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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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炼油化工企业设备管理规定

中石油炼油化工企业设备管理规定

中石油炼油化工企业设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股份公司)炼油化工企业设备管理,提高技术装备水平,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安全稳定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设备是企业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设备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健全各级设备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各级设备管理的经济责任制。

第三条设备管理的任务: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通过采取一系列技术经济和组织措施,对企业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购、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更新改造,不断提高各级设备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保证为企业的安全、稳定、高效生产提供最优的技术装备,使设备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设备综合效能最高,为完成生产经营任务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范围第九条组织机构(一)股份公司炼油与销售分公司和化工与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专业公司)分别设炼油处和技术装备处;各地区分公司设置机械动力处(设备处)。

(二)专业公司和各地区公司总经理对设备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仟。

并要有一名副总经理主管设备管理工作;各地区公司可以根据情况设负责设备技术管理的副总工程师。

第十条职责范围(一)专业公司职责(1)贯彻落实国家对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织制定炼油化工设备的管理制度、规程、规范和工作规划。

(2)负责年度修理费预算的审核工作。

(3)负责股份公司所属炼油化工企业设备管理的监督检查,抓好设备科学管理,组织学习和推广应用现代化设备管理方法和维修技术,组织交流设备管理工作经验。

(4)负责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交流推广。

(5)组织制定主要设备的操作、维护检修规程及设备技术经济考核指标。

济号核指标。

(6)组织或参与企业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的主要设备的设计方案审查和竣工验收。

(7)负责股份公司炼油化工器材设备采购管理。

(8)负责股份公司炼油化工技术和设备引进的审查工作负责组织引进重要设备及备品配件的国产化工作。

中石化炼化企业设备专业管理制度

中石化炼化企业设备专业管理制度

1 1 / 2591 / 2592 2 / 2592 / 25933 / 2593 / 259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炼化企业设备专业管理制度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目 录1.《压力容器管理制度(试行)》2.《压力管道管理制度(试行)》3.《常压储罐管理制度(试行)》4.《电站汽轮机组管理制度(试行)》5.《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试行)》6.《锅炉设备及运行管理制度(试行)》7.《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管理制度(试行)》8.《空分、空压及风、氮、氧系统管理制度(试行)》9.《电梯、起重机、厂(场)内机动车辆管理制度(试行)》10.《石油化工设备防腐蚀管理制度(试行)》11.《修理费使用管理制度(试行)》12.《设备检维修管理制度(试行)》13.《炼化大型机组管理制度(试行)》14.《加热炉管理制度(试行)》44 / 2594 / 25915.《炼化企业主要生产装置长周期运行考核规定(试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压力容器管理制度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试行)二○○五年四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管理职责 (1)第三章设计、制造、安装 (5)第四章使用管理与修理改造 (6)第五章定期检验 (11)第六章安全附件、密封件与紧固件 (13)第七章附则 (16)附录引用文件 (17)55 / 2595 / 259压力容器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压力容器的管理,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依据国务院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所属油田、炼化、销售企业,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中所指压力容器是《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适用范围内的压力容器。

第四条本制度是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对压力容器管理的基本要求,各企业在生产,技术引进与开发,新、改、扩建项目和设备管理中,凡涉及到压力容器设计、选型、采购、制造(含现场组焊)、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报废更新等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

石油库设备管理规定(5篇)

石油库设备管理规定(5篇)

石油库设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油库储运设备的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预防事故,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使用效率,根据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结合油库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设备维修、抢修、隐患整改和技术改造工作;加强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状态,杜绝各类事故;健全完善设备档案、资料管理;加强维修、操作人员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管理、使用、维修人员的技术水平。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油库储运、消防设备的管理、检查和考核。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物流中心设备管理工作职责:1.认真执行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工作的各项规定、制度,结合实际,制定、修订各项管理办法,健全和完善设备管理措施。

2.检查、监督油库执行设备管理制度情况,指导油库使用并做好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保障设备设施良好运行。

3.负责油库的隐患整改、设备更新以及技术改造方案、计划的制定和申报,监督检查工程的实施情况,并组织做好工程竣工验收。

4.负责制定油库设备管理专业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培训工作及业务技术考核管理工作。

5.负责油库所需储运设备、材料及费用的申报、物资采购、调拨、供应和统计核审工作。

6.负责油库紧急抢修所需维修资源的配置和协调。

7.协助信息部门做好油库信息系统开发、应用工作。

第五条油库设备管理工作职责:1.执行上级设备管理工作的各项规定、制度,结合油库实际,制订实施细则。

2.负责油库的收发、储运、消防、安全、变配电、给排水和机修等设备、设施的使用、保养、维修、测试、检定和现场管理,保障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3.负责制订油库年度设备维修、增添、更新、改造和零星配件购置计划,并按时上报中心。

4.负责油库设备大修、更新、改造、扩建的现场人员、安全、质量管理,协助中心做好工程方案的制定、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工作。

5.做好设备、材料出入库的验收、发放和帐目处理工作。

中石油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中石油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炼油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制度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炼油化工局一九九二年十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范围 (4)第三章设备管理 (9)第四章设备的使用和维护 (12)第五章设备检修 (14)第六章锅炉、压力容器及工业管道管理 (16)第七章润滑管理 (20)第八章防腐蚀管理 (22)第九章动力管理 (24)第十章仪表自动化管理 (26)第十一章备品配件管理 (28)第十二章固定资产管理 (31)第十三章工业建筑物、构筑物、设备基础管理 (33)第十四章设备技术档案管理 (34)第十五章技术开发与培训 (36)第十六章设备现场管理 (37)第十七章附则 (38)第一章总则1.1 为贯彻国务院颁发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和原石油部《石油工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加强炼油化工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2 设备是企业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设备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健全各级设备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各级设备管理的经济责任制。

1.3 设备管理的任务: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通过技术经济和组织管理措施,对企业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更新改造,保持设备经济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充分发挥设备综合效能,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技术装备素质使设备寿命周期费用最经济,为完成生产信息处理,增加企业经济效益而服务。

1.4 设备管理应当依靠技术进步,坚持实行“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以预防为主,加强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1.5 建立健全设备基础资料,为实现各类指标管理和考核,提高设备可靠性、维修性、经济性等提供可靠的技术资料和数据。

1.6 设备管理工作要学习和国内处于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维修技术逐步采用以设备状态监测为基础的设备维修方法和现代故障诊断技术,不断提高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现代化水平。

中国石化仪表设备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仪表设备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中国石化生〔2011〕62号关于印发《中国石化仪表设备管理规定》的通知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现将《中国石化仪表设备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1.4仪表设备管理实行总部与企业分级管理,坚持规划、设计与选型相结合,运行、维护与检修相结合,改造、更新与科研相结合,专业管理与全厂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2职责分工2.1总部有关部门按照《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其职责,负责企业仪表设备管理,指导企业不断改进和加强仪表设备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全系统仪表设备管理水平;负责仪表培训工作。

2.2企业应建立健全仪表的管理体系,明确相关部门与单位的职责。

依据《设备管理办法》的管理要求和职责,制定本企业各类仪表设备的管理细则。

全面负责企业仪表管理工作。

—3—3.5仪表设备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施工能力,并具有健全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3.6仪表设备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应按设计要求及《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石油化工仪表工程施工技术规程》、《石油化工建设工程交工技术文件规定》进行。

工程项目竣工验—5—收资料应齐全完整,主要包括:工程竣工图(包括装置整套仪表自控设计图纸及竣工图;设计修改文件和材料代用文件;隐蔽工程资料和记录;仪表安装及质量检查记录;电缆绝缘测试记录;接地电阻测试记录;仪表风和导压管等扫线、试压、试漏记录;仪表设备和材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仪表校准和试验记录;回—8—3.5的要求进行。

4.3仪表控制系统管理—9——10—4.4仪表联锁保护系统管理—11—序、联锁方式等、解除或取消、恢复时,必须办理审批手续。

解除联锁保护系统时应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等。

—12—源露点,应比工作环境或历史上当地年极端最低温度至少低10℃。

6检查与考核6.1企业设备管理部门定期组织检查和考核。

集团公司每年组织一次设备大检查。

石化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石化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 综合管理制度
4
3
石化公司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中国石化集团北京燕山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以下简称石化公司)的设备管理,提高设备管理水平, 保障设备安全、经济、可靠、长周期运行,实现设备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 系统化,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稳步增长,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政策、中国石油化工集 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设备管理制度,结合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内部控制手册实施细则》,制订本办法。
第八条 本办法适用于石化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九条 各单位根据本办法修订和制定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不得 与公司的管理办法相冲突。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范围
第十条 管理机构: 1.公司由一名副经理分管公司机动设备管理工作,下设三名副总工程师协助副 经理分管机械设备、电气和仪表计量的技术管理工作。公司设置机械动力部,配备 相应的管理人员,在分管副经理和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的设备管理工 作。 2.各单位由一名副厂长(副经理)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可根据实际工 作需要设立设备管理副总工程师,协助分管副厂长(副经理)负责设备的技术管理。 各单位要设立机动设备管理部门并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负责处理本单位的设备管 理工作。 3.各车间应有一名副主任负责设备管理工作,并配备专职设备技术员,处理日 常的设备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公司机械动力部的主要职责: 1.传达、贯彻、落实国家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 法律、法规、标准和各项有关规定,并结合石化公司的具体情况,组织制订、修订 公司的机动设备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向上级 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负责组织、指导、监督、考核公司各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 3.负责公司修理费的使用和控制管理工作。 4.负责公司主要生产装置检修计划、重点检修项目检修方案和月修理计划的审 批,检查和监督装置检修的质量和进度。 5.负责组织公司量值传递;负责处理公司内的计量纠纷,做好计量仲裁工作; 协助处理与外单位的计量纠纷。 6.负责电气系统和电气设备的运行管理;负责公司用电管理工作。

中国石化仪表设备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仪表设备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仪表设备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中国石化生〔2011〕62号关于印发《中国石化仪表设备管理规定》的通知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现将《中国石化仪表设备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一月三十日—1——2—1仪表设备管理基本要求1.1本规定所称仪表设备是指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中国石化)所属各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生产运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控制监视仪表、执行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报警仪表、联锁保护系统、在线分析仪表、化验室分析仪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及辅助单元等。

1.2仪表设备管理是对仪表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安装、投运、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管理,保障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1.3各企业应制定各类仪表设备的管理细则。

1.4仪表设备管理实行总部与企业分级管理,坚持规划、设计与选型相结合,运行、维护与检修相结合,改造、更新与科研相结合,专业管理与全厂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2职责分工2.1总部有关部门按照《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据其职责,负责企涉及的相关制度 《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 业务类别 炼油业务/生产运行/设备运维 所属层级 通用业务制度-执行类业仪表设备管理,指导企业不断改进和加强仪表设备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全系统仪表设备管理水平;负责仪表培训工作。

2.2企业应建立健全仪表的管理体系,明确相关部门与单位的职责。

依据《设备管理办法》的管理要求和职责,制定本企业各类仪表设备的管理细则。

全面负责企业仪表管理工作。

2.2.1设备管理部门是仪表设备的主管部门,应设相应仪表—3—管理岗位和仪表专职技术管理人员。

2.2.2设备管理部门在分管设备领导的领导下,负责本企业仪表设备的管理。

2.2.3大型炼油化工企业可根据需要设置专管仪表管理工作的副总工程师。

中石化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管理制度

中石化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管理制度

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仪表及自动控制设备(以下简称“仪表设备)管理工作,提高仪表设备管理水平,保障仪表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股份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所属油田、炼化、销售企业,其它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仪表设备是指在油田、炼话、热电、销售生产运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类检测仪表、控制监仪表、执行器,过程控制计算机系统、在线分析仪表、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及其铺助单元等。

第四条仪表设备管理主要目标是对仪表设备从规划、设计、制造、选型、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管理,使仪表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范围第五条仪表设备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进行管理。

各企业在设备管理部门应设有相应岗位和专职技术管理人员。

设备管理部门在主管设备的副经理(副局长、畐旷长)领导下,负责本企业仪表设备的管理, 大型、特大型企业可设副总工程师全面负责仪表设备技术管理工作。

第六条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管理职责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部门按《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 仪据其职责,全面管理各企业仪表设备管理,指导各企业不断改进和加强仪表设备管理工作,全面提高集团公司、股份公司仪表设备管理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七条企业管理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仪表设备管理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贯彻执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定、规程和标准。

(二)负责制定和修订本企业仪表设备管理制度、规定、规程和标准。

(三)检查本企业所属单位进行仪表管理制度、规定、规程和标准的情况。

(四)参与新建装置、重点更新及技改措项目仪表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等前期技术管理工作。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中国石化生〔2010〕318号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重新修订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O年六月十三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以下简称电气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稳定、经济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和所属生产、销售直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电力系统是指企业内部的发、供、输、配电系统的总称。

第四条根据企业生产、发展的需求,在国家有关政策指导下,按照安全性、经济性并重和技术合理的方针,同步落实技术、组织措施和项目资金,不断优化电源配置,完善电网结构,不断提高电气设备装备水平和自动化水平,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和经济性。

第五条建立健全有效的电气管理体系,实行电力系统及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管理,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优化资产配置,落实设备实物和价值综合管理工作,保证设备资产的安全完好和经济有效使用,为企业生产经营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六条电气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安全经济并重原则,确保电力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安全、可靠、稳定、经济运行。

(二)遵循电力系统的客观运行规律,积极开展安全可靠性分析、风险评价、电气设备状态评估工作,持续开展电气隐患治理,及时消除设备缺陷,避免扩能改造项目不合理依托原有系统。

(三)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终稿)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终稿)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重新修订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四日1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以下简称电气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稳定、经济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和所属生产、销售直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电力系统是指企业内部的发、供、输、配电系统的总称。

第四条根据企业生产、发展的需求,在国家有关政策指导下,按照安全性、经济性并重和技术合理的方针,同步落实技术、组织措施和项目资金,不断优化电源配置,完善电网结构,不断提高电气设备装备水平和自动化水平,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和经济性。

第五条建立健全有效的电气管理体系,实行电力系统及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管理,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优化资产配置,落实设备实物和价值综合管理工作,保证设备资产的安全完好和经济有效使用,为企业生产经营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六条电气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安全经济并重原则,确保电力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安全、可靠、稳定、经济运行。

(二)遵循电力系统的客观运行规律,积极开展安全可靠性分析、风险评价、电气设备状态评估工作,持续开展电气隐患治理,及时消除设备缺陷,避免扩能改造项目不合理依托原有系统。

(三)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电气设备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电气设备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电气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行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中国石油有关电气管理工作的相关法规、规程、规范及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股份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归口管理的炼油与化工企业<以下简称地区公司)。

第三条电气设备是指发电、输电、配电、供电及用电设备。

电气管理是指对电气设备及运行、继电保护、电气安全及现场、电气建构筑物的一切管理工作的总称。

电力系统是指依据有关协议、产权维护范围划分确定的发、供、输、配和用电设备组成的系统。

第四条各地区公司电气管理,必须以发、供、用电为中心,依据电力系统“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各级电气管理机构,明确职责,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和“三三二五”制<三票、三图、三定、五规程、五记录),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电气设备的技术、装备水平,满足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经济运行。

第五条各地区公司电力系统通过有效的运行管理,应实现下列要求:(一)电网结构力求安全稳定、经济合理、技术先进、运行灵活;(二)向各生产装置提供质量合格的电能;(三)保护装置微机化、监控系统自动化、通信系统现代化。

第六条各地区公司应做好电气设备的节能工作,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积极推广高效节能的电气设备及技术。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七条各地区公司应建立健全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单位职责。

各地区公司电气主管部门职责:(一)负责贯彻上级部门电气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度,组织制定电气管理规章、制度和细则,并监督执行;(二)组织或参加制定电力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三)负责新建、改扩建工程电气部分的设计审查,负责组织主要电气设备的选型;(四)审查电气设备的更新、报废计划;(五)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做好电力系统综合自动化建设、电气设备信息化建设、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并结合生产中技术难题,开展技术攻关;(六)组织开展电气设备创完好活动,并在此基础上抓好系统及主要设备的技术分析及技术鉴定工作;(七)组织电气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电气人员培训工作。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设备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管理水平,保障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促进股份公司经济效益稳步增长,依据国家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所属油田、炼化、销售企业,其他单位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中设备管理的对象是指用于油田勘探开发、石油炼制和石油化工生产、产品销售及其它生产运营的机器、工艺设备、工业管道、动力设备、机修设备、起重运输设备、仪器仪表、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等。

第四条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遵照国家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从技术、经济、组织等方面采取措施,将实物形态管理和价值形态管理相结合,对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进行科学的综合管理,作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优化设备资产配置,保证设备资产的安全完好和经济有效使用,为企业生产经营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五条设备管理应当贯彻以下原则:(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二)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三)坚持可持续发展,努力保护环境和节能降耗。

(四)坚持依靠技术进步、科技创新作为发展动力,推广应用现代设备管理理念和自然科学技术成果,实现设备管理科学、规范、高效、经济。

第六条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要素,是企业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设备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企业应将设备管理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纳入企业的经济责任制指标体系,列入经理任期责任目标,制定年度设备管理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和考核。

第七条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培养高素质、高层次的设备管理人员、检维修人员和运行操作人员,为完成设备管理任务和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奠定基础。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中国石化生〔2010〕318号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重新修订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O年六月十三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气设备及运行管理工作(以下简称电气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稳定、经济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设备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和所属生产、销售直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电力系统是指企业内部的发、供、输、配电系统的总称。

第四条根据企业生产、发展的需求,在国家有关政策指导下,按照安全性、经济性并重和技术合理的方针,同步落实技术、组织措施和项目资金,不断优化电源配置,完善电网结构,不断提高电气设备装备水平和自动化水平,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性、可靠性、稳定性和经济性。

第五条建立健全有效的电气管理体系,实行电力系统及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管理,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优化资产配置,落实设备实物和价值综合管理工作,保证设备资产的安全完好和经济有效使用,为企业生产经营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六条电气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安全经济并重原则,确保电力系统及电气设备的安全、可靠、稳定、经济运行。

(二)遵循电力系统的客观运行规律,积极开展安全可靠性分析、风险评价、电气设备状态评估工作,持续开展电气隐患治理,及时消除设备缺陷,避免扩能改造项目不合理依托原有系统。

(三)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中石化设备管理办法

中石化设备管理办法
实施类制度——对业务领域内流程或业务活动进行规范,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制度。
规范了业务活动程,具有较强的可操作,但仍需要做进一步的细化, 并且具有明确下位制度制定者。
执行类制度——对具体岗位提出工作要求和职责要求,或对业务领域内细化流程做出 具体描述,岗位工作人员可以直接使用并指导工作的制度。
明确到了执行部门或执行岗位,描述细致、要求具体,执行单位可直 接应用,不需要再制定其他制度,制度直接“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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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特种设备相关法规介绍
条例、法规、标准之间的关系
1、在法理上 “条例”在其特定领域具有强制性和约束力,属于法律的一种, 是指导相应领域中安全技术规范的根本和基础。 “安全技术规范”和“强制性标准”同样具有强制性,在司法实 践中,“强制性标准”的法律位阶高于“安全技术规范”。 “推荐性标准”属于自愿采用,只有其被“安全技术规范”引用
B4.5.1设备专业管理
(小类业务)
B4.5.2设备检查
(小类业务)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检查细则》(中国石化生„2007‟ 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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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备管理体系 制度类型
制度层级 制度类型
一般情况, 针对不同业务
第二层级通用业务制度 第三层级板块业务制度 第四层级企业制度
原则类 实施类 执行类
制度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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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特种设备相关法规介绍
3.标准
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WTO/TBT协定)对标准的定义:是由公认机构批准的、非 强制性的、为了通用或反复使用的目的,为产品或相关加工和生产方法提供规则 、指南或特性的文件。 标准是“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 ,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标准应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 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的共同效益为目的,包含六大要义:

中国石油炼油与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中国石油炼油与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制度

中国石油炼油与化工企业设备管理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炼油与化工企业的设备管理,提高装备技术水平,保证设备安全、可靠、平稳运行,依据国家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所属炼化企业。

第三条本制度中设备管理的对象是指用于炼化业务生产经营的机器、工艺设备及管道、电气和动力设备、仪器仪表、机修设备、起重运输设备、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等。

第四条设备管理的任务是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通过采取一系列技术、经济和组织措施,为企业安全、平稳、高效生产提供可靠的技术装备,做到从规划、设计、选型、制造、购置、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闲置报废的全过程管理,使设备寿命周期费用最合理,综合效能最高。

第五条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不断培养与提高设备管理人员、维护和检修人员及运行操作人员的素质和水平,为完成设备管理任务和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奠定基础。

第六条设备管理应全面执行 HSE 管理体系,推行全过程受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节能降耗、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七条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全员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八条坚持科学发展观,依靠技术进步、科技创新作为发展动力,推广应用现代设备管理理念和自然科学技术成果,加强设备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设备管理科学、规范、高效、经济。

第九条建立设备管理经济技术指标考核体系,强化对设备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范围第十条组织机构(一)炼油与化工分公司设置装备管理处,各地区公司设置专职设备1管理部门。

(二)各地区公司设一名副总经理主管设备管理工作,并设负责设备技术管理的副总工程师;各地区公司生产厂、车间应设专职班子副职分管设备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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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重新修订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四日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管理工作,提高设备管理水平,保障设备安全经济运行,依据国家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和所属生产、销售直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其他企业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中设备管理的对象是指用于油田勘探开发、石油炼制和石油化工生产、产品销售及其它生产运营的机械设备、工艺设备、动力设备、机修设备、起重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仪器仪表、工业管道、工业建筑物和构筑物等。

第四条设备管理应遵照国家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从技术、经济、组织等方面采取措施,对设备的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进行综合管理,做到产权清晰,权责明确,优化设备资产配置,保证设备资产的安全完好和经济有效使用,为企业生产经营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第五条设备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对设备从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制造、安装、使用、维护、修理、改造、更新直至报废的全过程管理的原则。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运行。

(三)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四)坚持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和节能降耗。

(五)坚持依靠技术进步、科技创新,树立现代设备管理理念,推广应用科学技术成果,实现设备管理科学、规范、高效、经济。

第六条设备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要素,是生产的物质技术基础,设备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七条企业是设备管理的主体,负责设备的全过程管理,企业全体员工共同参与设备管理。

企业应将设备管理经济技术指标纳入内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制定年度设备管理工作计划,定期检查和考核。

第八条企业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培养高素质、高层次的设备管理人员、检维修人员和运行操作人员,为完成设备管理任务和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奠定基础。

第九条企业要建立健全设备管理机构与网络,设备管理要做到统筹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更新改造,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努力实现设备安全、环保、节能和系统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范围第十条集团公司设立设备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设备管理工作。

集团公司分管设备领导任组长,总部有关部门负责人为设备管理领导小组成员。

设备管理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贯彻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设备管理的工作方针、目标,决策处理设备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审核批准设备管理工作计划和年终评比结果。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设备管理的综合协调。

办公室设在生产经营管理部,由分管设备管理工作的副主任兼任设备管理办公室主任。

设备管理办公室的职责是:(一)负责传达、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

负责与国家有关部门联系,上报有关材料。

(二)负责落实设备管理领导小组的决策,负责设备管理工作的统一规划、综合协调,指导有关部门的设备管理工作。

(三)组织制定、修订集团公司、股份公司设备管理制度和标准;组织集团公司设备大检查工作和设备管理工作会议。

(四)负责牵头组织设备管理和设备隐患治理工作。

(五)组织中高级设备管理人才培训工作。

(六)负责落实设备管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第十二条工程部设备管理职责:(一)负责限上检修改造项目的实施管理。

(二)负责限上检修改造项目设计单位的资质审查。

(三)负责企业和招标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及检修改造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指导管理,监督资质预审、发标、开标、评标、定标过程,监督中标项目合同签订。

(四)负责限上检修改造项目企业与检修改造施工队伍之间的组织协调,负责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督。

(五)负责检维修标准定额的管理。

第十三条物资装备部设备管理职责:(一)负责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及生产装置检维修所需设备和备件的采购及协调工作,保证工程项目及检维修所需设备和配件及时供应。

(二)负责集团公司设备及配件的集中储备和库存物资调度调剂工作,合理控制库存。

(三)负责国内外设备供应市场研究工作,为集团公司的工程项目提供设备采购相关信息。

(四)负责集团公司重大设备国产化攻关、研制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十四条集团公司总部有关职能部门应根据其职责范围,在相应环节各负其责,协助做好设备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石油工程管理部、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炼油事业部、化工事业部、油品销售事业部、资产公司(以下简称事业部、管理部)是分管业务范围内设备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应明确1名领导成员分管设备管理工作,明确设备管理处室和职责。

事业部、管理部设备管理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集团公司关于设备管理工作的要求,落实有关部署、安排。

制定、修订分管业务范围内设备管理的制度、规程、标准、规定,制定主要设备管理工作的考核指标和考核管理办法。

(二)设备管理主要职责在事业部、管理部,负责管辖业务范围内设备综合管理、专业管理。

提出设备中长期发展和更新改造规划建议或意见,制定年度设备管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设备更新和改造,对管辖业务范围内企业上报的设备年度更新和改造计划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按照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和分批设备更新改造计划,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

油田勘探开发事业部、油田企业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管辖业务范围内设备投资计划中重大关键装备的技术谈判工作,并组织技术经济论证以及后评估工作。

(四)负责设备更新和检维修管理;负责设备修理费使用管理。

(五)组织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做好设备管理骨干人员技术培训工作,组织设备技术考察,提高设备管理水平,促进装备技术进步。

(六)在生产经营管理部的统一组织下,落实、参加设备大检查和设备管理考核评比工作。

(七)组织或参与对分管企业重大特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指导企业恢复生产并制定防范措施,参与事故处理。

(八)组织专家解决企业难以解决的重大设备技术问题,组织开展重大设备技术攻关。

(九)负责审查管辖业务范围内设备处置行为,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相应的账务处理工作。

(十)总结交流设备管理工作经验,组织学习和推广应用现代设备管理方法和先进技术。

第十六条企业要加强设备管理工作领导,落实领导责任。

企业应明确1名领导班子成员负责设备管理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企业应设设备、电气、仪表副总工程师,协助分管领导负责设备技术管理工作。

特大型、大一型炼化企业,应设专职设备副职领导。

企业应明确设备管理责任部门,配备精干高素质的设备管理专业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形成健全的设备管理组织体系。

大型和特大型企业宜建立三级设备管理体系,中小型企业宜建立二级设备管理体系,合理配备设备专业管理人员。

基层单位应配备设备副职和一定数量的设备技术人员。

第十七条设备管理应实行专业化管理,企业应掌握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和检修的核心技术。

企业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检修、维护计划和材料、配件计划,负责检维修质量控制和验收,负责设备档案和检修维护资料的管理。

第十八条企业设备分管领导主要职责:(一)负责企业设备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设备管理的标准、规范、制度,主持制定企业设备管理目标、规划和措施,综合协调、指导有关部门的设备、动力管理工作,决策处理企业设备、动力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审批企业设备、动力管理工作计划和定期的考核结果。

(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标准、制度等,负责组织编制本企业各项设备管理制度,并督促贯彻执行。

(三)协调组织主要生产装置停工检修、主要设备大修计划的制定和审批,并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审批重大设备更新计划。

(四)审查企业修理费、设备更新费使用计划,履行企业内部审批程序并报总部主管部门批准,组织实施,确保合理使用。

(五)组织或参与上报集团公司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提出处理建议。

(六)参与企业重点基本建设、重大技术改造项目方案的审查和竣工验收。

(七)加强设备管理队伍建设,提出优化各级设备部门人员配备的建议,指导设备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人员素质。

(八)负责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采用现代化设备管理技术,不断提高设备管理技术含量和设备管理内涵。

第十九条企业依据本办法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设备副总工程师、设备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职责。

设备管理部门作为企业设备管理的归口部门,其职责范围应充分体现对设备的全过程管理,并发挥主导作用。

第三章设备前期管理第二十条设备的前期管理是设备全过程管理中规划、设计、选型、购置、制造、安装、投运阶段的管理工作。

必须重视设备的前期管理,明确责任主体。

第二十一条设备规划是企业生产经营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主要依据企业的生产经营发展方向、生产设备的运行可靠性、设备技术成果应用、安全生产、节能和环境保护要求、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来确定。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企业设备规划,并纳入企业总体发展规划。

第二十二条企业设备管理部门要负责更新设备的设计审查,参加基建、技措等重大项目的设计方案论证和设计审查,在设备选型中应遵循标准化、系列化、通用化的原则,对设备的适用性、可靠性、维修性、安全环保性和经济性提出要求,并督促落实。

坚持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原则,禁止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

第二十三条设备购置要坚持质量第一、性能价格比最优、综合成本最低的原则,按照集团公司有关设备采购管理的规定组织采购。

加强国内外重要设备的监造,严格进厂设备的质量验收。

购置的设备应有必备的维修配件。

企业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或参与主要设备的选型、签订技术协议及设备购置和进厂验收。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建立设备供应商的评价考核制度,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价、考核。

第二十五条企业必须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审查安装施工方案,落实质量保证体系;设备安装执行相关规定和标准,按规定进行试运和调试;竣工验收后,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企业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或参与工程竣工验收、设备调试、竣工资料移交等项工作。

第二十六条设备投产前,企业应组织技术人员和有经验的操作人员全面掌握设备的性能和使用维护方法,制定试运行方案和安全措施,并对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HSE教育和设备操作、维护技术培训,使其了解和掌握设备的安全技术性能。

第二十七条企业要建立设备前期管理责任制,有关部门应对其在设备前期各阶段所承担的工作负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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