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解读94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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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讲座》课件
四、投标人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
五、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 开标和评标
六、成交和合同
• 成交的标准和程序 • 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七、违约和争议解决
• 违约责任和处理 • 争议解决的途径和程序
八、其他
• 招标投标的风险防范 • 招标投标法对企业的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响
九、案例分析
• 实际操作案例 • 真实案例解析
十、总结
• 招标投标法的重要性 • 学习体会和展望
《招标投标法讲座》PPT 课件
欢迎参加《招标投标法讲座》!本课程将深入探讨招标投标法的重要性和作 用,以及相关的基本流程和法律义务。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一、概述
• 招标投标法的定义和作用 • 招标投标的基本流程
二、招标人
• 招标人的概念与义务 • 招标人的选择和变更
三、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的内容和形式 • 招标文件的发布和修改
招标投标法PPT课件
四、招投标活动不受非法干扰
21.04.2020
.
8
第三节 招 标
一、招标人 招标人是指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
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招标的主体,招 标人必须提出招标项目,而且要满足项目的法定 条件,还必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般公民不 能作为招标人。 二、招标项目应当具备的条件
对资金来源不同和工程性质、规模不同的项 目,在招标前应具备相应的条件。招标项目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 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 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 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经济法概论
第七章 招标投标法
21.04.2020
.
1
第七章 招标投标法
第一节 招标投标法概述 第二节 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招标 第四节 投标 第五节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六节 法律责任 复习思考题
21.04.2020
.
2
第一节 招标投标法概述
一、立法宗旨
(一)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二)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活 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1.04.2020
.
9
三、招标方式
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分为 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
(一)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的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 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公 开招标,又称无限竞争性招标,是指由招 标人按照法定程序,在规定的公开出版物 上发布招标通告,公开提供招标文件,所 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承包商都可以平等 参加投标竞争,从中择优选定中标者的招 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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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编制投标文件应符合下述两项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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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招 标
一、招标人 招标人是指依照本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
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招标的主体,招 标人必须提出招标项目,而且要满足项目的法定 条件,还必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般公民不 能作为招标人。 二、招标项目应当具备的条件
对资金来源不同和工程性质、规模不同的项 目,在招标前应具备相应的条件。招标项目按照 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 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 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 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经济法概论
第七章 招标投标法
21.0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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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七章 招标投标法
第一节 招标投标法概述 第二节 招标投标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招标 第四节 投标 第五节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六节 法律责任 复习思考题
21.0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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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招标投标法概述
一、立法宗旨
(一)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二)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投标活 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1.04.2020
.
9
三、招标方式
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分为 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
(一)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的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 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公 开招标,又称无限竞争性招标,是指由招 标人按照法定程序,在规定的公开出版物 上发布招标通告,公开提供招标文件,所 有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承包商都可以平等 参加投标竞争,从中择优选定中标者的招 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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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编制投标文件应符合下述两项基本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PPT幻灯片课件
11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 • 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 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12
招标规模范围
•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 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 标的过程和结果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 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 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44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 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 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 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 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从第八条起至第二十四条 止共十七条。
15
招标人的概念
招标人是按照《招标投标 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 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
16
招标活动的分类
《招标投标法》规定: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 邀请招标”。
17
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 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 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投标。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招标 第三章 投标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一章 总 则
一、《招标投标法》立法目的 二、招标的范围 三、招标投标活动的原则
4
一、《招标投标法》立法目的
制订《招标投标法》的目的:为 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 证项目质量。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 • 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资金的项目 • 使用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资金的项目 •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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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规模范围
•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 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 标的过程和结果
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 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 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44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 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 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 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 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二章从第八条起至第二十四条 止共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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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的概念
招标人是按照《招标投标 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 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 组织。
16
招标活动的分类
《招标投标法》规定: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 邀请招标”。
17
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 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 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投标。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招标 第三章 投标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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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一章 总 则
一、《招标投标法》立法目的 二、招标的范围 三、招标投标活动的原则
4
一、《招标投标法》立法目的
制订《招标投标法》的目的:为 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 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 证项目质量。
招标投标法PPT课件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21.0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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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邀请招标的限制
为保证招标方式以公开招标为主的原则,并 防止和减少招标中的不正当交易和腐败现象的发 生,《招标投标法》第11条作了限制邀请招标的 规定:“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 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 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 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 进行邀请招标。”一般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项目有: (1)招标采购的技术要求高度复杂或有专门性质, 只能由少数单位完成的;(2)招标采购价格低, 为提高效益和降低费用;(3)有其他不宜进行公 开招标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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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公用 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
1.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2.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3.体育、旅游等项目;
4.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5.商品住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
6.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对以上项目,无论资金来源属何种性 质,均应进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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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人的权利
(三)提高经济效益
(四)保证项目质量
二、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
《招标投标法》确定了强制招标制度,尤其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用事业、公众安全的项 目,以及某些工程采购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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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招标投标法》第3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 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 安全的项目 1.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项目; 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及其他交通运输等交 通运输项目; 3.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4.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 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5.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 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 6.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7.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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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邀请招标的限制
为保证招标方式以公开招标为主的原则,并 防止和减少招标中的不正当交易和腐败现象的发 生,《招标投标法》第11条作了限制邀请招标的 规定:“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 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 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 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 进行邀请招标。”一般不适宜公开招标的项目有: (1)招标采购的技术要求高度复杂或有专门性质, 只能由少数单位完成的;(2)招标采购价格低, 为提高效益和降低费用;(3)有其他不宜进行公 开招标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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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公用 事业项目的范围包括:
1.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市政工程项目;
2.科技、教育、文化等项目;
3.体育、旅游等项目;
4.卫生、社会福利等项目;
5.商品住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
6.其他公用事业项目。
对以上项目,无论资金来源属何种性 质,均应进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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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人的权利
(三)提高经济效益
(四)保证项目质量
二、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
《招标投标法》确定了强制招标制度,尤其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用事业、公众安全的项 目,以及某些工程采购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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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招标投标法》第3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 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 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 安全的项目 1.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项目; 2.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及其他交通运输等交 通运输项目; 3.邮政、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4.防洪、灌溉、排涝、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 持、水利枢纽等水利项目; 5.道路、桥梁、地铁和轻轨交通、污水排放及处理、垃 圾处理、地下管道、公共停车场等城市设施项目; 6.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7.其他基础设施项目。
《招标投标法》PPT课件
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整理件课件的办法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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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招标投标法
掌握招标投标活动的原则及适用范围 一、招标投标活动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公开原则 招标投标过程公开 《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时招标人应当邀请所有投标人 参加,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 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的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整理课件
6
第五章 招标投标法
掌握招标投标活动的原则及适用范围
一、招标投标活动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1.公开原则
招标信息公开
《招标投标法》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
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
发布。
无论是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还是投标邀请书,都应
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
(三)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12条的规定,工程建
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于某些特殊情形的,也是可以不招标的。
《招标投标法》第66条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
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
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整理课件
15
第五章 招标投标法
掌握招标投标活动的原则及适用范围
二、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
整理课件
13
第五章 招标投标法
掌握招标投标活动的原则及适用范围
二、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和规模标准
招投标法学习分享PPT课件
10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招标
第三章 投标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11
第三章 投标
•
12
1)联合投标的含义——一个投标人
不同专业各自满足资格 要求
(2)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要求
同一专业、以低的为准
(3)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联合体各方内部的权利和义务——协议 ②联合体各方外部的权利和义务——连带责任
21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招标
第三章 投标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22
第六章 附则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 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 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2.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 可以适用资金提供方的规定,但是违背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共利益的除外
招标代理机构
的必备条件
有能够编制招
标文件和组织
有技术、经济
评标的相应专
等方面的专家
业力量 库
8
• 《中国日报》 • 《中国经济导报》 • 《中国建设报》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 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 招标文件的办法事项。
9
招标程序中的法定时间
13
禁止投标人实施行为的种类
(1)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 (2)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串通招标投标 (3)投标人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4)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5)投标人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
14
目录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招标
第三章 投标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11
第三章 投标
•
12
1)联合投标的含义——一个投标人
不同专业各自满足资格 要求
(2)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要求
同一专业、以低的为准
(3)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①联合体各方内部的权利和义务——协议 ②联合体各方外部的权利和义务——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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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招标
第三章 投标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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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则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 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 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2.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 可以适用资金提供方的规定,但是违背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共利益的除外
招标代理机构
的必备条件
有能够编制招
标文件和组织
有技术、经济
评标的相应专
等方面的专家
业力量 库
8
• 《中国日报》 • 《中国经济导报》 • 《中国建设报》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 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 招标文件的办法事项。
9
招标程序中的法定时间
13
禁止投标人实施行为的种类
(1)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 (2)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串通招标投标 (3)投标人以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4)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5)投标人以非法手段骗取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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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招标投标法》课件
典型案例分析
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可以发现当前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和问题,为完 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参考。
完善建议与展望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议完善《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加强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度。
推进电子化招标投标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建议推进电子化招标投标,提高招标投标的 效率和透明度。
美国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州都有自己的招标投标法律和 规定,强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投标 人的合法权益。
亚洲国家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亚洲国家如中国、印度、日本等在招标投标方面 也有着各自完善的法律体系,为国内招标投标活 动提供了法律保障。
国内实践总结
招标投标实践现状
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招标投标活动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推广,但在实践中也 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 求编制投标文件,包括 技术方案、商务报价、
资格证明等。
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 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 求缴纳一定金额的投标
保证金。
开标、评标和中标程序
01
02
03
04
开标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地点,当 众开启投标文件,宣布投标人
的名称、报价等。
投标人违规行为
如串标、围标等,同样需 承担法律责任。
争议解决机制
对于招标投标过程中产生 的争议,应通过规定的救 济途径解决,如行政复议 、诉讼等。
06
《招标投标法》的未来发 展与完善建议
国际经验借鉴
1 2 3
欧盟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欧盟成员国在招标投标方面有着统一的法规和指 令,为成员国之间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了便利和 保障。
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可以发现当前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和问题,为完 善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参考。
完善建议与展望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议完善《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 法规,加强法律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度。
推进电子化招标投标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建议推进电子化招标投标,提高招标投标的 效率和透明度。
美国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美国联邦政府和各州都有自己的招标投标法律和 规定,强调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护投标 人的合法权益。
亚洲国家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亚洲国家如中国、印度、日本等在招标投标方面 也有着各自完善的法律体系,为国内招标投标活 动提供了法律保障。
国内实践总结
招标投标实践现状
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招标投标活动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推广,但在实践中也 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 求编制投标文件,包括 技术方案、商务报价、
资格证明等。
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 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 求缴纳一定金额的投标
保证金。
开标、评标和中标程序
01
02
03
04
开标
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地点,当 众开启投标文件,宣布投标人
的名称、报价等。
投标人违规行为
如串标、围标等,同样需 承担法律责任。
争议解决机制
对于招标投标过程中产生 的争议,应通过规定的救 济途径解决,如行政复议 、诉讼等。
06
《招标投标法》的未来发 展与完善建议
国际经验借鉴
1 2 3
欧盟招标投标法律制度
欧盟成员国在招标投标方面有着统一的法规和指 令,为成员国之间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了便利和 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介绍PPT课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介绍
亚洲开发银行 采购活动种子教员 王荣年
2021/3/25
授课:XXX
1
第一章 总则
立法目的: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 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 量。
2021/3/25
授课:XXX
2
使用范围和强制性招标范围:
我国境内下列工程建设项目的勘查,设计,施工,监 理及有关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包括:
(一) 必要的程序:
(1)招标准备:项目审批,资金落实,确定招标方式 (自行或代理),选择招标代理,编制招标文件; (2)依法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3)编制招标文件:a.技术要求;b.资格审查;c.报 价要求;d.评标标准;e.合同主要条款。 (4)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5)招标人对已经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
(1)发展计划委员会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投标工作;
(2)违法活动行政监督分工: a.工业,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产行业和产业项目由
; 各自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b.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c.进口机电设备采购,由外经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2021/3/25
授课:XXX
11
第二章 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 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 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 目。
2021/3/25
授课:XXX
3
原国家计委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 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划分执行:
(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 a.能源项目; b.交通运输项目; c.邮电通讯项目; d.水利枢纽项目; e.市政建设项目; f.生态环保项目; g.其它基础设施项目。
亚洲开发银行 采购活动种子教员 王荣年
2021/3/25
授课:XXX
1
第一章 总则
立法目的:
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 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 量。
2021/3/25
授课:XXX
2
使用范围和强制性招标范围:
我国境内下列工程建设项目的勘查,设计,施工,监 理及有关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包括:
(一) 必要的程序:
(1)招标准备:项目审批,资金落实,确定招标方式 (自行或代理),选择招标代理,编制招标文件; (2)依法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3)编制招标文件:a.技术要求;b.资格审查;c.报 价要求;d.评标标准;e.合同主要条款。 (4)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5)招标人对已经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
(1)发展计划委员会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投标工作;
(2)违法活动行政监督分工: a.工业,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产行业和产业项目由
; 各自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b.各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c.进口机电设备采购,由外经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2021/3/25
授课:XXX
11
第二章 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 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 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 目。
2021/3/25
授课:XXX
3
原国家计委3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招 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划分执行:
(1)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 a.能源项目; b.交通运输项目; c.邮电通讯项目; d.水利枢纽项目; e.市政建设项目; f.生态环保项目; g.其它基础设施项目。
《招标投标法讲座》PPT课件
以邀请招标。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我国的邀请招标,没有国外那样,事前有一个资格预审,同样要发布招标公告,通过 资格预审选出合格的投标人后向其发出邀请,我们没有这个程序,是一个缺陷。我们 邀请招标受到限制,其原因:
• 业主行为不规范,造成变相指定中标人; • 与公开招标实质只有5天的时间差别,作用不明显。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简 称《条例》——由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9月25日通过,自2004年 1月1日起施行。
• (一)与《招标投标法》的关系: • 与招标投标法是母子关系,是对其进行细化的地方
性法规; • 规定范围是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例外情况: • 国外投资贷款项目,外方有要求的,可以适用其规范,但涉及国家利益的项目除外; • 采用自愿招标方式的,在招标法定时间、评标专家抽取方式、抽取人数规定等方面,
选择余地更为灵活。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二)强制招标制度及其范围:强制招标是指法律 规定某些类型的采购项目,凡是达到一定数额的, 必须通过招标进行,否则采购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 。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二)创新规定: • 1、不设标底,需设标底的要经过批准; • 2、建立全省综合、统一的专家库; • 3、代理机构实行比选; • 4、强化了招标文件的备案工作; • 5、规范资格预审。 • 6、建立招投标信用登记制度; • 7、建立中标人公示制度; • 8、建立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制度。
感谢下 载
设; • 3、积极推行代建制; • 4、大力推行限额设计,实行设计质量奖优罚劣的制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我国的邀请招标,没有国外那样,事前有一个资格预审,同样要发布招标公告,通过 资格预审选出合格的投标人后向其发出邀请,我们没有这个程序,是一个缺陷。我们 邀请招标受到限制,其原因:
• 业主行为不规范,造成变相指定中标人; • 与公开招标实质只有5天的时间差别,作用不明显。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简 称《条例》——由四川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03年9月25日通过,自2004年 1月1日起施行。
• (一)与《招标投标法》的关系: • 与招标投标法是母子关系,是对其进行细化的地方
性法规; • 规定范围是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例外情况: • 国外投资贷款项目,外方有要求的,可以适用其规范,但涉及国家利益的项目除外; • 采用自愿招标方式的,在招标法定时间、评标专家抽取方式、抽取人数规定等方面,
选择余地更为灵活。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二)强制招标制度及其范围:强制招标是指法律 规定某些类型的采购项目,凡是达到一定数额的, 必须通过招标进行,否则采购单位要承担法律责任 。
一、《招标投标法》及《条例》释义
• (二)创新规定: • 1、不设标底,需设标底的要经过批准; • 2、建立全省综合、统一的专家库; • 3、代理机构实行比选; • 4、强化了招标文件的备案工作; • 5、规范资格预审。 • 6、建立招投标信用登记制度; • 7、建立中标人公示制度; • 8、建立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制度。
感谢下 载
设; • 3、积极推行代建制; • 4、大力推行限额设计,实行设计质量奖优罚劣的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PPT课件( 70页)
、 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均依据 《 招标投标法
》 进行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招标 第三章 投标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要求
理解和熟悉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的原则; 掌握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 了解招标方式及招标文件; 掌握投标人的主体资格和投标文件的规定; 熟悉对不当投标行为的禁止规定; 掌握开标的时间及其规定; 掌握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与评标程序; 熟悉中标的条件与通知; 了解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规定
基本程序: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签订合同。 招标与投标的具体过程如下图所示:
二、招标
招标人是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提出招标 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从竞争程度进行分类,可以分为公开招标
和邀请招标。 • 从招标的范围进行分类,可以分为国际招
标和国内招标。
1、招标方式
①公开招标 定义: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 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注册电气工程师
职业资格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 次会议通过,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招标投 标法 》 是我国招标投标活动的基本法,在建 筑工程领域的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
• 第一,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 第二,提高经济效益。 • 第三,保证项目质量。 • 第四,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 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招标投标法的调整对象
招标投标是一种经济活动,是民事法律行为,同时 这种民事行为需要接受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督,因 此招标投标法的调整对象包括两种:
》 进行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招标 第三章 投标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要求
理解和熟悉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的原则; 掌握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 了解招标方式及招标文件; 掌握投标人的主体资格和投标文件的规定; 熟悉对不当投标行为的禁止规定; 掌握开标的时间及其规定; 掌握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与评标程序; 熟悉中标的条件与通知; 了解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规定
基本程序: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签订合同。 招标与投标的具体过程如下图所示:
二、招标
招标人是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提出招标 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从竞争程度进行分类,可以分为公开招标
和邀请招标。 • 从招标的范围进行分类,可以分为国际招
标和国内招标。
1、招标方式
①公开招标 定义: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 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注册电气工程师
职业资格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 次会议通过,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招标投 标法 》 是我国招标投标活动的基本法,在建 筑工程领域的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
• 第一,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 第二,提高经济效益。 • 第三,保证项目质量。 • 第四,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 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招标投标法的调整对象
招标投标是一种经济活动,是民事法律行为,同时 这种民事行为需要接受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督,因 此招标投标法的调整对象包括两种: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解读 教学PPT课件
投标人(投标)
交易中心(中介)
评标委员会(评标)
社会监督
三、制定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必要性
(三个需要) (一)增强招投标法律制度可操作性的需要。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促进招投标市场规则统一的需要。 (三)加强和改进招投标行政监督的需要。
(一)增强招投标法律制度可操作性的需要。
《招标投标法》的颁布实施,对规范招投标市场秩 序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实践的不断发展,出现了 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招标投标法》的有些规定 显得较为原则,有的缺乏必要规范,不能很好地满 足实践发展需要。例如,对资格审查、评标等程序 规定得较为原则,对于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围 标串标、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缺乏具体认 定标准,实际工作中很难查处。针对以上情况,各 部门、各地方采取了一些措施,但由于缺乏上位法 依据或者受立法效力层次的限制,效果不明显。因 此,有必要制定《条例》,在行政法规层面作出具 体规定,进一步增强招投标制度的可操作性。
五、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解读
(一)关于和政府采购法适用分工的规定 (二)关于招标范围规模、组织形式和方式的完善 (三)关于建立招标师职业资格、信用制度、电子
招标制度 (四)对招标投标活动程序和实体规定的重要补充 (五)对招标投标活动程序和实体规定的细化和完
善 (六)对招标投标法法律责任的补充
(二)促进招投标市场规则统一的需要。
《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后,为做好本部门、本 地区招投标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各地方陆续 出台了招投标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为依法规范招投标活动提供了制度保障。但由于 大多数配套文件在制定过程中缺乏必要的协调, 客观上造成了规则不统一,不利于招投标统一大 市场的形成。因此,有必要制定《条例》,在总 结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做法的基础上,在行政法规 层面对招投标配套规则进行整合提炼,促进招投 标规则统一。
《招标投标法解读》课件
政府采购法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的重要法律,招标投标法与其共 同保障了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
和透明。
政府采购法中关于采购方式、采 购程序、监督检查等方面的规定 ,对招标投标活动具有重要指导
意义。
招标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相互补 充,共同构成了政府采购的法律
体系。
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关系
与《建筑法》、《安全生产法》 、《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存在交叉关系,共同规范工程
建设领域行为。
招标投标法在实施过程中需遵循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招标
投标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协调,有 助于推动招标投标活动的健康发
展。
06
招标投标法的应用与启 示
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应用
1 2
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流程
招标投标法规定了招标的范围、方式、程序等, 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 开。
特点
招标投标法具有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要求招标人依法组织招 标,投标人按照招标要求参与投标竞争,招标人择优选定中标人并与其签订合 同。
立法目的与意义
立法目的
规范招标投标活动,保障各方当 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 ,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立法意义
招标投标法的实施有利于完善社 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公平 竞争,防止和打击贪污腐败行为 ,提高公共资源利用效率。
部分招标评价体系过于简单,缺乏科学性 和公正性,容易受到主观因素的影响。
成功案例分享与经验总结
案例一
某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招标:该项目在招标过程中,严格遵循《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程序规范、信息公开 ,吸引了众多优质的投标方参与。通过科学的评价标准,最终选择了一家技术先进、价格合理的中标方,项目顺 利实施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招投标法解读PPT
二 出台背景必要性
❖ 认真总结招标投标法实施以来的实践经验;制定出台 配套行政法规;将法律规定进一步具体化;增强可操 作性;
❖ 并针对新情况 新问题充实完善有关规定;进一步筑 牢工程建设和其他公共采购领域预防和惩治腐败的 制度屏障;维护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秩序
摘自国务院法制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监察部负责人就 实施条例的有关问题 答记者问——为什么要制定 条例
不得有其他不客观 不公正履行职 务的行为
解读 实践中常遇到评标委员会成员
不依法客观公平公正地履行职务; 甚至徇私舞弊的情况;该条款为规 范评标行为;作出了相应规定
同时对评标委员会成员不依法 客观公正履行职务的法律责任作了 明确规定
针对实践中有的领导干部 招 标单位负责人滥用权力干预评标 委员会成员的选取;指定或变相指 定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严重妨碍 公正评标的问题
一 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 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二 设定的资格 技术 商务条件与 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 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三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 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 奖励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四 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 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法条 条例第四十五条 第四十六条规定: ➢ 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应 当组建综合评标专家库
➢ 除招标投标法规定的特殊招标项目
外;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应当从评标专 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以随机抽 取的方式确定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定或者变相 指定参加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 招标 人非因法定事由;不得更换依法确定的 评标委员会成员
四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 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五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 混装;
招投标法规体系解读 PPT
法规 体系
部门规章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7部委 30号令)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计委3号令)
地方法规规章
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2014年修 订) 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
1.4 招投标法规体系
综合法规
专项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勘察招标投标办 法》 《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 《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01
暂估价招标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九条 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 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 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前款所称暂估价,是指总承包招标时不能确定价格而由招标人在 招标文件中暂时估定的工程、货物、服务的金额。
暂估价招标的招标人
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人或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人的联合体均 可作为暂估价工程的招标人。 施工总承包人作为暂估价工程的招标人时,应当事先与建设单位 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
2.2 免于招标情形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六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 等特殊情况。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九条 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 招标: (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招标投标法》课件
特点
招标投标法具有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要求招标人依法进行招 标,投标人依法参与投标,并由第三方立法目的是规范招 标投标活动,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保证项目质量,预防腐败行为 。
立法原则
招标投标法遵循公开、公平、公 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要求招标 人依法进行招标,投标人依法参 与投标,并由第三方进行监督。
业实力和履约能力。
中标条件与中标通知
中标通知
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 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公示
中标结果公示应当载明中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其他主 要内容。
合同签订与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
01
中标人与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
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投标人法律责任
串标、围标、哄抬标价等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并 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评标委员会法律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规定,将取消其评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行政监督与司法救济
行政监督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管,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司法救济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存在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寻 求救济。
详细描述
某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未明确工程量清 单,导致投标人在报价时无法准确计 算成本,最终导致招标失败。
案例二:投标人资格问题
总结词
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包括资质、业绩、信誉等方面的要求。
详细描述
某工程项目招标中,一家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与竞标,并最终中标。后因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给招标人造 成重大损失。
VS
详细描述
招标投标法具有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要求招标人依法进行招 标,投标人依法参与投标,并由第三方立法目的是规范招 标投标活动,促进资源优化配置 ,保证项目质量,预防腐败行为 。
立法原则
招标投标法遵循公开、公平、公 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要求招标 人依法进行招标,投标人依法参 与投标,并由第三方进行监督。
业实力和履约能力。
中标条件与中标通知
中标通知
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 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中标公示
中标结果公示应当载明中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以及其他主 要内容。
合同签订与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
01
中标人与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
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投标人法律责任
串标、围标、哄抬标价等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并 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评标委员会法律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规定,将取消其评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行政监督与司法救济
行政监督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管,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司法救济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存在违法行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寻 求救济。
详细描述
某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未明确工程量清 单,导致投标人在报价时无法准确计 算成本,最终导致招标失败。
案例二:投标人资格问题
总结词
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包括资质、业绩、信誉等方面的要求。
详细描述
某工程项目招标中,一家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与竞标,并最终中标。后因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给招标人造 成重大损失。
VS
详细描述
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PPT课件
评标时除价格以外的所有评标因素。 (5)规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合理时间,载明
招标文件最短发售期。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
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 日,对大型设备或成套设备国际招标的,不得少于50日。
23
9
二、招标投标程序的规定
(一)招标方式 (二)招标的组织形式 (三)编制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四)发布招标公告 (五)发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澄清 (七)接受投标 (八)开标 (九)评标 (十)定标 (十一)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二)签订合同
6
www.them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二)工程货物服务招投标的主要规定
2、货物方面: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
等七部委2005年第27号令)、《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 实施办法》(商务部2003年第13号令)、《铁路建设项 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道部铁建设[2006]3号),水 利部制定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投标管理办法》(水建管[2002]585号)等。 3、服务方面: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 改委等八部委2003年第2号令)、《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 标管理办法》(建设部2000年第82号令)、《水运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令第3号)、《水利 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利部水建管 [2002]587号)等。
3、招标需要具备的条件
《招标投标法》第9条规定: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 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 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招标文件最短发售期。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
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 日,对大型设备或成套设备国际招标的,不得少于50日。
23
9
二、招标投标程序的规定
(一)招标方式 (二)招标的组织形式 (三)编制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四)发布招标公告 (五)发售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澄清 (七)接受投标 (八)开标 (九)评标 (十)定标 (十一)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二)签订合同
6
www.them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二)工程货物服务招投标的主要规定
2、货物方面: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改委
等七部委2005年第27号令)、《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 实施办法》(商务部2003年第13号令)、《铁路建设项 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道部铁建设[2006]3号),水 利部制定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 投标管理办法》(水建管[2002]585号)等。 3、服务方面: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 改委等八部委2003年第2号令)、《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 标管理办法》(建设部2000年第82号令)、《水运工程 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令第3号)、《水利 工程建设项目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水利部水建管 [2002]587号)等。
3、招标需要具备的条件
《招标投标法》第9条规定: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 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 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