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原则(发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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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D 浙江省电力公司企业技术标准

Q/ZDJ04—1999 —————————————————————————————

浙江省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

技术原则

2000-02-14发布2000-02-14实施————————————————————————————

浙江省电力公司发布

前言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是电力网的组成部分之一,也是城市建设的基础设施之一。为满足城市建设、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提高对电能的需求,指导和规范我省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使之符合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根据电力部DL/J599-1996《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GB50052—199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等技术文件的规定,及我省城市配电网现状,特编制浙江省电力公司技术标准《浙江省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原则》,作为当地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的规范性指导性文件。各市(地)应以本标准制订或修订适合本地区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实施细则。

本标准由浙江省电力公司发输电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杭州市电力局起草。

参与本标准研讨的单位有浙江省电力公司有关部室、浙江省电力试验研究所、杭州市电力局、宁波电业局、温州电业局、嘉兴电力局、绍兴电力局、金华电业局等单位。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姚鹤翀、林元绩、马益民、毛秀钢、史兴华。

本标准由浙江省电力公司负责解释。

Q/ZDJ04-1999

目次

前言

1 范围 (4)

2 引用标准 (4)

3 总则 (5)

4 中压配电网 (6)

5 小区公用变电所 (11)

6 低压配电网 (12)

7 对用户供电的有关规定 (14)

8 路灯供电 (16)

9 配电管理系统和配网自动化 (17)

附录A(标准的附录) (19)

附录B(标准的附图) (25)

附录C(提示的附录) (29)

编制说明 (30)

浙江省电力公司企业技术标准

浙江省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原则

Q/ZDJ04—1999 Technical regulation for enhancement of urban medium and low voltage distribution networks of ZHEJIANG —————————————————————————————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省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原则,适用于浙江省城市中低压配电网建设与改造。

因城市人口数量、城市建成区面积及城市政治、经济、交通、文化功能等因素不同,对城市配电网的安全要求、输送容量、电能质量等要求有所不同。

现将浙江省城市电网分为A、B、C三类,A类城市电网:杭州、宁波、温州市区电网;B类城市电网:其余地级市市区电网;C类城市电网:县级市市区电网。

县级市市区电网、县城电网的建设与改造,原则上按《农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原则》的要求进行;经省电力公司批准,部分县级市市区、县城电网可参照本标准的C类城市电网标准进行建设与改造。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的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有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4549--1993《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

GB50052——1995《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50127——1994《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SD126—1984《电力系统谐波管理暂行规定》

SDJ206—1987《架空配电线设计技术规程)

能源部(1993)228号文《城市电力网规划设计导则》

DL/T599——1996《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

DL/T601——1996《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DL/T620《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

DL/T621—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3 总则

3.1本标准中压电网指额定电压为10kV的电网;低压电网指额定电压为380V /220V的电网。用户电压合格标准:10kV±7%,380V±7%、220V+7%~-10%。

3.2中低压配电网由架空线路,电缆线路,柱上变压器,户内、户外(箱式)变电所, 10kV户内、户外(箱式)开闭所,10kV户内、户外电缆分支箱,10kV 柱上开关,0.4kV户内户外电缆分支箱,电容器箱,接户线,电能表,路灯装置等组成。

3.3中低压架空线路是中低压配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充分发挥其作用,道路建设与改造时,仍要保留或利用其架空通道。

3.4中低压电缆线路,对提高供电可靠性、增加出线回路、提高输送容量与环境协调等有明显优势,但其造价较高,应根据经济能力及采用电缆的必要性,从严控制。宜在下列街区推广:

a A类城市市中心区的主要街道;

b对环境景观有特殊要求的风景名胜区、别墅区;

c跨越城市立交等架空线路难于架设的地段;

d建筑容积率≥1.5或中远期负荷密度≥2万kW/km2的住宅小区;

e高压变电所的10kV架空线路出线困难的地段。

上述街(区)的道路建设与改造前,应根据配电网规划同步做好电缆沟网及10kV开闭所的设计,并视具体条件安排施工。

3.5在中低压配电网的建设与改造中,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但应通过试点,逐步慎重推广,确保中低压配电网的安全运行。器材及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或部颁技术标准的优质、节能、安全可靠的产品,优先使用免维护的产品。

3.6在中低压配电网的建设与改造中,对A、B类城市的市中心区,重点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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