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小学、初中教学“五认真”考核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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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
溧阳市小学、初中教学“五认真”考核细则
学科教学“五认真”是规范教师教学行为的一项规章制度,是教师专业成长的起点和基础,是提高学校教学质量的根本保障。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教学常规管理,规范教师教学行为,全面提升教学质量,根据我市教学实际情况,对学校管理和教师教学“五认真”实行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核,特制订如下考核细则。
一、学校制度建设(20%)
各校能依据《常州市中、小学学科教学建议》制定教学“五认真”要求和相应的考核办法,成立教学“五认真”考核小组,定期组织考核评价,认真记录、统计并及时上报考核结果。具体细则如下:
二、教师考核细则(80%)
三、考核评价方式
1.考核形式:
随机检查、现场评估、材料集中评估、师生问卷调查、查阅资料台账等方式。
2.考核途径:
①教师自我评价;②学校考核小组评估;③教师发展中心组织随机检查、现场评估和材料集中评估等。
3.结果汇总:
①各校在每学期结束前(见具体通知)上报自评考核结果汇总表,考核结果分学校制度建设、学校教师考核均分和教师个体考核得分(考核结果汇总表附后)。
②教师发展中心组织随机检查、集中评估等结果。
教师发展中心依据学校自评考核结果、专项检查和专项评估结果进行综合考评。
附件:考核结果汇总表
溧阳市小学(中学)教学“五认真”考核结果汇总表
一、学校制度建设(20%)
二、学校教师考核均分
三、
四、教师个体考核得分(80%)
学校(盖章):填表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