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用血申请和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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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参照制定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一)临床医师严格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有关的输血适应证,掌握好各类输血指征,遵照合理、科学用血的原则,制订各类成分血用血计划,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二)因患者病情需输血治疗时,主管医师决定需输血量、血液成分、性质,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逐级核准签字,同受血者血样至少在预定输血日期前一天(急诊用血即刻)送交临床输血科,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特殊情况,需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务部或医院总值班批准后,可实施输血治疗,并记录在病历中。

(三)凡需输血的患者,在输血前必须做相应的检测,包括血常规、乙肝五项、甲肝抗体、丙肝抗体、梅毒抗体及HIV抗体。

(四)决定输血治疗前,主管医师应尽告知义务,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由医患双方在《输血治疗知情问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入病历保存,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特殊情况,需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务部或医院总值班批准后,可实施输血治疗,并记录在病历中。

(五)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1、严格控制600mL以下的输血申请。

成人失血量在600mL以下的患者原则上不输血。

2、日常对症治疗、纠正治疗用量小于600mL,应该在用血日的前一天将血样送至输血科;择期手术预计用血量在600—1600mL的患者,应于手术前一天将血样及输血申请单送至输血科;大于等于1600mL的手术必须提前两天将血样和输血申请单送至输血科,并报医务部审批。

急诊和意外情况,可根据患者病情及时申请。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少于800ml(或红细胞4U)以下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4、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在800ml至1600ml (或红细胞4U至8U)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临床用血制度

临床用血制度

临床用血制度临床用血制度是指医院内部规范和管理临床用血的一套制度和流程。

它的主要目的是确保临床用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保护献血者和受血者的权益,减少并发症的发生率,提高用血的质量和效率。

一、临床用血的管理机构和责任部门1.1 管理机构:医院血液科是临床用血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完善临床用血制度,监督和指导临床用血的实施。

1.2 责任部门:医院血库、输血科、临床科室等是临床用血的责任部门,负责具体的用血操作和管理工作。

二、临床用血的申请和审批流程2.1 申请流程:(1)临床医生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判断是否需要用血,并填写《临床用血申请单》。

(2)申请单中应包含患者的基本信息、用血指征、用血量及血型要求等内容。

(3)申请单需由临床医生签字并盖上科室印章后提交给医院血库。

2.2 审批流程:(1)医院血库收到申请单后,进行审核,确认申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2)如申请合理,血库发放血液,并在申请单上签字确认。

(3)如申请不合理,血库将申请单退回,并说明原因。

三、临床用血的血液安全控制3.1 献血者的筛查:(1)献血者需经过严格的体检和问卷调查,排除有感染性疾病、药物使用史、手术史等不适宜献血的情况。

(2)献血者的血液样本需进行乙肝、丙肝、艾滋病等传染病的筛查。

3.2 血液的保存和管理:(1)血液需在规定的温度下保存,避免过高或过低的温度导致血液质量下降。

(2)血液管理人员需定期检查血液的保存情况,确保血液的有效期和质量。

3.3 输血操作的规范:(1)临床医生在进行输血操作前,需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和输血血液的信息,确保输血的准确性。

(2)输血过程中,医护人员需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不良反应的发生情况,及时处理并记录。

四、临床用血的质量评估和持续改进4.1 质量评估:(1)医院血库定期进行血液质量的评估,包括血液成分的含量、血型鉴定的准确性等。

(2)临床科室定期对输血效果进行评估,包括患者的生命体征、血液指标等。

医院临床用血申请及审批制

医院临床用血申请及审批制

医院临床用血申请及审批制1.临床医师及全体医务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

2.对患者实施输血治疗前,应当向患者及其家属告知输血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以及经血液途径传播感染疾病的可能性,由医患双方共同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

3.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经过输血培训后的医师按医院规定逐项、完整填写输血申请单(包括血型、血液品种、用血量、既往输血史、输血前相关检查情况等)。

采集标本后,送输血科配血。

3.1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或红细胞少于8 U)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3.2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或红细胞8 U-16U),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3.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或红细胞16U),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处批准,方可备血。

4.输血科初步审核临床用血是否合理,对不合理用血者,不予配血。

5.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超过1600毫升或者全血或红细胞超过16U,要履行报批手续,由科室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处批准。

急诊用血事后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6.对需要实施输血治疗的患者,应按要求进行输血前检查,包括血型、血红蛋白含量、肝功能、感染筛查(乙肝、丙肝抗体、HIV抗体、梅毒抗体)等。

7.临床科室护士持合血报告单到输血科领取临床用血并逐项查对。

未按规定办理申报手续的不得发行。

8.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治疗的,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后,由主治医师申请,经科主任核准后,提交用血申请单,由自贡市中心血站和医院输血科提供适合的血液,换血由经治医师实施。

9.小剂量血液、特殊疾病需要新鲜血、特大型手术、器官移植、新生儿溶血病、稀有血型等需要预约备血和输血的,须通过医院输血科与市中心血站预约,以提供符合需要的血液品种与规格。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临床用血申请:(1)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内科患者Hb<60g/L、外科患者Hb <70g/L,可以输注红细胞。

■内科患者Hb在 60-100g/L、外科患者Hb 在70-100g/L之间,可以根据患者临床症状决定是否输血。

(2)履行知情同意程序:■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血的用途、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后存入病历。

■无家属在场、患者无自主意识需紧急输血进行救治,应由经治医师将《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报总值班或医务科签字批准,并置入病历。

(3)用血申请:任何情况下输血,均需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

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送交输血科进行备血。

2、临床用血量审批及权限:(1)预计单次用血量在800毫升以内,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在《临床用血申请单》上审签;(2)单次用血量在800毫升~1600毫升的,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提出申请,上级医师签字,科室主任审批签字。

(3)单次用血量超过1600毫升的,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提出申请,科室主任审核签字,报医务科审批备案。

(4)急诊抢救用血由值班医生申请,在场最高职称医师审核签字,并在病历中详细记录。

3、标本及血液取送:必须由医护人员送输血标本、领取血液并核对签字,不得由患者或家属送输血标本或领取血液。

4、血液发放与签收:(1)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取血。

取血与发血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历号、床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袋编号、血液品种、采血日期、有效期,储存条件、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2)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律不得发出:■标签破损;■血袋有破损、漏血;■血液中有明显凝块;■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红细胞层呈紫红色;■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临床用血申请与审批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与审批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与审批管理制度为严格临床输血管理,保护血液资源,使临床科学合理、安全有效使用血液,更好地为患者服务,特制定临床用血计划的拟定、临床用血申请与审批制度。

一、临床用血计划的拟定1、临床用血计划包括月、年计划。

2、临床用血计划拟定的依据:上年(月)度同期用血水平、病床数、季节以及医疗水平的发展等因素综合考虑。

3、拟定用血计划的优点:采供血机构合理安排采供血和血液储存,医疗机构有充足的血液供应。

4、计划的提交:年计划应在上年底交给血站,月计划在上月底交给血站,血站根据各医疗机构的计划合理安排采供血。

5、计划的合理性:医院用血量越大,计划越好做,也越合理。

因为正常红细胞有一定的储存期限,在向血站预约血液时可以要求供应不同采血日期的血液,方便储存。

6、特殊用血管理:正常情况下红细胞和血浆是不应该有急诊的,其它特殊血液尽量提前预约,双方电话、网络等都可以及时联系,最好有记录,防止预约差错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二、临床用血申请和审批制度1、择期手术患者用血应在手术前一天将血样及输血申请单送到输血科。

2、择期手术用血量预计大于160OmI者,提前2天送血样到输血科,输血申请单报送医务科审批后送输血科。

3、急诊用血可随时送血样与申请单到输血科。

4、对Rh(D)阴性患者或其他稀有血型及小量用血者(W1.OOm1),如机采血小板、粒细胞、冷沉淀制剂等,愉血科接到申请后应尽快与中心血站联系,并随时把结果电话通知临床科室。

5、因术前未备血(急诊除外)造成术中输血延误或供应不及时,如:稀有血型等,而造成的后果,责任由临床科室负责。

6、门诊患者输血,同样须履行有关输血程序(输血知情同意书、临床科室或输液间采血样、门诊缴费、输血前四项检测、门诊病历记录等),严禁将血液带到医院外输注(与医院有协议的单位除外),临床科室严禁输注患者自带血液。

7、对于无助或无主患者输血,按照医院有关制度执行,原则是优先抢救患者生命。

8、当临床和实验室指征表明需要输血时,根据紧急需要血液、肯定需要血液及可能需要血液等情况采取不同的申请程序。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续输注。
第三十七条、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 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察受血者有 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 静脉通路;
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血库)值班人 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
录。
第三十八条、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 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 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6、凡稀有血型(RhD阴性)、不规则抗体阳性或特殊 治疗输血应于3天前向输血科提出申请、预约
7、输血科应认真执行核对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8、取回得血液应尽快输用,各科室不得自行储血
9、当患者出现输血不良反应时,医务人员应严格执 行“临床输血反应及输血后感染登记报告制度”,并 按照输血反应及输血后感染处理办法对患者进行诊
第十二条、受血者配血试验得血标本必须就是输血 前3 天之内得。
第十三条、输血科(血库)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 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 血型(正、 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 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
配血。 第十四条、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 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
交叉配血RhD阳性血液发放
医院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 管理制度
4、主管院长、医务处、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
定期对紧急抢救输血记录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得问 题与缺陷追踪评价,督促输血科不断改进和完善
开始
结束
离开冰箱后30分钟以内 4小时以内
血小板制品、冷 沉淀
新鲜冰冻血浆

临床输血相关制度

临床输血相关制度

临床输血相关制度临床输血相关制度:一、临床用血申请制度1、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输血日期前送交血库各血。

2、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同意书》记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3、术前自身储血由血库负责采血和储血,经治医师负贡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

手术室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溶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4、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检、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5、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血库或有关科室参加制定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的监护。

6、对于Rh(D)阴性和其它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共同型输血。

7、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族或监护人签字赞成,由血站血库提供适合的血液,换血由经治医师和血库人员共同实施和医院。

二。

输血前核查制度根据卫生部输血技术规范第二十九、三十条规定,输血前必须由两名医护人员双查双对,为保证临床患者输血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1、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以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

正确无误方可输血。

2、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例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3、三、受血者输血前检查制度依据卫生部输血技术规范要求凡申请输血患者,输血前必须进行输血相关指标以及经血液传播疾病检查,为保证临床患者输血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1、凡申请输血患者,必须做经血传播疾病输血前九项的检查,内输血过程中实施检测并有完整记录。

临床用血审核审批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审批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审批制度1、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提倡成分输血.2、临床输血前经治医师应向病人交待有关输血的必要性和可能发生的后果。

在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当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和风险,并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

3、病房正常手术用血和治疗用血应提前2天申请,由主治医师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上级医师核准签字后与受血者血样一起在用血前一天送交输血科备血,双方进行逐项核对、签字验收。

根据用血量不同,按照《临床用血申请制度》执行审批手续.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急救用血例外.如病人未进行血型检查时,经治医师先申请进行血型检查。

4、医院紧急抢救用血按照《紧急用血预案》执行,由经治医生电话通知输血科用血血型、用血量,输血科接通知后及时联系血源。

经治医生迅速将申请单填写好后送达输血科,如无血型应先由护士抽交叉血样送输血科。

5、如遇节假日、休息日可直接通知医院总值班或医务科,由值班主任通知输血科有关人员。

如无法通知总值班时可由病房护士或传达室人员通知输血科有关人员.。

临床输血1600ml审批制度

临床输血1600ml审批制度

临床输血1600ml审批制度一、申请与审核1. 临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

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病案号、申请输血品种、剂量、输血原因、医生的建议等。

2. 输血科医生对申请单进行审核,包括患者的病史、诊断、输血指征等,确保患者符合输血标准。

3. 审核通过后,输血科医生将申请单提交给上级医生或科室主任审批。

4. 上级医生或科室主任审批通过后,输血科医生负责联系血站备血。

二、交叉配血1. 输血科医生负责进行交叉配血试验,确保患者与供血者血型相符,避免输血反应。

2. 交叉配血试验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括盐水配血、酶配血等。

3. 配血成功后,输血科医生将配血报告提交给临床医生。

三、血液储存1. 血液制品由血站提供,输血科医生负责接收并储存。

2. 储存血液制品应遵循相关规定,包括温度、时间等。

3. 输血科医生应定期检查血液制品的质量和有效期。

四、输血前确认1. 临床医生在输血前应对患者进行确认,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病案号等。

2. 确认无误后,临床医生向患者或家属说明输血的目的、风险和注意事项。

3. 患者或家属签署《输血知情同意书》,同意接受输血治疗。

五、输血实施1. 输血科医生负责实施输血,确保输血过程安全、无菌。

2. 输血过程中,输血科医生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输血反应。

3. 如出现异常情况,立即停止输血,报告临床医生并采取相应措施。

六、输血记录1. 输血科医生应详细记录输血过程,包括输血时间、品种、剂量、输注速度等。

2. 记录应清晰、完整,方便查阅和分析。

3. 记录保存期限应符合相关规定。

七、输血后观察1. 临床医生应对患者进行输血后的观察,包括生命体征、输血反应等。

2. 如出现输血反应,立即报告上级医生并采取相应措施。

3. 患者出院前,临床医生应向患者提供详细的注意事项和随访建议。

八、紧急输血程序1. 在紧急情况下,如患者发生失血性休克或急需血液成分治疗,可启动紧急输血程序。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是指在临床用血全过程中,对于临床用血相关的各项程序和环节进行审核和评估,以保障患者临床用血安全的制度。

为保证输血安全和质量,进一步规范临床科学合理用血, 安全应用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制订本制度。

一、输血评估及分级申请审核管理(一)临床医师应当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失血情况、既往史、代偿功能、实验室结果、输血风险、患者意愿等进行综合评估,制定输血治疗方案。

(二)为保证合理安全用血,上级医师对下级医师的用血申请,应予审查,对不适合的血液品种、输血量、输血速度予以纠正。

(三)输血申请的权限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科批准后方可备血。

以上各款规定不适用于急救用血。

急救用血超过1600毫升, 事后应于24小时内补办审批手续,输血科和医务科48小时内完成审批手续。

(四)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后,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对病人的基本信息、输血前检查,输血指征,上级医师审核等内容予以审核,不合格的申请单退回。

对输血指征不明确的病例对临床医师提出合理化建议,但临床医师有临床输血的最后决定权。

(五)实施紧急非同型血液输注应履行告知义务,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记载紧急非同型血液输注理由,由患者或其亲属签名。

医务科负责审批、备案。

(六)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院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

二、血液标本采集审核管理(一)采集用于血型鉴定与交叉配血标本时,应当由医护人员到床旁核对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门诊患者ID 号等信息,应当至少使用患者姓名、住院号/门诊患者ID号两种核查方式,确保患者无误后方可采集。

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及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及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及审核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申请和管理,确保临床用血安全、合理、有效,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所有临床用血申请、审核、发放、使用等相关环节。

三、临床用血申请1. 临床用血申请应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并根据患者病情及治疗需要,合理制定用血计划。

2. 临床用血申请应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内容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诊断、用血需求、拟输血产品等信息。

3. 临床用血申请单需经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提交至输血科备血。

四、临床用血审核1. 输血科收到临床用血申请单后,应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患者基本信息、诊断、用血需求、拟输血产品等信息。

2. 输血科应对申请单进行技术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患者病情、输血指征、输血产品选择、输血风险等。

3. 输血科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向申请人反馈审核结果。

审核通过后,输血科应按照申请单备血。

五、临床用血发放与接收1. 配血完成后,发血和取血过程需严格执行核对制度和签发手续。

血液交接双方必须共同核对用血者基本信息、血液有效期、配血试验结果、血袋完整性等。

2. 临床用血发放过程中,应确保血液产品在有效期内使用,避免过期浪费。

3. 临床用血接收过程中,医护人员应核对血液产品,确保与申请单一致。

如发现不符,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输血科处理。

六、临床用血使用1. 临床用血应在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签订后进行。

医护人员应向患者或家属告知输血治疗的目的、方式、风险及替代治疗等,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后,医患双方签字确认。

2. 临床用血时,医护人员应严格执行输血操作规程,确保输血安全。

3. 临床用血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如发现输血不良反应,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报告输血科和医务部门。

七、临床用血后管理1. 临床用血后,医护人员应做好输血记录,包括输血产品信息、输血量、输血时间、输血反应等。

临床用血申请审批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审批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审批管理制度1.目的明确临床用血申请、审批程序与规范,要求临床用血科室严格遵守,确保临床用血安全、合理、有序。

2.适用范围适用于临床用血申请、审批全过程。

3.职责3.1临床用血科室负责执行。

3.2输血科值班人员负责监督实施。

4.工作程序4.1对临床用血,科室应根据患者治疗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用血计划,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将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实验室。

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填写应项目齐全,字迹清楚,内容准确无误,对有输血史者应要求特别注明。

对不符合规定的,在《临床输血标本拒收登记表》上进行登记。

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血库备血。

4.2临床常规用血申请时间超过24小时,临床备血超过72小时,仍需继续用血时,须重新填写输血申请单及送配血标本。

4.3临床用血要严格掌握适应症,遵循科学合理原则,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内科贫血患者HB>90g/L,HCT>30%的,原则上不予输血。

失血患者(贫血患者除外)失血量在600ml以下或失血量低于或等于血液总量的20%,HCT>35%以上者,原则上不输血。

严格掌握血浆使用适应症,尽量避免血浆的不合理使用。

4.4用血量在800ml(含)以内,由科室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审核签署意见,提前1天申请;用血量在800~1000ml(含),由科室领导审核签署意见,提前2天申请;用血量在1000~2000ml,由科室领导审核签署意见,经输血科领导同意,提前2天申请;用血量在2000ml 以上,由科室领导审核签署意见,经输血科会诊并签署意见,报医务主管领导审批,提前3天申请。

4.5节假日和非正常工作时间的急诊抢救用血,输血量在800ml以内者,由当班主治医生以上人员审签;用血量超过800ml以上的,由科室值班领导审签。

4.6常规治疗用血、择期手术备血申请单及配血标本应至少于用血前日16:30前完成各级审批后送到输血科实验室,以便于输血科及时订购血液成分、完成输血相容性检测、满足临床用血需要。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17.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一、临床用血申请程序〔一〕输血前由责任医师应向患方告知输血的原因、不良反响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二〕无家属在场、患者无自主意识需紧急输血进展救治时由责任医生报总值班或医务科签字批准。

〔三〕用血均需填写?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核准签字。

二、临床用血量审批及权限〔一〕预计单次用血量在800ml以,由中级以上医师提出申请,报请上级医师核准审签;〔二〕单次用血量在800-1600ml的,由中级以上医师提出申请,报请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审签;〔三〕单次用血量超过1600ml,由中级以上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审签后,报医务科批准。

〔四〕以上规定不适用于急救用血。

三、标本及血液取送程序必须由医护人员或专职人员送输血标本、领取血液并核对签字,不得由患者或家属送输血标本或领取血液。

四、血液发放与签收程序〔一〕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

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前方可取血。

〔二〕血液发出后不准退回。

五、输血前查对程序〔1〕两名医护人员核对穿插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容、检查血袋,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2 〕两名医护人员对患者进展核对,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后进展输血。

六、输血过程观察与记录程序〔1〕输血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密切观察有无输血反响,假设有异常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指导处理并记载于病历中。

〔2〕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响,应立即停顿输血,积极治疗抢救,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总值班或报医务科。

〔3〕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响的应立即通知输血科,医师逐项填写患者《输血不良反响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保存。

核心制度-14-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核心制度-14-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审核制度(一)临床用血申请1.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临床医师应严格掌输血适应症,区分紧急输血和择期输血的情况,确保输血的治疗作用(1)对慢性病患者血红蛋白≥10克,或红细胞压积≥30%不予输血:急性失血量在600ml以下,红细胞压积≥35%的患者原则上不输血。

(2)对慢性病患者血红蛋白<10克,可小量分次输血,应采用成份输血。

2.履行知情同意程序(1)决定输血治疗前,责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血的用途、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后存入病历。

(2)无家属在场、患者无自主意识需紧急血进行救治,应由责任医生将《输血治疗同意书)报总值班或医务科签字批准,并置人病历。

3.用血申请任何情況下输血,均需填写《临床血申请单)由责任医师逐项填写,由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送交输血科进行备血。

(二)临床用血量审批及权限1.预计单次用血量在800mL以内,由中级以上医师提出申请,报请上级医师核准审签;2.单次用血量在800-600ml的,由中级以上医师提出申请,报请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审签;3.单次用血量超过1600ml,由中级以上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审签后,报医务部门批准。

4.急诊用血需科主任医生审批。

(三)标本及血液取送必须由医护人员或专职人员送输血标本、领取血液并核对签字,不得由患者或家属送输血标本或领取血液。

(四)血液发放与签收1.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

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试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取血。

2.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律不得接收:(1)标签破损;(2)血有破损、漏血;(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4)血浆呈乳廉状或暗灰色;(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3.血液发出后不准退回。

临床用血规章制度

临床用血规章制度

临床用血规章制度为了规范医院临床用血管理,确保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1.1 本制度适用于本院范围内所有临床用血活动。

1.2 临床用血应遵循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1.3 医院成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临床用血申请与审批2.1 临床用血申请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医师提出,并填写《临床用血申请表》。

2.2 医师在提出用血申请时,应详细说明患者病情、用血原因及预计用血量。

2.3 用血申请经科室主任审核同意后,报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审批。

2.4 特殊情况下,可先行用血,但应在用血后24小时内补办审批手续。

三、临床用血管理3.1 医院应建立临床用血管理制度,明确各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3.2 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血库,负责血液的采购、储存、发放和管理工作。

3.3 血库应按照国家标准储存血液,确保血液质量。

3.4 临床用血应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确保用血安全。

3.5 医院应定期对临床用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临床用血监督与评估4.1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临床用血情况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4.2 医院应建立临床用血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用血安全问题。

4.3 医院应加强对临床用血的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安全意识。

五、奖励与处罚5.1 对在临床用血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医院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5.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用血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医院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六、附则6.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6.2 本制度由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6.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

以上是关于临床用血规章制度的基本内容,希望能对您的医院管理工作提供帮助。

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联系。

临床用血申请与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与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与审核制度
一、对于临床经评估确需用血的病人,临床医师应根据患者治疗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用血计划,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将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

(一)输血申请单由经治医师填写,按用血审批权限审签;
(二)输血申请单和血标本标签的填写应项目齐全,字迹清楚,内容准确无误,对有输血史、过敏史的患者要求特别注明。

对不符合规定的,输血科应要求科室重新填写合格后方可安排备血;
(三)择期治疗用血和择期手术用血的申请单和血标本必须于计划用血前日16:30前送达输血科,稀有血型(如RhD阴性)、不规则抗体阳性或特殊治疗用血应提前2-3天提出申请预约,以保证输血科有充足时间调配血液并完成输血相容性检测工作,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四)住院患者申请急诊用血时,必须履行急诊用血报批手续,报科主任核准,医务科审核,符合急诊要素,方可发血。

非正常工作时间的急诊抢救用血,可先发血,临床医生于24小时内补办报批手续。

二、临床备血申请超过72小时,仍需继续用血时,须重新填写输血申请单。

配血标本72小时内有效,超过72小时后需重新抽取血标本。

对于产生不规则抗体的患者,则按需留取血标本。

三、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详见《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的申请和审批制度

临床用血的申请和审批制度

临床用血的申请和审批制度
一、严格控制8毫升以下的输血申请。

二、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有责任提醒临床经治医生:失血量在6毫升以下的应原则上不输血,确因病情需要者须经科主任签字批准。

三、申请输血大于8毫升,应由主治医生签字;大于20毫升,由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批准。

四、急诊输血大于8毫升以上须经科副主任或主任签字。

急诊输血大于20毫升,事后由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补批手续。

五、严格按《输血技术规范》有关的输血适应症规定,掌握好各类输血指征,合理、科学地输用各种成分血和全血。

六、做好本院用血量及成分血应用比例的统计和月报、年报,不断总结经验,提高临床输血水平。

七、监督检查
1、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小组)须定期检查:
(1)输血科(血库)是否严格执行该项制度。

(2)抽检“输血申请单”是否合乎输血指征,用血量是否经审批、签字后发出。

(3)检查月报、年报等统计报表,宏观掌握节约用血及合理、科学用血情况。

2、市中心血站每年度公布两次各医院临床用血状况及成分血应用比例。

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及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及审核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及审核制度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及审核制度一、引言临床用血是医疗救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为了确保临床用血的安全、合理和有效,保障患者的健康权益,特制定本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及审核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申请和审核管理。

三、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1. 用血申请临床医师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需要,合理申请用血。

用血申请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诊断、用血品种和用量等。

用血申请应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签字确认。

2. 用血审批医疗机构应设立用血审批制度,对用血申请进行审批。

用血审批应由医疗机构的输血管理委员会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用血审批应根据患者的病情、用血品种和用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3. 用血告知临床医师应在用血前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用血的必要性、风险和注意事项等。

用血告知应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签字确认。

患者或其家属应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确认。

4. 用血记录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用血记录制度,对用血申请、审批、告知和用血情况等进行记录。

用血记录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诊断、用血品种和用量、用血时间、用血效果等。

用血记录应保存至少十年。

四、临床用血审核制度1. 用血审核医疗机构应设立用血审核制度,对用血申请进行审核。

用血审核应由医疗机构的输血管理委员会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

用血审核应根据患者的病情、用血品种和用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2. 用血合理性评估用血审核应包括用血合理性评估。

用血合理性评估应根据患者的病情、用血品种和用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用血合理性评估应遵循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的原则。

3. 用血安全性评估用血审核应包括用血安全性评估。

用血安全性评估应根据患者的病情、用血品种和用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

用血安全性评估应遵循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的原则。

4. 用血审核记录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用血审核记录制度,对用血审核情况进行记录。

用血审核记录应包括患者的基本信息、病情诊断、用血品种和用量、用血时间、用血效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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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血申请和审批制度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临床用血申请和审批制度
申请用血应由经治医师详细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电话、口头备血无效。

2、申请用血必须抽取受血者血液3mL,连同申请单送检验科进行交叉配血试验。

如果用血量超过800 mL 以上,标本须酌量增加。

3、受血者配血实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 3 天之内的,逾时需重新抽血;一次输入 3个献血者血液的受血者,如仍须输血,必须重新抽血做交叉配合试验。

4、血液均有不长的保质期,所有用血量尽量按照病情需要申请,避免浪费。

5、申请单上要写明用血时间,非急救病人用血请提前一天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德,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以上内容不适用于急诊用血。

6、备用血以两天为限,逾期无效,但需延期使用者必须预先通知,以便及时补充备血。

7、新鲜血、全血、特殊用血(包括 Rh 阴性血液、冷沉淀、血小板、白细胞)必须提前一天与血库预约,以便血站及早预约、分离、洗涤、分装;新鲜血、全血备血必须经科主任签名报医务科核准签字后送输血科与血站联系;临床特殊用血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输用、及时记帐,避免浪费。

8、临床领取用血时,务必认真查对,一经出库不能退还。

9、以上未尽事宜,以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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