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师范大学辅修制、双专业、双学位实施方法
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教学计划(2013版)
工商管理Business Administration(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一.培养目标本专业以广东省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为导向,面向广东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和政府部门等组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懂经济、专管理、善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具有专业分析、决策和管理才能的应用型高素质专门人才。
双学位、双专业:培养具备管理、经济、法律、及工商企业管理的理论知识和能力,达到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教育的基本要求,能适应企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实际管理工作需要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辅修专业:培养掌握工商管理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定性定量分析方法,具有分析和解决企业管理问题的能力,具备工商管理人员基本素质的复合型高级人才。
二.毕业生具有的知识、素质、能力毕业生具有的知识1、工商管理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2、人文社科公共基础类知识;3、信息技术及管理软件知识;4、现代管理、经济理论知识;5、定量和定性的研究方法及相关知识;6、经济法规及政策知识。
毕业生具有的素质1、现代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2、良好的身体素质;3、稳定的心理素质;4、管理伦理素质;5、职业道德素质;6、法纪素质;7、综合管理素质毕业生具有的能力1、中文及外文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2、获取信息和处理信息的能力;3、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4、组织、协调和公共关系能力;5、对企业管理环境分析、判断及处理的能力;6、运用专业理论知识解决企业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专业培养特色1.人才培养紧扣广东省社会经济发展实际需要教学内容及课程案例,教学模式根据广东经济发展需要,加强优势学科建设及特色品牌教材建设,鼓励教师加大对广东经济前沿问题研究,加强对本地企业实际问题的探讨,建立企业、学校、毕业生为主体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和人才适应能力动态跟踪体系,以适应广东省制造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
2.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应用能力培养并重的师资队伍结构建立企业导师,组建专兼结合的理论水平高、企业经验丰富的教师队伍,建立兼职教师参与专业课讲授、毕业论文指导的整个教学活动的互动机制,探索专兼结合的教学团队建设机制;建立青年教师挂职锻炼制度,完善选派、考评青年教师到企业挂职锻炼机制,提高教师实践知识的授课能力;建立专业教师出国交流制度,提高双语授课能力。
大学本科生辅修第二专业暨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生辅修第二专业暨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跨学科复合型人才的需求,拓宽学生的知识结构,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鼓励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在完成主修专业(即本专业)课程的同时,修读其他专业,学校实行辅修第二专业暨第二学士学位教育。
第二条辅修第二专业是指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即本专业)的同时,选择主修专业外的另一个专业修读,该专业可以与主修专业同属于一个学科门类,也可以分属于不同的学科门类;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是指学生在攻读主修专业的同时,选择另一个与主修专业学科门类不同的专业作为辅修第二专业,并加修授予该专业学位所必需的课程。
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在辅修第二专业的基础上进行。
第三条辅修第二专业单独颁发证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由学校单独颁发校内第二学士学位证书(非标准格式)。
第二章招生专业及课程设置第四条招生专业在学校现有专业基础上设置,要满足社会需要,要具备良好的教学条件,教学质量有保证;开设的专业向全校学生公布,由学生自主选择。
第五条培养方案以《XX大学本科学分制培养方案》为基础,由开设专业所在学院制定,经教务处审核,报学校批准后实行。
具体工作程序按《XX大学本科培养方案工作规程》执行。
第六条辅修第二专业的课程分为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以必修课程为主,以选修课程为辅,按学分数控制课程门数,各专业的总学分为30学分;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在辅修第二专业的基础上加修14学分的必修课程,6学分学位论文,总学分为50学分。
第七条辅修第二专业及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部分课程需要先修课程作为预备知识,相关的先修课程不列在辅修第二专业及第二学位培养方案中,不单独开课,学生可以在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通过选修课形式学习这些课程,补上必要的预备知识。
第八条辅修第二专业及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教学计划为指导性计划,课程全程共四个学期、两个学年。
在第三学期期末报名,自第四学期开始学习。
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英语系
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英语系英语(经贸)专业辅修、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方案一、辅修对象和条件本科二年级学生(英语专业除外),第一年主修专业的各门专业必修课、限选课程需及格,可以申请辅修;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2以上的,可申请修读双专业;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以上的,可申请修读双学位。
经所在系和教科办审查同意后,并经英语系复核即可按上述情况报名选读辅修、双专业和双学位。
二、培养目标通过学习,使学生掌握有关国际贸易、国际商务方面的基础知识。
如外贸函电、电报电传的写作和翻译;单证及商业广告的制作等,具有一定的经贸英语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和口译能力,成为适应现代经济发展需要的复合型人才。
三、学分要求及教学计划采用学分制管理,辅修必须修满32学分,双专业必须修满48学分,双学位必须修满60学分。
大学英语通过四级或六级的学生可减免一门课程的学分。
为保证教学质量,从二年级第一学期开始安排辅修课程、双专业课程和双学位课程的学习,每期一般开设两门课程,不能在规定时间完成修读课程任务的学生,可以延长至毕业后的一年内完成。
如修读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课程不及格的,不予补考,只能重修。
对修读双学位的学生,如达不到双学位的学分要求,即降至双专业,如仍达不到双专业的学分要求,则降至辅修;第二专业的学生达不到学分要求的降至辅修;辅修学生达不到学分要求的,不予颁发辅修证书。
四、课程设置与开课计划经贸英语辅修课程、双专业课程、双学位的课程由英语专业高级技能课程和专门用途英语课程组成。
五、证书授予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学分达32分的学生,可取得辅修证书;学分达48分的学生,可取得第二专业本科毕业资格,并颁发英语(经贸)毕业证书;学分达60学分的可以取得第二学位证书(文学)。
六、收费标准根据教学计划按学分收取,每学分55元,教材资料费由学生自付。
每年注册缴费一次,中途弃修者所交费用不退。
七、注意事项1.学生要求辅修英语(经贸)的学生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的第十六周到所在系办理报名手续,经审查同意后方可辅修。
修读辅修专业双学位实施方案
修读辅修专业双学位实施方案引言:辅修专业和双学位是指在主修专业的基础上,学生可以选择修读另外一门专业并获得相应的辅修证书或学位。
辅修专业和双学位方案的实施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加广泛的知识和技能培养,拓宽学生的就业市场和升学机会。
本文旨在探讨修读辅修专业和双学位的实施方案。
一、辅修专业方案1.辅修专业的选择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职业规划选择适合的辅修专业。
辅修专业的选择应当有规定的范围,包括与主修专业相关的学科或跨学科的学科。
2.学分要求3.修读时间和安排辅修专业的修读时间应当与主修专业的学习时间有一定的重叠,以方便学生合理安排课程。
具体可通过时间表的调整或在课程上设置弹性选课的方式来实施。
4.辅修专业证书二、双学位方案1.双学位的选择学生可以选择修读与主修专业相关或者互补的另一门学位。
双学位的选择范围应当有规定,以保证学位的合理性和专业性。
2.学分要求修读双学位所需学分应当有明确的要求。
学生需要修读一定数量的学位专业课程,并达到一定的学分数才能获得双学位。
3.修读时间和安排修读双学位通常需要比较长的时间,学院应当帮助学生安排好主修专业和双学位课程的学习时间,以保证学生能够顺利毕业。
4.双学位证书修读双学位并成功完成学分要求的学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学位证书的颁发应当符合学校和学科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审核流程。
三、辅修专业与双学位的课程设置1.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的相关课程设置学院应当为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提供相关的课程,以确保学生能够获得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同时,学院可以为跨学科的辅修专业提供跨学科的课程,以满足学生的需求。
2.主修专业和双学位专业的共同课程设置学院应当为主修专业和双学位专业提供一部分共同的课程,以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
共同课程可以在专业课程中设置,也可以单独设置。
3.辅修专业和双学位专业的实践教学学院应当为辅修专业和双学位专业提供相关的实践教学机会,以帮助学生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实际中。
华南师范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辅修、双学位注册通知从2005—2006(1)学期开始,由于我校有9个院系进驻大学城校区,经研究决定进驻大学城校区的法学院“法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经济学”二个辅修专业搬到大学城校区上课,具体的上课时间和地点以及注册的有关通知可登录“华师主页—教务处—大学城教学办”查询;文学院的“汉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化学院的“英语”、计算机学院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继续在校本部上课。
学生可跨校区学习,交通费用自理。
现将“汉语言文学”、“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注册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1、本校学生的辅修、双学位学费由财务处在学生个人学费缴费帐号直接划帐,请同学们在扣费日前将足额学费存入交学费帐号并保证扣除学费后余额不为零。
2、校外学生继续由我校财务处在银行划扣,请外校学生在扣款日前将足额学费存入交学费帐号并保证扣除学费后余额不为零。
3、凡申请课程免修的学生必须在扣费日前写一式二份申请报告交主、辅修系审批核实并经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免修及免缴学分费。
逾期不再办理免缴、退款手续。
4、需终止辅修的学生,务必在扣费日前写书面申请一份交由校教务科审批后再到辅修院系办理转成绩手续。
5、凡扣款不成功的学生须写申请在扣款日后两周内到校教务科办理重交学费手续过期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
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缴交学费的学生须写缓交学费申请交主修院系批准后在扣款日前交校教务科。
划扣学费时间:9月19日。
划扣成功后财务处打印收据,辅修学生收据送主修院系,由主修院系发放学费收据及在学生听课证上加盖注册章;双学位学生收据送辅修院系,由辅修院系发放学费收据及在学生听课证上加盖注册章。
注册时间:2005年10月10、11日。
辅修、双学位开课时间:2005年9月17、18日(周六、日);上课地点:参照“汉语言文学、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辅修专业课程安排表’”、“汉语言文学、英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双学位课程安排表”。
大学实施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管理规定
大学实施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管理规定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大学实施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的需求也越来越大。
为了适应这一趋势,大学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定和管理措施,以确保教育质量和学生发展的平衡。
本文将介绍大学实施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的管理规定。
双学位与辅修第二专业的概念双学位指的是在完成主修专业课程要求的同时,学生还需完成其他专业的课程,最终获得两个不同的学位。
而辅修第二专业则是指在主修专业的基础上,学生可以选择修读其他专业的一部分课程,但只能获得相应专业的证书或者证明。
无论是双学位还是辅修第二专业,都为学生提供了更广阔的学术选择和发展机会,使其能够在不同领域获得更多的知识。
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的政策制定为了管理和实施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大学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和规定。
首先,大学会明确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的课程设置和要求,确保学生的课程安排和学习进度合理。
其次,大学会为学生提供相应的指导和支持,包括选择课程、安排课程时间、指导学术方向等。
同时,大学还会为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审核学生的申请、管理学生的学业进展等。
学生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的选择和申请在大学实施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教育中,学生需要根据自身的兴趣和需求做出选择,并按照学校设定的要求进行申请。
通常,学生需要在一定的学期内提交申请,包括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材料等。
申请过程中,学生需要说明自己选择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的理由和目标,以及如何平衡与主修专业的学习。
学校会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学术成绩等综合情况进行审核和决策。
学生在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期间的学习管理一旦学生成功申请到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他们需要按照学校的规定和要求,合理安排课程时间和学习计划。
学校会为学生提供学习指导和支持,帮助学生理清学业发展方向和目标,并解决在学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学生需要根据学校的教学安排,完成所选课程的学习,并参与相应的考试和评估。
校内辅修专业修读管理办法
校内辅修专业修读管理办法(修订)华师教〔2007〕166 号为适应社会需求和培养复合型人才,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我校决定在全日制本科生中施行辅修专业修读制度,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学习主修专业课程的同时辅修另一专业的主要课程。
一、申请条件1、符合辅修专业学习招生要求。
2、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
3、主修专业学习成绩良好,学有余力。
4、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其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应属不同学科门类。
二、报名和录取1、每年的五月下旬教务处将下一年度的辅修专业的名称、专业培养计划、招收名额、招收条件、录取办法、收费标准等在校园网上予以公布。
2、凡具备修读辅修专业条件的学生,由本人网上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经所在院系审核盖章之后交到教务处,由教务处和辅修专业开办院系共同录取。
3、教务处将经学校审核同意的修读学生名单在校园网和教务处网页上公布。
学生在学校规定的日期内到教务处缴纳修读费、办理注册手续后领取辅修专业听课证。
三、教学安排1、修读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同时进行,学生必须在二-五年内完成辅修专业的学习。
2、辅修专业的教学计划包括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两部分,总学分不少于60学分。
3、辅修专业的教学要求与主修专业要求相同。
四、证书发放1、凡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辅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者,由学校颁发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并由上海市教委统一备案。
(1)主修专业和辅修专业属于不同的学科门类;(2)已取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3)符合我校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校颁发辅修专业证书:(1)在规定时间内获得辅修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学分,但未获得主修专业学士学位者;(2)在规定时间内获得辅修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学分,但主修专业和副修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者;(3)在规定时间内未获得辅修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学分,但达到总学分的2/3及以上者。
获得辅修专业证书者,其所获学分多出总学分2/3的部分不能冲抵主修专业的任何课程。
华南师范大学各专业辅修课程方案汇总表(2013年修订)
华南师范大学各专业辅修课程方案汇总表(2013年修订)说明:
(一)辅修学期
辅修第1学期:即第一个暑期
辅修第2学期:即第一个暑期结束后的第一学期,四年制本科的第3学期
辅修第3学期:即第一个暑期结束后的第二学期,四年制本科的第4学期
辅修第4学期:即第二个暑期
辅修第5学期:即第二个暑期结束后的第一学期,四年制本科的第5学期
辅修第6学期:即第二个暑期结束后的第二学期,四年制本科的第6学期
辅修第7学期:即第三个暑期
辅修第8学期:即第三个暑期结束后的第一学期,四年制本科的第7学期
辅修第9学期:即第三个暑期结束后的第二学期,四年制本科的第8学期
(二)辅修阶段
“1”、“2”、“3”分别代表“辅修”、“双专业”、“双学位”三个阶段。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法学专业
经济与管理学院
生必须已经修读完双专业,双学位修读学生必须在双专业课程修读的基础上加修12个学分,不低于62学分。
业
必须辅修合格。
关于华南师范大学2013年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报名通知
华南师范大学2013年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报名通知来自:教务处日期:[2013-04-15]各学院(系)及2011、2012级学生: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管理暂行办法》(华师〔2012〕26号,见附件1)相关规定,学校2013年暑期继续开设辅修、双专业、双学位。
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条件及要求(一)2011、2012级在校本科学生均可报名,各专业招生、录取条件参看附件2。
特别提示:按照各专业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的课程设置情况,2011级学生今年开始修读,毕业时可能需要延长学籍修读双学位,请认真考虑后报名。
(二)报名时,每位学生可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选报两个专业,主办院(系)先进行第一志愿录取,未录满的补录第二志愿学生。
二、报名时间、流程及学费标准(一)报名时间:4月18日——4月28日。
(二)报名、录取流程:1、网上报名(1)登陆教务系统;(2)点击:信息维护——辅修报名,进入网页;(3)填写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直接点击下来进行选择即可;(4)选择完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后下拉滚动轴到网页最底端,点击“保存”;(5)保存之后,继续下拉滚动轴到网页最底端,点击“打印”。
特别提示:①必须先报名,才能打印申请表,不允许打印整个网页;②如果未考虑清楚,先不要报名,因为点击“报名”后当时是可以点击“删除”来撤消报名,一旦退出当前网页就不能再撤消报名了;③系统只能保存第一志愿给辅修学院,而第二志愿不在系统里提供给辅修学院,只能在调剂的时候使用。
2、交表、录取程序学生持从系统打印出来的《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报名表》到所在院(系)签字盖章→到第一志愿专业开办院(系)指定地点交报名表→主办院(系)进行第一志愿审核、录取,将未录取学生报名表按第二志愿专业转给相应学院→主办院(系)进行第二志愿审核、录取,并确定录取学生总名单→教务处审核→选课、交费(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上课。
(三)学费标准: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粤价〔2007〕186号)文件及华师〔2011〕103号文,2011级学生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按学分收费,收费标准为:三、工作要求辅修、双专业、双学位开办学院(系)须对报名学生进行审核,在5月4日之前确定第一志愿录取学生名单,并将未录取学生的报名表按第二志愿的报名专业转给相应学院教务员。
2023年师范大学辅修双学位、双专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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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师范高校辅修双学位、双专业管理方法淮北师范高校辅修双学位、双专业管理方法(试行)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增加同学就业竞争力,促进复合型人才培育,我校实行辅修双学位和双专业人才培育模式。
为规范辅修教学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方法。
一、总则1.双学位是指同学修读跨学科门类的其次专业,并符合有关学位条例规定而获得其次学士学位;辅修双专业是指我校在籍本科生修读主修专业期间,同时修读与主修专业不同的专业。
2.本科生辅修双学位、双专业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
二、专业设置及培育方案1.依据社会需要、同学专业需求和学科特点,由教务处和学院协商确定开设其次专业名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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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次专业教学培育方案和教学要求原则上与现有本科各主修专业相同,以保证教学培育质量标准的统一。
3.学院应依据同届本科生主修专业的课程名称、代码、学分数等要素确定40~50学分课程(包括专业核心课程、专业选修课程、以及毕业设计(论文)和实践性课程)4.其次专业名目及培育方案要求由教务处于每学年统一向同学公布。
三、申请条件与审批程序1.在校全日制本科同学,凡已修满第一学年主修专业教学方案规定的学分,课程平均成果75分以上(含75分),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并学有余力,均可报名申请辅修双专业、双学位。
2.开设其次专业的学院,应在每学年其次学期第十五周前填写开设其次专业申请表,并提交培育方案和招生人数,报教务处审批,经教务处同意后向全校公布。
3.符合条件的同学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主修专业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修读双专业申请表,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初审,学院同意后由教学院长签字、盖章报教务处审核。
修读辅修专业、双学位实施方案
嘉兴学院南湖学院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双学位实施方案为更好地发挥我院作为综合性高校的优势,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拓宽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培养更多复合型专门人才,学院决定实行辅修专业及双学位制。
一、指导思想实行辅修专业及双学位制,是进一步推进学分制改革,实施因材施教,改进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深化我院教育教学改革所采取的重要举措。
目的在于更有效地鼓励部分品学兼优、基础扎实且学有余力的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保证完成所修专业修读任务的同时再修读另一专业,从而优化这些学生的知识和能力结构,提高其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培养的需求。
二、专业设置(一)辅修专业、双学位应根据社会和学生的需求进行设置,由教学事务管理中心会同有关系(部)提出方案,或由系(部)申请、教学事务管理中心审核,报主管领导批准后设置;(二)实行辅修专业、双学位的专业,必须是我院培养条件较好,社会和学生需求量较大的专业。
三、修读条件(一)思想品德好,身体健康,学习能力较强、潜力较大,进入第五学期学习的本科生;(二)主修专业已修课程全部合格。
如无重修课程,要求平均学分绩点在2.0以上;如有重修课程,则要求平均学分绩点在2.4以上;(三)辅修英语专业的学生要求CET4成绩达到CET6报名条件以上;(四)学生修读辅修专业、双学位原则上应选择与主修专业不同门类的学科专业;(五)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个专业为辅修专业、双学位专业。
四、申请手续及审批程序(一)每学年第二学期,相关系(部)应将当年的专业设置及招生计划数报教学事务管理中心审核,教学事务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并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向全校公布;(二)要求修读辅修专业、双学位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嘉兴学院南湖学院辅修专业、双学位修读申请表》,经学生所在系(部)和辅修专业开设系(部)审批后,由辅修专业所在系(部)汇总申请表及申请名单报教学事务管理中心审定,由教学事务管理中心公布获准修读的学生名单。
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管理暂行办法
华师〔2012〕26号关于印发《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辅修、 双专业、双学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院系、各部处、各单位:现将《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华 南 师 范 大 学二○一二年四月五日—1—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辅修、双专业、双学位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鼓励本科生在修读主修专业课程,拓宽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更好地适应社会对复合型人才发展的需要,我校实行辅修、双专业、双学位制度。
为保障该制度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是指在校本科学生修读主修专业的同时,按照另一专业相关培养方案,参加相关教学活动的一种学习方式。
学生通过学习、考核,达到相关培养要求,可获得相应证书。
第二章 培养方案及修读要求第三条 主办院(系)应根据专业特点和要求,按照该专业本科教学培养方案及学生主修专业毕业前获得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证书的要求,制定辅修、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方案,为学生选课和修读提供依据。
第四条 辅修、双专业、双学位培养方案的制定,应遵循以下原则:—2—(一)能够系统地反映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应包括专业主干课程。
双学位应在完成双专业培养要求的基础上,再完成相关课程、实践教学和毕业论文(设计)环节。
(二)理论课、实验(实践)课的安排及比例由主办院(系)根据专业特点自行制定,并报教务处审核。
第五条 学生完成辅修、双专业、双学位课程学习,取得学业(位)证书的最低学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一)跨院(系)修读的,依照辅修培养方案修满30学分,取得辅修证书;依照双专业培养方案修满50学分,取得双专业证书;依照双学位培养方案修满60学分取得双学位证书。
(二)在院(系)内部修的,除了与主修专业重复的课程学分外,还需按照辅修培养方案修满20学分不同课程才能取得辅修证书,按照双专业培养方案修满40学分不同课程才能取得双专业证书;主、辅修专业属于不同学科门类(学科门类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联合印发文件《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划分)的,需按照双学位培养方案修满50学分不同课程才能取得双学位证书;主、辅修专业属于相同学科门类的,需按照双学位培养方案修满45学分不同课程才能取得双学位证书。
华南师范大学各专业辅修课程方案汇总表
华南师范大学各专业辅修课程方案汇总表(2013年修订)说明:
(一)辅修学期
辅修第1学期:即第一个暑期
辅修第2学期:即第一个暑期结束后的第一学期,四年制本科的第3学期
辅修第3学期:即第一个暑期结束后的第二学期,四年制本科的第4学期
辅修第4学期:即第二个暑期
辅修第5学期:即第二个暑期结束后的第一学期,四年制本科的第5学期
辅修第6学期:即第二个暑期结束后的第二学期,四年制本科的第6学期
辅修第7学期:即第三个暑期
辅修第8学期:即第三个暑期结束后的第一学期,四年制本科的第7学期
辅修第9学期:即第三个暑期结束后的第二学期,四年制本科的第8学期
(二)辅修阶段
“1”、“2”、“3”分别代表“辅修”、“双专业”、“双学位”三个阶段。
外国语言文化学院
法学专业
经济与管理学院
生必须已经修读完双专业,双学位修读学生必须在双专业课程修读的基础上加修12个学分,不低于62学分。
业
必须辅修合格。
全日制本科华南师范大学本科生修读辅修课程管理办法
华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修读辅修课程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让学有余力的学生充分利用我校多学科优质教育资源,促进学科交叉渗透,培养复合型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修课程是指主修专业课程以外的课程.即:主修专业课程以外其他专业的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第三条修读辅修课程,学分达到一定要求,给予相应的学业证书。
第四条在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的原则下,以学生为本,实现主辅修专业有条件互转,为学生通过努力实现自主专业选择开辟一条途径,即:修读辅修课程的学生,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下,毕业时可申请以辅修专业作为主修专业毕业。
学校只授予一个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二章修读计划与要求第五条在完全学分制下,学生修读辅修课程,达到某一专业辅修培养要求时发给该专业辅修证书,达到某一专业双学位培养要求时授予双学位证书。
第六条学生完成辅修课程学习,取得学业证书的最低学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一)跨院(系)修读辅修课程满30学分,取得该专业辅修证书,修满60学分取得双学位证书。
(二)在院(系)内部修读辅修课程的,除了与主修专业重复的课程学分外,还需修满20学分不同课程才能取得辅修证书。
主辅修专业属于不同学科门类的,需修满40学分不同课程才能取得双学位证书。
主辅修专业属于相同学科门类的,需修满50学分不同课程才能取得双学位证书。
第七条辅修课程开课计划原则上按照学生主修专业毕业前获得辅修证书或双学位证书的要求设置。
教务处编印辅修课程修读指南,收录各辅修专业的修读要求及培养计划,为学生修读和选课提供依据。
第八条辅修课程模块由院(系)负责制定,课程挂在网上供学生自由选择。
模块课程制定遵循以下原则:(一)能够系统地反映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应包括专业主干课程。
(二)培养计划中理论课、实验(实践)课的安排及比例由主办院(系)根据专业特点自行制定,并报教务处审核。
第九条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可在大学一年级下学期修读辅修课程,修读资格不设条件限制,在二至三个暑期学期内修完规定的学分,修读双学位的学生修读时间可以延长一年。
关于修读双学位、双专业的实施细则(修订)
关于修读双学位、双专业的实施细则(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对复合型、创新型人才的需要,充分利用我校教学资源,发挥学校办学优势和特色,实现学科间的交叉融合,根据《高等学校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管理暂行办法》,学校决定在进一步完善学分制的基础上,在本科层次实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施行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专业设置及修读条件第二条双学位是指同一学生修读主修专业并获得相应学位的同时或修读主修专业并获得相应学位之后,修读辅修专业所获得的学位。
双专业是指同一学生修读主修专业并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修读辅修专业并获得毕业证书。
第三条学校开设的双学位、双专业专业目录由学校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专业设置情况和社会需求确定。
学生辅修专业必须在学校开设的辅修专业目录范围内选择。
第四条辅修专业实行学分制管理。
学生选择辅修专业一般于第三学期开始时进行。
每个学生只能申请一个辅修专业,在修读期间不得改变专业。
第五条凡申请辅修专业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遵纪守法,无违纪记录;(二)第一学年的实修学分达到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无不及格课程;(三)身体健康,学有余力。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六条双学位教育的辅修专业不得与主修专业同属一个学科门类,双专业教育的辅修专业不得与主修专业同属一个专业类。
学校开设的同一专业的不同专业方向不属于双专业范围,同一专业的不同专业方向学生不得互选。
第七条双学位、双专业教育学生纳入我校正常的学籍管理和教学管理。
为保证双学位、双专业课程的教学质量,由各学院实行单开班的上课形式,由各教学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的特点,自主确定上课形式。
第八条双学位、双专业教学开设单位负责所设双学位、双专业教学计划的制订和实施,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教学条件的提供及教学实践的落实、教材的选定等。
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政策解答
辅修、双学位、双专业政策解答1.什么是辅修、双学位、双专业。
辅修:在学习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另外一个专业的课程,称为辅修。
双专业:主修和辅修符合毕业资格,则同一张毕业证体现两个专业名。
双学位:主修和辅修不属同一学科门类,且达到两个专业的学位授予条件,可以获得两个学位。
比如数学专业辅修中文,可获得理学和文学两个学位。
当主修和辅修属于同一学科门类时,没有第二学位。
(是否属于同一学科门类,可到教务处网站左侧“培养方案”,查看2013级各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2.辅修几年毕业弹性学制下,毕业的条件是修完所有课程。
即主修和辅修的所有课程修完,就可以毕业,弹性范围为3-8年。
“修完”的概念是指达到培养方案的学分要求和课程结构要求。
仅学分总数够是不行的,例如某专业要求总学分100,如果你修了105,但缺1个学分的必修课,也不能毕业。
3.双专业毕业证书获得双专业毕业资格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为“主修(二专业:辅修)”,学信网学历注册时也按这个专业名注册。
但两个专业必须同时获得毕业资格。
比如2015年修完了主修,2016年修完辅修,则2016年毕业。
4.双学位证书获得双专业毕业证书,且获得主修学位证书,且主修辅修不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且辅修专业达到授予学位要求,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时,可获得第二张学位证书。
两个学位证书均向教育部备案。
5.申请了辅修培养方案以后,按什么标准审批教务处会计算申请学生的已修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的予以批准。
目的是如果你主修成绩太差,就好好学好一个专业吧。
6.辅修怎么上课。
多数专业是要跟主修班上课,即选课时可以跨年级选择辅修专业当学期开出的课,但存在课程时间冲突时不可选。
即你的课表上不能在同一时间出现两门课。
7.辅修学费怎么交,怎么算。
辅修学费是在每学期选课结束以后,根据你选的学分数,由财务处在你学费卡里扣。
学费标准举例:你辅修13级法学,法学专业13级学费标准为3740(该标准可到财务处网站“服务指南”查询),则你的辅修学费为每学分80*3740/3400=88元。
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政策解答
辅修、双学位、双专业政策解答1.什么是辅修、双学位、双专业。
辅修:在学习主修专业的同时,修读另外一个专业的课程,称为辅修。
双专业:主修和辅修符合毕业资格,则同一张毕业证体现两个专业名。
双学位:主修和辅修不属同一学科门类,且达到两个专业的学位授予条件,可以获得两个学位。
比如数学专业辅修中文,可获得理学和文学两个学位。
当主修和辅修属于同一学科门类时,没有第二学位。
(是否属于同一学科门类,可到教务处网站左侧“培养方案”,查看2013级各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2.辅修几年毕业弹性学制下,毕业的条件是修完所有课程。
即主修和辅修的所有课程修完,就可以毕业,弹性范围为3-8年。
“修完”的概念是指达到培养方案的学分要求和课程结构要求。
仅学分总数够是不行的,例如某专业要求总学分100,如果你修了105,但缺1个学分的必修课,也不能毕业。
3.双专业毕业证书获得双专业毕业资格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为“主修(二专业:辅修)”,学信网学历注册时也按这个专业名注册。
但两个专业必须同时获得毕业资格。
比如2015年修完了主修,2016年修完辅修,则2016年毕业。
4.双学位证书获得双专业毕业证书,且获得主修学位证书,且主修辅修不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且辅修专业达到授予学位要求,同时满足以上条件时,可获得第二张学位证书。
两个学位证书均向教育部备案。
5.申请了辅修培养方案以后,按什么标准审批教务处会计算申请学生的已修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的予以批准。
目的是如果你主修成绩太差,就好好学好一个专业吧。
6.辅修怎么上课。
多数专业是要跟主修班上课,即选课时可以跨年级选择辅修专业当学期开出的课,但存在课程时间冲突时不可选。
即你的课表上不能在同一时间出现两门课。
7.辅修学费怎么交,怎么算。
辅修学费是在每学期选课结束以后,根据你选的学分数,由财务处在你学费卡里扣。
学费标准举例:你辅修13级法学,法学专业13级学费标准为3740(该标准可到财务处网站“服务指南”查询),则你的辅修学费为每学分80*3740/3400=8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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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师范大学辅修制、双专业、双学位实施方法
为培养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学校实行辅修制、双专业、双学位和综合人才实验班培养方式。
一、辅修制
1、在校本科生修完一年级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及格(没有重修科目),均可报名参加辅修专业学习。
2、辅修专业采用学分制管理、每个辅修专业需修8至10门课程,总学分为30个学分。
学习时间为二年。
3、学生修完辅修专业规定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取得学分,由学校统一报省教育厅发给辅修专业证书。
二、双专业、双学位
在辅修专业基础上,学有余力的学生可修读双专业、双学位。
全日制本科生除完成本专业的教学计划,取得本专业学位外,可同时修读与本专业相同的或不同的学科门类的本科专业,毕业时取得两个专业的毕业证书,称为双专业。
符合授予不同学科门类的专业学士学位,并取得两个学位的证书,称为双学位。
1、在校本科生修完一年级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及格,没有重修科目,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2以上的可申请修读双专业;平均学分绩点达2.5以上的,可申请修读双学位。
2、在修读双学位课程中,如果主、辅修有一门课程重修两次均不及格,即转为双专业。
在修双专业的课程中,如果有两门(含两门)以上课程考试不及格;或同一门课程重修两次考试均不及格者,即转为辅修专业。
3、第四学年尚未完成第二专业教学计划的,可延长一年学习时间,如在延长一年的学习时间内仍不能修完规定的全部课程,即转为辅修专业。
修读双学位的可延长两年学习时间,但不得超过两年,如在延长两年学习时间内仍不能修完规定的全部课程,即转为双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