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银行信贷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信贷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防范信贷风险,保障银行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行各级信贷管理部门及信贷工作人员。
第三条信贷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经营原则;(二)风险可控原则;(三)审慎审批原则;(四)高效服务原则;(五)责任追究原则。
第二章信贷业务流程管理第四条信贷业务流程分为以下环节:(一)客户营销;(二)客户调查;(三)信贷审批;(四)贷款发放;(五)贷款回收;(六)贷后管理。
第五条客户营销:(一)信贷工作人员应主动了解市场,挖掘客户需求,拓展信贷业务;(二)对客户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确保客户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三)与客户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六条客户调查:(一)信贷工作人员应按照信贷调查规定,对客户进行实地调查,全面了解客户经营状况、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二)调查过程中,应注重风险识别,对发现的风险及时报告。
第七条信贷审批:(一)信贷审批人员应严格按照信贷审批规定,对客户申请的信贷业务进行审查;(二)审批过程中,应充分了解客户的还款能力、担保情况、风险程度等;(三)审批结果应明确、具体、合规。
第八条贷款发放:(一)信贷工作人员应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及时、准确地将贷款发放给客户;(二)贷款发放过程中,应确保贷款用途合法、合规。
第九条贷款回收:(一)信贷工作人员应定期对贷款回收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贷款按期回收;(二)对逾期贷款,应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收回。
第十条贷后管理:(一)信贷工作人员应定期对客户进行贷后检查,了解客户经营状况、还款能力等;(二)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解决。
第三章信贷风险管理第十一条信贷风险分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
(一)信用风险:指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或无法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风险;(二)市场风险:指市场波动导致贷款价值下降的风险;(三)操作风险:指信贷业务操作过程中因人为或技术原因导致的风险。
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模版
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银行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银行各类信贷业务,包括个人信贷业务和单位信贷业务。
第三条本银行信贷管理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风险可控、分类管理、动态调整的原则。
第四条本银行信贷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一)制定信贷政策和程序,确保信贷业务合规开展;(二)开展信贷调查和评估,真实了解借款人的信贷需求和信用状况;(三)实施信贷审查和审批,合理控制信贷风险;(四)签订信贷合同,明确借款人和银行的权益和义务;(五)办理信贷发放和回收,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运用;(六)进行信贷风险监控和不良贷款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信贷风险;(七)建立健全信贷管理制度,提升信贷管理水平和效率。
第二章信贷组织架构和职责第五条本银行设立信贷管理部门,负责全行的信贷管理工作。
信贷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和修订信贷管理制度;(二)制定信贷政策和程序;(三)指导、监督和检查各分支机构的信贷业务;(四)组织实施信贷审查和审批;(五)进行信贷风险监控和不良贷款管理;(六)组织信贷培训和宣传;(七)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本银行各分支机构设立信贷业务部门,负责本机构的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
信贷业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开展信贷调查和评估;(二)提交信贷申请材料;(三)签订信贷合同;(四)办理信贷发放和回收;(五)进行信贷风险识别和报告;(六)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本银行设立信贷审查委员会,负责信贷审查和审批工作。
信贷审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审查信贷申请材料,评估信贷风险;(二)审批信贷业务;(三)确定信贷额度和期限;(四)制定信贷还款计划;(五)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信贷申请与调查第八条借款人申请信贷,应当向本银行提交以下材料:(一)信贷申请书;(二)有效身份证件和户口簿;(三)收入证明和财产状况证明;(四)信贷用途说明和相关合同;(五)还款计划和保证措施;(六)本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尊敬的领导:我根据您的要求,整理了一份关于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的报告,以下是具体内容:信贷管理基本制度是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为规范信贷业务,防范信贷风险所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这些制度旨在确保信贷业务的合规性、风险可控性以及持续盈利能力。
信贷管理基本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信贷风险评估与分类。
银行或金融机构应建立科学可行的信贷风险评估体系,并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借款用途、还款能力等因素,对贷款进行风险分类。
通常来说,贷款的风险分类分为优质、良好、一般、次级和可疑五个级别,不同风险等级对应不同的审查和管理要求。
其次,信贷审查与审批。
在贷款审查与审批过程中,金融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内部规定,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抵押担保品质量、还款保障措施等进行全面评估。
审批过程应该明确岗位职责和审批权限,确保审批决策的科学性和公平性。
第三,信贷业务信息管理。
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信贷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确保对借款人的基本信息、贷款合同和还款记录等进行科学存档和查询,以便及时获取、分析和应对信贷风险。
同时,机构应建立信贷风险预警机制,及早发现和及时处理风险信号。
第四,信贷业务管控。
通过建立合理的信贷业务管控制度,金融机构可以实现对信贷业务全流程的有效管理。
这包括制定内部合规规定、完善业务流程、落实风控措施、加强内部监督与评估等。
同时,金融机构还应定期开展信贷业务审计,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最后,信贷风险监测与应对。
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的信贷风险监测和应对体系,及时掌握、整理和分析各类风险信息。
通过对各类风险的分析和评估,机构可以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以减少信贷风险带来的不良影响。
综上所述,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对于金融机构的稳健运营和风险防控具有重要意义。
金融机构应建立完善的信贷管理制度,确保信贷业务的合规性和可持续发展。
谢谢您的关注,我会继续努力。
此致敬礼XXX。
银行信贷基本制度
##银行信贷基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履行职能,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促进有效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定,结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以下简称银行)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信贷营运与管理的基本准则,是制定信贷制度、办法、操作流程、实施办法、实施细则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信贷指为客户提供的各种本外币贷款类信用业务和非贷款类信用业务。
第四条信贷营运与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方针政策,围绕银行总体经营目标和发展战略,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坚持履行政策职能,坚持信贷营运的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原则,坚持政策性业务与商业性业务分开管理, 建立健全信贷管理组织体系和信贷政策制度体系,实现信贷业务的有效发展。
第二章信贷管理机制与职责分工第五条实行审贷分离。
根据审贷分离的原则建立信贷组织体系,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将调查、审查、审议、审批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分解,由不同层次和不同部门承担,分级、分权限进行控制与管理。
第六条实行授权管理。
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不同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和信用环境,结合各级分支机构的信贷营运能力、管理能力、风险防控水平以及不同业务品种的风险容忍度等因素,进行统一授权和差别授权。
第七条实行独立审查和民主审议制度。
对信贷营运与管理的重大决策,应进行独立审查和民主审议。
对专业性较强的信贷事项可聘请外部专家咨询。
独立审查和民主审议结果作为有权审批人的智力支持和决策依据。
第八条实行有权审批人制度。
各级行的行长(总经理,下同)或负责人为有权审批人。
有权审批人因合理原因不能履行审批权的,必须书面转授权其他代理人审批。
有权审批人的审批权限包括范围、种类、金额、时限等。
第九条实行部门分工合作。
按照分工协作、横向制衡、纵向制约、权责对等的原则,在各级管理行设立前、中、后台信贷部门,明确界定各级行、各部门、各岗位职责。
前台信贷部门主要负责行业信贷指导、信贷产品营销、信贷业务调查、贷后管理、客户维系等;中台信贷部门主要负责信用评级、授信和用信的审查,信贷业务流程控制等;后台信贷部门主要负责信贷风险现场或非现场监督监测、授权管理、信贷资产分类及不良贷款管理与处置等信贷业务。
银行信贷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信贷业务管理,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防范信贷风险,保障银行信贷业务的合法、合规、安全、高效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内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各级信贷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是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银行信贷业务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金融政策;2. 坚持风险可控、审慎经营、合规经营;3.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效率的原则;4. 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信贷业务流程管理第四条信贷业务流程包括信贷申请、审批、发放、使用、回收和风险监控等环节。
第五条信贷申请:客户提交信贷申请材料,银行信贷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第六条信贷审批:信贷部门根据申请材料,结合客户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因素,提出审批意见。
第七条信贷发放:审批通过后,银行与客户签订信贷合同,发放贷款。
第八条信贷使用:客户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贷款,银行进行贷后检查。
第九条信贷回收:贷款到期后,客户按时还款,银行进行贷款回收。
第十条风险监控:信贷部门对信贷业务进行全程监控,及时发现和防范风险。
第三章信贷风险管理第十一条风险识别:信贷部门对信贷业务进行全面风险识别,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
第十二条风险评估:对识别出的风险进行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第十三条风险控制:针对不同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风险预警:对潜在风险进行预警,提前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第四章信贷人员管理第十五条信贷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风险意识。
第十六条信贷人员应参加银行组织的专业培训和考核,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十七条信贷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客户信息和银行内部信息。
第十八条信贷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内部规定,廉洁自律。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银行信贷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
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银行信贷是指银行放贷活动中的贷款业务,是银行业最主要的盈利来源之一。
然而,由于信贷风险的存在,银行在进行信贷业务时必须建立有效的信贷管理制度。
本文将探讨银行信贷管理制度的内容和重要性。
一、信贷管理制度的内容1. 信贷政策银行信贷管理制度的核心是信贷政策,即银行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和市场状况确定的信贷业务发展方向和目标。
信贷政策应明确规定各类贷款产品的定价原则、授信标准和审批程序,以及风险防控措施等。
2. 客户评级客户评级是银行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估和分类的过程。
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信用记录和担保情况等因素,银行将借款人划分为不同的风险等级,以便制定不同的贷款利率和额度,并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3. 贷前审查贷前审查是银行在批准贷款前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和还款能力进行综合评估的过程。
银行应对借款人的身份、收入状况、担保品价值等进行全面了解和核查,避免潜在的风险。
4. 贷后管理贷后管理是指银行对贷款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
银行应建立完善的贷后管理机制,定期跟踪借款人的还款情况,对出现逾期、欠息等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确保贷款安全回收。
5. 风险管理银行信贷管理制度要求银行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风险防控和风险监控等环节,以最大程度地降低信贷风险,保障银行的资产安全和利润稳定。
二、信贷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 保证贷款安全银行信贷管理制度能够帮助银行有效地辨别和评估信贷风险,避免对风险较高的借款人过度放贷,确保贷款的安全性和违约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2. 提高贷款效率通过建立规范和高效的信贷管理制度,银行可以加强对贷款申请的审批流程和时间管理,提高贷款处理的效率和准确性,将贷款资金尽快投放到真正需要的客户手中,促进经济发展。
3. 提升客户满意度有一套完善的信贷管理制度可以有效提高客户的满意度。
通过客户评级和贷前审查等环节,银行能更好地了解客户需求,给予更准确的贷款建议,并在贷后管理中提供专业的服务和支持。
银行信贷管理制度
银行信贷管理制度银行信贷管理制度是指银行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和完善的对信贷业务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规章制度。
该制度涵盖了信贷审批、贷款风险控制、贷款额度管理、贷后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旨在保障银行信贷业务的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
一、信贷审批信贷审批是银行信贷管理中的第一道关口,也是保证贷款风险可控的关键环节。
银行机构应建立严格的信贷审批流程,并设立相应的内部审批机构。
在审批过程中,要对贷款申请人的资信状况、还款能力、借款用途等进行全面评估,并进行风险分析和风险定价,确保贷款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二、贷款风险控制贷款风险控制是银行信贷管理中的核心内容。
银行机构应建立科学、全面的风险评估模型,对客户进行信用评级和风险分类,并根据不同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措施。
同时,银行应加强对担保品的评估和监管,确保担保物的价值稳定和可变现性。
此外,银行还应建立完善的不良贷款处置机制,及时处置不良贷款,降低贷款违约风险。
三、贷款额度管理贷款额度管理是银行信贷管理的重要环节。
银行机构应根据客户的还款能力、信用状况等因素,设定贷款额度上限,并加强额度的监控和控制。
对于个人客户,银行可通过个人征信系统等手段获取客户的信用信息,综合评估客户的还款能力,制定相应的贷款额度管理办法。
对于企业客户,银行应进行全面的财务分析,评估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偿债能力,确保贷款额度的合理性和可控性。
四、贷后管理贷后管理是银行信贷管理的重要环节,旨在减少贷款违约风险和提高贷款回收率。
银行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贷后管理机制,及时跟踪贷款的使用情况和还款情况,并进行风险预警和预测。
对于出现违约情况的贷款,银行应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包括催收、诉讼等手段,最大程度地保护银行的权益。
结语银行信贷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银行信贷业务的安全性和合规性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严格的信贷审批、科学有效的贷款风险控制、合理的贷款额度管理和健全的贷后管理,可以有效降低银行业务风险,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促进银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银行信贷管理制度
银行信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优化客户结构,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体系由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综合管理办法、单项信贷业务品种管理办法组成。
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综合管理办法由总行统一制定,单项信贷业务品种管理办法由总、分行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是农业银行信贷经营和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各类信贷管理制度办法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信贷经营和管理必须坚持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相统一的原则。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业务是农业银行对客户提供的各类信用的总称,包括本外币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担保等资产和或有资产业务。
第六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人员是各级行信贷经营和管理人员,包括信贷管理部门和客户部门从事信贷业务操作和管理的人员。
第七条本制度所指经营行是直接办理和经营信贷业务的行。
第二章信贷管理组织体系第八条实行审贷部门分离制度。
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将调查、审查、审批、经营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分解,由不同经营层次和不同部门承担,实现其相互制约和支持。
第九条按照“横向平行制约”原则,按规定设立客户部门和信贷管理部门,成立贷款审查委员会。
客户部门承担信贷业务的开发、受理、调查、评估和审批后信贷业务的经营管理,信贷管理部门承担信贷业务的审查和整体风险的控制,贷款审查委员会承担信贷业务的审议。
第十条实行贷款审查委员会制度。
贷款审查委员会(简称贷审会,下同)是各级行信贷业务决策的议事机构,审议需经贷审会审议的信贷事项,对有权审批人进行制约以及智力支持。
贷审会由本行信贷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具有评审能力的人员组成,行长为贷审会主任委员,分管信贷业务的副行长为副主任委员。
贷审会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第十一条实行信贷业务授权管理制度。
农业银行实行统一法人体制,总行对分行、分行对二级分行、二级分行对县级支行实行逐级有限授权,各级行行长在授权范围内,对发生的信贷业务负全部责任。
XX 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XX 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优化信贷客户结构,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XX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下属支行、营业部(以下简称“支行”)办理贷款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各类信贷管理制度办法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贷款”是指包括各类贷款、贴现、银行承兑、保函等在内的表内外资产业务。
“信贷人员”是指本行从事信贷经营和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支行行长、客户经理、审查人员等有资格参与贷款审议、决策的人员)。
第四条本行的贷款经营和管理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区域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以服务“三农”为宗旨,积极拓展城乡信贷业务,支持本地区区域经济的发展。
第五条贷款经营和管理必须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相统一的原则。
第二章信贷制度框架第六条实行授权管理制度。
支行、总行有权审批人在授权确定的额度、范围内行使审批权,受权人不得超授权审批(办理)贷款业务,授权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条实行“先授信、后用信”的贷款审批制度。
报总行审批的贷款,总行在对自然人、单一法人客户或企业集团客户的财务、非财务等状况进行综合评价的基础上,确定综合授信额度,实施集中、统一控制客户信用风险的管理制度。
授信由支行申报,经有权审批人审批。
客户在取得授信额度的基础上,向支行提出用信申请,支行按授权权限逐级报批。
第八条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制度。
在办理贷款业务过程中,将调查、审查、审批、经营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分解,由不同经营层次和不同部门承担,以实现相互制约和支持。
第九条实行贷款“三查”管理制度。
办理每笔贷款业务,必须做到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
“贷款调查岗”负责贷款贷前调查评估和客户用信资料调查,以及贷后管理(包括贷后跟踪检查、进行风险分析、提出处置措施等),对调查资料的真实性、贷款的合法性负责;负责贷款本息的按期收回、贷款到(逾)期催收、债权保全等;“贷款审查岗”,负责对调查岗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查,对调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贷款决策岗”为支行负责人,对决策失误和监督管理不力形成的贷款风险承担相应责任。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一、引言商业银行作为重要的金融机构,发挥着信贷资源配置的核心作用。
信贷管理制度是商业银行进行信贷业务管理的基本准则和规范,对于促进金融市场稳定、保护金融机构利益、有效防控信贷风险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二、信贷管理制度的定义和目的2.1 定义信贷管理制度是商业银行内部制定并实施的信贷业务管理规则和流程,包括信贷审批、风险评估、放款、监控等方面的内容。
2.2 目的信贷管理制度的目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规范信贷业务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信贷业务的合规操作; 2. 防控信贷风险:通过严格的流程和规则,降低信贷业务风险,保护银行的利益; 3. 提高信贷业务效率:规范流程和应用科技手段,提升信贷业务的处理速度和质量。
三、信贷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3.1 信贷审批在信贷审批环节,应设立专门的信贷审批委员会,对各类信贷申请进行评审和决策。
具体要求包括: - 明确信贷申请材料的递交要求和审批流程; - 设定信贷业务审批的权限和责任分工; - 制定信贷申请风险评估模型和评分卡体系; - 完善内部审批程序和决策规则。
3.2 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信贷管理制度中的关键环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建立客户信息库,包括客户基本信息、征信报告、财务报表等; - 制定个人和企业客户的风险评估标准和指标体系; - 开展客户信用评级,确定客户的信用等级; - 针对不同类型的客户,设定相应的风险容忍度。
3.3 放款管理放款管理是指在审批通过后,实际发放贷款并管理相关事务的环节,主要要求包括: - 设定贷款合同和担保文件的审批和签署流程; - 确保放款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确保贷款的合规性; - 建立放款审批和发放的内部控制机制,确保风险可控。
3.4 监控管理监控管理是信贷管理制度的重要一环,用于对贷款的实际情况进行监控和管理。
主要要求包括: - 建立贷后管理制度,对已放贷款项进行风险监控和追踪; - 定期对贷款进行分类和计提坏账准备; - 建立贷款质量评估体系,对贷款质量进行评估和管理。
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结合**银行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信贷经营和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各类信贷管理制度办法的基本依据。
信贷管理制度体系由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综合管理制度、单项信贷产品制度组成。
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综合管理制度由总行统一制定,单项信贷产品制度由总行、支行共同制定,支行可以制定当地单项信贷产品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第三条信贷经营管理必须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相统一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业务是支行对客户提供的本外币贷款、进出口押汇、贴现、透支、保理等表内信贷业务以及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贷款承诺、信贷证明等表外信贷业务。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的贷款人是指办理信贷业务的**银行所辖的支行。
第六条本制度所称借款人是指在**银行所辖的支行办理信贷业务的客户。
第七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人员指支行信贷经营管理人员,包括信贷业务受理、调查、审查、审议、审批、信贷业务实施、贷后经营管理等各环节的经办人员和管理人员。
本制度所指信贷部门包括客户部门、信贷管理部门、资产风险管理部门和其他从事信贷业务的相关部门。
第二章信贷管理组织架构第八条各支行设立信用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研究审定并监督执行信用风险限额、资产组合、政策制度、基本授权、产品创新等重大信用风险管理事项。
第九条各支行设立贷款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贷审会),作为信贷业务决策的集体议事机构,负责评价和审议需经贷审会审议的信贷事项风险,对有权审批人进行智力支持和权力制约。
贷审会设委员若干,主任委员由支行分管中、后台业务副主任(副行长)担任,负责主持召开贷审会。
第十条信贷管理实行审贷分离制度。
支行设立前台客户部门、中台信贷管理部门和后台资产风险管理部门。
客户部门承担产品营销、业务受理、贷前调查(评估)、信贷政策制度制定和贷后管理职责,信贷管理部门承担信贷政策制度制定、信贷业务审查审批、信贷风险监控等职责,资产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信贷资产风险管理。
信用社(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信用社(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优化信贷结构,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结合省农村信用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省农村信用社信贷经营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各类信贷管理制度办法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信贷经营和管理必须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相统一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信贷业务是指县级联社(含合作银行,下同)、基层信用社对客户提供的各类信用的总称,包括贷款、承兑、贴现、保函等业务。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人员是指省农村信用社所有从事信贷业务操作、经营和管理的人员。
第二章组织体系第六条实行审贷分离制度(不含信贷员受权额度内的农户贷款)。
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将调查、审查、审批(核准)、经营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分解,由不同经营层次和不同部门承担,实现其相互制约和支持。
第七条省联社、市联社、市办事处、县级联社要设立信贷管理部,信用社相应设立信贷部门或信贷岗位负责辖内信贷管理工作。
第八条省联社、市联社、市办事处信贷管理部门设审查岗位,负责审查下级机构上报核准的信贷业务,核定下级机构信贷业务经营权限。
县级联社信贷管理部门分别设立信贷业务调查岗、信贷业务审查岗。
信贷业务调查岗承担信贷业务的开发、受理、调查、评估和审批后信贷业务的经营管理;信贷业务审查岗承担信贷业务的审查和整体风险的控制。
基层信用社管户信贷员即为信贷业务调查岗,主管信贷业务副主任为审查岗,主任为审批岗。
第九条实行信贷审查委员会(小组)制度。
省联社、市联社、办事处、县级联社设立信贷审查委员会(简称贷审会,下同),基层信用社设信贷审查小组(简称贷审小组,下同)。
贷审会(小组)是信贷业务决策的议事机构,审议需经贷审会(小组)审议的事项,对有权审批(核准)人(指各级机构行政主任或被授权人,下同)进行制约及专业支持。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
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一、引言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是商业银行运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银行的风险控制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进行详细分析,从四个方面进行说明,包括信贷政策、客户准入条件、贷款审批流程和风险管理。
二、信贷政策商业银行信贷政策是信贷管理的基础,对于银行形成统一的信贷观念,避免过度风险,保证贷款安全至关重要。
商业银行应根据市场情况、经济形势等因素制定信贷政策,包括贷款额度、利率、期限等内容。
在制定信贷政策时,应综合考虑市场需求、行业风险、客户信用等方面因素,确保贷款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客户准入条件商业银行在进行信贷业务前,需要评估客户的信用状况以及还款能力,从而确定是否准入贷款。
客户准入条件包括信用评级、经济状况、担保条件等。
银行需要通过收集和分析客户提供的资料、查询相关信息、进行风险评估等方式来做出准入决策。
客户准入条件的合理性和科学性直接关系到银行贷款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四、贷款审批流程商业银行的信贷审批流程是保证信贷业务合规性和效率性的关键环节。
一般来说,贷款审批流程包括申请、审查、批复、签约和放款等环节。
在各个环节中,商业银行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查、核实和评估,确保贷款安全、合法和可行。
同时,应建立健全的内部决策机构和制度,确保审批流程的公正、透明和高效。
五、风险管理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的核心在于风险控制。
信贷业务存在着各种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
商业银行需要建立科学的风险评估体系,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如担保、分散贷款、风险补偿等。
同时,应加强对贷款项目和客户的后期跟踪和监管,及时发现和控制风险,保障信贷业务的安全和稳定。
六、结论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是商业银行运营的重要保障,对于银行的风险控制和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信贷政策、客户准入条件、贷款审批流程和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的核心要素。
合理、科学、有效的信贷管理制度能够促进银行的健康发展,保护贷款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促进经济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银行公司信贷管理制度模板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公司信贷管理,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银行公司信贷业务的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和风险控制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公司信贷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实事求是原则;2. 风险控制原则;3. 全流程管理原则;4. 诚信申贷原则;5. 协议承诺原则;6. 贷放分控原则;7. 实贷实付原则;8. 贷后管理原则。
二、贷前调查第四条贷前调查是信贷管理的重要环节,应全面、客观、公正地了解借款人及其担保人的资信状况、经营状况和还款能力。
第五条贷前调查内容包括:1. 借款人及担保人的基本情况;2. 借款人及担保人的信用记录;3. 借款人及担保人的财务状况;4. 借款人及担保人的经营状况;5. 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6. 担保物的评估价值。
第六条贷前调查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调查结果的准确性。
三、贷中审查第七条贷中审查是对贷前调查结果的审核,确保信贷业务合规、风险可控。
第八条贷中审查内容包括:1. 贷款申请材料的合规性;2. 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条件的合理性;3. 贷款担保的充分性;4. 贷款用途的合法性。
第九条贷中审查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审查结果的准确性。
四、贷后管理第十条贷后管理是对贷款发放后的监控、监督和调整,确保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降低信贷风险。
第十一条贷后管理内容包括:1. 监督贷款资金按约定用途使用;2. 对借款人账户进行监控;3. 跟踪借款人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4. 调整贷款条件,防范信贷风险。
第十二条贷后管理人员应定期向信贷管理部门报告贷后管理情况,确保信贷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五、风险控制第十三条风险控制是公司信贷管理的重要环节,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确保信贷资产安全。
第十四条风险控制措施包括:1. 建立健全信贷风险评估体系;2. 加强信贷风险预警;3. 严格执行信贷风险控制政策;4. 建立信贷风险补偿机制。
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信贷管理的一般规定(对借款人)
企事业法人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环保政策、发展 规划的要求,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合规、合法; (二)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并经年检合格的《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书》,特殊行业还须持 有有权机关核发的从业许可证,并在税务机关办理了《税 务登记证》; (三)持有人民银行核准发放并经年检合格的《贷款卡》 以及质量监督部门颁发并经年检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 证》; (四)在信用社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五)有符合规定比例的资本金和资产负债率;
信贷管理的一般规定(对借款人)
3. 贷款前要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兼职情况进行调查。 对于一人兼任多个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关联企业的贷款, 要对其关联企业进行审查,防止其为无贷款能力的关联 企业进行融资。 4.审查贷款时,必须以借款人的资格、条件、经营 状况、还款能力、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品质等为依据,不 得因借款人的政治身份,如“劳动模范”、“先进分 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为依据,降低贷 款条件或不按规章制度发放和管理贷款。
信贷管理的一般规定(贷款分类)
按会计核算归属分为表内和表外信贷业务。表内业务包括贷款、
商业汇票贴现等;表外业务包括银行承兑、保函、信用证、贷 款承诺等。
贷款按期限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短期贷款: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贷款。
中期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
信贷管理的一般规定
(六)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符合 国家有关规定比例,实行公司制的企业法人申请贷款必须符合 公司章程,且具有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授权或决议;
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 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2006年公司法修订以前规 定“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公司累计对外投资额不 得超过净资产的50%。”公司法修订后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 资,但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公司向 其他企业投资,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 司净资产的70%。修改理由:在保护交易相对人的利益、维护交易安 全的前提下,应当便利公司的投融资活动,适应放宽对公司对外投资 额的限制。
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信贷管理基本制度1. 引言信贷是金融领域的一项核心业务,通过为客户提供资金支持,支持经济发展和个人消费。
为了保障信贷业务的稳定运营,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的内容和重要性。
2. 制度目的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信贷业务的稳健运营和风险控制,同时提高银行对信贷业务的监管能力。
通过制度的规范与执行,可以有效减少信贷风险,提高借款人的履约率,保护银行的利益。
3. 制度范围信贷管理基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信贷业务的部门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信贷审批、风险评估、贷后管理等。
制度的执行要求必须得到所有相关人员的共识和遵守。
4. 基本原则信贷管理基本制度遵循以下基本原则:•风险导向:风险管理是信贷业务的核心,所有相关流程和措施必须以风险控制为导向。
•合规性: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确保信贷业务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客户至上:以客户利益为出发点,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信贷服务。
•信息透明:确保信贷业务的信息透明,向客户提供准确、全面的信息,让客户明确了解借款条件和还款责任。
5. 制度细则5.1 信贷审批•信贷申请流程:详细规定信贷审批的流程,包括客户资料收集、信贷评估、审批流转等环节,确保审批过程的规范和高效性。
•信贷审批权限:确定不同职级的人员在信贷审批中的权限和责任,避免不当操作和违规行为的发生。
•贷款授信决策:设定授信决策的标准和流程,确保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做出合理的决策。
5.2 风险评估•信用评估:规定信用评估的方法和指标,包括客户的个人信息、资产负债状况、收入状况等,以此评估客户的信用风险。
•抵押评估:建立抵押物评估体系,评估抵押物的价值和可变现性,确保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能有效覆盖借款金额。
•风险分级: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对客户进行风险分级,制定相应的贷款利率和还款条件。
5.3 贷后管理•还款管理:确立还款管理制度,对逾期还款进行催收,降低还款风险,并建立相应的风险补偿措施。
银行业信贷人员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业信贷人员的管理,规范信贷业务操作,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银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信贷业务的银行业从业人员,包括信贷审批、信贷营销、信贷管理、信贷风控等岗位。
第三条银行业信贷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银行业监管规定和本制度,严守职业道德,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信贷服务。
二、信贷人员任职资格第四条信贷人员应具备以下任职资格: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品行端正,无不良信用记录;2. 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学历或资格证书;3. 熟悉银行业信贷业务、法律法规和风险管理知识;4.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信贷人员任职资格审核制度,对信贷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本制度规定。
三、信贷业务操作规范第六条信贷人员应按照以下规范开展信贷业务: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业监管规定,确保信贷业务合法合规;2. 按照信贷审批流程,认真审核信贷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完整;3. 根据信贷政策和风险控制要求,合理评估信贷风险,审慎审批信贷业务;4. 严格执行信贷合同,确保贷款资金用途合规;5. 加强贷后管理,及时发现和防范信贷风险。
第七条信贷人员应加强以下方面的管理:1. 信贷审批:严格执行信贷审批权限和程序,确保审批决策科学、合理;2. 信贷营销:遵守营销纪律,不得虚假宣传、误导客户;3. 信贷风险:建立健全信贷风险管理体系,加强风险识别、评估和控制;4. 信贷信息:确保信贷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四、信贷人员培训与考核第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定期对信贷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风险意识。
第九条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建立信贷人员考核制度,对信贷人员的业务水平、风险控制能力和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考核。
第十条对考核不合格的信贷人员,应进行整改或调整工作岗位。
银行业的信贷部门的管理制度
银行业的信贷部门的管理制度在银行业中,信贷部门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信贷部门的管理制度对于银行整体的运作和风险控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信贷授信流程、信贷审批管理、信贷风险防控等方面,探讨银行业信贷部门的管理制度。
一、信贷授信流程银行的信贷授信流程是信贷部门的核心工作之一,是确保银行风险控制和资金安全的关键环节。
其主要包括客户申请、资信调查、授信审批、担保措施、合同签署等环节。
1. 客户申请客户申请是信贷授信流程的起始点,客户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
在这一环节,银行需要采集客户的基本信息以及融资目的、用途等相关资料。
2. 资信调查银行对客户的资信状况进行全面、准确的调查是信贷授信流程不可或缺的环节。
银行将通过调查客户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信用记录等方面,对客户进行评估,以确定其还款能力和信用等级。
3. 授信审批在完成资信调查后,信贷部门将对客户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批。
这一环节需要根据银行的风险评估模型和授信政策,综合考虑客户的资信状况、还款能力、担保措施等因素,做出是否批准贷款的决策。
4. 担保措施在授信过程中,银行需要针对不同的客户、不同的融资项目采取相应的担保措施。
这些担保措施可以包括质押、抵押、保证、信用证等形式,以确保银行在贷款违约时有充分的保障措施。
5. 合同签署当客户的贷款申请获得批准后,信贷部门和客户将签署贷款协议或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合同签署标志着信贷授信流程的最后一环。
二、信贷审批管理银行业的信贷审批管理是确保贷款审批过程规范、公正的关键环节。
其主要包括内部审批流程、审批权限分配、风险防控机制等方面。
1. 内部审批流程银行需要建立明确的审批流程,规定信贷申请流转的路径和岗位职责。
审批流程可以包括申请登记、初审、终审、上级审批等多个环节,以确保审批环节的分工明确、流程清晰。
2. 审批权限分配银行需要合理分配审批权限,确保不同岗位的审批人员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审批能力。
同时,银行还需要建立审批人员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审批决策的公正、准确。
银行信贷管理制度
银行信贷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本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XXX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是XXX信贷业务经营管理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各类信贷管理制度办法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行信贷业务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区域产业政策,服务“三农”、服务社区、服务小微企业,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坚持市场经济原则;坚持审贷分离原则;坚持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统一的原则;坚持自主经营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信贷业务是指本行对客户提供的各类信用,包括表内信贷业务和表外信贷业务。
第五条:本制度所称信贷人员是指本行从事信贷业务经营和管理的人员。
本制度所称支行是指有权(授权)办理和经营本行信贷业务的各支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管理要求第六条:本行主要负责制定各类信贷管理制度和办法,指导本行辖区内各支行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加强对信贷业务的监测和检查监督;提供信贷管理信息平台和人员业务培训等服务,接受各支行的信贷业务咨询。
第七条:本行内设机构包括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
一)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主要职责是批准信贷工作制度、风险管理战略、目标计划,定期检查、评价执行情况;决定授权、奖惩等重大事项。
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和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加强信贷管理。
董事长对信贷业务审批有“一票否决权”,没有“一票通过权”。
二)监事会:主要职责是全面了解本行的信贷业务经营管理状况;监督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制定、执行信贷管理制度;监督经营管理层尽职开展信贷经营管理;对违规经营行为、经营管理失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三)经营管理层:主要职责是制订、执行信贷管理制度,制定、完善信贷管理操作规程;完成董事会批准的信贷管理目标任务。
本行按照“审贷分离”、“横向平行制约”原则,设置信贷业务前中后台部门。
1)前台部门:主要负责信贷业务的受理与调查评估、信贷客户的拓展和维护、信贷业务日常管理、组织存款、营运资金等工作。
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
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信贷风险,优化客户结构,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制度体系由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综合管理办法、单项信贷业务品种管理办法组成。
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综合管理办法由总行统一制定,单项信贷业务品种管理办法由总行、分行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是农业银行信贷经营和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各类信贷管理制度办法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信贷经营和管理必须坚持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相统一的原则。
第五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业务是农业银行对客户提供的各类信用的总称,包括本外币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担保等资产和或有资产业务。
第六条本制度所指信贷人员是各级行信贷经营和管理人员,包括信贷管理部门和客户部门从事信贷业务操作和管理的人员。
第七条本制度所指经营行是直接办理和经营信贷业务的行。
第二章信贷管理组织体系第八条实行审贷部门分离制度。
在办理信贷业务过程中,将调查、审查、审批、经营管理等环节的工作职责分解,由不同经营层次和不同部门承担,实现其相互制约和支持。
第九条按照“横向平行制约”原则,按规定设立客户部门和信贷管理部门,成立贷款审查委员会。
客户部门承担信贷业务的开发、受理、调查、评估和审批后信贷业务的经营管理,信贷管理部门承担信贷业务的审查和整体风险的控制,贷款审查委员会承担信贷业务的审议。
第十条实行贷款审查委员会制度。
贷款审查委员会(简称贷审会,下同)是各级行信贷业务决策的议事机构,审议需经贷审会审议的信贷事项,对有权审批人进行制约以及智力支持。
贷审会由本行信贷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具有评审能力的人员组成,行长为贷审会主任委员,分管信贷业务的副行长为副主任委员。
贷审会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
第十一条实行信贷业务授权管理制度。
农业银行实行统一法人体制,总行对分行、分行对二级分行、二级分行对县级支行实行逐级有限授权,各级行行长在授权范围内,对发生的信贷业务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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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信贷管理,规范贷款行为,防范信贷风险,提高信贷资产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xx银行管理暂行规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绿色信贷指引》等有关制度规定,结合xx银行信贷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信贷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各种信贷产品和信贷业务管理办法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制度贷款业务包括贷款、贴现、银行承兑汇票等。
第四条本制度按照贷款对象不同,将企(事)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的贷款业务统称为公司类贷款;将农户、个体工商户、城镇居民、小微企业主等自然人贷款业务统称为个人类贷款。
第五条办理贷款业务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法规制度,执行国家经济、产业、土地和环保政策,坚持“面向三农、面向社区、面向中小企业、面向县域经济”的市场定位,贷款投放优先支持农户、个体工商户和涉农企业,优先支持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
第六条办理贷款业务应坚持“统一授信、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贷放分控、实贷实付”的原则。
统一授信是指对借款人在信用评级基础上,对借款人的贷款、贴现、银行承兑汇票(敞口部分)等表内外业务统一确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
审贷分离是指贷款业务的调查与审查、审批相分离。
分级审批是指有权审批人在各自权限内审批贷款业务。
贷放分控是指将贷款审批与贷款发放作为两个独立环节,分别管理和控制。
实贷实付是借款人按贷款项目进度和有效需求提出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xx银行对贷款资金以受托支付或申请人自主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第七条公司类贷款实施集中管理,评级、授信、贷前调查和贷后管理环节均由信贷业务部门操作。
第八条对用于周转经营的贷款可实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总额控制、周转使用”的循环贷模式。
第二章信贷管理组织体系第九条信贷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充分体现制衡原则,信贷业务部门、风险管理部门、贷款资金监督管理专(兼)柜应独立设立。
第十条信贷业务部门负责辖内贷款业务的全面管理,对客户评级、授信的组织管理,具体贷款业务的营销、调查和贷后管理等。
可设立特色业务岗,负责特定客户或业务的营销、调查、管理等。
第十一条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贷款的审查、风险监控和整体信贷风险的管理。
第十二条贷款资金监督管理专(兼)柜负责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审核。
第十三条xx银行应成立贷款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贷审委),负责对贷款业务的审议。
贷审委设主任,主任由中台副行长担任,贷审委成员由从事风险管理、信贷业务、财务会计等岗位人员组成。
风险管理中心负责提报会议资料、承担会议记录、督办审议事项、保管会议档案资料等。
第十四条贷审委主任主持会议,贷审会参加成员及人数可不固定,但投票人不得少于3人。
贷审会实行关系人回避制度,贷审委成员与审议事项有以下关系的不得参与该业务审议:一是借款申请人或担保人;二是借款人直系亲属、旁系亲属或其他关联关系;三是该业务直接营销人员及部门负责人。
贷审会采取“一人一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并经实际参加人数三分之二以上(含)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投否决票的要在票上写明否决理由。
贷审会要有会议记录,审议表决形成的意见,经参加人员签字确认。
被贷审会两次否决的业务半年内不得再提交贷审会。
第十五条按照分级审批原则,对有权审批人进行书面授权,有权审批人在受权范围内对审议通过的贷款进行审批。
有权审批人有“一票否决权”,但无“一票通过权”。
董事会对行长授权,行长对副行长转授权。
转授权应综合考虑信贷管理水平、贷款规模、信贷资产质量、业务品种及担保方式等因素,应科学合理,不宜过大。
第十六条副行长权限内的贷款,经风险管理中心审查后,由有权决策人审批;超权限的,由风险管理中心审查并经贷审会审议后,报有权决策人审批第三章贷款对象和基本条件第十七条贷款对象是指依法核准登记并办理年检手续的企(事)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第十八条贷款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公司类客户从事的经营活动合法合规,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安全、可持续发展和信贷政策要求,申请贷款须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二)个人类客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有固定住所或稳定的工作单位或稳定的经营场所;在邻里或同行中口碑良好,无不良生活嗜好。
(三)除自然人外,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有权机关的核准登记文件;特殊行业须持有有权机关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公司类客户须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有效贷款卡。
(四)申请贷款用途明确、合法、合规。
(五)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或虽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并非主观恶意且本次申请贷款前已全部偿还了不良信用。
(六)具备履约还款能力。
个人类客户具有合法收入来源;公司类客户经营稳定,收益良好,现金流情况正常,信用评级符合标准,实际控制人品行良好,无不良嗜好。
(七)在本行开立结算账户,自愿接受贷款监督和支付结算监督。
(八)除信用贷款外,应有符合规定担保条件的保证人、抵质押财产或权利。
(九)其他条件。
第四章贷款业务期限、利率及担保方式第十九条期限。
根据借款人经营周期、预期现金流、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等因素由借贷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期限1年以内(含1年)的为短期贷款业务;期限1年以上(不含1年)5年以下(含5年)的为中期贷款业务;期限5年(不含5年)以上的为长期贷款业务,原则上不得超过10年。
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长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
中长期个人贷款累计展期期限与原贷款期限相加,不得超过该贷款品种规定的最长贷款期限。
第二十条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和xx银行利率浮动幅度合理确定。
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
逾期和挤占挪用贷款按合同约定计收罚息。
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的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担保。
贷款业务按是否提供担保分为信用方式和担保方式,担保方式又分为保证、抵押和质押,可采取两种(含)以上组合担保方式。
应审慎办理信用贷款。
第二十二条抵质押。
原则上较大额度的贷款必须办理抵质押;抵质押物应易变现,可监控;合理确定抵质押率,抵质押物的实际市场价值须完全覆盖贷款本息及费用。
农民住房贷款可试行公证抵押+保证的方式。
第二十三条保证(一)自然人提供担保的,自然人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收入稳定,信用良好,具备担保能力,有较好的代偿意愿。
(二)公司提供担保的,须要求其提交符合国家规定的《公司章程》、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担保事项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原件;是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的,还应提交刊登该担保事项信息的指定报刊等材料。
不得由关联企业提供单一保证。
(三)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担保机构须是具有合法资质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原则上认缴资本在1亿元以上,信用良好的可适当降低,但不得低于5000万元。
单一借款人由同一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的额度应控制在融资性担保机构净资产的10%以内,单一借款人及关联企业由同一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的额度应控制在融资性担保机构净资产的15%以内。
信用差、违约率较高的担保机构,应中止与其合作。
第二十四条还款(息)方式。
根据贷款种类、期限以及借款人实际,可采用一次性还本付息、一次还本,按期付息或分期还本付息等还款方式。
中长期贷款实行定期结息,至少每半年一次还本,有条件的可按季度偿还。
第五章贷款业务基本流程第二十五条贷款业务的基本流程是:评级→授信→用信→贷后管理→贷款收回与处置。
个人类客户不评级。
第二十六条评级。
根据客户申请,按科学方法,综合分析客户信用状况、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发展能力等因素,按统一指标和标准对客户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应遵循调查、审查、审议与审批的业务流程。
评级结果是对客户准入退出、核定授信额度、利率定价等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七条授信。
综合考虑客户经营活动变化、融资风险状况及总体偿债能力,对客户核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统一控制客户融资风险,是客户用信的前提,应遵循调查、审查、审议与审批的业务流程。
因经营时间短等原因未能评级,但能够提供定期存单、国债等价值确定且保值性较高的质物质押或以房地产抵押的,可根据抵质押物价值合理确定最高综合授信额度。
第二十八条用信(一)公司类业务用信基本流程:借款申请与受理→调查→审查→审议与审批→签订合同→贷款发放→贷款支付。
1.客户申请与受理。
贷款调查中心负责受理业务申请,按照申请贷款业务的基本条件,决定是否受理。
2.调查。
应实行双人尽职调查,以现场调查为主,非现场调查为辅,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注重对第一还款来源的调查,全面了解客户及担保人客观真实的信息,明确提出调查结论。
3.审查。
风险管理中心对调查资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产业、环保政策以及贷款管理规定进行审查,充分揭示贷款风险,提出审查意见。
4.审议与审批。
贷审会对提报的贷款业务进行审议,提出审议意见。
有权审批人对贷款资金投向、金额、期限、利率等贷款内容和条件进行最终决策,签署审批意见。
5.签订合同。
对审批通过的贷款业务,按审批意见与借款人、担保人当面签订相关贷款合同,依法办理登记、止付、权证入库等相关手续,相关手续须双人办理。
6.贷款发放。
贷款资金监督管理专(兼)柜审查借款人提出的书面提款申请资料,确认满足提款条件后将贷款资金发放至借款人专用或指定银行账户。
7.贷款支付。
贷款资金监督管理专(兼)柜审核相关手续后支付贷款资金。
支付方式分为xx银行受托支付和借款人自主支付。
(二)个人类业务用信基本流程:签订合同→贷款发放→贷款支付。
1.签订合同(同公司类业务)。
2.贷款发放(同公司类业务)。
3.贷款支付(同公司类业务)。
第二十九条贷后管理。
贷款发放后,应通过监管资金账户、现场检查经营变化情况、核查抵质押物及担保权益完整有效性、对客户和信贷业务风险及时预警并调整贷款策略等手段,持续监控和管理信贷风险。
1.贷后检查。
包括首次贷后跟踪检查和定期、不定期检查,贷后检查须双人实地进行,发现借款人有异常情况的,应及时告知保证人。
2.风险分类。
由xx银行实施认定,应建立风险分类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3.风险预警与管理。
风险管理中心对整体贷款按行业、地域、部门或机构、借款人类型等实施分类管理,多角度分析和评价信贷风险,进行风险预警。
高管人员应动态掌握辖内重点客户风险情况,采取措施加以防控。
4.客户关系管理。
细分客户市场,培育发展优质客户,巩固稳定基本客户,发现挖掘潜力客户,主动退出风险客户。
第三十条贷款收回与处置1.到期收回。
短期贷款业务到期前10天,中长期贷款业务到期前30天,信贷人员应以书面、电话、短信等方式提示借款人按期偿还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