效果, 更提高了资金运转的质量, 但是由于基层财务管理条件、制度建设、人员设置等方面的缺陷, 会计集中核算制在运用中依然存在一定的问题。
基于此, 本文从会计集中核算制的含义与运用问题出发, 探究相应的运用对策。
关键词:集中核算制,会计监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用 一、会计集中核算制 会计集中核算制简单来讲就是行政事业单位通过设置统一的会计集中核算机构,对内部管理中的经济活动进行统一的资金结算、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的一种财务管理方式。
在具体的工作中, 财务部门主要从人员设置、账户管理、收付管理、票据管理等方面实现集中核算。
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基本要求, 会计集中核算制已经成为机构落实财务管理措施的主要方式。
但是目前在一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 会计集中核算制的建设效果并不理想, 其中的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并寻找对策。
例如会计核算中心的建立尚不完善, 无论是机构的预算管理, 还是相关的内控规范都没有突破传统的财务管理框架, 使得集中核算难以有效推行;会计核算主体责任不明确, 在监督中存在盲点, 且监督方向更多地放在了事中检查和事后控制上, 忽视了事前预防的重要性。
针对这些问题,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该针对会计集中核算制的建立要求切实制定相应的运用措施。
二、会计集中核算制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运用策略 (一)完善制度, 制定切实可行的核算标准 制度的建立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会计集中核算的基本保障。
在会计集中核算制构建中,并不是简单地实现各个部门业务的合并与统一, 而是利用相应的核算标准对各环节的经济行为进行分析与处理, 这样才能够保证集中核算信息的准确性。
预算管理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控制中的核心内容, 在制度建设中, 机构应该根据统一的, 切实可行的资金管理标准实现预算管理, 即根据“零基预算法”对预算收支进行控制, 细化机构经济活动项目, 以最大限度地实现收支平衡。
卫生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制度
卫生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制度一、背景随着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卫生财务核算变得愈发复杂,数据量也越来越大。
为了更加高效地进行卫生财务核算,卫生部门开始探索建立卫生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制度。
卫生财务集中核算中心是指卫生部门建立的专门负责卫生财务核算和统计工作的机构,是卫生部门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建设目标卫生财务集中核算中心的建设目标是为了实现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改善卫生部门财务管理的水平和效率;2.提升卫生部门财务数据处理和统计的准确性和科学性;3.统一卫生部门财务管理,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和有序。
三、工作职责卫生财务集中核算中心的工作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负责卫生部门财务数据的采集和核算;2.负责卫生部门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汇总;3.负责卫生部门财务评审和审计工作的协调和处理;4.负责卫生部门财务管理的咨询和指导工作。
四、建设步骤卫生财务集中核算中心的建设需要经过以下步骤:1.确定卫生财务集中核算中心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2.构建卫生财务核算系统,确保系统的稳定和安全;3.完善卫生部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工作的规范和有序;4.建立卫生财务培训和技能转移机制,提升卫生部门财务管理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五、应用效果卫生财务集中核算中心的建设取得了显著的应用效果,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卫生部门财务数据汇总和统计的效率得到极大提高,数据的准确性也得到了保障;2.卫生部门财务管理制度更加健全和完善,财务工作的规范化和有序化水平明显提高;3.卫生部门财务管理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
六、总结卫生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制度的建设是卫生部门财务管理的重要任务之一,其应用效果也证明了这一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希望各级卫生部门能够认真推进卫生财务集中核算中心制度的建设,不断完善和提升卫生部门财务管理水平,为卫生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开江县基层公立医疗机构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开江县基层公立医疗机构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基层公立医疗卫生单位:经局领导研究同意,现将《开江县基层公立医疗机构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开江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7月4日开江县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财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县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防范财务风险,促进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规范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实行财务集中核算的意见》(国卫办财务发【2015】2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县范围内所有的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基本原则(一)会计行为的责任主体不变。
财务集中核算以各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为核算主体,各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对各项支出按照规定的程序、范围、标准审批执行,并对本单位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理性、全法性、完整性负责。
(二)预算管理主体不变。
执行“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以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为主体实施预算编制、执行、调整、绩效考核、决算分析等财务管理活动。
(三)资金所有权、使用权不变。
各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法人法律地位不变、经济管理职责不变,资金所有权、使用权以及原有的各类资产、债权、债务关系不变。
(四)集中核算和管理。
县卫生健康局规财股负责管理各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财务集中核算工作。
各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派财务人员在县卫健局统一进行账务处理,并设置报账员,配合做好财务集中核算工作。
(五)监管和服务并重。
县卫健局规财股依据《会计法》对财务集中核算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各基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资金合理、安全和有效使用。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XX市卫健局会计集中核算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卫健系统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中心预算执行、财务管理核算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管理的全市十八个乡镇卫生院的财务会计事项。
第三条卫健局会计核算中心,是卫健系统纳入统管的乡镇卫生院财务管理的主管机构。
按照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负责卫生健系统纳入核算中心管理的乡镇卫生院的财务核算、财务监督、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工作。
第四条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单位的会计业务和财务事项实行每月报账、统一核算的管理制度,并由会计核算中心根据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实施统一会计结算的基础上分别按不同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第五条会计核算中心的一般会计方法按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处理,会计人员的职责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执行,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颁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章会计核算中心职责
第六条会计核算中心的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制度,依法监督各有关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维护财经纪律。
二、实行月末统一报账制度,对各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认真执行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规范会计结算工作,真实、完整、及时地反映各有关单位的财务状况。
四、定期进行财务分析,按月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预算执行情况等财务会计信息。
五、对各单位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并向卫健局报告有关重大财务事项。
六、集中管理纳入会计核算中心乡镇卫生院的会计档案。
七、对纳入会计核算中心乡镇卫生院管理和使用的财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账实检查,配合各单位搞好财产物资管理工作。
八、卫健局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会计集中核算的运作方式
第七条会计核算中心本着规范运作,优质、高效服务的原则,充分发挥计算机网络管理的优势设立如下工作岗位及职责。
一、主管会计
1、依照国家预算法和财政部门的规定,掌握各乡镇卫生院的综合预算的编制和批复情况,控制乡镇卫生院的收支指标,监督乡镇卫生院的综合预算收支。
2、具体组织记账会计做好账务处理和其他各项会计基础工作指
导和培训记账会计的业务。
3、负责审核记账会计编制的单位会计报表,并将审核无误的会计报表报财政局和卫健局。
二、记账会计
1、负责依照《关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补充规定和衔接规定》帮助指导单位财务经办员编制部门单位综合预算用款计划,办理分管单位的会计核算,并实施会计监督。
2、依据财务制度的规定复核报账员送来的原始凭证
3、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及时、规范地做好乡镇卫生院的总分类账和各种明细分类账的登记工作,并据以编制会计报表及财务报告。
4、负责单位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各种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及时装订成册、归档并妥善保管。
第四章核算中心财务管理
第八条会计核算中心对单位支出管理要认真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遵守财政、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规定的项目办理支出,确保单位财务支出有序运行。
第九条纳入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的单位,仅设出纳及报账员岗位原单位的会计凭证审核、账簿凭证及报表编制等一系列财务会计工作均由“中心”负责,财务审批制度、程序均由原单位负责,并对其审批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本办法中未尽事宜按有关会计制度和财务规则及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市卫健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二○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