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序质量标准和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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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序质量标准和技术措施

1、土方工程

所有用作路基填方的材料应经项目监理批准后方可采用。

含有树根和易腐朽物质的材料、有机质含量大于4%的材料、以

及液限大于50%及塑性指数大于26的材料,不得用作填方材料。

拆除工程

一般规定

应在施工前确定现场工作界线。凡项目监理指定要保留的构造物,应妥善加以保护。

清理及拆除工作完成后,应由项目监理进行现场检查、在未取得认可前不得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施工要求

清理现场应于工程施工前,清除施工范围内的树木、树根、垃圾、有机物残渣。清除下来的树木、树根、垃圾、废料、残渣等,应堆放在项目监理指定的地点。

拆除

对原有结构物的地下部分,应挖除至设计图纸或项目监理指示的深度。

当被拆除结构物的全部或部分处在新结构物界以内时,必需按新结构物施工所需范围进行拆除。

除非另有许可,拆除原有结构物或障碍物需要进行爆破或其它操

作有可能损伤新结构物时,必须在安排新工程动工之前完成。

所有指定为可利用的材料,都应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为了便于运输、可分段或分片,并应遵照项目监理指定的地点存放;对于废弃材料,应按项目监理的指示自费妥善处理。

回填及处理

所有建筑物移去后的坑穴,应用项目监理批准的材料回填至周围标高、应按要求压实。

所有清除现场的材料,均应按项目监理的指示进行处理。

2、沟槽土方工程

一般要求

由于工程范围内,地下管线较多,施工开挖埋管沟槽时,须事先与有关单位取得联系,核实无地下管线后,始可进行开挖。开挖时若发现有地下管线,应及时报告项目监理进行处理。

沟槽开挖后如发现地基承载力不满足设计要求,应报请项目监理研究处理。

沿线用户出水口在本工程施工中遭受破坏的,应将沿线用户的出水口按图纸要求与排水管道相连通。

(1)沟槽开挖

沟槽开挖,可根据槽深采用人工开挖和机械开挖或人机合挖,并应视土质情况采取适当的支撑和支护。

人工挖沟槽,槽深一般不宜大于3m;机械挖沟槽,槽深一般不

宜大于5m。

不用支撑开直槽的深度,视土质不同而异:

砂土和沙砾石:≤1.0m;

亚砂土和亚粘土:≤1.25m;

粘土:≤1.5m。

沟槽开挖时,槽边推土,应注意下列事项;

1)堆土坡脚宜距槽边1m以外,堆土高度不宜超过2m;

2)堆土不得埋压消火栓、雨水口、地下管道的井室、井盖以及各种市政设施。消火栓周围不得堆土,且须留有足够交通道路;

3)不得靠近危房及危墙堆土;

4)不得切断或堵塞原有排水路线;

5)防止外水进入沟槽。向槽一侧的堆土面应铲平、拍实,避免雨水冲刷;

6)暴雨季节施工,堆土内侧应挖排水沟,汇集雨水引向槽外。

采用机械挖槽应保证槽底土壤结构不被扰动和破坏,当开挖至槽底高程以上大约200mm时,应即停挖,待下一工序开工时再用人工清底。

开挖沟槽时,应及时测量槽底高程,防止超挖。如果发生超挖现象,沟槽超挖150mm以内者,可用原土回填夯实,其密实度不应低于原天然地基土;沟槽超挖150mm以上者,可用石灰土分层处理,其相对密实度不应低于95%;槽底有地下水或地基土含水量较大者,可用

天然级配砂石或卵石回填。

(2)沟槽回填

1)填土应在管道基础混凝土强度达到图纸规定要求后进行。

2)沟槽回填的顺序,应按沟槽排水方向由高向低分层进行。沟槽两侧应同时回填夯实,防止管道位移。钢筋砼管第一次回填由管底回填至管胸腔,第二次回填到管顶50㎝处。最后原土回填。

3)管顶以上500mm内,不得回填大于100mm的石块、砖块等杂物。

4)回填时,槽内应无水,不得回填淤泥、腐植土。

5)沟槽回填土分层进行,其压实的每层虚铺厚度,根据采用的压实工具不同而异。

6)回填土的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应经试验确定。

7)回填土的压实度应符合下表要求。

3、钢板桩支撑

施工要求

(1)钢板桩的入土深度可参照以下规定选取:

当沟槽深度小于6米时,板桩的入土深与沟槽之比为1:3;

当沟槽深度大于6米时,板桩的入土深与沟槽之比为1:2.5;

当沟槽深度大于4.5米时,板桩的入土深应通过计算确定。

(2)采用槽钢板桩时,槽钢之间的连接方式,可视槽身和土质情况采取平排相接和咬口搭接;

当土质相对较好,地下水影响较小时,可用平排相接,当土质较差,地下水影响较大时,则应采用咬口搭接。

(3)钢板桩支撑的方法步骤:先根据沟槽开挖边线,开挖0.6米宽的钢板桩槽。如在原有路面上开槽,槽深应将道路结构层去掉,然后用打桩机将钢板桩打入地下至预定的深度。开挖时宜边挖土,边加横撑。水平横撑板宜采用槽钢,两侧对称布设,槽钢平面与板桩紧贴,槽内加设垫木板,并用工具式撑杠顶紧。横撑板与板桩之间的空隙应用木版垫实。撑扛的布设参照有关规定。上下撑扛的松紧应以保持板桩垂直度为准。安装完后,横撑板和工具式撑扛均应用8#铅丝牢系在板桩上。

采用机械打桩时,应作好下列几项工作:

1)打桩前应对打桩机具进行认真检查;

2)钢板桩应顺直,不得使用呈弯曲的钢板桩,打桩时还应戴桩

帽;

3)桩的垂直定位应准确,因此,打桩时应采用定位夹板。定位夹板可用两根30×30厘米的方木,用穿透螺栓将其固定,方木外用木桩将夹板挤紧固定;

打桩时应特别注意安全,因此应统一指挥,分工明确,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

打桩中如出现桩入土过慢,桩锤回弹过大时,应停打,待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后再继续施工。

支撑拆除应作好如下事项:

支撑拆除前应认真检查,研究两侧的建筑、电杆等是否因支撑拆除而受到影响。当确系会受到严重影响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横板支撑一次拆撑有危险时,可进行倒撑拆除,即另用撑木将上半槽撑好后,再拆原有撑木,待下半槽撑板拆除,并回填完土后再拆上半槽支撑;

竖板支撑拆除,一般先填土至下层横撑木底面,再拆除下横撑,最后回填土至半槽,拆除上半横撑,拔出竖板;

多层支撑拆除,应自下而上逐层拆除,但必须是下层槽拆撑回填完后,再拆除上层槽支撑;

钢板桩支撑拆除,先将管周边土回填至下横撑,再拆除下横撑,继续回填土至上横撑,拆除上横撑,填土至地面,最后用机械拔出钢板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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