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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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汽贸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汽车贸易企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汽车贸易企业内部管理,规范企业行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汽车贸易企业,是指依法设立,以经营汽车销售、维修、零部件供应、汽车金融服务等业务为主的企业。

第三条汽车贸易企业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应当遵循合法、合规、合理、可行的原则,确保企业内部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规章制度制定第四条企业规章制度分为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

基本制度是指企业的组织架构、决策程序、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宏观方面的制度;具体制度是指企业的业务操作、流程管理、质量控制、售后服务等微观方面的制度。

第五条企业规章制度制定应当根据企业经营战略和发展目标,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明确制度制定的目的、适用范围、责任主体、具体内容、执行程序等。

第六条企业规章制度制定应当遵循以下程序:(一)调研阶段: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了解企业内部管理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开展对外部市场、行业标准的调查和研究;(二)起草阶段:根据调研结果,起草制度文本,明确制度的目的、适用范围、责任主体、具体内容、执行程序等;(三)审核阶段:由企业法务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对制度文本进行审核,确保制度合法、合规、合理、可行;(四)审批阶段:制度文本经企业负责人审批后,予以发布;(五)培训阶段:对制度进行宣传和培训,确保企业员工了解和掌握制度内容;(六)执行阶段:对企业员工执行制度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第七条企业规章制度制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制度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二)合规性原则:制度内容应当符合行业标准、企业道德规范的要求;(三)合理性原则:制度内容应当符合企业实际情况,确保制度可行;(四)公平性原则:制度内容应当公平对待企业员工,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五)激励性原则:制度内容应当鼓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汽车销售公司章程(范本)

汽车销售公司章程(范本)

In the end, I couldn't hold it, and finally I said it. I was tired of myself and my heart. I didn't dare to think about the future, and I didn't want to see the past. Everything was expected but slowly destroyed!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汽车销售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__程,以此为本企业的经营准则。

第二条企业名称:汽车之家-天籁新天地第三条企业广东省清远市第四条企业负责人:温灏第五条企业经营范围:东风日产天籁汽车第六条:本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七条:本企业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一切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二章出资方式及出资额第八条本企业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申报的出资为50万元,其中现金:10万元。

第三章财务、会计和劳动工资制度第九条本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本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当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一条本企业招用职工的,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章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第十二条本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企业成立日期20__年3月18日。

第十三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一)投资人决定解散;(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汽贸公司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汽贸公司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汽车贸易公司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管理,规范公司行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提高公司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员工,以及对公司有直接管理关系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公司规章制度是公司内部管理的基本依据,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四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室,分别负责公司的决策、监督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设立若干部门,各部门根据公司业务需要设立,负责具体业务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和管理需要,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并对分支机构实行统一管理。

第三章:人力资源管理第七条公司招聘员工应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招聘程序进行。

第八条公司员工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公司安排。

第九条公司建立健全员工培训制度,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第十条公司建立健全员工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定期评估,实行奖惩分明。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实行财务独立核算,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公司财务状况良好。

第十二条公司加强成本控制,合理使用资源,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第十三条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

第五章:业务管理第十四条公司积极开拓业务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竞争力。

第十五条公司建立健全客户服务制度,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

第十六条公司加强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合规性,防范合同风险。

第六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七条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八条公司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十九条公司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第七章:企业文化第二十条公司积极倡导企业文化,树立企业形象,增强员工凝聚力。

第二十一条公司举办各类文化活动,丰富员工文化生活,提高员工幸福感。

兴义市德弘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兴义市德弘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兴义市德弘汽车销售有限责任企业企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企业宗旨:通过设置企业组织形式,由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旳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做奉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登记管理条例》旳有关规定,制定我司章程。

第二条企业名称:兴义市德弘汽车销售有限责任企业第三条企业住所:兴义市桔山开发区桔山大道后段第四条企业由2个股东出资设置,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企业承担责任;企业以其所有资产对企业旳债务承担责任。

企业享有股东投资形成旳所有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股东名称(姓名)住所身份证号苏恒贵州省兴义市向阳路11号5223212王龙云贵州省兴义市向阳路11号5223238第五条企业经营范围为:商务车销售。

第六条经营期限23年。

企业营业执照签到发日期为我司成立日期。

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实缴资本额第七条企业注册资本为壹佰伍拾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壹佰伍拾万元人民币。

企业注册资本为在企业登记机关依法登记旳全体股东认缴旳出资额,企业旳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音乐会并经企业登记机关依法登记旳出资额。

第八条没落姓名、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第九条各股东认缴、实缴旳企业注册资本应在申请企业登记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

第十条企业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企业名称、企业成立日期、企业注册资本、没落旳姓名或者名称、缴纳旳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旳编号和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企业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没落和企业各持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企业申报注销,经企业法宝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一条企业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旳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没落旳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旳条件第十二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旳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对应旳义务。

贸易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贸易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贸易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贸易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架构和经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名称为贸易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的注册地址为[详细地址]。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经营范围说明]。

第五条公司的章程是公司的基本组织文件,对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等具有约束力。

第六条公司的章程将根据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公司经营状况的变化进行调整。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七条公司的组织结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

第八条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大会行使的职权包括: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选举和罢免董事、监事等。

第九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由董事组成。

董事会的职责包括:制定公司经营战略、决定重大事项等。

第十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监事组成。

监事会的职责包括:监督公司经营活动、审计财务状况等。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总经理职位,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

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与义务第十二条股东享有根据其持股比例分享公司利润的权利。

第十三条股东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对公司的重大决策行使投票权。

第十四条股东在公司经营中应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股东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按时出席股东大会、履行投票义务等。

第四章董事的权利与义务第十六条董事享有参与公司决策、监督公司经营等权利。

第十七条董事应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董事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务,以公司的利益为先。

第十九条董事应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禁止利用公司资源谋取个人私利。

第五章监事的权利与义务第二十条监事享有监督公司经营、审计财务状况等权利。

第二十一条监事应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监事应独立、客观地履行职责,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样本)

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样本)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由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两方出资,设立______________________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第四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股东的姓名、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二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的权利:一、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二、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底色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四、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得。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五、公司新增资本金或其他股东转让时有优先认购权;六、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第十四条股东义务:一、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获的出资额;二、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条款;第十五条出资的转让: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汽贸公司章程(3篇)

汽贸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公司名称为“XX汽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位于: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汽车销售、汽车配件销售、汽车租赁、汽车美容、汽车维修及保养、二手车交易、汽车信息咨询等。

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由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第五条公司宗旨:以客户为中心,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汽车服务,满足客户需求,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股东第六条公司股东为:____、____、____等。

第七条股东出资方式:现金出资、实物出资、知识产权出资等。

第八条股东出资额:____元人民币。

第九条股东权利:(一)参加股东会,享有表决权;(二)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三)依法转让其出资;(四)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五)公司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股东义务:(一)按期足额缴纳其所认缴的出资;(二)公司成立后,不得抽逃出资;(三)遵守公司章程;(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一条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二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会召集。

第十五条临时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召开:(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贸易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贸易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贸易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贸易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公司名称: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地址]。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详细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其出资方式为股分制。

第六条公司依法缴纳税款,符合税法及相关规定。

第七条公司的章程及变更,需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第八条公司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

第九条公司的独立法人资格从公司注册登记之日起产生。

第二章公司的股东与股权第十条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十一条公司的股分可以以货币、实物或者知识产权等形式进行出资。

第十二条公司的股东应当履行其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公司的股东会议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股东会议决议需经过半数以上股东投票通过。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权可以依法转让,但需经过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行使和公司的批准。

第十五条公司的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比例享有利润分配权。

第十六条公司的股东应当积极履行股东权益保护义务,并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三章公司的组织结构第十七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分工合作,协调运作。

第十八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法定代表组织,由董事组成,董事会决议需经过半数以上董事投票通过。

第十九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监事由股东选举产生,监事会决议需经过半数以上监事投票通过。

第二十条公司设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位,由董事会聘任。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等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

第四章公司的财务管理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当按照财务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并定期进行审计。

第二十三条公司决策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应当经过股东会议或者董事会决议。

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当遵守税法及相关财务法律法规,及时缴纳各项税费。

第五章公司的解散与清算第二十五条公司解散需经过股东会议决议,并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公司章程范本汽车销售与服务企业

公司章程范本汽车销售与服务企业

公司章程范本汽车销售与服务企业公司章程范本:汽车销售与服务企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组织结构和管理制度,明确公司的经营范围和业务规则,维护公司及相关利益方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全称为:XXX汽车销售与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注册地点为:(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为:(法定代表人姓名),注册资本为:(注册资本金额)人民币(以下简称“注册资本”)。

注册资本由股东以货币形式全额认缴。

第三条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汽车销售、维修保养、配件销售、汽车租赁及相关售后服务等。

第四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

第五条公司遵守中国法律法规,遵循市场经济原则,依法经营,并依据章程的规定进行管理和运作。

第六条公司以分享、共赢为核心理念,秉持诚信守法、服务至上的经营宗旨,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第二章股东与股权第七条公司设立股权,以股东的资金认购为基础,形成公司的股权结构。

第八条公司的股东合法享有其认缴出资金额所对应的股权,其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九条公司的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需要经过其他股东或公司的同意,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条公司的股东应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承担公司利润和风险。

第十一条公司的股东承诺不得私自转移公司财产或违法占有公司资金。

第三章公司组织机构与职权第十二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

第十三条董事会作为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董事组成,其中包括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

第十四条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管机构,对公司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经营管理层由总经理及其下设的各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公司日常运营和业务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各自依法行使其职权,并对自己在职责范围内的行为负责。

第四章公司财务与纳税第十七条公司财务管理严格遵循会计原则,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十八条公司依法纳税,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税费。

第十九条公司设立财务审计机构,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进行审核,确保其合法性和规范性。

汽车贸易公司章程模板

汽车贸易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本公司的组织与行为,保障公司、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公司全称]。

第三条本公司住所:[公司住所详细地址]。

第四条本公司经营范围:汽车销售、汽车配件供应、汽车售后服务、汽车租赁、二手车交易等。

第五条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股东名称]共同出资设立。

第二章股东第六条公司股东为[股东名称],股东按照出资比例享有公司财产权益。

第七条股东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出资额]元。

第八条股东的出资应当在[出资期限]内缴纳完毕。

第九条股东可以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但需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第十条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一条股东对公司有损益分享权、表决权、监督权等权利。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二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三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会召集。

第十五条临时会议由以下情况之一提议召开:1. 董事会提议;2.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3. 监事会提议。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应当有2/3以上的股东出席,否则会议不得召开。

第十七条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第十八条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第十九条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四章董事会第二十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第二十一条董事会由[董事人数]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二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副董事人数]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

第二十四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否则会议不得召开。

第二十五条董事会决议事项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汽车销售公司章程(3篇)

汽车销售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公司组织管理,明确公司经营范围,保障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公司名称:XXX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XXX市XXX区XXX街道XXX号。

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汽车销售、汽车配件销售、汽车售后服务、汽车租赁、二手车交易等。

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第六条公司经营期限: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为全体出资人,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 参加股东会,对公司的经营决策事项进行表决;2. 依法转让其出资;3. 依法分取红利;4.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异议权;5.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九条公司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 按时足额缴纳其所认缴的出资额;2. 不得抽逃出资;3. 不得损害公司利益;4.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股东会第十条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3.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9. 修改公司章程;10.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董事会或者监事会提议,或者由三分之一以上的股东请求召开。

第四章董事会第十三条董事会为公司执行机构,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四条董事会由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若干人。

汽车贸易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汽车贸易公司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售后服务、财务、行政等各部门。

第三条公司规章制度是公司管理的依据,全体员工应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公司组织架构分为:董事会、总经理室、各部门。

第五条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方针和重大决策。

第六条总经理室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执行董事会决议。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业务工作,服从总经理室和董事会的领导。

第三章员工管理第八条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员工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第九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员工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条员工应遵守公司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一条员工应爱护公司财产,不得随意损坏或浪费。

第十二条员工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办理离职手续。

第四章销售管理第十三条销售部门负责公司汽车产品的销售工作。

第十四条销售人员应熟悉产品知识,为客户提供专业的购车建议。

第十五条销售人员应遵守销售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第十六条销售人员应定期向公司汇报销售情况,包括销售业绩、客户反馈等。

第五章售后服务管理第十七条售后服务部门负责公司汽车产品的售后服务工作。

第十八条售后服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汽车维修和保养知识,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九条售后服务人员应按时处理客户投诉,确保客户满意度。

第二十条售后服务部门应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二十一条公司实行财务预算制度,各部门需按预算执行。

第二十二条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财务核算、报销和税务申报等工作。

第二十三条员工报销需提供合法票据,并经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二十四条公司财务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得泄露。

第七章行政管理第二十五条行政部门负责公司行政事务和后勤保障工作。

第二十六条行政部门应定期组织公司活动,增强员工凝聚力。

贸易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贸易有限公司章程(完整版)

贸易章程(完整版)贸易章程(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贸易(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类型本公司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公司注册地本公司的注册地为市区街号。

第四条法律适合本公司的运营和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五条公司目的本公司的主要目的是从事贸易业务,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经营其他相关业务。

第二章公司资本和股东第六条注册资本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万元。

第七条股东1. 本公司的股东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2. 公司的首次股东有:(首次股东的姓名或者机构名称)。

第八条股权变动1. 公司股东可以随时转让其股权,但必须经过公司其他股东的允许。

2. 公司股权的转让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受让方应在转让完成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盈利分配1. 公司的盈利分配原则为以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2. 公司在盈利后,应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缴纳相关税金。

第三章公司管理结构第十条董事会1. 本公司设立董事会,由董事组成。

2. 董事会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和战略规划。

3. 董事的任期为(规定董事的任期)。

第十一条监事会1. 本公司设立监事会,由监事组成。

2. 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

3. 监事的任期为(规定监事的任期)。

第十二条经理层1. 经理层由董事任命,负责日常运营和管理工作。

2. 经理层的任期为(规定经理层的任期)。

第四章公司业务和经营范围第十三条公司业务本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 从事国内和国际贸易的进出口业务;2. 提供贸易咨询和相关服务;3. 经营相关的电子商务业务。

第十四条经营方式本公司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开展业务:1. 自营方式;2. 代理方式;3. 合作方式。

第五章公司财务管理第十五条会计制度本公司的会计制度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财务报告1. 本公司每年应编制年度财务报告。

2. 公司财务报告应经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并公示。

第十七条资金管理1. 公司应建立合理的资金管理制度,以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晓李飞刀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章程

晓李飞刀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章程

晓李飞刀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阮建云、廖德贵、胡应章等三人为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贵州省施秉县晓李飞刀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股份有股公司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由全体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发起人(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贵州省施秉县晓李飞刀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第五条住所:施秉县城关镇杉木河大道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品牌汽车销售、汽车配件、售后服务、汽车装饰材料、润滑油、橡胶制品等(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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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贸易公司章程范本

汽车贸易公司章程范本

汽车贸易公司章程范本汽车贸易公司章程范本公司章程相当于公司的规章制度,那么,以下是CN人才公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汽车贸易公司章程范本,供大家阅读参考。

汽车贸易公司章程范本1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xxxxx等 9方共同出资,设立劳斯集友二手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劳斯集友二手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条住所:xx市清城区蟠龙园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二手汽车贸易(评估、收购、保养与维护、销售、售后服务)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 800万元人民币。

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作出决议。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依据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出资;(五)优先购买其它股东转让的出资;(六)优先认缴公司新增资本;(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八)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议报告;(九)其他义务。

第六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公司章程;(二)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三)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五)其他义务。

第五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七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第八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行政管理制度(DOC 46页)

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行政管理制度(DOC 46页)

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行政管理制度(DOC 46页)XX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行政管理制度企业简介XX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是YY汽车贸易行业的老字号。

公司自2002年成立以来一直为新老客户提供优质、诚信的服务。

XX主营东南品牌系列车型(得利卡、富利卡、菱悦V3)及三菱品牌系列车型(三菱君阁、三菱戈蓝、三菱蓝瑟)的销售及售后服务,是东南汽车一级经销商,目前拥有福建省最大的一家按东南汽车标准建设的4S旗舰店。

公司实力雄厚,管理完善,设施齐全,服务到位,满意度高。

公司一贯秉承“满意有度,服务无边”的经营宗旨,以“锻炼好技术,用心来服务”作为销售服务向导,在售后维修服务中赢得较高的客户满意度。

凭借良好的信念、完善的服务、齐全的硬件设施、以及科学的管理经验,公司将不断地壮大发展,力争成为YY汽车文化市场的一匹黑马。

第一章总则1、目的:加强XX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日常管理及业务管理工作,确保有条不紊的工作秩序,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2、内容:企业行政管理制度,行政(办公室)管理制度3、适用范围:XX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各部门4、相关职责:(1)公司由行政部(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的监督与检查,并由各分管部门的经理负责实施。

(2)公司实行经理负责制,由各部门经理负责日常管理的监督与检查,并定期向总经理汇报。

备注:此制度将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而进一步修改、完善。

在此未尽详述的其它管理规定将另作描述。

第二章部门职能行政(办公室)部门职能部门名称:办公室上级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下属部门:后勤部、人力资源部部门职能:企业的办公秩序及行政事务管理、为企业及时提供合格人才和人力。

主要职能:1.制订公司行政规章制度,推动公司制度建设 ,促进各项工作规范化管理。

2.建立健全公司管理体系。

3.公司行政事务和办公秩序管理。

4.公司印章管理。

5.公司证照管理。

6.协调公司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

7.公司会议管理。

8.公司政令下达与督办。

9.公司法律事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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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为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条公司的宗旨和主要任务是:通过合理有效地利用股东投入到公司的财产,使其创造出最佳经济效益,目的是发展经济,为国家提供税利,为股东奉献投资效益。

第四条公司依法经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五条公司名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第六条公司住所:第七条公司的经营场所: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汽车销售,汽车零部件销售;汽车美容、装潢。

(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第九条公司经营期限是30年。

第十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在登记须经批准的项目的,依法办理相关批准件或许可证。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十一条公司股东出资额为人民币100万元。

第十二条公司的注册资本100万元。

第十三条公司的注册资本全部由股东投资。

在注册资本总额中:实收资本为1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100%,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第十四条公司注册资本经验资机构验证后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者名称第十五条公司由以下股东出资设立:1、以货币资金出资2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2、以货币资金出资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0%。

第十六条公司股东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七条公司股东,均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分配红利;(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三)股东会上的表决;(四)依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转让其出资;(五)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账目,监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并提出建议或质询;(六)被推选担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七)在公司清算时,对剩余财产的分享;(八)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八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本章程,执行股东会决议;(二)依其所认购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按期缴纳股金;(三)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九条公司设置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七章股东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及出资时间第二十一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注册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二十二条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增加注册资本:(一)股东增加投资;(二)公司盈利;(三)其他原因需要增加注册资本。

第二十三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限额。

第二十四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自作出减少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一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八章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第二十五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公司法》对转让股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六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公司重新编制新的股东名册。

第九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二十七条公司的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股东会议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第二十八条股东会分为定期会和临时会。

第二十九条股东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于每年2月20日前举行。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召开股东临时会。

(1)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提议时;(2)执行董事会认为必要时;(3)监事认为必要时。

第三十一条公司召开股东会,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通知以书面形式发送,并载明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及其他有关事项。

第三十二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工作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工作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12)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三条股东会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

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主持股东会时,由执行董事指定的股东主持。

第三十四条股东会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必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会议记录由执行董事或其指定的人员妥善保管。

第三十五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任期三年。

第三十六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一名监事,任期三年。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财务;(2)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3)当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5)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列席股东会议。

第三十七条公司设经理,并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6)提请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7)聘任或者解聘应由股东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8)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股东会议。

第三十八条经理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股东会的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副经理协助经理工作。

经理不在时,由经理指定的副经理代其行使职权。

第三十九条公司经理由执行董事聘任。

第十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四十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罢免。

第四十一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2)检查股东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3)审查经理提出的公司发展计划及执行结果并向股东会报告;(4)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决定公司经理报酬事项;(5)签署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参股等重要文件;(6)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一章公司财务会计和利润分配第四十二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册外,不另立会议账册。

对公司资产,不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款。

第四十三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议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第四十四条财务会计报告在股东会年会二十日以前置备于公司并交送各股东,以便查阅。

第四十五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10%列入法定公积金。

当法定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第四十六条公司当年的利润应首先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不足弥补亏损的可以用法定公积金弥补。

公司在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利润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第四十七条公司的法定公积金可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也可用于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二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四十八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解散和清算:(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决定解散;(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四十九条公司依照前条规定解散的,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

清算组织由股东代表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织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由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五十条清算组织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织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其债权时,要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织对债权进行登记。

第五十一条清算组织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2)通知、公告债权人;(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5)清理债权、债务;(6)处理公司的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五十二条清算组织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

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到期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财产按前款规定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不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公司财产未按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股东。

第五十三条清算组织在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公司债务时,立即停止清算,并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清算组织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五十四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织应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五十五条清算组织成员应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织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

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织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其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五十六条执行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高级职员必须按公司赋予的权力行使职权,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董事、经理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不得将公司资产以个人名义或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他人债务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

第五十七条公司研究决定有关职工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并邀请工会代表列席有关会议。

公司研究决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公司工会和职工的意见或建议。

第五十八条公司职工依据《公司法》,建立工会组织。

工会依法开展活动。

第五十九条依法需要建立其他组织的,公司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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