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卫生系统对口支援青川县部分医疗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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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实施方案

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实施方案

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及目标1.背景分析近年来,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城乡医疗服务水平仍存在较大差距。

为缩小这一差距,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市政府决定开展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

2.目标设定(1)提高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水平,使其具备基本医疗服务能力。

(2)优化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3)加强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与乡镇卫生院的交流合作,促进资源共享。

二、实施方案1.组织架构成立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卫生健康部门、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及乡镇卫生院相关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评估考核等工作。

2.工作内容(1)人才支援市级医疗卫生单位选派具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援工作。

支援期间,支援人员需承担相应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

(2)技术支援市级医疗卫生单位根据乡镇卫生院的实际需求,提供相应的医疗设备、药品及医疗技术。

同时,开展远程医疗服务,提高乡镇卫生院的诊疗水平。

(3)培训交流定期组织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与乡镇卫生院的医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促进人才队伍的素质提升。

(4)资源共享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与乡镇卫生院建立资源共享机制,包括医疗设备、药品、信息等资源的共享。

同时,开展双向转诊工作,优化医疗服务流程。

3.实施步骤(1)启动阶段召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动员大会,明确任务分工,部署相关工作。

(2)实施阶段市级医疗卫生单位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对口支援协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支援人员到乡镇卫生院开展工作,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

三、保障措施1.政策支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出台政策措施,为对口支援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2.经费保障市财政部门安排专项经费,确保对口支援工作的顺利实施。

3.人力资源保障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合理安排人力资源,确保支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市卫生系统管理干部上挂下派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市卫生系统管理干部上挂下派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市卫生系统管理干部上挂下派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7.11.05•【字号】甬卫发[2007]171号•【施行日期】2007.1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市卫生系统管理干部上挂下派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甬卫发〔2007〕171号)各直属单位、局机关各处室:现将《市卫生系统管理干部上挂下派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就做好今年管理干部上挂下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选调卫生管理干部上挂下派,是加强干部培养锻炼,提高卫生行政能力建设的一项具体措施,也是落实今年全市卫生工作会议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

各单位、各处室要本着实际工作需要和培养锻炼卫生管理人才的原则,严格按照《办法》要求,加强宣传发动,认真调查摸底,选准选好上挂下派对象,及时推出岗位,切实做好上挂下派的各项工作。

请各单位、各处室于11月30日前,将《市卫生系统管理干部上挂下派需求计划申报表》报市卫生局政治处。

联系人:曹继承,联系电话:87363799,传真:87363579附件:市卫生系统管理干部上挂下派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二○○七年十一月五日附件:市卫生系统管理干部上挂下派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卫生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宁波市新录用公务员到基层锻炼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卫生系统的实际,决定在市卫生系统中开展管理干部上挂下派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培养锻炼、服务基层和加强自身建设为目标,通过上挂下派,对年青干部进行多岗位培养锻炼,提高实际工作能力,通过双向交流,实现优势互补,加快年青干部的成长步伐,为“卫生强市”提供人才保障。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宁波市卫生系统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宁波市卫生系统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宁波市卫生系统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0.03.01•【字号】甬卫发[2010]26号•【施行日期】2010.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宁波市卫生系统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甬卫发〔2010〕26号)各县(市)、区卫生局(文卫局、社管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现将《2010年宁波市卫生系统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一日2010年宁波市卫生系统法制工作要点2010年全市卫生法制工作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改进卫生法制工作理念与工作方法,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推进卫生立法、普法、执法、执法监督等各项工作,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卫生改革和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一、加强卫生立法及法规清理工作,完善地方卫生法规体系1.积极开展立法调研工作。

重点做好《宁波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条例》的调研工作,通过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形成相关立法调研报告,为立法做好准备工作。

2.做好地方性法规清理工作。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重点做好《宁波市献血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清理、修订工作。

二、加强行政执法,重视基础性制度建设,提升依法行政水平3.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工作。

制定《宁波市卫生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程序;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针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立项、审查、备案等重要环节,严把法律审核关,努力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4.健全行政执法操作指南制度。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7.12.04•【字号】甬卫发[2007]185号•【施行日期】200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甬卫发〔2007〕185号)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现将《宁波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四日宁波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和选人用人机制,提高人员整体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宁波市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07〕109号)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宁波市卫生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以下简称直属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

第三条直属单位新进的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主管机关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均应按本细则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

第四条要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

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根据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市级人事行政部门是事业单位进行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

市卫生局会同市人事局负责对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组织和管理,市卫生局负责公开招聘统一笔试、考务组织、信息发布等工作,直属单位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

浙江对口支援青川宁波(宁海)第九批医疗卫生队

浙江对口支援青川宁波(宁海)第九批医疗卫生队

浙江对口支援青川宁波(宁海)第九批医疗卫生队工作简报第一期宁波(宁海)第九批医疗卫生队队部编二O一O年三月三十一日目录1、序言●我们来了青川2、领导关怀●宁海县卫生局领导为赴川人员送行●宁波市局领导机场送别宁波(宁海)第九批援川医疗队●青川县卫生局领导迎接浙江第九批医疗卫生队3、党建园地●临时党支部召开第一次支委会●两位同志递交入党申请书4、工作动态●宁海援川医疗卫生队举行第一次工作会议●赴瓦砾乡●预防水源性疾患,甬川卫监在行动5、两地书——家乡传音●巾帼不让须眉——记王帆出征援川6、队员心声●艰苦着并快乐着【序言】我们来了青川我们来了,青川。

随着时间的慢慢消逝,“5.12”汶川大地震笼罩在国人头上的阴霾渐渐散去。

但是来自祖国各地的援川建设者依然川流不息,奔赴灾区,他们与灾区人民共患难,为灾区的重建默默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给灾区人民带来了信心和力量,也带来了重振山河、重建家园的希望。

我们来了,青川。

一场大地震,使我们梦里寻回千百度。

我们作为浙江卫生对口支援青川宁波(宁海)第九批医疗卫生队, 共13人,克服重重困难,抛家别子,有的甚至新婚不到一个星期就奔赴青川来了。

我们带着对青川人民的满腔热血,带着宁波宁海人民对我们的嘱托,也带着十三亿人民的关爱,将融入这股滚滚向前的建设大军洪流,为帮助青川人民重建美好家园作贡献。

我们来了,青川。

大自然的魔力,可以摧毁我们的家园,可以摧毁我们的躯体,可是却摧毁不掉我们顽强的钢铁意志,“一年基本安置,三年基本恢复,五年发展振兴,十年全面小康。

”——这是我们奋斗的共同目标,我们相信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宁波援川指挥部的大力支持下,坚强不屈的青川人民一定会继续发扬“万众一心、自强自立、顽强拼搏、不胜不休。

”的抗震救灾精神,像巨石一样挺起脊梁,从建设一个新青川中崛起。

我们来了,青川。

我们是白衣战士,我们带着光荣的使命而来,我们将用我们的聪明才智,为解决灾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全面恢复灾区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功能,贡献自己微薄的力量。

携手青川 传递港城大爱——宁波援建青川结对帮扶工作巡礼

携手青川 传递港城大爱——宁波援建青川结对帮扶工作巡礼

的茶坝乡素有 “ 青川的西藏”之称 ,山
高路 险 ,村庄分 布散 ,通村 道路等 级极
低 ,有 的村 社甚 至不通 路 ,更别说 连户
养技术 ,而且 还负责 回收成 兔 ,解 陌
殖户 后顾 之忧 。养兔 场总 投资 3 万 . 0 由新碘街道援助 了 7 0万元 ,北仑工蒂
援助 了 l 元。很 快 ,占地 3 多 0万 亩
●、


携手青川

、 ●
5・ 1”汶川特 大地震使青川县陷入 了前所未有的困境 一为 了帮助他们 2 尽-摆脱困境, I 荚 I 并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我市充分发挥文明城市 麦 城市的优势 动员 3 , 5个经济强镇 ’ ( 街道 团公可) 1 所学校、2 个 3 2
~ - ● . ’ 一 ■
试 .也是我市援建工作的重要经验之一。 .
宁波市 援建指挥 部人驻青 川后 ,首
震 的影响 , 民生 问题 欠账很 多 。出行难 、 饮 水难 问题 长期 得不 到有效 解决 ,严重 影 响了群 众的生产 生活 。 鄞 州 、慈 溪 、海曙 、江北 把改善对 口村社 的通村 道路 、连户路 作为镇 村结
幢兔房 10 0 8个笼 位的兔场建起来 了。

爱心 传递到 灾区 ,多为 百姓办 实事 ,办
好 事 ,要 让 更 多的 援建 项 目惠 及百 姓 。 于是 ,他们 思考着 除 了国家的 “ 规定动 作”以外 , 能不能做~些 “ 还 自选 动
作”? 除了 国家规定 的援建 资金 , 能 还 不能 自筹一 些资 金? 除了这些 受派遣 的
还 带动 了周边 7户农 户发展养 兔业 ,
决了农民的就 业问题 。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卫生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甬卫发[2010]18号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卫生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甬卫发[2010]18号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卫生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正文:----------------------------------------------------------------------------------------------------------------------------------------------------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卫生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甬卫发〔2010〕18号)各县(市)区卫生局(文卫局、社管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现将《2010年全市卫生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二月八日2010年全市卫生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2010年是“十一五”卫生发展规划完成的关键之年,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攻坚破难之年。

2010年卫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卫生工作会议以及医改大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民本卫生、和谐卫生”的发展理念,以全面建设卫生强市为载体,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为契机,以公共卫生、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为重点,积极探索公立医疗机构改革,推动我市卫生事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使我市卫生综合实力持续走在全省前列,为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保障城乡居民健康权益服务。

一、扎实推进我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努力加快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的转化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直属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大力推行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工作。

继续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和卫生文化建设,确保党的重大部署和各项政策在卫生系统得到贯彻落实。

(分管领导:金黎萍、陈树生,责任处室:政治处、机关党委)2.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市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订出台有关配套文件。

宁波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卫生系统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目标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宁波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卫生系统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目标责任分解表》的通知

宁波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卫生系统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目标责任分解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4.08.25•【字号】甬卫办[2014]85号•【施行日期】2014.08.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宁波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卫生系统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目标责任分解表》的通知(甬卫办〔2014〕85号)各县(市)区卫生局(文卫局、社管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处室:现将《宁波市卫生系统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目标责任分解表》(详见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地各单位按要求(详见附件2)完成责任范围内测评内容的电子台帐收集整理工作,并于9月1日前将待审台帐的电子文档报送给市卫生局相应责任处室的创建联络员(详见附件3)。

市卫生局各责任处室创建联络员收集、汇总各地各单位的待审电子台帐,并按测评内容逐个填写《2014年宁波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待审材料提交表》(见附件5),于9月4日前报送至市卫生局办公室杨天池(联系电话:87365723)。

附件:1.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责任分解表2.电子台帐材料收集、整理和报送要求3.市卫生局各处室文明创建联络员名单4.卷内文件目录5.待审材料提交表6.涉及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条目的台帐准备要求宁波市卫生局办公室2014年8月25日附件1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责任分解表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备注:对于测评方法为“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媒体调查”的内容,不需要准备台帐资料,但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现场督促检查,并认真做好现场迎检准备工作。

宁波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学校卫生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

宁波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学校卫生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

宁波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学校卫生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卫生局,宁波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09.07.06•【字号】甬卫发[2009]82号•【施行日期】2009.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宁波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学校卫生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甬卫发〔2009〕82号)各县(市)、区卫生局(文卫局、社管局)、教育局: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护与促进师生身体健康,根据省卫生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学校卫生工作合作机制的通知》(浙卫发〔2009〕24号)文件精神,市卫生局、市教育局联合制定了《宁波市学校卫生工作合作机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卫生局宁波市教育局二○○九年七月六日宁波市学校卫生工作合作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护和促进师生身体健康,市卫生局、教育局经共同协商,决定建立学校卫生工作合作机制。

一、组织协调机制(一)成立学校卫生工作协调小组。

组长由市卫生局和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小组成员由市教育局体卫艺处负责人,市卫生局疾控处(应急办)、卫生监督处、医政与中医处负责人,市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负责人组成。

协调小组负责共同研究部署学校卫生工作,协调学校传染病防控、食品饮用水卫生监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学生常见病管理、健康教育等工作。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别设在市卫生局应急办和市教育局体卫艺处,负责落实各项具体工作,履行日常管理,处置突发事件。

(二)建立部门例会和应急会商制度。

协调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工作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

通过会议定期交流学校卫生工作情况,通报相关政策和工作信息,研究完善学校疫情报告和通报制度、学校健康督查制度、学校常见病管理制度,研究学校医务人员的指导管理,协调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等。

宁波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宁波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

宁波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宁波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

宁波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宁波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决定>主要任务卫生相关责任分解》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甬卫办[2010]22号【发布部门】宁波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宁波市卫生局)【发布日期】2010.03.05【实施日期】2010.03.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宁波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宁波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决定>主要任务卫生相关责任分解》的通知(甬卫办〔2010〕22号)各县(市)区卫生局(文卫局、社管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机关各处室:今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关键之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宁波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决定》(甬党〔2009〕14号),进一步推进创建工作高端化、精细化、均衡化、普惠化和制度化,全面加强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和开放文明建设,力争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督察室将全面分四次对各地各部门创建工作进行督查,每次督查情况将以督查专报的形式报送市领导并报督查结果。

为了确保各项任务责任落实,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甬党办传〔2010〕22号),现将卫生相关责任分解落到到相关职能处室,请认真抓好落实,6月10日、12月10日前请各责任处室将各自工作开展情况报局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三月五日《中共宁波市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决定》主要任务卫生相关责任分解3.6 着力提升城市形象3.6.1集中开展重点区域整治行动,推进新一轮校园环境、背街小巷、老小区、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周边环境“五大区域”整治,深入实施“十小”行业整治与规范活动。

牵头领导:干爱玲责任处室:爱卫办、卫监处3.6.2加快“无。

青川县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现状

青川县医疗卫生队伍建设现状
至 少 3个多 小 时的车 程 ,因此群 众 看病 难 的 问题更 加 突 出 。要 重建 并发 展青 川卫 生 ,关 键是 实施 “ 科 教 兴 医” “ 才 强 医 ” 战 略 ,大 力 加 强 卫 生 人 才 、 人
大 力营造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 良好环境
加快 青川 卫生 的重 建 和发 展 ,必 须要 有新 鲜 血
浙江预防医学 21 0 0年 第 2 2卷 第 2期
Z ei zPe d eray2 1 ,V l 2 o2 h in rvMe ,F bur 0 0 o 2 ,N . a

9 ・ 3
青 J『 医疗 卫 生 队伍 建 设 现状 县 i
张 信 江
中 图分 类号 : R 9 . 17 6
文 献 标 识 码 :C
文 章 编 号 :10 0 7—0 3 (0 0 2— 0 3— 2 9 1 2 1 )O 0 9 0
作 为浙 江对 口支 援青 川 宁波 市 第 四批 医疗 卫 生 分 发挥广 大 干部 的作用 ,坚 持人 才 引 进 和培 养并 举
队的一 员 ,笔者 援川 工作 3个 月 ,通 过查 阅 《 江 的原 则 ,在确 保卫 生 队伍稳 定 发展 的基 础上 ,坚 决 浙 省卫生 系 统 支 援 青 川 灾 后 恢 复 重 建 工 作 研 讨 会 资 打破论 资排 辈 的传 统 观念 ,逐 步培 养 出 一批 高层 次 料 》 及 前几 批 医疗卫 生 队 的材料 ,听取 当地 有 关 医 卫 生人 才 、中青 年专 家和学 科 带 头人 ,构筑 人 才 高 疗 卫生 单位 的介 绍 , 自己 的实地 走 访 调查 等 ,对 于 地 ,推进 人才 强 医战 略 ,优 化 卫 生 队伍 ,不 断 提高 青 川卫 生 队伍建 设现 状 有 了初 步 的认 识 。 当地 卫 生 现 有人员 学历 层次 、技 术职 称 水平 ,增 强 医疗 卫 生 人 力资 源薄 弱 ,交通 又 十分 不便 ,距 最 近 的广元 市 服务 能力 ,全 面提 升青 川县 卫生 队伍 的整体 素质 。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结对援建产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结对援建产业帮扶工作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结对援建产业帮扶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24•【字号】甬政办发[2009]67号•【施行日期】2009.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结对援建产业帮扶工作的通知(甬政办发〔2009〕6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单位、各直属部门:为帮助对口支援青川县4个乡镇尽快重建家园,加快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当地教育和医疗水平,提高灾区农民增收能力,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对口支援四川省青川县部分乡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和省政府《浙江省支援青川县灾后重建三年(项目)规划》(浙发改投资〔2009〕36号)的要求,以及当前援建工作的需要,我市将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开展镇村结对、产业结对、学校结对、医院结对等援助工作,现将有关结对援建和产业帮扶的主要内容通知如下:一、结对援建的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推动与社会力量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帮助青川县一镇三乡所辖的村(社区)尽快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程序,恢复受损的基础设施和耕作设施,促进对口乡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整体发展,是中央、省委、省政府赋予我市的一项重要援建任务,结对援建产业帮扶是整个援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党委、政府要大力推动结对援建,开展各项产业帮扶工作。

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充分发挥扶贫济困优良传统,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参与结对帮扶工作,把结对援建作为我市援建工作的重要力量。

(二)坚持物资捐助与智力支援相结合的原则为对口援建乡镇提供物资援助是做好结对帮扶工作,确保灾区尽快恢复发展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重要手段。

同时,要充分发挥我市各级各部门、社会各界在智力、管理、技术、市场等方面优势,帮助对口援建乡镇发展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事业、提高劳动力素质、拓展农产品市场等,使对口援建乡镇增强发展信心,提高发展能力,改善发展质量,增强发展后劲。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基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甬卫办妇社[2011]29号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基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甬卫办妇社[2011]29号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基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基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甬卫办妇社〔2011〕29号)各县(市)、区卫生局(文卫局、社管局):现将《2011年全市基层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2011年全市基层卫生工作要点2011年全市基层卫生工作总体思路:深入贯彻国家和省市医改精神,紧紧围绕“卫生强市、全民健康”总体目标,按照“基层卫生完善工程”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坚持统筹城乡发展,以健全服务网络、提升服务能力、提高保障水平、完善体制机制为重点,不断完善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公平可及、运行高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一、主要工作指标--以县(市)区为单位,年度计划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完成率100%,一体化管理率70%以上。

--以县(市)区为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合格率90%以上,城乡居民规范化健康档案建档率70%以上,电子建档率60%以上,60岁以上老年人建档率80%以上。

--以县(市)区为单位,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5%以上,人均筹资300元以上,各级财政人均补助200元以上,政策内住院和门诊费用补偿率分别达到60%和30%以上。

--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提高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新农合保障工作,对限价总额内的费用补偿比例达到70%。

--以县(市)区为单位,第三轮(2010-2011年)参合农民健康体检率60%以上,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80%以上。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4.21•【字号】甬政办发[2011]95号•【施行日期】2011.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甬政办发〔2011〕9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宁波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宁波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按照国家、省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安排以及我市医改2009~2011年重点任务实施计划的总体部署,为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扎实推进改革,现提出我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如下: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1〕8号)和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25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六个加快”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三思三创”的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继续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统筹推进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

确保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覆盖城乡居民,保障水平显著提高;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全覆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全面推开,新的运行机制基本建立;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效提供,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公立医院改革不断推进,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便民惠民措施普遍得到推广。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工作要点的通知-甬卫发[2010]30号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工作要点的通知-甬卫发[2010]30号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工作要点的通知(甬卫发〔2010〕30号)各县(市)区卫生局(文卫局、社管局):现将《2010年全市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年三月十日2010年全市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工作要点2010年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工作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新医改精神,紧紧围绕新医改提出的目标任务,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破解重点难点,进一步深化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深入实施农民健康工程,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扎实做好妇幼保健工作,争取率先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一、主要工作指标--以县(市)区为单位,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达标率90%以上。

--以县(市)区为单位,农民参合率稳定在90%以上,人均筹资270元以上,各级财政人均补助不低于180元,政策内住院费用补偿率46%以上,政策内门诊费用补偿率25%以上。

--以县(市)区为单位,2010年参合农民健康体检率30%以上,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率40%以上,城乡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50%以上。

--以县(市)区为单位,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12/10万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8‰及7‰以下。

--以县(市)区为单位,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完成率90%以上。

--以县(市)区为单位,年度计划建设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完成率100%,一体化管理率60%以上。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免费项目的通知-甬卫发[2009]2号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免费项目的通知-甬卫发[2009]2号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免费项目的通知正文:----------------------------------------------------------------------------------------------------------------------------------------------------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免费项目的通知(甬卫发〔2009〕2号)各县(市)、区卫生局(文卫局、社管局),有关市级医疗卫生单位:现将我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第一批110项免费服务项目予以印发,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市施行。

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免费项目,并报市卫生局备案。

二○○九年一月一日宁波市城乡社区卫生服务免费项目服务类别序号项目内容(一)健康教育(21项)社区健康教育学校听课孕妇健康教育学校听课育儿学校听课性病艾滋病健康教育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慢性病防治健康教育眼病防治健康教育牙病防治健康教育孕妇和儿童卫生保健教育儿童生长发育指导更年期妇女保健指导老年人健康保健宣教残疾人康复与保健宣教食品卫生与营养宣教精神病防治宣教婚前、孕前医学检查宣教计划生育宣教优生优育宣教生殖健康宣教育龄妇女和学生的身心健康咨询免疫接种宣传与咨询(二)健康管理(5项)居民健康档案建档健康档案动态管理重点人群上门随访服务(每季度1次,1年4次)随访干预情况记录社区康复技术指导(三)基本医疗惠民服务(3项)社区责任医生上门巡诊双向转诊便民转介服务重点疾病(传染病、慢性病等)诊疗记录与报告(四)新农合、医保居民便民服务(2项)参合农民每2年一次健康体检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每2年一次健康体检(医保定点体检机构)(五)儿童保健(21项)建立儿童预防接种卡、证预防接种通知和补种通知接种甲肝疫苗接种乙肝疫苗接种卡介苗接种脊灰疫苗接种百白破疫苗接种白破疫苗接种麻疹(麻风)疫苗接种麻腮风疫苗接种A群流脑疫苗接种A+C群流脑疫苗接种乙脑减毒活疫苗强化免疫接种预防接种监测对新生儿疾病筛查可疑或确诊病例跟踪随访体弱儿随访与专案管理入托儿童食谱指导儿童生长发育监测(物理检查)儿童健康评估(物理检查)儿童健康档案建立与管理(六)妇女保健(11项)婚孕前医学检查(只免费1次)优生(基本项目)检测(计卫合一、计卫合作)孕产期保健管理动员、通知围产期保健指导高危孕产妇的筛查、追踪、随访和转诊产前筛查、产前诊断阳性病例追踪妊娠合并症转诊已婚育龄妇女每两年一次妇科常规检查已婚育龄妇女每两年一次阴道分泌物检查已婚育龄妇女每两年一次宫颈刮片细胞学检查妇女健康档案建立与管理(七)计划生育(8项)免费计生药具发放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咨询优生优育指导、咨询育龄夫妇卫生保健指导、咨询符合政策的计划生育四项手术费(计卫合作、合一):放环取环结扎人流(八)重点疾病社区管理(17项)1.结核病病人定点转诊接触者调查、跟踪管理病人随访管理督促病人规范服药(足量、全程)督促病人定期复查2.血吸虫病疫点处置3.艾滋病防治指导为要求艾滋病咨询和检测对象提供转介服务(即提供开展艾滋病咨询、检测的机构及其位置、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艾滋病抗体检测(条件具备单位)4.精神病精神病人专案管理精神病合理用药指导精神病定期随访5.其他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脑卒中、冠心病等重点慢性病咨询服务,重点慢性病用药指导(九)公共卫生信息收集、报告与处置(11项)各类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资料收集、登记、整理和归档疫情监测协助流行病学调查协助疫源地控制疫点消毒处理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出生缺陷监测孕产妇死亡原因调查与防范指导围产儿、新生儿死亡原因调查与防范指导(十)环境卫生协管(7项)新建或改建公厕和户厕技术指导粪便无害化处理指导卫生保洁指导生活饮用水监督监测饮用水消毒技术指导生活用水清洁、净化与消毒指导除“四害”技术咨询与指导(十一)卫生监督协查(4项)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与评估家庭宴席信息收集与卫生指导当地企业职业危害发生情况收集、报告与卫生指导学校卫生防病工作协查与技术指导备注:免费预防接种对象为国家政策规定的免费年龄组人员。

宁波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基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宁波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基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宁波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基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4.02.26•【字号】甬卫办基妇[2014]16号•【施行日期】2014.02.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宁波市卫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基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甬卫办基妇〔2014〕16号)各县(市)区卫生局(文卫局、社管局):现将《2014年全市基层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卫生局办公室2014年2月26日2014年全市基层卫生工作要点2014年全市基层卫生工作总体要求是:按照国家和省基层卫生工作总体部署,紧紧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基本策略,以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为核心,着力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着力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管理,全面推行契约式家庭医生制服务模式,积极开展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继续实施数字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以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保持基层卫生可持续健康发展。

一、主要工作指标--以县(市)区为单位,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综合达标率达到90%以上。

--以县(市)区为单位,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0%以上,合格率达到90以上,实时应用率达到70%以上。

--以县(市)区为单位,规划内村卫生室(卫生服务站)公有业务用房比例、信息化建成率、紧密型(含六统一、两独立)一体化管理率及新农合定点率均达到70%以上,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率达到省定目标。

--以县(市)区为单位,5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参加等级评审,数字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建成率达到80%以上,县域内检验、影像、心电、病理、消毒供应等共享中心建成应用4个以上。

--以县(市)区为单位,60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高血压、糖尿病)人、孕产妇及0-6岁儿童与全科医生签约率分别达到30%、60%、80%、80%以上。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在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推行和规范人员聘用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在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推行和规范人员聘用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在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推行和规范人员聘用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08.04.28•【字号】甬卫发[2008]73号•【施行日期】2008.04.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在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推行和规范人员聘用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卫发〔2008〕73号)各直属医疗卫生单位现将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在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推行和规范人员聘用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卫生局二○○八年四月二十八日直属医疗卫生单位推行和规范人员聘用制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人事管理制度,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今年宁波市人事局《关于全面推进和规范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的通知》(甬人法〔2008〕2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直属医疗卫生单位人员聘用制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要求按照有利于增强卫生事业单位活力和充分发挥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积极性、创造性的原则,通过实行和规范人员聘用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逐步建立起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主择业和能进能出、能上能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制度,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

二、主要依据(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二)《关于印发〈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问题的解释〉的通知》(国人发〔2003〕61号)(三)《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国人发〔2004〕63号)(四)《对江西省人事厅情况反映的答复意见函》(国人厅函〔2007〕153号)(五)《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通知》(浙政办发〔2004〕117号)(六)《浙江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若干工资待遇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薪〔2005〕289号)(七)《关于贯彻〈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意见》(甬人〔2005〕33号)(八)《关于转发浙人专〔2005〕290号文件的通知》(甬人法〔2006〕1号)三、实施范围局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市卫生监督所除外)四、具体步骤直属医疗卫生单位从现在起全面推行和规范人员聘用制度,到2008年6月底前完成。

中共宁波市卫生局委员会关于做好第六批援藏干部选派工作的通知-甬卫党委[2010]24号

中共宁波市卫生局委员会关于做好第六批援藏干部选派工作的通知-甬卫党委[2010]24号

中共宁波市卫生局委员会关于做好第六批援藏干部选派工作的通知正文:---------------------------------------------------------------------------------------------------------------------------------------------------- 中共宁波市卫生局委员会关于做好第六批援藏干部选派工作的通知(甬卫党委〔2010〕24号)市级有关医疗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保障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第六批援藏干部和第一批援青干部选派工作的通知》(浙组〔2010〕24号)精神,根据全市第六批援藏干部选派工作部署会议要求,在市级医疗单位中将选派2名腹外科医生,作为第六批援藏干部,到西藏比如县人民医院工作。

为扎实做好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选派任务根据省委的部署,我市选派第六批援藏干部为7名。

市委确定市卫生局第六批援藏干部为2名,担任西藏比如县人民医院腹外科医生。

经商决定,拟在几家较大的市级医疗单位推荐的基础上,择优确定选派对象(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选派人选条件和要求1、援藏人选的基本条件: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敏锐性强,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和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组织纪律观念强,坚决执行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勇于吃苦,甘于奉献;思想解放,作风扎实,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熟悉群众工作;年富力强,身体健康。

年龄一般在5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

2、具体要求:从事腹外科医学专业,具有一定的临床经验,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援派干部进藏时间初定2010年6月底。

各单位要根据推荐任务做好选拔工作,特别要注意从后备干部和优秀年轻技术干部中选拔,到西藏培养锻炼,要采取个人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严格按选派干部条件抓紧确定推荐人选,并组织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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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卫生系统对口支援青川县部分医疗卫生单位配套项目(软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甬卫发[2009]63号
【发布部门】宁波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宁波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09.05.14
【实施日期】2009.05.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卫生系统对口支援青川县部分医疗卫生单位配套项目(软
件)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甬卫发〔2009〕63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级医疗卫生单位:
经研究,现将《宁波市卫生系统对口支援青川县部分医疗卫生单位配套项目(软件)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四日
宁波市卫生系统对口支援青川县
部分医疗卫生单位配套项目(软件)建设工作方案
为配套做好我市对口的青川部分乡镇医疗卫生机构灾后恢复重建中软件项目建设,有力、有序、有效地促进灾区卫生系统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提高,根据全省总体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结合青川实际,努力解决灾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等突出问题,全面恢复灾区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功能,切实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总体目标
按照“三年恢复重建”的总要求,在省、市援建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最大限度地发挥我市卫生技术优势,使宁波对口援建工作硬件与软件相配套、近期与远期相衔接、为主和为辅相统一,从而使我市对口的青川医疗卫生单位服务功能在全面恢复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增强,各项卫生服务在青川达到先进水平。

与此同时,增进两地医务人员的感情和交流,扩大爱心城市的影响力,树立宁波人的良好形象。

三、具体项目
(一)单位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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