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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县教育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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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县教育局文件南部县人事局南教发…2009‟111号关于考调城关中小学缺员缺科教师的通知各中小学、教育督导组:由于近年来城关中小学学生人数猛增,办学规模不断扩大,为了确保我县城关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09年为城关学校考调140名缺员缺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调缺员缺科教师的原则(一)基本原则1、坚持“以教学需要为前提,专业对口补充”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注重教学绩效”的原则。

3、坚持“量岗到校,定岗考调”的原则。

4、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5、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录用原则1、根据学校缺员缺科教师的补充数量定岗到校,由拟录人员依据学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定岗学校;如遇并列分数则以专业学科成绩的高低确定选岗顺序;如遇专业学科成绩仍然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

2、如果拟录人员拒绝选择定岗学校,则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经县“考调缺员缺科教师领导小组”同意,在报考该学科的教师中,依据学科成绩得分,依次递补,如遇并列分数则以专业学科成绩的高低来确定录用人员,如遇专业学科成绩仍然相同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录用人员。

二、考调缺员缺科教师的学校、数量、学科(一)城关学校考调小学教师的数量、学科(三)城关学校考调高中教师的数量、学科(四)进修校考调教师的数量、学科三、考调缺员缺科教师的对象及条件(一)考调对象1、参加考调城关中小学的教师必须是年龄男在50周岁以下(195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在48周岁以下(196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工龄5年以上(2004年9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县内在编在册在岗的中小学公办教师。

2、参加考调教师进修校的教师必须是年龄男在50周岁以下(195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在48周岁以下(196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工龄10年以上(1999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且荣获过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市教育局、省教厅、国家教育部表彰奖励或市级以上教育科研单位竞教、课题研究等级奖的县内在编在册在岗的中小学公办教师。

2019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93号 (1)

2019年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93号 (1)

〔2019〕93号广平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2019年招生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各镇中心校、中学,县直学校,民办学校:根据邯郸市教育局《2019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意见》(邯教〔2019〕144号)文件精神,现对我县2019年幼儿园、普通中小学和职教中心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教育大会部署,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创新,促进教育公平,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提升基础教育内涵发展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二、招生任务学前三年入园率要达到“双90”标准。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政策,严禁招收择校生,小学做到六周岁儿童(2013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全部按时入小学,六年级学生全部就近免试升入初中。

高中和职教中心要完成今年的招生任务。

三、招生原则和办法(一)幼儿园招生工作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原则,以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公办为主,积极创造条件,做好招生工作,大幅提升学前三年教育入园率,确保学前三年教育的入园率达到“双90”标准。

(二)小学招生工作1.招生原则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

确保年满六周岁(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依法按期接受义务教育。

2.招生范围(1)县办小学:广平第一实验小学(招4个标准班)招收户籍在焦庄村和卢董村的农业户口适龄儿童以及户籍在广平镇派出所且居住地在广安路以南、宇康路以北、东城街以东的非农业户口适龄儿童。

同时招生户籍在人民路以南,广安路以北,东城街以东,长春大道以西的非农业户籍适龄儿童。

广平小学(招4个标准班)招收户籍在西关南村、西关村、西北堤、纪家寨村的农业户口适龄儿童以及户籍在广平镇派出所且居住地在广安路以北、建新街以西的非农业户口适龄儿童。

广平明德小学(招4个标准班)招收户籍在北关村、后固寨村的农业户口适龄儿童以及户籍在广平镇派出所且居住地在人民路以北、东城街以东的非农业户口适龄儿童。

44号西华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

44号西华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

西教字〔2012〕44 号签发人:马家斌西华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各乡、镇中心校、局直各中小学校、职教中心中及民办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实施办法〉的通知》(教体卫艺[2008]687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和周口市教育局周口市物价局周口市卫生局关于转发《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卫生厅〈关于规范我省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健康体检收费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教财[2009]30号,(以下简称《规范收费通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生健康检查表的通知〉》(周教体卫艺[2009]130号)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周教体卫艺【2011]5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为加强和规范我县中小学生健康体检工作,经研究发如下通知,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织管理。

各乡、镇中心校负责组织管理其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的健康体检工作,局直中小学校和局直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健康体检工作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健康档案。

从2012年秋季开学起,全县所有中小学校新入学的学生必须建立健康信息档案。

健康信息档案编号长度统一为11位,.编排办法如下:第1、2位为年度代码,2012年统一使用12,依次类推;第3、4位为县代码,由市教育局统一编排,西华县为12;第5、6位为乡镇、或局属学校代码,由县教体局编排(附件一),报市县教育局备案;第7位为学校类别,小学为1、初中为2、普通高中为3、中等职业学校为4;第8、9、10、11位为学生顺序号,由乡镇、局直属学校,按当年招生的实际人数分学校类别从0001起编,不得重号。

每年9月30日前以乡、镇和局直学校为单位将新生的健康信息档案(内容见附件2)报县教体局体卫股。

从2012年秋季开学的新生开始,全县统一使用由省教育厅、卫生厅监制,市教育局印制的健康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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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川县教育体育局文件遂教发〔2012〕30号关于王盈水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各中学、中心小学(学校)、局属学校:经研究决定:王盈水同志任思源实验学校副校长,免去其左安中学校长职务;罗田生同志任思源实验学校总务处主任,免去其总务处副主任职务;张小平同志任思源实验学校总务处副主任,免去其五斗江中学校长职务;肖晓玲同志任教师进修学校教务处副主任,免去其扬芬中心学校校长职务;朱显铅同志任思源实验学校教务处副主任,免去其于田中学副校长职务;曾芳名同志任瑶厦中学总务处主任,免去其汤湖中学校长职务;江吉清同志任瑶厦中学教务处副主任,免去其于田三中教务处主任职务;刘涵祥同志任于田中学副校长,免去其教务处主任职务;郭永忠同志任于田中学副校长,免去其总务处主任职务;郭道铭同志任于田中学教务处主任,免去其政务处主任职务;罗思杰同志任于田中学政务处主任,免去其政务处副主任职务;刘庆奇同志任于田中学政务处副主任;彭毓珍同志任于田中学总务处副主任;刘耀先同志任于田三中教务处主任,免去其教务处副主任职务;郭爱莲同志任于田三中教务处副主任;康小军同志任上坑中心学校政务处主任,免去其正人中学政务处主任职务;闵余禄同志任大坑中学副校长,免去其政务处主任职务;张小勇同志任大坑中学政务处副主任;刘达存同志任正人中学副校长,免去其上坑中心学校政务处主任职务;陈小华同志任正人中学政务处主任,免去其总务处主任职务;刘仁浩同志任正人中学总务处主任,免去其政务处副主任职务;刘文南同志任正人中学政务处副主任;肖水峰同志珠田中学副校长,免去其正人中学副校长职务;林利民同志任巾石中学政务处副主任;王全根同志任巾石中学总务处主任,免去其教务处副主任职务;熊扬县同志任巾石中学教务处副主任;邓秀军同志任巾石中学政务处主任,免去其政务处副主任职务;邱夏生同志任碧洲中学教务处主任,免去其教务处副主任职务;焦利民同志任衙前中心学校政务处副主任;张春林同志任衙前中心学校总务处主任,免去其教务处副主任职务;李银霞同志任衙前中心学校教务处副主任,免去其戴家埔中心小学教导处副主任职务;高诗亮同志任新江中学政务处主任,免去其政务处副主任职务;张传军同志任新江中学教务处副主任;周斌同志任五斗江中学政务处副主任;巫小明同志任横岭中心学校副校长,免去其双桥中心学校副校长职务;廖桂生同志任双桥中心学校副校长,免去其教务处主任职务;林章明同志任双桥中心学校政务处副主任;石春平同志任双桥中心学校教务处副主任;袁小刚同志任双桥中心学校总务处副主任;刘圣焯同志任西溪中学教务处主任,免去其政务处主任职务;李军华同志任西溪中学政务处副主任;胡寿平同志任堆前中学教务处副主任;李军华同志任南江中学副校长,免去其大汾中学政务处主任职务;冯嗣春同志任南江中学教务处主任,免去其教务处副主任职务;张勇同志任大汾中学政务处主任,免去其政务处副主任职务;郭卫华同志任大汾中学政务处副主任;王利平同志任大汾中学教务处主任,免去其教务处副主任职务;李荣生同志任大汾中学教务处副主任;何晓刚同志任大汾中学总务处副主任;龚小永同志任戴家埔中学副校长,免去其教务处主任职务;魏科辉同志任戴家埔中学政务处主任,免去其政务处副主任职务;张小群同志任戴家埔中学总务处副主任;李增明同志任戴家埔中学教务处副主任;魏海平同志任营盘圩中心学校副校长(主持工作),免去其滁洲中心学校教务处主任职务;郭述文同志任滁洲中心学校总务处主任,免去其政务处主任职务;张晖同志任滁洲中心学校政务处主任,免去其总务处主任职务;林瑞华同志任滁洲中心学校教务处副主任;伍舜乾同志任营盘圩中心学校副校长,免去其教务处主任职务;段余粮同志任营盘圩中心学校教务处副主任;钟石明同志任黄坑中学副校长,免去其教务处主任职务;韩世红同志任黄坑中学政务处副主任;叶付勇同志任黄坑中学教务处主任,免去其政务处副主任职务;郭烈明同志任汤湖中学政务处主任,免去其政务处副主任职务;郭红兰同志任汤湖中学政务处副主任;叶瑞平同志任高坪中学政务处副主任;叶依琼同志任扬芬中心学校政务处副主任;张芳华同志任泉江小学副校长,免去其上海警备区希望小学校长职务;廖传平同志任实验小学政务处主任,免去其泉江小学总务处主任职务;彭艳同志任泉江小学政务处主任,免去其政务处副主任职务;吴健同志任泉江小学政务处副主任;王秀琴同志任泉江小学教务处主任,免去其教务处副主任职务;王勇同志任泉江小学教务处副主任,免去其水南明德小学政务处副主任职务;李良标同志任泉江小学总务处主任,免去其教务处副主任职务;肖盛锋同志任实验小学副校长,免去其教务处主任职务;陈冬仁同志任实验小学教务处主任,免去其政务处副主任职务;蒋艳云同志任实验小学教务处副主任;邹艳同志任实验小学政务处副主任;曾祥珠同志任实验小学总务处主任,免去其总务处副主任职务;张浩豪同志任实验小学总务处副主任,免去其高坪中心小学副校长职务;刘明花同志任荧屏小学副校长,免去其教导处副主任职务;王秋梅同志任荧屏小学教务处主任,免去其教导处副主任职务;黄海燕同志任荧屏小学教务处副主任;罗莹同志任荧屏小学政务处副主任;王小兵同志任荧屏小学政务处副主任;李乙平同志任荧屏小学总务处副主任;高润平同志任机关保育院教导处主任,免去其教导处副主任职务;康海静同志任机关保育院总务处副主任;王素芳同志任机关保育院教导处副主任;焦石桥同志任水南明德小学副校长,免去其政务处主任职务;朱兰华同志任水南明德小学教务处副主任;刘颂华同志任水南明德小学政务处副主任;彭春明同志任水南明德小学政务处副主任;罗爱国同志任于田中心小学副校长,免去其教导处主任职务;李水根同志任于田中心小学教导处主任,免去其教导处副主任职务;彭宏峰同志任于田中心小学教导处副主任;刘树华同志任上海警备区希望小学副校长,免去其教导处主任职务;冯钰昭同志任上海警备区希望小学教导处主任,免去其教导处副主任职务;黄红英同志任上海警备区希望小学教导处副主任;陈声文同志任大坑中心小学副校长,免去其教导处主任职务;肖坤生同志任大坑中心小学教导处主任,免去其教导处副主任职务;张开民同志任大坑中心小学教导处副主任;谢小苓同志任珠田中心小学教导处主任,免去其教导处副主任职务;陈娟同志任珠田中心小学教导处副主任;李子立同志任枚江中心小学副校长,免去其珠田中心小学教导处主任职务;钱红梅同志任枚江中心小学教导处副主任,免去其巾石中心小学教导处主任职务;梁贤扬同志任枚江中心小学教导处主任,免去其教导处副主任职务;罗慧生同志任枚江中心小学教导处副主任;郭满生同志任碧洲中心小学副校长,免去其教导处主任职务;蒋头生同志任碧洲中心小学教导处主任,免去其教导处副主任职务;熊展权同志任巾石中心小学教导处主任,免去其教导处副主任职务;邓良芳同志任巾石中心小学教导处副主任;甘青玲同志任新江中心小学教导处副主任;甘启美同志任五斗江中心小学教导处副主任;罗建渊同志任草林中心小学副校长,免去其堆前中心小学校长职务;曾忠华同志任草林中心小学副校长,免去其教导处主任职务;黄吉安同志任草林中心小学教导处主任,免去其堆前中心小学教导处副主任职务;胡水生同志任堆前中心小学副校长,免去其南江中心小学副校长职务;石彩虹同志任堆前中心小学教导处副主任;彭鹏同志任南江中心小学副校长,免去其教导处副主任职务;李志平同志任南江中心小学教导处主任,免去其教导处副主任职务;邓红春同志任南江中心小学教导处副主任;曾剑明同志任左安中心小学副校长,免去其教导处主任职务;张成才同志任左安中心小学教导处主任,免去其汤湖中心小学教导处主任职务;黄小明同志任左安中心小学教导处副主任;黄振华同志任黄坑中心小学教导处副主任;邱流中同志任汤湖中心小学教导处主任,免去其左安中心小学教导处副主任职务;陈旭阳同志任高坪中心小学副校长,免去其教导处主任职务;张立华同志任高坪中心小学教导处主任,免去其教导处副主任职务;李观平同志任高坪中心小学教导处副主任;免去李柳根同志思源实验学校副校长职务;免去袁晓剑同志思源实验学校总务处主任职务;免去樊命生同志教师进修学校教务处副主任职务;免去肖智辉同志瑶厦中学总务处主任职务;免去赖世铭同志大汾中学教务处主任职务;免去朱秋林同志高坪中学政务处主任职务;免去刘小东同志巾石中学总务处主任职务;免去项忠艳同志西溪中学教务处主任职务;免去康学辉同志汤湖中学政务处主任职务;免去张丽凤同志大坑中学政务处副主任职务;免去项勤耕同志衙前中心学校总务处主任职务;免去林其斌同志双桥中心学校总务处主任职务;免去黄远明同志扬芬中心学校政务处主任职务;免去李晋炜同志泉江小学副校长职务;免去彭学仪同志泉江小学政务处主任职务;免去谢建球同志荧屏小学副校长职务;免去罗达海同志荧屏小学教导主任职务;免去冯建明同志水南明德小学副校长职务;免去曾光勇同志堆前中心小学副校长职务;免去曾旭东同志枚江中心小学教导处主任职务;免去康金华同志枚江中心小学教导处副主任职务;免去梁玉兰同志机关保育院总务处主任主任职务。

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作息时间的通知

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作息时间的通知

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作息时间的通知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渑池县教育体育局文件渑教体字〔2009〕131号★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作息时间的通知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各初中、小学: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教基〔2009〕657号)和三门峡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全省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三教文〔2009〕250号)精神,为科学安排义务教育阶段作息时间,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结合我县实际,特统一制定义务教育阶段作息时间表(试行),望各乡校认真遵照执行。

同时,各乡校要按照《河南省义务教育课改实验区课程计划(试行)》(附件1)安排课程表。

班会、安全课、文体活动、团队活动、读书活动等纳入自习课和课外活动课中;大课间必须组织学生进行长跑、广播操、眼保健操活动;教师不得占用自习时间。

县教体局将对各乡校落实情况进行抽查,若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附件:1、河南省义务教育课改实验区课程计划(试行)2、渑池县义务教育阶段作息时间表(试行)渑池县教育体育局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附件2:渑池县义务教育阶段作息时间表(试行)表1渑池县走读制小学夏季作息时间表表2渑池县走读制小学冬季作息时间表表3渑池县寄宿制小学夏季作息时间表表4渑池县寄宿制小学冬季作息时间表表5渑池县走读制初中夏季作息时间表表6渑池县走读制初中冬季作息时间表表7渑池县寄宿制初中夏季作息时间表表8渑池县寄宿制初中冬季作息时间表表1:渑池县走读制小学夏季作息时间表(参考)一、二年级三-六年级上午:上午:早读:7:50-8:20早读:7:50-8:20第一节:8:30-9:10第一节:8:30-9:10第二节:9:20-10:00第二节:9:20-10:00大课间:10:10-10:40大课间:10:10-10:40第三节:10:40-11:20第三节:10:40-11:20放学:11:20自习:11:30-12:00放学:12:00下午:下午:预备:2:50预备:2:50第四节:3:00-3:40第四节:3:00-3:40第五节:3:50-4:30第五节:3:50-4:30大课间:4:40-5:10大课间:4:40-5:10放学:5:10第六节:5:10-5:50课外活动:6:00-6:30放学:6:30(注:夏季作息时间从每年“五一”节后启用)表2:渑池县走读制小学冬季作息时间表(参考)一、二年级三--六年级上午:上午:早读:7:50-8:20早读:7:50-8:20第一节:8:30-9:10第一节:8:30-9:10第二节:9:20-10:00第二节:9:20-10:00大课间:10:10-10:40大课间:10:10-10:40第三节:10:40-11:20第三节:10:40-11:20放学:11:20自习:11:30-12:00放学:12:00下午:下午:预备:1:50预备:1:50第四节:2:00-2:40第四节:2:00-2:40第五节:2:50-3:30第五节:2:50-3:30大课间:3:40-4:10大课间:3:40-4:10放学:4:20第六节:4:20-5:00课外活动:5:00-5:30放学:5:30(注:冬季作息时间从每年“国庆节”节后启用)表3:表3渑池县寄宿制小学夏季作息时间表(参考)一、二年级三-六年级早上:早上:起床:7:00起床:7:00早饭:7:10-7:40早饭:7:10-7:40上午:上午:早读:7:50-8:20早读:7:50-8:20第一节:8:30-9:10第一节:8:30-9:10第二节:9:20-10:00第二节:9:20-10:00大课间:10:10-10:40大课间:10:10-10:40第三节:10:40-11:20第三节:10:40-11:20放学:11:20自习:11:30-12:00放学:12:00下午:下午:预备:2:50预备:2:50第四节:3:00-3:40第四节:3:00-3:40第五节:3:50-4:30第五节:3:50-4:30大课间:4:40-5:10大课间:4:40-5:10放学:5:10第六节:5:10-5:50课外活动:5:50-6:30放学:6:30晚上:7:30-8:10(注:夏季作息时间从每年“五一”节后启用)表4:渑池县寄宿制小学冬季作息时间表(参考)一、二年级三-六年级早上:早上:起床:7:00起床:7:00早饭:7:10-7:40早饭:7:10-7:40上午:上午:早读:7:50-8:20早读:7:50-8:20第一节:8:30-9:10第一节:8:30-9:10第二节:9:20-10:00第二节:9:20-10:00大课间:10:10-10:40大课间:10:10-10:40第三节:10:40-11:20第三节:10:40-11:20放学:11:20自习:11:30-12:00放学:12:00下午:下午:预备:1:50预备:1:50第四节:2:00-2:40第四节:2:00-2:40第五节:2:50-3:30第五节:2:50-3:30大课间:3:40-4:10大课间:3:40-4:10课外活动:4:10-4:50第六节:4:10-4:50放学:4:50课外活动:5:00-5:40放学:5:40晚上:6:30—7:10(注:冬季作息时间从每年“国庆节”节后启用)表5:渑池县走读制初中夏季作息时间表(参考)上午:早读:7:40-8:10第一节:8:20-9:00第二节:9:10-9:50大课间:10:00-10:30第三节:10:30-11:10第四节:11:20-12:00放学:12:00下午:预备:2:20第五节:2:30-3:10第六节:3:20-4:00大课间:4:10-4:40第七节:4:40-5:20自习:5:30-6:00课外活动:6:00-6:30(注:夏季作息时间从每年“五一”节后启用)表6:表6渑池县走读制初中冬季作息时间表(参考)上午:早读:7:40-8:10第一节:8:20-9:00第二节:9:10-9:50大课间:10:00-10:30第三节:10:30-11:10第四节:11:20-12:00放学:12:00下午:预备:1:20第五节:1:30-2:10第六节:2:20-3:00大课间:3:10-3:40第七节:3:40-4:20自习:4:30-5:00课外活动:5:00-5:30(注:冬季作息时间从每年“国庆节”后启用)表7:表7渑池县寄宿制初中夏季作息时间表(参考)早上:起床:7:00早饭:7:10-7:30上午:早读:7:40-8:10第一节:8:20-9:00第二节:9:10-9:50大课间:10:00-10:30第三节:10:30-11:10第四节:11:20-12:00放学:12:00下午:预备:2:20第五节:2:30-3:10第六节:3:20-4:00大课间:4:00-4:30第七节:4:30-5:10自习:5:20-6:00课外活动:6:00-6:30晚自习:第一节:7:30-8:10第二节:8:20-9:00(注:夏季作息时间从每年“五一”节后启用)果园中学冬季作息时间表早上:起床:7:00早饭:7:00-7:30上午:早读:7:40-8:10第一节:8:20-9:00第二节:9:10-9:50大课间:10:00-10:30第三节:10:30-11:10第四节:11:20-12:00放学:12:00下午:预备:1:20第四节:1:30-2:10第五节:2:20-3:00大课间:3:10-3:40第六节:3:40-4:20自习:4:30-5:00课外活动:5:00-5:30晚自习:第一节:6:30-7:10第二节:7:20-8:00(注:冬季作息时间从每年“国庆节”后启用)。

饶县教体发〔2017〕2号

饶县教体发〔2017〕2号

饶县教体发…2017‟2号上饶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印发《上饶县义务教育中小学校2017—2018学年度教育教学质量督导评估方案》的通知各镇(乡、街道)中学、中心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县直学校,各民办学校:经局务会研究同意,现将修订后的《上饶县义务教育中小学校2017—2018学年度教育教学质量督导评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领会,遵照执行。

—1—附件:上饶县义务教育中小学校2017—2018学年度教育教学质量督导评估方案上饶县教育体育局2017年12月29 日(此件主动公开)—2—附件上饶县义务教育中小学校2017—2018学年度教育教学质量督导评估方案为了规范和加强教育督导工作,认真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有效地促进学校加强教育教学管理,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实现内涵发展。

根据《教育督导条例》、《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国教督办…2013‟2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教督…2012‟9号)等法律法规与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教育工作年初计划,引导各级各类学校在依法规范办学的基础上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深化学校特色教育内涵建设,提高学校办学整体水平,促进上饶县教育优质均衡与创新发展。

二、评估对象全县公民办小学、初中(新开办未满一年的学校,只打分,不排名)。

三、内容结构本《方案》内容由1、基础性指标(400分);2、发展性指标(600分);3.警示性指标(一票否决制)三部分组成,发展—3——4—度的第一学期。

学校平时工作完成情况的终端考评由股室在每季度末交督导办公室汇总,按季度在上饶县教育信息网公示考评结果。

3.实行学校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各学校要针对评估方案中的发展性和基础性指标内容安排教育教学活动,按计划开展各项活动,并及时报送工作信息。

实行信息月报制,每月5日前,各校要将月工作计划及各处室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过程资料包括活动方案、工作制度、措施、活动总结、图片资料等,一次性上传到上饶县教育督导邮箱(srxjydd@),学校上报的信息作为教体局终端评估的主要核查资料,无特殊情况逾期补报不予认可。

固安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文格式要求的通知

固安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文格式要求的通知

固安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文格式要求的通知为进一步提高办公室文书的规范化程度,使文件更加规范、清晰,提高办公效率和工作质量,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现对办公室行文格式要求进行规范。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标题格式1.标题应简明扼要,突出主题,用黑体或加粗字体,居中写在纸上半页处;2.标题名称应用五号字体,如通知、通告、请示、报告等。

二、正文格式1.字体:正文字体使用宋体,字号为小四号;2.行距:正文行距设置为1.5倍;3.段落:正文段落应标明缩进,段前段后不空行;4.对齐方式:正文对齐方式采用两端对齐;5.标点符号:正文标点符号应符合规范用法,不得随意省略或过多使用。

三、页眉页脚格式1.所有文件页眉均应标明"固安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字样,居中放置;四、标号与编号格式1.文件标号:文件标号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编写,该编号应连续、有序;2.条款编号:文件中的条款应按照"第x条"进行编号,编号应加粗且另起一行。

五、撰写要求1.用词准确:文件中的用词应准确、简洁,不应随意使用生僻词或专业术语;2.句子通顺:句子应结构完整,表达清晰,语意明确,杜绝含糊不清的表达方式;3.表格和图表:如果需要在文件中插入表格或图表,请确保其格式清晰、规范;4.标点符号:标点符号应符合规范用法,不得随意省略或过多使用。

六、其他要求1.纸张格式:文件应使用A4纸打印,纸张整洁无折痕;2.密级标识:根据文件的密级要求,在文件右上角注明密级标识。

通知要求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并请各相关部门和同志重视,严格按照规范执行。

对于不按要求格式撰写的文件,将会进行退回修改或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实施方案

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实施方案

教育体育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实施方案根据《中共x委、x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x[x]21号)精神,组建x教育体育局,为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不再保留x教育局。

一、职责调整(一)整合的职责将县教育局的职责、县文化体育广播电影电视局的体育管理职责整合,划入县教育体育局。

(二)承接的职责承接国务院和省、市人民政府文件明确下放的行政审批、核准项目的工作权限。

二、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体育的方针、政策、法规以及上级政府和行政部门的决定、意见,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根据全县经济和社会总体发展规划,组织制定本县各级各类教育、体育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其实施。

(三)负责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管理和教学教研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道德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安全教育及国防教育等工作;负责对外体育交往、体育彩票销售、发行、健身气功的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查,依法管理体育市场。

(四)负责对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职能部门的教育、体育工作以及中小学校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情况,并进行督导评估。

(五)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教育、体育改革规划,搞好教育结构、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及体育管理等方面改革。

(六)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干部和职工的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县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贯彻执行全县教育、体育干部和职工的工资福利,医疗保险和奖惩政策。

(七)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的投资的政策;监督测评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管理情况;管理、协调教师和体育管理人员的工资发放工作;统筹安排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及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安排使用校舍、体育场馆建设和危房改造资金,并负责和指导校舍、体育场馆的管理与维修。

双鸭山市教体局关于印发《2024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双鸭山市教体局关于印发《2024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双鸭山市教体局关于印发《2024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公布日期】2024.03.21•【字号】•【施行日期】2024.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双鸭山市教体局关于印发《2024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区)教体局,各直属学校∶为常态和长效开展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规范教师职业行为,树立教师良好社会形象,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现将《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2024年3月21日2024年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强化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为行动纲领,以师德师风建设为第一标准,以教育家精神为引领,培养和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以高水平师德师风建设助推双鸭山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全面巩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年活动成果,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打好全市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攻坚战,增强教师的职业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推动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落地落实,促进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扎实有效,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大幅提升,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环境。

三、主要内容(一)党建铸魂行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

学校党总支、党支部要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在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发挥组织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用党的建设促进师德师风建设。

凤翔县教育体育局

凤翔县教育体育局

凤翔县教育体育局凤翔县教育体育局是凤翔县人民政府下设的一个机构,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教育、体育方面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领导、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教育、体育工作。

一、职责和任务1.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教育、体育方面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全县教育、体育事业进行统一领导、协调、指导和监督。

2.组织制定全县教育、体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全县各级教育、体育机构的工作。

3.组织策划全县的普及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少年儿童教育等各类教育活动,推进教育信息化和现代化教育教学模式改革。

4.加强学校管理和教育质量监控,组织开展教学改革和素质教育,提高学校办学水平。

5.推动体育事业持续发展,组织开展各类全民健身、竞技体育和体育文化活动,培养和选拔优秀体育人才。

6.落实体育援藏、援疆和扶贫等工作,推进社会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发展。

二、机构职责凤翔县教育体育局下设办公室、教育处、体育处和基层教育、体育机构。

具体职责如下:1.办公室负责局内行政管理和日常事务。

2.教育处(1)负责全县教育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2)组织制定全县教育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政策法规等文件,指导各级教育机构制定和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教育督导、教育评估、考试招生等工作,推进教育教学改革。

(4)组织开展各类教育活动,推进教育信息化和现代化教育教学模式改革。

3.体育处(1)负责全县体育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2)组织制定全县体育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政策法规等文件,指导各级体育机构制定和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3)负责体育竞赛、训练、科研、教育等方面的工作,培养和选拔优秀体育人才。

(4)推进体育产业发展,促进全民健身和竞技体育事业的发展。

4.基层教育、体育机构(1)负责全县基层教育、体育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2)推动基层教育、体育机构的改革和发展,提高质量和水平。

(3)推进基层教育、体育工作者的培训和队伍建设,提高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丹凤县-关于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通知(修改)

丹凤县-关于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通知(修改)

丹教发…2015‟3 号丹凤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各镇中心小学、九年制学校,各中学,职教中心,西街小学,育才学校:为加强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在应用中逐步汇聚形成系统的优质数字教育资源,根据《商洛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的通知》(商政教发…2014‟387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通知如下:一、活动目的通过自下而上的“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进一步增强教师对信息技术推进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各学科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用信息技术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每位教师能够利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至少上好一堂课。

建设一支善用信息技术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开展教学活动的骨干教师队伍,使每个学段、每个学科都有一位引领全县和本学校信息技术应用的名师,使每个学段、每个学科都有在全县、本学校、本学科起示范作用的精品课程,以促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的开发与共享,形成一套覆盖全县中小学各年级各学科的生成性优质资源体系,推动信息技术和数字教育资源在中小学课堂教学中的有效应用和深度融合。

二、活动范围面向全县所有具备网络和多媒体教学条件的中小学校(包括小学、初中、九年制学校、完全中学和普通高中),各年级各学科的教师均可参加。

具体学科为:小学学科(8科):品德、语文、数学、体育、音乐、美术(1-6年级),英语(3-6年级),科学(3-6年级),44节。

初中学科(12科):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体育、音乐、美术(初一至初三),生物、地理(初一、初二),物理(初二、初三),化学(初三年级),31节。

高中学科(14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音乐、美术,42节。

三、活动方式活动分教师网上“晒课”、“优课”评选和名师评选三个阶段。

(一)网上“晒课”。

清水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实施方案

清水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城区学校选调教师实施方案

清水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城区学校选调学科教师的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整合教育资源,补充城区学校师资力量,解决县三中、五中、六中、原泉小学、轩辕小学、东关小学、西关小学教师短缺的问题,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原则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选调工作中做到“政策公开、信息公开、对象及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坚持“凡进必考、择优录用”的原则。

选调工作以笔试成绩按最终录用人数1:1.5的比例划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代入总成绩,由县教育体育局具体组织笔试、面试及考核工作。

二、选调数量及科目共需选调教师39名。

县三中4名。

其中:语文1名、数学1名、政治1名、物理1名。

县五中4名。

其中:数学2名、英语2名。

县六中12名。

其中:英语3名、政治3名、历史3名、地理3名。

原泉小学1名。

其中:语文1名。

轩辕小学5名。

其中:语文1名、数学2名、英语1名、音乐1名。

东关小学3名。

其中:语文1名、数学1名、英语1名。

西关小学10名。

其中:语文3名、数学4名、英语2名、音乐1名。

三、选调条件1.每个学区、中学依据本单位教师数量多少择优推荐本单位教师参加选调(永清学区教师不列入选调范围)。

2.参选教师必须为教育系统正式在编教师,参加县三中、五中、六中选调的教师初始学历必须为国民素质教育系列大专以上学历,目前为本科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在中学(含附中中学部)任教并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及其它相关证件,教龄5年以上,年龄40周岁以下。

参加城区四小选调的教师必须具有国民素质教育系列大专以上学历,在小学或中学任教并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及其它相关证件(英语、音乐教师必须专业对口),教龄5年以上,年龄40周岁以下。

四、选调程序(一)组织报名1、报名时间:2011年2月14日至2月16日,共3天时间,逾期不再报名。

2、报名办法:符合条件的参选者由本人携带学校推荐证明、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两张2寸免冠照片到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报名。

安教体通〔2007〕107号

安教体通〔2007〕107号

安县教育体育局(通知)安教体通…2007‟107号安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补缺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专校、进修校、教研室、农校:根据绵教职改(2007)1号和绵教职改(2007)2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县2007年中小学教师高中级职务补缺推荐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中小学要认真执行《中学(小学、中专)教师职务试行条例》、《四川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推荐条件(试行)》和川人办发(2005)57号文、绵教人函(2006)66号通知的规定,严格掌握任职条件,坚持师德与业务并重,择优晋升,公开、公正的原则,要将职称推荐评审工作与践行“三个代表”和“构建和谐平安校园”结合起来,按程序、按条件把本校具有德才兼备、真才实学的教师推荐出来。

各乡镇小学对长期在边远村小工作的教师,在推荐评审中级职称时,分配指标上要给予倾斜。

二、中学教师晋升中教一级,中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小学教师晋升小学高级年度考核优秀按安教体(2002)101号通知要求规定办理。

小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必须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近5年来至少有3篇文章,每篇文章不少于1500字以上的教学论文在公开刊物上正式发表;近5年年度考核至少有3次考核优秀;近5年在市以上上过辅导课、研究课、示范课、优质课或公开课,是市学科带头人;主持或独立承担的教育教学研究项目(课题),其教育教学研究成果获市教育行政部门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乡、镇中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必须在县及以上中学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公开课、研究课或观摩课;至少有二篇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文章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国家级示范高中和省级示范中学教师晋升中学高级,应在市及以上中学教育教学活动中上过示范课、公开课、研究课或观摩课,至少有二篇以上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的教育教学文章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进修校、教研室教师晋升中学高级,至少有三篇以上独立撰写的本专业、本学科且原则上不少于2500字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在市以上刊物上发表,每年深入学校听课、评课达到100学时以上;在市及以上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研究活动中上过辅导课、研究课或辅导、培训讲座。

南昌县教育体育局文件

南昌县教育体育局文件
(2)教学能力测试(2012年4月中旬)。组织专家小组对审核合格者进行听课。教学能力成绩为100分。
(3)综合考评(2012年4月下旬)。由办公室根据市文件要求制定考评细则,综合各参评个人的笔试、教学成绩,参考个人业绩,进行全面考核,并根据考评分数进行排序。再择优向市推荐,余额再纳入县骨干教师的评选。
一、评选名额
南昌市第三批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共49名(中学25名,小学24名);南昌县第三批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共100名,(高中、初中60名;小学、幼儿园40名)
二、评选范围及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和教师进修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的在职在岗优秀青年教师。
三、评选条件
1.模范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治学严谨、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乱收费及有偿家教等行为。
南昌县பைடு நூலகம்育体育局文件
南教体[2012]10号
关于推选南昌市第三批中小(幼)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及评选南昌县第三批中小(幼)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的
通 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学校:
为了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全面提升基础教育的综合实力。根据南昌市教育局洪教研字〔2011〕1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评选南昌县第三批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2.上报合格者名单(2012年3月10日至3月15日)
各学校将初审合格者材料和评审费200元/人(评审费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承担,上交市教研室,由市教研室统一开票据)交南昌县第三批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办公室(县教研)。
3.考评(2012年3月至2012年5月)
(1)专业能力测试(2012年3月下旬)。由市评选办统一命题及阅卷,我县分别在同一时间对审核合格者进行测试。测试内容为中小学教师必备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有关新课程内容等,测试为开卷形式,时间150分钟,总分100分。

《高中学科中心教研组建设实施方案》

《高中学科中心教研组建设实施方案》

各高中学校:为了更好地适应高中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落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要求,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高中教研工作新内涵、新思路、新功能,整合全县高中教育资源,发挥骨干教师集体智慧,县局决定成立高中学科中心教研组。

现将《沙洋县教育和文化体育局高中学科中心教研组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一月十日沙洋县教育和文化体育局高中学科中心教研组建设实施方案高中学科中心教研组是教研室实施高中教学管理、开展教学活动的重要组织,旨在发挥高中骨干教师集体力量,开展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提高高中教学质量。

为贯彻落实县局《关于加强高中教学管理,进一步提高高中教学质量的意见》(沙教[2009]79号)文件精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我县高中教学教研工作的新内涵、新思路、新功能,加强我县高中学科中心教研组(以下简称“中心教研组”)建设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教书育人为根本,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开展以校本教研为主要形式、以本学科教师教学问题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教学研究,推广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和优秀教育科研新成果。

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协作,形成学习型、研究型教师团队,有效促进教师专业化成长,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组织机构与管理1、机构组成按照高考文化考试科目成立高中学科中心教研组,每个中心教研组设组长1名,组员3—5名。

原则上,组长由沙洋中学相关学科教研组长担任,组员由兼职教研员担任。

2、机构性质中心教研组隶属县教研室管理,在县教研室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属于兼职性质的学科教学研究组织,对上为县教研室负责,对下为全县高中学校学科教研工作服务。

县教研室直接管理中心教研组,其管理职责是:领导中心教研组的日常工作;建立中心教研组组长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中心教研组长会议;负责中心教研组工作的布置和指导;提供中心教研组必要的活动经费;组织中心教研组成员学习与培训;负责中心教研组人员的选聘、考核与换届工作。

3、兼职教研员选聘与管理具体办法参照《沙洋县高中学科兼职教研员选聘与管理暂行办法》(另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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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教育体育局文件
南教体[2012]10号
关于推选南昌市第三批中小(幼)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及评选南昌县第三批中小(幼)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的
通知
各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学校:
为了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教育教学改革,促进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全面提升基础教育的综合实力。

根据南昌市教育局洪教研字…2011‟1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评选南昌县第三批优秀青年骨干教师。

一、评选名额
南昌市第三批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共49名(中学25名,小学24名);南昌县第三批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共100名,(高中、初中60名;小学、幼儿园40名)
二、评选范围及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和教师进修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的在职在岗优秀青年教师。

三、评选条件
1.模范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治学严谨、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乱收费及有偿家教等行为。

2.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学历和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取得相应学段中级以上职称;年龄38周岁(含)以下;教龄5年
(含)以上,担任班主任3年(含)以上。

3.教育教学成绩显著(2007年1月1日以后):(1)教学工作量达到规定要求;(2)有二篇以上县级一等奖论文,一篇市级二等奖以上教育教学论文;(3)获得县级以上本学科教学竞赛奖;(4)在县级以上学科教研活动中作过讲座或中心发言、上过全县性的公开课;(5)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获得市级以上奖励或指导学生在市级以上正式报刊上发表习作;(6)参加过县级以上考试命题工作;(7)获得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8)参与市级以上科研课题(含)一项以上(已结题或已立项并有阶段性成果)。

以上(1)(2)条为必备条件。

其他六条中申报教师必须有二条(含)以上符合。

四、评选机构
为了加强评选工作的领导,成立县中小学(幼)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评选领导小组。

组长:孙小九
副组长:李贵春胡金金范海权石林根杜海云刘文华成员:县教育体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研室),负责评选的具体组织工作。

办公室主任:李贵春副主任:衷凤根
成员:徐向平万根云罗友群刘娟万仁健
评选方法及步骤见附件
特此通知
南昌县教育体育局
2012年2月15日
附件:
南昌市、县第三批中小(幼)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办法
一、学科评审组
在办公室指导下成立学科评审组
评审组成员:衷凤根、徐向平、万根云、罗友群、刘娟、万仁健、徐冬和、吴务平、万莲、李文慧、丁辉英、王艳娇和部分市县学科带头人,评审组负责各学科评审工作。

二、评选方法及步骤
1.申报及资格审定(2012年2月10日至2月28日)
对照评选条件,先由个人申报,学校推荐。

申报人须填写“南昌市第三批中小学(幼)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推荐表”(见附表一),连同有关证书及复印件、科研课题、发表论文、著述材料、教龄和年龄证明材料、课时表等送交学校初审,初审合格,再由学校统一交县教研室进行审核。

申报市、县第三批中小学(幼)优秀青年骨干教师的教师填写相同的表格(附表一)和相同申报程序。

2.上报合格者名单(2012年3月10日至3月15日)
各学校将初审合格者材料和评审费200元/人(评审费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承担,上交市教研室,由市教研室统一开票据)交南昌县第三批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办公室(县教研)。

3.考评(2012年3月至2012年5月)
(1)专业能力测试(2012年3月下旬)。

由市评选办统一命题及阅卷,我县分别在同一时间对审核合格者进行测试。

测试内容为中小学教师必备的教育学、心理学知识、有关新课程内容等,测试为开卷形式,时间150分钟,总分100分。

(2)教学能力测试(2012年4月中旬)。

组织专家小组对审核合格者进行听课。

教学能力成绩为100分。

(3)综合考评(2012年4月下旬)。

由办公室根据市文件要求制定考评细则,综合各参评个人的笔试、教学成绩,参考个人业绩,进行全面考核,并根据考评分数进行排序。

再择优向市推
荐,余额再纳入县骨干教师的评选。

4.公示(2012年5月中旬)
考评符合条件者按1:1名额确认推荐对象,并及时反馈到相关学校进行公示一周。

5.上报考评结果(2012年5月下旬)
各县(区)最终确认结果后,按1:1名额上报市中小学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办公室(市教科所)。

6.审批、颁证、结果公布(2012年6月)
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将推荐对象上报到市评选办公室。

待市县领导小组分别对市县参评对象审批确定后,由市县教育局颁发证书,公布名单,予以表彰。

附表一:南昌市中小学(幼)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推荐表
南昌县教育体育局
二○一二年二月十六日
附表一:
南昌市中小学(幼)优秀青年骨干教师推荐表
制表:南昌市中小学(幼)优秀青年骨干教师评选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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