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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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俄罗斯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的简要述评

近年来俄罗斯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的简要述评

关于近年来俄罗斯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的简要述评近期中国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讨论中,一些人对于俄罗斯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非常推崇,认为这种制度很值得中国效法;另一些人则对于这种制度不屑一顾,认为毫无可取之处。

人们对于该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制度的看法差别如此之大,其主要原因可能是有关信息不够对称,大家对于该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的实际情况不太了解,主观评价比较多。

为此,我查询了一些比较权威的资料,请教了一些比较权威的专家。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供大家研究参考:一、俄罗斯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沿革俄罗斯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源于苏联的普遍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苏联时期,人们的工资水平普遍比较低,对于工资征收的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和税率也比较低。

例如:1984年,苏联工资个人所得税的免征额为月薪70卢布,月薪71卢布以上者按照超额累进税率纳税,其中月薪71卢布者纳税每月的应纳税额仅为0.25卢布,月薪超过100卢布的部分则按照13%的最高税率纳税。

个人所得税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也很低,通常不足8%,苏联解体以后,俄罗斯于1991年底实施了新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实行7级超额累进税率,最低税率为12%,最高税率为60%。

1993年,该国改行6级超额累进税率,最低税率为10%,最高税率为30%。

1997年,该国改行新的6级超额累进税率,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卢布的部分,适用12%的最低税率;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万卢布的部分,适用35%的最高税率。

2000年,该国改行3级超额累进税率,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万卢布的部分,适用12%的最低税率;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5万卢布的部分,适用30%的最高税率。

二、2001年俄罗斯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的内容鉴于俄罗斯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普遍难以接受比较高的个人所得税名义税率,税收遵从度比较低,偷漏税规模比较大(据说2000年偷漏的个人所得税多达800多亿卢布,大体相当于该国当年个人所得税收入的一半),俄当局认为:降低个人所得税税率将是优化个人所得税制度、促使个人收入合法化、提高纳税遵从度、扩大税基和增加财政收入的唯一途径。

世界各国实行的个人所得税制00

世界各国实行的个人所得税制00

世界各国实行的个人所得税制00世界各国实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大体上可分为三种基本模式:(一)分类所得税制(二)综合所得税制(三)分类综合所得税制所得税的利与弊分类综合所得税制最能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因为它既实行差别课税,又采用累进税率全面课征,综合了前两种税制的优点,得以实行从源扣缴、防止漏税,全部所得又要合并申报,等于对所得的课税加上了“双保险”,符合量能负担的要求。

因此,分类综合所得税制是一种适用性较强的所得税类型。

综合所得税制的优点表现在:税基较宽,能够反映纳税人的综合负担能力;考虑到个人经济情况和家庭负担等,给予纳税人一定的减免照顾;就其总的净所得采取累进税率,这又可以达到调节纳税人所得税负担的目的,实现一定程度上的纵向再分配。

但这种税制的课征手续较繁,征收费用较多,且容易出现偷漏税,要求纳税人有较高的纳税意识、较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先进的税收管理制度。

分类所得税制的优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可以借助差别税率对不同性质的所得区别对待,以实现特定的政策目标;其二,可以广泛地采用源泉课税法,课征简便,节省征收费用。

然而,这种税收制度不能按纳税人全面的、真正的纳税能力征税,不能真正体现合理负担的原则。

并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收入来源的渠道和形式呈多样化的趋势,这对所得的分类分项无疑会带来一定的困难。

因此,分类所得税制并不是一种理想的税制模式。

当今世界纯粹采用这种税收制度的国家并不多。

美国的税制特点1、个人和公司所得税为主体。

它们占了政府全部收入(包括来自社会保险税收入)的42%,而在联邦总收入中占55%。

2、社会保险税处于重要地位。

这种税目前在美国已经跃居联邦收入的第二位。

3.税收制度的联邦制属性。

国家和州政府拥有独立的征税权,同时地方政府从州政府中获得它们的征税权。

在这三个政府层次上有一部分税源是重复的,特别是在联邦政府和州政府之间,但是其税收结构显著不同,各有其主体税种。

4、税务管理及税务审计制度比较严格。

俄罗斯税制概况

俄罗斯税制概况

俄罗斯税制概况联邦税收制度包括:《俄联邦税法典》所规定的税种及过渡期还在执行的税种;税种设立,变更,废止,缴纳及为保证缴纳而采取措施的原则,方式和方法;税务监督及违反税务立法所应承担责任的方式和方法。

俄联邦所规定的税制包括联邦税,联邦主体税(地区税)和地方税。

这种三级税制实际上是所有联邦制国家所提有的制度。

哪些税归属哪一级,这是根据地狱范围及所属地域调整税收法律关系的各级权限决定的。

联邦税是由《俄联邦税法典》直接规定的,在俄联邦境内普遍实行。

但这并不意味着联邦税的税收统归联邦预算。

同样,地区税是由联邦主体的立法权力机关以专门法律规定的,并在相应地区普遍实行。

地方税是由地方自治代表机关以法规的形式加以规定的,并在其管辖地域普遍实行。

现行的有如下税种:1.企业利润税。

对不同性质的企业按照不同的税率征收利润税。

对一般企业的税率为30%,其中纳入联邦预算的为11%;纳入联邦主体预算的税率由联邦主体立法机关规定,但联邦立法对此有其上限规定:(1)一般企业,事业单位―不超过其利润的19%。

(2)中介企业,中介公司,银行等―不超过其利润的27%。

(3)股票红利收入,从联邦境内所建其他企业中所得收入―其收入的15%。

(4)录象厅,出租节目载体等―不超过其收入70%。

按(1)--(4)的规定所征收的税收收入纳入联邦主体预算。

对于外国法人:其股息收入,从实际加入的外资企业中所得收入―其收入的15%;使用出自俄联邦境内的著作权,专利权等所获得的收入―其收入的20%;运费收入―其收入的6%。

这些税收应百分之百地纳入联邦预算。

在签定了《产品分成协议》的情况下,其利润税的税率由上述协议加以确认。

2.增值税。

已通过的《俄联邦税法典》第二部分对增值税作了如下规定:一般商品的增殖税税率仍为20。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商品的增殖税税率为10%,主要是食品和儿童用品两大类:(1)部分食品:或活牲畜及禽类,肉类及其制品。

奶及奶制品,鸡蛋及蛋制品,植物油,某些海产品及鱼类制品,蔬菜及土豆等等。

俄罗斯税收体制改革及其评析

俄罗斯税收体制改革及其评析

俄罗斯税收体制改革及其评析摘要:本文通过俄罗斯税制的阶段性变迁过程,分析俄罗斯《税法典》第二部分的主要税种,指出俄罗斯以简化税制、减少税种、下调税率、降低税负、取消优惠为主要内容的税制改革,同时辅以实行\"降低税率(税负),扩大税基,加强征管\"的税收政策,不仅没有减少国家的税收收入,反而使税收状况有所改观,新税制已基本与世界接轨,并在此基础上对俄罗斯税制改革进行了评析.关键词:俄罗斯;税收体制;评析以俄罗斯经济转轨全过程为大背景,我们发现,税收体制改革在俄罗斯整体改革进程中始终处于联系其他诸项改革的枢纽位置,并在新旧体制转换的各个联结点上发挥着承前启后的传导功能,是俄罗斯在独立后进行宏观经济改革的重要环节,也是俄罗斯经济恢复和发展的重要动力.一、俄罗斯税制的变迁俄罗斯转轨以来的税制改革大体可以划分为两个阶段:1991~1998年的税制改革,以及1999年《俄罗斯联邦税法典》生效至今的阶段.俄罗斯税制改革始于1991年末,当时,俄联邦颁布了《俄罗斯税法纲要》、《俄罗斯增值税法》、《俄罗斯企业和组织利润税法》、《俄罗斯个人所得税法》等税收法令,奠定了俄罗斯税制改革的基础。

改革初期,俄税制共设置46个税种,实行联邦、共和国(州)、地方三级税收管理体制.《俄联邦税收制度原则法》规定了税制结构及其实施的一般机制,还有税种及其计算和征收的办法,确定了税务机关及纳税人的义务和责任,从而成为俄罗斯税制的主要法律基础.俄罗斯这次税制改革有三个特点:一是强调了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

如规定对税务机关在扣押纳税人财产时须经法院判决,而且须请纳税人在场听证;而以往税务机关查封纳税人财产一般可自行决定,不必受到其他部门的制约。

二是对地方政府征税做出明确的规范,取消名目繁多的征收项目。

三是为增加政府预算收入,尽可能地减少各种税收优惠政策。

如取消企业以所得利润对生产和住宅进行再投资时获得的税收优惠;部分取消教育部门将其利润用于教学需求时所实行的利润税优惠政策;取消新闻媒体和消防部门在缴纳增值税和利润税方面的优惠政策;减少对残疾人就业企业的税收优惠,取消增值税优惠政策;减少对小企业的税收优惠等。

俄罗斯税法

俄罗斯税法

俄罗斯联邦税法典(第一部)第二章俄罗斯联邦税收费用制度第十二条俄罗斯联邦税收费用的类型1、俄罗斯联邦征收的税收和费用的类型如下所示:联邦税收和费用;俄罗斯联邦成员领域税收费用(以下简称区域税收费用)和地方税收费用。

2、联邦税收和费用应根据本法典规定进行征收,在俄罗斯联邦范围内支付。

3、区域税收和费用是由本法典和俄罗斯联邦下属的法律确认的税收费用,根据本法典以及俄罗斯联邦下属的法律的规定执行生效,并且有义务在俄罗斯联邦各自的领域内进行支付。

随着俄罗斯联邦下属的法(代表)机构区域税收的采用,有必要对以下税务要素进行规定:本法典确定的税率范围,税款支付的方式和期限,以及特定的区域税务报告的形式。

其他税务要素由本法典规定。

随着俄罗斯联邦下属的法(代表)机构区域税收的采用,有可能提供税收优惠并为纳税人享有优惠提供依据。

4、地方税收和费用是由本法典和地方自治政府代表机构的标准法律条文来确认的,遵照本法典和地方自治政府代表机构的规范的法律法案执行生效,并且有义务在各自的地方政府进行支付。

重要城市(如莫斯科和圣彼得堡)的地方税收费用应由俄罗斯联邦下属如莫斯科和圣彼得堡的法律制定并执行生效。

4、随着地方自治政府代表机构地方税的采用,标准法律条文对税务要素的规定如下所示:本法典确定的税率范围,税款支付的方式和期限,以及申报地方税的形式。

其他税务要素由本法典制定。

在在地方税的制定基础上,地方自治政府代表机构有可能提供税收优惠并为纳税人享有优惠提供依据。

5、本法典没有规定的区域或地方税收(费用)不得征收。

第十三条联邦税收费用1、联邦税收费用包括:(1)、增值税(2)、特定类型商品(服务)和单独类型矿产原料的消费税(3)、组织利润税(所得税)(4)、资本利得税(5)、个人所得税(6)、国家社会预算外资金缴纳(7)、国家税(8)、海关关税和海关费用(9)、土地使用税(10)、矿产原料基地修复税(11)、开采碳氢化合物额外收入税(12)、动物和水生生物资源使用权税(13)、森林税(14)、水税(15)、生态税(16)、联邦许可证签发手续费第十四条区域税收费用1、区域税收费用包括:(1)、企业和组织财产税(2)、不动产税(3)、道路交通税(4)、运输税(5)、营业税(6)、博彩营业税(7)、区域许可证签发手续费2、房地产税实施后,组织财产税、个人财产税和土地税在相应的区域不再具有效力。

俄罗斯个税改革引发的思考

俄罗斯个税改革引发的思考

02
改革对个人纳税人的影响
减轻个人纳税人的负担
降低税率
俄罗斯个税改革降低了税率,从原来的13%减少到11%。这 一措施减轻了俄罗斯公民的税收负担,提高了他们的可支配 收入。
增加扣除项目
改革还增加了多项扣除项目,如赡养老人、抚养子女、住房 贷款等支出可以享受一定的扣除,进一步减轻了纳税人的负 担。
05
未来展望和建议
进一步优化个人所得税制度
01
02
03
简化税制
简化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 法和税收程序,减少纳税 人的负担。
公平税负
优化税前扣除和税收优惠 政策,确保不同收入群体 之间的税负公平。
与时俱进
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 及时调整个人所得税的税 率和税收规则。
加强税收监管和执法力度
强化监管机制
建立健全的税收监管机制 ,加强对纳税人的监督和 管理。
提高执法水平
加强税务干部的培训和管 理,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 。
严厉打击逃税行为
加大对逃税行为的打击力 度,维护税收秩序和公平 竞争。
提高公众对税法的认知和理解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渠道加强税法宣传教 育,提高公众对税法的认知和
理解。
建立咨询平台
建立专门的税法咨询平台,为公众 提供及时、准确的税法咨询服务。
增加透明度
加强税法执行的透明度,让公众了 解税法的具体执行情况。
THANKS
感谢观看
通过提高劳动力市场的灵活性,增加劳动 力的流动性和效率,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 和稳定。
04
改革的经验和启示
改革需要坚定的决心和强大的领导力
俄罗斯总统普京在个税改革中展现出坚定的决心,通过签署总统令、召开专题会议 和制定配套法规等措施,为改革提供了强大的领导力。

俄罗斯联邦税制简介

俄罗斯联邦税制简介

俄罗斯联邦税制简介眼海外(;YAN{{AIWAI6,个人所得税.对于俄罗斯联邦居民纳税人,就其世界范围内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非居民纳税人,就来源于俄罗斯联邦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俄罗斯联邦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12%~35%.7,社会保障基金(税).尽管俄罗.斯联邦没有专门的社会保障税,但所有俄罗斯联邦的企业雇主必须支付雇员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等保险费用.这些保险费用的总和占每个雇员工资总额的38.5%.无论是俄罗斯联邦本国法人,还是外国法人雇佣俄罗斯联邦公民必须支付企业全部公民雇员工资总额l%的养老保险金.自雇(个人劳动者)的个人.必须进行养老基金登记,并缴纳个人收入5%的养老保险费用.8,道路使用税.道路使用税的计j税依据是不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所有公司的总销售额.原则上,公路使用税的税率为2.5%,但是,当地政府可以依法调高(或调低)税率.9,社会基础设施维护税.对于非贸易性的公司,税率为该公司不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总销售额的1.5%,对于贸易性的公司,税率依然为1.5%,但计税依据为公司总销售利润.l0,财产税.征税对象为永久持有!或暂时持有的股票,建筑物或在建的所有物的价值.一些特定的财产可以J免税,如:货币财产,公共设施,文化设;施,环境保护设施,农业生产设备,管:道,输电线路以及土地.ll,教育税.教育税对所有的公司,企业征收,按商业活动中总支付额J的l%征收.l2,广告税.广告税对所有有广告;活动的企业征收,税率为5%.计税依f据为不包括增值税的直接和问接广告支出总和.l3,国家名称使用税.依照俄罗斯法律,对所有在公司名称中使用”俄罗I斯(Russia)”和”俄罗斯联邦(Russian Federation)”等相关词汇要征收国家名称使用税.这是一种流转税.税法根据俄罗斯实行联邦制,俄罗斯税制带有明显的中央与地方(事实上是联邦与加盟共和国)税权分离的特点,联邦,加盟共和国(自治区,特定行政区域)和地方三级都有税收立法权,相应地就有联邦税,加盟共和国税和地方税三类税种.俄罗斯联邦税,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关税,自然资源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超额工资税,道路使用税,州税,利息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税),继承(赠与)税,车辆税,外汇买卖或外汇支付税以及其它税种; 加盟共和国,自治区和特定区域税,主要包括:财产税,教育税,森林资源税,工业企业水资源使用税,法人缴纳的社会基础设施维护税以及其它税种;地方税主要有:地产税,人头(身份注册)费,贸易权利费,对同企业,协会,机构,团体和公民征收的用以维持国防,行政管理,公共教育等特定目的的税收,广告税,住房基金税以及其它税种.俄罗斯联邦的主要税种有:l,增值税.增值税基本税率为20%;对纳税人销售特定食品和儿童商品按10%的低税率征收;出口货物和劳务,以及一些列入特定名录的产品免税.增值税以企业对原料加工或完工产品出售增加的价值为计税依据. 进口商品必须以现金形式在报关进口海关缴纳增值税后,才能进入国内市场.进口商品的增值税计税依据为海关审定的到岸价格以及依法计入的关税和消费税.转售商品,以国内同类商36l2004.8品零售价格和包括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的同类进151商品的完税价格之间选择合理价格作为增值税的计税价格.2,消费税.消费税主要对大多数被认为是”奢侈品”的商品,如小汽车,珠宝类商品,酒类和香烟等商品征收.1现行消费税税率为35%~250%.计税价格为国内产品的零售价或进口产品的完税价格.【3,关税.进口关税的税率介于5%--20%,平均税率为l0%~l5%.出口关税的税率介于20%~30%.进口关税是j俄罗斯政府的重要收入来源之一.尽}管俄罗斯的进口关税税率不高,但进口货物还要交增值税和消费税,所以总的税负并不低.4,自然资源税.俄罗斯的自然资J源税实质上是资源税与环境保护税的;综合.其纳税义务人是任何采矿,选}矿,释放废弃物与污染物以及其他任何从事对环境造成破坏活动的公司和个人.自然资源税税率根据开采矿物或污染物的类型而定.5,企业所得税.联邦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13%.各地区有权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联邦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对大多数企业的征收22%的地方l企业所得税,对银行,保险公司,经纪人和中间商服务提供公司的企业所得}征收30%的地方企业所得税.所以,俄i罗斯的大多数企业要缴纳税率为35% !的企业所得税(13%联邦和22%地}方).俄罗斯税法规定对特定娱乐业和赌博性活动征收税率为90%的企业所I得税.纳税义务人所从事的活动类型以及取l 得收入来源类型而制定了0,05%和: 0.5%两档税率.l14,超额工资税.超额工资税是对l工资超过6倍俄罗斯雇员最低工资的J 雇员征收的一种旨在调节贫富差距的I 税种.在1995年4月之前,该税种只l 针对那些在已经注册的从事商业活动l 的机构中工作的雇员征税,但后来扩: 展到对税务机关认为有代表性的机构l 雇员征税,而不仅仅限于从事商业活l 动的机构雇员.:l5,证券发行税.证券发行税的计l税依据是有价证券发行的名义价值,l 并且这些有价证券是由发行实体认购I 的.但是,由发起人认购公司最初股本I 和因固定资产再评估增值而引起的有l 价证券增值除外.该税种的税率为l O?8%.:l6,车辆税.在俄罗斯联邦税制l中,有两类车辆税,分别对购买车辆和l 车辆所有者征税.对购买车辆所征的? 车辆税仅仅适用于法人,而不适用于1 个人,其计税依据是不包括增值税,消l 费税和关税(如果是进口车辆)的车辆I 买价,具体税率为:对小汽车,货车和I卡车,税率为20%;对拖车或半拖车税l 率为lO%.对车辆所有者所征的车辆I 税全面适用于法人和个人.尽管这是: 一个联邦税,但地方当局可以提高税l率(当然,对于进口车辆,增值税,消费l 税和关税通常是要包括在内的).一l7,燃油销售税.燃油销售税的征l税对象是销售国内原油制成品(汽油,l 柴油,机油等)的公司.税率为25%,其!计税依据为不包括增值税的销售总l 价;如果是外购再销售的燃油,其计税l 依据为不包括增值税的卖价与买价之I 问的差价.Il8,地产税.地产税的纳税义务人l包括公共地产,私有地产以及个人地l 产所有者或承租者.地产税税率每年: 确定一次,并且实行根据地产类型以l 及地产所处位置以公顷为单位的定额l 税率.!l魏京学放眼海外(陕西师范大学图书馆陕西西安710062) 国外管理主要商品和服务价格介绍一,农产品价格管理国外市场经济国家对农产品价格管理主要是通过价格支持,价格保护,价格补贴等政策来实现的.价格支持是世界各国保护农业最常用的手段,基本做法是政府事先规定农产品保护价格,包括目标价格和干预价格.当农产品价格低于干预价格时.由政府按干预价格收购,差额由国家补贴;当市场上农产品价格高于目标价格时.政府向市场投放储存的农产品以平抑市场价格.日本农产品价格支持分为两类:一是国家管理价格.如大米和烟草由政府统一规定收购价格和销售价格,在收购价高于销售价而产生购销倒挂时,由政府提供补贴;当产量增加后,收购价格逐渐低于销售价格,补贴也随之减少.二是调节价格.对于其它农产品,政府针对不同品种实行不同的调节价格.(1)对牛肉,猪肉,蚕茧等实行”稳定带价格”.政府根据市场的供求状况,确定这些产品的价格上下浮动的幅度,同时通过吞吐商品来平抑其价格.价格上下浮动幅度由政府在每年3月根据该产品的上年度供求状况以及当年度的供求预测来计算确定,并公布于众.(2)对糖料,麦类,土豆等价格容易发生波动的农产品,实行最低保证价格.其方法是由政府规定该类产品的最低价格标准,当市场价格低于所规定的最低价格时,由政府按照规定的最低价格收买.以促进市场价格的逐步回升. (3)对蔬菜,加工用水果,鸡蛋等产品实行稳定基金制度,当市场价格低于基准价格时,其差额部分由生产者和政府共同出资的”稳定基金”补齐.(4) 对”指定乳制品”包括奶粉,脱脂奶粉,全脂加糖炼乳,脱脂加糖炼乳等实行安定指标价格制度.其方法是对乳制品设置”安定指标价格”,当指定乳品价格降低到指标价格lO%以下时,由畜产振兴事业团购进,反之,当价格上涨超过指标价格的4%时,由事业团卖出持有的指定乳制品,无存货时则进口.(5)对大豆,油菜籽和乳制品等加工原料实行交付金制度.其方法是由政府规定该产品的一个标准价格, 当市场价格低于此标准时,由政府将两者的差价补偿给生产者.目前美国农产品价格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政府对农产品实施价格支持政策.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的内容包括: (1)农产品抵押贷款.在农产品收获以后.如果市场价格对农民不利,农民可不销售这些农产品,而将其作为抵押品,从农产品信贷公司获取贷款;当市场价格对农民有利时,再将这些农产品拿到市场上公开销售,同时偿还贷款,农民只需对这些贷款支付较低的利息.(2)目标价格.政府根据农产品的生产成本与合理收益率,确定一个目标价格,并预先在政府计划中公布; 当市场农产品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 其差额由政府给予农户补偿,每年补偿的最高限额为5万美元.(3)无追索6:r——一。

国外税制体系介绍

国外税制体系介绍

国外税制体系介绍美国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全国有50个州和1个特区(哥伦比亚特区),各州拥有包括立法权在内的较大的自主权,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政府均有独立的征税权,有自己独立的税收征管机构,各级税收管理机构之间不存在行政上的隶属关系。

美国税制是世界上最复杂的税制之一。

其中以美国个人所得税制度中复杂的扣除、宽免和抵免等规定表现得最为典型。

复杂的税制为纳税人带来许多额外负担,加大了税收成本,但另一方面也体现出美国税制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美国税制目前以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障税、公司所得税等直接税为主体,销售税和消费税等间接税以及财产税为补充的税制体系。

日本日本税制是由50多个税种组成的复合税制。

二战以后,日本形成了中央、都道府县、市町村三级政府均以直接税为主的税制体系。

1989年消费税的征收使得间接税在日本税制中的地位逐渐提高,日本的直接税和间接税的比重逐渐趋向合理。

目前,中央政府的个人所得税、法人税、消费税以及地方政府的事业税、居民税和固定资产税等是其主要税种。

英国英国税制经历了比较漫长的发展历程。

17世纪前,英国税制以原始的直接税为主体,并辅之以某些单项消费税和其他税收。

17-18世纪盛行消费税,开始建立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

1799年首创所得税后,税制结构发生变化,到二战后,直接税收入已占税收收入总额的50%左右,形成以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体系。

法国法国的税收制度十分完备,是西方国家税收体制的典型。

与美国等国家不同,法国大部分税收是由国家征收的,如所得税、增值税和转移税。

它们是中央政府收入的重要来源,各地区地方政府所征收的税种是财产税和交易税。

俄罗斯俄罗斯实行联邦制,俄罗斯税制带有明显的中央与地方税权分离的特点。

联邦、加盟共和国(自治区、特定行政区域)和地方三级都有税收立法权,相应的就有联邦税、加盟共和国税和地方税三类税种。

新加坡新加坡承袭的英国的法律体制,国会拥有税法制定权及修订权,税法的执行由国内收入署负责。

俄罗斯税务管理制度

俄罗斯税务管理制度

俄罗斯税务管理制度俄罗斯税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税法、税务部门组织机构、税务管理和征收程序等内容。

在俄罗斯,税务管理分为联邦税务机构和地方税务机构两个层面,联邦税务机构负责国家整体的税收管理和监督,地方税务机构负责地方税收管理和征收。

税法是税务管理的依据和指导,规定了税收种类、纳税人义务和权利、税收征收政策等内容,对税务管理起着重要的法律规范作用。

俄罗斯税收制度主要包括直接税和间接税两大类。

直接税主要包括所得税、企业利润税、个人所得税等,间接税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等。

俄罗斯税收制度相对较为复杂,税种繁多,税率不一,税收管理难度大。

税收征收程序主要包括征税登记、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税收核算等环节,纳税人需按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履行税收义务,保证税款及时、准确地缴纳。

俄罗斯税务管理制度在近年来进行了多项改革和优化,致力于建立现代、高效、透明的税收管理体系,提高税务征收的质量和效率,确保税收的公平和公正。

俄罗斯税务部门不断加强信息化建设,建立了完善的税务征管系统,推行在线申报、电子缴税等便民措施,为纳税人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务和便利的操作环境。

俄罗斯税务管理制度还注重加强税收监督和执法力度,打击侵犯税收法律的违法行为,确保税收征收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税务部门加大了对纳税人的监督检查和稽核力度,建立了严格的违法违规行为监测和惩罚机制,保护了国家财政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了税务管理的权威和尊严。

总的来看,俄罗斯税务管理制度在全球范围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示范作用,其管理经验和做法值得其他国家借鉴和学习。

俄罗斯税务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将为俄罗斯经济的长期稳定增长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俄罗斯税务管理制度的未来发展方向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税收征收的智能化水平,推进税收合规和风险管理,推动税收征管的现代化和数字化转型。

俄罗斯税务管理制度必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取得新的进展和成就。

比较税制-4.6中东欧国家个人所得税制度

比较税制-4.6中东欧国家个人所得税制度

• (二)税基 • 捷克个人所得税的税基为各项所得,具体包括就业所 得、经营活动和职业劳务所得、来源于资本资产的所得、 租金所得、租金所得、其他来源所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 额时,捷克税法规定了一些扣除项目。 • (1)标准扣除。 • (2)其他扣除。在确定税基时,还可扣除儿童抚养 和教育费用、捐赠费、医疗费等。对于宗教方面的费用支 出,最高扣除比例不能超过税基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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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 匈牙利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总所得减去允许 扣除的项目和费用支出后的余额。具体包括: • 第一部分是就业所得; • 第二部分是利息所得和股票转让所得; • 第三部分是个体经营所得。
• (四)税收抵免 • 包括两部分,家庭赡养抵免和外国税收抵免。
• (五)税款的申报与缴纳 • 匈牙利税法规定,纳税人通常在每个纳税年度都须向 税务部门申报一次个人所得,计算并支付税款。也有部分 纳税人需要根据纳税义务的多少,按月或按季度进行申报 。
三、捷克个人所得税制度
• (一)纳税人 • 捷克的个人所得税体系接近发达国家,实行综合税制 ,那是人按年度计算纳税。捷克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也分 为居民和非居民两类。居民纳税人为具有永久居留权的个 人,或一年内在捷克拘留时间超过183天的个人,其他则 为非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要就境内外取得的所有收入 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人仅就在捷克境内取得的 收入纳税。
比较税制
第4章 外国个人所得税制度
4.6 中东欧国家个人所得税制度
内容
• 一、俄罗斯个人所得税制度 • 二、匈牙利个人所得税制度 • 三、捷克个人所得税制度
一、俄罗斯个人所得税制度
• 个人所得税在苏联时期就已经存在,但当时在税收收 入总额中比重较低。 • 2000年,《俄罗斯联邦税法典》(第二部分)进行较 大修订,其重要改革措施之一是对个人所得税实行了单一 比例税率,引起了世界的广泛关注。

俄罗斯税收制度

俄罗斯税收制度

俄罗斯税收制度
俄罗斯的税收制度是指俄罗斯联邦政府征收和管理税收的体系。

该体系由各项国家税、地方税和社会保险费组成。

主要税种包括:
1.增值税(VAT):俄罗斯联邦实行18%的统一增值税率,但对特定产品和服务可能实行不同税率。

2.企业税:企业所得税率为20%,但对某些特定领域的企业可
能有一定的特殊税率。

3.个人所得税:个人工资、奖金、特许权费等所得应缴纳个人
所得税,税率为13%。

高收入者可能缴纳更高的税率。

4.房产税:房产税根据房产的市值征收,税率根据地区的不同
而有所变化。

5.土地税:土地税根据土地面积、地区市值等因素计算,税率
根据地区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6.消费税:对一些特定的商品征收消费税,税率根据商品的种
类而有所不同。

7.关税:对进口和出口商品征收关税,税率根据商品的种类而
有所不同。

此外,俄罗斯还实行一些特殊税收政策,例如资源税、奢侈品税等。

地方政府也有权在一定范围内征收地方税,例如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等。

俄罗斯税务机构负责税收的征收、管理和监督,并对纳税人进行税收咨询和税务规划。

纳税人需要按规定向税务机构报送相关税务申报表,缴纳应纳税款,并按时履行相关义务。

同时,
俄罗斯税务机构加强税收征管力度,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并进行税务稽查。

俄罗斯个税改革引发的思考

俄罗斯个税改革引发的思考

俄罗斯个税改革引发的思考“单一税”理论的提出和俄罗斯个人所得税的改革,反映了世界各国普遍认同的一些税收原那么,如广泛的税基和较低的税率;同时,也反映了美国、俄罗斯经济和税制本身所存在的一些特殊问题,如美国储蓄率相当低,税制繁琐复杂,高收入纳税人利用复杂的税制合理逃避税收调节。

俄罗斯那么是税收秩序极其混乱,地下经济活动猖獗,纳税人偷税、逃税、抗税较为普遍。

我国的国情不同于美国、俄罗斯,我国政治稳定,经济持续安康开展,是世界上储蓄率最高的国家之一;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征收制,扣除工程单一,税制相对简单;我国居民收入分配的差距在逐步扩大,基尼系数已接近戒备线,个人所得税必须承担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职能。

这些特点,决定了我国目前并不存在通过税制改革来提高居民储蓄率和实施单一税率来简化税制的根本背景。

因此,在我国实施彻底的单一税的条件是否成熟尚需进一步研究,即使像俄罗斯那样对劳动类所得税搞一个单一的比例税率也不现实;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仍应是我国个人所得税制改革的现实选择。

但单一税“简化、公平、效率和鼓励投资”的根本思想对我国具有借鉴意义。

具体来讲,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合并税率,简化税制,公平税负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有三套超额累进税率和三个比例税率。

工薪所得、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三项性质根本相同,均为劳动所得,却分别适用三套不同的超额累进税率,其中,工薪累进税率多达九级;房屋租赁所得、稿酬所得和其他各项所得那么分别适用10%、14%和20%的比例税率。

收入水平相同的纳税人,税负却相差悬殊。

因此,有必要对个人所得税的税率进展适当的合并和简化,即以现行工薪所得适用的超额累进税率为根底,调整级距,减少累进级数(如设置三档税率),作为工薪所得、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统一适用的税率。

另外,合并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税率,统一减按14%的税率征税。

从性质上讲,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同一类别的所得,统一二者适用的税率,有利于公平税负,标准税制,简化税率。

俄罗斯税收制度

俄罗斯税收制度

俄罗斯税收制度俄罗斯税收制度是指俄罗斯联邦对个人和企业征收的各种税收的规定和管理体制。

俄罗斯的税收制度主要由联邦税和地方税两部分组成,其中联邦税由俄罗斯联邦政府负责制定和征收,而地方税则由各个地区政府负责管理。

在俄罗斯,个人所得税是一项重要的税收。

根据俄罗斯税法,个人的工资、奖金、股息和租金收入都需要缴纳所得税。

税率在13-35%之间,并根据收入水平的不同而有所调整。

此外,俄罗斯还对财产收益和遗产进行征税,以及对购买和销售房地产收取一定比例的交易税。

对于企业来说,俄罗斯的税收制度也是相对复杂的。

企业所得税是企业必须缴纳的一项重要税种。

根据俄罗斯税法,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0%,并根据企业实际利润进行计算。

此外,俄罗斯还对增值税、消费税和资源税等进行征收。

增值税是俄罗斯税收制度中最重要的税收之一,税率为20%,适用于商品和服务的交易。

消费税主要适用于高档商品和奢侈品,税率根据商品的不同而有所调整。

资源税主要适用于能源和矿产资源,税率根据资源种类和开采方式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另外,俄罗斯对外国人和外国企业的税收制度也有相应规定。

根据俄罗斯税法,外国人和外国企业在俄罗斯境内从事经营活动或者获得来自俄罗斯的收入,需要缴纳相应的税款。

外国人的税率一般与俄罗斯公民相同,而外国企业根据俄罗斯的税法进行计算。

除了税收制度的规定,俄罗斯还建立了相应的税收管理体制。

俄罗斯联邦税务局是负责税收管理和征收的主要机构。

该机构负责制定税法、税收政策和税收计划,监督税收征收过程,并对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和调查。

总的来说,俄罗斯税收制度是一个相对复杂的体系,涵盖了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等多个方面。

通过税收制度的规定和管理,俄罗斯政府可以有效地收取税款,为国家财政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俄罗斯税法

俄罗斯税法

俄罗斯联邦税法典(第一部)第二章俄罗斯联邦税收费用制度第十二条俄罗斯联邦税收费用的类型1、俄罗斯联邦征收的税收和费用的类型如下所示:联邦税收和费用;俄罗斯联邦成员领域税收费用(以下简称区域税收费用)和地方税收费用。

2、联邦税收和费用应根据本法典规定进行征收,在俄罗斯联邦范围内支付。

3、区域税收和费用是由本法典和俄罗斯联邦下属的法律确认的税收费用,根据本法典以及俄罗斯联邦下属的法律的规定执行生效,并且有义务在俄罗斯联邦各自的领域内进行支付。

随着俄罗斯联邦下属的法(代表)机构区域税收的采用,有必要对以下税务要素进行规定:本法典确定的税率范围,税款支付的方式和期限,以及特定的区域税务报告的形式。

其他税务要素由本法典规定。

随着俄罗斯联邦下属的法(代表)机构区域税收的采用,有可能提供税收优惠并为纳税人享有优惠提供依据。

4、地方税收和费用是由本法典和地方自治政府代表机构的标准法律条文来确认的,遵照本法典和地方自治政府代表机构的规范的法律法案执行生效,并且有义务在各自的地方政府进行支付。

重要城市(如莫斯科和圣彼得堡)的地方税收费用应由俄罗斯联邦下属如莫斯科和圣彼得堡的法律制定并执行生效。

4、随着地方自治政府代表机构地方税的采用,标准法律条文对税务要素的规定如下所示:本法典确定的税率范围,税款支付的方式和期限,以及申报地方税的形式。

其他税务要素由本法典制定。

在在地方税的制定基础上,地方自治政府代表机构有可能提供税收优惠并为纳税人享有优惠提供依据。

5、本法典没有规定的区域或地方税收(费用)不得征收。

第十三条联邦税收费用1、联邦税收费用包括:(1)、增值税(2)、特定类型商品(服务)和单独类型矿产原料的消费税(3)、组织利润税(所得税)(4)、资本利得税(5)、个人所得税(6)、国家社会预算外资金缴纳(7)、国家税(8)、海关关税和海关费用(9)、土地使用税(10)、矿产原料基地修复税(11)、开采碳氢化合物额外收入税(12)、动物和水生生物资源使用权税(13)、森林税(14)、水税(15)、生态税(16)、联邦许可证签发手续费第十四条区域税收费用1、区域税收费用包括:(1)、企业和组织财产税(2)、不动产税(3)、道路交通税(4)、运输税(5)、营业税(6)、博彩营业税(7)、区域许可证签发手续费2、房地产税实施后,组织财产税、个人财产税和土地税在相应的区域不再具有效力。

俄罗斯联邦的增值税制度简介

俄罗斯联邦的增值税制度简介

俄罗斯联邦的增值税制度简介【摘要】毫无疑问,世界各国的税收制度可能是最完备的。

因为税收不仅关系到国家和公民之间的关系,更重要的是,财产上的利益分配关系影响到国家的全局。

典型的莫过于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由国王的税收引起的。

所以,各国都建立比较完备的财税制度。

增值税是一种重要的税种,属于财税法研究的范畴,是经济法研究的重要对象。

在俄罗斯法律上,增值税是对指对境内提供的商品、产品和服务以及对进口到俄罗斯境内的货物征收的一种税。

1991年1月1日俄罗斯联邦议会制定了增值税,替代以前实行的周转税和销售税。

本文在分析现行俄罗斯联邦增值税制度的基础上,并就该制度的完善提供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俄罗斯税法制度增值税增值税制度一、俄罗斯联邦增值税的历史回顾原苏联解体之初,俄罗斯实行的是20世纪30年代通过改革制定的周转税制度,由于周转税是按批零差价征收,不同商品批零差价不同,税率也不同,征税不好规范,而且,不能适应经济体制转型的需要。

因此,制度的需要和经济上的要求,使得周转税改革成为俄罗斯税制改革的重要课题。

俄罗斯在1992年2月17日决定以增值税取代周转税。

至此,原来实行的周转税正式废止了。

最初,增值税实行的是28%的单一税率,征税范围包括俄罗斯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所有企业,征税对象为所有商品和劳务。

实行增值税的目的:一是为了与西方国家的税制接轨;二是保证国家预算的稳定收入来源;三是使税收系统化,适应市场化改革的需要。

但在实行增值税实践中,暴露了很多问题,于是俄罗斯又对增值税进行了制度完善。

1992年实施“生产型”增值税制;1993年联邦政府决定把增值税减到20%。

2001年1月1日起,又改为“消费型”增值税,至此,进项税额不能扣除的项目已很少,固定资产所含的进项税额,在固定资产入账后就立即可以抵扣。

在2008年10月20日前所有的纳税人必须每三个月一次行的缴纳一个季度的税额。

所以造成,经济危机情况下大量的季度税额对企业有很大的压力。

俄罗斯现行“特别税收制度”解读

俄罗斯现行“特别税收制度”解读

俄罗斯现行“特别税收制度”解读王浩杰近年来,俄罗斯为有效促进经济发展,积极增进就业,切实改善民生,在税收制度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大刀阔斧的改革。

在坚持效率和公平的总原则之下,俄罗斯大幅缩减既有税种门类,合理降低相关税率,为其经济在遭受世界经济危机和西方经济制裁双重打压下得到稳步恢复做出了重要贡献。

目前,在俄罗斯所实施的税收制度之中,除《俄罗斯联邦税法典》所规定的三大层级(联邦、联邦主体及地方)15种类别的通用税种(增值税、消费税、个人所得税、企业利润税、野生动物及水生物资源使用税、水资源使用税、国家规费、矿产资源开采税、碳水化合物资源开发额外收入税、车辆税、娱乐产业税、企业财产税、个人财产税、土地税和交易税)之外,还有针对某些特定行业出台的5种“特别税收制度”(以下简称“特别税制”),即简化征税制、统一农业税、统一推算收入税、专利征税制、与执行“产品分成协议”相关的税制,旨在进一步优化税收环境,保障相关行业中小微企业多元化、可持续、健康发展。

现对这5种特别税制逐一进行详细解读。

简化征税制简化征税制,俗称“简税制”,是上述5种特别税制中涵盖经营行业范围最为广泛的一种税制。

在俄罗斯各级相关税务部门登记注册的所有“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人企业”均可申请使用简税制。

但需注意的是,实行简税制的相关企业不能为财政预算单位,也不能是保险公司、典当公司和投资基金公司,或从事博彩业、矿产资源开发。

此外,企业注册资本中外资所占比例必须在25%以下,企业员工不能超过100名,且在申请之日前的近9个自然月内企业产值不能超过1.125亿卢布(约合1075万元人民币,含增值税并考虑通胀因素)。

符合上述标准的有关企业可根据自我发展实际需要自愿申请使用简税制,税务机关应不予强制。

在简税制下,有两档税率供相关企业自行自愿选择:年收入总额6%的税率和季度收入减去季度支出后的总收入15%的税率。

企业在选择缴纳该税种后,不用再缴纳企业利润税(个人企业?-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和财产税,但仍需缴纳从价财产税。

俄罗斯企业财产税的核算和交纳方法

俄罗斯企业财产税的核算和交纳方法

俄罗斯企业财产税的核算和交纳方法根据有关税期的年平均财产价值和联邦主体立法权力机构为本日历年度真凭实据税率,计算财产税。

税款由纳税人自年初根据报告期确定的实际年均财产价值,以累计方式每季度独立计算。

按季度核算,自规定提交季度会计报表之日的5日内纳税;按年度核算,自规定提交年度会计报表之日的10日内纳税。

企业应在付款期到来之前,向银行递交付款委托书。

应缴入预算的税款,按报告期加算的付款确定。

多交纳的税款计入例行付款账户或在税务机关收到纳税人书面声明之日起的10日内返还给企业。

年末再根据年度资产负债表重新计算税款。

《俄罗斯联邦税收法典》规定,今后要用不动产税分阶段取消企业财产税。

不动产税的特点有两上:一是该税的课税基础面宽,除包括企业财产税的课税对象外,还包括在所有权上属于自然人的不动产设施,以及地段的价值。

二是改变对课税基础的价值评价。

确定应课征不动产税的财产的价值,将主要采用市场价格。

俄罗斯企业财产税的纳税人企业财产税的纳税人是:⑴企业、机构(包括银行和其他信贷组织)、组织,以及按俄罗斯法律视为法人的外商投资企业;⑵上述企业、机构和组织的具有独立资产仙债表和结算账户的分支机构和其他类似的部门;⑶公司和按外国法律建立的其他任何组织、国际组织和联合体及其在俄罗斯境内拥有财产的单独分部门。

如果构成部门或缺少资产负债表,或缺少结算账户,或都是两者都没有,那么,这些部门就不能成为企业财产税的纳税从。

其财产应列入建立这些部门的法人的财产价值中,由该法人在其所在地纳税。

俄罗斯中央银行及其机构不是财产税的纳税人。

此外,预算经费领用机构、宗教联合会和宗教组织、残疾人社会团体所属企业、投资基金会等不交纳财产税。

农产品生产、加工和储藏企业;养鱼、捕鱼和鱼类加工公司;住宅公用事业企业;职工总数中残疾人占35%以上的,或残疾人和退休人员会计占50%以上的企业,也不交纳财产税。

企业财产税的课税对象企业财产税的课税对象是纳税人资产负债中反映的固定资产、无形痢疾、生产储备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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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实行税制改革,俄罗斯成立几天就颁布 了有关税收体制的一系列法令,包括《俄 罗斯联邦税收体制的基本原则法》、《俄 罗斯增值税法》、《俄罗斯联邦企业和组 织利润税法》、《俄罗斯联邦个人所得税 法》,后来了制定了《联邦关税法典》。 这些税收法规构成了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和税收体制的基本框架。
【近年来的税制改革】 • 1997年,叶利钦颁布总统令,宣布取消各 地的200多种税费,并明确强调,今后这方 面的立法权不再下放给地方。并制定新的 税收法典,以从法律上规范税收制度。另 外,加大税制调整和改革的力度。 • 2005年,提高消费税。 10.1.2俄罗斯的税收管理体制 • 俄罗斯实行多级税收立法体制,即中央享 有立法权,地方同时也享有个别税种及其 税率的立法权
【苏联时期实行的其他税种及其变化】 1.集体农庄和消费合作社所得税 • 1966年开始实行,纳税人为集体农庄、独 立核算的农业和消费合作社及独立核算的 劳动互助社。 2.个人所得税 • 纳税人分为4种主要社会类型:工人和职员, 文学和艺术工作者,从事私人营业的医生、 律师、老师和其他人员;家庭手工业者、 工匠和其他人员。
10.1.3俄罗斯税制体系结构及其特点 对于俄罗斯新的税制结构,可以按不同的 标志或标准加以划分。 (1)政权机关管辖范围和税收支配权限:联邦 税、联邦主体税、地方税 (2)税收能否转嫁:直接税和间接税 (3)税收的用途和课税目的:普通税和目的税 (4)税收客体的性质 :利润课税 、商品课 税 、财产课税、自然资源课税 (5)税收客体所在地 :国内税和国境税
10.2俄罗斯主要税种的征收制度
10.2.1个人所得税 • 居民、非居民,税率为13%,特殊情况见 P242。
10.2.2企业和组织利润税 1.纳税人 2.课税对象 (1)总利润的形成:
• “产品销售进款-增值税-消费税-出口税 -产品成本=产品销售利润+营业外业务的 利润+固定资产等财产销售利润=总利润” (2)企业应税利润的形成 • “总利润-股息收入-国家有价证券和地方 自治构有价证券的利息-参股其他企业活 动所得收入-中介业务所得收入-某些银行 保险组织所得收入-来自赌博生意、录像沙 龙、录像带租借等的收入-农产品和狩猎品 的销售利润=应税利润”
3.税率 10.2.3统一社会税 • 由雇主缴纳,在俄罗斯,对雇员不征收任 何社会保障税。 10.2.4增值税 • 俄罗斯政府官员在征收增值税的改革问题 上一直存在争议。 10.2.5消费税
10.2.6关税 10.2.7企业和组织财产税 10.2.8遗产和赠与税 10.2.9其他税种 • 1.地下资源使用税 • 2.土地税 • 3.自然人财产税
【苏联1930年的税制改革】 • 改革的核心:着重解决国营和组织预算缴款 制度的问题。 • 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把改革前国营、合作 社以及私营企业和组织向国家预算交纳的86 种税收和非税缴款基本上归为两种:周转税 和利润提成。 1931年,取消了工业联合局,把产品销售权 交给了企业,周转税便直接改为由企业交纳。
10.4.2税制改革趋势展望
第10章
俄罗斯税制
By Shaoqin Wu, Ph.D. and Lecturer, Dep. of Public Finance
10.1俄罗斯税制概览
10.1.1俄罗斯税制的历史演变 • 1917年以前,俄国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各 种税收; • 1918年,通过了实物税和“临时百亿革命 税”法令; • 1921年,开始重建税制; • 1922年,开征所得税和财政税; • 1923年,开征企业所得税,将对农业部门 课征的税合并为农业税; • 1930年,俄罗斯开始简化税制的改革;
3.未婚、独身及少子女公民税 • 1941年,开征“未婚、独身及无子女公民 税”,于1944年更名为“未婚、独身及少 子女公民税”。 4.农业税 5.地方税捐:包括房产税、地租和交通工具 捐 NOTE:1978年,开征外国法人和自然人所得税;
【苏联解体前几年对税法一次重要修改】 • 1987年5月1日,苏联个体劳动法开始生效。 与此相适应,苏中央政治局通过了政府详 细拟定的关于修改税收法的建议。 【俄罗斯独立之初实行的重大税制改革】 • 1991年12月,苏联解体,俄罗斯宣布独立, 成为主权国家,迅速实行由计划经济体制 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轨,税制改革的帐幕 也同时拉开。苏联时期国家预算收入的主 要项目如周转税、基金付费、固定缴款、 闲置利润余额上缴、利润提成、劳动和自 然资源付费等均被取消或必为税收。
2. 税务审计与检查 3. 税收违法的种类与税收罚则 4.税务诉讼程序 5.自动化信息系统在征管中的应用
10.4税制改革趋势
10.4.1现行税制面临的主要问题 • (1)税收体制缺乏稳定性 • (2)税收统计核算效率低下 • (3)俄企业税负过重 • (4)中央和地方财权事权不对称 • (5)税收征管秩序混乱
10.3俄罗斯的税收征收管理
10.3.1税收征收管理机构 1.国家税务总局系统 • 俄罗斯国家税务总局在各联邦主体、各个 城市和区,包括各城市的市区设立其分支 机构——税务机关局。俄罗斯国家税务总 局系统实行三级管理:联邦国家税务总局、 联邦主体国家税务局、地方国家税务检查 局。
2.税务警察机关 • 1993年6月组建,是联邦专门的护法机关, 是联邦经济安全保障力量的组成部分。俄 罗斯税务警察机关由三级机构组成:第一 级为联邦税务警察总局;第二级为各联邦 主体税务警察局;第三级为地方税务警察 分局。 10.3.2税收征收管理制度 1.报税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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