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海大学印发《河海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国家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评审流程》的通知
法学院2016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河海大学法学院
河海大学部门文件河海法学〔2017〕12号───────────────────关于印发《法学院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的通知院内各单位: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2014〕1号)、《关于印发<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河海校科教〔2014〕15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河海校科教〔2017〕52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法学院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经学院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法学院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2、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河海大学法学院2017年10月11日河海大学法学院 2017年10月11日印发录入:黄铁基校对:郑玮炜附件1:法学院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为了做好我院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充分调动研究生学习和科研的积极性,认真组织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河海校科教〔2017〕5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申请资格及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在标准学制内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2、当年毕业的研究生和超出标准学制的研究生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3、在标准学制内,因国家和学校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不具备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格。
4、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1)本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2)本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3)本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停学、保留学籍者;二、奖金标准及推荐名额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河海大学力学与材料院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结果公示
河海大学力学与材料院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结果公示院内各单位: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河海校教科〔2018〕45号)和《2018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初评赋分标准(力学与材料学院)》相关文件精神,遵循平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初评、答辩评审等环节,共评出国家奖学金候选人16人,其中硕士研究生9人,其中力学3人,材料4人,机动2人;博士研究生7人,其中力学4人,材料1人,机动2人。
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10月15日上午10:00前将意见以书面材料形式反馈至江宁校区乐学楼1110研究生辅导员办公室,电话:58099406,联系人:白灿,段文静。
河海大学力学与材料学院2018年10月10日附件:2018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结果公示序号学号姓名专业备注1160410040006李珺璞2016级工程力学博士2150412070004曾少华2015级土木工程材料博士3160410030002杨旭2016级流体力学博士4160210040004辜继明2016级工程力学博士5140810020001安西月2014级固体力学博士6150412070001单鸿猷2015级土木工程材料博士机动7160210040005洪永兴2016级工程力学博士机动注:根据总分排名,前5人为固定名额,除前5人外,另推荐2人为机动,报送学校再次进行评比。
2018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结果公示序号学号姓名专业备注1161310070003李辰治2016级土木工程材料硕士2171308050004严敏敏2017级材料物理与化学硕士3161310040007安芝林2016级工程力学硕士4161310060005陆凤玲2016级材料学硕士5171308050002郭森森2017级材料物理与化学硕士6171308020004贾明坤2017级固体力学硕士7161310040015黄锦峰2016级工程力学硕士8161310060017孙博2016级材料学硕士机动9161310040014何锦涛2016级工程力学硕士机动注:根据总分排名,前7人为固定名额,除前7人外,另推荐2人为机动,报送学校再次进行评比。
河海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结果公示
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结果公
示
按照《河海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河海校科教〔2012〕101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河海研[2013]73号)《关于下达201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院推荐指标的通知》(河海研[2013]74号)精神,经个人申请、学院初评、研究生院复评、学校审定,王超等194名硕士、王晓燕等82名博士取得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请于12月27下午15:00前以书面签名形式向研究生院反映(闻天馆617,联系电话)。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3年12月23日
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取得者(硕士)。
关于印发《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海大学文件河海校科教…2014‟15号────────────────────关于印发《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单位:为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高层次人才培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相关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经校务工作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河海大学2014年3月31日附件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吸引优质生源,激发研究生刻苦学习、潜心科研、全面发展,促进高层次人才培养,持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国家相关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四三三”奖助工程计划,分为奖优、助学、解困三部分。
其中,奖优包含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学费减免奖励;助学包含国家助学金、学校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解困包含国家助学贷款、特困补助金、新生绿色通道。
第三条奖助学金申请对象为全日制脱产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等除外),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应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评定。
所有参评对象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第四条学校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和“坚持标准、奖优励勤”的原则,按照“学生申请、学院评审、学校审定”的程序组织奖学金评定工作。
第二章国家奖学金第五条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第六条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生30000元/生〃年,硕士生20000元/生〃年。
第七条国家奖学金指标根据国家下达给学校的总名额,按照各学院(系)参评对象人数,由研究生院按比例下达至各学院(系),并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适当倾斜。
第三章学业奖学金第八条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勤奋学习、表现突出、潜心科研、积极进取的研究生。
河海大学2011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基本奖学金评定方法_河海研2012[38](正式版)
河海大学研究生院文件河海研[2012]38号关于做好2011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基本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各单位:根据《河海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河海校科教[2010]68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1级硕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基本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1、计划规模基本不变,指标切块动态使用。
学校根据2011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第一阶段基本奖学金指标、学籍异动和档案变化情况,确定第二阶段(学年)各等级基本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指标切块到学院(含体育系,下同)。
凡综合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均可享受奖学金,具体等级根据综合量化考核结果确定。
2、学校宏观指导,学院具体实施。
学校成立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奖学金评定原则指导意见并负责宏观管理工作。
各学院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的书记院长、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教学秘书以及研究生导师等组成的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根据学校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学科专业特点,制定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并将具体细则公示且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实施。
3、公开公平公正,主动接受监督。
要向全体研究生和导师公布奖学金评定工作机构、奖学金等级指标和评定政策;评定结果要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对研究生及导师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研究并回复。
二、奖学金标准等级第二学年总额度特等6000元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考核指标1、主要包括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和导师评价三个方面,考核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考核合格。
权重如下:思想品德占20%、学习成绩占60%、导师评价占20%。
未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者,视为综合考核不合格。
(1)学习成绩最高60分,计算方法:学位课程加权平均分×60%。
该部分得分由研究生个人申报,研究生秘书负责确认。
(2)思想品德考核即为综合素质考核,最高20分。
主要包括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日常行为表现、参加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以及担任研究生干部等方面。
河海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
河海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办法为加强对研究生进行思想教育的力度,为广大研究生树立起学习的榜样,促使研究生成为高素质、综合性的优秀人才,学校特设立研究生荣誉称号。
一、研究生荣誉称号的种类和比例1、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①、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一般占参加评选研究生人数的5%。
②、优秀研究生干部。
优秀研究生干部一般占参加评选研究生人数的5%。
在校研究生会和校研究生科协中担任职务的研究生干部,评选优秀研究生干部的比例,不超过实际研究生干部数的15%。
③、优秀毕业研究生。
优秀毕业研究生一般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人数的5%。
2、研究生集体荣誉称号,即研究生先进班级。
研究生先进班级的申报以学院为单位,一般不超过研究生班级数的5%。
二、研究生荣誉称号评选范围和对象1、优秀研究生:全校在籍注册的二、三年级脱产研究生。
2、优秀研究生干部:担任研究生会(校、院两级)、校研究生科协、班委、党支部、团支部或其它社会工作的二、三年级研究生干部。
3、优秀毕业研究生:全校应届毕业研究生,并已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
4、研究生先进班级:全校二、三年级研究生各班级。
三、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的条件(一)、基本条件所有申请研究生个人荣誉称号的研究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有良好的道德修养,严格要求自己,积极要求上进,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
2、学习勤奋、刻苦,学位课成绩优良,勇于实践,知识面广,有良好的学术道德,科研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3、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4、乐于承担社会工作。
(二)、具体条件1、优秀研究生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优秀研究生申请者要求至少获得优秀奖学金一项。
2、优秀研究生干部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①、担任校、院各级研究生干部一学年以上,积极、主动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和社会工作。
河海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2012版
河海大学文件河海校科教…2012‟43号关于印发《河海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单位:为吸引优质生源,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特别是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进一步激发他们的科研创新热情,特研究制订《河海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经校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海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二○一二年七月十六日主题词:河海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2年7月16日印发录入:吴君明校对:沈国军附件河海大学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为吸引优质生源,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特别是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培养质量,进一步激发他们的科研创新热情,学校设立直博生奖学金。
一、资助对象录取为我校且档案转入学校的直博生。
二、奖学金标准直博生奖学金标准为:第一、二学年3000元/月,第三学年起4000元/月。
三、评定程序1、符合资助条件的直博生,经学校审核通过,第一学年入学注册后即享受直博生奖学金,直至第二学年结束。
2、第三学年起,学校定期组织对直博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指标包括综合素质、学习成绩、创新成果等方面。
视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继续享受直博生奖学金。
3、学校授权研究生院制订具体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管理发放直博生奖学金在标准学制内每学年按12个月发放,但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予以停发:1、受到警告及以上行政处分;2、退学或停学;3、人事档案转出学校;4、休学或出国境联合培养(合作研究)期间;5、导师认为应予停发的。
五、其他1、本办法自2013级直博生起执行。
2、学校为获奖直博生颁发荣誉证书。
—3 —。
河海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
河海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国家财政拨款专门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
第二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普通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申请条件第三条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3、能正视生活中的困难,生活俭朴,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秀;4、家庭贫困并经过贫困生资格认定的同学;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1)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上学年学习成绩平均绩点排名必须达到本专业前30%。
(2)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除新生外要求上学年不及格科目不多于2门。
第四条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以和国家助学金兼得,但不能和国家奖学金兼得。
第五条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承诺自愿参加学校和社会的公益活动。
第三章标准和比例第六条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额度为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资助额度为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第七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名额分配根据国家下达给学校的名额数,按照各院贫困生的比例分配至各学院。
名额分配时向水利类、地质类等艰苦专业和民族学生较多的学院适当倾斜。
第四章评定办法第八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按以下程序执行: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并提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助学金申请表》;2、由学生所在班级或年级进行评议后提交辅导员;3、各学院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的学生进行初评,按学校分配名额的1.1倍评出候选人,并将候选人名单及推荐材料在学院内公示三天,广泛征求师生意见;4、将在学院内公示后无异议的候选人名单报学生工作处;5、由学校对各学院上报的学生再次进行筛选和淘汰,提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生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再进行校内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国家下达的实际名额等额评出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最终获得学生名单。
关于公布河海大学2015年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结果的通知概要
河海大学文件河海校科教〔2015〕94号────────────────────关于公布河海大学2015年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结果的通知各单位:根据《河海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河海校科教〔2011〕75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工作的通知》(河海校科教〔2015〕86号)文件精神,经学生申报、学院初评、学校审核,共评选出陈学高等689名优秀研究生、于永强等457名优秀研究生干部、水文水资源学院2013级硕士水务生态班等16个研究生先进班集体、水利与水电学院研究生会- 1 -等5个优秀学院研究生组织,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附件:1.河海大学2015年度优秀研究生名单2.河海大学2015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名单3.河海大学2015年度研究生先进班集体名单4.河海大学2015年度优秀学院研究生组织名单河海大学2015年12月25日- 2 -河海大学校长办公室2015年12月25日印发录入:于洪军校对:杨勇- 3 -附件1河海大学2015年度优秀研究生名单水文水资源学院(62人):陈学高朱非林吴业楠陈娟刘京京张鹏林青霞刘懿司伟贾本有张春艳陈沐松侯婷唐然戴云峰闫峰刘畅罗晓丽沈丹丹梁珂张乾沈烽刘玉环郑敏杰陈伟东陈芸芸吴晶符芳明汪曼琳沈鸿仁于永强陈宇婷冒云闫方秀李卫东刘强李璇甄亿位吴淼徐敏祝诗学余胜男王爱花陆建宇刘欢孙凤荣谈娟娟闫堃束慧连鞠彬孙敏华朱苏葛罗娟刘鑫周雁潭姜婷婷刘忱潇李朋李浩曾明卞玉敏刘可新水利水电学院(91人):朱蓓闫杰方文超陈佳袁陈扬唐磊李月娇唐琪范振东顾微王泉黄修杰陈敏蒋明慕子煜娄二召漆江钱程杜传阳王慧- 4 -赵英华赵路静张雨灼王家骐赵鲲鹏张道法杨景文邢未平徐素红蔡博文曹蓉王玮陈于李文杰郑加兴吉飞孙娇李昱张召张凤山戴波李萌胡添翼褚凯敏许雷殷鸣任杰谢荣晖薛洋周志杰秦浩罗京蕾曹爱武刘飞飞曹栋华崔伟杰邵雪杰袁玉周政成茜费远航张文娟周程婷崔金涛唐胜强蔡旺炜秦恒基段圣泼毛欣宇杨孟闫少锋赵津磊边策刘冬冬卫琦卜静武郭博文鲁洋夏林张晶梅张玉全沈雷阚阚孔庆杰陈会向李星赵倩陶亮韩彰张海通宋锦焘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41人):徐阳高晨晨高鹏张茜张琴王琴芬周雅顾建王曦鹏王书昆林捷吕江华刘子涵谢当汉周清泉梅宇立裴晔陈恺翠吴丹戴路尹亚军范力阳许忠厚周娟常曼黄璐宋凡邹恒左常圣贾亚茹- 5 -邱婷吕晓凤肖雪胡玉植付惠姣马国誉张清扬蒋昊炜郭浩霖唐慧燕李瑜土木与交通学院(55人):余振鹏王涛胡海星刘泉郭万里侍华峰冯宁宁汪蔚殷丽伟郭明霞徐浩青谢高强周杨尹龙何森凯白金州时祥李舒敏王阳阳许建宝任真沈大伟丁小闯邓树成徐海东袁波刁红国陈林卞洁张宁王康宇王保光黄德文刘硕王涛卢一为朱振生张亚洲孙学谨李坤坤郭义庆胡鸿翔陈师节方帅王鑫刘云波刘琳李德杰王芳詹泸成励彦德陈连桄陈祥何想陈喜坤环境学院(34人):靳斌斌鲁子健王杰汪斌丁莹李天元祁凝姚宇丁剑楠谢正鑫傅小飞任凌霄杨胜鑫戴章艳黄欣臧怡文周宜一顾海鑫金凤来吴孟桉赵苇航凌小佳何敏霞倪凌峰刘畅李宇龙张佳楠范翼昂谢坤许伊- 6 -尤国祥朱丽飞张晖顾艳梅能源与电气学院(58人):卢成刘敏潘天航薛飞飞陈倩胡庆燚王义陈丹丹黄世平房红沈亚玲王鹤梅徐书洋袁小慧张琳邹妍茜蔡博戎陈胜陈醒王尉杰王行行王耀夏东升许建杨苏袁智朱辰晨柴守江施恂山陆丹翁程琳杨兰英宗文婷程序方锐秦涛朱胜车晓丹吴舒鋆汪敏魏媛刘志淼杨清姚霜晨陈通邓吉祥高楷孔卫亚李春李逸驰刘绪王慧张正利章玉杰周宇李云峰陈剑李想计算机与信息学院(45人):马林冲秦雪陈袁嘉博杨芸于佳朱燕丹卜旸董伟刘阳沈思秋杨柳赵磊蒋亚平徐杨韦明伦吴昊杨家奇姚伟张全领赵晓健蒋晨阳接青庄媛查显月陈淡泊杜丙帅宋建辉李霞郭小青张扬刘如通张洪浪王寻张立霞曾金伟- 7 -唐珊珊荆黎明陈翀张馨元于乐袁艳纯刘璇付伟刘铭钱荣力学与材料学院(31人):熊传胜严洋龚泳帆张欣王发杰安西月张宇飞孔垂千夏铭胡亚群傅峰田宝娜相秋迪缪新河李清华王琳琼隋倩倩韩衍江朝飞张林飞刘丹张欣曹静孙孝央万媛媛赵越郑宇希陈志健程兆俊王骏杰李佳荟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30人):陈媛媛吴瑞娟毛羽丰邱志伟张文杰孙腾科乐慧琳沈月千马青山史国强赵鹏杨文治马洪羽许莹张玲黄伟杰郭鹏杰曹利娟徐菲喻露露岳顺陈光洲孙彦玮孙丽江巧宁王海君张文兵金文韬余兰宗文亮理学院(13人):宁燕董春卫高敏于晓彦梁兵郭东威王红梅毛俊诚王聪李佳蓓周萍徐海平朱芳商学院(58人):- 8 -魏志皓丁海燕郑璐张甜甜井璐高亚徐影于倩雯袁军凌阳明月杨翠云毛婷苏秀秀孙悦马瑞王凯朱岚陈清爽周柳龚丹丹陈骏宇张伟婷何素琴楼羿罗巍田鸣章渊胡一君高旭徐宇峰吴安安芮逗邵晴怡王媛张丹丹傅宇瑾苏乐天杨帆李德峰陈蕾崔祥马天宇朱玮钱人瑜刘宗瑞张云华顾巍刘德艳吴业鹏胡晓娟朱其特于霞沈滢俐邓玛陈黎鲍懿娟牛晓婷陈霞公共管理学院(80人):蒋桢李浩陆希袁闻笳任贵州贾文龙沈家耀徐琳梁兵段亚宁刘瑜杜春兰杨阳吴启凡吴静孙岳程萧潇黄骏敏黄林王昕梁雪杨琪熊敏费畅黄征李宜琳刘惠燕苏晴晴吴雪莹许琳张玉蓉周梦瑄曹泽远贾秀飞陈曦王阳马旭龙程晓倩陈明玉赵萍萍赵胜男曹生国余晴周书安殷丽媛- 9 -张建忠成萍武蕊芯唐宁庞亚威邹子楠崔晓彤从美连丁倩倩耿海霞赵悦仲洁贺雪艳陈晓霄陈荣翠谈蓉梁雨桐闵旻孙昊欣刘栋刘昌南周君璧王刘飞田鹏朱启彬陈光裕李向健冯燕伍慕梅周燕娜朱韵怡闫朋于水李海波孟亮法学院(15人):耿春丽卢梦李未崔莹莹鲁春翔杨璞于巧杭仲文雅郑苗苗刘伟谈欣桐刘凤杰田丽莉张树腾丁扬霈马克思主义学院(17人):陈光洁陈念陈义新冯茜韩菁菁刘家彤刘梦雨刘沛妤王盼盼王莹吴小倩徐蕾张会宁张建晓张淼张墨书朱迎迎外国语学院(9人):刘艳红郭静王久莲马晓雨钱益瑞董云云聂祝琳谢程程张明芹体育系(1人):张慧机电工程学院(27人):- 10 -王佳和李凯凯王胜群冯莉朱明娟李洋王锐汪双君冯丹齐伟陈宇邓坤顾佳凤罗朋周嵘王蕊翟晓晖闵慧芹杨金宝叶奇彭俊张梦妮高列刘振飞傅昱平单益平王祥冰物联网工程学院(21人):胡桐月蔡易席张瑶吴强尹玉振吴丹曹美鲍娜孔令爱张龙邓辉平雷单单童紫薇龚润航王腾腾吴榴迎曹頔张顥胡青晨李忠郭珉企业管理学院(1人):胡娜附件2河海大学2015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名单水文水资源学院(44人):钟敦宇刑西刚黄冬菁张鹏符芳明黄济琛陈伟东张依楠高颖会李佳珍胡慧杰曹子月尹洋洋许波刘郭磊徐小婷刘畅张乾肖毅宏沈丹丹刘国民于永强陈芸芸赵崇旭汪曼琳周鹏飞陈宇婷侯盼陈睿星邹宏荣王俊李璇甄亿位周敏敏王爱花陆建宇闫堃鞠彬孙敏华张潇刘鑫李朋李浩曾明水利水电学院(39人):朱蓓闫杰陈佳袁范振东王泉慕子煜刘百涛漆江赵路静张雨灼屠立峰赵鲲鹏邢未平陈于吴双张凤山李晓苏昆鹏胡添翼褚凯敏董安雨许雷周志杰罗京蕾王璠曹爱武曹栋华陈宇杰邵雪杰袁玉刘飞飞周程婷崔金涛蒋安琪茹兰兰- 12 -陶亮宋锦焘陶俊佳熊瑶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24人):林捷孙可周娟邹恒谢当汉常曼胡玉植范力阳吴丹陈恺翠刘子涵裴晔周末宋凡洪亚东王曦鹏李瑜贾亚茹吴善翔许忠厚张琴肖雪沈旭伟蒋昊炜土木与交通学院(20人):陈喜坤佘春强李翔李舒敏滕志强沈俊良孙学谨沈大伟王阳阳王金笑白金州朱振生张亚洲徐海东张宁卞洁郑铁恒徐梨丹赵文博余潇环境学院(32人):何敏霞凌小佳倪凌峰金晶刘翠史文梅谢坤许伊杨杨阳尤国祥赵玉坤张晖顾艳梅白朝暾陈茜周东菊王一秋陈森王晶梁禄赵昌爽沈蒙蒙张楠楠丁莹靳斌斌曹晶晶邓丽萍雷阳李丹丹王立红许海燕赵苇航能源与电气学院(36人):李洪宇董继富唐植懿汪炜杨汉骞岳志伟章志平黄颖裴杰才曹国芳陈霜顾丽玲黄蔓云李玮林雪陆丹齐贝贝周荣玲陈和升陈宇戴晓东何天雨黄磊黄奇陆宇烨钱臻杨剑宁艺飞陈荃韡姚艳刘宇杨恒乐范磊刘汉江张杭张盼计算机与信息学院(24人):卫华肖艳张叶王久龙陈晓阳王雅青王艺瑶江磊李瑜斌刘璨孟志伟姜雪婷刘喜凤徐欢曾涛韩晴孙颖桃田丽迎范建强刘蓉蓉李瀚李攀苏宇刘禹锋力学与材料学院(24人):严洋龚泳帆刘旭李开春张宇飞胡亚群傅峰相秋迪高海浪赵云缪新河李清华石怡婧王琳琼李大洋刘毅査捷曹静万媛媛赵越郑宇希何纪鹏李佳荟张丽丽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17人):王俊杰谭显辉刘斌赵斯佳陈思佳顾利红江磊徐静波李静范仲丽- 14 -田文郜士彬周程宋军伟林鹏李慧申晓骥理学院(8人):何一韬陈丽君王会蒋丹严松惠刘贝贝韦真叶策策商学院(31人):傅琪杨丰肃王茜茜杨坚刘倩倩于娱吴迪吕晓焕翁清李文秀陈名付晓月邢夏洁于洋冀玛丽林志宇刘慧娟刘晓焕王文君俞妙言董杨慧马淼森孙伊云凌阳明星陈飞戴洋范思琦张君贾楠吴忠福许毅公共管理学院(37人):刘棒陈敏丽徐斯伊白骆诗霞李茜毋慧敏林琳唐舒榕林婷婷尹亚运金意倩缪俊花宋冬梅吴蓉李丹汪玲玲洪锋韩俊丽李婉青谌苏芬张馨月蔡云晨任宇东张云垛张玉株严凤霞周成李俊儒王为萍曹文慧程可桢黄妍王名哲张凯吕建森张珺葛闿乾法学院(8人):王颖芳李海轮邵群杰侯玲张亚辉吴柯杉蒋礼巧高宇马克思主义学院(14人):安秋亭曹湘顾欣荣郝娜蒋宇婷孔瑾赖仕瑶李政熙沙良杰田宏星万建鹏王美漫王明银张伟外国语学院(9人):钱益瑞赵怡雪路莹莹罗丹戎国玲钟雅倩王迪丁泳茗成静机电工程学院(10人):吴渊凯吴鹏程王蕊顾佳凤冯莉郑东阳李洋周嵘王继月闵慧芹物联网工程学院(8人):郭珉邓辉平陈强吴榴迎李彬张瑶王斌张龙企业管理学院(2人):严铭胡娜研究生会(46人):赵思静徐菲吴启凡李坤坤顾建朱姝慧周柳张宁张明芹文铖杨伟华李宇龙任杰华厦刘荣- 16 -石宁宁周翔宇肖舒刈孙婷婷闵慧芹罗朋张玉东陈博文李卫东黄紫晨方洁陈韬陈淡泊陈潘浩袁军薛飞飞陈敏徐伟付金林董明陈斯文张洪福隋爽许长辉江婷刘贝贝彭学栋耿春丽李竹莫海云岳顺研究生科协(24人):郭万里王维琳王依依王兆明夏柠萍鲁洋徐影张维维秦浩徐岑何占元薛团结李宝香周荣玲姚右文罗丹刘硕彭继莹周驁徐伟星盛鹏程高雅张少楠秦恒基附件3河海大学2015年度研究生先进班集体名单水文水资源学院2013级硕士水务生态班水利水电学院2013级硕士水电4班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2014级硕士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1班土木与交通学院2014级硕士结构桥隧班环境学院2013级硕士环境科学与工程2班能源与电气学院2014级硕士电力系统班力学与材料学院2014级材料学硕班地球与科学学院2013级硕士测绘学硕班商学院2014级硕士4班商学院2012级博士班公共管理学院2014级硕士行政管理5班公共管理学院2013级硕士新闻传播、政治学3班法学院2014级硕士法学1班马克思主义学院2014级硕士班机电工程学院2014级机械工程班物联网工程学院2014级通信与信息系统、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物联网技术与应用班- 18 -附件4河海大学2015年度优秀学院研究生组织名单水利与水电学院研究生会商学院研究生会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会水文水资源学院研究生科协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研究生科协。
河海大学2014年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结果公示
河海大学2014年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结果公示各单位:根据《河海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河海校科教〔2011〕75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工作的通知》(河海校科教〔2014〕69号),经学生申报、学院初评、学校审核,共评选出张又等625名优秀研究生、陈竟文等435名优秀研究生干部、水文院2012级硕士水文学及水资源1班等16个研究生先进班集体、水利与水电学院研究生会等5个优秀学院研究生组织,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如有异议,请于12月29日上午12:00前将意见以书面材料形式反馈至研究生院教育管理办公室(电话:83786373)。
附件: 1、河海大学2014年度优秀研究生名单2、河海大学2014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名单3、河海大学2014年度研究生先进班集体名单4、河海大学2014年度优秀学院研究生组织名单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4年12月24日附件1河海大学2014年度优秀研究生名单水文水资源学院(54人):张又付晓雷黄鹏年时芳欣朱烨贾本有邢西刚张潇王明昊赖善证王晓燕赵丽平陈娟黄睿张鹏黄冬菁罗娟孙敏华鞠彬李朋邓丽丽丁琳杜一衡李雅琴刘烨张梦婕张阳赵文荣安冬董亮刘和昌杨小强朱秀全李冬梅颜乐符锐张彬曾明蒋晓蕾乔雪媛谈娟娟王爱花杨姗姗余胜男周敏敏马彪田传冲闫堃张宇甄亿位宗凤娇束慧连曹明霖刘可新水利水电学院(79人):和玉璞周旻哲于朋朋张鸿清丁伟戴凌全田晓庆刘何稚顾昊刘春高王怡舒杨孟卫琦孙伯明刘冬冬张玉全郭博文赵汗青王璠孙孝安王劲谢天云赵苏磊张汶海田雨欣闫志方戴坤袁礼伟孙会东吕辉柴先墩李玲君季昀仲良张丽张彬孙一帆张杨杨王晓栋谢浩张新娇赵修龙杨鹏李旭航梁璐陈阳吕梦醒邓升邢栋张亚东尹超陈扬陈佳袁朱蓓韩东旭闫杰漆江王慧范振东唐琪李月娇顾微王泉赵路静赵英华邱亚兵屠立峰王雷吉康李路明蒋梦露李奥典高雪梅王龙郑加兴刘志李剑超陈浩张玮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34人):徐振山徐龑文张乃予胡玉植肖雪丁雪霖贾琼李瑜刘博雅刘子涵许忠厚刘倩怡董晓红吴善翔陈欣迪吕淑杰才多杜静虞丹君朱峰耿颖姜丞龚飞伊西凯赵倩孔凡范可王捷陆倩孙继斌范小晶潘莹莹费达李鑫丹土木与交通学院(62人):孙冰清苏治北邢桂先杨才承芳玮尤东旭刘昆林夏兵兵丁磊丁鹏付崔伟李赞范玉明甘雅雄葛冬冬李雪浩陈刚陈凯华赵端端陈幸陈莹何雨纪爱丽吴江泠刘成张兵朱伟周大军申嘉鑫闫泽龙翟艳周秋月田振元袁周致远申勋财唐仕勤许建宝张婉璐朱鹏辉彭怀风张敏徐梨丹李德杰李明坤葛明明黄俊凯袁波李德王昌丽陈祥王健孙华圣胡梦苏徐浩青刁红国付强詹泸成黄德文王涛王霜周航孙召花环境学院(33人):杨雯章梅丽鲁子健俞世霖顾海鑫戴章艳雷阳赵苇航袁航周宜一徐文文金梦婷包子云杨梖王玉明陈静林俊雄夏琨汤红刘佳佳李林泽王晓刘煜曹暮寒丁海霞王晴董长龙蔡博陈文张晓媛费小通苗令占吴寿可能源与电气学院(51人):谭超曹阳刘咏飞侯世玺陈凌赵鹏陈景茹陈倩沈萍菲李涛张正阳窦玉宋苏影张明艳唐俏俏王涛云周晶晶包江民崔杨柳高沁李超群李卓然潘永春沈桂鹏孙彬彭堃陶志东张杭张万月郭宇杰唐靓周建文顾琴陈京顾敏袁鹰夏立顺孔丹陈洋王江张新钱莉张弘钱莉姜鸿羽厉超刘永康任宾向育鹏郭鹏李钢计算机与信息学院(46人):占迪刘鹏张琪施杰平正海甘昀羌佳琳马伟英朱贺吴婷仓一倩陈小凤韩亚红张玉秦雪陈蒋亚平朱沥沥陈淡泊黄政王久龙李亚萍肖艳赵光辰王艳沈思秋于佳郁麟玉汪兴岳冯斐吴璨璨李会敏林啸楠刘宗磊杨家奇杨少松姚伟张全领赵晓健周宇鹏颜诗洋戴月曹锋王超陈凯翔张宏军陈亚明力学与材料学院(34人):刘爽丁之春庞国飞戴上秋石路杨王克峰熊传胜龚泳帆张欣朱晨辉朱小婷贡琳慧周玲玲丁海玲来永玲亢学玮卢广达吴有奇柏芳袁焕龙刘浩秦玉娇仲召军承礼清薛小锋王振殷亚娟孟瑞繁金鸣夏铭曾少华相秋迪赵云缪新河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38人):肖儒雅张荣春毛羽丰张燕飞陈媛媛邱志伟孙腾科金玮泽陈贝贝高雷亭孙璐孙梦秋王高丹虞文丹张楼香张珍珍李振源唐彦君徐秀杰曹奇丁立刘国超邱伟曾宝庆向晶李云婷黄倩张庆柴颖刘蝶徐静波李正学李静刘斌刘文静林欢于丹丹徐菲理学院(11人):刘尉周浩石璐宋鹤包君班婷婷吕栋高敏王会周萍陈丽君商学院(50人):黄晶褚钰孙冬营张丽娜宋胜帮于晶刘伟张陈俊李晗王洪亮周姣曹茜茜潘娟苏佩佩王春月周健邵玲玲马锋蔡强周进梅倪殷建胡慧玲蔡芸谢裕莲范凯汪洁吴震马晶晶王瑜梁沈滢俐王祖丽戴洋许瑞瑞林剑婷崔祥汪菲娜张隐桃曲品品吉晓雨杨帆胡明雷震李婷傅宇瑾张洪福李智宋欣洋李倩支建东刘亚辉公共管理学院(75人):李如春古安琪陈静赵萍萍张馨月任宇东吕定辉管春敏季培君张梦佳谭丽梅文娜邢丽娜许庞陈佳佳高亮邵毅张玉蓉周成沈滢任宇严凤霞刘素芬耿海霞李俊儒曹生国李跃乔洁琼王海陈芳张亦驰娄钰奇付元胡严月黄金兰王丽雯赵力洲韩灵丽徐瑞荣徐霄霆许胜兰刘昌南赵悦仲洁周梦瑄相海兰祖云峰丁芝燕任维燕许守婷贾秀飞张冲朱运亮姜荟文丁百仁张云垛梁雨桐王霞庞亚威严励陈荣翠左登登南琼卢园园江超颖吴康倩邹子楠刘晶晶朱思嘉从美连卢楠廖伟刘菲苏睛睛殷丽媛法学院(9人):冯露袁艺伟周楷敏孙清白王颖芳李海轮高宇杨静赵春喜马克思主义学院(18人):李道志王飔雨鹿情情毛萌萌马丽凤朱茂琴林青晏箐忆汪俞辰董新宇安秋亭倪慧娟韩菁菁虞滢刘淼鲁烨欧彦伶孙艳秋外国语学院(8人):王久莲康雨昕冯晓田马辰庭戴明蓉赵冲胡其维肖艳机电工程学院(12人):程硕李凯凯邵冰冰孙颖汪双君黄聪李洋殷勇华李坤梁齐龙谢保春王祥物联网工程学院(11人):张晨语成锦王瑶张继丁骏吴丹储云迪程海粟钱爱华张瑶胡桐月附件2河海大学2014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名单水文水资源学院(41人):陈竟文贾本有师鹏飞黄冬菁张鹏林青霞刘京京刘鑫李博通薛晨丁琳杜一衡刘烨王琨王明昊安冬董亮罗良丰王俊生朱秀全张亚洲张彬曾明蒋晓蕾乔雪媛王爱花余胜男周敏敏曹明霖马彪闫堃张宇甄亿位朱从飞孙敏华鞠彬张阳李冬梅谈娟娟田传冲刑西刚水利水电学院(36人):顾昊刘春高王怡舒戴坤张汶海柴先墩冯龙龙张彬张丽孙一帆张冬赵修龙邢栋顾晶叶智峰朱蓓闫杰王泉唐琪范振东赵路静陶俊佳吴东伟周水兵熊瑶李路明斯静邢未平蒋梦露王雷徐素红李奥典蔡博文吴双李剑超吴翔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29人):于立婷张霖胡玉植孙可吴善翔李瑜刘子涵许忠厚刘倩怡宋凡张乃宇李鹏辉张琴陈欣迪丁雪霖王捷范可潘莹莹范小晶陆倩陈雅莉姜丞郭巨海虞丹君刘晨才多李鑫丹费达赵倩土木与交通学院(26人):陈硕郭万里宋文智张超尹雨丝彭刚陈珂金浩然陈依琳马乐惠子华王文武王晓菲刘云波钱彬冉少鹏李德杰宋秋璐肖遥曾垂昌桑伟王芳杨超舟何祥瑞王鑫王燕芳环境学院(30人):曹晶晶邓丽萍金梦婷雷阳李丹丹秦敏敏包宜俊许海燕杨陈杨柳王欢袁航唐志强吴杨芳杨雯万震王明阳周彬宇陈玲玲王赛骆成升徐文文包子云李林泽夏新王晓夏琨惠玉鑫肖弘耀董长龙能源与电气学院(35人):吕朋蓬汪敏陈誉刘志淼张强杨清姚霜晨陈通邓吉祥高楷孔卫亚李逸驰刘晓波刘绪刘禹任友军王成庆王慧王石赵猛张正利朱泽锋李云峰陈剑姜萌张月李海欣周军周雄岳强王惠芝徐周管维亚余爽胡宸计算机与信息学院(24人):苏琴王佳希胡棚印晶晶罗章璇康杰华宋建辉马林冲蒋晨阳庄媛卜旸赵磊李换换陈帅飞吴昊余霖钟凯孔德旭胡小克李昭赵晨庄远航徐杨袁嘉博力学与材料学院(24人):刘爽丁之春石路杨龚泳帆张欣朱晨辉朱小婷王宜新吴有奇袁焕龙承礼清仲召军吴冬生刘浩秦玉娇史帅帅殷亚娟陈景缪新河相秋迪夏铭高海浪傅峰曾少华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19人):吴铭飞赵杏杏尤加俊于艳超凡莉杨畅陈阳李汝君周世玲马洪羽许莹喻露露赵玉曹利娟赵鹏李庆鸿廖翔施威黄伟杰理学院(9人):王静张杰何一韬赵凯鸽解广东蒋丹王峰王明刚吕鹏商学院(29人):齐林恺楼羿李晗张云华刘萌徐小云陶雯顾金霞钱凯翟彦彦田梦斯吐合尼亚孜〃阿布力孜钱人瑜戴洋崔祥俞妙言杨帆宋欣洋张昊黄永莲范思琪胡方卉许瑞瑞雷震沈滢俐肖亚朋张维浚曹艳辉王瑜梁公共管理学院(24人):曹俊曹泽远殷乐梁瀚元陶梦馨李佳郎昱张锐连崔晓彤张天娇吴雪莹张玉蓉陆杨王为萍刘栋陈丽萍王谓秋唐卓欣程可桢周君璧程军王名哲杜培培陈明玉法学院(5人):刘婧婧丁扬霈张树腾董闪刘世梅马克思主义学院(14人):孙群王亚雯沈嘉玲刘家彤徐蕾汪宇朱迎迎骆杨张墨书周颖刘清华吴小倩刘文曹天航外国语学院(8人):马晓雨钱益瑞康雨昕冯晓田吕雅鑫张思琦刘艳红王敏机电工程学院(12人):朱明娟靳现涛李成良刘君清王继月王锐李洋殷勇华尹立伟陶伟伟夏婷李雯物联网工程学院(3人):李智娴严维锋杨星红研究生会(44人):万震王敏支建东尤嘉宁孔凡朱其特庄青刘玥刘惠燕刘斌汤苏晨汤稹孙昊欣孙飘苏超李正学李兰茹李坤坤杨辰吴芸芸何天翔余佳张亚东张羽张松张洪福陈淡泊陈博陈曦范文凯范晓洁周驰誉周磊赵苇航相秋迪聂晶晶柴颖徐菲高翀恒谌麒艳蒋亚平惠玉鑫雷阳薛小锋研究生科协(23人):胡一君金凤来刘亦乐高雅郑浩陈景胡明顾鑫祝悦杨鹏汪菲娜鲁洋田亚岭赵云黄艳张涛栗文玲刘阳王欢俞妙言甘昀张少楠张青青河海大学2014年度研究生先进班集体名单水文院2012级硕士水文学及水资源1班水电院2012级博士班港航院2012级硕士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2班土木院2012级硕士岩土工程2班环境院2012级硕士环境科学与工程1班能电院2013级硕士1班计信院2012级硕士计算机与软件班力材院2013级硕士材料学班地学院2012级硕士测绘科学与技术班商学院2011级博士管理科学与工程班商学院2013级硕士应用经济班公管院2011级博士社会学班公管院2013级硕士行政管理4班马学院2012级硕士班机电院2013级硕士机械工程班物联网院2013级硕士通信与信息系统、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臵班河海大学2014年度优秀学院研究生组织名单水利与水电学院研究生会能源与电气学院研究生会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会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科协土木与交通学院研究生科协。
河海大学计信09硕士奖学金评比细则
河海大学部门文件河海计信党委…2011‟2号──────────────────关于印发《计算机与信息学院2009级硕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基本奖学金评定细则》的通知院内各单位: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2009级硕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基本奖学金评定工作,做到充分调动研究生学习和研究的积极性,根据《关于做好2009级硕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基本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河海研(2011)2号,结合本院实际,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特制定《计算机与信息学院2009级硕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基本奖学金评定细则》。
经学院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1、计算机与信息学院2009级硕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基本奖学金评定细则2、计算机与信息学院2009级硕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基本奖学金申报表中共河海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委员会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主题词:奖学金评定通知河海大学计算机与信息学院 2011年3月14日印发录入:陈晶校对:卞风燕附件1:计算机与信息学院2009级硕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基本奖学金评定细则为完善研究生激励机制,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热情,持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根据《河海大学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河海校财…2008‟32号)、《关于做好2009级硕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基本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河海研(2011)2号),结合我院09级硕士研究生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2009级硕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基本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评定基本原则1、成立专门的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评定工作。
学院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的书记院长、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教学秘书、导师代表等参加的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的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学科专业特点,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并将具体细则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后组织实施。
2、在评定过程中,保证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奖学金等级指标、评定政策需向全体研究生和导师公布;评定结果需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对研究生及导师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调查、研究、回复。
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1)
河海大学部门文件河海学工[2012]42 号关于做好2011-2012学年本科生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各学院:根据《河海大学本科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办法》(简称《办法》)(河海校政…2011‟88号)及相关实施细则要求,为做好2011—2012学年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定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政策宣传请各学院继续认真组织学习《办法》,并在师生中做好宣传工作,鼓励学生提高综合素质、开拓创新、发展特长、争先创优,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二、组织申报广泛发动学生积极申报荣誉称号,通过荣誉称号的评选推进学风建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及时向全体学生公布荣誉称号评选细则及程序,并认真动员、组织学生开展申报、审核工作。
三、评定程序按照《办法》规定,荣誉称号由各学院党委(总支)牵头统一评定。
学生处备案评定结果及接收学生申诉。
各学院要认真审核学生的申报材料,评选时做到“公平、公开、公正”。
评选开始后的一周内各学院按评选要求完成审核、评定工作,并将评定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天。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发文并将名单和有关材料按要求报送学生工作处备案,并发放荣誉证书。
具体程序为:1、学生申报;2、班级组织推荐;3、各学院认真审核、综合考核、评定并公示;4、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发文,并将评定结果报学生处备案;5、各学院发放荣誉证书。
各学院要认真对待学生关于荣誉称号评定方面的意见、建议或申诉,认真做好解释协调工作。
四、材料要求1、上报材料经学院分管副书记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统一以学院为单位报送。
2、上报的材料包括:(1)学院关于报送荣誉称号评定结果的函(格式见附件1);(2)╳╳学院2011-2012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评选结果汇总表纸质版1份(格式见附件2);(3)╳╳学院2011-2012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标兵分项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 ;(4)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格式见附件4);(5)学院荣誉称号评定结果的公示材料;(6)学院发文。
河海大学商学院奖学金评定细则(含申请表)
商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一、以《河海大学学生奖励条例》、《河海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依据,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评定细则。
二、评选办法1、申报条件见《管理办法》,为保证评选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提高可操作性,将各类奖学金评定条件按百分制进行量化,分为“基本分”和“优秀表现加分”两个部分,两部分总和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
2、各年级按专业组建奖学金评定推荐小组(以下简称“推荐小组”),报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并予以备案。
推荐小组在辅导员及班导师的组织和指导下开展本专业年级学生奖学金的申报和推荐工作。
3、各年级专业获奖人数比例由辅导员根据学校《管理办法》确定的比例分配到本年级各专业。
4、各项奖学金申报者,在指定时间到辅导员处领取相关申报表,并对照本评定细则详细填写申报理由,给出自评得分,在指定时间将表格交各专业年级奖学金评定推荐小组;5、评奖时由各专业年级奖学金评定推荐小组审核申报人资格,有关奖项如有需要,可由推荐小组组织申报人进行答辩陈述,按申报人得分情况进行排名,并报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6、根据各奖项设置比例确定获奖名单并在本年级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人员名单,报学生处审核。
7、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可在公示起三日内向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诉。
三、基本条件获得以上任何一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正确的政治立场;2、自觉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管理制度,品行端正,举止文明;3、学习勤奋,团结同学,乐于奉献,自觉维护集体利益,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4、一、二年级体育考试成绩在80分以上(供参考),三、四年级要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良好以上;5、积极参加文化艺术与身心健康发展的活动;6、积极参加校园公益服务活动,每学年参加活动时间不少于20小时,(作为评定除学业奖学金外重要依据)校园公益服务的主要内容为校园卫生清洁工作、校园爱心服务工作、朋辈辅导工作、校级志愿服务活动等,其组织工作由各学院开展,服务时间认定工作由有关单位负责。
河海大学09级公管院、法学院硕士第二阶段奖学金评定规则
附件一: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2009级硕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基本奖学金评定细则为完善研究生激励机制,激发研究生的创新热情,持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促进高层次创新人才的培养,根据《关于做好2009级硕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基本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河海研〔2011〕2号),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以下2009级硕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基本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评奖范围及条件1、就读于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 2009级硕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定向生、档案不在学校的除外)。
2、需交纳培养费的研究生只有在缴清第一阶段培养费,成功注册后才能取得申请奖学金的资格。
3、原享受特等奖学金和学者、学科计划奖学金的研究生,在履行协议后,方可申请第二阶段奖学金。
未履行承诺的都要退出两个等级之间的差额后方可申请。
4、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研究生参加学院的综合量化考核,奖学金指标单列,由研究生院确定研究生的获奖等级。
中外合作培养研究生的奖学金评审工作由研究生院单独组织。
5、已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仍须参加综合考核,重新确定第二阶段奖学金等级。
在博士入学且成功注册后,方可享受博士研究生的奖学金政策。
6、凡综合考核不合格或受记过及以上行政处分者,不再享受奖学金并按标准缴纳培养费。
7、逾期不申请者将视为放弃享受奖学金的资格并按标准缴纳培养费,学校不再另行组织评审。
二、评奖指标第二阶段奖学金控制比例以各专业全日制脱产学习硕士研究生总数为计算基数,各等次控制比例、额度以及评定原则见下三、考核细则1、主要包括研究生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开题报告质量、导师评价和科研能力五个方面。
权重如下:学习成绩占60%;思想品德占20%;开题报告、导师评价、科研潜力占20%。
考核满分为100分,60分(含60分)以上为考核合格。
未修满规定学分(包括学位课和非学位课)或不按期完成开题报告者,将视为综合考核不合格。
2、对在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获得发明专利、重大咨询建议被采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或受到上级有关部门嘉奖等突出表现者,可酌情加分,但附加分不超过20分。
河海大学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
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本科学生优秀奖学金评定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时代精神和创新能力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促进我校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根据《河海大学学生奖励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优秀学生奖学金包含如下奖项:学业优秀奖学金、精神文明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艺术体育优秀奖学金。
以上奖学金可以兼得。
第三条评审优秀学生奖学金由本人申请,班级组织评分推荐,辅导员审核,经学院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发放。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四条在奖项评选学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奖学金评选:1、未办理学籍注册手续者。
2、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者。
3、必修课程(含限选课)有不及格者。
第五条申请河海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同学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正确的政治立场。
2、自觉遵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管理制度,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3、学习勤奋,团结同学,乐于奉献,自觉维护集体利益,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公益活动。
4、一、二年级体育考试成绩在80分以上,三、四年级要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良好以上。
第九条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说明:学风表现及社会工作由班级同学及辅导员共同评定(由各年级自行组织)。
每项奖学金分数累积后由高至低排序。
第三章奖学金标准和比例第十一条优秀学生奖学金标准和评定比例1、学业优秀奖学金奖励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
获奖学生人数不超过学生所在专业人数的20%,专业排名应不低于前30%。
2、精神文明奖学金奖励金额为人民币500元。
获奖学生人数不超过学生所在专业人数的20%。
3、科技创新奖学金奖励金额为人民币400元。
获奖学生人数不超过学生所在专业人数5%。
4、社会工作优秀奖学金奖励金额为人民币400元。
获奖学生人数不超过学生所在专业人数的5%。
5、艺术体育优秀奖学金奖励金额为人民币400元。
河海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平顶细则2017
参加节能减排大赛、数学建模竞赛三等奖及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记4、3、2分;
参加全国性学术会议获奖三等奖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2、1分;
参加各类省级学术会议获奖三等奖以上;一、二、三等奖分别记1.5、1、0.5分
1、成果或获奖署名单位必须为河海大学,必须有个人证书(学术竞赛活动包含数学建模大赛、挑战杯、节能减排大赛)
法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第二阶段基本奖学金评定细则
类别
内容及赋(扣)分标准
备注
学习成绩50分
学位课加权成绩×50%
研究生教学秘书审核、赋分
综合表现
(20分)
1.热爱祖国,关心国家大事,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5分)
2.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集体观念强,心理健康;(5分)
参与体育文化节、金水节获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鼓励奖分别加1分、0.8分、0.6分、0.4分,[金水节开幕式主持人、参与节目演出,按照一等奖计算(以节目单为准),加1分];参与校级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加1分,累计不超过2分。
由个人提供相关支撑材料,辅导员赋分,学院奖学金评定小组审核(2分)
担任学生干部且表现良好者,校、院级研会科协主席、年级长,年级支部书记加1.2分,校、院级研会科协主席团(除主席,校研会主席团成员即指校研会副主席)加1分,部长加0.8分,副部长加0.6分;年级副班长、班长、党支书加1分,班委、支部委员、研会科协干事加0.4分。在任职期间,学生干部因工作表现优异获得优秀干部、优秀党员、先进个人称号,另加0.4分,干事因工作表现优秀获得优秀干事称号,另加0.4分(优秀干部与优秀干事不重复加分)。该项累计不超过2分。
3、同一篇论文按照最高分值计算;
关于公布河海大学2015年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结果的通知
河海大学文件河海校科教〔2015〕94号────────────────────关于公布河海大学2015年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结果的通知各单位:根据《河海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管理办法》(河海校科教〔2011〕75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度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工作的通知》(河海校科教〔2015〕86号)文件精神,经学生申报、学院初评、学校审核,共评选出陈学高等689名优秀研究生、于永强等457名优秀研究生干部、水文水资源学院2013级硕士水务生态班等16个研究生先进班集体、水利与水电学院研究生- 1 -会等5个优秀学院研究生组织,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附件:1.河海大学2015年度优秀研究生名单2.河海大学2015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名单3.河海大学2015年度研究生先进班集体名单4.河海大学2015年度优秀学院研究生组织名单河海大学2015年12月25日- 2 -河海大学校长办公室2015年12月25日印发录入:于洪军校对:杨勇- 3 -附件1河海大学2015年度优秀研究生名单水文水资源学院(62人):陈学高朱非林吴业楠陈娟刘京京张鹏林青霞刘懿司伟贾本有张春艳陈沐松侯婷唐然戴云峰闫峰刘畅罗晓丽沈丹丹梁珂张乾沈烽刘玉环郑敏杰陈伟东陈芸芸吴晶符芳明汪曼琳沈鸿仁于永强陈宇婷冒云闫方秀李卫东刘强李璇甄亿位吴淼徐敏祝诗学余胜男王爱花陆建宇刘欢孙凤荣谈娟娟闫堃束慧连鞠彬孙敏华朱苏葛罗娟刘鑫周雁潭姜婷婷刘忱潇李朋李浩曾明卞玉敏刘可新水利水电学院(91人):朱蓓闫杰方文超陈佳袁陈扬唐磊李月娇唐琪范振东顾微王泉黄修杰陈敏蒋明慕子煜娄二召漆江钱程杜传阳王慧- 4 -赵英华赵路静张雨灼王家骐赵鲲鹏张道法杨景文邢未平徐素红蔡博文曹蓉王玮陈于李文杰郑加兴吉飞孙娇李昱张召张凤山戴波李萌胡添翼褚凯敏许雷殷鸣任杰谢荣晖薛洋周志杰秦浩罗京蕾曹爱武刘飞飞曹栋华崔伟杰邵雪杰袁玉周政成茜费远航张文娟周程婷崔金涛唐胜强蔡旺炜秦恒基段圣泼毛欣宇杨孟闫少锋赵津磊边策刘冬冬卫琦卜静武郭博文鲁洋夏林张晶梅张玉全沈雷阚阚孔庆杰陈会向李星赵倩陶亮韩彰张海通宋锦焘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41人):徐阳高晨晨高鹏张茜张琴王琴芬周雅顾建王曦鹏王书昆林捷吕江华刘子涵谢当汉周清泉梅宇立裴晔陈恺翠吴丹戴路尹亚军范力阳许忠厚周娟常曼黄璐宋凡邹恒左常圣贾亚茹- 5 -邱婷吕晓凤肖雪胡玉植付惠姣马国誉张清扬蒋昊炜郭浩霖唐慧燕李瑜土木与交通学院(55人):余振鹏王涛胡海星刘泉郭万里侍华峰冯宁宁汪蔚殷丽伟郭明霞徐浩青谢高强周杨尹龙何森凯白金州时祥李舒敏王阳阳许建宝任真沈大伟丁小闯邓树成徐海东袁波刁红国陈林卞洁张宁王康宇王保光黄德文刘硕王涛卢一为朱振生张亚洲孙学谨李坤坤郭义庆胡鸿翔陈师节方帅王鑫刘云波刘琳李德杰王芳詹泸成励彦德陈连桄陈祥何想陈喜坤环境学院(34人):靳斌斌鲁子健王杰汪斌丁莹李天元祁凝姚宇丁剑楠谢正鑫傅小飞任凌霄杨胜鑫戴章艳黄欣臧怡文周宜一顾海鑫金凤来吴孟桉赵苇航凌小佳何敏霞倪凌峰刘畅李宇龙张佳楠范翼昂谢坤许伊- 6 -尤国祥朱丽飞张晖顾艳梅能源与电气学院(58人):卢成刘敏潘天航薛飞飞陈倩胡庆燚王义陈丹丹黄世平房红沈亚玲王鹤梅徐书洋袁小慧张琳邹妍茜蔡博戎陈胜陈醒王尉杰王行行王耀夏东升许建杨苏袁智朱辰晨柴守江施恂山陆丹翁程琳杨兰英宗文婷程序方锐秦涛朱胜车晓丹吴舒鋆汪敏魏媛刘志淼杨清姚霜晨陈通邓吉祥高楷孔卫亚李春李逸驰刘绪王慧张正利章玉杰周宇李云峰陈剑李想计算机与信息学院(45人):马林冲秦雪陈袁嘉博杨芸于佳朱燕丹卜旸董伟刘阳沈思秋杨柳赵磊蒋亚平徐杨韦明伦吴昊杨家奇姚伟张全领赵晓健蒋晨阳接青庄媛查显月陈淡泊杜丙帅宋建辉李霞郭小青张扬刘如通张洪浪王寻张立霞曾金伟- 7 -唐珊珊荆黎明陈翀张馨元于乐袁艳纯刘璇付伟刘铭钱荣力学与材料学院(31人):熊传胜严洋龚泳帆张欣王发杰安西月张宇飞孔垂千夏铭胡亚群傅峰田宝娜相秋迪缪新河李清华王琳琼隋倩倩韩衍江朝飞张林飞刘丹张欣曹静孙孝央万媛媛赵越郑宇希陈志健程兆俊王骏杰李佳荟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30人):陈媛媛吴瑞娟毛羽丰邱志伟张文杰孙腾科乐慧琳沈月千马青山史国强赵鹏杨文治马洪羽许莹张玲黄伟杰郭鹏杰曹利娟徐菲喻露露岳顺陈光洲孙彦玮孙丽江巧宁王海君张文兵金文韬余兰宗文亮理学院(13人):宁燕董春卫高敏于晓彦梁兵郭东威王红梅毛俊诚王聪李佳蓓周萍徐海平朱芳商学院(58人):- 8 -魏志皓丁海燕郑璐张甜甜井璐高亚徐影于倩雯袁军凌阳明月杨翠云毛婷苏秀秀孙悦马瑞王凯朱岚陈清爽周柳龚丹丹陈骏宇张伟婷何素琴楼羿罗巍田鸣章渊胡一君高旭徐宇峰吴安安芮逗邵晴怡王媛张丹丹傅宇瑾苏乐天杨帆李德峰陈蕾崔祥马天宇朱玮钱人瑜刘宗瑞张云华顾巍刘德艳吴业鹏胡晓娟朱其特于霞沈滢俐邓玛陈黎鲍懿娟牛晓婷陈霞公共管理学院(80人):蒋桢李浩陆希袁闻笳任贵州贾文龙沈家耀徐琳梁兵段亚宁刘瑜杜春兰杨阳吴启凡吴静孙岳程萧潇黄骏敏黄林王昕梁雪杨琪熊敏费畅黄征李宜琳刘惠燕苏晴晴吴雪莹许琳张玉蓉周梦瑄曹泽远贾秀飞陈曦王阳马旭龙程晓倩陈明玉赵萍萍赵胜男曹生国余晴周书安殷丽媛- 9 -张建忠成萍武蕊芯唐宁庞亚威邹子楠崔晓彤从美连丁倩倩耿海霞赵悦仲洁贺雪艳陈晓霄陈荣翠谈蓉梁雨桐闵旻孙昊欣刘栋刘昌南周君璧王刘飞田鹏朱启彬陈光裕李向健冯燕伍慕梅周燕娜朱韵怡闫朋于水李海波孟亮法学院(15人):耿春丽卢梦李未崔莹莹鲁春翔杨璞于巧杭仲文雅郑苗苗刘伟谈欣桐刘凤杰田丽莉张树腾丁扬霈马克思主义学院(17人):陈光洁陈念陈义新冯茜韩菁菁刘家彤刘梦雨刘沛妤王盼盼王莹吴小倩徐蕾张会宁张建晓张淼张墨书朱迎迎外国语学院(9人):刘艳红郭静王久莲马晓雨钱益瑞董云云聂祝琳谢程程张明芹体育系(1人):张慧机电工程学院(27人):- 10 -王佳和李凯凯王胜群冯莉朱明娟李洋王锐汪双君冯丹齐伟陈宇邓坤顾佳凤罗朋周嵘王蕊翟晓晖闵慧芹杨金宝叶奇彭俊张梦妮高列刘振飞傅昱平单益平王祥冰物联网工程学院(21人):胡桐月蔡易席张瑶吴强尹玉振吴丹曹美鲍娜孔令爱张龙邓辉平雷单单童紫薇龚润航王腾腾吴榴迎曹頔张顥胡青晨李忠郭珉企业管理学院(1人):胡娜附件2河海大学2015年度优秀研究生干部名单水文水资源学院(44人):钟敦宇刑西刚黄冬菁张鹏符芳明黄济琛陈伟东张依楠高颖会李佳珍胡慧杰曹子月尹洋洋许波刘郭磊徐小婷刘畅张乾肖毅宏沈丹丹刘国民于永强陈芸芸赵崇旭汪曼琳周鹏飞陈宇婷侯盼陈睿星邹宏荣王俊李璇甄亿位周敏敏王爱花陆建宇闫堃鞠彬孙敏华张潇刘鑫李朋李浩曾明水利水电学院(39人):朱蓓闫杰陈佳袁范振东王泉慕子煜刘百涛漆江赵路静张雨灼屠立峰赵鲲鹏邢未平陈于吴双张凤山李晓苏昆鹏胡添翼褚凯敏董安雨许雷周志杰罗京蕾王璠曹爱武曹栋华陈宇杰邵雪杰袁玉刘飞飞周程婷崔金涛蒋安琪茹兰兰- 12 -陶亮宋锦焘陶俊佳熊瑶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24人):林捷孙可周娟邹恒谢当汉常曼胡玉植范力阳吴丹陈恺翠刘子涵裴晔周末宋凡洪亚东王曦鹏李瑜贾亚茹吴善翔许忠厚张琴肖雪沈旭伟蒋昊炜土木与交通学院(20人):陈喜坤佘春强李翔李舒敏滕志强沈俊良孙学谨沈大伟王阳阳王金笑白金州朱振生张亚洲徐海东张宁卞洁郑铁恒徐梨丹赵文博余潇环境学院(32人):何敏霞凌小佳倪凌峰金晶刘翠史文梅谢坤许伊杨杨阳尤国祥赵玉坤张晖顾艳梅白朝暾陈茜周东菊王一秋陈森王晶梁禄赵昌爽沈蒙蒙张楠楠丁莹靳斌斌曹晶晶邓丽萍雷阳李丹丹王立红许海燕赵苇航能源与电气学院(36人):李洪宇董继富唐植懿汪炜杨汉骞岳志伟章志平黄颖裴杰才曹国芳陈霜顾丽玲黄蔓云李玮林雪陆丹齐贝贝周荣玲陈和升陈宇戴晓东何天雨黄磊黄奇陆宇烨钱臻杨剑宁艺飞陈荃韡姚艳刘宇杨恒乐范磊刘汉江张杭张盼计算机与信息学院(24人):卫华肖艳张叶王久龙陈晓阳王雅青王艺瑶江磊李瑜斌刘璨孟志伟姜雪婷刘喜凤徐欢曾涛韩晴孙颖桃田丽迎范建强刘蓉蓉李瀚李攀苏宇刘禹锋力学与材料学院(24人):严洋龚泳帆刘旭李开春张宇飞胡亚群傅峰相秋迪高海浪赵云缪新河李清华石怡婧王琳琼李大洋刘毅査捷曹静万媛媛赵越郑宇希何纪鹏李佳荟张丽丽地球科学与工程学院(17人):王俊杰谭显辉刘斌赵斯佳陈思佳顾利红江磊徐静波李静范仲丽- 14 -田文郜士彬周程宋军伟林鹏李慧申晓骥理学院(8人):何一韬陈丽君王会蒋丹严松惠刘贝贝韦真叶策策商学院(31人):傅琪杨丰肃王茜茜杨坚刘倩倩于娱吴迪吕晓焕翁清李文秀陈名付晓月邢夏洁于洋冀玛丽林志宇刘慧娟刘晓焕王文君俞妙言董杨慧马淼森孙伊云凌阳明星陈飞戴洋范思琦张君贾楠吴忠福许毅公共管理学院(37人):刘棒陈敏丽徐斯伊白骆诗霞李茜毋慧敏林琳唐舒榕林婷婷尹亚运金意倩缪俊花宋冬梅吴蓉李丹汪玲玲洪锋韩俊丽李婉青谌苏芬张馨月蔡云晨任宇东张云垛张玉株严凤霞周成李俊儒王为萍曹文慧程可桢黄妍王名哲张凯吕建森张珺葛闿乾法学院(8人):王颖芳李海轮邵群杰侯玲张亚辉吴柯杉蒋礼巧高宇马克思主义学院(14人):安秋亭曹湘顾欣荣郝娜蒋宇婷孔瑾赖仕瑶李政熙沙良杰田宏星万建鹏王美漫王明银张伟外国语学院(9人):钱益瑞赵怡雪路莹莹罗丹戎国玲钟雅倩王迪丁泳茗成静机电工程学院(10人):吴渊凯吴鹏程王蕊顾佳凤冯莉郑东阳李洋周嵘王继月闵慧芹物联网工程学院(8人):郭珉邓辉平陈强吴榴迎李彬张瑶王斌张龙企业管理学院(2人):严铭胡娜研究生会(46人):赵思静徐菲吴启凡李坤坤顾建朱姝慧周柳张宁张明芹文铖杨伟华李宇龙任杰华厦刘荣- 16 -石宁宁周翔宇肖舒刈孙婷婷闵慧芹罗朋张玉东陈博文李卫东黄紫晨方洁陈韬陈淡泊陈潘浩袁军薛飞飞陈敏徐伟付金林董明陈斯文张洪福隋爽许长辉江婷刘贝贝彭学栋耿春丽李竹莫海云岳顺研究生科协(24人):郭万里王维琳王依依王兆明夏柠萍鲁洋徐影张维维秦浩徐岑何占元薛团结李宝香周荣玲姚右文罗丹刘硕彭继莹周驁徐伟星盛鹏程高雅张少楠秦恒基附件3河海大学2015年度研究生先进班集体名单水文水资源学院2013级硕士水务生态班水利水电学院2013级硕士水电4班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2014级硕士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1班土木与交通学院2014级硕士结构桥隧班环境学院2013级硕士环境科学与工程2班能源与电气学院2014级硕士电力系统班力学与材料学院2014级材料学硕班地球与科学学院2013级硕士测绘学硕班商学院2014级硕士4班商学院2012级博士班公共管理学院2014级硕士行政管理5班公共管理学院2013级硕士新闻传播、政治学3班法学院2014级硕士法学1班马克思主义学院2014级硕士班机电工程学院2014级机械工程班物联网工程学院2014级通信与信息系统、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物联网技术与应用班- 18 -附件4河海大学2015年度优秀学院研究生组织名单水利与水电学院研究生会商学院研究生会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会水文水资源学院研究生科协港口海岸与近海工程学院研究生科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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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印发《河海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国家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
评审流程》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审流程,有效发挥研究生荣誉称号、国家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在研究生培养过程的激励引导作用,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现制定《河海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国家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评审流程》。
该办法经研究生院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
河海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国家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评审流程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11月15日
河海大学研究生院2015年11月4日印发
录入:杨勇校对:王书昆
附件:
河海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国家奖学金
及专项奖学金评审流程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审流程,有效发挥研究生荣誉称号、国家奖学金及专项奖学金在研究生培养过程的激励引导作用,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1.各类研究生荣誉称号: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研究生科技之星等。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3.研究生院负责评审的专项奖学金:
严恺奖学金、徐芝纶力学奖学金、钱正英奖助学金、张光斗奖学金、潘家铮水电奖学金、宝钢奖学金等。
二、评审机构
由研究生院在评审专家库中随机产生的评审专家及研究生院领导组成评审组。
(一)评审组产生程序:
1.建立由各学院推荐的研究生导师代表、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组成的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导师代表按照土木水利、信息、经管、基础学科等类学科类别分设四组,职能部门代表分设三组,共七组。
2.根据评审内容,遵循回避原则在专家库中随机产生评审专家,每组抽取3人,依次与专家联系,确认评审专家名单,组成评审组,评审组成员应为单数,人数不少于7人。
3.评审工作由研究生院组织实施。
(二)评审原则:
1.平等原则,即在评审过程中,积极听取其他评审专家的意见,坚持平等、合理、客观的评价态度进行评审;
2.回避原则,即发生与评审对象存在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时,应主动向评审组申请回避;
3.公正原则,即不得利用评审专家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提供获奖便利;
4.保密原则,即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及其他评审专家的意见等相关保密信息。
三、评审程序
评审会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
1.研究生院宣布评审组成员名单并由全体专家推荐产生一名评审组长。
2.研究生院介绍各奖项评定细则、申报审核情况。
3.评审组组长主持评审工作:评审组评阅申报材料;经评审组成员讨论、酝酿后形成初步意见;采取“不记名投票”等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产生最终排序结果。
4.评审组组长宣读评审结果,评审组成员在评审表决票签字。
5.评审组组长进行评审会议小结。
四、其他
1.为提高研究生专项奖学金的获奖范围,原则上一名研究生不得重复申请同一项专项奖。
2.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3.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文章来源:文彦考研旗下河海大学考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