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劳动安全》第四章
铁道部印发《关于深化铁路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铁路内部劳动力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
铁道部印发《关于深化铁路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铁路内部劳动力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铁道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0.03.15•【文号】铁劳卫[2000]29号•【施行日期】2000.03.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铁道部印发《关于深化铁路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铁路内部劳动力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2000年3月15日铁劳卫〔2000〕29号)部属各企业单位:现将《关于深化铁路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铁路内部劳动力市场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贯彻执行,并将实施办法报部备案。
关于深化铁路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各单位要落实劳动定员标准,实行就业准入制度,加快职业技能开发,强化劳动合同管理,积极推进职工竞争上岗,不断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现提出指导意见如下:一、实施就业准入制度根据国家关于实施就业准入制度的规定,自2000年起,对国家已公布的就业准入职业和铁路特有工种(见附件),均作为铁路实施就业准入工种的范围。
凡在就业准入工种范围内的新录用人员,必须符合录用基本条件,并持有相关毕业证书(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新录用人员,需对口安排试用,试用期满达到岗位标准后方可正式上岗。
达不到岗位标准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关系,未取消统配政策前的专业学校毕业生可进入企业内部劳动力市场参加培训。
按政策规定接收的复员退伍军人,拟进入准入工种范围的,原则上都要进行学历培训或专业技术培训,取得毕业证书(培训合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后,根据职业资格等级和岗位标准安排相应岗位工作。
二、推行职工竞争上岗、上等制度各单位要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竞争上岗方式,总结经验、完善办法,逐步建立起职工能进能出、岗位能上能下的用工机制。
要按照岗位标准,加强考试、考核工作,将理论考试与实作考试结合起来,将日常经常性考核与定期全面性考核结合起来,根据考试、考核结果确定内部下岗人员;对其他人员,可依据考试、考核成绩确定等次,并适当拉开分配收入差距。
第四章 遵章守纪 保障安全
一、遵章守纪、保证安全的 含义和重要性
含义:
遵章守纪是铁路职工在从事各自的职业活动 中,始终按照明文规定的各种行为规则,一 丝不苟地完成生产作业的行为。
保证安全是在铁路这部大联动机里,运输生 产各部门、各环节要始终处于有序可控、基 本稳定的状态。
重要性:
案例五: 教育学生的利器是爱而不是罚 2002年10月,某市第一小学三年级(1)班的学生,在 一次早读课时吵闹不休,老师一怒之下,罚全班同 学用胶纸贴住嘴巴.此事引起了学生家长的强烈不 满,部分被罚学生的家长纷纷到教育局投诉.小孩 子上课吵闹是不应该,但也不是什么滔天大罪,老 师这样做,不仅使学生肉体上受到伤害,心灵上也 从此蒙上一层阴影. 2002年11月,某镇中心小学六年级(2)班进行一次 数学单元测试后,有五位同学成绩不及格,其数学 老师王某罚这五位学生站到教室外的走廊上,并把 试卷挂在胸口,让全校师生观看,结果造成这五位 同学中有两位不肯去上学,一位学生要求转学.
(二)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铁路规章制度
(1)要认真学习国家和铁道部颁布的有关铁路安全的法律 法规,以贯彻落实《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为重点,学习 《安全生产法》、《铁路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其他与铁路 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2)要认真学习铁道部、各铁路局及各单位制定的安全管 理规章制度,熟悉、领会、掌握规章制度,具有必备的安全 知识,能熟悉运用法规规章方面的“应知应会”。
(3)要加强对一系列新的技术标准、规章制度的学习。
(三)标准化作业,养成遵章守纪的职业习惯
(四)一丝不苟,认真履行职责
(1)我们要养成一丝不苟的严谨工作作风 (2)刻苦钻研业务,提高业务技能
铁路劳动力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劳动力管理,提高铁路运输效率,保障铁路运输安全,维护铁路运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铁路运输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铁路运输企业及其所属的各类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司机、乘务员、检票员、客运员、装卸工、信号员、线路工等。
第三条铁路劳动力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二)以人为本,注重人才培养;(三)科学合理,提高劳动生产率;(四)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第四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劳动合同的期限;(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四)劳动报酬;(五)社会保险;(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七)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第七条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九条劳动合同解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方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因劳动者违纪、违法或者企业破产等原因,依照法律法规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章劳动时间与休息休假第十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执行国家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十一条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第十二条劳动者享有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权利,包括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年休假等。
第十三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根据生产需要,合理安排劳动者的加班,并支付加班费。
第十四条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有带薪年休假。
第四章劳动报酬第十五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工资支付的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
劳动安全题库
第一部分劳动人身安全一、单选题1、上海铁路局劳动安全八防措施中规定,在停留列车前部或尾部通过时,应与车辆保持()m以上距离。
A、3B、5C、10D、22、上海铁路局劳动安全八防措中规定,禁止在( )级及以上大风时进行登高作业。
A、四B、五C、六D、七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章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公里。
A、5B、15C、20D、404、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A、常速通过B、快速通过C、停车等待A、、减速慢行5、《上海铁路局防止惯性伤亡事故的若干措施》规定,登高作业必须采取防滑、防坠、防坍塌等措施,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绳,严格执行()制度。
严禁患有职业禁忌症者进行登高作业。
A、群体防护B、专人防护C、D 安全卡控、作业互控6、《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2章规定,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为()。
A、一般事故B、较大事故C、重大事故D、特大事故7、在地面()m以上的高空及陡坡上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绳,不准穿戴钉或易滑的鞋,安全绳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必须详细检查。
A、2B、3C、4D、58、在同一架梯子上不得同时()人作业。
A、2、B3C、4D、59、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坐在平台的(),不得站在栏杆的外侧。
A、中间B、边缘C、上面D、下面10、在构架及()上作业时,地面应设有专人进行监护和联络。
A、地面B、露天C、电杆D、室内11、两相触电是人体的两个个部分分别触及()根相线。
A、1B、4C、3D、212、一般情况下,()V电源对人体的安全不会构成威胁?A、36B、42C、48D、5413、判断电线或用电设备是否(),必须用试电笔,绝不允许用手去触摸。
精选 铁路工务《劳动安全考试题库》
大、中、维修施工,作业地段不宜安排过长,禁止指派单独一人到防护区段以外的线路上进行单独作业。
第3.3.3条在线路上进行下列作业时应注意:一、多人在一起作业时,相互间应保持一定安全距离,防止工具碰撞伤人。
二、起道——使用起道机应有两人配合,机手应由操作熟练者担任,并不得兼作其他工作,来车时不得抢撬。
三、捣固——多人分组捣固时,其前后距离应不少于3根轨枕;作业人员前脚不得伸出轨枕边缘。
四、拨道——使用撬棍拨道时,撬棍要插牢,听从指挥,统一行动,不准骑压或肩扛撬棍拨道。
五、改道——打道钉要稳,新枕木要先钻孔,不准用捣镐打道钉,防止飞钉伤人;分组打道钉时,其距离应不少于6根枕木、在无人行道的桥面上作业时,起钢轨外口道钉,应站在道心内侧并使用专用起钉器或弯头撬棍等特制工具。
第3.3.4条使用撬棍翻动钢轨时,应组织有经验人员操作,其他人员应远离撬棍和钢轨翻动方向;禁止用手翻动钢轨。
剁除钢轨肥边时,要戴好护目眼镜,禁止面对面作业,并注意来往机车车辆。
使用切肥边车作业时应做到:一、工作开始前,施工负责人应对车辆及车上重要部位进行检查,并与司机明确联系信号和推进速度(一般最高不超过10km/h),全部准备工作完成后,方可开始作业。
二、操作刀具人员要站稳、扶牢,禁止在车辆推进中调整刀头,人员上下车须在停车后进行。
三、切肥边作业时,禁止工作人员站立在车辆前端或行走在车辆前方观察刀头。
第3.3.5条硫磺锚固作业,应遵守下列事项:一、溶制硫磺锚固材料时,应戴好防护用品,火源要设在离开钢轨5m以外的下风方向,但人员应站在上风头操作。
二、溶制时应按比例先放沙子、水泥,后放硫磺、石蜡,当熔化成浆糊状时,不准再填入硫磺,以免起火。
三、向轨枕孔内灌注溶液时,应使用专用器具,要端稳、灌准、适量,防止溅洒烫伤。
桥隧、路基作业第3.3.6条在离地面3m以上的高空及陡坡上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带或安全绳,不准穿带钉或易溜滑的鞋;每次使用前,使用人必须详细检查;单位每半年应做一次鉴定,其方法为:静荷试验:用静荷载300kg拉5分钟;冲击试验:用80kg重物由3m高处自由坠落悬空。
《铁路劳动安全》
包括员工操作失误、违章作业等。应对措施包括加强员工培训、 提高安全意识、建立奖惩制度等。
设备风险
包括设备故障、老化、维护不当等。应对措施包括定期检修、更新 设备、强化维护保养等。
环境风险
包括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等。应对措施包括加强预警机制、制定应 急预案、配备应急设备等。
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
应急预案制定
员造成危害。
安全教育与培训
安全意识教育
定期开展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工作人 员对安全问题的重视程度。
安全技能培训
针对不同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相应 的安全技能培训,提高他们应对突发 情况的能力。
安全规章制度学习
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安全规章制度,确 保他们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应急演练
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工作人员在 紧急情况下的应对能力和协作水平。
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调查,总结经验教训,
提出改进措施。
事故处理
03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同时举一反三,加强
安全管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CHAPTER 05
铁路劳动安全检查与监管
安全检查制度及流程
安全检查制度
铁路部门制定了一系列安全检查制度 ,包括定期巡查、专项检查、季节性 检查等,以确保铁路劳动安全。
根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制定 相应的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 、通讯联络、现场处置等方面的 要求。
应急演练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 急处置能力,检验应急预案的可 行性和有效性。
事故报告与处置流程
事故报告
01
发生铁路劳动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
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事故调查
《铁路劳动安全》培训资料题
《铁路劳动安全》培训资料题1 在我国,铁路是主要的现代化()工具,设备先进,结构复杂,因而专业技术性很强。
水运运输(正确答案)空运海运2 铁路运输生产一年四季昼夜不停地进行,而且多数是()作业,安全生产容易受到外界自然环境的影响。
露天(正确答案)室内货运客运3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有权(正确答案)无权义务不得4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上岗作业。
可以能够允许不得(正确答案)5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义务不得有权(正确答案)无权6 安全色就是传递安全信息,()表示:"千万不能这么干!”红色(正确答案)蓝色黄色绿色7 安全色就是传递安全信息,()表示:“小心!容易出事!”红色蓝色黄色(正确答案)绿色8 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属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正确答案)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不良安全管理缺陷9 施工和维修作业前必须按规定设置现场防护员,现场防护员()临时调换。
允许许可不得(正确答案)可以10 电气化区段上水、保洁、施工等作业,不得将水管向供电线路方向喷射,站车保洁不得采用向车体()喷水方式洗刷车体。
上部(正确答案)下部顶部中部11 登高作业,未正确佩戴安全帽,未正确使用安全带(绳、网),属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正确答案)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不良安全管理缺陷12 梯子不坚固、不完整、断档缺档、折断、铁梯档脱焊、梯脚底未采取包扎、钉胶皮防滑导致人员坠落,属于()。
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正确答案)作业环境不良安全管理缺陷13 在雷雨、大雾或6级以上(含6级)大风的气象条件下,从事露天高处作业,属于()。
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不良(正确答案)安全管理缺陷14 作业前不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査督促,落实安全措施,属于()。
铁道部关于发布《国家铁路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的通知-铁劳[1997]94号
铁道部关于发布《国家铁路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铁道部关于发布《国家铁路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的通知(1997年5月26日铁劳(1997)94号)部属各单位:《国家铁路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现予发布,请按照执行。
附件:一、铁路临时工工作证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三、铁路劳务工务工证国家铁路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家铁路(以下简称铁路)用工行为,加强用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铁路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铁路企业(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及通过签订劳务协议所使用的人员。
铁道部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参照本办法有关内容执行。
第三条铁路用工(不含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以及公、检、法人员,下同)分为劳动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及劳务工。
劳动合同制职工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包括农民劳动合同制职工)。
临时工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人员。
劳务工是指由用人单位与劳务输出单位通过签订劳务协议所使用的人员。
第四条铁路用工坚持总量控制、规范工资支出、依法管理的原则,以建立用工新机制,降低人工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
第二章录(使)用第五条用人单位录用劳动合同制职工(以下简称职工)时,应在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录用计划指标以内,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坚持条件,严格考核的原则,择优录用,并报当地劳动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铁路劳动消防安全知识
铁路劳动消防安全知识铁路劳动消防安全知识第一章:铁路劳动消防安全的意义与目标1.1 铁路劳动消防安全的意义铁路是一条重要的交通干线,负责着大量的物资和人员运输任务。
铁路劳动消防安全意味着保障铁路运输业务的有序进行,保护铁路工作人员和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宁。
同时,铁路劳动消防安全的实施也是铁路企业提升自身形象和竞争力的重要途径。
1.2 铁路劳动消防安全的目标铁路劳动消防安全的目标是建立和完善一套科学、规范的劳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提高铁路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确保铁路各个环节的消防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有效运行,最大程度地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对已发生的火灾事故能够迅速得到控制和扑灭。
第二章:铁路劳动消防安全的基础知识2.1 火灾的基本概念及特点火灾是指可燃物质在氧气存在下发生可燃气体的化学反应,产生燃烧现象,伴随着明火、热能和有害物质的释放。
火灾具有三个基本特点:明火、热能和有害物质。
2.2 火灾的危害火灾会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甚至引发爆炸、毒气泄漏等次生灾害,对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此外,火灾还会污染环境、破坏自然生态系统,给社会带来重大危害。
2.3 铁路劳动场所的火灾隐患及常见事故铁路劳动场所的火灾隐患主要包括电气设备漏电、易燃易爆物品的存放和使用不当、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等。
常见的火灾事故有电气设备火灾、列车火灾、劳动车间火灾等。
第三章:铁路劳动消防安全的防范措施3.1 预防火灾的主要措施预防火灾的主要措施包括:(1)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消除火灾隐患;(2)组织开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3)加强火灾风险评估,制定科学合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良好的消防设施和防火设备的配置,确保其正常运行。
3.2 应急处理措施火灾发生时,应及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包括:(1)启动火灾报警设备,迅速向相关人员发出警报;(2)组织人员疏散和转移,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3)使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初期扑救;(4)调动消防队伍参与扑救,协助火灾的控制和扑灭。
铁路劳动安全基础知识(预防机动车辆伤害)
第四章预防机动车辆伤害“开车上路,生命随行”。
这就要求我们时时刻刻把安全驾驶放在首位。
很多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是因为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对于机动车驾驶人员来说,严格执行交通法规的要求和规定,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一节机动车辆事故类型如何避免交通事故,已成为每一个驾驶人员高度重视的问题,而且越来越受到整个社会的广泛关注。
减少道路交通事故,避免人员伤亡,安全行车、平安出行是所有交通参与者的共同愿望,也是每一个家庭的愿望。
一、道路交通主要概念“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图4一1)。
二、道路交通事故类型根据交通事故的形态特性基本上可分为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和失火等7种类型。
1.碰撞是指交通强者的正面部分与他方接触,或同类车的正面部分相互接触。
2.碾压是指作为交通强者的机动车,对交通弱者的推碾或压过。
3.刮擦是指相对而言的交通强者的侧面部分与他方接触,造成自身或他方损坏。
4.翻车是指没有发生其他形态,部分或全部车轮悬空、车身着地的现象。
5.坠车是指车辆的坠落。
6.爆炸是指由于有爆炸物品带人车内,在行驶过程中由振动等原因引起突爆造成事故。
7.由于人为或技术的原因引起的火灾。
三、道路交通事故特点1.随机性:交通系统是动态的系统,某个失误都可能引发整个系统的大事故。
2.突发性:没有任何先兆,由于驾驶员反应不正确、不准确而操作失误或不适宜,导致交通事故。
铁路劳动安全
培训考核
对员工的培训成果进行 考核,确保员工具备必 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安全制度与操作规程
安全制度的制定
根据铁路劳动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适 合企业的安全制度。
安全制度的宣传与培训
加强安全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了解 并遵守相关规定。
操作规程的完善
根据设备、工艺和作业特点,制定科学合理 的操作规程。
案例二:人员操作失误引发的事故
总结词
人员操作失误也是铁路劳动安全事故的常见原因,涉及调度员、司机、乘务员和 铁路职工等多个岗位。
详细描述
例如,某列旅客列车在通过一个道口时,由于司机未及时减速,导致与一辆农用 拖拉机相撞,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经调查发现,事故原因是司机疏忽大意 ,未认真瞭望。
案例三: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
行业标准与规范
铁路行业制定了一系列关于铁路劳动 安全的行业标准与规范,如《铁路劳 动安全规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 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
铁路劳动安全风险
02
设备故障风险
设备老化
设备长时间使用可能导致性能下降,增加故障风险。
维护不当
缺乏定期维护和保养,可能导致设备在运行过程中出 现故障。
更新换代滞后
破坏行为
人为破坏铁路设施,可能导致列车运行受阻或发 生事故。
非法侵入
非法侵入铁路设施,可能对铁路运输安全造成威 胁。
铁路劳动安全管理
03
与措施
设备维护与检修
01
02
03
04
定期维护
对铁路设备进行定期维护,确 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预防性检修
根据设备磨损和老化规律,进 行预防性检修,避免设备故障
。
铁路职工培训教材-----铁路劳动安全(2013年版,全篇)
规章制度
第七十七条 禁止实施下列危害铁路安全的行为:
(一)非法拦截列车、阻断铁路运输; (二)扰乱铁路运输指挥调度机构以及车站、列车的正常秩序; (三)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遗弃障碍物; (四)击打列车; (五)擅自移动铁路线路上的机车车辆,或者擅自开启列车车门、违规操纵
列车紧急制动设备;
(六)拆盗、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标桩、防护 设施和安全标志; (七)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或者在未设道口、人行过道的铁路线路上通 过;
规章制度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八条 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 第一百零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给铁路运输企业或者其 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或者 第九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 他单位、个人财产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铁 责令改正,对单位处 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 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 路安全的物质的,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单 人处 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 位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 刑事责任。 罚款。
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从事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的单位应当 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配备安全管 理人员,执行保障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的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安全 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铁路建设、运输、设备制造维修单位的工作人员应 当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实行标准化作业,保证铁路安全。
规章制度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 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 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铁路工务《劳动安全考试题库》范文(精选2篇)
铁路工务《劳动安全考试题库》范文(精选2篇)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铁路工务《劳动安全考试题库》的文章2篇 ,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保证行车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规则。
第1.0.2条保证安全生产是工务部门的基本职责。
各级工务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掌握安全生产规律,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作业纪律和劳动纪律,落实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第1.0.3条铁路局、铁路公司应保证工务安全的及时投入,工务部门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以满足运输安全的需要。
第1.0.4条凡发生与工务有关的事故,工务部门应缜密调查,科学分析,找出原因,吸取教训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1.0.5条凡在营业线及邻近营业线进行与工务设备相关的作业,均应遵守本规则。
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铁路局可根据需要制定,并报铁路总公司备案。
第1.0.6条本规则适用于200km/h以下国家铁路(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铁路除外)的工务安全管理。
第二章行车安全第一节基本作业要求营业线作业第2.1.1条普速铁路工务作业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第2.1.2条施工作业系指影响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或需改变列车运行条件的作业。
施工必须纳入月度施工计划,并在车站(调度所)办理封锁或慢行手续。
施工项目主要包括:1.线路及站场设备技术改造,增建双线、新线引入、电气化改造等施工。
2.跨越或穿越线路、站场的桥梁、涵洞、地下工程、管道、渡槽和电力线路、通信线路、油气管线以及铺设道口、平过道等设备设施的施工。
3.在规定的安全区域内进行影响建筑限界、路基和桥隧涵稳定的各种施工及爆破作业。
4.设置在线路上的安全检测、监控设备的新建、技术改造、大中修施工。
5.线路大中修,路基、桥隧涵大修及大型养路机械施工。
6.成段破底清筛、更换钢轨或轨枕,成组更换道岔(含钢轨伸缩调节器),更换轨枕板施工。
铁路劳动安全知识教案
铁路劳动安全知识教案第一章劳动安全第一节劳动安全的发展概况一、劳动安全的概念劳动安全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不发生职业伤害。
在国际劳动术语中,职业伤害又称职业事故,包括劳动者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两类伤害。
二、劳动安全的发展概况1、1949年到1956年,在《共同纲领》中,明确规定“保护青工、女工的特殊利益”、“实行工矿检查制度,改进工矿的安全和卫生设备。
”国家相继颁布了一些安全规程,如《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等。
2、1956年至1965年,经济建设全面展开,安全生产工作得到相应发展,安全检查由一般性检查发展到专业性和季度性检查各种劳动安全措施得到了加强和发展。
3、1970年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通知》,1975年国家计划委员会发出了《关于加强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工作的通知》。
4、1988年6月国务院令(第9号)颁布《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提供了依据。
4、1991年国务院颁布《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994年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9年10月,国家经贸委颁布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试行标准》。
5、2001年4月国务院令第302号颁布《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5、2001年10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5、2002年6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6、2007年3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颁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废止了91年颁发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同年6月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节劳动安全的重要性1、劳动安全关系到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维护国家的声誉和形象。
铁路劳动安全教材
第一篇第一章国家法律与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为调整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关安全生产各方关系行为的法律规范,是为保障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而建立的法律体系.本章主要介绍一些与劳动安全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
第一节相关法律我国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专门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海上交通安全法》、《矿山安全法》等;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主要有《劳动法》、《工会法》、《铁路法》、《公路法》、《民用航空法》、《港口法》、《建筑法》、《电力法》、《刑法》等。
一、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安全生产领域的综合法律,是安全生产的基本法。
《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对保障我国的安全生产,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保护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国民经济健康、稳步和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一系列基本原则和制度,也是铁路运输生产活动必须遵循的.《安全生产法》分为总则、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法律责任和附则7章共97条.(一)安全生产方斜安全生产方针是指党和国家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的要求,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方向。
我国现行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第一”,就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在处理保证安全与生产经营活动的关系上,要始终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优先考虑从业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实行“安全优先”的原则。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实现生产经营的其他目标。
“预防为主”,就是按照系统化、科学化的管理思想,按照事故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千方百计预防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综合治理”,就是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等手段,人管、法治和技防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和舆论的监督作用,有效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的问题。
铁路工人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铁路安全生产管理,保障铁路运输安全,保护铁路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铁路行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铁路系统内所有从事铁路运输、施工、维修、养护等工作的职工。
第三条铁路安全生产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企、科学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铁路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位。
第五条铁路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职工能够熟练掌握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六条铁路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七条铁路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及时、准确地报告事故,严肃查处事故责任。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铁路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对本部门、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条职工应当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对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
第十一条铁路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第十二条铁路企业应当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纳入职工培训计划,确保职工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十三条新职工应当在上岗前接受不少于80小时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四条职工转岗、提职或者从事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工作,应当接受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第十五条铁路企业应当定期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技能比武等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第十六条铁路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符合国家规定和标准。
铁路货运劳动安全规章制度
铁路货运劳动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货运劳动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铁路部门规定,制定铁路货运劳动安全规章制度。
第二条铁路工作人员和单位应遵守本制度,不擅自修改规章,如有需要调整或修改,应按程序报领导批准。
第三条铁路货运劳动安全规章制度适用于铁路货物运输工作人员及相关单位的工作。
所有人员都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不得违反规定。
第二章货运作业安全管理第四条所有从事货运作业的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熟悉运输规章和技术标准,不得擅自操作机械设备。
第五条货物装卸作业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
搬运过程中要注意身体力行,避免受伤。
第六条货物装卸作业现场应保持整洁,禁止乱堆乱放,确保通道畅通。
第七条货运机车的操作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不得酒后驾车,保持车辆清洁,定期检查保养。
第八条对于突发状况,如货物滑落、火灾等,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三章货物装卸安全第九条装卸作业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指导职工正确操作,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条搬运人员应佩戴好头盔和手套,避免重物滑落伤到头部和手部。
第十一条特殊货物如易燃易爆品、腐蚀品等,应按照相关规定操作,并配备好相应的防护设备。
第十二条装卸作业应避免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吊装设备,确保吊装过程稳定安全。
第十三条装卸作业必须有专人监督,确保作业过程中无误操作。
第四章火灾防范第十四条货运作业现场应设置有效的消防设备,定期维护检查。
第十五条搬运易燃易爆品时应注意防火防爆措施,避免发生火灾。
第十六条发生火灾时,应及时报警,并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确保火灾不扩大。
第五章紧急处置第十七条货运作业中,如有货物滑落、车辆故障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八条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作业,安排人员撤离,并及时报警求助。
第十九条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应及时进行急救,并送医院救治。
第六章天气恶劣情况下的安全措施第二十条在恶劣天气下,如雨雪天气,应增加防滑设备,避免滑倒。
铁路工务全员劳动安全教案
劳动安全培训教案目录第一章铁路企业安全制度(人身、作业、电气化)第二章站段安全制度(人身、作业、电气化)第三章预防机车车辆伤害(人身、作业、电气化)第四章预防触电(人身、作业、电气化)第五章过冬防寒第六章安全生产新知识、新技术、新标准、新规章等劳动安全培训(轨规、行规)第一章铁路企业安全制度一、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有关人身安全规定《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技术规章编号:TG/01-2014 )于2014 年5 月27 日经中国铁路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通过,自2014 年11 月1 日起施行。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以下简称《技规》)由高速铁路部分和普速铁路部分组成,分为总则,技术设备,行车组织,信号显示。
高速铁路部分为25 章498 条,普速铁路部分为19 章462 条。
规定了铁路的基本建设、产品制造、验收交接、使用管理及保养维修方面的基本要求和标准;规定了各部门、各单位、各工种在从事铁路运输生产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责任范围、工作方法、作业程序和相互关系;规定了信号的显示方式和执行要求。
《技规》是铁路技术管理的基本规章,铁路的其他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各部门、各单位制定的技术管理文件等,都必须符合《技规》的规定。
《技规》要求铁路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在自己的职务范围内,以对国家和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保证安全生产。
二、铁路运输系统作业人员劳动安全关键点通用控制措施为适应铁路运输生产和技术条件不断发展变化的需要,落实“规范管理,强基达标”总体要求,强化作业安全关键环节的控制,减少职工伤害事故,原铁道部制定了《铁路运输系统作业人员劳动安全关键点控制措施》,分为通用控制措施和具体控制措施两大部分。
通用控制措施规定在铁路既有线从事作业的所有人员,必须认真落实下列劳动安全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认真执行保休制度,班前充分休息,严禁班前、班中饮酒;严禁脱岗、串岗、私自替班或换班,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动车司机休息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动车司机在休息期间的身心健康,提高动车运行安全系数,保障旅客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铁路劳动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动车司机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所有动车司机及其所属单位。
第三条动车司机休息日常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安全有序、保障权益的原则。
第二章休息时间安排第四条动车司机实行四班三运转制,即每班工作8小时,休息8小时,轮休24小时。
第五条动车司机连续工作不超过4小时后,应安排至少10分钟的休息时间。
第六条动车司机在夜间工作期间,每班工作4小时后,应安排至少20分钟的休息时间。
第七条动车司机因工作需要,加班时间不得超过每日1小时,每月累计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第三章休息场所第八条动车司机休息场所应满足以下条件:1. 安全:休息场所应远离噪音、污染源,确保司机休息期间的人身安全。
2. 舒适:休息场所应配备必要的休息设施,如床铺、空调、电视等,为司机提供舒适的休息环境。
3. 便利:休息场所应方便司机进出,方便司机办理交接班手续。
第九条动车司机休息场所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环境整洁。
第四章休息期间管理第十条动车司机在休息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1. 不得饮酒、赌博、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
2. 不得擅自离开休息场所,如需外出,应向所属单位报告。
3. 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吸烟、喧哗等。
4. 不得泄露工作秘密,如动车运行数据、车站信息等。
第十一条动车司机休息期间,所属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巡视,确保司机休息质量。
第十二条动车司机休息期间,如发现司机身体不适,应立即采取措施,必要时送医治疗。
第五章休息保障第十三条动车司机休息期间,所属单位应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如提供热水、食物等。
第十四条动车司机休息期间,所属单位应定期对司机进行健康检查,确保其身体健康。
第十五条动车司机因工作需要,在休息期间不能回家的,所属单位应提供住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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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向指示信号灯的箭头方向向左、 向上、向右分别表示左转、直行、 右转。
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 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 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过。
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有两个 红灯交替闪烁或者一个红灯亮时, 表示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红灯 熄灭时,表示允许车辆、行人通 行。
常见事故 预防
机动车通行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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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事故 预防
碾压
刮擦 翻车
交通事 故类型
碰撞 爆炸
坠车
失火
常见事故 预防
不可逆性 随机性
交通事 社会性 故特点 突发性
频发性
常见事故 预防
机动车 辆伤害
常见事故 预防
机动车驾驶人基本要求
1机动车驾驶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接受道 路交通安全教育。
2机动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考试合格,依法取得机动 车驾驶证,方准驾驶车辆。驾驶证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
患有不宜驾驶疾病的不准驾驶机动车。
常见事故 预防
机动车驾驶人的应急处置
突发事件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员在从事本岗位工作过程中 突然发生的,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危害或财产 损失,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 以应对的安全事件。
常见事故 预防
沉着 冷静
重减速 轻方向
应急处 置原则
先人后物 先人后己
避重就轻 减少损失
常见事故 预防
交通
制动
车辆
车辆
事故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失灵
侧滑
水淹
应急处
应急 处置
应急 处置
应急 处置
应急 处置
置方法
车辆 火灾 应急 处置
轮胎 爆裂 应急 处置
转向 失控 应急 处置
车辆 坠河 应急 处置
常见事故 预防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 示如下: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 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 行车辆、行人通行。
2015
——安全培训科目
安阳车务段行办
常见事故 预防
预防机动车辆伤害
“开车上路,生命随行”。这就要求我们时时刻刻把安全 驾驶放在首位。很多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是因为交通 违法行为导致的,对于机动车驾驶人员来说,严格执行 交通法规的要求和规定,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 道路交通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3机动车驾驶人员应当按照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 车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 4 机动车驾驶人员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
5机动车驾驶人员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 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者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 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1)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 行横道。
(2)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 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 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 停留等候。
常见事故 预防
车道信号灯表示如下:
(1)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 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
(2)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 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常见事故 预防
6机动车驾驶人员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 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7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 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8 对强迫、指使机动车驾驶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 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有权拒绝。 9 对乘车人违章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乘车、向车外抛洒物品、影响机 动车驾驶人员安全驾驶的有权制止。
常见事故 机动车驾驶人员必须遵守的规定
预防
(简称“十不准”)
不准无证驾驶或驾驶无证机动车。 不准酒后或疲劳驾驶机动车。 不准驾驶超员、超载、超限机动车。 不准驾驶车况不良或性能不熟的机动车。 不准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合的机动车。 不准超速驾车或违章超车。 驾车时不准拨打或接听手机。 车门、车厢未关紧不准启动机动车。 因违章违纪正待岗培训的不准驾驶机动车。
(2)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 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3)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4)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 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 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 示通行。
(5)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 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 情况下,可以通行。
常见事故 预防
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