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税务局纳税人分级分类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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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税务局推行纳税人分类分级

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变税收征管方式提高税收征管效能的指导意见》(税总发〔XX〕45号)、《XX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甘地税发〔2016〕394号)、《关于印发的通知》(甘地税发〔XX〕253)精神,进一步转变征管方式、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征管效能,结合全市地税系统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依法征管、权责清晰、科学效能为原则,坚持问题导向、顶层设计、统筹实施,结合“放管服”改革和深化税务征管体制改革要求,以“一个目标、四个转变、两个提高”为主线,推动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工作的落实。

(一)“一个目标”

努力构建以纳税人自主申报纳税、提供优质便捷办税服务为前提,以分类分级管理为基础,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信息技术为依托的集约高效的现代税收征管方式。

(二)“四个转变”

在保持税款入库级次和入库地点不变的前提下,实现事前审核向事中事后监管、固定管户向分类分级管户、无差别管理向风险管理、经验管理向大数据管理的“四个转变”。

(三)“两个提高”

通过转变征管方式,对纳税人加强税法遵从度分析,应对税收流失风险,堵塞征管漏洞;对税务人员加强征管努力度评价,防范执法和廉政风险,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管效能。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相结合

坚持顶层设计、自上而下推进改革与基层探索实践相结合,在承接好总局、省局各项任务的基础上,紧紧围绕省局、市局统一规划,以县区局为主体、整体推进,因地制宜、先行先试,分步实施、不断完善,积极推动征管方式转变。

(二)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

注重工作的统一性、协同性,将改革税收管理员制度、分类分级管理、风险管理、信息化体系建设等一体化考虑、统筹推进。以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为着力点,通过转变职能、优化配置、健全机制,力争在税收管理员制度改革、推进分

类分级管理、优化征管资源配置、风险管理等焦点问题上取得突破,以点带面,激发改革动力。

(三)坚持试点完善与逐步推行相结合

考虑推进改革的艰巨性,在方案设计上体现“粗细合适”,按照试点先行、总结完善、稳中求进、逐步推广的思路,分阶段、分步骤组织实施,既要有推进改革的整体安排,又要体现适度性,确保改革稳步推进。

(四)坚持广泛借鉴与继承创新相结合

在坚持总局、省局既定方向、目标、原则的前提下,认真总结专业化管理、风险管理好的做法及经验,结合实际,勇于探索,深入实践,逐步形成符合XX实际的税收征管方式。

三、组织机构

由市局已经成立的“《深化税务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领导该方案的落实,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征管科。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协调、督促、落实本方案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具体包括:听取办公室和各责任单位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推进分类分级管理中遇到的重点问题;研究审议推进

分类分级管理过程中出台的重大改革举措和重要制度;加强与有关方面的协调,指导、督促全局抓好方案的实施工作;研究决定转变税收征管方式其他重要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组织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工作事项;组织成员单位对各县区方案进行论证和完善;跟踪了解县区局工作进展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报告;督促各科室抓好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承办领导小组会议,起草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和推介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内容

(一)合理划分涉税事项及职能部门

涉税事项分为纳税服务事项、基础管理事项、风险管理事项和法制事务事项。

1.纳税服务事项。纳税服务事项由市局纳税服务科统筹管理,各单位征收服务分局(科)和各农村征收管理分局具体负责。

2.基础管理事项。基础管理事项由市县区两级征管科、政策部门根据各自职能统筹管理,各税源管理分局具体负责。

3.风险管理事项。风险管理事项按照纳税人分类实行分级管理,大企业、省级重点税源企业和市级重点税源企业风

险事项由市局税收风险管理科统筹管理,高等风险移送市局稽查局实施稽查,中等风险由市局税收风险管理团队进行应对;低风险事项由各县区局和XX局负责应对,在进行应对时也应当遵循风险分级管理的原则,合理划分应对层级。

4.法制事务事项。法制事务事项由市局及县区局法规科(政策部门)负责管理。

(二)合理划分纳税人类别级别

按照《XX省税务局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纳税人包括企业纳税人和个人纳税人。企业纳税人分类以规模和行业为主,兼顾特定业务类型,按规模分为大企业、重点税源企业和一般税源企业。结合实际情况,我市按行业加规模或按规模两种方式对纳税人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市级重点税源为总局千户企业集团及下属企业、XX局和市局XX局年纳税300万元以上纳税人以及各县局年纳税10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各县区局及市局XX局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确定本级重点税源。

(三)合理调整人员及机构职能

1.明确市级重点税源管理权限

由于目前市局XX局运行较为平稳,为了避免管户过多导致征管精力不足和管理质量的下降,对于XX局符合市局重点税源标准的纳税人暂不调入XX局,仍由XX局实施管

理。基于保证入库级次不变、方便就近管理和纳税人便利办税的考虑,各县符合市级重点税源标准的纳税人仍由各县负责管理。

2.提升县区风险管理部门能力

调整县区局税收风险管理科岗位职数,抽调具有税收风险分析、应对能力的人员充实到税收风险管理科。主要负责本级税收风险应对任务的发起和上级推送税收风险应对任务的统一接收、一户式统筹和逐级推送工作。同时,组建县区局风险管理团队(或税收风险管理分局),负责完成本级税源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3.合理调整基层征管分局职能

各县区要充分结合本单位人员基层机构设置情况,遵循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在总体机构、人员编制不变的情况下合理调整现有基层征管分局职能。条件允许的县区可将重点税源管理、一般税源管理、税收风险管理职能由专门的机构负责。基层机构较少的单位也可将就近的农村征管分局纳入统筹调整、或在分局内部实行分组负责,也可由风险管理科人员承担本级重点税源职能。

4.合理调整基层管理人员职能

根据总局修订的《税收管理员制度(试行)》,合理分解税收管理员工作职责。按照还权、还责于纳税人的要求,对应由纳税人自主承担的事项予以取消。根据涉税事项分类分级管理原则,将属于纳税服务、法制事务等事项从税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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