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5篇)
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1范围为了加强公司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障交通安全畅通,规范职工遵章守纪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规范了公司各单位厂内道路上通行的各类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的交通安全管理。
本规定所指的机动车辆包括:各种汽车、吊车、摩托车、叉车、电瓶车、装载机、轮式或链条式专用机械等。
非机动车辆包括:自行车、三轮车、架子车等。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是对《安全生产控制程序》的进一步细化和补充。
2职责____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是交通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车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管理、事故处理和有关交通业务工作。
2.2交通安全管理的职责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道路交通行车安全的法规、条例、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制度,对企业的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实施行车安全的监督检查。
2.3凡在厂区道路上通行的车辆、人员、骑车人、乘车人以及在道路上进行其他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都必须自觉服从和遵守本规定。
3管理内容3.1证照管理3.1.1机动车准驾证申领程序3.1.1.1交验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驾驶证。
3.1.1.2车辆单位签署意见,注明是专职驾驶员或是有车单位管理人员,专职驾驶员需注明所驾驶车辆,号牌、类型。
3.1.1.3机动车辆准驾证规定的准驾车型应与机动车驾驶证规定的准驾车型相一致。
3.2驾驶员管理3.2.1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技术素质、身体素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交通标志、标线和道路交通管理规定。
3.2.2驾驶员应自觉参加各级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活动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驾驶技能,增强安全意识。
长期在外执行任务的驾驶员,出发前由本单位组织安全学习,有条件的,在执行任务所在地组织安全学习。
3.2.3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准驾证、行车路单及交通管理相关的证件和手续等。
3.2.4驾驶员要坚持车辆的“三检”制度,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工作,保持车辆处于完好状态;服从调度安排,接受安全监督检查,如实汇报出车情况。
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2篇)
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和厂区内机动车辆的交通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厂区内所有机动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并且适用于所有进入厂区的员工和访客。
第三条遵守规定:所有员工和访客都应当遵守本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情况违反本规定。
第二章机动车辆管理第四条机动车辆登记:所有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前,必须进行登记,并获得厂区相关部门的批准。
登记时需要提供车辆所有人的姓名、车辆型号、车牌号码等相关信息。
第五条机动车辆标识:所有机动车辆都需要在车身上进行明显的标识,以便于辨认和识别。
标识应当包括车牌号码和公司或单位的标识。
第六条机动车辆检查:所有机动车辆进入厂区前,应当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并确保车辆所有的灯光、制动器等使用正常。
一旦出现任何故障或不正常情况,必须立即进行修理或维护。
第七条上岗准许证: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并且经过企业安全部门的培训和考核,并获得厂区颁发的上岗准许证方可驾驶车辆进入厂区。
第八条速度限制:在厂区内,所有机动车辆都应该根据道路条件和交通流量合理控制车速,特别是在人员密集的区域,禁止超速行驶。
第三章交通规则第九条交通信号:所有厂区内道路都设有交通信号灯,所有驾驶员都必须遵守交通信号的指示。
禁止闯红灯,禁止在禁止标志下停车或掉头。
第十条让行规则:在厂区内的十字路口、人行道等地方,行车时必须让行给行人。
行人在斑马线上的,必须停车等待行人过马路。
第十一条停车规定:所有驾驶员在厂区内停车必须遵守厂区规定的停车位,禁止在非指定地点停车。
驾驶员在停车时必须拉紧手刹,并关闭车辆引擎。
第十二条紧急情况:在厂区内发生紧急情况时,所有驾驶员都必须马上停车,打开警示灯,为救援车辆和人员让出通道。
第十三条禁止酒驾:任何驾驶员不得在饮酒后驾驶车辆进入厂区。
一经查实,将按照厂区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十四条处罚程序:对于违反本规定的驾驶员,将依照厂区相关规定进行扣分,同时对于严重违规的驾驶员,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5篇)
公司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提高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企业内机动车辆,是指限于企业厂区范围内(含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及作业的机动车辆。
第三条车辆应车容整洁、安全防护装置及附件应齐全有效。
污染物排放、噪声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第四条行车制动装置的制动力、储备行程、踏板的自由行程及制动完全释放时间等指标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机械式制动器、拉杆拉线等机件应完好无损。
车辆的制动距离、跑偏量、驻车制动性能要求等应符合有关标准及规定。
第五条企业应加强对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
第六条厂内机动车辆应逐台建立安全技术管理档案,其内容包括:1.车辆出厂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2.使用、维护、修理和自检记录;3.安全技术检验报告;4.车辆事故记录。
第七条在用、新增及改装的厂内机动车辆应由用车单位到所在地区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建立车辆档案,经劳动行政部门对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核发牌照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属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九条企业应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年、季、月度及日常检查。
公司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2)一、总则为了确保公司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运行,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厂内机动车辆,包括停放、行驶、维护和保养等全部环节。
三、车辆管理责任1. 公司领导层应当高度重视车辆安全管理工作,明确车辆管理责任,落实到岗位责任,确保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2. 车辆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负责车辆的规范管理和日常运营监控。
3. 车辆管理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能,负责车辆的调度、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四、车辆的选用与购置1. 公司购置新车时,应当确保车辆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例如安全带、防爆装置、防火系统等。
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三篇)
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2000字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厂内机动车交通秩序,保障员工和设备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厂区内机动车辆的行车安全管理。
第三条厂区内机动车辆的行车安全管理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公平公正。
第四条所有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和驾驶员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机动车辆管理第五条所有厂区内的机动车辆必须具备合法注册、行驶证、汽车保险和年检等相关合法手续,并接受厂区内的机动车辆排放检测。
第六条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须具备机动车驾驶证,并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培训和考试合格。
第七条机动车辆必须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车况良好,不得有故障、漏油、磨损严重等影响安全的问题。
第八条机动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擅自变更行驶路线,不得在禁止通行的区域内行驶。
第九条机动车辆必须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不得闯红灯、逆行或违反其他交通信号。
第三章行车安全管理第十条机动车辆行驶时必须保持适当的车距,保证安全行车。
第十一条机动车辆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保持正常的车速,不得超速行驶或酒后驾驶。
第十二条机动车辆行驶时必须主动给行人等其他非机动车让行,并按照规定的路权优先顺序行驶。
第十三条机动车辆行驶时必须使用安全带,并确保乘坐人员也正确佩戴安全带。
第十四条机动车辆行驶时必须注意观察前方和两侧的交通情况,保持警觉,避免突发状况的发生。
第十五条机动车辆行驶时必须注意安全,不得擅自停车、倒车或变更车道,避免发生事故。
第四章处罚规定第十六条对于厂区内违反本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员,将会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员,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其他第十八条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由厂区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执行。
第十九条厂区内机动车辆行车安全管理工作要与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密切配合。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厂区管理部门所有。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如有补充或修改,将另行发布。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五篇)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 1 条为确保厂内人员及财产安全,规范交通秩序,提升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第 2 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厂内员工,以及进出厂区的车辆和行人。
第 3 条交通安全管理原则:(1)以安全为本,预防为主:交通安全工作应始终围绕安全,以预防措施为主,有效预防厂内交通事故。
(2)科学管理,责任明确:建立科学的交通安全管理机制,明确各级职责,确保管理措施的执行。
(3)遵守法规,依法行驶: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交通法规,确保行车人员和行人的行为符合交通规则。
第二章交通安全设施第 4 条厂内道路规划与标识:(1)主干道和分支道路应按交通规划合理设置,以保障车辆和行人的顺畅通行。
(2)需设立规范的交通标志和标线,明确车辆和行人的行驶路径及限速要求。
(3)重要路口和弯道应设置交通标线和提示牌,提醒行车人员注意安全。
第 5 条停车场管理:(1)停车场位置需合理规划,容量应与厂内员工数量相匹配。
(2)应设置清晰的停车标识,划定停车位。
(3)通过指示员或电子导向系统引导车辆有序进入,确保车辆通行顺畅。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 6 条车辆进出管理:(1)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通道进出,禁止危险驾驶行为。
(2)所有进出车辆需经过严格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性能符合安全标准。
(3)驾驶员需持有有效驾驶证,车辆需定期进行年检、保养和维修。
第 7 条紧急救援措施:(1)厂内应设立紧急救援点,配备急救车辆和药品,以应对事故。
(2)员工应定期接受急救知识培训,掌握基本的急救技能。
第四章行人管理第 8 条行人通行管理:(1)行人应使用指定的人行道,不得在车辆道路上行走。
(2)行人需遵守交通信号灯,禁止闯红灯行为。
(3)夜间行人需穿着反光背心,提高可见度。
第 9 条安全防护措施:(1)厂内需设置警示牌和安全标识,提醒行人注意安全。
(2)危险和施工区域需设置安全护栏,防止行人误入。
(3)为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安全便捷的通行设施。
厂内行驶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厂内行驶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厂内行驶车辆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和厂区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内所有的机动车辆,包括车辆的使用、管理、维护和安全检查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厂内行驶车辆必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提高安全意识,确保车辆的安全行驶。
第四条本厂对厂内行驶车辆进行严格管理,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制度,落实到每个员工。
第五条厂内行驶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
第六条生产部门、办公室等各部门在使用车辆时,必须向车辆管理人员提前申请,并按规定进行使用。
第七条所有厂内行驶车辆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并记录相关情况。
第二章车辆申请与使用第八条各部门在需要使用车辆时,必须提前向车辆管理人员提出申请,包括车辆使用的时间、地点等。
第九条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各部门的申请,合理安排车辆使用,并及时通知申请部门。
第十条车辆管理人员在派车之前,必须对车辆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各项安全设备完好,并进行安全交代。
第十一条驾驶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证,并熟悉车辆的使用和维护知识,严禁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
第十二条行驶车辆时,驾驶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并确保乘客也系好安全带。
第十三条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事故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停车,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打开警示灯等。
第十四条驾驶员在使用车辆后,必须及时将车辆归还给车辆管理部门,并做好交车手续。
第三章车辆定期检查与维护第十五条车辆管理部门必须制定车辆定期检查和维护计划,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第十六条车辆定期检查包括车辆的机油、电瓶、刹车、轮胎等关键部位的检查和维护。
第十七条车辆发现问题时,驾驶员必须及时上报车辆管理部门,并配合维修工作。
第十八条车辆管理部门必须及时进行维修,并保证车辆在修理期间能够及时提供替代车辆。
第十九条车辆维修完成后,车辆管理部门必须进行二次检查,并通知驾驶员进行试车。
第四章突发事件处置第二十条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如火灾、泄漏等,驾驶员必须立即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报告上级主管和安全管理部门。
厂内车辆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内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内部所有厂内车辆,包括但不限于载货汽车、工程车辆、叉车、电动车、摩托车等。
第三条厂内车辆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车辆运行安全、有序、高效。
第二章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第四条车辆管理1. 车辆购置:企业应根据生产需要,合理购置车辆,确保车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 车辆登记:企业应建立车辆登记制度,对车辆进行编号、登记,确保车辆信息准确、完整。
3. 车辆检验: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性能良好,符合安全要求。
4. 车辆维护:企业应建立车辆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5. 车辆报废: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废。
第五条驾驶员管理1. 驾驶员招聘:企业应招聘具有相应驾驶证、驾驶经验和良好驾驶记录的驾驶员。
2. 驾驶员培训:企业应定期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3. 驾驶员考核:企业应建立驾驶员考核制度,对驾驶员的驾驶技能、安全意识进行考核。
4. 驾驶员档案:企业应建立驾驶员档案,记录驾驶员的培训、考核、奖惩等情况。
第三章运行管理第六条车辆行驶1. 车辆行驶前,驾驶员应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车辆安全。
2. 车辆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3. 车辆行驶速度应符合企业规定,不得超速行驶。
4. 车辆行驶时应保持车距,避免追尾、碰撞等事故。
第七条车辆停放1. 车辆停放应选择安全、平坦、开阔的区域,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车道等。
2. 车辆停放时,应拉紧手刹,确保车辆不滑动。
3. 车辆停放后,驾驶员应熄火,关闭车窗,锁好车门。
第四章安全责任第八条企业安全责任1. 企业应建立健全厂内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
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5篇)
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和要求市管机动车辆和厂内行驶的机动车辆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为保障机械公司机动车辆的交通运输安全、防止和减少车辆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2、管理部门职责2.1综合管理部:2.1.1是公司市管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的主管部门;2.1.2负责市管机动车驾驶员的定期复训、日常班组学习以及车辆年检审证、车况、车貌、安全驾驶的监督检查工作;2.1.3负责公司市管机动车辆的2.2技术质安部:2.2.1负责厂内机动车辆交通行驶安全,负责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的定岗培训取证复证工作;2.2.2负责计划和组织每年度的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工作,各部门按计划进行实施;2.3生产运行部:2.3.1负责车辆的购置、变更、报废及厂内机动车辆维修工作,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台帐,保持机动车辆完好行驶;2.4各部门按公司规定负责本部门车辆交通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3、对机动车辆的安全要求3.1厂内机动车辆(限在厂内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如铲车、电瓶车等)必须取得车辆号牌、方可行使;3.2车辆号牌必须按指定位置安装并保持清晰;3.3厂内机动车辆按规定的时间接受定期检验;季度检查由技术质安部进行;月度和日常检查由使用部门进行;3.4各类机动车辆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行驶途中发生故障应停车修复后才能继续行驶;3.5机动车辆所在部门要建立车辆保养制度,实行三级保养制度、定期进行小修、中修、大修;3.6严禁非防爆车辆进入防爆区域;4、车辆装载的安全要求4.1车辆装载不得超过核定的载重量;4.2车辆装载物件的高度、长度和宽度限制,交通管理的规定执行;4.3装载不可解体的物体、滚动货物超过规定时或在恶劣环境、气候条件下进行特殊装卸作业的,必须经所在区域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批准,指派专人押车,按指定的路线、时间和要求行驶,并制订和落实有关安全措施;4.4装载的物件应均衡堆放、捆扎牢固,车辆侧板和后栏板应关好、栓牢。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根据各厂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以下事项应当遵守:1.员工车辆进入和离开厂区应按规定通行,不得超速、抢行或乱停乱放。
2.厂区内禁止酒后驾车和吸烟,不得在驾驶员座位上吃零食。
3.员工应当按照交通规则行驶,不得闯红灯、逆行或超速行驶。
4.行驶过程中,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得随意变换车道或频繁变更行驶方向。
5.遇到交通堵塞或意外事故,应积极配合交警或安全人员进行疏导和处理。
6.停车时应选择合适的停车位,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紧急出口或其他禁止停车的区域。
7.禁止在车辆行驶过程中使用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以免分散注意力造成危险。
8.如果需要使用厂区内交通工具,应按规定使用,并保证其安全和整洁。
违反上述规定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并可能造成安全事故或交通拥堵,对工作生产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每位员工都应切实遵守厂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交通秩序。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厂内交通安全,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生产效率,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所有职工和来厂参观的人员。
第三条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应该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本规定内容主要包括通行规则、车辆管理、临时交通组织、交通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等。
第二章通行规则第五条所有车辆必须按照交通指示标志和标线的规定行驶,不得随意变道、逆向行驶或者超速行驶。
第六条所有车辆驾驶员应该严守交通规则,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违法操作或其他违法行为。
第七条行人应该走人行道,不得擅自穿越马路,必须使用人行过道和斑马线过马路。
第八条行人禁止在道路上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
第三章车辆管理第九条所有车辆必须在规定的停车区域内停放,不得随意停放或者占用其他车辆的停车位。
第十条所有车辆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十一条所有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私自改变行车路线。
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4篇)
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1. 车辆驾驶人员资格要求:a. 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具备相应的驾驶经验;b. 必须经过厂内安全培训,并掌握安全驾驶技巧;c. 必须身体健康,不得饮酒后驾车、疲劳驾车或服用影响驾驶的药物。
2. 车辆运行规定:a. 必须按照规定的车道行驶,不得逆行或违规超车;b. 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速行驶,不得超速;c. 必须保持安全车距,避免追尾事故的发生;d. 必须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e. 必须注意观察行人和非机动车辆,避免发生事故。
3. 车辆维护保养规定:a. 必须按照规定的保养周期对车辆进行保养;b. 必须定期检查车辆的刹车、转向等关键部件的性能;c. 必须及时更换磨损严重的轮胎,确保行驶安全;d. 必须定期清洗车辆外部,保持车辆的干净整洁。
4. 车辆停放规定:a. 必须按照规定的停车区域停放车辆,不得占用行人通道或其他通道;b. 必须停稳车辆并切好车门后方可离开车辆。
5. 事故处理:a. 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必须立即停车,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b. 必须及时报警并协助处理事故,不得逃逸;c. 必须保持现场秩序,并提供事故处理所需的信息。
以上是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一些规定,企业应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确保所有车辆驾驶员严格遵守规定,保证车辆交通安全。
同时,企业还应加强车辆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车辆在良好的技术状态下运行。
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2)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交通安全组织1. 公司应设立交通安全委员会,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员工代表组成,负责制定、组织实施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 交通安全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讨论解决交通安全问题,制定相关政策和制度。
3. 交通安全委员会应指定专人负责车辆交通安全工作,协调各部门合作,做好日常管理与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章车辆管理1. 公司应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明确车辆注册登记、使用维护和处置等环节的责任和流程。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厂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为保障厂区交通运输的安全,维护厂区交通秩序,防止交通事故,企业安全部门负责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第二条企业内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必须遵守有关的交通规则,谨慎驾驶,安全礼让。
第三条在本企业厂区区域内行驶的一切车辆,都要服从安全部门与门卫人员的检查。
第四条厂门、厂区和厂区的交通道路、弯道、单行道、交叉路口及禁止车辆停放场所等,按规定并结合厂区具体情况设置交通信号标志。
第五条因生产、运输或施工而影响交通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和明显标志如夜间设红色信号灯,安全警告牌,临时交通指挥等,保证车辆、行人安全。
第六条厂区交通道路,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交叉处、弯道等要有明显的警告标志;厂门口宜设有车辆进出厂的标志、信号。
第七条厂区交通道路沿线的车辆、部门严禁向厂区交通道路路面排放蒸汽、烟雾、酸碱等有害物质,冬季积聚的冰雪要及时消除。
第八条严禁在厂区要道和消防通道上堆砌物资设备。
禁止在路面上做阻碍交通的作业。
确因生产与其它运输时需要,必须临时占用或破土施工,并经安全部门批准。
第九条交通道路两侧堆放的物资,要离道边1m以上,堆放要牢固,跨越通过机动车辆的道路拉设的绳架、管架等,其高度不得小于5m。
第十条机动车辆的车况必须良好,由公安、交通部门定期检审,经检审合格后持证行驶。
第十一条厂内行驶的特种车辆(叉车、抱车、铲车等)车况要保持良好,每年组织年检,合格后方准驾驶。
第十二条车辆职能管理部门,要建立车辆的保养修理制度,定期检修,严格车辆的质量检查,杜绝失检和漏检,凡不符合安全行驶条件的车辆不得使用。
第十三条自用的专用罐车不得任意改装,检修清洗必须按有关安全检修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接受专门技术培训,经公安、交通部门考核检审发给驾驶执照后方可驾驶。
车辆押运员必须受专门技术培训,经公安、交通部门考核检审发给押运证后方可上岗。
第十五条特种车辆驾驶员应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规定,经专门训练、考核合格后方可驾驶。
厂区道路机动车辆安全行驶管理规定(5篇)
厂区道路机动车辆安全行驶管理规定为加强厂区道路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规范机动车辆遵章行驶,保证厂内设施、行人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具体内容如下:1、入厂车辆进入生产区前,必须办理机动车辆入厂通行证,司人员必须接受门卫检查及安全教育,车辆佩带防火罩后,方准进厂。
2、司人员进入厂区内不准携带香烟、火种,严禁在厂区内吸烟。
3、驾驶车辆必须为持有路权、正式牌照、行车执照,司机必须持有驾驶证。
出厂、入厂机动车辆必须在门卫处进行登记,接受检查,符合出、入厂要求的持物资出门证、车辆入厂证方可出入。
4、机动车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
5、不得在厂内道路随意停放车辆。
6、机动车在厂内主干道行驶时,不得超过30Km/h,其它道路不得超过20Km/h,在有限速标志的路段,按限速要求行驶。
翻斗车斗不落实不得行驶,不得超载,通过管桥下方注意管桥限制高度,超过限制高度的车辆禁止通行。
7、机动车行驶平交道口或上方有管道厂房等处时,必须提前减速,加强瞭望,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倒车时,驾驶员应先查明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准倒车。
在货场、厂房、仓库、窄路倒车时,应有人站在车后驾驶员一侧指挥。
8、严禁酒后驾驶车辆,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不得在行驶时存在妨碍行车安全的行为。
9、进入生产装置或靠近管线、桥架行驶时,必须有专人指挥,缓慢行驶、确保安全。
10、各施工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及外雇车辆的安全管理负全责,并对司乘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同时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
11、凡因违反本规定引发事故,除承担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外,视情节对违章车辆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及直接责任者处1000-5000罚款,并在工程例会上通报批评。
12、指挥部与各单位负责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
13、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厂区道路机动车辆安全行驶管理规定(2)1. 所有机动车辆必须按照规定的道路通行方向行驶,并遵守交通信号。
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3篇)
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1. 所有车辆必须在厂内道路上遵守交通法规。
不得超速、闯红灯、逆行或违反其他交通规则。
2. 所有车辆必须按照指定的道路行驶,并遵守车道规定,不得随意变道或占用对向车道。
3. 制止任何形式的酒后驾车。
对于发现有酒精或药物影响的驾驶员,将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4. 所有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距,并在行驶过程中特别注意行人和非机动车辆。
5. 所有车辆必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包括刹车、灯光、喇叭等设备的正常运行。
6. 在厂内道路上不允许停车,只有在指定停车区域停车。
7. 驾驶员必须佩戴安全带,并确保所有乘客都正确使用安全带。
8. 所有车辆必须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以确保其安全运行。
9. 在厂内道路上禁止进行赛车、漂移等危险驾驶行为。
10. 所有驾驶员必须经过相关的培训和考核,并持有有效的驾驶证。
以上是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一些基本内容,具体规定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进一步制定和完善。
厂内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2)1. 道路规划和设计:厂内道路应根据车辆和行人流量进行规划和设计,确保道路宽度、弯道半径、交叉口等符合交通安全标准。
2. 交通标志和标线:厂内道路应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和标线,包括车辆行驶方向、限速标志、停车标志等,以提醒驾驶员和行人遵守交通规则。
3. 机动车行驶管理:驾驶员应持有效驾驶证,严禁酒后驾驶和超速行驶。
机动车应按规定行驶,在没有明确标志或指示的地方应保持适当的车速。
4. 行人通行管理:行人应走人行道和过街设施,禁止乱穿马路。
如果没有人行道,应沿道路的左边行走,确保与机动车的安全距离。
5. 交通事故处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并采取必要的救护和报警措施。
同时,对事故责任进行调查和追究。
6. 安全培训和宣传:厂内员工应接受交通安全培训和宣传,了解道路交通规则和安全意识,提高交通安全管理水平。
7. 安全监管和检查:厂内应设立专门的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并定期进行安全监管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
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动车辆管理,维护厂内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厂内交通事故和企业财产遭受损失,确保行车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各有车单位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由公司车管部、安全监察部负责贯彻、实施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驾驶员安全管理第四条驾驶车辆时,必须持有并随身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所驾车型必须与驾驶证相符),行驶证及相关部门核发的厂内操作证,未经年度审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驾驶人,一律不准驾驶车辆。
第五条驾驶道路营运客货车、面包车、通勤车的驾驶员,须持有国家颁发的相应的道路运输客、货运上岗证。
第六条驾驶危险品运输车辆的驾驶人,须同时具备国家颁发的危险品道路运输上岗资格证。
第七条驾驶人在厂内道路行驶,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及有关部门关于车辆限行的规定。
第八条驾驶天然气自卸车的驾驶人,应加强学习气体机的构造、原理、安全使用等方面的知识及高压气瓶管路的检查、维护、加气、起动等方面的注意事项,避免因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车辆应配备合格的灭火器。
随时观察各种电器仪表,及时检查、巡视车辆各部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排除安全隐患,保证安全运行。
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企业厂区内的车辆数量和交通流量越来越大,这在一定程度上给厂区内的交通安全带来了挑战。
为了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车辆运输的顺畅,本厂制定了相关的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厂范围内的所有车辆的行驶和使用。
包括但不限于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
三、主要管理内容1. 汽车通行证管理1.1 所有进厂行驶的车辆必须持有有效的车辆通行证,未持有通行证的车辆不得进入厂区。
1.2 车辆通行证应当按照车辆种类进行颜色区分,并在车牌前部粘贴。
1.3 通行证的有效期为一年,年底需重新申领。
1.4 通行证的申领和管理由厂区交通部门负责。
2. 车辆驾驶员管理2.1 所有在厂区内驾驶车辆的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
2.2 驾驶员应当按规定行驶,不得逆行、占用自行车道、违反车速和不规范行驶等违规行为。
2.3 驾驶员出现交通事故后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车辆安全管理3.1 所有车辆需定期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车辆外部、内部和悬挂载货物部分。
3.2 车辆燃油、冷却液、制动液等应当按要求定期更换。
3.3 车辆装载物品应当符合运输安全要求,不得超载。
4. 员工安全教育4.1 公司应当定期对职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4.2 新员工入职时应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对职工的安全意识进行培养。
4.3 对于违反本规定和交通法规的员工,应当进行相应的惩戒,直至终止劳动合同。
四、处罚规定所有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行为都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扣驾照、扣留车辆等。
五、附则5.1 本规定由厂区交通部门负责解释。
5.2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结束语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基础,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需要我们的共同努力。
希望本规定能够起到指导作用,确保厂区内的交通安全,为公司的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的管理环境。
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篇)
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养,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厂内所有机动车辆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责任明确。
第四条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目标: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率,确保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条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的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交通安全法规,科学合理规划厂内交通布局,完善车辆使用和管理制度。
第二章厂内机动车辆管理第六条厂内机动车辆管理主体为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具体工作由交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
第七条厂内机动车辆应实行专人管理,确保车辆使用符合规定。
第八条厂内机动车辆使用人员应配备相应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件。
第九条厂内机动车辆应定期进行技术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状态良好。
第十条厂内机动车辆配备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严禁使用无有效安全检测合格证明的车辆。
第三章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教育:公司应定期组织职工参加交通安全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交通素质。
第十二条厂内机动车辆交通秩序管理:严禁违章行驶、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十三条厂内机动车辆交通事故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及时报警并保护现场,按照事故处理流程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监控: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及时监控和记录车辆行驶情况,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第四章厂内机动车辆安全设施及标识第十五条厂内机动车辆应设置专用停车场,并配备指示标志和标线,确保车辆有序停放。
第十六条厂内机动车辆通行道路应设置标识和标线,方便车辆行驶和交通管理。
第十七条厂内机动车辆应配备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急救箱等,应定期维护和检查,确保安全有效。
第五章管理责任和监督检查第十八条公司负责人对厂内机动车辆交通安全负总责,并指定具体负责人进行管理。
厂内道路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内道路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所有厂内道路、停车场、通道等区域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第三条厂内道路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厂内道路安全管理实行厂部领导、部门负责、全员参与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厂部成立厂内道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厂内道路安全管理规定。
第六条厂内道路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厂内道路安全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二)负责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三)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四)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五)处理交通事故,保障道路畅通。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厂内道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道路安全管理。
第八条各部门应设立专职或兼职的道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道路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道路设施与标志第九条厂内道路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要求。
第十条厂内道路应设置必要的交通标志、标线、隔离设施等,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第十一条交通标志、标线、隔离设施应保持完好,如有损坏应及时修复。
第十二条厂内道路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警示标志、减速带、停车线等,提醒驾驶员注意安全。
第四章道路通行规则第十三条厂内道路通行应遵守以下规则:(一)车辆应按照道路行驶方向行驶,不得逆向行驶;(二)车辆应按照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不得随意变道、超车;(三)非机动车应靠右行驶,不得占用机动车道;(四)行人应走人行道,不得在机动车道行走;(五)夜间行驶的车辆应开启前照灯,保持车距,注意安全;(六)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七)严禁超速、超载行驶;(八)严禁在厂内道路上堆放杂物、摆放障碍物。
第十四条厂内道路停车应遵守以下规定:(一)车辆应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随意停放;(二)车辆停放时,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三)夜间停车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四)车辆停放后,驾驶员应离开车辆,确保车辆安全。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保障生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所有厂内机动车辆及其驾驶、管理人员。
第三条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车辆运行安全,减少事故发生。
第四条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主体为厂安全管理部门,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车辆安全管理。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五条厂内机动车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具备合法手续,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第六条厂内机动车辆分为以下几类:(一)机动车辆:指厂内使用的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辆等。
(二)非机动车辆:指厂内使用的自行车、手推车、电瓶车等。
第七条厂内机动车辆必须配备以下设备:(一)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标志、反光镜、转向灯、制动灯、喇叭等。
(二)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载灭火器。
(三)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载安全带。
第八条厂内机动车辆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定期保养、维修,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第九条厂内机动车辆报废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条厂内机动车辆更换、报废手续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章驾驶人员管理第十一条驾驶厂内机动车辆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并持有有效驾驶证。
第十二条驾驶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
(二)熟悉厂内道路、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
(三)具备一定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三条驾驶人员应参加厂内机动车辆安全培训,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驾驶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一)驾驶车辆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驾驶过程中,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三)不得超速、超载、违章驾驶。
(四)不得驾驶与驾驶证规定车型不符的车辆。
第四章运行管理第十五条厂内机动车辆运行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规定路线、规定速度行驶,不得逆行、违章停车。
厂内交通、人员入厂安全管理规定(4篇)
厂内交通、人员入厂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厂内交通、人员入厂安全管理规定》。
二、交通安全管理1. 厂区内交通道路设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交通法规要求,道路标识完善、明确。
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道路标识是否完好。
2. 厂区内的道路必须做好划线工作,道路宽度符合车辆通行要求,禁止非机动车和行人进入机动车道。
3. 厂区内道路设置了人行横道的地方,必须安装交通安全设施,如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等。
4. 私家车辆必须按照车辆通行规定停放在车辆停放点,禁止在厂区内随意停放。
5. 制定严格的车辆安全行驶规则,禁止超速行驶、逆行、乱穿马路等违章行为。
6. 出入厂区的车辆必须进行严格检查,车辆驾驶人员必须随身携带有效驾驶证和行驶证。
7. 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必须通过车辆扫描系统进行身份验证和安全检测,人车一致方可进入厂区。
三、人员入厂安全管理1. 所有员工必须佩戴工作证件和安全帽进入厂区,否则禁止入厂。
2. 厂区设置了人员通行区域,必须通过刷卡或者指纹识别系统进行出入口管理。
3. 在厂区内工作的员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应急逃生的相关知识。
4.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进入厂区,禁止携带武器和冷兵器进入厂区。
5. 严禁酗酒和吸毒人员进入厂区,厂区内一经发现,立即报警处理。
6. 对于来访人员,必须由工作人员陪同,并佩戴临时工作证件。
7. 厂区内必须设置完善的监控摄像系统,对厂区内各个区域、通道、出入口进行全程监控。
四、安全管理责任1. 厂长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2. 各部门负责人要做好部门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并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 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厂区内交通和人员入厂的全面监管,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问题。
4. 员工对于安全管理存在问题的,要积极提出建议,并配合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厂内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厂内所有车辆的行驶、停放、维护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章车辆管理1. 车辆登记(1) 对厂内所有车辆进行登记,包括车辆品牌、型号、颜色、车牌号码等信息,并划定专门的停车位。
(2) 对厂内临时进入的车辆,进行临时登记,保证其可以正常进出厂门。
2. 车辆保养(1) 技术保养:定期对车辆进行技术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2) 清洁保养:对车辆外部进行清洁和保养,保持车辆整洁、无遮挡视线的状况。
(3) 制止私自修理:严禁员工私自修理车辆,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修。
3. 车辆年检(1) 对厂内车辆进行年度检测,并及时补办年检证书。
(2) 对未通过年检的车辆,禁止其进入厂区行驶。
第四章车辆驾驶人员管理1. 驾驶资格(1) 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定期参加驾驶培训。
(2)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验证其驾驶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期。
(3) 驾驶证过期、吊销或因其他原因暂停驾驶的员工,禁止其驾驶车辆。
2. 驾驶纪律(1) 遵守交通规则:驾驶人员必须遵守道路交通规则,不得违反交通信号、超速、酒驾等。
(2) 禁止乱停乱放: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地点停放车辆,不得乱停乱放,确保通行畅通。
3. 紧急情况处理(1) 车辆故障: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故障,驾驶人员应及时将车辆停放到安全地带,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2) 事故处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员应及时报警并采取必要的救援措施,配合保险公司处理事故。
第五章交通安全设施1. 标识标线(1)设置必要的交通标志和标线,指导车辆行驶,保证交通秩序。
(2)维护交通标志和标线,及时更换损坏或不清晰的标志。
2. 安全设施(1) 设置应急疏散通道,并保证畅通。
禁止员工将车辆或其他物品堵塞在应急通道上。
(2) 安装监控摄像头,记录车辆的行驶和停放情况,以便监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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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厂内机动车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通用
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
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机动车辆管理,维护厂内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厂内交通事故和企业财产遭受损失,确保行车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各有车单位必须遵照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由公司车管部、安全监察部负责贯彻、实施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驾驶员安全管理
第四条驾驶车辆时,必须持有并随身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机动车驾驶证》,(所驾车型必须与驾驶证相符),行驶证及相关部门核发的厂内操作证,未经年度审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驾驶人,一律不准驾驶车辆。
第五条驾驶道路营运客货车、面包车、通勤车的驾驶员,须持有国家颁发的相应的道路运输客、货运上岗证。
第六条驾驶危险品运输车辆的驾驶人,须同时具备国
家颁发的危险品道路运输上岗资格证。
第七条驾驶人在厂内道路行驶,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及有关部门关于车辆限行的规定。
第八条驾驶天然气自卸车的驾驶人,应加强学习气体机的构造、原理、安全使用等方面的知识及高压气瓶管路的检查、维护、加气、起动等方面的注意事项,避免因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车辆应配备合格的灭火器。
随时观察各种电器仪表,及时检查、巡视车辆各部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排除安全隐患,保证安全运行。
第三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第十条厂内牌照应按要求悬挂在前后正确位置,不得私自串号牌、转借他人、伪造或丢失,违反规定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本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十一条各单位厂内机动车,只限在生产作业区域内行驶,不得擅自驶离作业区域或进入镇区(东侧不许跨过三十八家路栏,西侧不准过江,南侧不准进入方正矿区,北侧不许进入松江村或驶离化工运煤公路,燃气车进入加气站加气必须走运煤公路专线,不得进入镇区行驶),一经发现或造成交通事故的,追究本单位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
如须进入镇区的车辆,必须请示公司调度指挥中心及车管部,同意后方准进入,并按指定路线行驶,严格遵守
道路交通法规,遵章驾驶。
第十二条进入生产作业区的车辆,必须严格执行矿山安全法规的有关规定,必须安装警示灯具,主动避让生产作业车,不得争道抢行、严禁超车、骑跨高压电缆、不得超速行驶、违章停车。
执行空车让重车、所有生产车辆避让通勤车的规定。
故障车辆应及时、正确设置警示标志并组织人员尽快抢修,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矿区内限速规定:江山路30公里/小时;运煤公路50公里/小时;通江路40公里/小时;露天采区主干线道路30公里/小时;移动线路、交差路口、辅助道路、陡坡及转弯处限速15公里/小时;进出库房、铲位限速5公里/小时;雨、雪、雾天气或能见度较低时,限速15公里/小时。
第十四条严禁客货混载,严禁危险品混载,严禁偷拉私运,严禁私自变更行驶路线,严禁超员行驶和搭载生产无关人员。
第十五条各露天采区入口处,严禁外来车辆或在职人员私家车进入露天采区作业道路,入坑检查或其他上级公司的外来车辆需有相关部门引领。
进入采区禁行区域的所有车辆应持有公司核发的通行证及工作证,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出坑车辆要停车接受检查。
看守单位人员应严格把关,如有违犯,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十六条任何车辆不得带病行驶(制动、转向、灯光、喇叭等必须齐全有效)危及行车安全,并服从调度指挥,出现事故马上上报,隐瞒事故不报的加重处罚。
第十七条各生产、运输单位应抓好洒水降尘及道路、排水沟维护工作,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八条露天采区所有运输道路主干线、移动干线,排土场等,必须及时设置标准的安全挡土墙、警示标志牌、指示、指路标志等,确保运输车辆安全。
第十九条公司通江路段设置的限高钢架、信号灯等交通设施,不得任何超高、超载车辆强行通过,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将按价赔偿。
第二十条对现安装的车辆GPS(卡调)卫星定位系统及车载通讯设施,保证GPS系统经常处于开启受控状态,(焊修车辆时可临时关闭以保护电脑、电器系统完好)并加强看管,不得人为故意损坏,一经发现,按原值及维护安装费用包赔。
第二十一条生产作业区内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立即上报公司有关部门,并组织抢救伤者,造成财产损失的应通知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处理,不得私自解决或处理,并做好事故教训总结和宣传教育工作。
第四章罚则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机动车驾驶人违章肇事按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结合我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三条厂内机动车号牌不得丢失、转借、涂改或伪造,一经发现给予本车驾驶人处罚500元,造成后果的追究本单位领导责任。
第二十四条厂内机动车不得擅自驶离厂区,变更调度行驶路线,一经发现给予驾驶人调离岗位,并处罚金2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及本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二十五条在生产作业区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人必须立即停车,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由公司安监部、车管部按公司规定协同有关部门处理,隐瞒不报的处罚金500元。
第二十六条违反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条之规定的驾驶人,处罚金200元,如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及本单位领导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违反第四、五条之规定的驾驶人,处罚金200元,如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当事人及本单位领导的责任。
厂内机动车辆进入矿区必须遵守道路交通标志、标线,违反规定给予驾驶人处罚金200元。
第二十八条严谨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疲劳驾驶、无
证驾驶等有碍安全行车的行为,一经发现给予驾驶人处罚金2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本规定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中煤龙化矿业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二月二日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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