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计价特点与定额计价特点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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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工程项目投资不断增大,我国每年的固定资产投资以10%的速度递增,投资主体向着多元化趋势发展,政府投资、集体投资、私人投资、国外政府贷款、国外金融机构贷款多种投资主体并存,由于投资主体的变化,原有的定额加费用的为政府一家投资主体服务的计价方法已经不适应这种外部环境的变化,原有的工程造价计价方法所确定的建筑产品价格,不能反映建筑产品的社会必要成本,以及施工企业的实际生产水平和能力,不能发挥建筑产品价格的应有的调节职能,市场信号职能和核算功能。市场的自动调节机制无法发挥作用,“看不见的手”被束缚起来,市场无法有效的进行资源配置。工程造价计价方法的滞后已经成为制约建筑业快速发展的瓶颈,市场经济的发展,投资主体的变化,迫切需要改革当前工程造价的计算方法,迫切需要建筑产品的定价模式按照市场规律进行改革。
本文从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这两个计价手段中,分析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存在的区别,并且从特点、编制要求、基本构成、模式、计价方法、计价依据、计算规则这六个角度来分析,解剖它们之间的关系。
1 工程量清单计价特点与定额计价特点的区别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计价行为,维护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经济权益,就必须要求大家共同使用规范、统一、实用的计价方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法与目前我国实行的预算单价法相比,有简单、清晰、可操作性强、不易留结算尾巴等优点;是我国工程造价体制改革的方向。
1.1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
1、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主要内容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概念: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是按照招标和施工设计图纸要求将拟建招标工程的全部项目和内容,依据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编制规则要求,计算拟建招标工程的分部分项实物工程量,按工程部位性质分解为分部分项或某一构件列在清单上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供投标单位逐项填单价。经过比较投标单位所填单价与合价,合理选择最佳投标人.。
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是建设工程在施工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人按规定格式提供招投标项目分部分项工程数量,由投标人自主报价的一种计价行为。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分部分项工程名称以及相应的计量单位和工程数量;
(2)分部分项工程“工作内容”的补充说明;
(3)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工艺特殊要求的说明;
(4)分部分项工程中的主要材料规格、型号及质量要求的说明;
(5)现场施工条件、自然条件及其需要说明的问题。
工程量清单是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及计量单位的规定、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情况和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要求进行编制。它是由招标方提供的一种技术文件,而投标方则根据此技术文件进行投标报价。
建设单位在招标时,基本上都附有工程量清单。这就为工程量清单报价法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2、工程量清单计价具有以下的特点及优势
(1)有利于企业编制内部施工定额,提高企业内部的管理水平
企业在招投标时,必须参照标准定额,以标准定额为依据再套用市场的人工、材料、机械单价,综合计算出单价。实际上,各单位比较的也就是一个材料、人工的单价,再就是费用的让利。真正采用先进施工工艺降低单价的寥寥无几,但作为一种趋势,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单位结合自身的优势,进一步编制和完善企业内容定额将会是必然的。
(2)能够增加企业中标的可能性
在实际招投标过程中,报价项目一般比较多,考虑到甲方一般会询价,而且竣工结算时工程量是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进行计算,因而可在报价中采取不均衡报价法,即预计工程量今后可能会增加的项目其单价要适当报高些,反之,则报低些。这样即使初期总价低也没关系,不会影响整个工程利润,而且会大大增加中标的可能性。
(3)杜绝了相互扯皮的现象、使工程能够顺利结算
这是因为工程量清单报价法的单价是综合的,不可调的。而工程量除了一些隐蔽工程或一些不可预测的因素外,其它都有图纸或可实测实量。因此,在结算时能够做到清晰、快捷。
(4)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风险合理分担
与定额计价(量价合一)相比,工程量清单计价(量价分离)有效降低了承发包双方的风险,符合风险合理分担的原则。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业主负责确定工程量,承担了工程量计算误差的风险,施工企业提出工程单价,承担了工程单价不符合市场实际的风险。
(5)工程量清单计价是一种公开、公平竞争的计价方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符合市场经济运行的规律和市场竞争的规则。以工程量清单计价必能竞争出一个合理的低价,就可以显著提高业主的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施工企业加快技术进步及革新、改善经营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确定合理施工方案,在合理低价中获取合理的或最佳的利润。这对承发包双方有利,对国家经济建设与发展更为有利,是一个多方
获益的计价模式。
(6)工程量清单方便工程管理
工程量清单除具有估价作用外,承包商可以将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工程量清单综合考虑编制材料采购计划、安排资源计划、控制工程成本,使总的目标成本在控制范围内;工程量清单为业主中期付款和工程决算提供了便利,利用工程量清单,业主在建设过程中严格控制工程款的拨付,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业主和工程师还可以根据工程量清单检查承包商的施工情况,进行资金的准备与安排,保证及时支付工程价款和进行投资控制;而承包商则按合同规定和业主要求,严格执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原则和内容,及时与业主和工程师联系,合理追加工程款,以便如期完工。
(7)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与国际接轨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在国际上通行已经有上百年的历史,规章完备,体系成熟。这一改革对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工程竞争铺平了道路,也是我国加入WTO所作的承诺,更加有利于我国尽快制定工程造价法律体系,以适应市场经济全球化的要求。
(8)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规范计价行为
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将统一建设工程的计量单位、计量规则,规范建设工程计价行为,促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深入和管理体制的创新,最终建立/政府宏观调控,市场有序竞争形成工程造价0的新机制,也将对工程招投标活动,工程施工、管理、监理等方方面面产生深远的影响。
(9)编制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量时间前置
工程量清单,在招标前由招标人编制。也可能业主为了缩短建设周期,通常在初步设计完成后就开始施工招标,在不影响施工进度的前提下陆续发放施工图纸,因此承包商据以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各项工作内容下的工程量一般为概算工程量。
(10)编制工程量清单达到了投标计算口径统一
因为各投标单位都根据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达到了投标计算口径统一不再是传统预算定额招标,各投标单位各自计算工程量,各投标单位计算的工程量均不一致。
(11)编制工程量清单索赔事件增加
因承包商对工程量清单单价包含的工作内容一目了然、故凡建设方不按清单内容施工的,任意要求修改清单的,都会增加施工索赔的因素。
1.2 定额计价的特点
1、 定额计价具有以下特点和优势
定额计价是指根据招标文件,按照各地区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同时参照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工日单价、机械台班单价、材料以及设备价格信息及同期市场价格,直接计算出直接工程费,再
按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措施费、其他项目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汇总确定建筑安装工程造价。
(1)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定额计价制度的改革
工程定额计价制度第一阶段改革的核心思想是“量价分离”,即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并反映一定时期施工水平的人工、材料、机械等消耗量标准,实现国家对消耗量标准的宏观管理。对人工、材料、机械的单价等,由工程造价管理机构依据市场价格的变化发布工程造价相关信息和指数,将过去完全由政府计划统一管理的定额计价改变为“控制量、指导价、竞争费。”
工程定额计价制度改革的第二阶段的核心问题是工程造价计价方式的改革。在建设市场的交易过程中,定额计价制度与市场主体要求拥有自主定价权之间发生了矛盾和冲突,主要表现为:
① 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招投标双方存在着大量的重复劳动。
② 投标单位的报价按统一定额计算,不能按照自己的具体施工条件、施工设备和技术专长来确定报价;不能按照自己的采购优势来确定材料预算价格;不能按照企业的管理水平来确定工程的费用开支;企业的优势体现不到投标报价中。
政府主管部门推行了工程量清单计价制度,以适应市场定价的改革目标。在这种定价方式下,工程量清单报价由招标者给出工程清单,投标者填单价,单价完全依据企业技术、管理水平的整体实力而定,充分发挥工程建设市场主体的主动性和能动性,是一种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计价方式。
(2)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报价在我国是一种较新的计价模式,与定额计价办法相比,有着完全不同的内容。
①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报价均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包含了工程直接费,工程间接费,利润和各种税费等。不象定额计价那样有定额直接费表,再有各种费、税、材料价差表;最后才能知道工程造价。相比之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报价显得简单明了,更适合工程的施工招投标。
②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报价要求投标单位,根据市场行情和自身实力报价,从而打破了工程造价形成的单一性和垄断性,呈现出有高有低的多样性报价。建设工程的招投标,很大程度是工程单价的竞争,如仍采用定额计价模式,竞争就不能真正体现。
③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报价具有合同化的法定性,工程量清单为投标人提供了一个平等的报价基础,结算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方法计量实际完成数量,也就是说数量是可以调整的。
④ 投标单位报价的多样性,有利于逐渐推行经评审最低投标
价中标法,从而达到降低工程造价,节约投资之目的。
2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的编制区别
2.1 编制要求不同分
1、编制的责任不同
定额计价办法是:建设工程的工程量分别由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分别按图计算。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工程由招标单位统一计算或委托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单位统一计算,“工程量清单”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投标单位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根据自身的技术装备、施工经验、企业成本、企业定额、管理水平自主填报单价。
2、编制的时间不同
定额计价法是在发出招标文件后编制(招标与投标人同时编制或投标人编制在前,招标人编制在后)。工程量清单报价法必须在发出招标文作前编制。
3、编制的表现形式不同
采用定额计价法一般是总价形式。工程量清单报价法采用综合单价平式,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工程量清单报价具有直观、单价相对固定的特点,工程量发生变化时,单价一般不作调整。
4、编制的依据不同
定额计价法依据图纸;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依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定额;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依据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价格信息进行计算。工程量清单报价法,根据建设部第107号令规定,标底的编制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以及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工程造价计价办法编制。企业的投标报价则根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编制。
这是清单计价和按定额计价的最根本区别。按定额计价的唯一依据就是定额,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主要依据是企业定额,包括企业生产要素消耗量标准、材料价格、施工机械配备及管理状况、各项管理费支出标准等。目前可能多数企业没有企业定额,但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的推广和报价实践的增加,企业将逐步建立起自身的定额和相应的项目单价,当企业都能根据自身状况和市场供求关系报出综合单价时,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通过招投标)定价的计价格局也将形成,这也正是工程量清单所要促成的目标。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本质是要改变政府定价模式,建立起市场形成造价机制,只有计价依据个别化,这一目标才能实现。
5、编制的费用组成不同
定额计价法的工程造价由直接工程费、现场经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组成。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工程造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包括完成每项
工程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的费用;包括完成每项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规费、税金除外);包括工程量清单中没有体现的,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费用,包括风险因素而增加的费用。
6、编制评标采用的办法不同
定额计价投标一般采用百分制评分法。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投标,一般采用合理低报价中标法,既要对总价进行评分,还要对综合单价进行分析评分。
7、编制的项目编码不同
采用定额项目编码,全国各省市采用不同的定额子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全国实行统一编码,项目编码采用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一到九位为统一编码,其中,一、二位为附录顺序码,三、四位为专业工程顺序码,五、六位为分部工程顺序码。七、八、九位为分项工程项目名称顺序码,十到十二位为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前九位码不能变动,后三位编码由清单编制人根据项目设置的清单项目编制。
8、编制的合同价调整方式不同
定额计价合同的调整方式有:变更签证、定额解释、政策调整。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合同价调整方式主要是索赔。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一般通过招标中报价的形式体现,一但中标,报价作为签订施工合同的依据相对固定下来,工程结算按承包商实际完成工程量乘以清单中相应的单价计算。减少了调整活口。采用传统的预算定额经常有这个定额解释那个定额规定,结算中又有政策文件调整;工程量清单计价单价不能随意调整。
9、编制的分项工程单价构成不同
按定额计价时分项工程的单价是工料单价,即只包括人工、材料、机械费,工程量清单计价分项工程单价一般为综合单价,除了人工、材料、机械费,还要包括管理费(现场管理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和必要的风险费。采用综合单价便于工程款支付、工程造价的调整和工程结算,也避免了因为“取费”产生的一些无谓纠纷。综合单价中的直接费、费用、利润由投标人根据本企业实际支出及利润预期、投标策略确定,是施工企业实际成本费用的反映,是工程的个别价格。综合单价的报出是一个个别计价、市场竞争的过程。
10、编制工程量清单按定额计价时单位
工程造价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构成,计价时先计算直接费,再以直接费(或其中的人工费)为基数计算各项费用、利润、税金,汇总为单位工程造价。工程量清单计价时,造价由工程量清单费用(=∑清单工程量×项目综合单价)、措施项目清单费用、其他项目清单费用、规费、税金五部分构成,作这种划分的考虑是将施工过程中的实体性消耗和措施性消耗分开,对于措施性消耗费用只列出项目名称
,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施工现场情况、施工方案自行确定,以体现出以施工方案为基础的造价竞争;对于实体性消耗费用,则列出具体的工程数量,投标人要报出每个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
2.2 编制内容不同
1、单位工程项目划分不同
按定额计价的工程项目划分即预算定额中的项目划分,一般土建定额有几千个项目,其划分原则是按工程的不同部位、不同材料、不同工艺、不同施工机械、不同施工方法和材料规格型号,划分十分详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项目划分较之定额项目的划分有较大的综合性,新规范中土建工程只有177个项目,它考虑工程部位、材料、工艺特征,但不考虑具体的施工方法或措施,如人工或机械、机械的不同型号等,同时对于同一项目不再按阶段或过程分为几项,而是综合到一起,如混凝土,可以将同一项目的搅拌(制作)、运输、安装、接头灌缝等综合为一项,门窗也可以将制作、运输、安装、刷油、五金等综合到一起,这样能够减少原来定额对于施工企业工艺方法选择的限制,报价时有更多的自主性。工程量清单中的量应该是综合的工程量,而不是按定额计算的“预算工程量”。综合的量有利于企业自主选择施工方法并以之为基础竞价,也能使企业摆脱对定额的依赖,建立起企业内部报价及管理的定额和价格体系。
2、编制工程量清单定价原则不同
定额计价是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定额中的基价定价。清单计价是按照清单的要求,企业自主报价,反映的是市场决定价格。
3、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价款构成不同
定额计价价款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和税金,而分部分项工程费中的子目基价是指为完成《综合定额》分部分项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子目基价是综合定额价,它没有反映企业的真正水平和没有考虑风险的因素。工程量清单计价款时指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即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完成每项工程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规费、税金除外),工程量清单中没有体现的,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考虑风险因素而增加的费用。
4、编制工程量清单单价构成不同
定额计价采用定额子目基价、定额子目基价只包括定额编制时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并不包括利润和各种风险因素带来的影响。工程清单采用综合单价,它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且各项费用均由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和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行编
制。
5、编制工程量清单价差调整不同
定额计价是按工程承发包双方约定的价格与定额价对比,调整价差。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按工程承发包双方约定的价格直接计算,除招标文件规定外,不存在价差调整问题。
6、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过程不同
定额计价的过程是按招标方只负责编写招标文件,不设置工程项目内容,也不计算工程量。工程计价的子目和相应的 工程量是由投标方根据文件确定。项目设置、工程量计算、工程计价等工作在一个阶段内完成。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按招标方必须设置清单项目并计算清单工程量,同时在清单中对清单项目的特征和包括的工程内容必须清晰、完整地告诉投标人,以便投标人报价,清单计价模式有两个阶段组成:
①由招标方编制工程量清单。
②投标方拿到工程量清单后根据清单报价。
7、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不同
定额计价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按《综合定额》标准计算,《综合定额》标准按社会平均水平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由投标人根据企业的自身情况或《企业定额》自定,它真正反映企业的自身水平。
8、编制工程量的计算规则不同
定额计价是按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清单计价是按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
9、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计价方法不同
定额计价是根据施工工序计价,即将相同施工工序的工程量相加汇总,选套定额,计算出一个子项的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每个项目独立计价。清单计价按一个综合实体计价,即子项目随主体项目计价,由于主体项目与组合项目是不同的施工工序,所以往往要计算多个子项才能完成一个清单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每一个项目组合计价。
10、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价格表现形式不同
定额计价只表现工程总价,分部分项工程费不具有单独存在的意义。清单计价的表现形式主要为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使投标、评标、结算的依据,单价一般不调整。
11、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使用范围不同
定额计价的使用范围是按编审标底,设计概算、工程造价鉴定。清单计价的使用范围是按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和需招标的小型工程。
12、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风险不同
定额计价的工程量由投标人计算和确定,差价一般可调整,故投标人一般只承担工程量计算风险,不承担材料价格风险。清单计价的风险是按招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量,数量不准会被投标人发现并利用,投标人要承担差量的风险,投标人报价应考虑多种因素,由于单价通常
不调整,故投标人要承担组成价格的全部因素风险。
3 工程清单计价基本构成与定额计价基本构成的区别
3.1 工程量清单计价基本构成
工程量清单计价基本构成是在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制定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规则,根据具体工程的施工图纸计算出各个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再根据各种渠道所获得的工程造价信息和经验数据计算得到工程造价。其编制过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工程量清单格式的编制和利用工程量清单来编制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是在业主提供的工程量计算结果的基础上,根据企业自身掌握的各种信息、资料,结合企业定额编制得出的。一般来说,工程量清单的是由:
1、分部分项工程费=∑(分部分项工程量×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其中分部分项工程单价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等组成,并考虑风险费用。
2、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工程量×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其中措施项目包括通用项目、建筑工程措施项目、安装工程措施项目和市政工程措施项目,措施项目综合单价的构成与分项工程单价构成类似。
3、单位工程报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4、单项工程报价=∑单位工程报价
5、建设项目总报价=∑单项工程报价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
是工程实体消耗部分项目,计算的是工程实体部分,由设计图纸决定。由招标人依据设计图纸,按照清单规范,区分不同专业、部位、特征将整个实体工程分解为不同的工程量清单。招标人编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时,按四个统一原则,即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算单位、统一计算规则,为四个统一。在招标中,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并承担工程数量方面的风险,如果清单编制不准确,在后续的工程中索赔损失可能加大。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对投标人来说,这一部分清单的内容实行三不准原则,即投标人不准修改,不准删减,不准增加清单内容。竞争的是价格。投标人在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时,采用综合单价,报价包括完成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这一部分费用是构成工程的主要费用,一般占工程总造价的70%~80%,在工程实施中,如果出现工程量的增减,只要不超过合同约定范围,可以直接用施工单位所报综合单价,乘以增减工程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这一部分招标人和投标人不会有争议。
(2)措施项目清单
是为完成工
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也就是为实施实体(设计内容)而采取的措施消耗项目,非实体费用消耗部分,与采取的施工方法手段紧密相关。招标人编制措施项目清单时,提供一些措施内容。投标人报价时,要先拟定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才能再根据施工现场和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要报的项目和价格。报价时,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内容不准修改,不准删减,可以增加,一些项目也可以报为零。在三个清单中,唯有这个清单投标人可以增项。由于清单实质内容可以变化,属全面竞争。如脚手架、模板及支架、夜间施工费用、临时设施费用、大型机械设备进场安拆、垂直运输机械使用、环境保护、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都属于这项费用。这一部分费用采用综合报价,即以项做为计量单位,以元计价,如模板及支架,费用共多少元,脚手架,费用共多少元等等。这一部分费用一般占工程总造价的10%~20%.一旦出现工程量的增减,很难划分清楚是哪一个项目用多少,例如:混凝土工程量发生变化,则模板及支架、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等都随应之变动,而类似的变化是每个工程几乎都不可避免。对这一部分费用如何调整,招标人与投标人会有比较大的争议。对此争议如何解决,清单规范没有提出解决办法。而工程量增减如果过大或涉及到一些特殊的分项工程(如挑檐天沟等项,模板及支架费用甚至比工程实体性消耗费用还要高20%以上),这一部分费用也是可观的。
(3)其它项目清单
是除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内容以外的费用。分两部分,一部分是招标人部分,另一部分是投标人部分。
① 招标人部分
主要有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等,预留金指招标人为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而预留的金额,这一部分费用可能动用也可能不动用,可以认为是发包人的预备费,投标人只要按招标人提供的项目、金额填写即可,这一部分费用不会发生争议。
② 投标人部分
主要有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总承包费是配合协调招标人进行工程分包和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零星工作项目是完成招标人提出的,暂估工程量的零星工作所需的费用。招标人提供的清单内容,对于投标人也实行三不准原则,不准修改,不准删减,不准增加。竞争的也是价格,这一部分由发包人提供数量,承包人报价,采用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一样的方法调整,这一部分费用也不会有争议。
(4)规费和税金
规费是指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必须交纳的费用,
包括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住房公积金、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其中社会保障费规费除原有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又新增加了一个工伤保险费。规费和税金随合同价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方法计算,不是承包人的收入,属非竞争性费用。
从以上清单费用组成上来看,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不包括措施项目清单、规费以及税金,最终费用计算繁琐,不利于招标人与投标人双方合同单价的签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容易出现合同纠纷。
3.2 定额计价基本构成
定额就是指规定的额度或限度.即标准或尺度。建筑工程定额是指在正常的施工生产条件下,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需消耗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及其价值消耗的数量标准。
定额计价的基本构成是指按照国家有关的产品标准、设计规划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并参考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确定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完成规定计量单位产品所消耗的人工、材料、机械等消耗量的标准。反映在一定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下,完成某项建设工程的各种生产消耗量之间特定的数量关系,考虑的是正常的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技术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下的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1、定额计价的基本方法和程序
在我国,工程造价在工程招投标价格形成中采用定额计价模式:按预算定额规定的分部分项子目,逐项计算工程量,套用预算定额单价(或单位估价表)确定直接费,然后按规定的取费标准确定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加上材料调差系数和适当的不可预见费,汇总后即为工程预算或标底。而标底则作为评标定标的主要依据。
定额单价法确定工程造价,是我国采用的一种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国家以假定的建筑安装产品为对象,制定统一的预算和概算定额,计算出每一单元子项的费用后,再综合形成整个工程的价格。
编制建设工程造价最基本的过程有两个:工程量计算和工程计价。为统一口径,工程量的计算均按照统一的项目划分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工程量确定后,就可以按照一定的方法确定出工程的成本及盈利,最终就可以确定出工程预算造价(或投标报价)。
用公式表明建筑产品价格的定额计价的基本方法和程序:
(1)每一计量单位建筑产品的基本构造要素(假定建筑产品)的定额直接费=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
其中:人工费=(人工工日数量工人日工资标准)
材料费=(材
料用量材料预算价格)
机械使用费=(机械台班台班单价)
(3)单位工程概预算造价=单位直接工程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4)单项工程概预算造价=单位工程概预算造价+设备、工器具购置费
(5)建设项目全部工程预算造价=单项工程的概预算造价+有关的其他费用+预备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