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健康档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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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员工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职业健康管理,保障员工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提高劳动生产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确保员工职业健康权益。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公司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制定和实施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员工职业健康检查;3. 监督检查各部门落实职业健康管理工作;4. 负责职业健康档案的管理。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职业健康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落实公司职业健康管理制度;2. 组织员工参加职业健康检查;3. 关注员工健康状况,及时报告异常情况;4. 配合职业健康管理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员工职业健康档案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1. 建立和完善员工职业健康档案;2. 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密性;3. 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和归档。

第三章职业健康检查第七条公司按照国家规定,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

第八条员工上岗前,须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对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还需进行定期职业健康检查。

第九条员工在岗期间,根据工作性质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条员工离岗时,应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

第十一条应急职业健康检查是指发生职业中毒、急性职业损伤等情况时,对员工进行的紧急检查。

第四章职业健康档案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建立员工职业健康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 员工基本信息;2. 职业病危害接触史;3.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4. 职业病诊断、鉴定和治疗情况;5. 职业禁忌证;6. 健康状况异常记录;7. 其他与职业健康相关的事项。

第十三条员工职业健康档案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并由人力资源部妥善保管。

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健康管理,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聘用员工和试用员工。

第三条员工健康档案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2. 保密性,确保员工隐私;3. 持续更新,动态管理。

第二章档案内容第四条员工健康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 基本信息档案:包括员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目、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2. 健康检查档案: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的健康检查结果;3. 疾病治疗档案:包括员工患病记录、就诊医院、治疗方案、康复情况等;4. 疾病预防档案:包括疫苗接种记录、健康知识普及、职业病防治等;5. 员工健康状况评估档案:包括员工健康状况调查、体检结果分析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五条员工健康档案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管理,具体职责如下:1. 建立健全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内容、归档范围、保存期限等;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3.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及时更新档案内容;4. 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调查,评估员工健康状况;5. 对员工健康档案进行保密,确保员工隐私;6. 对员工健康档案进行归档、整理、归档和销毁。

第六条员工健康档案的保存期限为:1. 基本信息档案:长期保存;2. 健康检查档案:至少保存10年;3. 疾病治疗档案:至少保存10年;4. 疾病预防档案:至少保存10年;5. 员工健康状况评估档案:至少保存5年。

第四章责任与义务第七条员工有义务配合公司进行健康检查,如实填写健康档案,并保证档案内容的真实性。

第八条员工有权查阅、复制自己的健康档案,对档案内容提出异议。

第九条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健康档案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员工同意,不得向他人泄露。

第五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职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职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职工健康管理,提高职工健康水平,保障职工身心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公司职工健康档案是公司进行职工健康管理的重要依据,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建立、管理和使用。

第二章档案内容第四条公司职工健康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婚姻状况、学历、联系方式等;2. 健康体检记录:包括年度体检、入职体检、离岗体检等;3. 疾病史:既往病史、家族病史、过敏史等;4. 职业健康监护记录: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等;5. 重大疾病治疗记录:包括疾病名称、诊断时间、治疗方案、治疗效果等;6. 健康教育与培训记录:包括健康知识讲座、健康咨询、健康促进活动等;7. 其他健康相关信息。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五条公司设立职工健康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更新工作。

第六条职工健康档案实行一人一档,实行电子化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七条职工健康档案管理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和更新,确保档案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公司职工健康档案的查阅和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未经授权不得随意查阅、复制、泄露档案信息。

第九条职工健康档案的保管期限,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

第四章健康管理第十条公司应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健康体检,了解职工健康状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干预和治疗。

第十一条公司应加强职工健康教育,提高职工健康素养,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健康咨询等活动。

第十二条公司应关注职工心理健康,为职工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帮助职工缓解心理压力。

第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职工健康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健康保障措施,确保职工身心健康。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单位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单位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健康档案管理工作,提高员工健康水平,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及实习生。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健康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健康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保密性和可追溯性。

第二章健康档案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本单位健康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健康档案管理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健康档案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健康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健康档案管理工作。

第六条健康档案管理办公室职责:(一)制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二)负责健康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三)负责健康档案信息的查询、统计和分析;(四)负责健康档案的保密工作;(五)负责健康档案的更新和维护;(六)组织开展员工健康体检和健康教育活动。

第三章健康档案内容与格式第七条健康档案内容包括:(一)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婚姻状况、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二)健康状况:既往病史、家族病史、过敏史、健康状况评价等;(三)健康检查:体检报告、检验报告、影像学检查报告等;(四)健康干预: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康复治疗等;(五)其他相关信息。

第八条健康档案格式:(一)纸质档案:采用统一规定的健康档案袋,按照顺序装入相关资料;(二)电子档案:采用统一格式的电子文档,确保信息安全。

第四章健康档案管理流程第九条健康档案收集:(一)员工入职时,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收集员工基本信息;(二)员工入职后,由健康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收集员工健康状况、健康检查、健康干预等相关资料。

第十条健康档案整理:(一)按照档案类别和顺序进行整理;(二)对收集到的健康档案资料进行分类、编号、登记。

第十一条健康档案归档:(一)按照档案保管期限和规定,将健康档案进行归档;(二)归档的档案应当存放于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的场所。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文(4篇)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健康权益,完善健康管理制度,提升企业健康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合同制员工等。

第三条公司将建立健康档案,记录员工的体检数据及健康状况,以便开展健康管理工作。

第四条所有员工都有义务积极参与公司的健康管理活动,配合公司的健康检查和保健措施。

第五条公司将对员工的个人信息和健康档案进行保密,不得泄露、传播和滥用。

第六条公司将定期组织健康培训和健康活动,提高员工的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

第二章健康档案的建立和管理第七条公司将为每位员工建立健康档案,并记录员工的基本信息、体检数据、病史等。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健康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准确。

第九条员工应按照公司的要求提供个人的健康信息,如有需要,配合公司的相关检查和调查。

第十条员工有权随时查看和查询自己的健康档案,但不得随意修改或删除档案的内容。

第十一条健康档案的保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看和使用档案信息。

第十二条员工有义务及时更新个人的健康信息,如有重大疾病和伤病情况应主动向公司报告。

第三章健康检查和保健措施第十三条公司将定期对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包括体格检查、生化指标检查、心理健康评估等。

第十四条员工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参加健康检查,如实提供相关信息,配合医护人员的工作。

第十五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健康状况提供相应的保健措施,包括健康咨询、定期体检、疫苗接种等。

第十六条员工有义务接受公司提供的保健服务和咨询,如有需要,应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和康复计划。

第十七条公司将建立健康档案的评价机制,根据员工的体检数据和健康状况对其进行评估和分类。

第十八条对于有一定危害性或高风险的职业,公司将加强相应的健康管理和保护措施,防止职业病发生。

第十九条公司将不定期组织健康知识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健康素养和健康知识水平。

第四章健康管理责任第二十条公司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健康管理工作,建立完善的健康管理体系,确保制度的落实。

医院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医院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员工健康档案管理,提高员工健康水平,保障医院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员工,包括在职员工、合同制员工和临时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全面收集员工健康信息,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准确;(二)保密性原则:严格保护员工个人隐私,确保档案安全;(三)规范性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四)动态管理原则:根据员工健康情况变化,及时更新档案内容。

第二章档案内容第四条员工健康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貌、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二)健康检查记录:包括入职体检、定期体检、专项体检等;(三)疾病史:包括传染病史、慢性病史、过敏史等;(四)治疗记录:包括门诊、住院治疗情况;(五)健康干预措施:包括健康教育、康复治疗等;(六)其他相关资料。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五条建立健全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第六条设立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第七条建立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确保档案安全、整洁、有序。

第八条员工健康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档案资料及时归档,不得随意销毁或泄露。

第九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检查,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安全。

第十条档案查阅、复制、借阅等,需经本人或单位负责人批准,并做好登记手续。

第四章档案保密第十一条员工健康档案属于个人隐私,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对外公开或泄露。

第十二条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员工健康信息。

第五章档案利用第十三条员工健康档案主要用于以下目的:(一)为员工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二)为医院制定健康干预措施提供依据;(三)为医院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提供参考;(四)为医院进行科学研究、统计分析提供数据支持。

职工健康体检档案管理制度

职工健康体检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身心健康,预防职业病,提高职工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职工健康体检档案管理,确保职工健康体检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二章体检项目与周期第四条公司每年组织一次职工健康体检,体检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一般检查:身高、体重、血压、心率、视力、听力等;2. 内科检查:心、肺、肝、脾、肾等器官功能;3. 外科检查:甲状腺、乳腺、脊柱等;4. 妇科检查:已婚女性;5. 儿科检查:未成年人;6. 专项检查:根据职工工作性质和岗位要求,可进行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专项检查。

第五条公司根据国家规定和职工工作性质,合理确定体检周期。

一般职工体检周期为一年,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体检周期为半年。

第三章体检组织实施第六条公司设立职工健康体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职工健康体检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与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签订体检协议,明确体检项目、费用、时间等事项。

第八条公司工会负责组织职工参加体检,并确保职工按时参加体检。

第四章档案管理与使用第九条公司设立职工健康体检档案室,负责职工健康体检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使用。

第十条职工健康体检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体检登记表;2. 体检报告;3. 体检照片;4. 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5. 其他相关资料。

第十一条职工健康体检档案实行电子化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十二条职工健康体检档案仅用于职工健康管理和职业病防治工作,不得泄露职工隐私。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三条对积极参加体检、配合体检工作的职工,公司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十四条对未按时参加体检、不配合体检工作的职工,公司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予以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工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健康管理,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员工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员工健康档案是指记录员工个人健康信息、健康状况、疾病治疗及预防措施等方面的资料。

第二章健康档案内容第四条员工健康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貌、学历、婚姻状况、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2. 健康检查信息:入职体检、年度体检、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疾病治疗及康复记录等;3. 疾病预防及健康教育信息:疫苗接种记录、健康教育讲座参与情况、疾病预防知识普及等;4. 工作环境及职业健康信息: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等;5. 离职健康信息:离职原因、离职前健康状况、离职后疾病随访等。

第三章健康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健康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更新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及时提供员工健康档案所需资料。

第七条员工本人应如实填写个人健康信息,并配合公司进行健康检查。

第四章健康档案保密第八条员工健康档案属个人隐私,公司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

第九条未经员工本人同意,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查阅、复制、传播员工健康档案。

第五章健康档案使用第十条员工健康档案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 员工健康管理和疾病预防;2. 职业病防治和劳动者健康保护;3. 人力资源管理,如招聘、培训、晋升等;4. 公司内部统计和分析。

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在使用员工健康档案时,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使用,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 合理使用,不得滥用、篡改档案内容;3. 保密使用,不得泄露员工隐私。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5篇)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5篇)

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档案管理制度1、办公室负责本单位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疗管理工作。

制定职业健康监护计划并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应急性职业健康检查,建立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2、必须严格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____号令)的规定的周期和范围,对作业场所有害作业职工进行健康体检。

2.2必须对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包括民工)进行上岗前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建档保存。

2.3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对在岗职工进行不定期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建档保存。

2.4工人因各种原因脱离原有害作业时必须进行离岗时健康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建档保存。

3、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症者,要根据不同的情况及时处理。

3.1对上岗前健康检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症患者时,不得因任何原因,安排其从事所禁忌的劳动。

3.2在岗期间定期健康体检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职业禁忌症患者时,要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3.3要对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4、健康检查结果表要实施告知和保密制度。

4.1健康检查结果要及时,如实地告知被检查者本人。

4.2健康检查结果要实施保密制度,不可将本人的检查情况随意泄漏给其他人员。

5、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费用应列入职业卫生专项经费中,纳入单位或项目成本中,实施专款专用。

5.1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费用由办公室每年制定费用计划。

报单位领导审批后,列入本单位年度经费预算中,实施专款专用。

不得擅自挪用。

5.2不得无故拖延、克扣、拒付有害作业人员(包括民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损害诊疗的相关费用。

6、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必须指定科室和专人妥善保管。

6.1健康监护档案为永久性保存的资料,要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6.2职工健康监护档案不得随意外传。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与意义为加强我单位员工的健康管理,提高员工健康水平,预防疾病发生,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二、健康档案的管理1. 建立健康档案(1)单位为每位员工建立健康档案,包括员工基本信息、健康状况、疾病史、体检记录、疫苗接种记录等。

(2)员工入职时,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归档。

2. 档案保管(1)健康档案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2)档案保管期限为员工在职期间及离职后5年。

3. 档案更新(1)员工健康档案每年更新一次,内容包括员工体检结果、疾病治疗情况、疫苗接种情况等。

(2)员工发生重大疾病或变更联系方式时,应及时更新健康档案。

三、健康档案的流程1. 入职体检(1)员工入职前,单位安排进行入职体检,体检结果作为健康档案的一部分。

(2)体检费用由单位承担。

2. 定期体检(1)单位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包括常规体检、妇科体检、眼科体检等。

(2)体检费用由单位承担。

3. 疾病治疗(1)员工患病后,应及时就医,并按照医生要求进行治疗。

(2)治疗情况记录在健康档案中。

4. 疫苗接种(1)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和员工需求,组织员工进行疫苗接种。

(2)疫苗接种记录在健康档案中。

5. 档案查询(1)员工本人、单位领导及相关部门可查询健康档案。

(2)查询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

四、健康档案的使用1. 健康管理(1)单位根据健康档案,对员工进行健康管理,包括健康知识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引导等。

(2)对患有慢性病、职业病等疾病的员工,提供针对性健康管理服务。

2. 职业健康监护(1)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和员工岗位特点,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职业健康监护。

(2)职业健康监护结果记录在健康档案中。

3. 员工福利(1)单位根据健康档案,为员工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

(2)如员工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补助条件,单位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员工健康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员工健康信息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健康信息管理,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聘用员工、试用员工等。

第三条员工健康信息档案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员工权益、预防职业病、保障员工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档案内容第四条员工健康信息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基本信息登记表: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貌、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2. 健康体检报告:包括入职体检、年度体检、专项体检等;3. 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包括工作岗位、接触时间、接触剂量等;4. 职业病检查报告:包括职业病诊断证明、职业病鉴定结论等;5. 疾病治疗记录:包括门诊记录、住院记录、手术记录等;6. 健康教育记录:包括参加健康教育活动的记录、培训记录等;7. 其他相关健康信息:如疫苗接种记录、传染病史等。

第三章档案管理第五条员工健康信息档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实行集中保管、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六条员工健康信息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查询等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

第七条员工健康信息档案的收集:1. 员工入职时,由人力资源部收集员工基本信息、健康体检报告等;2. 员工在岗期间,人力资源部定期收集员工健康体检报告、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等;3. 员工离职时,人力资源部收集员工健康信息档案,并归档保管。

第八条员工健康信息档案的整理:1. 按照员工姓名、工号等进行分类;2. 对档案资料进行编号、登记、归档;3. 档案资料应保持整洁、完好,不得随意涂改、撕毁。

第九条员工健康信息档案的保管:1. 人力资源部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2. 档案室应保持通风、干燥、防火、防盗、防虫蛀等;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条员工健康信息档案的查询:1. 员工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有权查询本人的健康信息档案;2. 人力资源部应根据查询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档案资料;3. 查询档案资料时,应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员工隐私。

单位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单位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内部健康管理工作,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旨在建立和完善员工健康档案,实施健康管理,预防和控制疾病,提高员工健康水平。

第二章健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第四条建立健康档案的目的:1. 了解员工的健康状况,为健康管理提供依据;2. 实施个性化健康管理,提高员工健康水平;3. 为单位提供健康数据分析,为决策提供支持。

第五条健康档案的内容:1. 基本信息登记: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2. 健康检查记录:血压、心率、血糖、血脂、肝功能、肾功能、心电图、胸部X 光片等;3. 疾病史:既往病史、家族病史、过敏史等;4. 用药情况:常用药物、用药时间、用药剂量等;5. 健康教育:健康知识普及、健康讲座、健康活动参与情况等。

第六条健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要求:1. 建立健康档案时,应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2. 健康档案的填写应由本人或授权人完成,确保信息来源可靠;3. 健康档案应定期更新,至少每年更新一次;4. 健康档案的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第七条健康档案的保密:1. 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健康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健康档案的保密工作;2. 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员工个人信息;3. 健康档案的查阅和使用,需经本人同意或授权。

第三章健康检查与疾病预防第八条单位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检查,检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1. 内科检查:血压、心率、血糖、血脂等;2. 外科检查:视力、听力、心电图等;3. 妇科检查:女性员工;4. 儿科检查:未成年人。

第九条健康检查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员工,并对异常情况提出建议和措施。

第十条单位应采取以下措施预防疾病:1. 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健康意识;2. 提供健康饮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等健康生活方式指导;3. 加强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管理,防止职业病发生;4. 实施疫苗接种,预防传染病。

员工健康档案管理规定

员工健康档案管理规定

员工健康档案管理规定
1. 健康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公司应建立完整的员工健康档案,包括员工的基本信息、健康状况、体检记录、疾病史等内容。

健康档案应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2. 体检管理。

公司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体检,对体检结果进行记录和分析,并根据需要
提供相应的健康管理服务。

员工体检结果应作为健康档案的重要内容,用于评估员工的健康状况和制定健
康管理计划。

3. 健康管理服务。

公司应为员工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包括健康咨询、健康教育、健康检测等,帮
助员工提高健康意识和维护健康。

健康管理服务的实施应结合员工的健康档案和体检结果,制定个性化的健康管
理方案。

4. 健康档案的保密和使用。

公司应严格保护员工健康档案的隐私,未经员工同意,不得向外界透露健康信息。

健康档案的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不得用于歧视或侵犯员工权
益的行为。

以上是员工健康档案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公司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保障员工健康权益,促进员工健康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一、档案建立与更新1. 公司将为每位员工建立健康档案,记录员工的健康状况和医疗记录等信息。

2. 员工健康档案应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管理,并定期更新。

3. 员工有义务提供完整的健康信息,以确保档案的准确性。

二、档案内容与保密1. 员工健康档案应包括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等)、健康状况、医疗记录、体检报告等内容。

2. 员工健康档案应严格保密,仅限于公司内部相关人员查阅和使用。

3. 任何涉及员工个人隐私的信息均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滥用。

三、档案使用与借阅1.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可以随时查看员工健康档案,并根据需要进行更新和管理。

2. 在需要为员工提供特殊的健康服务或福利时,公司可以查阅员工健康档案。

3. 员工的直接上级可以在需要时查阅员工的健康档案,但需经过人力资源部门同意。

4. 非公司内部人员需要查阅员工健康档案时,须经总经理审批,并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陪同查阅。

四、档案保管与期限1. 员工健康档案应由人力资源部门妥善保管,并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2. 员工健康档案的保管期限为员工的整个职业生涯,并在员工离职后继续保留X年。

3. 若员工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应及时更新档案,并注明更新时间和更新内容。

五、档案销毁与处理1. 在员工健康档案保管期满后,应按规定进行销毁处理。

2. 销毁处理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确保档案信息不被泄露或滥用。

3. 在销毁处理前,应对档案进行清点和核对,确保所有档案均已妥善处理。

六、档案检查与评估1. 公司将定期对员工健康档案进行检查,以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若发现档案存在错误或遗漏,应及时进行修正和补充。

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单位人员健康管理,提高员工健康水平,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全员参与,定期体检;(三)健康档案规范化,信息共享;(四)以人为本,关爱员工。

第二章健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第四条健康档案的建立:(一)新员工入职时,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组织进行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二)现有员工应定期进行健康体检,根据体检结果更新健康档案;(三)员工健康档案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体检记录、疾病史、用药史、家族病史等。

第五条健康档案的管理:(一)健康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归档、保管;(二)健康档案应保密,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三)健康档案的查阅和使用应遵循相关规定,确保信息安全;(四)健康档案的保存期限为终身,离职员工的健康档案应予以保留。

第三章健康体检第六条健康体检的组织实施:(一)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年度健康体检计划,并组织实施;(二)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确保员工按时参加体检;(三)体检机构的选择应综合考虑服务质量、价格等因素。

第七条健康体检的项目:(一)一般检查:身高、体重、血压、视力等;(二)内科检查:心脏、肺部、肝脏、脾脏等;(三)外科检查:四肢、脊柱、皮肤等;(四)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糖、血脂等;(五)影像学检查:X光、B超、心电图等。

第八条健康体检结果的反馈:(一)体检结果由人力资源部门统一反馈给员工;(二)对于体检异常的员工,应及时告知其关注健康问题,并建议其进行进一步检查和治疗。

第四章健康教育与培训第九条健康教育与培训的组织实施:(一)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年度健康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二)各部门应积极配合,确保员工参加健康教育与培训活动。

第十条健康教育与培训的内容:(一)健康知识普及:常见疾病预防、健康生活方式等;(二)心理辅导:压力管理、情绪调节等;(三)职业健康:职业病防治、工作场所安全等;(四)急救知识:心肺复苏、创伤处理等。

企业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企业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员工健康管理,保障员工身体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聘用员工和试用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关爱员工;(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三)科学管理,规范操作。

第二章健康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健康档案的建立、维护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应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门,确保健康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六条员工本人应积极配合企业进行健康检查,并如实提供个人信息。

第三章健康档案内容第七条健康档案包括以下内容:(一)员工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政治面貌、文化程度、婚姻状况、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二)员工健康状况:身高、体重、血压、心率、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心电图、胸部X光片等;(三)员工病史:既往病史、家族病史、过敏史、手术史等;(四)员工职业暴露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等;(五)员工健康教育和培训记录;(六)其他需要记录的健康相关信息。

第四章健康档案管理流程第八条新员工入职时,人力资源部门应收集其健康档案,并进行初步审查。

第九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健康检查,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并将检查结果录入健康档案。

第十条员工健康状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新健康档案,确保档案的准确性。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部门应定期对健康档案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五章健康档案保密第十二条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对员工健康档案进行保密。

第十三条健康档案的查阅、复制、传输等,需经员工本人同意或依法授权。

第六章健康档案的销毁第十四条员工离职时,其健康档案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销毁。

第十五条健康档案销毁前,应经企业负责人批准,并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实施。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事业单位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事业单位员工健康管理,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制员工、临时工等。

第三条健康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健康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二)保密性原则:严格保护员工个人隐私,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对外泄露。

(三)完整性原则:健康档案应涵盖员工健康管理的各个方面。

(四)连续性原则:健康档案应保持连续性,确保信息更新及时。

第二章健康档案内容第四条健康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二)健康检查记录:包括入职体检、定期体检、健康评估等。

(三)疾病史:包括既往病史、家族病史、过敏史等。

(四)用药情况:包括常用药物、用药史、不良反应等。

(五)生活习惯:包括饮食、睡眠、运动、吸烟、饮酒等。

(六)心理状况:包括心理测评、心理咨询记录等。

(七)健康干预措施:包括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疾病预防等。

第三章健康档案管理职责第五条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健康档案的建立、更新、保管和查询工作。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健康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流程。

(二)对员工进行健康档案管理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三)定期对健康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对员工健康档案进行保密,防止信息泄露。

(五)协助开展健康管理工作,提高员工健康水平。

第四章健康档案管理流程第七条健康档案建立:(一)员工入职时,人力资源部门应收集员工基本信息,建立健康档案。

(二)员工入职后,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更新健康档案。

第八条健康档案更新:(一)员工定期体检后,人力资源部门应及时更新健康档案。

(二)员工发生疾病、用药、生活习惯等变化时,应及时更新健康档案。

第九条健康档案查询:(一)员工本人可查询本人健康档案。

医疗企业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医疗企业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企业员工健康管理,提高员工健康水平,保障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企业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聘用员工、试用员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完善的员工健康档案,实施定期健康检查,加强员工健康管理,提高员工身心健康水平。

第二章健康档案管理第四条健康档案内容包括:1. 基本信息档案:包括员工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籍贯、民族、政治面貌、学历、婚姻状况、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2. 健康检查档案:包括入职体检、年度体检、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者健康检查等;3. 治疗康复档案:包括员工患病记录、治疗情况、康复情况等;4. 传染病防治档案:包括员工传染病史、预防接种记录等;5. 健康教育档案:包括员工健康教育参与情况、健康知识掌握程度等。

第五条健康档案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由人力资源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健康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六条健康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2. 安全保密,防止泄露;3. 及时更新,确保档案完整。

第三章健康检查第七条企业应按国家规定,对员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包括入职体检、年度体检、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者健康检查等。

第八条入职体检: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健康检查,检查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第九条年度体检:企业应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确保员工健康。

第十条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者健康检查:企业应定期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员工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员工健康。

第四章健康教育与培训第十一条企业应定期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健康意识。

第十二条健康教育内容应包括:1. 常见疾病预防与治疗;2. 职业病危害因素预防;3. 心理健康知识;4. 健康生活方式。

第十三条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应对健康问题的能力。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四条对积极参与健康检查、健康教育活动的员工,给予适当奖励。

工作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提高员工健康水平,预防疾病,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及实习生。

第三条公司将建立健全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对员工进行定期体检、健康咨询、疾病预防等工作,确保员工身心健康。

第二章健康档案管理第四条健康档案内容:1. 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婚姻状况、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2. 既往病史、家族病史、过敏史、药物反应史等;3. 定期体检结果,包括身高、体重、血压、心率、视力、听力、肝功能、肾功能、血糖、血脂等;4. 疾病治疗记录、康复情况等;5. 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疾病预防等资料。

第五条健康档案建立:1. 新员工入职时,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收集员工基本信息,并建立健康档案;2. 员工入职后,每年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并将体检结果录入健康档案;3. 员工如遇疾病治疗,应及时更新健康档案。

第六条健康档案保管:1. 健康档案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保管,实行专人负责制度;2. 健康档案采取电子与纸质并存的方式,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3. 健康档案不得随意查阅、复制、外传,未经授权不得泄露员工隐私。

第三章健康管理第七条定期体检:1. 公司每年为员工安排一次免费体检,确保员工及时了解自身健康状况;2. 员工在体检过程中发现异常,应及时告知人力资源部门,并按照医生建议进行治疗。

第八条健康教育:1. 公司定期开展健康知识讲座、培训等活动,提高员工健康意识;2. 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健康教育活动,学习健康知识。

第九条疾病预防:1. 公司为员工提供健康咨询服务,解答员工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健康问题;2. 公司关注员工心理健康,为员工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健康管理,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健康档案的建立、管理、使用和维护,确保员工健康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第二章健康档案内容第四条员工健康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基本信息登记表: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2. 健康体检报告:包括身高、体重、血压、心率、视力、听力等;3. 疾病史、家族病史、过敏史、手术史等;4. 疾病诊断、治疗和康复记录;5. 健康教育与培训记录;6. 其他与员工健康相关的信息。

第三章健康档案管理第五条公司设立健康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健康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六条健康档案管理部门应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健康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健康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健康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使用等环节的职责和流程。

第八条健康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应符合以下要求:1. 实事求是,准确无误;2. 内容完整,格式规范;3. 保存期限符合国家规定。

第九条健康档案的保管应符合以下要求:1. 设立专用档案柜,保持档案室通风、干燥、清洁;2. 定期检查档案,确保档案完整、安全;3. 对档案进行编号、分类、编目,方便查阅。

第四章健康档案使用第十条健康档案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使用,不得泄露员工个人隐私;2. 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随意更改档案内容;3. 使用档案应经档案管理部门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健康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员工健康档案进行审查,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五章健康档案维护第十二条健康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员工健康档案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整洁、有序。

第十三条员工离职、退休或死亡时,健康档案管理部门应将档案及时归档,并按规定进行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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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健康档案管理规定
2012年09月10日
第一章总贝U
第一条为妥善保存和较好利用员工健康资料,逐步实现员工健康管理系统化,强化员工健康评估与健康干预工作,根据《长庆油田分公司员工健康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为每位员工建立一份健康档案,员工健康档案属于公司和员工共同所有,由公司统一管理,员工在需要本人相关档案信息时,可以通过规定程序查询。

第三条员工健康档案分一、二、三级管理,基层作业区(大队)为三级管理,负责本作业区(大队)员工的档案管理;厂(处)级为二级管理,负责本单位科级干部和厂(处)机关员工的健康档案管理;公司级为一级管理, 负责公司机关员工和全公司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健康档案管理。

第四条员工健康档案分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第二章工作人员职责
第五条健康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妥善保管员工健康档案,为公司、本单位和员工积累健康档案史料。

第六条健康档案工作人员应当收集、鉴别和整理档案材料,办理档案的查阅、借阅和转递,做好档案的安全、保密和保护工作。

第七条健康档案工作人员应当调查研究健康档案工作特点和规律,逐步实现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第三章健康档案材料收集范围
第八条员工的基本信息,包括:
工作单位、所属部门、姓名、性别、岀生年月、职务、婚否、民族、学历、联系电话、籍贯。

第九条一般身体指标,包括:
身高、腰围、臀围、体重、血压、心率、视力、疫苗接种情况。

第十条家族病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五类:
(一)直系、旁系血亲成员中是否曾患有恶性肿瘤;
(二)直系、旁系血亲成员中是否曾患有冠心病;
(三)直系、旁系血亲成员中是否曾患有中风;
(四)直系、旁系血亲成员中是否曾患有高血压;
(五)直系、旁系血亲成员中是否曾患有糖尿病。

直系血亲成员是指父母、兄弟姐妹及子女,旁系血亲成员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叔舅、姑姨、侄子(女)、外甥(女)、表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男(女)性健康史
(一)男性健康史:首次遗精的年龄、每周性生活频度;
(二)女性健康史:初潮年龄、初次性生活年龄、结婚年龄、性伴侣数、初产年龄、妊娠资数、生产次数、生
育活婴儿次数、是否哺乳过、月经是否规律、是否进行过宫颈癌筛查、是否用过避孕药及时间、是否做过人工流产、
是否使用宫内节育器、是否采用避孕套作为一个重要的避孕方式、是否做过宫颈切除术、是否做过子宫切除术、是
否做过乳腺切除术。

第十二条工作行为,包括:
是否经常夜间工作、有何种危险性工作、是否接触石棉、煤尘、粉尘、放射线等、居住环境是否污染较严重。

第十三条吸烟情况,包括:
是否吸烟、什么年龄开始吸烟、平均每天吸几支烟、吸几年烟、什么时间开始戒烟、一起的同事或家人是否吸烟。

第十四条体力活动及锻炼,包括:
是否从事体力劳动、平均每周工作几天、岀行方式、每天在交通上花多长时间、是否参加体育锻炼、每天运动
量、锻炼的方式是什么。

第十五条睡眠习惯,包括:
睡眠是否不足、平均每天保证睡眠多少小时。

第十六条饮食调查,包括:
常食用的高脂、肉类、膳食纤维、高热量的甜食、较咸的食物、油炸食物、烫食、硬食分别是什么,是否常饮
绿茶、是否饮酒及过量情况、是否食用奶制品、食用水果和蔬菜的次数及量、三餐是否按时、暴饮暴食什么、做饭是否有不良习惯等。

第十七条精神及社会因素。

第十八条健康检查情况,具体见健康检查结果。

第四章健康档案资料的收集、分类及整理
第十九条归档的健康检查材料必须是体检完毕后的正式材料(可将复印件交员工本人),其它非体检资料由员工提供并确认后归档。

健康档案材料应完整,齐全,真实、文字清楚,对象明确,有体检单位或个人署名,有形成材料日期。

第二十条根据第三章规定,健康档案收集范围、类别及排列顺序如下(每类资料以时间为序):
(一)员工的基本信息;
(二)一般身体指标;
(三)家族病史;
(四)男(女)性健康史;
(五)工作行为;
(六)吸烟情况;
(七)体力活动及锻炼;
(八)睡眠习惯;
(九)饮食调查;
(十)精神及社会因素;
(^一)健康检查情况。

对于新形成或有变化的资料,要及时收集归档。

第二^一条员工健康档案材料的载体应使用A4规格的办公用纸,材料左边留岀 2 —2.5厘米装订边
员工健康档案盒及规格使用统一规格和标识,具体见附件1。

员工健康档案目录由公司统一规定,具体见附件2;
员工健康检查资料历年登记细目由公司统一规定,具体见附件3。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要定期将健康档案信息录入电子档案信息系统。

第五章健康档案的转递和利用
第二十三条转递健康档案必须登记、填写《档案转递通知书》并严密包封,档案转岀一个月,对方单位不退回执,应催问、查询以防丢失。

接收档案必须核查,准确无误退返回执,然后进行登记、建卡、造册、整理、归位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送交归档材料,要逐份填写归档材料登记表一式二份,交接双方签字,各自保存备查。

第二十五条健康档案的利用范围
(一)作为考察、任免员工的依据之一。

(二)为健康评估和医疗诊治提供参考。

(三)提醒员工改善自身健康状况。

(四)其它用途。

第六章健康档案的保管
第二十六条查阅健康档案者,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和提供利用规定,说明利用理由与目的,工作人员要做好查阅、借还登记。

健康档案一般不外借,借用须领导批准,期限为三天,特殊情况可办续借。

借用的档案要妥善保管, 严格保密,不准转借,用后应及时退还。

第二十七条查阅健康档案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增添、污损档案材料,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和向外传播档案内容,违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直到纪律处分。

第二十八条阅档室、库房内严禁吸烟,易燃、易爆、易腐物品不得带入室内,库房内应设置灭火、防盗、防潮、防蛀、防光、防高温、去湿等设施。

第二十九条每年末全面检查核对一次健康档案,催办借岀档案及时归还,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认真处理。

第三十条健康档案要合理排列,上架有序,便于保管和利用,任何人不得私自截留、保存、涂改、伪造、转移、销毁档案材料。

第七章附则
第三^一条本实施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实施办法解释权归油田公司行政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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