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一站式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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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救助规章制度

医疗救助规章制度

医疗救助(大病救助)(一)“一站式”医疗救助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在我县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管理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通过“一站式”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在医院直接办理医疗救助手续。

(二)非“一站式”医疗救助符合医疗救助条件且未享受“一站式”医疗救助的各类人员可书面申请医疗救助,具体申请程序是由户主或家庭其他主要成员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园区管委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或复印件):1、医疗救助申请书;2、申请人及患者身份证、户口簿;3、享受社会救助有关证件(低保证、五保证、残疾证、低收入家庭证明等);4、县级以上(含县级)医院的诊断病历、出院小结或有关证明材料;5、医疗费用票据(主要包括医药费收据或其他费用证明材料、住院补偿结算单、医疗费用报补信息表等);6、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大病医疗保险、大学生医保省级调剂金、补充医疗保险待遇或在单位报销部分费用的,应提供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分割单或单位出具的报销证明材料;7、申请人或患者本人持有的肥东农村商业银行存折(具有“个人结算户”功能);8、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个人自付医疗费用,以正规医院出具的“医药费收据”、“住院补偿结算单”、“医疗费用报补信息表”等为依据并扣除下列费用:1、医疗单位按规定减免的费用;2、患者本人或家属所在单位为其报销的医疗费用;3、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基金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已支付的费用;4、大病医疗保险或补充医疗保险、大学生医保省级调剂金等各种保险支付的补偿金;5、符合救助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享受的优抚医疗补助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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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2.07•【字号】琼府办〔2016〕299号•【施行日期】2016.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琼府办〔2016〕299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海南省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2月7日海南省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64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30号)精神,健全我省医疗救助制度,使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得到切实保障,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坚持从实际出发,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保证医疗救助制度具有持续性。

坚持统筹协调,政府救助同医疗保险、慈善捐助相互衔接,政策互通,统筹实施,综合提升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水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及时便捷。

第二章救助对象第三条医疗救助对象包括本省户籍的以下人员:(一)重点救助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二)其它救助对象:1.低收入救助对象:低收入家庭中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未成年人(未满十八周岁)、老年人(年满六十周岁以上)及重病患者。

重病患者指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特殊门诊和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超过1万元的患者。

2.因病致贫救助对象:发生高额医疗费用、超过家庭承受能力、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中的重病患者。

同时符合以上几个条件的人员只按其中一类人员标准救助,不得重复救助。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政策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救助政策

一、参保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政府 全额资助,免交个人参保资金。
二、待遇享受
(一)第一层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 政策的基础上提高保障待遇。
1.住院报销: 1.1.起付线标准: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报销起付线降
低50%。 报销比例:参保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政策内合规费用报
线为6000元,门诊大病封顶线为20万元); 4、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 5、提高大病保险最高封顶线(无封顶线); 6、提高医疗救助待遇。
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统筹报销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包 干费用使用完之后,方可实行门诊统筹报销。
2.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本村定点卫生室或 本乡镇卫生院门诊就医所发生的门诊费用,合 规医疗费用按规定享受门诊统筹医保待遇。
销比例为90%。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保普通住院待遇列表说明:
1.2.办理流程:
1.2.1.保定市域内实行即时结算报销,实行一站式报销。
1.2.2.转往保定市域外定点医疗机构的,在市域外能够实 现即时结报的,需进行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备案后,凭社保卡在 就治定点医疗机构实现 “一站式报销”。
1.2.3.在市域外不能实现即时结报的,应于出院后向定兴 县城乡医保中心提交社保卡、身份证或户口簿、转诊单、住院 发票、医疗费用清单、住院病历等材料,实现 “一站式报 销”。。
★★★普通门诊慢性病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 为75%,封顶线单个病种6000元/年。凡达到认定标 准的有几种认定几种,不同门诊慢性病病种对应相 应病种限额分别享受待遇。适当延长农村建档立卡 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门诊取药量至2个月量。
2.2.门诊大病(4种):全省确定的门诊重大慢 性病病种包括:恶性肿瘤放化疗、白血病、终末期 肾病和重症精神病。

徐州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市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徐州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市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徐州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市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徐州市政府关于印发《徐州市市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徐州市市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徐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1月13日徐州市市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医疗救助管理服务水平,保障困难群众获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等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铜山区、贾汪区除外)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医疗救助对象第三条具有本市市区户籍,参加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城乡居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医疗救助:(一)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二)特困供养人员;(三)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四)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五)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六)市和各区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七)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八)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患者;(九)建档立卡中的低收入家庭。

前款第三项规定的大重病是指,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肾病(尿毒症期)等慢性病中末期、癌症、心脑血管疾病、肝硬化、慢性支气管炎、一型糖尿病、器官移植抗排异(包括肾、肺、肝、心移植,需长期服用抗排异药物)、系统性红斑狼疮、重度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重症抑郁症、伴有精神病症状的躁狂症、伴有精神病症状的双向情感障碍症)、需要长期治疗的遗传疾病等。

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系统

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系统

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系统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系统的建设,旨在提高困难群众就医的便捷性和公平性,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该系统的核心理念是“一站式服务”,即群众只需到一处办理相关手续,就能够享受到全部的医疗救助政策和服务,省去了群众去多个部门排队、反复提交材料的繁琐操作,提高了整个救助流程的效率和透明度。

1.救助对象识别和救助范围确定。

通过建立健全的困难群众识别机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到救助对象范围内,确保救助政策覆盖到位。

同时,通过建立定期的动态识别机制,及时更新救助对象名单,确保救助对象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3.申请和办理救助服务。

建立统一的申请渠道和办理流程,方便困难群众快速申请和办理救助服务。

可以通过互联网、手机APP等途径,提供在线申请和办理服务,减少人工审核和管理的工作量,提高办理效率,并提供救助服务的进度查询功能,方便群众了解救助进展。

4.救助资金管理和监督。

建立健全的救助资金管理和监督机制,确保救助资金使用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通过建立资金流水账、定期公布救助资金使用情况,加强对救助资金的监督,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防止腐败和浪费。

5.救助效果评估和反馈。

建立健全的救助效果评估和反馈机制,及时了解救助服务的满意度和改进意见。

可以通过定期的满意度调查和座谈会等方式,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和改进救助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果。

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系统的建设,可以通过政府的推动和社会的参与共同实现。

政府要加大投入,加强对救助机构的管理和监督,提供必要的技术和人员支持;社会组织和志愿者要积极参与,发挥各自的优势,为困难群众提供志愿者服务和心理辅导,增加救助服务的温暖和人文关怀。

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系统的建设,可以使困难群众享受到更加便利和高效的医疗救助服务,提高城乡医疗救助的覆盖率和有效性,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同时,也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协同推进,才能够真正实现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系统的健全和完善。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榆政办发〔2017〕53号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榆政办发〔2017〕53号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正文:----------------------------------------------------------------------------------------------------------------------------------------------------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榆政办发〔2017〕53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榆林市医疗救助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5日榆林市医疗救助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权益,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陕西省社会救助办法》、《陕西省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意见》、《陕西省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医疗救助工作遵循托住底线、统筹衔接、公开公正、高效便捷的原则,达到保障困难居民基本医疗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权益的目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基本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第四条医疗救助工作实行政府负责制。

(一)民政部门是医疗救助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医疗救助工作的政策修订和组织实施;(二)财政、发改、审计、监察、卫计、教育、住建、人社等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民政部门做好医疗救助相关工作;(三)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医疗救助相关工作。

第二章基本医疗救助对象第五条基本医疗救助对象包含以下六类:(一)特困人员;(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三)低收入群体。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认定条件的家庭中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四)特定救助对象,具体包括:1.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7—10级旧伤复发残疾军人)。

城乡医疗救助政策问答.doc

城乡医疗救助政策问答.doc

xxx城乡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办法政策问答1、城乡医疗救助包含哪些?答:代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参合费、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和临时医疗救助四种。

2、哪些对象可以享受门诊救助?答:孤儿、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和流浪乞讨危重病人等6种对象。

3、门诊救助标准是多少?答:(一)孤儿、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和流浪乞讨危重病人,每人每年门诊救助500元,年度包干使用,不结转。

(二)退出现役一至六级无工作单位的残疾军人、享受公费医疗以外的七至十级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三属定期抚恤人员每人每年门诊救助800元,年度包干使用,不结转。

(三)“两参”退役人员每人每年门诊救助500元,年度包干使用,不结转。

(四)城乡低保对象每人每年门诊救助100元,年度包干使用,不结转。

4、重大疾病包含哪些?答:(一)癌症、肾衰竭、重度再生障碍性贫血病、系统性红斑狼疮、脑血管意外及后遗症、中晚期慢性重症肝炎及并发症、重性精神病;(二)糖尿病、肺气肿、慢性风湿性心脏病、冠心病、肺心病、高血压、慢性肾小球肾炎、肝硬化、甲状腺机能亢进、慢性骨髓炎、子宫肌瘤、子宫内膜异位、高泌乳素血症等慢性病。

5、重特大疾病包含哪些?答:儿童急性白血病<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先天性房间隔缺损、先天性室间隔缺损、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先天性肺动脉瓣狭窄>;儿童疝气病;妇女“两癌”<乳腺癌、宫颈癌>;三级以上重度精神;终末期肾脏病<尿毒症和系统性红斑狼疮门诊透析治疗>;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云南不明原因猝死<心肌炎>、克山病;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22种。

6、哪些对象可以享受住院救助?答:孤儿、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城乡低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流浪乞讨危重病人、因患重大疾病的城乡居民、因患重特大疾病难以自付医疗费用的城乡贫困居民等8种对象。

青岛市困难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方案

青岛市困难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方案

青岛市困难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方案一、救助对象参与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经我市民政部门认定身份的以下城乡困难居民,可以申请医疗救助:1.特困人员、社会散居孤儿、重点逆境儿童〔以下简称"特困等人员'〕。

2.低保家庭成员。

3.低收入家庭成员。

符合支出型临时救助的家庭成员可以申请医疗救助。

救助对象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适时进展调整。

二、救助方式及标准〔一〕参保缴费补助。

参与青岛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的特困等人员、低保家庭成员,其个人缴费的居民医疗保险费赐予全额补助;低收入家庭成员,其个人缴费局部按50%赐予补助。

〔二〕门诊救助。

在社会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经社会医疗保险支付后的个人自负局部,特困等人员赐予全额救助,低保家庭成员按90%比例赐予救助,低收入家庭成员按80%比例赐予救助。

每人每年救助金额不超过640元。

〔三〕护理救助。

在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定点效劳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护理费用,经长期〔医疗〕护理保险支付后的个人自负局部,特困等人员赐予全额救助,低保家庭成员按90%比例予以救助,低收入家庭成员按80%比例赐予救助。

每人每年救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

实施城乡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后,可依据城乡居民生活照料保障范围的调整状况,适时调整救助标准。

〔对接护理处〕〔四〕住院和门诊大病费用救助。

患重大疾病住院或门诊大病治疗期间,在享受各类社会救助后,符合社会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并经社会医疗保险支付后的个人自付局部,特困等人员赐予全额救助,低保家庭成员按90%比例赐予救助,低收入家庭成员按85%比例赐予救助,支出型临时救助家庭成员个人自付超过2万元的局部按80%比例赐予救助。

特困人员不设封顶线,其他每人每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15万元。

特困等人员、低保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住院治疗需在定点医疗机构中的公立医院,特困等人员、低保家庭成员住院押金予以减免。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治救助“一站式”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治救助“一站式”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治救助“一站式”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是一类特殊群体,他们的生活能力和社会功能严重受损,需要特殊的医疗救治和社会救助。

然而,在当前的服务体系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面临许多问题,如住院难、康复难、就业难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建立一个“一站式”服务体系,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全方位的医疗救治和社会救助。

二、目标1.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建立一个包括精神科医生、心理治疗师、社工等专业人员的多学科团队,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全面的医疗服务,包括诊断、治疗、康复等。

2.提供社会救助:与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合作,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就业、住房、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支持和救助,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3.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一个信息共享平台,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相关信息共享给医疗、社会救助等部门,以便更好地协调各方资源,提供更好的服务。

三、工作内容1.建立“一站式”服务中心:在医院或其他合适的地方建立一个“一站式”服务中心,提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救治和社会救助服务。

中心需要配备相关的设施和人员,以满足患者的需求。

2.制定个性化服务计划:根据每位患者的不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服务计划,包括治疗方案、康复计划、社会救助计划等,确保患者能够得到最适合他们的服务。

3.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为患者提供全方位的医疗和社会救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诊断、药物治疗、康复训练、职业培训、就业帮扶、住房救助、法律援助等。

4.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与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建立合作机制,共同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提供服务。

通过信息共享、资源整合等方式,实现协同作战,提高服务质量。

5.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他们的理解和关注,消除社会对他们的歧视和偏见,为他们的康复和融入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实施步骤1.建立工作小组:成立由医生、社工、心理治疗师、社区工作者等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和实施“一站式”服务工作计划。

怎么申请医疗救助

怎么申请医疗救助

怎么申请医疗救助我们知道在现实⽣活中很多时候⼈们在⽣⼤病的时候因为没有那么多的钱治病犯难,这个时候是可以去申请医疗救助的,那么对于医疗救助申请应该要怎样做呢?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释⼀下相关内容,供⼤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家有帮助。

⼀、怎么申请医疗救助1、“⼀站式”即时结算的,救助对象通过定点医疗机构“⼀站式”服务窗⼝医疗救助,须由县级民政部门根据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数据信息,及时做好核对申请对象⾝份,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医疗救助⾦,县级民政部门按规定是给与资⾦结算。

2、申请事后医疗救助的,按以下程序办理:(⼀)申请。

救助对象直接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民政府)提出申请。

(⼆)审核。

街道办事处(乡镇⼈民政府)对其递交的书⾯申请和相关材料进⾏认真审核,对申请救助的对象⾝份认真核实,对符合条件的,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三)审批。

县级民政部门根据医疗救助经费情况和救助对象⼈数以及救助对象贫困程度、个⼈承担医药费情况进⾏综合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批准其享受规定的医疗救助待遇。

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理由。

⼆、申请医疗救助怎么写尊敬的领导:本⼈XXX,性别X,今年XX岁,残疾⼈,现住XXXXXXXXXXXXXX.因患XX病住院治疗,花去⾼昂医药费达XXXXXX元,本⼈家庭收⼊低,⼈均收⼊仅XX元,本来⽣活就拮据,现在因病⽋下⼤量债务,致使⽣活陷⼊困境.特向政府申请医疗救助,帮我度过难关.请领导批准为感!申请⼈:XXXXXXX年X⽉X⽇通过上⽂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医疗救助申请直接向地⽅政府提出,政府会根据实际情况进⾏审核的,审核通过的话就可以发放救助⾦了。

以上这些就是店铺⼩编为⼤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疑问或者是进⼀步的要求,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城乡困难群众一站式医疗救助实施方案】

【城乡困难群众一站式医疗救助实施方案】

【城乡困难群众一站式医疗救助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在医疗保障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果,但仍有部分城乡困难群众面临着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提出城乡困难群众一站式医疗救助实施方案,旨在让每一位困难群众都能享受到基本的医疗服务。

二、目标定位1.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水平,降低因病致贫的风险。

2.建立健全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体系,实现医疗救助的规范化、制度化。

3.提升困难群众生活质量,助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三、实施对象1.城乡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孤儿、残疾人等困难群体。

2.因病致贫的家庭和个人。

四、实施方案1.建立一站式医疗救助窗口在各级医疗机构设立一站式医疗救助窗口,方便困难群众就医。

窗口负责接待、登记、审核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申请,提供政策咨询和引导服务。

2.制定医疗救助政策根据困难群众的需求,制定医疗救助政策,包括救助范围、救助标准、救助方式等。

具体如下:(1)救助范围: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救助基金等。

(2)救助标准:根据困难群众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医疗费用负担,合理确定救助标准。

(3)救助方式:采取直接减免、报销、救助基金等方式,减轻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

3.加强医疗救助基金管理设立医疗救助基金,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基金来源包括财政拨款、社会捐赠等。

加强对基金的管理,确保救助资金精准发放。

4.完善医疗救助信息系统建立医疗救助信息系统,实现与医疗保险、民政、残联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

通过信息系统,实时掌握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情况,提高工作效率。

5.落实医疗机构责任医疗机构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加强对医疗救助政策的宣传和培训,确保政策落地生根。

6.加强部门协作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医疗救助工作的领导,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

加强与医疗机构的沟通,确保医疗救助政策顺利实施。

五、实施步骤1.调查摸底:对城乡困难群众进行摸底调查,了解其医疗需求。

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实施方案

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实施方案

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实施方案一、背景及目标近年来,我国在医疗救助领域取得了显著成果,但仍有部分城乡困难居民面临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为解决这一问题,提高困难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我们计划实施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

本方案旨在明确救助对象、救助范围、救助流程等,确保困难居民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助。

二、救助对象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城乡特困供养人员;3.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重病患者;4.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人员;5.其他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体。

三、救助范围1.住院医疗救助: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政策范围内费用给予救助;2.门诊医疗救助:对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的政策范围内费用给予救助;3.药品救助:对救助对象使用政策范围内药品的费用给予救助;4.医疗辅助设备救助:对救助对象使用政策范围内医疗辅助设备的费用给予救助。

四、救助流程1.救助申请:符合条件的困难居民向所在社区(村)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审核审批:社区(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报上级部门审批;3.救助实施:上级部门审批通过后,将救助资金直接划拨到救助对象社会保障卡中;4.救助结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可直接使用社会保障卡结算医疗费用;5.救助反馈:救助对象在享受救助政策后,需向社区(村)反馈救助情况。

五、救助标准1.住院医疗救助:救助对象住院治疗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救助,最高不超过实际费用;2.门诊医疗救助:救助对象门诊治疗的政策范围内费用,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救助,最高不超过实际费用;3.药品救助:救助对象使用政策范围内药品的费用,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救助,最高不超过实际费用;4.医疗辅助设备救助:救助对象使用政策范围内医疗辅助设备的费用,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救助,最高不超过实际费用。

六、实施保障1.政策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医疗救助政策,提高困难居民的知晓率;2.资金保障:确保医疗救助资金足额到位,确保救助工作顺利进行;3.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确保医疗救助政策落实到位;4.社会监督: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医疗救助工作,发挥社会监督作用;5.数据监测:建立医疗救助数据监测体系,及时掌握救助工作进展情况。

广东省医疗救助经办规程(试行)》

广东省医疗救助经办规程(试行)》
第八条【医疗救助待遇核定】对住院期间身份发生变化的救助对象,在住院治疗期间终止救助对象身份的,当 次住院仍按原救助对象类别享受医疗救助待遇;在住院治疗期间取得救助对象身份的,当次住院起即可按救助对象 类别享受医疗救助待遇;在住院治疗期间发生身份变更的,当次住院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第九条【医疗救助待遇核定】医疗救助对象按照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在异地联网 结算的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属于医疗救助基金支付范围的合规医疗费用,通过国家、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行'一 站式'直接结算。按规定备案的医疗救助对象,执行医疗救助对象身份认定地救助标准,以及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 保险起付标准、支付比例等有关政策;未按规定备案的医疗救助对象,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不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
经办机构核对信息后,需医疗救助支付的费用从医疗救助基金支出户向定点医药机构支付结算资金。
医疗救助费用手工(零星)报销从医疗救助基金支出户中支付。
第二十三条【预付款管理】医疗救助预付款额度按照上年度实际费用的30%测算(以十万元为整数),各地市 经办机构于每年年初将预付款从财政专户请款至医疗救助基金支出户,每月月结后,当医疗救助预付款结存量低于 年初核定预付款额度的30%时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发起补足申请。医疗救助预付款专项用于医疗救助结 算,每年年末余额结转下一年度抵减预付款额度。其中,医疗救助预付款中异地就医部分的测算和划拨由市级经办 机构按省内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材料精简】本规程涉及需要医疗救助对象提供的证照材料,可通过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信息共 享等方式涵盖或者代替的,原则上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第二章医疗救助对象参保管理
第五条【参保登记】经办机构依据医疗救助对象身份认定部门推送的身份信息,运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未 参保医救人员信息查询模块,或综合查询模块核查医疗救助对象是否已自行参保。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意见的通知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意见的通知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4.13•【字号】•【施行日期】2016.04.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意见的通知陇政办发〔2016〕2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4月13日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为全面贯彻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进一步编密织牢保障基本民生安全网,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保障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30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142号)的有关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有关工作安排,现就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有关要求,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政策措施,强化规范管理,加强统筹衔接,不断提高医疗救助管理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的负担。

(二)基本原则1.托住底线。

综合考虑救助对象医疗费用、家庭困难程度和负担能力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救助方案,确保其获得必需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2.保主保重。

根据医疗救助资金筹集情况,优先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纳入重点医疗救助范围,重点将困难群体易发多发、医疗费用高等疾病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病种范围。

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服务方案

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服务方案

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服务方案为加快推进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医疗救助服务水平,有效减轻救助对象医疗费用支出负担,按照省民政厅、财政厅、卫生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和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一)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医疗需求的原则。

(二)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施救、公开便捷、救急救难、及时有效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

二、目标任务通过实施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基本建立起资金来源稳定、管理运行规范、救助标准统一、救助程序便捷、信息资源共享、救助效果明显的城乡一体化医疗救助格局。

三、救助对象具有我区户籍,已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

四、救助办法救助对象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在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用药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服务设施目录范围内,享受医疗费用报销“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即救助对象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其余个人承担费用再按50%的比例给予救助。

单次救助金额不超过6500元,每人当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30000元。

五、定点医疗机构范围为保证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信息资源共享,实现与区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的有序、有效衔接,确定区医院、区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医院、区胥各庄中西医结合医院、胥各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区计划生育服务站、区医院门诊部、区妇幼保健院高庄子社区门诊部、区济康医院和14所乡镇卫生院(共23家)为医疗救助“一站式”试点医疗机构。

六、操作程序(一)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医疗救助操作程序。

一站式医疗救助网上申请流程

一站式医疗救助网上申请流程

一站式医疗救助网上申请流程一、了解啥是一站式医疗救助。

一站式医疗救助呢,就是一种特别方便的医疗救助方式,让那些生病又经济有困难的朋友能更轻松地得到帮助。

以前可能要跑好多地方,交好多材料,现在在网上就能申请啦,是不是超棒呢?二、准备申请材料。

1. 身份证明材料。

这可是必不可少的哦。

你得准备好自己的身份证啦,要是家人帮忙申请,可能还需要户口本,能证明你们关系的东西。

这就像你去参加一个很重要的活动,入场券就是身份证,没有它可不行呢。

2. 疾病证明材料。

生病的诊断证明肯定得有呀。

比如说医院开的病历本,上面详细记录了你的病情,还有各种检查报告,像X光片的报告、血液检查报告之类的。

这就像是你给救助部门讲述你的生病故事的证据,让他们知道你是真的需要帮助的。

3. 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这也是很关键的一点呢。

因为这个救助主要是给经济困难的家庭的。

你可以准备低保证明,如果没有低保的话,社区或者村里开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也行。

这就好比是告诉人家,“我家真的不富裕,生病都快承担不起了,需要帮忙呀。

”三、网上申请平台。

1. 找到官方平台。

你要先找到当地的一站式医疗救助网上申请的官方平台哦。

这就像你要去一个宝藏的地方,得先知道宝藏在哪里。

你可以通过政府部门的官方网站找,也可以打电话问问当地的民政部门或者医保部门,他们会很热心地告诉你网址的。

2. 注册账号。

到了平台之后,就像你注册其他网站账号一样,按照步骤填写信息。

比如说你的手机号码、设置密码之类的。

这个密码可要记好啦,就像你家里的钥匙一样重要,不然下次登录就麻烦咯。

四、填写申请表格。

1. 基本信息填写。

把你的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这些基本信息都准确无误地填上去。

这就像你在介绍自己一样,要真诚又准确。

可不能马虎哦,要是填错了,可能会影响后面的审核呢。

2. 疾病和救助信息。

详细地填写你的病情,是什么病呀,什么时候开始生病的,还有你预计需要多少救助金额。

这部分要如实填写,因为这是人家判断给你多少救助的重要依据呢。

一站式医疗救助网上申请流程

一站式医疗救助网上申请流程

一站式医疗救助网上申请流程宝子们!今天来给大家唠唠一站式医疗救助网上申请的那些事儿。

一、啥是一站式医疗救助呀?简单来说呢,就是当你或者你的家人在医疗费用上有困难的时候,可以通过这个一站式医疗救助得到一些帮助哦。

这个救助就像是一个温暖的小天使,在你被医疗费用搞得头疼的时候来拉你一把。

而且现在很方便啦,可以在网上申请,都不用跑来跑去的,是不是超级棒呢?二、申请前要准备啥?1. 身份证明材料。

这可是很重要的呢,就像你出门要带钥匙一样。

身份证是必须的啦,如果是帮家人申请,家人的身份证也要准备好复印件啥的哦。

这就像是告诉人家,“看,这就是我本人或者我要帮的家人”。

2. 疾病证明材料。

宝子们,这个也不能少哦。

比如说医院的诊断书、病例啥的。

这是要让人家知道你或者家人到底得了啥病,有多严重,毕竟这个救助是为了那些真正生病需要帮助的人嘛。

这些材料就像是你的“生病小档案”,要好好准备齐全。

3. 费用相关材料。

医疗费用的票据啦,清单啥的也得备着。

这就好比你去商店买东西的小票一样,要让人家清楚知道你在医疗上花了多少钱,这样才能确定给你多少救助呀。

三、网上申请的具体步骤。

1. 找到申请入口。

宝子们,这个入口可能在当地的医保官网或者专门的医疗救助平台上。

你就像找宝藏一样,在那些网站上好好找一找。

一般都会有很明显的标识,比如说“一站式医疗救助申请”之类的大按钮,要是眼睛大一点的宝子肯定一下子就能看到啦。

2. 注册账号。

如果是第一次申请的话,可能需要注册一个账号哦。

就像你注册社交账号一样,填一些基本的信息,像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这些。

不过可别乱填呀,要保证信息都是真实准确的,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呢。

3. 填写申请信息。

这里面要填的东西可不少呢。

除了刚刚提到的那些身份证明、疾病证明、费用材料相关的信息之外,可能还会问一些家庭收入情况之类的。

宝子们要如实填写哦,不要觉得不好意思。

这个救助是为了真正有困难的家庭,所以诚实是很重要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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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工作中为逐步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同步结算,县政府确定了XXX人民医院、XXX中医院两家医院为“一站式”即时结算定点医院,并与定点医院签订了医疗救助即时结算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与义务,确保即时结算服务工作顺利开展。

把特困供养人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60年代精简退职职工等重点救助对象作为“一站式”救助的对象。

今年共计救助资金达到16.69万元,有290名困难群众搭乘上“一站式”救助直通车,充分享受到“一单清”即时结算的简便、快捷服务,方便了救助对象,使“看病难”有所缓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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