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费结算确认单
劳务人工结算合同模板
劳务人工结算合同模板甲方:(委托方):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联系电话:邮箱:乙方:(承接方):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住所地:联系电话:邮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劳务人工结算合同(下称“本合同”),共同遵守并履行:第一条合同目的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劳务服务,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及标准,对提供的劳务进行结算。
第二条服务内容1. 乙方从事的服务项目及具体内容为:2. 服务地点及工作时间:3. 其他约定:第三条结算标准1. 根据提供的劳务服务种类和工作量,按照以下标准进行结算:2. 结算周期及支付方式:第四条结算及发票1. 乙方应按照上述标准,提供相关结算单据(如发票、收据等)。
2. 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劳务报酬,并在结算节点提供发票或其他相关单据。
第五条保密条款1. 甲乙双方应对于所涉及的信息和资料保密,不得擅自泄露给第三方。
2. 双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信息和资料的安全性。
第六条违约责任1. 如因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违约方应在接到对方通知后,立即进行纠正,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第七条合同变更任何一方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通知对方并经过对方的同意和签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第八条合同解除1.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但需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2. 若一方恶意违反合同、损害对方利益、或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九条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诉诸法律解决。
第十条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至服务结束后终止。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署):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乙方(签署):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以上内容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签署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劳务费支付证明(精选多篇)
劳务费支付证明(精选多篇)劳务费支付证明呵呵,这个我长办,固定格式基本银行只是存档,没实际用途格式我xx公司与xx有业务往来,今支付xx劳务费+金额,以转账支票形式支付,支票号xxxxxxx,特此证明!由此引发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ok记得用a4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为贯彻国务院和北京市”建立农民工上资支付保障制度,确保农民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政策要求.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5、集团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兑付工作;市属各区、县、局,中央及外省市驻津单位,驻津部队,银行系统、财税系统各单位:为进一步贯彻治理整顿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针,做好清理压缩计划外用工工作,控制消费基金的增长,根据市政府津政发142号文件批转的《天津市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加强用工单位对外支付劳务费用管理的问题通知如下:一、凡本市和外省市的农村劳动力、城镇待业人员组成的各种承包队、劳动服务队,在我市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和驻津单位、驻津部队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劳务工作的,除经市批准纳入工资基金管理的临时工和经市建委、市农委批准的成建制的农民建筑承包队外,均属本通知的管理范围。
用工单位在招用上述人员时,必须报市劳动局批准,并填报《使用承包队申报表》。
其支付给承包服务队的劳务人工费,以劳务费列支,暂不计入用工单位的工资总额。
未报经市劳动局批准,用工单位擅自使用的,其支付的费用不得列入成本费用支出。
二、用工单位用转帐方式以加工费、安装费、装卸费、工程费、修理费、设备维修费等各种名目支付承包服务队费用的,其中的劳务人工费应分别结算,并应将劳务人工费单独填制结算凭证。
用工单位不得采用挪用、套娶坐支现金的办法支付给承包服务队费用;不得以假名目、假用途支付给承包服务队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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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集团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兑付工作;市属各区、县、局,中央及外省市驻津单位,驻津部队,银行系统、财税系统各单位:为进一步贯彻治理整顿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针,做好清理压缩计划外用工工作,控制消费基金的增长,根据市政府津政发(1989)142号文件批转的《天津市实施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加强用工单位对外支付劳务费用管理的问题通知如下:一、凡本市和外省市的农村劳动力、城镇待业人员(包括单位的非国家正式职工)组成的各种承包队、劳动服务队(以下简称承包服务队),在我市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和驻津单位、驻津部队(以下简称用工单位)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劳务工作的,除经市批准纳入工资基金管理的临时工和经市建委、市农委批准的成建制的农民建筑承包队外,均属本通知的管理范围。
用工单位在招用上述人员时,必须报市劳动局批准,并填报《使用承包队(劳动服务队)申报表》。
其支付给承包服务队的劳务人工费,以劳务费列支,暂不计入用工单位的工资总额。
未报经市劳动局批准,用工单位擅自使用的,其支付的费用不得列入成本费用支出。
劳务费结清确认书-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劳务费结清确认书-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劳务费结清确认书是指在工作或服务结束时,由雇主或委托方向劳务提供方发出的一种文件,用于确认双方之间的劳务费用已经结清。
这份确认书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件,能够确保双方之间的权益得以保障,避免在后续纠纷中发生争议。
劳务费结清确认书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它不仅能够记录劳务费用的详细内容和支付情况,同时也可以证明双方之间的交易事实和责任义务。
因此,对于雇主和劳务提供方而言,及时签署并保留好这份文件至关重要。
在本文中,我们将详细介绍劳务费结清确认书的定义、重要性以及内容要点,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该文件的作用和意义。
通过深入研究和分析,我们希望读者能够在实际工作中更加准确地处理劳务费结清确认书相关事务,避免因此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风险。
1.2 文章结构:本文主要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在引言部分中,将对劳务费结清确认书进行概述,介绍文章结构和目的。
在正文部分,将具体探讨劳务费结清确认书的定义、重要性和内容要点。
最后,在结论部分总结本文的内容,分析劳务费结清确认书的应用与意义,并展望未来研究方向。
通过这样的结构,读者可以系统地了解劳务费结清确认书的相关知识,加深对其理解和应用。
1.3 目的劳务费结清确认书是为了确认劳务费用已经经过结账处理,双方达成一致,并且保证双方利益的一种书面文件。
其主要目的包括:1. 确认劳务费用的结清情况:劳务费结清确认书的首要目的是确认劳务费用已经被支付或将要支付,并且双方对于费用的结算达成一致。
这样可以防止后续产生纠纷,确保款项的清晰流转。
2. 保护双方权益:通过签署劳务费结清确认书,双方共同承认了约定的劳务费用情况,保护了各自的权益。
一旦发生纠纷,可以依据书面文件进行解决,使得整个结算过程更加清晰透明。
3. 法律合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务费结清确认书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双方签署确认后,有利于遵守相关法规,保证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劳务费支付结算制度
劳务费支付结算制度劳务费支付结算制度一、总那么为加强工程经理部对外部劳务队伍的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本钱支出,进步企业经济效益,保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企业内部形成具有很强操作性的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结合北京地区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方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在京的施工单位或工程经理部,凡进展工程专业或劳务分包,成建制使用农民工的单位或工程部,均适用本方法。
三、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要求1、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政策要求,应当做到对外部劳务队伍劳务费月清月结或按分包合同约定执行;同时应监视劳务队伍对农民工工资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
2、除合同另有约定,支付劳务费应当保障劳务队伍每月支付农民工根本工资均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劳务费按月结算,每月做到100%支付,每年年底前做到100%支付;3、劳务费分期支付最低限额:(一)、结算应符合合同约定。
(二)、劳务费的结算由工程经理组织,劳资、技术、安检、班组对已完工程进展验收,按进度验工分期结算劳务费的75%,20%验交后结算,拘留5%作为质保金。
(三)、末次清算应在业主验收合格后,由劳资人员填写结算单,由安检、技术、财务、材料、工班长等人员签署意见,工程经理确认无其他经济责任(各种外欠款如欠当地材料费、煤、水、电、生活费等)报工程经理审核后支付。
如工程撤销就将质保金和有关资料转给所属指挥部,待保质期过后无任何问题后由指挥部代替工程结算付清。
(四)、劳务费除预支生活费外,其余结算一律采用转帐方式,在进展末次结算前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发票。
四、关于开立农民工工资支付预留帐户1、凡使用农民工进展劳务分包的施工企业,均应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预留账户”。
2、预留账户资金属开立企业所有,由开立企业按规定使用和分配,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3、公司委托在京单位作为工程部农民工资和劳务费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监视和考核各工程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赵雪峰、张鑫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赵雪峰、张鑫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19【案件字号】(2020)黑01民终81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李娜【审理法官】李娜【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赵雪峰;张鑫;付利;煜祺(沈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建四局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当事人】赵雪峰张鑫付利煜祺(沈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建四局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赵雪峰张鑫付利【当事人-公司】煜祺(沈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建四局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安然辽宁双辉律师事务所;陈玲丽辽宁双辉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安然辽宁双辉律师事务所陈玲丽辽宁双辉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安然陈玲丽【代理律所】辽宁双辉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赵雪峰【被告】张鑫;付利;煜祺(沈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建四局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权责关键词】无效代理合同过错合同约定自认新证据诉讼请求变更诉讼请求【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对一审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工程施工的劳务分项是建设工程施工分项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判断实际施工人的条件,相关司法解释在司法实践中给予了规范和指导,一定程度上也突破了合同的相对性原则,赋予实际施工人以诉权,维护了实际施工人利益,体现了对农民工权益的特殊保护。
建筑劳务费结算依据2024年版范例
编号:__________建筑劳务费结算依据2024年版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建筑劳务费结算依据2024年版合同编号_________一、合同主体甲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二、合同前言2.1 背景和目的鉴于甲方为建筑工程项目业主,乙方为具备相关资质的建筑劳务施工单位,为明确双方在建筑劳务费结算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2.2 合同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5)其他与建筑劳务费结算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定义与解释3.1 专业术语(1)建筑劳务费: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给乙方的用于完成建筑工程项目所需的人工费用。
(2)结算:指甲方和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对建筑劳务费进行计算、核对、支付的过程。
3.2 关键词解释(1)建筑工程项目:指甲方委托乙方施工的具体工程项目。
(2)劳务作业:指甲方委托乙方完成的具体施工内容。
(3)劳务人员:指甲方根据工程需要,由乙方提供的具备相应技能的劳动者。
四、权利与义务4.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格的劳务人员,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劳务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
(3)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建筑劳务费。
(4)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开展施工工作。
中天九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何清海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中天九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何清海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6.25【案件字号】(2021)川07民终2101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宋岩邱倩刘颖【审理法官】宋岩邱倩刘颖【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中天九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何清海;四川省三台鑫达海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当事人】中天九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何清海四川省三台鑫达海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何清海【当事人-公司】中天九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三台鑫达海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杨旭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刘璨四川子归律师事务所;罗代富四川规则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杨旭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刘璨四川子归律师事务所罗代富四川规则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杨旭刘璨罗代富【代理律所】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四川子归律师事务所四川规则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中天九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何清海;四川省三台鑫达海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本案的争议焦点是:1.本案是否应当追加游宗族、金博为被告及中天公司是否应承担付款责任;2.鑫达海公司是否应当承担付款责任。
【权责关键词】无效委托代理合同合同约定新证据罚款拘留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二审经审理查明的事实和原审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1.本案是否应当追加游宗族、金博为被告及中天公司是否应承担付款责任;2.鑫达海公司是否应当承担付款责任。
关于争议焦点一。
本案中,游宗族、金博与何清海签订了《建筑装饰工程劳务合同》,虽然该合同因何清海不具有相关资质而无效,但何清海提供劳务部分的工程已经竣工验收,游宗族、金博应当承担向何清海支付劳务款的义务。
劳务费支付证明(精选多篇)
劳务费支付证明(精选多篇)第一篇:劳务费支付证明劳务费支付证明呵呵,这个我长办,固定格式基本银行只是存档,没实际用途格式我xx公司与xx(公司也可,个人也行,一般转给个人要求有劳务费证明)有业务往来,今支付xx劳务费+金额(大写),以转账支票形式支付,支票号xxxxxxx,特此证明!由此引发一切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我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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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国务院和北京市"建立农民工上资支付保障制度,确保农民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工资保证金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政策要求.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结合集团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5、集团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各单位劳务费和农民工工资兑付工作;市属各区、县、局,中央及外省市驻津单位,驻津部队,银行系统、财税系统各单位:为进一步贯彻治理整顿全面深化改革的方针,做好清理压缩计划外用工工作,控制消费基金的增长,根据市政府津政发(1989)142号文件批转的《天津市实施<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加强用工单位对外支付劳务费用管理的问题通知如下:一、凡本市和外省市的农村劳动力、城镇待业人员(包括单位的非国家正式职工)组成的各种承包队、劳动服务队(以下简称承包服务队),在我市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和驻津单位、驻津部队(以下简称用工单位)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劳务工作的,除经市批准纳入工资基金管理的临时工和经市建委、市农委批准的成建制的农民建筑承包队外,均属本通知的管理范围。
用工单位在招用上述人员时,必须报市劳动局批准,并填报《使用承包队(劳动服务队)申报表》。
其支付给承包服务队的劳务人工费,以劳务费列支,暂不计入用工单位的工资总额。
未报经市劳动局批准,用工单位擅自使用的,其支付的费用不得列入成本费用支出。
工人工资结清协议
工人工资结清协议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银泰城大商业四层消防水施工的劳务费结算等事项达成如下共识:一、工程名称:银泰城大商业四层消防水工程施工。
二、施工内容:银泰城大商业四层消防喷淋系统安装。
三、劳务费结算:所有工程劳务费共计85000.00元(大写:捌万五仟元整)。
本次结算劳务费共计:85000.00元(大写:捌万五仟元整)。
甲乙双方共同认可,所有劳务费全部结清。
四、双方约定:1、乙方负责上报该工程施工的全部工人的身份证,并在签订本协议时全部在场,签订工资结清确认书。
本协议后附《工资结清确认书》,与该协议同时生效并始终有效。
2、乙方承诺,工人(本次提供工人身份证并签订《工资结清确认书》的人员)的工资全部足额发放,如今后发生施工工人劳务费未结清等事项,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3、甲方支付乙方工人劳务费后,双方解除所有劳动关系。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年月日年月日工资结清确认书工程名称:银泰城大商业四层消防水工程施工。
施工内容:银泰城大商业四层消防喷淋系统安装。
劳务费结算:所有工程劳务费共计85000.00元(大写:捌万五仟元整)。
本次结算劳务费共计:85000.00元(大写:捌万五仟元整)。
在场所有该工程工人已经全部到场、属实,并全权委托项目负责人和现场工长负责人作为我们所有施工人员代表,与甲方就银泰城大商业四层消防水工程施工劳务费相关事项签订协议,所签订协议条款全部同意,在此承诺,所有人工资由两位代表一次性全部领取,共计85000.00元(大写:捌万五仟元整),领取后,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事后任何纠纷与甲方无关。
到场施工人员(签字按手印):日期:年月日。
劳务费结清承诺书模板
劳务费结清承诺书模板示例1:劳务费结清承诺书尊敬的[受益方/雇主姓名],我[劳务提供方/承包方姓名],特此向您发出劳务费结清承诺书,确认我将按时结清我们之间的劳务费事项。
我完全理解并遵守我与您之间签订的劳务合同,并保证我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结清所应支付的劳务费用。
根据我们的合同,我确认以下概述:1. 劳务费用金额:[具体金额]。
2. 付款截止日期:[具体日期]。
3. 付款方式:[指定方式,如银行转账、支票等]。
4. 相关附加费用(如逾期利息等):[如适用,请详细说明]。
我向您保证,根据合同规定的付款截止日期,我将按时支付劳务费用。
我将积极努力,确保资金的准备和转移,以避免延误或未能达到预期的目标。
如果因任何原因导致我无法按时结清劳务费用,我将及时与您进行沟通,并提供解释和替代方案。
我将尽最大努力解决问题,并确保您的利益不受影响。
通过签署本劳务费结清承诺书,我再次确认我对您对我提供劳务的信任和支持表示感谢,并确保我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履行我的义务。
请您在下方签字以表示对本承诺书的认可,并将一份签署好的承诺书副本交回给我,以便备案和归档。
谢谢您的支持和理解。
最诚挚的问候,[劳务提供方/承包方姓名][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益方/雇主签字)示例2:尊敬的公司/个人(发出劳务费的一方):根据我们之间的协议和商定,我(甲方)在(日期)提供劳务服务给贵公司/个人(乙方)。
经过双方的协商,以下是我(甲方)就劳务费结清向贵公司/个人(乙方)作出的承诺:1. 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劳务服务,并履行所有相关职责和义务;2. 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报酬标准收取劳务费,不会随意提高或降低费用;3. 我(甲方)承诺按时提供劳务服务,并确保服务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4. 我(甲方)承诺将所有收到的劳务费用在(约定的期限内)全额支付给贵公司/个人(乙方);5. 若因我(甲方)个人原因导致付款延迟,我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支付逾期利息;6. 如有需要,我(甲方)愿意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以证明劳务费结清的情况。
劳务分包合同完结结算确认书
劳务分包合同完结结算确认书甲方(发包方):_______地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地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鉴于:1. 甲乙双方于_______的劳务分包服务。
2. 现乙方已按照原合同的约定完成了全部劳务分包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原合同的完结结算事宜达成如下确认:一、结算金额双方确认,原合同项下的劳务分包服务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
二、支付方式甲方应于本确认书签署之日起_______向乙方支付上述结算金额。
乙方应在收到款项后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收款凭证。
三、发票与税务乙方应在收到款项后及时向甲方提供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
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1. 双方确认,原合同自本确认书签署之日起正式完结,双方不再受原合同的约束。
2. 本确认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争议解决因执行本确认书所发生的或与本确认书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六、生效与法律效力本确认书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确认书未尽事宜,按照原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甲方(发包方):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签署日期:XXXX年XX月XX日乙方(承包方):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签署日期:XXXX年XX月XX日劳务分包合同完结结算确认书(1)甲方:_______地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乙方:_______地址: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鉴于:1. 甲乙双方于_______劳务分包服务。
简单结算书范本
四、乙方在签订合同的同时,须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安全保证金,每台______元。合同到期或终止时,由甲方查明违约等责任后,安全保证金一次性全额退还乙方。
6、甲方支付xxxxx圆整(xxxxx元)工人劳务费后,双方解除所有劳动关系,以前所签订的劳务合同自行作废。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负责人:负责人:
日期:日期:
甲方:
乙方:
现甲、乙双方就乙方承包的甲方位于
工程项目关于结算及付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望共同遵守:
一、经双方结算总工程款为______元,已付款______元,余款______元尚未支付。
二、甲方于___年___月__损失及其他权利,甲乙双方再无纠纷。
3、所有由甲方已发放乙方工人工资的部分由乙方签字确认。
4、乙方承诺按所提供工人工资数额由甲方发放后,其余所有工人工资已由乙方全部足额发放,如今后发生施工工人劳务费未结清等事项,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5、甲方于xxxx年xx月xx日已预支付乙方工人工资xxxx元,扣除丢失机具费xx元,本次应结乙方劳务费计xxxxx元,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所有劳务费无法足额发放工人工资,甲方在不扣质量保证金的基础上补加xxx元做为乙方工人工资进行足额发放。本次实际发放乙方工人工资xxxxx圆整(xxxxx元)。
一、甲方租用乙方______一台,用于____________工作,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另视工程进度可另行协商,如合同期内乙方的工程任务结束,该合同自行终止。
劳务结算协议范本最新7篇
劳务结算协议范本最新7篇篇1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乙双方在________项目中有劳务合作,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就本次劳务结算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目的为了明确双方之间的劳务结算事宜,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双方长期合作,特订立本协议。
二、协议内容1. 劳务内容: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______项目的全部劳务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根据实际项目填写)。
2. 劳务期限:本次劳务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3. 劳务费用:本次劳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大写:______元整)。
具体支付方式如下:(1)甲方在协议签订后______日内支付乙方劳务费用总额的______%作为预付款;(2)乙方完成全部劳务工作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支付剩余款项。
4. 验收标准:乙方完成劳务工作应符合甲方要求的验收标准,具体标准如下:____________。
如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5. 结算方式:本次劳务结算采用______方式进行结算。
如采用转账方式,应明确转账账户信息;如采用现金方式,应明确现金交付的时间和地点。
6. 违约责任:(1)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完成劳务工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2)如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劳务费用,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7. 保密条款: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及相关商业秘密进行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8. 争议解决:如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 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提高公司劳务管理科学化水平,规范劳务承发包行为,规避劳务合同风险,保障公司经济利益,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北京市行政规章,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公司范围内进行建筑工程劳务承包活动和使用劳务供方的管理单位,包括联营工程和外埠工程项目,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劳务供方,是指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区、县行政区域所属,具有法人资格的劳务(承)分包企业,符合集团总公司劳务合格供方范围,且在本公司《合格劳务供方名录》之列,能够独立完成专项施工任务的劳务企业。
第四条本办法由公司劳务管理部组织各工程项目部、专业分公司实施,按照各自职能,明确分工,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提高精细化劳务管理水平。
第二章管理取责第五条组织机构设置:使用劳务供方人数在三千人以上的单位,必须设置劳务管理机构;工程规模在2万卜产以上或使用劳务供方人员500人以上的项目,必须成立劳务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成员不少于三人,设置持《劳务管理员》岗位证书的专职劳务管理人员;工程规模在2万卜产以下且使用劳务供方人员500人以下的,至少设置一名持《劳务管理员》岗位证书的兼职劳务管理人员。
第六条劳务管理部管理职责: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北京市、集团总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制定符合公司实际的管理和程序文件。
指导用工单位工作,杜绝使用零散用工,遏止违规用工,制止和查处违法用工。
2.工程中标后,会同项目部做好新开工程劳务前期策划,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对拟选投标队伍进行考察和选择。
3.根据项目部提供的《劳务招标申请报告》(附件1)及其它相关资料,编制《劳务分包招标文件》,组织对投标方的资标预审和发标工作。
4.负责劳务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管理,强化《公司合同外用工管理办法》的执行力度,督促项目及时办理劳务费结算,控制不合理合同外用工的发生。
25.根据项目用工需要及时补充、协调劳动力,确保劳动力满足施工进度的需要。
3 工人劳务费付清确认书-纠纷用
XXX项目部劳务费领取确认书
本人XXX所属XXX班组在XXX项目部自XXXX至XXXX期间从事XXX工作,劳务费如下:
总金额为¥:元,大写:;
已付总金额为¥:元,大写:;
余款为¥:元,大写:;
本次余款请打入本人指定银行卡号(开户行:。
)本人确认本次余款转入后,与劳务公司所有劳务费用已经全部结清。
本人确保收到劳务费后,不再向工程建设单位、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公司主张任何权利,并向相关政府部门撤销与此事件相关的全部投诉。
如有违反,本人愿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详细资料见附件。
确认人(签字并加按食指指印):
电话:日期:。
胡宏杰、芜湖天泰建设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胡宏杰、芜湖天泰建设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审理法院】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安徽省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12【案件字号】(2020)皖02民辖终13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朱有强王琼陈永红【审理法官】朱有强王琼陈永红【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胡宏杰;芜湖天泰建设有限公司【当事人】胡宏杰芜湖天泰建设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胡宏杰【当事人-公司】芜湖天泰建设有限公司【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胡宏杰【被告】芜湖天泰建设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本案争议焦点是案由是否为追偿权纠纷。
【权责关键词】撤销合同专属管辖管辖权异议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不动产所在地证据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争议焦点是案由是否为追偿权纠纷。
经审查天泰公司与胡宏杰签订《瓦工劳务承包合同》一份,承包方式为劳务承包。
现天泰公司依据该承包合同及《祁门鲲鹏˙紫荆公馆1-5某楼工程瓦工清包人胡宏杰结算确认单》向原审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胡宏杰支付天泰公司为胡宏杰超额支付的劳务费,故本案实为劳务合同纠纷,原审法院将本案案由定为追偿权纠纷应属不当,本院依法予以纠正。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本案原审被告胡宏杰的住所地在安徽省芜湖县,原审法院对本案依法具有管辖权,胡宏杰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对其上诉请求不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更新时间】2021-11-10 15:12:52【一审法院查明】一审法院认定事实:2013年至2014年度宋某给科右中旗高力板镇新套卜嘎查村民罗某1放牧期间将自己的羊也一起合群放牧。
2014年8月份宋传何发现自己的两只山羊丢失,于是猜测很可能窜进附近其他牧铺的羊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