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en10083-1中文版参考淬火和回火钢.第1部分一般交货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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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标准大全EN 10001-1991 生铁的定义和分类EN 100012-1995 基本规范:电子元件的X线透视法EN 100014-1996 基本规范.CECC已经审估过的平均工艺规程.极限60%置信度EN 10002-1-2001 金属材料.拉力试验.第1部分:室温下的试验方法EN 10002-4 Bb.1-1995 金属材料.拉力试验.第4部分:单轴应力检验用长度变化测量装置的检验.距离记录系统以及检验实例EN 10002-4-1995 金属材料.拉力试验.第4部分:单轴应力检验用长度变化测量装置的检验EN 10002-5-1992 金属材料.抗拉试验.第5部分:高温检验法EN 100114-1-1996 程序规则.质量认证程序.第1部分:认可生产厂家用CECC要求EN 100114-6/A1-1999 电子元件的CECCECC电子元件的质量量评定方法.第6部分:生产厂家的技术认证.修改A1EN 100114-6-1997 程序规则.质量评定程序.第6部分:对电子元件生产厂家的技术认可EN 10016-1-1995 拉拔和/或冷轧用非合金钢棒.第1部分:一般要求EN 10016-2-1995 拉拔和/或冷轧用非合金钢棒.第2部分:通用钢棒的特殊要求EN 10016-3-1995 拉拔和/或冷轧用非合金钢棒.第3部分:沸腾和沸腾代用低碳钢的特殊要求EN 10016-4-1995 拉拔和/或冷轧用非合金钢棒.第4部分:特殊用途钢棒的特殊要求EN 10020-2000 钢的等级定义和划分EN 10021-1993 钢和钢制品的一般交货技术条件EN 10024-1995 带倾斜的内法兰面的工字钢.极限尺寸和外型尺寸EN 10025-1994 非合金结构钢制热轧产品.交货技术条件EN 10027-1-1992 钢的命名系统.第1部分:简称.主要符号EN 10027-2-1992 钢的命名系统.第2部分:号码系统EN 10028-1-2002 压力容器用扁平钢轧材.第1部分:一般要求EN 10028-2-2003 压力容器用扁平钢轧材.第2部分:具有规定的耐高温性能的非合金钢与合金钢EN 10028-3-2003 压力容器用扁平钢轧材.第3部分:经过正火处理的可焊细晶粒钢EN 10028-4-2003 压力容器用扁平钢轧材.第4部分:具有规定的低温特性的镍合金钢EN 10028-5-2003 压力容器用扁平钢轧材.第5部分:热机轧制的可焊细晶粒钢EN 10028-6-2003 压力容器用扁平钢制品.第6部分:淬火和回火的可焊接细粒钢EN 10028-7-2000 压力容器钢板.第7部分:不锈钢EN 10029-1991 极限偏差3mm的热轨钢板.形状公差.允许重量偏差EN 10031-2003 锻造用半成品.尺寸、形状和质量公差EN 10034-1994 I型和H型结构钢.极限偏差和外型公差EN 10036-1990 钢铁材料的化学分析.钢和生铁中总含碳量的测定.在氧气流中燃烧后重量分析测定EN 10045-1-1991 金属材料.摆锤式缺口冲击韧性试验.第1部分:试验方法EN 10045-2-1993 金属材料.摆式冲击试验.第2部分:试验机的验证(摆式冲击试验机)EN 10048-1996 热轧窄钢带.尺寸和形状公差EN 10051-1997 无涂层连续热轧非合金和合金钢板材,薄板材和带材.尺寸和形状公差EN 1005-1-2001 机械安全.人体的物理特性.第1部分:术语和定义EN 10052-1994 钢铁产品热处理术语.EN 1005-2-2003 机械安全.人体特性.第2部分:机械及其零部件的人工装卸EN 1005-3-2002 机械安全.人体的物理特性.第3部分:为机械操作推荐的负荷极限EN 10055-1995 带圆角的热轧等腰T型钢和过渡连接件.尺寸.极限尺寸和形状公差EN 10056-1-1998 等边和不等边角钢.第1部分:尺寸EN 10056-2-1994 等边和不等边角钢.第2部分:极限偏差和外形公差EN 10058-2003 一般用途热轧扁钢棒.尺寸及形状和尺寸公差EN 10059-2003 一般用途热轧方形钢棒.尺寸及形状和尺寸公差EN 10060-2003 一般用途热轧圆钢棒.尺寸及形状和尺寸公差EN 10061-2003 一般用途热轧六角钢棒.尺寸及形状和尺寸公差EN 10067-1996 热轧球扁钢.尺寸和形状、尺寸、质量公差EN 10071-1990 钢铁材料的化学分析.钢和铁中锰含量的测定.电测滴定法EN 1007-1-2002 高级工业陶瓷.陶瓷复合材料.纤维增强的试验方法.第1部分:胶料含量的测定EN 1007-2-2002 高级工业陶瓷.陶瓷复合材料.纤维增强的试验方法.第2部分:线密度的测定EN 1007-3-2002 高级工业陶瓷.陶瓷复合材料.纤维增强的试验方法.第3部分:长纤维直径和横截面积的测定EN 1007-5-2003 高级工业陶瓷.陶瓷复合材料.增强纤维的试验方法.第5部分:室温下复丝束中长丝断开时的拉伸强度和拉伸应变分布的测定EN 10079-1993 钢制品定义的确定EN 1008-2002 搅拌混凝土用水.在搅拌混凝土用水时抽样检验和评定水(包括混凝土工业加工过程中回收的水)的适用性EN 10083-1-1996 淬火和回火钢.第1部分:特殊钢交货技术条件EN 10083-2-1996 淬火和回火钢.第2部分:非合金优质钢交货技术条件EN 10083-3-1996 优质钢.第3部分:硼钢交货技术条件EN 10084-1998 渗碳钢.技术交货条件EN 10085-2001 氮化钢.交货技术条件.EN 10087-1999 高速切削钢.半成品热轧制棒材和线材的技术交货条件EN 10088-1-1995 不锈钢.第1部分:不锈钢目录EN 10088-2-1995 不锈钢.第2部分:一般用途的薄板和带材的交货技术条件EN 10088-3-1995 不锈钢.第3部分:一般用途的半成品,钢棒,轧制线材和型钢的交货技术条件EN 10089-2002 淬火和回火弹簧用热轧钢.交货技术条件EN 10090-1998 内燃机用阀门钢和阀门合金EN 10092-1-2003 热轧弹簧扁钢棒材.第1部分:扁平棒材.尺寸及形状和尺寸公差EN 10092-2-2003 热轧弹簧钢扁平棒材.第2部分:有肋和有槽的簧片.尺寸及形状和尺寸公差EN 10095-1999 耐高温钢和镍合金EN 1010-3-2002 机械安全.印刷和纸加工机械的设计和施工的安全要求.第3部分:切削机EN 10106-1996 冷轧非颗粒结构定向最终退火装态下的电工钢片和钢带EN 10107-1996 颗粒结构定向最终退火装态下的电工钢片和钢带EN 10111-1998 冷成型用无增塑连续热轧钢带和薄钢板.交货技术条件EN 1011-1-2002 焊接.焊接金属材料的建议.第1部分:电弧焊接通则EN 1011-2-2001 焊接.焊接金属材料的建议.第2部分:铁素体钢的弧焊EN 10113-1-1993 适于焊接的细晶粒结构钢热轧制品.第1部分:一般交货条件EN 1011-3-2001 焊接.焊接金属材料的建议.第3部分:不锈钢的电弧焊接EN 10113-2-1993 适于焊接的细晶粒结构钢热轧制品.第2部分:正火/正火轧制钢的交货条件EN 10113-3-1993 适于焊接的细晶粒结构钢热轧制品.第3部分:热工机械轧制钢的交货条件EN 1011-4-2001 焊接.焊接金属材料的建议.第4部分:铝和铝合金的电弧焊接EN 1011-5-2003 焊接.金属材料焊接的推荐规范.第5部分:包层钢的焊接EN 101-1992 瓷砖和板.按莫斯测定法测定表面划痕硬度EN 10120-1997 焊接过的气罐用薄钢板和钢带EN 1012-1-1996 压缩机和真空泵.安全要求.第1部分:压缩机EN 1012-2-1996 压缩机和真空泵.安全要求.第2部分:真空泵EN 10126-1996 非最终退火装态下非合金钢制冷轧电工钢片和钢带EN 10130-1999 用于冷变形的低碳钢冷轧板.交货技术条件(包括修正件A1:1998)EN 10131-1992 冷成形用冷轧无涂层低碳钢和高屈服极限的普通钢的扁平制品.尺寸和形状公差EN 1013-1-1998 单层屋顶用反光成型塑料板.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试验方法EN 10132-1-2000 热处理用冷轧窄钢带材.技术提交条件.第1部分:一般EN 1013-2-1999 单层屋顶用反光成型塑料板.第2部分:玻璃纤维增强聚酯树脂板(GF-UP)的特殊要求和检验方法EN 10132-2-2000 热处理用冷轧窄钢带材.技术提交条件.第2部分:表面硬化钢EN 10132-3-2000 热处理用冷轧窄钢带材.技术提交条件.第3部分:淬火和回火EN 10132-4-2002 热处理用冷轧窄钢带材.技术交货条件.第4部分:弹簧钢和其它用途钢EN 1013-3-1998 单层屋顶用反光成型塑料板.第3部分:聚氯乙烯(PVC)板的特殊要求和试验方法EN 1013-4-2000 单层屋顶用反光成型塑料薄板.第4部分:聚碳酸酯(PC)薄板的特殊要求、试验方法和性能EN 1013-5-2000 单层屋顶用反光成型塑料薄板.第5部分:聚甲基丙烯酸甲酯(PMMA)薄板的特殊要求、试验方法和性能EN 10136-1990 黑色金属材料的化学分析.钢中镍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测定法EN 10137-1-1995 淬火和回火或沉淀硬化状态下高屈服强度结构钢制板材和宽扁钢.第1部分:一般交货条件EN 10137-2-1995 淬火和回火或沉淀硬化状态下高屈服强度结构钢制板材和宽扁钢.第2部分:淬火和回火钢的交换条件EN 10137-3-1995 淬火和回火或沉淀硬化状态下高屈服强度结构钢制板材和宽扁钢.第3部分:沉淀硬化钢的交换条件EN 10139-1997 冷成型加工用无涂层低碳钢制冷轧窄钢带.技术交货条件EN 10140-1996 冷轧窄钢带.尺寸和形状公差EN 1014-1-1995 木材防腐剂.沥青浸渍油以及用该油的浸渍木材.取样和分析.第1部分:沥青浸渍油取样法EN 1014-2-1996 木材防腐剂.沥青浸渍油以及用该油的浸渍木材.取样和分析.第2部分:跟踪分析用从浸渍木材中提取沥青浸渍油试样的方法EN 10142-2000 冷加工用连续热浸镀锌低碳钢带材和薄板.交货技术条件EN 10143-1993 连续热镀钢板和钢带.极根尺寸和形状公差EN 1014-3-1997 木材防腐剂.沥青浸渍油以及用该油浸渍的木材.取样和分析方法.第3部分:杂酚油中苯芬花含量的测定EN 1014-4-1995 木材防腐剂.煤焦浸渍油及用该油浸渍的木材.取样和分析.第4部分:煤焦浸渍油中水解萃取苯酚含量的测定EN 10147-2000 连续热浸镀锌结构钢带材和薄板.交货技术条件EN 10149-1-1995 冷成型用高屈服点钢制热轧扁平产品.第1部分:一般交货条件EN 10149-2-1995 冷成型用高屈服点钢制热轧扁平产品.第2部分:热机械轧制钢的交货条件EN 10149-3-1995 冷成型用高屈服点钢制热轧扁平产品.第3部分:普通退火和轧制钢交货条件EN 1015-10-1999 圬工用灰浆的检验方法.第10部分:固体灰浆干燥体密度的测定EN 1015-11-1999 圬工用灰浆的检验方法.第11部分:固体灰浆的弯曲拉伸强度和抗压强度的测定EN 1015-1-1998 圬工用灰浆的检验方法.第1部分:用筛分分析测定粒度分布EN 10151-2002 弹簧用不锈钢带材.交货技术条件EN 1015-12-2000 圬工用灰浆的试验方法.第12部分:在基底物上硬化打底和涂抹灰浆的粘结强度的测定EN 1015-17-2000 圬工用灰浆的试验方法.第17部分:新凝灰浆中水溶性氯化物含量的测定EN 1015-18-2002 圬工用灰浆的检验方法.第18部分:测定硬化泥浆毛吸作用引起的水吸收系EN 1015-19-1998 圬工用灰浆的检验方法.第19部分:粉刷灰浆制固定灰浆的水蒸气渗透性的测定EN 1015-21-2002 圬工用灰浆的检验方法.第21部分:测定底层灰浆与基材的兼容性EN 1015-2-1998 圬工用灰浆的检验方法.第2部分:灰浆的取样和检验灰浆的制备EN 10152-2003 电解镀锌冷轧扁钢制品.交货技术条件EN 1015-3-1999 圬工用灰浆的检验方法.第3部分:新鲜灰浆稠度的测定(流动扩展)EN 1015-4-1998 圬工用灰浆的检验方法.第4部分:用渗透器测定新鲜灰浆的粘度EN 10154-2002 连续热浸镀调质铝硅涂层(AS)钢带和薄板.交货技术条件EN 10155-1993 增强的耐大气腐蚀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EN 1015-6-1998 圬工用灰浆的检验方法.第6部分:测定新鲜灰浆的粗密度EN 1015-7-1998 圬工用灰浆的检验方法.第6部分:测定新鲜灰浆的粗密度EN 1015-9-1999 圬工用灰浆的检验方法.第9部分:新鲜灰浆的可处理时间和可修正时间的测定EN 10160-1999 厚度大于或等于6毫米的钢板制品的超声波检验(平面反射法)EN 10162-2003 冷轧钢型材.交货技术条件.尺寸和横截面公差EN 10163-1-1991 热轧钢制品表面状态的供货条件(薄板.宽扁钢和异型钢).第1部分:一般要求EN 10163-2-1991 热轧钢制品表面状态的供货条件(薄板.宽扁钢和异型钢).第2部分:薄板和宽扁钢EN 10163-3-1991 热轧钢制品表面状态的供货条件(薄板.宽扁钢和异型钢).第3部分:异型钢EN 10164-1993 经调质垂直于制品表在变形性能的钢制品.交货技术条件EN 10165-1996 非最终退火装态下合金钢制冷轧电工钢片和钢带EN 10169-1-2003 连续有机涂覆(盘绕涂覆)的扁钢制品.第1部分:一般信息(定义、材料、公差和试验方法)EN 10169-3-2003 连续有机涂层(盘绕涂层)扁平钢轧材.第3部分:建筑物内部设施用品EN 1017-1998 用于制备饮用水的产品.半烧结的白云石EN 10177-1990 铁材料的化学分析.钢中钙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测定法EN 10178-1990 冶炼材料的化学分析.钢材中铌含量的测定.光度法EN 10179-1990 黑色金属材料的化学分析.钢中氮(微含量)的测定.光度法EN 10181-1990 黑色金属材料的化学分析.钢中铅含量)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测定法EN 1018-1998 用于制备饮用水的产品.碳酸钙EN 10184-1990 钢铁材料的化学分析.钢内和铁内磷的测定.分光光度法EN 10188-1990 黑色金属材料的化学分析.钢铁中铬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测定法EN 1019-1995 人员用水的化学处理.二氧化硫EN 10200-1992 钢铁冶炼材料的化学分析.钢中硼含量的测定.分光光度法EN 1020-2001 有风扇支持燃烧气体和/或燃烧物质传输、净热输入功率不超过300kW的空间加热用非家用燃气式强制对流空气加热器EN 10202-2001 冷轧锡产品.电解锡板和电解铬/氧化铬涂层钢EN 10204-1995 冶金产品.检验文件型式EN 10205-1992 生产白铁皮和电镀铬钢板用冷轧薄钢板卷EN 10207-1997 简单的压力容器用钢材.薄钢板,带钢和棒钢的交货技术条件EN 10208-1-1998 易燃液体或气体用管道钢管.交货技术条件.第1部分:要求等级为A的管EN 10208-2-1996 易燃液体或气体用管道钢管.交货技术条件.第2部分:要求等级为B的管EN 10209-1996 涂釉低碳钢制冷轧扁平制品.交货技术条件EN 10210-1-1994 非合金结构钢和精粒结构钢制的钢构件用热成型空心型件.第1部分:交货技术要求EN 10210-2-1997 非合金和细晶粒结构钢的热精加工结构空心型材.第2部分:公差,尺寸和分段特性EN 1021-1-1994 家具.装璜家具易燃性的评估.第1部分:火源:燃着的香烟EN 10211-1996 钢铁材料的化学分析.钢和铁中钛含量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法EN 1021-2-1994 家具.室内装璜家具易燃性的评估.第2部分:火源:等同于火柴的煤气火焰EN 10212-1995 生铁材料的化学分析.用分光光度法测定钢和铁中的砷含量EN 10213-1-1996 压力容器用铸钢的交货技术条件.第1部分:概述EN 10213-2-1996 压力容器用铸钢的交货技术条件.第2部分:室温和高温下使用的钢种EN 10213-3-1996 压力容器用铸钢的交货技术条件.第3部分:低温下使用的钢种EN 10213-4-1996 压力容器用铸钢的交货技术条件.第4部分:奥氏体和奥氏体铁素钢种EN 10214-1995 连续热浸镀调质带锌铝覆层的钢带和薄板.交货技术条件EN 10215-1995 连续热浸镀调质带铝锌覆层的钢带和薄板.交货技术条件EN 10216-1-2002 压力载荷用无缝钢管.交货技术条件.第1部分:具有室温下规定性能的非合金钢管EN 10216-2-2002 压力载荷用无缝钢管.交货技术条件.第2部分:具有较高温度下规定性能的非合金和合金钢管EN 10216-3-2002 压力载荷用无缝钢管.交货技术条件.第3部分:细粒合金钢管EN 10216-4-2002 压力载荷用无缝钢管.交货技术条件.第4部分:具有低温下规定性能的非合金和合金钢管EN 10216-4-2002 压力载荷用无缝钢管.交货技术条件.第4部分:具有低温下规定性能的非合金和合金钢管EN 10217-1-2002 压力载荷用焊接钢管.交货技术条件.第1部分:具有室温下规定性能的非合金钢管EN 10217-1-2002 压力载荷用焊接钢管.交货技术条件.第1部分:具有室温下规定性能的非合金钢管EN 10217-2-2002 压力载荷用焊接钢管.交货技术条件.第2部分:具有较高温度下规定性能的电焊非合金和合金钢管EN 10217-2-2002 压力载荷用焊接钢管.交货技术条件.第2部分:具有较高温度下规定性能的电焊非合金和合金钢管EN 10217-3-2002 压力载荷用焊接钢管.交货技术条件.第3部分:细粒合金钢管EN 10217-3-2002 压力载荷用焊接钢管.交货技术条件.第3部分:细粒合金钢管EN 10217-4-2002 压力载荷用焊接钢管.交货技术条件.第4部分:具有低温下规定性能的电焊非合金钢管EN 10217-4-2002 压力载荷用焊接钢管.交货技术条件.第4部分:具有低温下规定性能的电焊非合金钢管EN 10217-5-2002 压力载荷用焊接钢管.交货技术条件.第5部分:具有较高温度下规定性能的埋弧焊接非合金和合金钢管EN 10217-5-2002 压力载荷用焊接钢管.交货技术条件.第5部分:具有较高温度下规定性能的埋弧焊接非合金和合金钢管EN 10217-6-2002 压力载荷用焊接钢管.交货技术条件.第6部分:具有低温下规定性能的埋弧焊接非合金钢管EN 10217-6-2002 压力载荷用焊接钢管.交货技术条件.第6部分:具有低温下规定性能的埋弧焊接非合金钢管EN 10218-1-1994 钢丝和线材产品.概述.第1部分:检验方法EN 10218-2-1996 钢丝和线材产品.概述.第2部分:线材尺寸和公差EN 10219-1-1997 非合金结构钢和细晶粒结构钢的冷成形结构空心型材.第1部分:交货技术要求EN 10219-2-1997 非合金结构钢和细晶粒结构钢的冷成形结构空心型材.第2部分:公差,尺寸和分段性能EN 10220-2002 无缝钢管.单位长度尺寸重量通用表EN 10221-1996 热轧钢棒和线材的表面质量等级.交货技术条件EN 1022-1997 居室家具.可就坐的家具.稳定性测试EN 10222-1-2002 压力容器用钢锻件.第1部分:自由成型锻件的一般要求EN 10222-2-2000 压力容器用钢锻件.第2部分:特定高温性能的铁素体和马氏体钢EN 10222-3-1999 压力罐用钢制锻件.第3部分:低温下有确定性能的镍钢EN 10222-4-2001 压力容器用钢锻件.第4部分:高弹限强度的可焊接细晶粒钢EN 10222-5-2000 压力容器用钢锻件.第5部分:马氏体、奥氏体和奥氏体铁素体不锈钢EN 10223-1-1998 栅栏用钢丝和钢丝制品.第1部分:锌和锌合金涂层的有刺钢丝EN 10223-2-1998 栅栏用钢丝和钢丝制品.第2部分:农业,隔离和栅栏用六角网目钢丝编织物EN 10223-3-1998 栅栏用钢丝和钢丝制品.第3部分:建筑用带六角网目的钢丝编织物EN 10223-4-1998 栅栏用钢丝和钢丝制品.第4部分:栅栏用钢丝焊接的格网EN 10223-5-1998 栅栏用钢丝和钢丝制品.第5部分:栅栏用钢丝铰链网格和结节网格EN 10223-6-1998 栅栏用钢丝和钢丝制品.第6部分:栅栏用正方形网目的钢丝编织物EN 10223-7-2002 栏栅用钢丝和钢丝制品.第7部分:栏栅用焊接钢丝板条EN 10224-2002 包括生活用水在内的水成液的输送用非合金钢管和配件.交货技术条件EN 10225-2001 固定近海结构的可焊接结构钢.技术交货条件EN 10228-1-1999 钢锻件的无损检验.第1部分:磁粉探伤EN 10228-2-1998 钢锻件的无损检验.第2部分:渗透检验EN 10228-3-1998 钢制锻件的无损检验.第3部分:铁氧体钢制或马氏体钢制锻件的超声波试验EN 10228-4-1999 钢锻件的无损检验.第4部分:奥氏和奥氏铁氧体非合金钢锻件的超声波检验EN 10229-1998 评定钢制品抗氢感应形成裂纹的性能(HIC)EN 10230-1-2000 钢丝钉.第1部分:一般用途的散装钉EN 1023-1-1996 办公室家具.隔断墙板.第1部分:尺寸EN 10232-1994 金属材料.管材(管截面).弯曲试验EN 1023-2-2001 办公室家具.隔断墙板.第2部分:机械安全要求EN 10233-1994 金属材料.管材.环形折曲试验EN 1023-3-2001 办公室家具.隔断墙板.第3部分:试验方法EN 10234-1994 金属材料.管材.扩管试验EN 10235-1994 金属材料.管材.折缘试验EN 10236-1994 金属材料.管材.扩管试验EN 10237-1994 金属材料.管.环状试样拉力试验.EN 10238-1996 结构钢制经自动喷射和自动涂层处理的产品EN 10240-1998 钢管用内部和/或外部防护涂层.通过在自动设备中热浸镀锡进行的涂层的规定EN 10241-2000 螺纹钢管EN 1024-1997 不连续铺设用粘土屋顶砖.几何特性测定EN 10242/A1-1999 可锻铸铁制螺纹管件.修正A1EN 10242/A2-2003 可锻铸铁制螺纹管件.修正A2EN 10242-1995 可锻铸铁制螺纹管件EN 10243-1-2000 钢热模锻件.尺寸公差.第1部分:落锤锻造和垂直压力锻造EN 10243-2-2000 钢热模锻件.尺寸公差.第2部分:在水平锻造机器上的顶锻EN 10244-1-2001 钢线和钢线产品.钢线上的有色金属涂层.第1部分:一般规则EN 10244-2-2001 钢线和钢线产品.钢线上的有色金属涂层.第2部分:锌和锌合金涂层EN 10244-3-2001 钢线和钢线产品.钢线上的有色金属涂层.第3部分:铝涂层EN 10244-4-2001 钢线和钢线产品.钢线上的有色金属涂层.第4部分:锡涂层EN 10244-5-2001 钢线和钢线产品.钢线上的有色金属涂层.第5部分:镍涂层EN 10244-6-2001 钢线和钢线产品.钢线上的有色金属涂层.第6部分:铜,青铜和黄铜涂层EN 10245-1-2001 钢线和钢线产品.钢线上的有机涂层.第1部分:一般规则EN 10245-2-2001 钢线和钢线产品.钢线上的有机涂层.第2部分VC 涂层线EN 10245-3-2001 钢线和钢线产品.钢线上的有机涂层.第3部分 E 涂层线EN 10245-4-2003 钢丝和钢丝产品.钢丝上的有机涂层.第4部分:聚酯涂层丝EN 10246-10 Berichtigung 1-2000 DIN EN 10246-10的勘误EN 10246-10-2000 钢管的无损检验.第10部分:缺陷探测用自动熔融电弧焊接钢管焊缝的放射线检验EN 10246-11-2000 钢管的无损试验.第11部分:表面缺陷探测用的无缝和焊接钢管的液体渗透试验EN 10246-1-1996 钢管的无损检测.第1部分:证明密封性用无缝和焊接铁磁钢管(埋弧焊除外)的自动电磁检验EN 10246-12-2000 钢管的无损检验.第12部分:表面缺陷探测用无缝和焊接铁磁钢管的磁粉探伤EN 10246-13-2000 钢管的无损检验.第13部分:无缝和焊接(埋弧焊除外)钢管的自动全周超声波测厚检验EN 10246-14-2000 钢管的无损试验.第14部分:无缝和焊接钢管(埋头焊接除外)叠层缺陷检测的自动超声波试验.德文版本EN 10246-14:1999EN 10246-15-2000 钢管的无损检验.第15部分:用于检测层状缺陷的焊接钢管生产时用的带材/板材的自动超声波检验EN 10246-16-2000 钢管的无损检验.第16部分:层状缺陷检测用焊接钢管焊缝区域的自动超声波检验EN 10246-17-2000 钢管的无损检验.第17部分:层状缺陷检测用无缝和焊接钢管管端的超声波检验EN 10246-18-2000 钢管的无损检验.第18部分:层状缺陷检测用无缝和焊接铁磁钢管管端的磁粉探伤EN 10246-2-2000 钢管的无损试验.第2部分:证明液压渗漏紧密性的无缝和焊接(埋弧焊接除外)的奥氏体和铁素体/奥氏体钢管的自动涡流试验EN 10246-3-2000 钢管的无损试验.第3部分:无缝和焊接钢管(埋弧焊接除外)缺陷检测的自动涡电流试验.德文版本EN10246-3:1999EN 10246-4-2000 钢管的无损检验.第4部分:横向不完整性检测用铁磁无缝钢管的自动全外围磁换能器检验/磁漏检验EN 10246-5-2000 钢管的无损检验.第5部分:纵向不完整性检测用铁磁无缝和焊接(埋弧焊接除外)钢管的自动全外围磁换能器检验/磁漏检验EN 10246-6-2000 钢管的无损试验.第6部分:无缝钢管横向缺陷探测的自动全周长超声波试验EN 10246-7-1996 钢管的无损检测.第7部分:证明长度误差用整个管圆周上无缝和焊接铁磁钢管(埋弧焊除外)的自动超声波检验EN 10246-8-2000 钢管的无损试验.第8部分:电焊钢管焊缝径向缺陷探测的自动超声试验EN 10246-9-2000 钢管的无损试验.第9部分:径向和/或横向缺陷探测用的埋弧焊钢管的自动超声试验EN 10248-1-1995 非合金钢制热轧板桩.第1部分:交货技术条件EN 10248-2-1995 非合金钢制热轧板桩.第2部分:极限尺寸和外形公差EN 10249-1-1995 非合金钢制冷成型板桩.第1部分:交货技术条件EN 10249-2-1995 非合金钢制冷成型板桩.第2部分:极限尺寸和外形公差EN 10250-1-1999 通用工程用开式模锻钢件.第1部分:一般要求EN 10250-2-1999 通用工程用开式模锻钢件.第2部分:非合金质量级钢和特种钢EN 10250-3-1999 通用工程用开式模锻钢件.第3部分:特种合金钢EN 10250-4-2000 通用工程用开式模锻钢件.第4部分:不锈钢EN 10251-1997 磁性材料.测定电工钢片和电工钢带几何特性值的方法EN 10252-1997 磁性材料.中等频率下电工钢片和电工钢带的磁性测量的方法EN 10253-1-1999 对焊管配件.第1部分:一般用途和无特定检验要求的锻造碳钢EN 10254-2000 闭模锻造的钢锻件.通用技术交货条件EN 10256-2000 钢管的无损检验.1级和2级检验师的合格证明及能力EN 10257-1-1998 电流电缆和通信电缆加固用锌或锌合金涂层的非合金钢丝.第1部分:地下铺设的电缆EN 10257-2-1998 电流电缆和通信电缆加固用锌或锌合金涂层的非合金钢丝.第2部分:海底电缆EN 10258-1997 冷轧不锈钢窄带材和剪切长度.极限尺寸和外形公差EN 10259-1997 冷轧不锈钢宽带材和薄板.极限尺寸和外形公差EN 1026-2000 门窗.透气率.试验方法EN 10263-1-2001 冷镦和冷挤压的钢杆材、棒材和线材.第1部分:一般交货技术条件EN 10263-2-2001 冷镦和冷挤压的钢杆材、棒材和线材.第2部分:冷处理后不用于热处理的钢的交货技术条件EN 10263-3-2001 冷镦和冷挤压的钢杆材、棒材和线材.第3部分:表面硬化钢的交货技术条件EN 10263-4-2001 冷镦和冷挤压的钢杆材、棒材和线材.第4部分:淬火和回火钢的交货技术条件EN 10263-5-2001 冷镦和冷挤压的钢杆材、棒材和线材.第5部分:不锈钢的交货技术条件EN 10264-1-2002 钢丝和钢丝产品.绳索用钢丝.第1部分:一般要求EN 10264-2-2002 钢丝和钢丝产品.绳索用钢丝.第2部分:一般绳索用的冷拉非合金钢丝EN 10264-3-2002 钢丝和钢丝产品.钢丝绳用钢丝.第3部分:3: 重型装置用圆形和异型非合金钢丝EN 10264-4-2002 钢丝和钢丝产品.绳索用钢丝.第4部分:不锈钢钢丝EN 10265-1996 磁性材料.确定机械性能和磁性能的薄钢板和带钢的要求EN 10266-2003 钢管、配件和结构空心型材.产品标准中使用的符号和术语定义EN 10267-1998 由热变形温度产生的沉淀硬化铁氧-珠光体钢EN 10268-1999 微型合金钢制冷变形用高延展极限冷轧平面产品.交货技术要求EN 10269-1999 具有特殊高温和/或低温性能的紧固件用钢和镍合金EN 10270-1-2001 机械弹簧用钢丝.第1部分:铅淬火冷拉制非合金钢丝EN 10270-2-2001 机械弹簧用钢丝.第2部分:油淬火和回火弹簧钢丝EN 10270-3-2001 机械弹簧用钢丝.第3部分:不锈钢弹簧钢丝EN 10271-1998 带电解分离锌-镍(ZN)涂层的平面钢制品.交货技术条件EN 1027-2000 门窗.水密性.试验方法EN 10272-2001 压力设备用不锈钢棒材EN 10273-2000 规定高温性能的压力容器用热轧可焊钢棒EN 10274-1999 金属材料.重量坠落试验EN 10275-1999 金属材料.管环液压压力试验EN 10276-1-2000 铁素体材料的化学分析.钢铁中氧的含量测定.第1部分:氧测定用钢样品的抽样和制备EN 10276-2-2003 钢铁材料的化学分析.钢铁中氧含量的测定.第2部分:在惰性气体中熔解后的红外法EN 10277-1-1999 光亮钢产品.技术交货条件.第1部分:总则EN 10277-2-1999 光亮钢产品.技术交货条件.第2部分:一般工程用钢EN 10277-3-1999 光亮钢产品.技术交货条件.第3部分:快削钢EN 10277-4-1999 光亮钢产品.技术交货条件.第4部分:表面硬化钢EN 10277-5-1999 光亮钢产品.技术交货条件.第5部分:回火和淬火钢EN 10278-1999 光亮钢产品的尺寸和公差EN 10279-2000 热轧钢管道.形状,尺寸,质量公差.德文版本EN 10279:2000EN 10280-2001 磁性材料.使用单片试验机测量电工钢板和带钢的磁性的方法EN 1028-1-2002 消防泵.带起动注油器的消防离心泵.第1部分:分类、总则和安全要求EN 10282-2001 磁性材料.测定电工钢板和带钢表面绝缘电阻的试验方法EN 1028-2-2002 消防泵.带起动注油器的消防离心泵.第2部分:总则和安全要求的检定EN 10283-1998 耐蚀钢铸件EN 10284-2000 聚乙烯(PE)管系统用带压缩端的可锻铸铁配件EN 10288-2002 岸上和近海管线用钢管及配件.外部双层挤压聚乙烯基涂层EN 10291 Bb.1-2001 金属材料.单轴蠕变拉伸试验.试验方法.应用指示EN 10291-2001 金属材料.单轴蠕变拉伸试验.试验方法EN 10292-2003 冷成型用高屈服强度的连续热浸镀钢带材和薄板.交货技术条件。

DIN EN10250-2中文版

DIN EN10250-2中文版

德国标准 1999年12月(术委员会© 未得到DIN 德国标准化协会柏林参考编号DIN EN 10250-2:1999-12分会的许可,不允许对本标准的任何部分进行复制。

英文价格8组销售编号1108 德国柏林10772,Beuth Verlag GmbH 享有德国标准 06.00 (DIN-标准)独家经营权。

欧洲标准 EN 10250-21999年10月ICS 77.140.45;ICS 77.140.85英文版本用于通用工程的开口钢质模锻件第二部分:非合金质量及特种钢本标准于1999年9月9日获得了欧洲标准化委员会的批准。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的成员必须遵守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的内部规定。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规定了生成本欧洲标准的条件,并规定了没有任何变化的国家标准的状态。

与这些国家标准相关的最新列表及参考书目可通过向重要秘书处或任何一个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成员申请获得。

本欧洲标准存在三种官方版本(英文、法文、德文)。

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成员组织翻译成其自己语言,并告知了秘书处的任何其他语言版本的标准,与本官方版本具有同等地位。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成员是以下国家标准的主体,包括奥地利、比利时、捷克共和国、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以及英国。

CEN欧洲标准化委员会中央秘书处:rue de Stassart 36, B-1050 布鲁塞尔© 1999.欧洲标准化委员会-全世界参考编号EN 10250-2:1999E欧洲标准化委员会的国家成员保留任何形式及方式的开发权第二页EN 10250-2:1999目录页码前言 21 范围 32 参考标准 33 化学成分 34 热处理 45 机械性能 5附录A (信息功能)热处理 8前言本欧洲标准由欧洲钢铁标准化委员会(ECISS/TC28)“钢锻件”技术委员会起草。

BS EN 10052 钢铁产品热处理术语-译文

BS EN 10052 钢铁产品热处理术语-译文

7
116 回火 117 渗锌 118 渗硅 119 稳定化 120 残留奥氏体的稳定化 121 硫化处理 122 过渗碳 123 过热和过均热 124 热裂 125 奥氏体化温度 126 相变温度 126 转化温度 127 淬火温度 128 临界区处理 129 零下处理 130 热处理 131 化学热处理 132 机械热处理 133 淬透性 134 淬火 135 直接淬火 136 分级淬火 137 等温淬火 138 马氏体等温淬火 139 分级淬火 140 钒化 141 表层硬化 142 极限计量断面 143 稳定化退火 144 无英语定义的术语(见定义部分) 145 无英语定义的术语(见定义部分) 146 无英语定义的术语(见定义部分) 147 消除(应力) 148 无英语定义的术语(见定义部分) 149 火焰加热淬火 索引中的术语 A150 针状结构 A151 钢 A152 奥氏体钢 A153 铁素体钢 A154 石墨钢 A155 莱氏体钢 A156 马氏体时效型钢 A157 合金
在处理进程中,钢材被加热到一定温 度,以使组织成为奥氏体。
如果相变不完全,被称为部分奥氏体 化。
奥氏体化温度-125钢材在奥氏体化期间保持的最高温度。
自回火-9马氏体在冷却过程中经历的自动退火。 备注:在英语中,“自退火”一词也用于称 呼这一现象。 低温热处理除气-38-
不改变钢材的组织,允许释放其吸收的 氢气的热处理。
下面的英国标准化学会参照了有关此标准的下列资料: 标准委员会标准 ISM/32 起草说明书 91/37642 DC
ISBN 0 580 21462 1
正式出版以来发行过的修订版
修订号
日期
修订内容
2
目录
合作组织
国家标准前言 前言 EN 10052 正文 国家标准附录 NA(参考)委员会职责 国家标准附件NB(参考)对照表

BS EN 10021-1993 钢铁制品的一般交货技术条件

BS EN 10021-1993 钢铁制品的一般交货技术条件

EN 100211993年9月UDC 669.14:620.1钢铁制品的一般交货技术条件本欧洲标准由欧洲标准委员会(CEN)于1993年9月24日批准。

CEN成员必须遵守CEN/CENELEC内部法规,本法规约定了给予本欧洲标准以一个国家标准的无须改变的条件。

如今列出及相关的文献目录参考的国家标准可通过向中心秘书处或任何CEN成员申请获得。

欧洲标准现有三种正式版本(英语,法语和德语)。

经由CEN成员负责下将任一种语言版本翻译成其自己语言,并通知中心秘书处的标准具有与正式版本相同的资格。

CEN成员为奥地利、比利时、捷克斯洛伐克、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联邦等国家标准团体。

CEN欧洲标准化委员会中心秘书处:rue de stassart, 36 B-1050 布鲁塞尔©1993 CEN 所有任何形式的使用权及以任何方法在世界范围内为CEN成员的备份。

参考号:EN 10021:1993E目录前言―――――――――――――――――――――――――――――21 范围――――――――――――――――――――――――――――32 参考标准-――――――――――――――――――――――――――33术语和定义―――――――――――――――-―――――――――――44买方应提供的信息―――――――――――――――――――――――55生产工艺―――――――――――――――――――――――――――56中间商供货――――――――――――――――――――――――――57要求―――――――――――――――――――――――――――――58检试验――――――――――――――――――――――――――――69分类和处理――――――――――――――――――――――――――910标识―――――――――――――――――――――――――――――911争议―――――――――――――――――――――――――――――9附录A 参考标准―――――――――――――――――――――――――13附录B 钢铁方面重要的检验和分析标准―――――――――――――――14前言本欧洲标准一直由技术委员会ECISS/TC9准备“钢铁产品的交货技术条件和质量控制”,其秘书处由IBN主持。

BS EN 10083-1:2006 淬火和回火钢 第1部分:通用技术交货条件

BS EN 10083-1:2006 淬火和回火钢 第1部分:通用技术交货条件

4 分类和名称 ....................................................................................................................................................... 9
EN 10083-1:2006(E)
英国标准
BS EN 10083-1:2006
淬火和回火钢
第一部分 通用技术交货条件
欧洲标准 EN 10083-1:2006 具有英国标准的地位
ICS 77.140.10
在没有得到 BSI 允许的情况下不得复制,但版权法许可的除外。
—1—
EN 10083-1:2006(E)
应当以出版相同文本的方式或者以签字承认的方式给予本欧洲标准以国家标准的地位,时间不得晚于 2007 年 2 月,同时,与此有抵触的国家标准应当取消,时间也不得晚于 2007 年 2 月。
与本标准的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一起,本第一部分是以下欧洲标准的修订版本: EN 10083-1:1991 +A1:1996,淬火回火钢 – 第一部分:特殊钢的技术交付条件 EN 10083-2:1991 +A1:1996,淬火回火钢 – 第二部分:非合金质量钢的技术交付条件 EN 10083-3:1995,淬火回火钢 – 第三部分:硼钢的技术交付条件,以及 EURONORM86:1970,火焰和感应淬硬钢 – 质量规范 淬火回火钢的特殊要求在以下部分中给出: 第二部分:非合金钢的技术交付条件 第三部分:合金钢的技术交付条件 按照 CEN/CENELEC 内部章程,以下各国的国家标准化组织必须实行此修正案:奥地利,比利时,塞 浦路斯,捷克斯洛伐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 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西班牙,瑞典, 瑞士,英国。

bsen10083-1中文版参考淬火和回火钢.第1部分一般交货技术条件

bsen10083-1中文版参考淬火和回火钢.第1部分一般交货技术条件

bsen10083-1中文版参考淬火和回火钢.第1部分一般交货技术条件BS EN 10083-1淬火与回火钢1:一般交货技术条件欧洲标准化委员会的成员国必须遵循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内部规则,根据本规则的规定,本欧洲标准具有不经任何改动而成为国家标准的地位。

如提出申请,与这类国家标准有关的最新目录与文献书目可从中央书记处或任何欧洲标准化委员会的成员处获得。

本欧洲标准有三种官方版本(英文版、法文版、德文版)。

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成员负责翻译成其本国语言的任何其它语言、且通知中央书记处的版本均具有与官方版本同等的地位。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的成员为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冰岛、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与英国的国家标准化机构。

目录序文1.范围2.规范参考3.术语和定义4.分类和指定分类指定5.将由买方提供的信息资料指令性的信息资料选项6.加工工艺概要除氧热处理和表面条件炉批分隔7.要求化学成分,淬硬性和机械性能切削加工性半成品和棒条的剪割性结构内部的完整性表面质量尺寸,尺寸和外形的公差8.检查测试程序和文件类型测试频率检查测试9.样品和试件的准备样品和化学分析的选择和准备用于机械测试的样品和试件的位置和方向用于硬度和淬硬性测试的样品的位置和准备样品和试件的确认10.检测方法化学分析机械试验硬度和淬硬性的测试重复测试11.记号,标签和包装附录A(规范性)机械性能的等效断面附录B(规范性)选项附录C(参考性)其他相关标准附录D(参考性)依照此欧洲规范性产品尺寸标准应用附录E(参考性)决定非金属含物序文本欧洲标准根据欧洲钢铁标准化委员会(ECISS)/TC 23“可热处理合金钢与易切削钢质量标准”起草,其书记处由德国工业标准(DIN)负责主持。

本修订部分将至迟在2007年2月之前通过公布其相同的文本或通过签署承认的方式具有国家标准的地位,最迟在2007年2月,与其相抵触的国家标准将被撤销。

BS EN 10083-1:2006 淬火和回火钢 第1部分:通用技术交货条件

BS EN 10083-1:2006 淬火和回火钢 第1部分:通用技术交货条件

5 采购方应提供的信息 ..................................................................................................................................... 10
5.1 必须的信息 ......................................................................................................................................... 10
3.3 计量断面 ............................................................................................................................................... 9
6.3 交付时的热处理和表面状态 ............................................................................................................. 11
6.4 分开浇铸 ............................................................................................................................................. 11
—5—
EN 10083-1:2006(E)

dinen10051

dinen10051

ICS 77.140.50 取代1992-02版欧洲标准EN 10051:1991 + A1具有德国标准的地位。

德国版前言本欧洲标准EN 10051:1991和更改A1:1997由欧洲钢铁标准化委员会(ECISS)下属的负责“由普通结构钢和压力容器用钢制成的扁平产品–尺寸标准”的技术委员会(TC)12(秘书处:荷兰)制定的。

负责德国的标准化小组是钢铁标准委员会(FES)下属的“热轧扁平制品的尺寸标准”小组20/1。

对于在第2点和附件B中所引用的EURONORM请参阅下面所列出的标准:EURONORM 96 见 DIN 17350更改与1992年2月版相比,有以下更改:a) 引入了以DIN EN 10027-1为基础的牌号。

b) 修订了引用标准c) 增加了表2:符合EN 10111规定的冷成形低碳钢热连轧钢板的厚度允许偏差。

d) 将原来的表2:A等级钢的厚度允许偏差改为表3。

1. 适用范围本欧洲标准适用于表1中所列的、包括不锈钢在内的合金钢和非合金钢无镀层热连轧扁平制品,最大宽度为2 200 mm。

本标准也适用于被用于冷轧的热轧钢带。

本标准不适用于轧材宽度 600 mm的热轧钢带。

2. 引用标准通过参照注明或未注明年月标准的方式,本标准采纳了其它出版物中的规定。

所参照的标准均在正文中予以注明,下面则是各出版物的名称。

对于注明日期的参照标准,任何出版物在注明的年月之后进行的更改或修订不适用于本标准,除非本标准通过更改或修订采纳了这一内容。

对于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标准,出版物的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EN 10020 钢的等级定义和划分EN 10025 非合金结构钢制热轧产品–交货技术条件EN 10028-2 压力容器钢板–第2部分:合金和非合金耐高温钢EN 10028-3 压力容器钢板–第3部分:合金和非合金耐高温钢EN 10028-4 压力容器钢板–第4部分:焊接性细晶粒结构钢EN 10028-5 压力容器钢板–第5部分:焊接性细晶粒结构钢,热机械轧制EN 10028-6 压力容器钢板–第6部分:焊接性细晶粒结构钢,调质EN 10048 热轧窄钢带–尺寸和形状允许偏差EN 10079 钢制品术语定义EN 10083-1 淬火和回火钢–第1部分:特殊钢交货技术条件EN 10083-2 淬火和回火钢–第2部分:非合金优质钢交货技术条件EN 10083-3 淬火和回火钢–第3部分:硼钢交货技术条件EN 10088-2 不锈钢–第2部分:一般用途的薄板和带材的交货技术条件EN 10111 冷成型连续热轧低碳钢带和薄钢板–交货技术条件EN 10113-2 焊接性细晶粒结构钢热轧制品–第2部分:正火/正火轧制钢的交货条件EN 10113-3 焊接性细晶粒结构钢热轧制品–第3部分:热工机械轧制钢的交货条件EN 10120 焊接过的气罐用薄钢板和钢带EN 10137-2 淬火和回火或沉淀硬化状态下高屈服强度结构钢制板材和宽扁钢–第2部分:淬火和回火钢的交货条件EN 10137-3 淬火和回火或沉淀硬化状态下高屈服强度结构钢制板材和宽扁钢–第3部分:沉淀硬化钢的交货条件EN 10149-2 冷成型用高屈服点钢制热轧扁平产品–第2部分:热机械轧制钢的交货条件EN 10149-3 冷成型用高屈服点钢制热轧扁平产品–第3部分:正火或正火轧制钢的交货条件EN 10155 增强的耐大气腐蚀结构钢–交货技术条件EN 10207 简易压力容器用钢–薄钢板,带钢和棒钢的交货技术条件EN 10208-2 易燃流体用管道钢管–交货技术条件–第2部分:要求等级为B的钢管表1:标准的适用范围prEN 10028-7 1)压力容器用钢扁平制品-第7部分:不锈钢prEN 10084 1)渗碳钢-技术交货条件EURONORM 96 2)工具钢–技术交货条件1) 目前为草案。

DIN_EN_10083-1_2006 调质钢- 一般供货技术条件

DIN_EN_10083-1_2006 调质钢- 一般供货技术条件
DEUTSCHE NORM
October 2006
DIN EN 10083-1
ICS 77.140.10
{
Supersedes: shing and tempering – Part 1: General technical delivery conditions English version of DIN EN 10083-1:2006-10
English price group 13 www.din.de www.beuth.de
!,v/8"
03.07 9831221
DIN EN 10083-1:2006-10
National foreword
This standard has been prepared by ECISS/TC 23 “Steels for heat treatment, alloy steels and free-cutting steels – Qualities and dimensions” (Secretariat: Germany). The responsible German body involved in its preparation was the Normenausschuss Eisen und Stahl (Steel and Iron Standards Committee), Technical Committee 05/1. Amendments This standard differs from DIN EN 10083-1:1996-10, DIN EN 10083-2:1996-10, DIN EN 10083-3:1996-02 and DIN 17212:1972-08 as follows: a) This series of standards (DIN EN 10083-1 to -3) has been thematically restructured. Previously, the three parts were divided up as follows: Part 1: Technical delivery conditions for special steels Part 2: Technical delivery conditions for unalloyed quality steels Part 3: Technical delivery conditions for boron steels The three parts are now divided up in a more appropriate manner: Part 1: General technical delivery conditions Part 2: Technical delivery conditions for non-alloy steels Part 3: Technical delivery conditions for alloy steels b) This restructuring was achieved by including the following general information – which was previously given in all three parts – in the first part only: figures showing the location of test pieces and samples; and the Annexes “Ruling sections for mechanical properties”, “Other relevant standards”, “Dimensional standards applicable to products complying with this European Standard”, and “Non-metallic inclusion content”. However, the diagrams and information in Annexes specific to unalloyed or to alloyed quality steels have been left in the relevant part, namely Part 2 or Part 3, respectively. c) Flame and induction hardening steels are now included in the scope of this standards series. Previous editions

EN 10087免切割钢制造的半成品,热轧条的技术交货条件

EN 10087免切割钢制造的半成品,热轧条的技术交货条件

免切割钢制造的半成品,热轧条的技术交货条件EN 100871.范围1.1 该欧洲标准给出的技术交货条件适用于由表1所列的免切割钢的:----半成品----热轧条(包括去皮条)----杆该欧洲标准包括表1所列的其他等级的免切割钢。

注:附录C给出了相似的欧洲标准钢。

1.2 特殊情况下,技术交货条件可能与问询及订购时协商的技术交货条件不同(见附录B)。

1.3 除了该欧洲标准的规格及特殊要求外,EN 10021中的通用技术交货条件也适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欧洲标准上注明或未注明参考标准均来自其他出版物。

本文中适当位置引用相关标准。

对注明日期的文件,欧洲标准上引用了该文件才能构成文件。

未注明日期的文件,只能用最新版本。

EN 10002-1 金属材质—拉伸试验---第1部分:环境温度下的测试方法EN 10003-1 金属材质---布氏硬度测试—第1部分:测试方法EN 10020 钢的等级及分类EN 10021 钢制产品的通用技术交货条件要求EN 10027-1 钢铁命名系统---第1部分:钢铁名及主要符号EN 10027-2 钢铁命名系统---第2部分:数字系统EN 10052 有色金属产品的热处理术语EN 10079 钢铁产品定义EN 10204 金属产品---检测文件类型(包括A1:1995修订)EN 10221 热轧棍条的表面质量等级----技术交货条件CR 10260 ECISS IC 10---钢铁命名系统-----其他符号EN ISO 377 钢铁产品----测试件的机械测试位置及准备EURONORM 1031显微镜测试铁素体或奥氏体钢晶粒大小3.定义除了EN 10020,EN 10021,EN 10052,EN 10079,EN ISO 377及ISO 14284中的定义,以下定义也适用:3.1 免切割钢----最小含硫量为0.1%。

4.分类和命名4.1 分类该欧洲标准中包含的所有钢及非合金钢参照标准EN 10020.4.2 命名4.2.1 钢名称对该欧洲标准中所有等级的钢而言,钢名称如表1所示,且符合EN 10027-1和CR 10260标准。

欧标钢产品一般交货技术条件翻译完整版

欧标钢产品一般交货技术条件翻译完整版

欧标钢产品一般交货技术条件翻译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欧标10021:2006英国标准钢产品一般交货技术条件欧标 EN 10021:2006与英国标准具同等效力序言本英国标准由BSI出版,即为EN 10021:2006的英国执行版本。

委托英国技术委员会ISE/5(钢产品的技术交货条件,分类和命名)参与本标准的编制。

该编制委员会的组织表,求索于其秘书处。

本标准不包括合同的全部条款,由用户负责其应用的正确性。

遵循英国标准,但不得因此免除任何法律责任。

本英国标准于2007年05月31日由标准政策与策略委员会授权出版。

出版修正英文版钢产品一般技术交货条件本英国标准于2006年11月25日由CEN(European Committee for Standardization欧洲标准化委员会)审批。

CEN成员须遵循CEN/CENELEC内部规范,以给定本欧洲标准为国家标准之一,不得更改。

有关该国家标准的最新检索和参考文献,可求索于CEN管理中心或CEN成员。

本欧洲标准有三个官方版本,即英文、法文和德文版。

由CEN成员负责并告知CEN管理中心而生成的该成员所在国的翻译版本,与其官方版本具同等效力。

CEN成员包括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塞浦路斯、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

CEN管理中心:布鲁塞尔36 B-1050 rue de Stassart内容序言 (3)1、范围 (4)2、参照标准 (4)3、条款和定义 (4)4、购买方提供的信息 (6)5、生产工艺 (6)6、中间商供货 (6)7、要求 (7)、概述 (7)、化学成份 (7)、机械性能 (7)、表面和内部质量 (7)77788、检查 (8)检查文献类型和检查类型 (8)常规检查 (8)特殊检查 (8)概述 (8)测试频率 (9)取样条件和测试数量 (9)测试步骤 (10)无效的测试结果 (11)机械和化学测试结果的舍入 (11)9、储存和回收 (11)10、打号 (12)11、协议 (12)参考文献 (17)序言这文献(EN10021:2006)由 ECISS/TC 9 "质量控制和交货技术条件"技术委员会起草, 被IBN/BIN保存在该技术委员会的秘书处.此欧标应与国家标准具有同样的地位, 同样或被签署的两者任意一版本最迟于2007年6月前出版, 并与国家标准相冲突的条款于2007年6月前进行取消.根据 CEN/CENELEC 国际规则, 以下标准组织有义务执行该欧洲标准: 澳大利亚, 比利时, 保加利亚, 塞普鲁斯, 丹麦, 埃萨尼亚,芬兰, 法国, 德国, 希腊, 匈牙利, 冰岛, 爱尔兰, 意大利, 拉脱维亚, 立陶宛, 卢森堡, 马耳他, 荷兰, 挪威, 波兰, 葡萄牙,罗马尼亚, 斯洛伐克, 斯洛文尼亚, 西班牙, 瑞典, 瑞士和大不列颠共和国.1 范围本欧洲标准规定了EN 10079中除钢铸件和粉末制品以外的其他所有钢铁产品的一般交货技术要求。

EN10088-1(欧洲不锈钢标准)中文版

EN10088-1(欧洲不锈钢标准)中文版

中心秘书处或 CEN 成员国均有这些国家级标准的最新明细表和
参考标准。
此欧洲标准有三种正式版本(英文、法文、德文),CEN 成员可
以将它的任何一种语言版本翻译成自己的语言,并通知中心秘书处视
同正式的版本。
CEN 成员由各国的国家标准机构组成,包括奥地利、比利时、
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
附录 E(资料性附录)EN10095,EN10269,EN10302 中镍和钴合金的化
学成分
参考目录
前言
EN 10088-1:2005(E)
此欧洲标准(EN 10088-1:2005)由技术委员会 ECISS/TC 23 起草
准备,内容涉及钢的热处理、合金钢和易切钢——质量和外形,该技
术委员会秘书处由 DIN 主持。
表 2 —铁素体耐腐蚀钢化学成分 (熔炼分析)a
质量 %
Si Mn
P



1.00 1.50 0.040
S ≤ 0.015 b
N
≤ 0.030
1.00 1.00 0.040
≤0.015
-
0.70 1.50 0.040
≤0.015
-
1.00 1.00 0.040
≤0.015 b
-
1.00 1.00 0.040
一步划分为耐腐蚀钢、耐热钢和抗蠕变钢,并出现在表 1 所列的欧洲
标准中。
耐腐蚀钢
表 1—不锈钢具体标准概述
不锈钢 耐热钢
抗蠕变钢
EN10028-7
EN10028-7
EN10088-2
EN10088-3
EN10095
EN10151

BS EN 10083 淬硬钢和回火钢系列标准-注意是BS的)

BS EN 10083 淬硬钢和回火钢系列标准-注意是BS的)

BS EN 10083 淬硬钢和回火钢系列标准-注意ICS 77.140.10 替代1991年10月版主题词:钢、淬火与回火钢第二部分:非合金优质钢交货技术条件(含修订部分 A1:1996)欧洲标准 EN 10083—2:1991+A1:1996以德国工业标准(DIN)为蓝本。

逗号用作为小数点标记。

前言本标准由欧洲钢铁标准化委员会第23技术委员会(ECISS/TC 23)起草。

负责起草本标准的德国机构为钢铁标准委员会技术委员会05。

本标准中所用的钢的名称(与材料编号)以DIN EN10027—1与DIN EN 10027—2为准。

为便于查阅,附录E的表中本标准所用的钢号与先前全国范畴内所用的钢号有关。

DIN 50601与DIN V 17006—100在德国工业标准中分别与EN第2款所述及的欧洲煤钢联营标准(EURONORM)103与ECISS IC 10相当。

修订部分与1991年10月版DIN EN 10083—2相比较,对冷轧带钢不再作规定,钢的名称差不多改变,并补充了材料号码。

标准的版本亦已改变。

先前的版本DIN 1661:1924—09,1929—06;DIN1662:1928—07,1930—06;对DIN 1662:1932—05增补5,6与8—11;DIN1963:1936—05,1939x—12;对DIN 1663 1937x—02增补5与7—9;DIN 1665:1941—05;DIN 1667:1943—11;DIN 17200:1951—12,1969—12,1984—11,1987—03;对DIN 17200:1952—05增补;DIN EN 10083—2:1991—10。

标准参考资料:(未列入规范参考文献中)DIN V 17006—100 钢的代号系统—钢名称的补充符号DIN 50601 金相检验—钢与铁质材料的铁素体与奥氏体晶粒度的确定EN共17页未经德国标准学院下属德国工业标准委员会事先书面同意,本标准任何部分均不得复制。

锻件技术要求-42CrMo4,34CrNiMo6

锻件技术要求-42CrMo4,34CrNiMo6

调质钢技术要求(42CrMo4, 34CrNiMo6)—仅供参考
1)冶炼方法: 电弧炉或转炉+炉外精炼(LF)+真空冶炼(VD; VD条件在最大15Torr压力,15
min);在浇铸过程中应防止再被氧化!
2)机械性能:淬火+回火后
-参见EN10083-1
-取样方法:距表面R/3处沿轴向取样
-式样数量:3个
3)化学成分: 以下成分必须检验; C,Si,Mn,P,S,Cr,Ni,Mo,Cu,Sn,Al,Ti,V,Ca,H,N,O.
如下元素必须满足:
- S: 0.020-0.035
-O<=25ppm.(成品)
-N<=90ppm
-H<=2ppm
其他参见EN10083-1:1991
4)非金属夹杂物:
-
5)
6)金相组织:回火马氏体。

拉伸区的自由铁素体最大为10%。

7)内部质量: 无裂纹,分层夹杂物,气孔
8)缩减比: 4:1. 可以3:1;
9)超声波探伤: ASTM A388,所有表面为Class A 校验用平底孔(FBH)为2mm, 孔深为样
块1/2. 多个FBH为1。

2的缺陷的中心不小于25mm。

回波大于FHB2mm的判废
10)交货状态:淬火+回火见EN10083.
11)检验报告:
-冶炼方式
-缩减比
-化学成分
-夹杂物
-晶粒度
-金相
-机械性能
-硬度(EN10083-1)
-超声波
-每炉样块
12) 其他内容见EN10083。

DINEN 10083[1].1

DINEN 10083[1].1

ICS 77.140.10 代替1991年10月版主题词:调质钢,供货条件,特种钢,钢材本欧洲标准EN 10083-1:1991+A1:1996有其相应的德文标准标准前言本欧洲标准由欧洲钢铁标准化委员会(ECISS)下属第23技术小组(TC)“热处理钢材,合金钢及易切削钢;质量规范”(秘书处设在德国)编制。

与本标准有关的德国标准委员会是钢铁标准委员会(FES)下属的05“机械制造用钢”工作小组。

此外,冷轧钢带不在本标准的应用范围内。

对此将制订一个新的欧洲标准。

第2节中引用的欧洲标准(EURONORMEN)与下述的德国标准向对应:EURONORM23 见DIN 50191EURONORM103 见DIN 50601EURONORM104 见DIN 50192CR 10260-ECISS-IC 10 见DIN V 17006-100更改:与1991年10月版相比,作了下述的更改:a)修改了钢号及附加标识,并增加了材料编号b)从应用范围中删除了冷轧钢带c)对标准资料作了修改d)重新排版,编辑旧版本DIN 1661:1924-09,1929-06 DIN 1665:1941-05DIN 1662:1928-07,1930-06 DIN 1667:1943-11DIN 1662 Bbl.5, Bbl.8至Bbl.11:1993-05 DIN 17200 Bbl.:1952-05DIN 1663:1936-05,1939-12x DIN 17200:1951-12,1969-12,1984-11,1987-03DIN 1663: Bbl.7至Bbl.9:1937-02x DIN EN 10083-1:1991-10下接第2页并36页正文德国工业标准协会钢铁标准委员会(FES)第2页DIN EN 10083-1:1996-10标准附录NA(信息型)文字说明DIN 50191 端部淬火试验DIN 50192 脱碳深度的计算DIN 50601 金相学检测方法-钢铁中铁素体和奥氏体晶粒度的计算DIN V 17006-100 钢材的标识体系-钢号的附加标识;德文版ECISS-IC 10:1991欧洲标准EN 10083-1:1991.02 EUROPEAN STANDARD +A1:1996.08DK 669.14.018.298.3:620.1ICS 77.140.10主题词:钢铁产品,钢材,调质钢,淬火,回火,供货状态,要求,标记,标识德文版调质钢第1部分:特种钢供货技术条件(包括更改A1:1996)本欧洲标准由CEN于1991年2月12日(更改A1于1995年7月1日)批准通过。

EN10083-2-2006

EN10083-2-2006

EN10083-2-2006英国标准BS EN10083-2:2006 淬火与回火的钢-第二部分:非合金钢技术交货条件欧洲标准EN 10083-2:2006与英国标准具有同等效力。

ICS 77.140.10未经英国标准协会允许不得进行复制,除非版权法允许。

国家前言该英国标准是EN10083-2:2006的官方英文版,取代了已废除的BS EN 10083-2:1991。

英国技术委员会ISE/31——锻钢委员会参与制定该标准,其主要负责:—协助询问人员理解文本;—向相关国际/欧洲委员会提出有关标准解读的问题,提出修改建议,及时将相关变动通知英国有关方;—监控相关的国际与欧洲发展动态,并通知英国。

可以向该委员会秘书长申请该委员会所包含的组织清单。

交叉引用注意,欧洲标准委员会与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标准一般包括一个附件,该附件列出了引用的国际标准化刊物,同时给出了相应的欧洲出版物。

执行该文件中列出的国际或欧洲出版物中标准的英国标准可以在题为“国际标准交叉索引”的英国标准协会标准目录下找到,也可以使用英国标准协会标准的电子目录“查询”功能进行查找。

英国标准并不主张包括合同中的全部所需条款。

使用英国标准的用户自行负责条款的正确使用。

遵循英国标准并不说明可以不受法律约束。

页面总结该文件包括封面、内前封面、EN标题页、第2页至37页和后封面。

该文件中的英国标准学会版权通知显示了该文件的最新颁布日期。

该英国标准由标准政策与战略委员会2006年8月31日授权出版。

BSI 2006ISBN 0 580 49098 X 出版后进行的修订欧洲标准NORME EUROPÉENNEEUROPÄISCHE NORMEN 10083-22006年8月ICS 77.140.10 取代EN 10083-2:1991英文版淬火与回火的钢—第一部分:一般技术交货条件Aciers pour trempe et revenu - Partie 1: Conditions techniques générales de livraison Vergütungsstähle - Teil 1: Allgemeine technischeLieferbedingungen该欧洲标准于2006年6月30日由欧洲标准委员会批准。

36crnimo4s材料_淬火和回火_en10083标准_解释说明

36crnimo4s材料_淬火和回火_en10083标准_解释说明

36crnimo4s材料淬火和回火en10083标准解释说明1. 引言1.1 概述在金属材料的研究和工程应用中,36CrNiMo4S材料是一种常见且重要的高强度合金钢,广泛应用于机械制造、汽车工业等领域。

淬火和回火是常见的金属材料处理过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材料的硬度、强度和韧性,从而提高其在工程实践中的性能。

EN10083标准则是对钢材制造和使用方面进行规范和标准化的指导文件。

1.2 文章结构本文将围绕36CrNiMo4S材料的淬火和回火过程以及EN10083标准展开详细阐述。

首先,我们将介绍36CrNiMo4S材料的特性、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并探讨其在实际应用领域中的作用。

接着,我们将详细说明淬火和回火工艺流程,并分析影响这两个过程效果的因素。

然后,我们将解释EN10083标准背景与适用范围,并探讨其中涉及到的材料要求与测试方法。

最后,我们将对全文进行总结并展望36CrNiMo4S材料淬火和回火以及EN10083标准的评价,同时探讨未来研究方向。

1.3 目的本文旨在全面而详细地介绍36CrNiMo4S材料的淬火和回火过程,并对EN10083标准进行解释说明。

通过对材料特性、化学成分、机械性能以及应用领域的介绍,读者可以更好地理解该材料的重要性和广泛应用。

此外,在淬火和回火工艺流程以及影响因素的详细说明下,读者可以了解如何有效地进行这两个处理过程。

最后,通过对EN10083标准背景与适用范围、材料要求与测试方法以及标准补充说明与变更历史的解释,读者可以了解该标准在钢材制造和使用中的作用,并且能够评估其适用性。

通过本文的阅读,希望读者能够获得关于36CrNiMo4S材料淬火和回火以及EN10083标准相关知识,并为今后的研究提供一定的参考依据。

2. 36CrNiMo4S材料介绍:2.1 材料特性:36CrNiMo4S是一种低合金钢材料,具有良好的机械性能和高耐磨性。

它是一种适用于高载荷工作环境下的结构钢,广泛应用于制造重型机械零件和工程组件等领域。

BSEN10021-1993钢铁制品的一般交货技术条件

BSEN10021-1993钢铁制品的一般交货技术条件

E N 1 0 0 2 11993 年9 月UDC :钢铁制品的一般交货技术条件本欧洲标准由欧洲标准委员会(CEN)于1993年9月24日批准。

CEN 成员必须遵守CEN/CENELEC 内部法规,本法规约定了给予本欧洲标准以一个国家标准的无须改变的条件。

如今列出及相关的文献目录参考的国家标准可通过向中心秘书处或任何CEN 成员申请获得。

欧洲标准现有三种正式版本(英语,法语和德语)。

经由CEN 成员负责下将任一种语言版本翻译成其自己语言,并通知中心秘书处的标准具有与正式版本相同的资格。

CEN 成员为奥地利、比利时、捷克斯洛伐克、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联邦等国家标准团体。

CEN欧洲标准化委员会中心秘书处:rue de stassart, 36 B-1050 布鲁塞尔1993 CEN 所有任何形式的使用权及以任何方法在世界范围内为CEN 成员的备份。

4 口EN 10021:1993E目录前言――――――――――――――――――――――――――――― 21 范围―――――――――――――――――――――――― ――― ― 32 参考标准- ―――――――――――――――――――――――――― 33 术语和定义――――――――――――――― - ――――――――――― 44 买方应提供的信息―――――――――――――――――――――――55 生产工艺―――――――――――――――――――――――――――56 中间商供货――――――――――――――――――――――――――57 要求―――――――――――――――――――――――――――――58 检试验――――――――――――――――――――――――――――69 分类和处理――――――――――――――――――――――――――910 标识―――――――――――――――――――――――――――― ―911 争议―――――――――――――――――――――――――――――9附录 A 参考标准――――――――――――――――――――― ―――― 13 附录B 钢铁方面重要的检验和分析标准――――――――――― ―――― 14、尸■、亠前言本欧洲标准一直由技术委员会ECISS/TC9 准备“钢铁产品的交货技术条件和质量控制”,其秘书处由IBN 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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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 EN 10083-1 淬火与回火钢1:一般交货技术条件欧洲标准化委员会的成员国必须遵循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内部规则,根据本规则的规定,本欧洲标准具有不经任何改动而成为国家标准的地位。

如提出申请,与这类国家标准有关的最新目录与文献书目可从中央书记处或任何欧洲标准化委员会的成员处获得。

本欧洲标准有三种官方版本(英文版、法文版、德文版)。

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成员负责翻译成其本国语言的任何其它语言、且通知中央书记处的版本均具有与官方版本同等的地位。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的成员为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冰岛、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与英国的国家标准化机构。

目录序文1. 范围2. 规范参考3. 术语和定义4. 分类和指定分类指定5. 将由买方提供的信息资料指令性的信息资料选项6. 加工工艺概要除氧热处理和表面条件炉批分隔7. 要求化学成分,淬硬性和机械性能切削加工性半成品和棒条的剪割性结构内部的完整性表面质量尺寸,尺寸和外形的公差8. 检查测试程序和文件类型测试频率检查测试9. 样品和试件的准备样品和化学分析的选择和准备用于机械测试的样品和试件的位置和方向用于硬度和淬硬性测试的样品的位置和准备样品和试件的确认10. 检测方法化学分析机械试验硬度和淬硬性的测试重复测试11. 记号,标签和包装附录A(规范性)机械性能的等效断面附录B(规范性)选项附录C(参考性)其他相关标准附录D(参考性)依照此欧洲规范性产品尺寸标准应用附录E(参考性)决定非金属含物序文本欧洲标准根据欧洲钢铁标准化委员会(ECISS)/TC 23 “可热处理合金钢与易切削钢质量标准”起草,其书记处由德国工业标准(DIN) 负责主持。

本修订部分将至迟在2007 年2 月之前通过公布其相同的文本或通过签署承认的方式具有国家标准的地位,最迟在2007 年2 月,与其相抵触的国家标准将被撤销。

根据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欧洲电工标准委员会(CEN/CENELEC) 内部规则的规定,下列成员国必须采用本欧洲标准: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爱尔兰、冰岛、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与英国。

1. 范围EN 10083 所赋予的一般技术交货要求:2和3) - 半成品,热成型,比如钢坯、坯段、初轧板坯(参见注解钢条(参见注解2)钢棒- 宽带钢- 热轧带钢和钢板- 锻件(参见注解2)直接淬火非合金钢制造的淬火和回火(参见EN 10083-2 ),直接淬火非合金钢的淬火和回火(参见EN 10083-3 ),非合金火焰淬火和感应淬火钢(参见EN 10083-2 ),合金火焰淬火和感应淬火钢(参见EN 10083-3)。

提供了关于EN 10083-2 和EN 10083-3 相关表格中的不同类型的产品的热处理条件和EN 10083-2 和EN 10083-3 相关表格中的表面条件。

一般来说,该钢材用于加工淬火或回火的机器零件,但也可用于正火状态(参见EN 10083-2 )在可应用之处,EN 10083-2 和EN 10083-3 所列出的机械性能要求局限于这些文件的相关表格。

注解1:欧洲标准类似等级被列在附录C 中注解2:压锻半成品(钢坯、坯段、初轧板坯,等),无缝扎制环和压锻棒包含在半成品或棒材中。

但是不在“锻件” 这一术语范围之中。

注解3:当订购非加工连续铸造半成品产品时需签订特殊协议。

注解4:依照EN 10020 ,EN 10083-2 :2006 中的钢材属于优质钢和特种钢,EN 10083-3 :2006 中的钢材为特种钢。

优质钢和特种钢之间的差异为下列要求的特性,优质钢与特殊钢的区别在于:- 淬火和回火条件中的最小冲击值(如果非合金特殊钢的碳比例仅小于%)- 端淬试验中的淬透性极限值(如果非合金钢的碳比例仅大于%)- 氧化夹杂物的限制- 低于磷和硫磺的最大含量注解5:此欧洲标准不应用于光亮钢产品。

EN 10277-1 和EN 10277-5 应用于光亮钢产品。

在特殊情况下,在订货时对于与本交货技术条件的偏差与补充由双方协商取得一致(参见附录B)。

除本欧洲标准的技术之外,EN 10221 的通用交货技术条件可以适用,除非另有规定。

2 规范性参考本欧洲标准包含其它出版物的内容,在参考文献中有的注明了文献的日期,有的并没有注明其日期。

这些参考文献在本文中适当的段落被引用,现将这些出版物列在文后。

对于已注明日期的文献,其随后的修订或任何这些出版物所作的修改仅在其通过修订或修改将其包含在其中时才适用于本欧洲标准。

至于未注明日期的参考文献,所提及的出版物的最新版本是可以适用的。

EN 10002-1 ,金属材料-拉伸测验-1 :环境温度下的检测方法EN 10020 :2000,钢种的定义和分类EN 10021,钢和铁产品的一般技术交货要求EN 10027-1 ,钢材的标志法-1 ,钢的名称EN 10027-2 ,钢材的标志法-1 ,钢的数制EN 10045-1 ,金属材料-却贝冲击试验-1 ,试验方法EN 10052 :1993,铁产品热处理术语词汇EN 10079 :1992,钢产品的定义EN10083-2:2006,淬火和回火钢材-2 :非合金钢的交货技术条件EN10083-2:2006,淬火和回火钢材-3 :合金钢的交货技术条件EN 10160:厚度等于或大于6 毫米的扁钢的超声检验(反射法)EN 10163-2 ,热轧钢板,宽带钢和型钢的表面条件的交货要求-2 :钢板和宽带钢EN 10204,金属产品-型号检查文件EN 10221,热轧条棒的表面质量级-交货技术条件CR 10261,ECIS 信息资料通知11- 铁和钢- 化学分析的应用方法的回顾EN 10308,非断裂试验-条钢的超声波测试EN ISO 377:1997,钢和钢产品-用于机械测试的样品和试件的位置和准备(ISO 377:1997)EN ISO 642 ,钢- 端淬淬透性试验(ISO 642 :1999)EN ISO 643 ,钢- 可视颗粒大小的显微决定(ISO 643 :2003)EN ISO 3887 ,钢- 脱碳深度的决定(ISO 3887 :2003)EN ISO 6506-1 ,金属材料-布氏硬度试验-1 :测试方法(ISO 6506-1 :2005)EN ISO 6508-1 :2005,金属材料-罗氏硬度试验-1 :试验方法(比例A,B,C,D,E,F,G,H,K,N,T)(ISO 6508-1 :2005)EN ISO 14284 :2002,钢和铁-化学成分决定的样品的取样和准备(ISO 14284 :1996)3. 术语和定义为了此文件,在EN 10020:2000,EN 10052:1993,EN10079:1992EN ISO 377 :1997,ENISO 14284 :2002 和下列应用中列有术语和定义火焰淬火和感应淬火钢火焰淬火和感应淬火钢的实际特性为,在通常的淬火和回火时,通过局部加热,它们可以进行表面硬化,并且淬火处理不会对核心的强度和韧度造成任何可预知的损坏。

淬火和回火钢材淬火和回火钢材为工程钢材,因为其化学成分适于在淬火与回火状态下在特定拉伸强度条件下进行硬化处理。

等效断面等效截面的尺寸总是以直径来表达的,而不管该产品截面的形状与外形尺寸如何。

这与“当量圆棒“的直径相对应。

这是一根将对规定截面进行机械测试的圆棒,当该试件从其奥氏体化温度冷却时,其冷却速率与相关产品获取试样部位时的实际等效截面的速率相同。

4 分类和指定分类依照EN 10020 的相关钢种的分类在EN 10083-2 和EN 10083-3 中有所指示。

指定4.2.1 名称关于此欧洲标准中的在EN 10083-2 和EN 10083-3 相关表格中列出的钢材的等级,名称将依照EN 10027-1 进行分配指定。

4.2.2 钢材编号关于此欧洲标准中的在EN 10083-2 和EN 10083-3 相关表格中列出的钢材的编号将依照10027-1 进行EN 分配指定。

5 买方将提供的信息资料指令性的信息资料在查询和订货的时候,制造商将从买方那得到以下信息资料:a)交货的数量b)产品形式的指定(比如,圆钢,棒,钢板或锻件)c)尺寸规范性编号(如,EN 10060)d)尺寸,尺寸公差和外形,如果可以的话,字面表示相关的明确公差e)此欧洲规范性编号,包括相关部分的编号f)钢材名称或钢材编号(参见,EN 10083-2 和EN 10083-3 )g)依照EN 10204 的检查文件的类型(参见)选项在此欧洲标准里详细说明了许多选项,如下所列。

如果买方没有指示希望来执行任何这些选项的话,供应商将依照此欧洲标准基本的规范说明来进行工作。

(参见)a)任何特殊的热处理条件(参见6.3.2 )b)任何特殊的表面条件(参见6.3.3 )c)任何产品分析的确认(参见7.1.1.2 和)d)特种钢的淬透性(+H,+HH,+HL)的任何要求(参见7.1.2 ),是否同意关于淬透性的计算的资料(参见)e)淬火与回火(+TQ)或正火钢(+N)条件(参见和)中的参考试件的机械特性的任何确认f )任何细晶粒要求或细晶粒大小的确认(参见和)g)特种钢的非金属夹杂物的确认的任何要求(参见和)h)内部的完整性的任何要求(参见和)i)关于表面质量的任何要求(参见7.6.5 )j)关于脱碳允许深度的的任何要求(参见7.6.4 )k)光亮拉拔的条棒的适宜性(参见7.6.5 )l)关于表面缺陷去除的任何要求(参见7.6.6 )m)表面条件和尺寸的检查将由买方在制造商的工作点进行检查。

(参见8.1.4 )n)产品的特殊记号的任何要求(参见条款11 和)示例20个圆钢,依照EN 10060标准直径为20毫米,标准长度为8000 毫米,由钢等级为25CrMo4 ()制成,依照EN 10083-3 热处理条件+A,EN 10204 中详细说明的检查证明。

20 个圆钢EN 10060-20x8000EN 10083-3-25 CrMo4+AEN或者20 个圆钢EN 10060-20x8000EN 0083-3-1+AEN制造工艺概要脱氧处理所有的钢材均应脱氧热处理和交货的表面状态6.3.1 正常交货状态除非在订货达成另外的协议,产品交货时应处于非处理(即热加工)状态。

注释:取决于产品的外形和尺寸,不是所有的钢材是以热处理的未经处理条件进行交货的。

6.3.2 特殊热处理状态如在订货时达成这样的协议的话,产品将带有EN 10083-2 :2006 表1 中的第3行到第7行或者EN 10083-3 :2006 表1 中的第3 行到第6 行中规定的一种特殊热处理状态进行交货6.3.3 特殊表面状态如在订货时达成这样的协议的话,产品将处于EN 10083-2 :2006 或者EN 10083-3 :2006表2 中的第3 行到第7 行的规定的一种特殊表面状态进行交货铸件分隔产品的交货以铸件分隔的条件进行7 要求化学成分,淬硬性和机械性能7.1.1 化学成分7.1.1.1 通过铸件分析所确定的化学成分将满足EN 10083-2 :2006 或者EN 10083-3 :2006表3 中的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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