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害处理设施情况及相关材料
关于进一步加强出境竹木草制品检验检疫及监管工作的.
附件一: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一、目的为规范出境竹木草制品注册登记工作,保证出境竹木草制品检验检疫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出境竹木草制品(包括竹、木、藤、柳、草、芒等)生产、加工、存放企业的注册登记管理。
三、职责(一)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工作。
(二)直属检验检疫局负责辖区内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的审批、发证和监督管理。
(三)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辖区内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的受理、考核、日常监督管理及年审。
四、注册登记条件1. 厂区整洁卫生、道路及场地地面硬化、无积水。
2. 生产加工区与生活区分开或具有有效的隔离措施。
3. 厂区布局合理,原料存放区、生产加工区、包装及成品存放区划分明显,相对隔离。
4. 有独立的成品存放场所,并有相应的防虫、防霉、防鼠设施。
成品库干净卫生,产品堆垛整齐,标识清晰。
成品与地面、墙面有一定距离。
5. 包装场所防疫设施和卫生状况良好,生产加工场所定期清扫,保持清洁卫生。
6. 加工工艺合理,原则上应包含蒸煮、高温烘干、熏蒸等除害处理工序,— 4 —具备相应的除害处理设施,如蒸煮染色或蒸煮漂白设施、热处理烘干设施、熏蒸消毒设施等,除害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与出口数量相适应。
7. 配备经检验检疫机构培训合格的厂检员,熟悉生产工艺,并能按要求做好相关防疫和自检工作。
8. 配备防虫、防霉、防鼠的药剂和器具。
9.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生产管理制度,卫生防疫制度,原辅料、半成品和成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制度,厂检员管理制度,溯源体系,异常情况报告制度,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等。
五、注册登记申请的受理与考核(一)从事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的企业,应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一式两份材料:1. 《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申请表》(附表1)2.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 企业厂区平面图。
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一: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一、目的为规范出境竹木草制品注册登记工作,保证出境竹木草制品检验检疫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二、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出境竹木草制品包括竹、木、藤、柳、草、芒等生产、加工、存放企业的注册登记管理.三、职责一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工作.二直属检验检疫局负责辖区内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的审批、发证和监督管理.三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辖区内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的受理、考核、日常监督管理及年审.四、注册登记条件1. 厂区整洁卫生、道路及场地地面硬化、无积水.2. 生产加工区与生活区分开或具有有效的隔离措施.3. 厂区布局合理,原料存放区、生产加工区、包装及成品存放区划分明显,相对隔离.4. 有独立的成品存放场所,并有相应的防虫、防霉、防鼠设施.成品库干净卫生,产品堆垛整齐,标识清晰.成品与地面、墙面有一定距离.5. 包装场所防疫设施和卫生状况良好,生产加工场所定期清扫,保持清洁卫生.6. 加工工艺合理,原则上应包含蒸煮、高温烘干、熏蒸等除害处理工序,具备相应的除害处理设施,如蒸煮染色或蒸煮漂白设施、热处理烘干设施、熏蒸消毒设施等,除害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与出口数量相适应.7. 配备经检验检疫机构培训合格的厂检员,熟悉生产工艺,并能按要求做好相关防疫和自检工作.8. 配备防虫、防霉、防鼠的药剂和器具.9.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包括生产管理制度,卫生防疫制度,原辅料、半成品和成品中有毒有害物质控制制度,厂检员管理制度,溯源体系,异常情况报告制度,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等.五、注册登记申请的受理与考核一从事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的企业,应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一式两份材料:1. 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申请表附表12.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 企业厂区平面图.要求标示企业的原料存放场所、生产加工车间、包装车间、成品库、除害处理设施等;5. 生产工艺流程图,包括各环节的技术指标及相关说明等;6. 除害处理设施情况及相关材料;7. 生产加工过程中所使用主要原料、辅料清单及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8. 企业防疫小组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9.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等.二检验检疫机构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书面审核,符合要求的,接受申请;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在限定期限内逾期不能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三申请材料审核合格后,检验检疫机构应及时组成由2人以上含2人的考核组,依据注册登记条件,对企业进行现场考核.考核情况填入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考核表附表2.四经现场考核合格或在限定期限内整改合格的企业,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上报直属检验检疫局审批,符合要求的予以注册登记,并颁发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证书附件3,证书有效期为3年;经现场考核不合格或在整改期限内仍达不到要求的,不予以注册登记,并及时下达出境竹木草制品注册登记未获批准通知书附件4,书面告知不合格原因,半年内不得重新申请.五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对获得注册登记资格的企业日常监管和年度审核.六、监督管理一注册登记企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办理申请换证或变更手续:1. 注册登记证书满3年有效期;2. 企业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3. 厂检员发生变化;4. 产品种类发生变化;5. 其他有较大变更情况.二注册登记企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向检验检疫机构重新申请注册登记:1. 企业生产加工工艺发生重大变化;2. 企业改建、扩建、迁址;3. 有其他重大变更情况.三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检验检疫机构应责令整改,必要时暂停报检,直至符合要求:1. 厂区卫生条件和防疫条件不符合要求;2.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除害处理;3. 出口产品有毒有害物质无法有效控制;4. 出口产品被检验检疫机构检出质量安全问题;5. 被输入国家或地区通报检出质量安全问题.四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取消注册登记资格,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注册登记:1. 对发现的问题在限期内不能整改完成;2. 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不具备生产合格产品;3. 一年内未有出口报检或停产一年以上、破产或者被兼并不再生产竹木草制品;4. 隐瞒或瞒报质量安全问题;5. 拒不接受检验检疫机构监督管理;6. 变卖或出借注册登记证书;7. 伪造和变造注册登记证书;8. 企业自行提出注销申请;9. 其他不符合有关检验检疫要求的.附件1: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申请表企业名称申请日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填表说明(一)本表用钢笔填写或打印,要求文字简练、清楚,内容真实.(二)申请表一式二份.(三)本表含检验检疫部门考核情况由检验检疫考核单位和部门负责填写.四需随申请书附以下资料:1.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2.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 企业厂区平面图.要求标示企业的原料存放场所、生产加工车间、包装车间、成品库、除害处理设施等;4. 生产工艺流程图,包括各环节的技术指标及相关说明等;5. 除害处理设施情况及相关材料;6. 生产加工过程中所使用主要原料、辅料清单及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7. 企业防疫小组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8.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注8:可根据需要提供更多的企业相关照片,如不够可加页.附件二:出境竹木草制品监控检测要求备注:在实际工作中应适应国内外标准的更新,采纳最新的标准.。
丽冠除害处理设施及相关材料
广西横县丽冠人造板有限责任公司
除害处理设施及相关材料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法》、《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管理办法》和《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分类管理工作规范》,加强本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各项防疫工作,我公司配备除害处理设施主要有以下4种:
1、热磨蒸煮:主要用作提高纤维塑性,并水解纤维素,使纤维易
于分离,减少能耗,木片蒸煮压力0.7-0.8Mpa,蒸煮温度160-180℃,蒸煮时间2-5min,这样可以起到杀虫、防毒的作
用。
(附下图1)
2、热压机:热压机工作原理:高温(170度左),高压(20Mpa)
产品经过压机高温高压环境下,所有有害生物将会被处理
掉,也不易产生虫害(附下图2)
3、喷雾器:主要作用是对生产现场及成品、半成品存放地进行
消毒杀虫等作用,有效防止虫害、及有害物质的生长及防鼠
等作用
4、粘蝇板、捕鼠夹:放置于生产车间及成品仓库,防止苍蝇及鼠
粪等排泄物污染半成品及成品。
图1:热磨蒸煮
图2:热压。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国家局第令
第69号《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2005-01-10)第69号《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经2004年12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二??五年一月十日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确保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符合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检疫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参照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简称第15号国际标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木质包装是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
经人工合成或者经加热、加压等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胶合板、纤维板等)除外。
薄板旋切芯、锯屑、木丝、刨花等以及厚度等于或者小于6mm的木质材料除外。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监督管理。
第四条出境货物木质包装应当按照本办法附件1列明的检疫除害处理方法实施处理,并按照附件2的要求加施专用标识。
第五条对木质包装实施除害处理并加施标识的企业(以下简称标识加施企业),应当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一)《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申请考核表》(附件3);(二)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关部门批准证书复印件;(三)厂区平面图,包括原料库(场)、生产车间、除害处理场所、成品库平面图;(四)热处理或者熏蒸处理等除害设施及相关技术、管理人员的资料;(五)木质包装生产防疫、质量控制体系文件;(六)检验检疫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对标识加施企业的热处理或者熏蒸处理设施、人员及相关质量管理体系等进行考核,符合要求的(附件4),颁发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证书(附件5),并公布标识加施企业名单,同时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标识加施资格有效期为三年;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颁发资格证书,并连同不予颁发的理由一并书面告知申请企业(附件6)。
除害处理设施及相关材料
除害处理办法情况及相闭资料之阳早格格创做为典型本公司出心木制品的防疫处事,保证出心木制品没有戴有害死物,根据出进境考验检疫部分宣布的《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管制办法》的有闭确定,特证明本公司所典型的除害处理办法情况:1、环境卫死管制的责任区为创制相对于较佳的处事环境,养成良佳的做风,删进员工身体健壮,处事天区战死计天区应有精确区别,把处事区战死计区别成若搞片,分片包搞,修坐责任区,从讲路接通、消防器材、资料堆搁、垃圾、茅厕、厨房,宿舍等皆有博人控制,使文化处事脆持时常化.2、环境卫死管制步伐①厂区的卫死天区按本量情况举止包搞,并证明责任区编号.②处事现场区别责任人天天挨扫,即时的对于木屑粉尘做佳浑理,脆持场合整净卫死、搞燥,兴料及余料没有得随意堆搁,脆持讲路疏通.③厂内配备杀虫、鼠器材,牢固安插人员正在相当令间内对于厂区的绿化丛、树木、死产车间、本辅资料堆栈战兴品堆栈举止农药喷洒,搞佳杀虫防鼠处事.④厂区内的茅厕,门窗齐齐、即时挨扫,每周洒黑灰或者挨药一、两次,消亡蝇蛆.⑤办公室内的卫死天天挨扫,脆持整净,搞到窗明天净,文具报告晃搁整齐.办公室的卫死由办公室部分人员轮流值班,控制挨扫,排出值班表.⑥员工宿舍搞到整净有序,室内战宿舍四里脆持搞净,污火战污物、死计垃圾集结堆搁,即时中运.⑦厂内卫死定期举止查看,搞到所有厂区整净、卫死,无虫鼠.如创制问题,克日改正.3、本资料进厂时的考验检疫①采购部应付于木料供应商依照《供应商管制制度》举止考核.相识供应商是可具备木板烘搞设备、是可能死产切合国家尺度的胶合板.②本资料进厂时由堆栈管制员战量检部共共举止查支.③对于进厂真木(黑桦、黑桦、火直柳,橡胶木、黑椿木、紧木)的查支按《进货考验尺度》举止,并挖写《进货考验记录》.④对于进厂的油漆、胶火等供应商应提供有毒的检测报告举止考证,量检部对于进货的油漆、胶火等采与没有定期的抽样检测.4、本资料堆栈的防疫管制①本资料堆栈需有博人控制凡是的防疫处事,即时浑理无闭的纯物,凡是脆持搞净整净.②每周一次对于堆栈环境举止大扫除.③对于真木本料需时常查看木料含火率是可超标战是可熏染害虫,对于有熏染害虫或者含火率超目标木料应即时运往木料烘搞房举止烘搞处理.5、木工车间、油漆车间战包拆车间的防疫管制①各工序周围下足料每天即时浑理.②根据环境脆持情况,对于组拆车间、油漆车间、包拆车间举止没有定期卫死浑扫.③包拆车间须车间根据里积大小战环境卫死情况配备适合的灭鼠笼等灭鼠步伐.厂检员控制定期查看灭鼠笼是可处于捕鼠状态,如有益坏或者状态分歧过失应即时安插维护.④包拆车间须每天即时浑扫纯物,并根据本量情况举止卫死大扫除.⑤量检部控制产品的考验,考验应包罗产品的包拆物是可搞净整净、产品包拆前是可将产品浑理搞净等与产品有闭的防疫真量.⑥包拆产品时应闭佳纱窗,如逢干润炎热飞蛾等昆虫较多的夜早应停止包拆,以防产品包拆时熏染害虫.⑦包拆佳的产品应即时运往兴品堆栈.6、兴品堆栈的防疫管制①兴品的堆搁采与隔板堆搁,离大天搞定10cm,且与墙壁脆持30cm的距离.②兴品堆栈要具备防潮(如采与隔板等)、防虫、防鼠等办法.③兴品堆栈内脆持搞净整净,纯物即时浑理,并正在适合时举止卫死大扫除.7、拆集拆箱时的防疫管制①厂检员控制对于每批产品出心前的按确定抽检自检处事.可根据出心季节、出心国家战产品种类的分歧适合安排抽检比率,如正在干润炎热的5-9月份,可适合减少抽检比率.②正在每批出心货品拆柜前,应付于集拆箱浑扫搞净,保证箱内无虫战其余所有纯物.8、对于齐厂区卫死防疫管制的监督①查看是可定期对于齐厂区举止卫死浑扫并搞佳灭虫、灭鼠处事,记录是可完备.②厂检员真止监督查看时需搞佳监督记录,对于创制的问题即时与相闭部分相通协做办理9、除虫、防霉、防鼠的药剂战器具浑单①药剂:杀虫剂、消毒液、除鼠药②器具:喷药筒、木制托盘、鼠笼、鼠夹等青业工艺品有限公司。
除害处理设施及相关材料
除害处理设施及相关材料引言:随着人口的增加和城市化的发展,垃圾的处理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除害处理是指对各种有害垃圾进行彻底清除和消除有害成分的过程。
本文将介绍几种常见的除害处理设施及相关材料。
一、焚烧设施1.烟气净化装置:在焚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烟气,其中含有有害物质。
烟气净化装置可以去除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有害物质,使烟气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2.炉排:炉排是焚烧炉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用于加热垃圾,使其燃烧产生能量。
炉排材料需要具有良好的耐高温、耐腐蚀性能,常用的材料有耐火砖、耐火水泥等。
3.残渣处理设施:焚烧后的垃圾会留下一定的灰渣,需要进行合理的处理。
常见的处理方式有填埋、回收利用等。
填埋材料需要具备良好的密封性能,以防止有害物质的渗漏。
二、填埋设施1.防渗漏设施:填埋垃圾时,需要在填埋区的底部和侧面设置防渗漏设施,以防止垃圾中的有害物质渗漏到地下水中。
常用的材料有HDPE(高密度聚乙烯)薄膜和粘土。
2.除臭装置:填埋垃圾会产生恶臭气味,为了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填埋设施需要安装除臭装置。
常见的除臭方法有活性炭吸附、生物除臭等。
3.渗滤液收集设施:填埋过程中,垃圾中的水分会产生渗滤液,其中含有有害物质。
渗滤液收集设施可以将渗滤液收集起来,经过处理后排放或回收利用。
三、化学处理设施1.中和设施:对于一些具有酸性或碱性的有害垃圾,可以使用中和设施将其中和成中性物质,以达到无害化的目的。
中和设施需要使用具有中和性能的化学药剂。
2.沉淀设施:沉淀设施适用于一些含有重金属离子的有害垃圾,可以通过沉淀将重金属离子从垃圾中去除。
常用的沉淀剂有石灰、铁盐等。
结论:。
质检总局第69号局令
质检总局第69号局令《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第69号《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经2004年12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二〇〇五年一月十日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确保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符合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检疫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参照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简称第15号国际标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木质包装是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
经人工合成或者经加热、加压等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胶合板、纤维板等)除外。
薄板旋切芯、锯屑、木丝、刨花等以及厚度等于或者小于6mm的木质材料除外。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监督管理。
第四条出境货物木质包装应当按照本办法附件1列明的检疫除害处理方法实施处理,并按照附件2的要求加施专用标识。
第五条对木质包装实施除害处理并加施标识的企业(以下简称标识加施企业),应当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一)《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申请考核表》(附件3);(二)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关部门批准证书复印件;(三)厂区平面图,包括原料库(场)、生产车间、除害处理场所、成品库平面图;(四)热处理或者熏蒸处理等除害设施及相关技术、管理人员的资料;(五)木质包装生产防疫、质量控制体系文件;(六)检验检疫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对标识加施企业的热处理或者熏蒸处理设施、人员及相关质量管理体系等进行考核,符合要求的(附件4),颁发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证书(附件5),并公布标识加施企业名单,同时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标识加施资格有效期为三年;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颁发资格证书,并连同不予颁发的理由一并书面告知申请企业(附件6)。
除害处理设施及相关材料
除害处理设施情况及相关材料为规范本公司出口木制品的防疫工作,确保出口木制品不带有害生物,根据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颁布的《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说明本公司所规范的除害处理设施情况:1、环境卫生管理的责任区为创造相对较好的工作环境,养成良好的作风,增进职工身体健康,工作区域和生活区域应有明确划分,把工作区和生活区分成若干片,分片包干,建立责任区,从道路交通、消防器材、材料堆放、垃圾、厕所、厨房,宿舍等都有专人负责,使文明工作保持经常化。
2、环境卫生管理措施①厂区的卫生区域按实际情况进行包干,并注明责任区编号。
②工作现场区分责任人天天打扫,及时的对木屑粉尘作好清理,保持场地整洁卫生、干燥,废料及余料不得随意堆放,保持道路畅通。
③厂内配备杀虫、鼠器材,固定安排人员在相应时间内对厂区的绿化丛、树木、生产车间、原辅材料仓库和成品仓库进行农药喷洒,做好杀虫防鼠工作。
④厂区内的厕所,门窗齐全、及时打扫,每周撒白灰或打药一、二次,消灭蝇蛆。
⑤办公室内的卫生天天打扫,保持整洁,做到窗明地净,文具报告摆放整齐。
办公室的卫生由办公室全体人员轮流值班,负责打扫,排出值班表。
⑥职工宿舍做到整洁有序,室内和宿舍四周保持干净,污水和污物、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及时外运。
⑦厂内卫生定期进行检查,做到整个厂区整洁、卫生,无虫鼠。
如发现问题,限期改正。
3、原材料进厂时的检验检疫①采购部应对木材供应商按照《供应商管理制度》进行考核。
了解供应商是否具备木板烘干设备、是否能生产符合国家标准的胶合板。
②原材料进厂时由仓库管理员和质检部共同进行验收。
③对进厂实木(红桦、白桦、水曲柳,橡胶木、白椿木、松木)的验收按《进货检验标准》进行,并填写《进货检验记录》。
④对进厂的油漆、胶水等供应商应提供有毒的检测报告进行验证,质检部对进货的油漆、胶水等采取不定期的抽样检测。
4、原材料仓库的防疫管理①原材料仓库需有专人负责日常的防疫工作,及时清理无关的杂物,日常保持干净整洁。
医院物业除四害-消杀的方案及措施
消杀服务方案、运作流程一、消杀范围院区的除“四害”工作,白蚁防治工作。
二、防治方法环境有害物防治:1、化学防治方法:主要指用化学药剂毒杀有害生物。
作用途径(经皮、经口、经呼吸)。
2、熏杀:是化学药剂以气态的方式经有害生物的呼吸道吸入而中毒致死,某些化学杀虫剂以气溶胶或烟雾方式熏杀有害昆虫等。
适用范围:封闭严的场所;禁忌:注意明火、注意有人报警。
3、喷洒:是化学药剂与有害生物体表直接接触,透过体壁进入体内而使其中毒致死。
适用范围:适用一般情况下的任何场所;禁忌:电器、留下痕迹的墙面。
4、粉剂:是化学药剂与有害生物体表直接接触,透过体壁进入体内而使其中毒致死。
适用范围:高档场所;禁忌:不要成堆撒放。
三、杀灭成蝇、虫1、喷洒杀虫剂:在室外,常应用于垃圾堆的表面和周围以及附近的植被表面、厕所的外墙、垃圾桶(箱)的外壁等;在室内,则用语门、窗框、2米以上的墙壁、天花板以及栏栅、隔板的表面。
2、房间内发现个别的苍蝇,可采用杀虫气雾罐进行点杀。
3、毒饵:常用0.2%敌百虫糖浆、0.2%敌百虫鱼杂、0.1%敌敌畏糖液等进行诱杀。
4、高层楼房的垃圾通道内,用烟雾剂熏杀或悬挂盛有20-30毫升20%以上的敌敌畏乳油的塑料薄膜袋进行滞留熏杀。
死、杀灭幼虫法使用有机磷类如二嗪农、杀螟松、倍硫磷、马拉硫磷、敌百虫;氨基甲酸酯类以及光稳定的拟菊酯类等。
此外,针对小容器内或比较局限的场所已孳生的蝇蛆,除用药外,可用开水烫或用冷水浸泡等渐变的方法也可将蛆杀死,然后进行妥善处理。
五、灭鼠方法1、化学防制:毒饵灭鼠和熏蒸灭鼠。
慢性杀鼠毒饵:敌鼠钠盐、溴敌隆、大隆等(对人畜鱼鸟极为安全,不易误食,无残留和二次中毒,特效解毒药为维生素K1)。
2、生物防制:利用天然洁的天敌(鹰、鼬)或对人畜无害而对鼠致病的微生物灭鼠。
3、生态防制:通过破坏鼠的栖息条件,断绝鼠粮的方法直接灭鼠,是治本的方法。
(1)建筑防鼠:搞好防鼠设施、堵塞鼠洞、地面硬地化。
除害处理设施情况及相关材料
除害处理设施情况及相关材料一、设施概况。
除害处理设施是指用于处理各类有害废物的设备或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危险废物处理中心等。
这些设施在现代城市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能够有效减少有害废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的危害,是环保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厂是城市生活污水的集中处理设施,通过一系列的处理工艺,将污水中的有机物、无机物、微生物等有害物质去除,最终达到排放标准。
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已建成了完善的污水处理系统,大大改善了城市水环境质量。
三、垃圾焚烧厂。
垃圾焚烧厂是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重要设施,通过高温焚烧,将垃圾中的有机物和可燃物质完全燃烧,减少垃圾的体积和重量,同时发电或产热,实现资源化利用。
垃圾焚烧厂的建设和运行,有效减少了城市垃圾填埋的数量,降低了对土地资源的占用和环境污染。
四、危险废物处理中心。
危险废物处理中心是专门处理危险废物的设施,对废弃化学品、废旧电子产品、废旧医疗器械等进行分类、包装、运输和最终处理。
这些设施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能够有效防止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体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态安全。
五、相关材料。
1. 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报告,包括污水处理厂的设计参数、运行数据、排放标准等;2. 垃圾焚烧厂废气排放监测报告,记录垃圾焚烧厂废气排放的各项指标,确保符合国家排放标准;3. 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危废处理台账,详细记录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处理方式等信息,做到废物清晰可追溯。
六、结语。
除害处理设施是现代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建设和运行对于保护环境、改善人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需要不断加强对这些设施的监管和管理,确保其安全、高效地运行,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力量。
出境竹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填表注意
出境竹木草柳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提交资料的要求一、企业关于注册登记的自查报告:企业对照着注册登记现场考核表中的各项要求,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形成一份关于注册登记的自查报告。
二、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申请表:要求填写规范,全部打印完毕后,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在审核材料时,发现以下问题比较普遍,现总结提出,希望各单位注意。
1.申请表申请日期与申请人声明日期不一致。
2.未填写企业英文名称。
3.企业法定地址与营业执照上的地址或企业实际地址不一致。
4.企业类别未标识,插入“√”或5.生产产品品种与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不一致。
注:企业要如实填写产品品种,注册登记品种是注册登记后加工生产的品种。
例如仅申请注册登记柳篮,注册登记后不能加工出口木制品。
食品接触的材料(如野餐篮、食品篮、木制餐具、木制厨房用具等)要单独申报。
6.加工车间、原料库区、包装区域、成品仓库只标明面积,未列明数量。
7.加工工艺及除害处理工艺技术指标参考:(1)制成半成品时,水分要控制在×××以下。
(2)蒸煮染色时,水温要达到×××℃。
(3)柳烘干时温度应控制在×××℃以上, 时间不少于×××。
木材、木制品烘干时温度应控制在×××℃以上, 时间不少于×××。
(4)熏蒸处理时,环境温度应控制在10℃以上,时间不少于24小时。
8. 照片要求:看清左侧栏中要求a. 企业外景照片,必须有看清企业名称的牌子;b. 关键生产工艺和关键防疫设施照片应至少包括蒸煮染色设施、烘干设施、重蒸除害处理设施。
c. 原料堆场或仓库照片(1)存放编织材料(柳条、木材)的照片;(2)存放油漆、染料等化学品原料库的照片;(3)存放布料等原辅料仓库的照片;(4)存放纸箱、编织袋等原辅料仓库的照片。
国质检动函〔2014〕597 号附件-进境粮食指定口岸管理规范(试行)
进境粮食指定口岸管理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进境粮食指定口岸检验检疫管理,确保进境粮食口岸达到技术条件要求,提升口岸安全把关能力,实现进境粮食口岸检验检疫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制订本管理规范。
第二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简称质检总局)负责全国进境粮食指定口岸检验检疫管理的组织与协调,动态调整并公布进境粮食指定口岸名单。
第三条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简称直属局)负责本辖区进境粮食指定口岸检验检疫管理的组织与协调,承担进境粮食指定口岸申请受理、初审推荐与日常监督检查。
直属局对地方申报进境粮食口岸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第四条分支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简称分支机构)负责进境粮食口岸检验检疫监管,参与粮食指定口岸建设、改造,提供技术指导与协助工作。
第二章口岸技术条件要求及分类第五条进境粮食口岸应当符合“进境粮食指定口岸技术条件要求”(见附1)。
原则上,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的口岸,不得从事进口粮食及检验检疫监管业务。
第六条结合进口粮食业务量大小,兼顾海港船运散装、集装箱装运(海港、内陆)、边境陆运等不同类别,进境粮食指定口岸分大型(年进口量百万吨以上)、中型(年进口量在万吨与百万吨之间)、小型(年进口量万吨以下)3种类型,并实施分类管理。
大型粮食口岸的条件,应在上述技术条件要求基础上相应提高。
小型粮食口岸,以及边境口岸、木薯干专用口岸可在上述技术条件要求上,给予适当放宽。
第三章口岸申报与核准第七条进境粮食口岸符合“进境粮食指定口岸技术条件要求”后,应由口岸经营单位报经地级以上(含地级)地方政府同意推荐后,向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申请,申请时应提供《进境粮食指定口岸申报表》(见附件2)及相关申报证明材料。
第八条直属局受理申请后,应结合本辖区进境粮食口岸布局及粮食贸易发展需求等综合情况,组织初审。
确认符合技术条件要求的,向总局正式推荐。
推荐时,直属局应确定申报口岸在本辖区所有进境粮食口岸综合能力的排序。
关于加强输美木制工艺品 - 潮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附录中国木制工艺品出口美国植物检验检疫要求一、法律法规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二)《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45号);(三)《输美木制工艺品检验检疫管理工作规范》。
二、出口商品名称输美木制工艺品是指由竹、木、藤、柳等天然成分(含部分天然成分)制成的、部件直径大于1厘米的初加工木制工艺品,主要包括:雕刻品、篮子、箱子、鸟窝、户外用具、干花、人造树、网格塔、花园栅栏板或篱笆和其他初加工木质产品。
三、批准的生产企业出口木制工艺品生产企业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登记,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后提供美方。
该名单可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上查询。
四、注册登记要求(一)硬件设施。
1. 厂区整洁卫生、道路及场地地面硬化、无积水;2. 生产加工区与生活区分开或具有有效的隔离措施;3. 厂区布局合理,原料存放区、生产加工区、包装及成品存放区划分明显,相对隔离;4. 有封闭式独立的成品存放场所。
成品库干净卫生,产品堆垛整齐,标识清晰。
成品与地面、墙面有一定距离;5. 包装场所防疫设施和卫生状况良好,生产加工场所定期清扫,保持清洁卫生。
(二)检疫处理。
1. 生产企业须具有符合美方检疫处理效果要求的检疫处理设施,并得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其产品检疫处理的批准。
生产企业自身不具备检疫处理设施的,应委托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认可的处理企业对其产品进行检疫处理;2. 检疫处理过程应符合美国热处理、窑干或熏蒸处理要求;3. 输美木制工艺品生产企业检疫处理技术人员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培训合格,能够按照美方要求进行检疫处理操作。
(三)质量管理。
1. 生产企业需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至少包括生产管理体系、有害生物控制体系、溯源管理体系等;2. 生产企业的检验员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培训合格,能够对生产、处理和贮存期间的检疫、追溯措施进行监督;3. 企业的生产加工、检疫处理、溯源管理和生产活动应有记录并保留2年。
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及分类管理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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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照片处(每个栏目可贴多张,不够可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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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照片处(每个栏目可贴多张,不够面图;
□生产工艺流程图; 企
□除害处理设施情况及相关材料; 业
□生产加工过程中所使用主要原料、辅料清单及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 提
合格证明; 交
□企业防疫小组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资
艺、除害处理(若有)和对应工艺的技术指标要求。 20.企业外景(有企业名称牌子)照片:粘贴含企业名称
牌子的外景照片一张。 21.关键生产工序和关键防疫设施照片:粘贴企业关键生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国家局第69号令
第69号《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2005-01-10)第69号《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经2004年12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局长二??五年一月十日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木质包装检疫监督管理,确保出境货物使用的木质包装符合输入国家或者地区检疫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参照国际植物检疫措施标准第15号《国际贸易中木质包装材料管理准则》(简称第15号国际标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木质包装是指用于承载、包装、铺垫、支撑、加固货物的木质材料,如木板箱、木条箱、木托盘、木框、木桶、木轴、木楔、垫木、枕木、衬木等。
经人工合成或者经加热、加压等深度加工的包装用木质材料(如胶合板、纤维板等)除外。
薄板旋切芯、锯屑、木丝、刨花等以及厚度等于或者小于6mm的木质材料除外。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监督管理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检疫监督管理。
第四条出境货物木质包装应当按照本办法附件1列明的检疫除害处理方法实施处理,并按照附件2的要求加施专用标识。
第五条对木质包装实施除害处理并加施标识的企业(以下简称标识加施企业),应当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一)《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申请考核表》(附件3);(二)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关部门批准证书复印件;(三)厂区平面图,包括原料库(场)、生产车间、除害处理场所、成品库平面图;(四)热处理或者熏蒸处理等除害设施及相关技术、管理人员的资料;(五)木质包装生产防疫、质量控制体系文件;(六)检验检疫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
第六条直属检验检疫机构对标识加施企业的热处理或者熏蒸处理设施、人员及相关质量管理体系等进行考核,符合要求的(附件4),颁发除害处理标识加施资格证书(附件5),并公布标识加施企业名单,同时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标识加施资格有效期为三年;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颁发资格证书,并连同不予颁发的理由一并书面告知申请企业(附件6)。
中粮米业粮食加工车间杀虫处理方案-2
中粮米业粮食加工车间杀虫处理方案-2 中粮米业,大连,粮食加工车间杀虫处理方案中粮米业,大连,有限公司~作为中粮米业旗下一份子~拥有着先进的粮食生产设备和强大的生产能力。
在粮食的持续生产过程中~如果没有对粮食生产线和生产车间进行有效的除虫处理~势必会在粮食生产线和生产车间~滋生部分储粮害虫。
我公司与中粮米业,大连,有限公司合作~拟对其粮食生产车间进行杀虫处理~以下是处理方案。
一、现场调查经过对中粮米业,大连,有限公司的粮食加工车间进行现场勘查~其加工车间的大致布局如下:1、加工车间分为四层~车间与办公场所通过一道非承重的24墙隔开~同在一栋建筑物内~之间有两扇门相通。
建筑面积为5320平米~处理空间12.4万立方米。
2、第一层为成品装袋区,第二层为管道区~无粮食生产加工的作业,第三层为主要作业区~其中的色选机为精密仪器~不易能进行熏蒸处理~另外一些相关控制管道开闭的电磁阀也不易接触熏蒸药剂,第四层主要是粮食运输和机器中枢~所有的通风、抽气、提升都是在这一层完成~这一层管道多~空间大。
3、这四层车间每层都有消防排烟通道~适宜散毒,地面都经过光滑平整~防水~无杂物和缝隙~每层之间除楼梯相连外~均密封良好。
4、生产车间周围100米内有店铺及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场所。
二、调查结果分析经过调查~该加工车间空间大~密封点多~门、窗都需要进行单独的密封处理~个别精密仪器也需要进行单独的密封处理。
此次除虫的主要部位是一至四层粮食生产线的管道~因其内部为粮食运输通道~易残留粮食残渣~易于储粮害虫滋生繁殖~且运输管道不易清扫,其次是车间的内部空间。
根据现场负责人介绍~该车间的主要害虫为米象类储粮害虫~我们分析应该还有其他储粮害虫的存在。
,附储粮害虫简介,三、除虫方案,一,指导原则保证人员的绝对安全~确保对生产设备和粮食无污染~通过处理杀灭粮储害虫~并使储粮害虫的种群数量得到有效的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行业标准《粮油储藏技术规范》[LS/T 1211-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粮油储藏熏蒸剂使用准则》[GB/T 22497-2008],二,药剂对比及选择药剂磷化铝硫酰氟拟除虫菊酯类分类对比人工合成除虫菊素主要成分 PH SOF 322毒性高毒中等毒性低毒杀虫机理熏蒸熏蒸触杀、胃毒主要用于仓储、主要用于仓库、主要用于仓储木材害虫、皮农林、畜牧、卫使用范围害虫、木材害革、图书档案、生等方面的害虫虫、鼠的熏蒸鼠的熏蒸防治穿透性强强~扩散性好无残留在允许阈值内残留低~解吸快有少量残留对人体危害大大弱密闭性要求高高一般333熏蒸浓度 3-6g/m 20-30g/m 6-8g/m 熏蒸时间 4-7天 2-3天 4-6小时散毒所需时间 24-48小时 24-48小时 8-12小时总药剂量 372-744公斤 2480-3720公斤 744-992公斤对臭氧层影响无影响无影响无影响对金属等无影对铜、铜合金响~吸附性小~有影响、电机、有低残留~对昆备注解吸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