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研究: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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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工作研究
污水直排一直是水污染的“罪魁祸首”,要从根本上治理好水环境,截污纳管是关键。近期,省治水办(河长办)制定出台了《浙江省“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总体目标是通过全面推进截污纳管,建立运行长效运维机制,基本实现全省污水“应截尽截、应处尽处”,到2020年,力争3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到2022年底,力争80%以上的县(市、区)达到“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标准。排污许可证和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以下简称排水许可证)均是依法规范企事业单位排污行为的基础性环境管理制度,是加强污水治理源头管控的重要制度设计,对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环保部和住建部相关规定,通过城镇排水管网间接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同时取得环保部门核发的排污许可证和住建部门核发的排水许可证,是典型的群众和企业眼里的“一件事情”。当前,排污许可证和排水许可证尚未纳入“一件事情”“最多跑一次”改革,主要面临三方面难题:
一是排污许可证与排水许可证的网办平台不联通。根据环保部《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排污许可证必须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办理。而根据《浙江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实施方案》,要求继续完善浙江省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系统,将排污许可证申领、核发、监管执法等工作流程及信息纳入系统管理,实现与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的互联互通,形成的排污许可证信息和实际排放数据将统一纳入浙江省公共数据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并作为各项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数据的来源。目前,浙江省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系统尚未正式启用,也未实现与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的互联互通。而排水许可证缺乏国家或省级层面建立的管理信息平台,虽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实现网上办理,但实际操作难度较大,截至目前网上办件量为零。
二是排污许可证与排水许可证的核发节奏不协调。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环保部令第45号)执行,82个行业按照不同的实施时限分类推进,到2020年全部完成。而排水许可证核发工作是
根据城镇排水管网覆盖范围全域推进,应与城镇排水管网建设保持同步。对于化学纤维制造业、医院等排污许可证核发实施时限较晚(2020年)的行业,在“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过程中,会发生仅取得排水许可证而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单证”情形。
三是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纳管水质标准体系不统一。环保部网站公布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多达58种,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行业差异各不相同。以《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4—2015)为例,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包括pH、化学需氧量(COD)、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总汞、总镉、总铬、总砷、总铅、总镍等17种。而纳管水质标准执行的是《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规定了排入城市下水道污水中水温、pH、化学需氧量(COD)、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等46种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纳管水质标准虽然差异较大,但存在一些共性标准,如pH、化学需氧量(COD)、悬浮物、氨氮、总氮、总磷、六价铬等。
为此,基层建议:一是打破信息孤岛,实现部门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水质监测
数据信息共享;二是对未办证的存量工业企业、医疗企事业单位,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尽可能实行两证核发同步推进;三是根据水污染行业特点,综合考量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纳管水质标准,全面评估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能力,着力提升城镇排水管网建设质量,实现水污染防治两标融合、统一管控、精确管理。(弘利教育)
提升人居环境行动中存在的“顽疾”亟待根除
为全面抓好2017年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坚决打好提升城乡人居环境翻身仗,构建“天蓝、水秀、山青”的城乡人居环境,平坝镇集思广益,多措并举,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努力建设生态家居、和谐幸福家园。但经过近期对提升人居环境行动中各环节及实地监督检查,在镇域内仍存在不同程度“脏、乱、差”现象,概括起来这些“顽疾”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隐形“宣传栏”无处不在。在人员较为集中的街道,对“小广告”的清理常常令党委政府“头痛”不已,小商贩为了宣传产品无孔不入,路边墙体、政府宣传栏、村务公开栏等都成为他们宣传的载体,无
处不见“小广告”身影,远看犹如打上了几个“补丁”,反复清理,重复张贴情况经常发生。二是占道经营犹如“躲猫猫”。政府虽已明令禁止占道经营,且定期组织干部职工清理整治,但沿街经营户对整治行动有恃无恐,随时将货物、桌椅等物品摆放到人行道上,看到清理人员则迅速收回店内,待清理人员离开后又继续占道经营,如同和清理人员躲猫猫,屡禁不止。三是纠正群众陋习需下硬功夫。时代在不断变化推陈出新,越来越多不符合现时发展的生活习惯在部分村寨仍难完全消除,诸如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占道晾衣、晒粮、堆柴等不文明现象时常上演,这些多年来形成的陈规陋习成为了提升人居环境的桎梏。
当前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中存在的“顽疾”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降低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根除“顽疾”已刻不容缓、迫在眉睫。因此,基层建议:(1)建立科学的监管机制,多部门联动抓好日常管理,并为之提供相应的法律制度保障,以法治促人治。(2)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可通过行政执法委托下发的形式,将城管执法、环境执法等权力下放到乡镇,便于乡镇在开展清理整治行动中掌握主动权。(3)建立群众监督举报制度,配套奖惩措施。充分发挥群众的力量,利用公安
监控系统,建立政、警、民联防机制,及时发现、收集、处置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影响镇容环境和交通秩序的不文明行为在媒体公开曝光。(4)因地制宜多渠道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宣传,有针对性地引导群众理解、配合、支持并积极参与到此项工作,努力营造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全民参与的、互相监督、共建共享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