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工商局主要职能
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工商局)
食品安全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工商局)组织机构设置工商局是负责监督和管理食品安全事务的机构。
在全国范围内,工商局设立了以下部门和机构:1.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负责领导和指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定监督管理政策和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合作,确保食品安全。
2. 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处:负责监督和管理食品生产企业,检查食品生产环境、设备和卫生状况,确保食品生产过程符合卫生安全标准。
3. 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负责监督和管理食品流通环节,检查食品销售场所的卫生状况,监督食品流通企业的经营行为,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4. 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处:负责收集、整理和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监测和预警系统,及时通报食品安全风险和事件,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1.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负责制定食品安全监管政策和标准,协调各部门合作,指导和监督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2. 食品生产监督管理处:负责注册和颁发食品生产企业的许可证,监督和检查食品生产过程,处理食品生产企业的违法行为。
3. 食品流通监督管理处:负责注册和颁发食品流通企业的经营许可证,监督和检查食品销售场所,处罚食品流通企业的违法行为,加强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管。
4. 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处: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监测和预警系统,及时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协助其他部门处理食品安全事件,开展食品安全调查和评估。
5. 食品安全巡查人员:负责巡查食品生产和销售场所,检查食品安全问题,发现并处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保障公众的饮食安全。
以上是工商局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不同部门和岗位的工作协作,共同维护食品安全,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
2022工商行政管理条例
2022工商行政管理条例第一条为了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所(以下简称工商所)的组织建设,使工商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工商所是区、县(含县级市,下同)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县工商局)的派出机构。
工商所的人员编制、经费开支、干部管理和业务工作等由区、县工商局直接领导和管理。
第三条工商所的基本任务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市场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第四条工商所按经济区域设立。
工商所的设立,由区、县工商局根据辖区大小、经济发展情况和管理任务需要,提出具体方案,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条工商所设所长一人;任务较多的,设副所长一至二人;工作人员若干人。
工商所实行所长负责制。
第六条工商所的职责包括:(一)办理辖区内由区、县工商局登记管理的企业的登记初审和年检、换照的审查手续,并对区、县工商局核准登记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二)管理辖区内的集贸市场,监督集市贸易经济活动;(三)监督检查辖区内经济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调解经济合同纠纷;(四)受理、初审、呈报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歇业的申请事项,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五)指导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正确申请商标注册,并对其使用商标进行监督管理;(六)对辖区内设置、张贴的广告进行监督管理;(七)按规定收取、上缴各项工商收费及罚没款物;(八)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职责。
第七条工商所的具体工作范围,由区、县工商局依照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根据辖区内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前条所列职责范围内予以确定,并报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第八条工商所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区、县工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商所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一)对个体工商户违法行为的处罚;(二)对集市贸易中违法行为的处罚;(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工商所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第3章工商行政管理体制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设办公室、法制处、登记注册处、企业监督管理处(私营个体经济监督 管理处)、外商投资企业管理处、市场监督管理处、合同监督管理处、商标监督管理处、广告监督 管理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经济检查处(打击传销办公室)、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食品安全协 调处、食品安全监察处、市场经济秩序综合处、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处、宣传处、计划财务处、人事 处等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教育与基层建设处),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派驻。 北京市人民政府在北京市工商局设置常设的北京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
工商行政管理概论(第四版) 21世纪工商管理系列教材
关键术语
工商行政管理体制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工商行政管理概论(第四版) 21世纪工商管理系列教材
复习思考题
1. 工商行政管理体制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2. 工商行政管理机构设置的主要原则有哪些? 3.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4. 如何认识实行以垂直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义? 5. 如何认识停止征收“两费”对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权限划分问题,指上下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之间的管理权限划分问题。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权限和职责划分的主要原则是: 分层决策和分类指导原则。 属地原则。
第2节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含义
是代表国家行使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管理工商行政管理事务的国家职能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序例 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国家监管市场的一个重要部门,其具体形式是工商行 政管理局。
1998年,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以后,“两费”收入成为财政非税收入的主要 组成部分,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在各级政府的领导和关心重视下,各级财政部门积极支持,为工商行 政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为了进一步减轻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税费负担,促进 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和改进工商行政管理,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 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三部门于2008年8月21日下发了《关于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 场管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县工商局职能概括
县工商局职能概括1.1 机构概括沾化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督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
主要负责工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经济监督检查、商标、广告、合同管理等工作。
1.2 内设机构及职能目前机关内设机构有6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加挂法制科牌子)、人事政工科、财务装备科、市场合同管理科、商标广告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挂“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牌子),另单设纪检监察室。
县消费者协会和县个体私营企业协会两个群众性社团组织挂靠工商局。
1.2.1 办公室(加挂法制科牌子)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行政、文秘、机要、保密、档案、统计、信访、宣传、督办、信息化、安全保卫、会议组织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等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其所属单位的后勤服务工作。
负责本局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听证工作,承办或参与行政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法制宣传、培训工作;指导本系统法制工作。
1.2.2 人事政工科(含机关党务、工青妇、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本县系统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本局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事务;承办本系统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组织推动基层体制改革和规范化管理;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政治思想工作和队伍建设;组织实施表彰工作;组织开展对外业务交流与合作。
负责局机关及相关单位的党群工作。
1.2.3 财务装备科组织实施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编制汇总和执行财务预算、汇总财务决算;统一管理本局各项经费、装备、基建、国有资产及行政性收费和罚款票据;负责局机关、直属机构和派出单位的财务、装备、基建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对本局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实施内部审计。
1.2.4 市场合同管理科依法组织管理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负责登记注册各类有形市场;监督管理租赁柜台经营活动、商品展销会和粮食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组织指导对市场进行专项治理。
县工商局办公室主任的述职报告
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感谢您给我这次述职的机会。
作为县工商局办公室主任,我非常荣幸能够报告我们的工作,同时也希望您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宝贵的指导。
一、工作概括办公室是县工商局的职能部门,负责局内外宣传,文件函电处理、办公设备管理、安全保卫、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们一直在努力改进我们的工作,以更好地为全局服务。
具体工作如下:1.加强宣传工作: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吸引了广大市民的关注和支持。
比如,以县“双一流”企业为主题的企业巡展,吸引了众多市民前来参观;以“金融知识普及”为主题的讲座,得到了广泛好评。
2.优化文件处理:我们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规范化流程和标准,大大减少了因人为因素而引起的错误和延迟。
同时,我们还积极推进电子文档的使用,提高了处理效率和工作效果。
3.改进档案管理:我们建立了一套科学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完善了档案分类、归档、检索等方面的工作。
同时,我们还制定了档案安全保密制度,保护了工作和个人信息的安全。
4.重视安全保卫:我们组织开展了紧急疏散演练和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提高了全局职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安全意识。
我们还加强了办公室的物品和设备管理,确保了使用安全和高效。
二、存在的问题在工作中,我们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不足。
主要问题如下:1.人员不足:办公室人员总数有限,人手较为紧张。
在某些工作高峰期,我们的工作效率会受到影响。
2.工作细节不到位:有些细小的工作环节的操作还需加强,例如,文件的密级划分、办公室物品的采购等。
三、未来规划作为县工商局办公室主任,我深知我有更多的责任和机会去提高我们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未来我们将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努力实现以下目标:1.完善人力资源布局,优化办公室运转效率2.细节精益求精,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和专业水平3.参与全局战略规划,为局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和建议四、总结通过我们的努力和团队的协作,县工商局办公室的工作取得了不少的进步和成果。
同时我们也瞻望未来,希望通过我们不断的努力和改进,能够更好地为县工商发展和市民服务,为实现“双一流”县城做出更大的贡献。
工商注册岗位职责
工商注册岗位职责【篇一:工商所职责和权限】1、工商所职责1991年4月1日国务院批准,1991年4月2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6号发布的《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第六条工商所的职责包括:(一) 办理辖区内由区、县工商局登记管理的企业的登记初审和年检、换照的审查手续,并对区、县工商局核准登记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二) 管理辖区内的集贸市场,监督集市贸易经济活动;(三) 监督检查辖区内经济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调解经济合同纠纷;(四) 受理、初审、呈报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歇业的申请事项,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五) 指导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正确申请商标注册,并对其使用商标进行监督管理;(六) 对辖区内设置、张贴的广告进行监督管理;(七) 按规定收取、上缴各项工商收费及罚没款物;(八) 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九)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职责。
第七条工商所的具体工作范围,由区、县工商局依照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根据辖区内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前条所列职责范围内予以确定,并报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2、工商所长岗位职责所长在上级局领导下对本所的各项工作负领导责任,团结本所领导班子,带领分局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开展工作。
一、主持全所全面工作。
二、组织全所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全分局人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三、带领全所人员认真履行工商所职责,做到目标明确、计划周密、分工科学、责任落实、措施得当,做好分管工作并督促检查其他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四、协调内外关系,贯彻落实上级工商局的工作部署,积极围绕辖区内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为发展地方经济服务。
五、按规定权限处理职权范围内的各项事务,建立健全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带头并督促全分局人员执行。
六、认真抓好本所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作风建设,抓好工商支部组织建设,落实“三会一课制度”。
工商局机关岗位工作职责
局长岗位工作职责岗位名称局长岗位主管本岗位的局党组上级岗位名称监督部门名称县局纪检组工作职责一、在局党组的领导下主持全面工作,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有效地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
主持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讨论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规定、系统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研究局行政事务的处理意见并作出决议、决定。
二、负责全局日常工作;三、加强人事管理,合理使用和调配人员,向局党组提出干部职工调配、奖惩和任免的建议;四、加强行政管理,建立健全系统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各单位各部门的工作职权,加强检查和考核,促使全系统的各项工作有序地进行;五、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严格办事程序,依法行政,抓好廉政建设;六、重视全系统干部职工队伍建设;七、做好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说明:1、本表应与附件1填写的内容相协调。
2、工作职责应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业务工作责任。
3、同一岗位有多名责任人或工作人员的,如副局长、科股长岗位,应分别填写本表,并以(之一)......(之N)形式注明。
副局长岗位工作职责(之一)岗位名称副局长岗位主管本岗位的局党组上级岗位名称监督部门名称县局纪检组二、协助局长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检查和督促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三、向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局务会提出所分管范围重要工作的处理意见、建议;四、督促分管科室、联系工商分局落实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议的决议、决定;五、带领分管科室、联系工商分局的干部、职工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严格办事程序,依法行政;六、做好局长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说明:1、本表应与附件1填写的内容相协调。
2、工作职责应包括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业务工作责任。
3、同一岗位有多名责任人或工作人员的,如副局长、科股长岗位,应分别填写本表,并以(之一)......(之N)形式注明。
工商局是做什么的
工商局
工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人民政府和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对其登记注册事项及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三)依法组织监督管理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受理消费者申诉,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组织实施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与监督;监督管理电子网络经营行为。
(六)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工作。
(七)组织管理广告审批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指导广告审查机构的工作。
(八)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会同行业管理部门制定合同示范文本,指导办理合同鉴证,监督管理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组织查处合同欺诈行为。
(九)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
(十)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管理拍卖行为。
(十一)对企业名称,驰名和著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商业秘密、商标等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
(十二)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私营独资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十三)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和协会、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所在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商局职责和权限
一、工商局职责和权限1、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工作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地方法规、规章和制度。
(二)依法组织管理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登记注册,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
(三)负责监督管理全系统企业的经营行为,对在本局注册的企业实施年检和直接和监督管理。
承担上级工商局授权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依法组织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活动,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督管理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
组织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依法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查处其他各类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五)依法组织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组织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的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
(六)依法监督管理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规范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参与市场培育、市场布局规划,组织各类市场登记和统计工作;组织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
(七)依法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
(八)依法组织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企业和个人独资企业,规范其经营行为,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九)组织管理商标工作,对经营者使用商标和印制商标的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
(十)组织管理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查处广告违法违章行为。
(十一)负责全系统队伍建设、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工作。
(十二)指导直属单位和有关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局长岗位职责一、在局党组的领导下主持全面工作,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有效地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
主持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讨论制定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规定、系统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工商行政管理职能
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篇一:工商行政管理的含义工商行政管理的含义:指国家为了建立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通过政府的市场监督部门和行政执法机关,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对进入市场的生产经营者及其时间行为进行的监督管理。
它的内涵:管理的主体是国家;管理的对象是市场经营主体及其市场行为;管理的目标是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管理的性质是经济行政监督;管理的方法以行政执法为主。
工商行政管理的基本任务:确认市场主体资格;参与市场体系的规划、培育;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负责商标的统一注册和管理;实施对广告业的宏观指导和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和商品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监督管理个体、私营经济,指导其健康发展。
工商行政管理的特点:1、管理领域不断扩大;2、管理内容上具有综合性;3、管理过程的系统性;4、管理方式的间接性;5、管理利益的超脱性。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三定”方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市场运行的基本要素:市场主体、市场客体、市场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的工作目标:工商行政管理应以建立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发展,发挥市场经营主体的活力,创造或提供良好的竞争环境。
经济杠杆:是国家价值形式影响和调节社会再生产过程的各种经济手段的总称。
经济主管部门:用经济杠杆协调经济利益关系的管理部门。
经济立法和执法部门:用法律规范调整经济利益关系的部门。
商品经济:以交换为目的的经济形式,是商品生产与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
工商行政管理的根本目标: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它的内涵是:1、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顺利、健康发展是工商行政管理的最终目标;2、保护合法经营,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经济活动参加者的合法权益,是实现工商行政管理目标的途径;3、建立和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是工商行政管理目标的外部表现。
工商所岗位职责
篇一:工商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附件1工商所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所长岗主持工商所全面工作。
主要职责:1、制定全所年度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方案,组织、监督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2、带领全所人员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充分调动全所人员工作积极性.3、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局工作禁令,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严防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4、组织召开日常工作会议,监督、掌握全所人员工作动态,及时掌握日常监管执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解决办法.5、定期开展针对工作人员履行各项工作职责情况的抽查,做好抽查记录,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6、认真开展周讲评、月考评、季小评、半年小结、年终总结,加强对内设队厅室的定期考评,公开考评结果。
7、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
、定期组织并带领全所工作人员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政治理论和执法技能学习,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整体素质。
9、负责审查全所经费开支情况,带头执行财务制度,坚持财务公开,不得违纪违规滥开支。
10、主动接受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工作,积极服务“三农"、服务市场主体、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11、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二、副所长岗协助所长开展工作.主要职责:1、按照工作分工和所长授权认真履行职责,负责抓好具体工作的落实。
2、带头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上级局工作禁令。
3、协助所长抓好队伍的思想、作风和业务能力建设。
4、完成上级和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综合事务岗主要负责公文处理、财务报帐、资产管理、文书档案、教育培训、党建、廉政建设、后勤保障等工作。
主要职责:1、负责本所文秘工作。
起草各种文稿,做好文件收发阅、档案管理、印章管理、综合性报表统计和各类会议记录,做好政务公开、信访、信息上报及宣传工作.2、负责本所集中采购和财务报账、固定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3、具体承办本所工作人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技能教育培训。
县级工商局主要职能
县级工商局主要职能(一)依法负责全县各类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部署;拟订全县工商行政管理措施办法。
(二)按照业务权限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驻辖区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
在县政府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负责工商行政管理业务信息库建设。
(三)负责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在县政府领导下,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
(五)在县政府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根据授权依法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
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组织指导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培育推荐保护工作。
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相关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按照规定管理所辖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监察、离退休干部、基层队伍建设、培训工作。
(十四)组织指导消费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民用品维修行业协会、商标协会、广告协会等有关社团的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条例全文
工商行政管理条例全文第一条为了加强工商行政管理所(以下简称工商所)的组织建设,使工商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工商所是区、县(含县级市,下同)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区、县工商局)的派出机构。
工商所的人员编制、经费开支、干部管理和业务工作等由区、县工商局直接领导和管理。
第三条工商所的基本任务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市场经济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保护合法经营,取缔非法经营,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第四条工商所按经济区域设立。
工商所的设立,由区、县工商局根据辖区大小、经济发展情况和管理任务需要,提出具体方案,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
第五条工商所设所长一人;任务较多的,设副所长一至二人;工作人员若干人。
工商所实行所长负责制。
第六条工商所的职责包括:(一)办理辖区内由区、县工商局登记管理的企业的登记初审和年检、换照的审查手续,并对区、县工商局核准登记的企业进行监督管理;(二)管理辖区内的集贸市场,监督集市贸易经济活动;(三)监督检查辖区内经济合同的订立及履行,调解经济合同纠纷;(四)受理、初审、呈报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开业、变更、歇业的申请事项,对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五)指导辖区内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正确申请商标注册,并对其使用商标进行监督管理;(六)对辖区内设置、张贴的广告进行监督管理;(七)按规定收取、上缴各项工商收费及罚没款物;(八)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职责。
第七条工商所的具体工作范围,由区、县工商局依照工商行政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根据辖区内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前条所列职责范围内予以确定,并报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第八条工商所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区、县工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商所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一)对个体工商户违法行为的处罚;(二)对集市贸易中违法行为的处罚;(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工商所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扶沟县工商局机构职能公开情况
扶沟县工商局机构职能公开情况一、扶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概况1、机构情况扶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隶属周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导。
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人事教育股、财务股、消保股、法制室、监察室、12315申诉举报中心、监管股、注册股、个私协会、消费者协会。
下设10个工商所,1个大队:城关工商所、城郊工商所、专业工商所、大新工商所、练寺工商所、韭园工商所、大李庄工商所、白潭工商所、江村工商所、崔桥工商所、经济检查大队2、领导班子及职责: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晓光职责:主持县工商局全面工作。
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姜海军职责:分管经济检查、法制股、消保股、监督管理股、12315、消费者协会。
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冠群职责:分管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纪检监察室、注册股。
二、扶沟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主要职能:1、宣传、贯彻和实施国家、自治区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对本行政辖区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进行依法核定注册单位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实行监督管理。
3、负责组织监督检查市场竞争行为,依法查处本行政辖区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案件,打击流通领域的走私贩私行为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4、负责组织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处本行政辖区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经销掺假及假冒产品行为。
5、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辖区内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标准管理和监督;组织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和经济合同,查处合同欺诈行为;组织管理动产抵押物的登记,组织监管拍卖行为。
6、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辖区的商标工作,查处商标侵权行为。
7、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辖区的广揭发布与广告经营活动。
8、负责组织管理本行政辖区的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行为。
9、根据周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授权,管理本行政辖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劳动人事、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
10、承办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当地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商行政执法职能及法律依据
海盐县工商局行政执法职能及法律依据四、行政强制(共二十七项)(一)查封、扣押涉嫌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或者有其他严重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及直接用于生产、销售该项产品的原辅材料、包装物、生产工具,予以查封或者扣押。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对涉嫌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
”(二)查封或者扣押有证据证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五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三)责令被检查的经营者说明该商品的来源和数量,暂停销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监督检查部门在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权行使下列职权:(三)检查与本法第五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必要时可以责令被检查的经营者说明该商品的来源和数量,暂停销售,听候检查,不得转移、隐匿、销毁该财物”。
(四)查封、扣押与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查封有证据表明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场所。
法律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九条“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涉嫌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取缔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四)查阅、复制、查封、扣押与无照经营行为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资料;(五)查封、扣押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六)查封有证据表明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照经营场所。
加强行业监管力度计划工商局的职责
加强行业监管力度计划工商局的职责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扩大,行业监管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作为国家负责市场经济管理的主管部门之一,工商局在行业监管中肩负着重要的责任。
为了加强行业监管力度,工商局需扩大其职责范围,提升监管效能,以保障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合法性和规范性。
一、加强行业准入管理行业准入是防范市场混乱和行业乱象的重要一环。
工商局应设立专门的准入审核部门,加强对市场主体的审查和审核。
该部门应设立严格的准入门槛,确保仅有具备合法资质和信誉的企业能够进入市场。
此外,工商局还应制定完善的准入管理制度,明确准入程序和标准,并加强对准入决策的监督和检查,防止不合规的准入行为。
二、强化市场竞争监管市场竞争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但不合理的竞争行为可能导致市场秩序的混乱。
工商局应加强对市场竞争的监管,特别是对垄断、垄断协议、不正当竞争等行为的打击。
工商局需建立健全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阻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以维护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三、加强产品质量监管产品质量是市场信誉的基础,也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关键。
工商局应加大对产品质量的监督力度,建立健全产品监管体系。
工商局需加强对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确保生产过程符合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
同时,工商局还应加强对产品销售环节的监管,防止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保障消费者权益。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是推动创新与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市场竞争的核心要素。
工商局应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改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效率和力度。
工商局需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监管部门,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登记、保护和执法工作,打击侵权行为,促进创新发展。
五、加大执法力度工商局作为行业监管的主要部门,应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效能。
工商局需要设立专门的执法部门,培养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执法队伍,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工商局还需加强与其他执法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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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工商局主要职能
(一)依法负责全县各类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工作部署;拟订全县工商行政管理
措施办法。
(二)按照业务权限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驻辖区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
在县政府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负责工商行政管理业务信息库建设。
(三)负责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在县政府领导下,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
(五)在县政府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根据授权依法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
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七)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八)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组织指导商标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负责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培育推荐保护工作。
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
(十一)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相关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十二)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三)按照规定管理所辖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财务、审计、监察、离退休干部、基层队伍建设、培训工作。
(十四)组织指导消费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民用品维修行业协会、商标协会、广告协会等有关社团的工作。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