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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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扩大投资促进经济增长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扩大投资促进经济增长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扩大投资促进经济增长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1.19•【字号】鄂政办发[2008]75号•【施行日期】2008.11.19•【效力等级】地方工作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扩大投资促进经济增长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鄂政办发〔2008〕75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大战略决策,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尽快启动、顺利实施,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湖北省扩大投资促进经济增长协调领导小组。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成人员名单组长:李宪生常务副省长副组长:卢焱群省政府副秘书长许克振省发展改革委主任王文童省财政厅厅长成员:路钢省教育厅厅长王延觉省科技厅厅长周厚震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陈绪国省监察厅厅长邵汉生省劳动保障厅厅长杜云生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杨晓波省建设厅厅长林志慧省交通厅厅长张洪省信息产业厅厅长王忠法省水利厅厅长陈柏槐省农业厅厅长杜建国省文化厅厅长焦红省卫生厅厅长杨云彦省人口计生委主任张永祥省审计厅厅长李兵省环保局局长祝金水省林业局局长张达华省旅游局局长王玉祥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静人行武汉分行行长李怀珍湖北银监局局长余卓民武汉铁路局局长孟正国湖北机场集团公司总经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由王玉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职责为切实做好全省中央投资项目的实施工作,根据国务院部署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工作方案的要求,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各市、州、县人民政府作为项目责任主体,对所属中央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效果负总责。

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负责组织申报并下达中央投资计划;财政部门负责按照投资计划及时拨付资金,保证项目中央资金及时到位;国土资源、环保、城市规划部门负责及时完备项目用地、环评、城市规划等审核手续;人行武汉分行、湖北银监局负责协调省内各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保证信贷资金及时到位;监察、审计、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负责中央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6]38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6]38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正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6〕38号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旅游投资消费环境(一)加强旅游交通设施建设。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将旅游公路建设纳入当地综合交通规划,指导编制旅游公路建设专项规划,全省4A级以上景区通达二级及以上公路,其他景区通达等级以上公路。

积极推进旅游风景道建设,以神宜、武神、大别山红色旅游路等为重点,加强公路沿线景观综合整治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到2020年打造5条以上示范旅游风景道。

交通运输部门在公路沿线设置旅游标识标牌,旅游等部门积极配合。

鼓励多方合作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客运站点设立旅游服务站,为旅游者提供旅游资讯和其他配套服务。

(二)大力推进旅游厕所建设。

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协作的旅游厕所工作推进机制,切实加强旅游厕所的建设、管理、检查和指导。

旅游部门会同住建、交通、卫生、农业等部门,以旅游景区、旅游城市街区、旅游交通线路、旅游名镇名村等为重点,每年新建、改建旅游厕所800座以上。

积极探索“以商建厕、以商管厕”的新机制,支持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和经营旅游厕所。

倡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向社会免费开放厕所。

(三)加强旅游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规划建设100个以上自驾车房车露营地;在公路沿线和景区建设适度规模的生态停车场,配套建设和预留10%的充电基础设施。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3.19•【字号】鄂政发〔2015〕17号•【施行日期】2015.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发〔2015〕17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充分发挥旅游业在扩内需、稳增长、增就业、减贫困、惠民生中的积极作用,把旅游业建设成为我省战略性支柱产业,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动旅游业科学发展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牢牢把握市场、绿色、民生“三维”纲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诚,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休闲需求;坚持保护第一、科学规划,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坚持改革创新、转型发展,推动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强省的新跨越;坚持统筹谋划、整体推进,实现旅游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融合发展。

牢固树立大旅游、大产业的观念,按照“大策划、大宣传”的要求,大力推进旅游全域化、现代化、国际化和信息化,加快项目建设和品牌培育,制定和实施有利于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产业政策。

到2020年,全省旅游总收入达到6800亿元以上,旅游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8%。

把旅游业培育成为我省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把我省建设成为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旅游目的地,率先在中部地区建设成为旅游强省。

二、深化旅游业改革开放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进一步简政放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除规定不能下放的外,其它省级旅游行政审批事项全部下放市(州)。

除法律明令禁止的领域外,旅游业向社会资本全面开放,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国家公园、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和体育场馆等公共资源按标准向游客开放。

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0]121号)

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0]121号)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0〕121号国务院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精神,充分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司其职,狠抓落实。

要将《分工方案》中涉及本部门的工作进一步分解和细化,抓紧制定具体措施;同一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及时汇总进展情况,其他部门要主动协作。

发展改革委、旅游局要将各项工作年度完成情况汇总报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将对重点工作适时开展督促检查。

国务院办公厅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一、深化旅游业改革开放(一)放宽旅游市场准入,打破行业、地区壁垒,简化审批手续,鼓励社会资本公平参与旅游业发展,鼓励各种所有制企业依法投资旅游产业。

(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负责。

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或单位,下同)(二)推进国有旅游企业改组改制,支持民营和中小旅游企业发展,支持各类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

(旅游局、国资委、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负责)(三)积极引进外资旅游企业。

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对外商投资旅行社开放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

(旅游局、商务部负责)(四)按照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的要求,创新体制机制,推进旅游管理体制改革。

(旅游局、中央编办负责)(五)支持各地开展旅游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试点。

(旅游局、发展改革委负责)(六)旅游行政管理及相关部门加快职能转变,把应当由企业、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承担的职能和机构转移出去。

五年内,各级各类旅游行业协会的人员和财务关系要与旅游行政管理等部门脱钩。

(旅游局牵头负责)二、优化旅游消费环境(一)建立以游客评价为主的旅游目的地评价机制。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旅游支柱产业推进旅游经济强省建设的决定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旅游支柱产业推进旅游经济强省建设的决定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旅游支柱产业推进旅游经济强省建设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共湖北省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6.17•【字号】鄂发[2010]11号•【施行日期】2010.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旅游支柱产业推进旅游经济强省建设的决定(鄂发〔2010〕11号)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旅游业在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作用,现就加快培育旅游支柱产业、推进旅游经济强省建设作出如下决定。

一、统一思想认识(一)充分认识旅游业的地位和作用。

旅游业是战略性产业,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是当今世界发展最快、前景最广阔的新兴产业之一,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加快培育旅游支柱产业,推进旅游经济强省建设,更好地发挥旅游业在促进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中的抓手作用、在构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中的引擎作用,对于优化经济结构,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拉动消费需求,扩大社会就业,推进全面开放,构建和谐社会,把湖北建设成为促进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旅游业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把旅游业发展摆上重要的工作日程。

(二)切实增强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的紧迫感。

我省旅游资源丰富,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旅游业发展势头良好,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

但我省旅游资源优势还没有很好地转化为旅游经济优势,旅游业发展整体水平还不高,与国内先进地区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与人民群众对旅游业发展的新期待还不相适应。

当前,全国特别是周边省份加快旅游业发展步伐,对我省旅游业构成了巨大竞争压力;我省“两圈一带”战略的实施,又对旅游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有“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努力推动全省旅游业新一轮大发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国发[2001]9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国发[2001]9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国发〔200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游业取得了很大成就,在促进对外开放,推动国民经济增长,增加就业和消除贫困,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目前已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产业体系,建立了一支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从业队伍,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经营管理经验,为旅游业进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我国旅游资源丰富,市场广阔,潜力巨大。

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和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扩大,旅游业发展大有可为。

同时,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我国的旅游基础设施还比较落后,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的总体水平较低,市场秩序较差,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为了进一步加快旅游业的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世界旅游强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一)树立大旅游观念,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努力扩大旅游发展规模,进一步发挥旅游业作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的作用。

加强部门协同和地区合作,有效整合“行、游、住、食、购、娱”等要素,完善旅游产业体系,促进相关产业共同发展。

(二)坚持改革开放,不断深化旅游管理体制和旅游企业改革,进一步扩大旅游业的对外开放,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强政府的组织协调,开创新型的旅游开发方式、管理方式和服务方式,提高旅游企业的竞争力和旅游业的整体水平。

(三)实施精品战略,努力建设和推出一批在海内外旅游市场上影响大和竞争力强的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线路。

推进旅游产品多样化,在发展观光旅游并不断注入新内容的同时,积极探索休闲度假旅游、会展旅游等新型旅游方式,开发适销对路的特种旅游产品,以适应不同档次、不同消费兴趣旅游者的要求。

贯彻国办发〔2015〕62号文件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贯彻国办发〔2015〕62号文件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

贯彻国办发〔2015〕62号文件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号),推动旅游投资和消费持续增长,深化旅游综合改革,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现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促进全省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为导向,以提高旅游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目标,不断扩大旅游投资和消费,加快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各类资源有机整合、产业融合发展、社会共建共享,构建全域旅游格局,将山东建设成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重要旅游目的地,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二)发展目标。

到2017年,全省旅游消费总额达到9000亿元,年均增长12.9%;城乡居民年人均出游3.8次,年均增长10.2%。

到2020年,全省旅游消费总额达到1.2万亿元,年均增长11.2%;接待国内游客9亿人次,年均增长7%;接待入境游客550万人次,年均增长3.6%;城乡居民年人均出游超过5次,年均增长10%。

旅游产品品质显著提升,旅游产业结构明显优化,全域旅游格局基本形成,全面构建起十大文化旅游目的地、休闲度假城市、旅游度假区、旅游特色镇村等多层次的旅游目的地体系,建立安全卫生、管理规范、服务标准、基础设施完备的环境,旅游业成为全省创新发展的动力产业、协调发展的促进产业、绿色发展的先导产业、开放发展的窗口产业、共享发展的民生产业、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和“美丽文明新山东”的重要载体。

二、重点工作任务(一)以旅游目的地建设促进全域旅游发展。

1.科学编制产业发展总体规划。

以旅游为主导,用全域旅游思维、生态旅游理念,编制山东省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融文化、教育、体育、交通、商贸、养生、养老于一体,增强宜居宜业宜游功能,将旅游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国土利用、环境保护规划,强化相互衔接和协调,统筹各类资源和公共服务配置。

《新型现代应用文写作实训》参考答案

《新型现代应用文写作实训》参考答案

《新型现代应用文写作实训》上篇:应用写作实训题库参考答案第一章应用写作基础知识实训一、判断题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二、阅读分析题1.问题:这份工作安排存在的问题是主旨与材料不符合,也就是标题与内容不符,标题小,内容大,主旨小,材料大。

一、二、四这三条材料都属于为做好署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立即要做、也可以做到的工作,而第三条材料则是平时就需要做的工作,到了署假再临时抱佛脚,显然来不及,此条应删去。

2.(1)企业保卫的基础调研工作无计划、不深入(2)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新一代信息技术3.(1)单纯报道事故,调查事故原因,对医院进行表扬,报道表彰消防人员,反映和谐社会建设中人与人的关系。

多角度认识事物、多角度立意,是深化应用文主旨的有效途径。

(2)简报、消息、通报、调查报告、通讯。

(3)略4.1~2~4~3~5~7~6~8~95.(1)①政府规避应负的责任;②指定的公办学校有抵触情绪;③民办民工学校办学艰难。

(2)①诚信,不仅是做人的根本要求,而且是社会和谐有序发展的基础。

②略6.(1)我国水资源状况令人堪忧。

(2)要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3)大学课堂上学生的到课率低,而图书馆学生却蜂拥而至。

7.(1)抒情性语言,学生腔,与应用文的用语相去甚远。

(2)描写性语言,运用比喻、排比的手法使文句更优美,但不符应用文的用语要求。

(3)符合总结写作的用语要求。

用语质朴、简洁,用真实的数据说话,有较强的说服力。

(4)用语干瘪,缺少实在内容。

(5)公式化的套话,充满了八股气,累赘沉闷。

8.启示:万能表:空话、套话连篇,典型的现代八股文。

秘书写的情书:用给领导写讲话稿的思路和结构来写情书,现在官场的领导都喜欢用数字来罗列他们的政绩,潜移默化下,经常帮其执笔的秘书也就难脱其俗,所以连情书都“数字化”了。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22•【字号】鄂政发[2011]38号•【施行日期】2011.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的通知(鄂政发〔2011〕38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湖北省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湖北省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十二五”时期是全面推进我省旅游业的战略提升期、机遇叠加期、黄金发展期。

为把旅游业培育成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充分发挥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促进和带动作用、在服务业中的龙头和引擎作用,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湖北省旅游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

第一章旅游发展环境一、“十一五”旅游业发展情况(一)旅游经济效益显著提高。

“十一五”期间,全省累计接待海内外旅游者6.7亿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4389.81亿元,年均增长22.3%和25.22%,其中接待国内旅游者6.63亿人次,实现国内旅游收入4216.18亿元。

2010年,全省接待海内外旅游者2.11亿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1460.53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39.01%和45.4%,保持了高速增长态势,旅游总收入相当于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的9.25%,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进一步增强。

(二)旅游产业体系日趋完善。

全省有中国优秀旅游城市12个,中国旅游强县1个,湖北旅游强县11个,湖北旅游名镇11个,湖北旅游名村15个。

建成质量等级旅游区215家,其中5A级2家,4A级71家;工农业旅游示范点65家,其中国家级23家;星级饭店597家,其中五星级13家;星级游船13艘,其中五星级7艘;旅行社976家,其中出境旅游组团社28家;星级农家乐2270家。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文化旅游产业恢复振兴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7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文化旅游产业恢复振兴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7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文化旅游产业恢复振兴若干措施的通知正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文化旅游产业恢复振兴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7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支持文化旅游产业恢复振兴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4月27日支持文化旅游产业恢复振兴若干措施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支持文化旅游产业恢复振兴,更好发挥其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大企业纾困帮扶力度(一)加大专项资金扶持。

利用现有“拨改投”专项资金支持文旅企业抗疫纾困,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文化企业、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酒店给予信贷支持,缓解流动资金压力。

统筹省级相关文旅专项资金,安排1亿元为文旅企业纾困解难,促进文旅市场复苏。

加大政府专项债券对文化旅游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支出力度。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二)实施专项金融支持。

制定支持文旅企业专项金融服务措施,引导金融机构提供更多灵活便利的金融产品,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

建立金融支持重点文旅企业推荐名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名单内企业支持力度。

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积极为文旅企业融资增信,鼓励金融机构认可国有担保公司担保增信,对文旅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不缓贷。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武汉分行)(三)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支持文旅企业通过上市、挂牌、发行债券和商业票据等方式直接融资。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文化旅游产业恢复发展振兴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文化旅游产业恢复发展振兴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文化旅游产业恢复发展振兴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1.27•【字号】鄂政办函〔2021〕7号•【施行日期】2021.01.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其他规定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文化旅游产业恢复发展振兴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鄂政办函〔2021〕7号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关于支持文化旅游产业恢复发展振兴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请各责任单位每半年将贯彻落实情况函告省文旅厅,省文旅厅综合汇总后报省政府办公厅。

2021年1月27日关于支持文化旅游产业恢复发展振兴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按照《关于支持文化旅游产业恢复发展振兴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17号)要求,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充分发挥文化赋能和旅游拉动作用,促进湖北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加大专项资金扶持(一)加大对文化旅游领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落实有关建设项目支持经费。

支持武汉文化金融中心建设,在武汉创建全国文化和金融合作示范区。

责任单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文旅厅,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二)进一步培育演出市场,强化国有文艺院团宣传思想战线主阵地作用,加大对省歌剧舞剧院、省戏曲艺术剧院、湖北长江人艺等转制院团纾困资金扶持,加大对湖北剧院等公共文化阵地的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旅厅、省财政厅,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二、实施专项金融支持(三)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据企业申请,对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继续实施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

鼓励银行金融机构运用无还本续贷、循环贷款等方式支持企业持续获得融资支持,对符合条件的文化旅游企业不抽贷、断贷、压贷,确保有合理续贷需求的企业应贷尽贷、应续尽续,并在贷款到期前完成续贷手续办理,确保贷款无缝衔接。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日期】2021.08.24•【字号】鄂文旅发〔2021〕28号•【施行日期】2021.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文旅发〔2021〕28号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文化和旅游局: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文旅市场发〔2021〕50号)有关要求,为推动湖北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制定了《湖北省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请各地分别于每年11月上旬将本地区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落实情况及意见建议报省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管理处。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2021年8月24日湖北省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文旅市场发〔2021〕50号)要求,全面落实质量强省战略,进一步提升全省旅游监管水平和旅游服务质量,推动湖北新时代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现就湖北省“十四五”时期加强旅游服务质量监管,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把持续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作为湖北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内容,着力打造知名文旅品牌,助力建设高标准旅游市场体系、产业体系,不断增强广大游客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发展目标加强我省旅游服务质量监管,加快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责、部门联合、社会参与、多元共治的旅游服务质量监管和提升工作格局。

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意见

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意见

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旅游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9.12•【文号】旅发[2007]51号•【施行日期】2007.09.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意见(旅发〔2007〕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委):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进一步促进旅游业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特提出以下意见:一、准确把握我国旅游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旅游业是兼具经济功能与社会功能,集传统与现代,生产性与生活性,劳动密集型与资金、知识密集型等特征于一体,具有明显比较优势的服务业。

新世纪新阶段,我国旅游业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既面临着重要的发展机遇,又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加快推进,人们的旅游需求将大幅增长,对旅游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方面,我国旅游业将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的态势。

根据中国旅游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到2010年,旅游业将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

届时,全国旅游业增加值预计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5%左右,占全国服务业增加值的10%以上;旅游外汇收入占服务贸易出口额的40%以上;旅游就业占全社会就业总量的5%以上。

到2020年,全国旅游业增加值预计占国内生产总值的6%左右,占服务业增加值的12%以上。

另一方面,我国旅游业面临着优化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的艰巨任务,迫切需要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变,由数量扩张向素质提升转变,由满足人们旅游的基本需求向提供高质量的旅游服务转变。

全行业要坚定不移地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努力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努力实现建设世界旅游强国的宏伟目标。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7〕62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7〕62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7〕62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6〕93号)精神,推进我省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实现突破性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工程,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企业增利为发展目标,以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为发展方向,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企业转型升级和基地建设为重点,以培育壮大产业园区为抓手,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农产品加工业,依法建设农业强省。

(二)基本原则。

一是市场导向。

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企业立足资源禀赋,由“生产导向”向“消费导向”转变,实现质量型、差异化发展。

二是创新驱动。

提高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加快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换代,淘汰落后产能。

三是可持续发展。

通过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副产物综合利用,合理开发和充分利用农业资源,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做到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

四是抓大扶小。

推进龙头企业整合收购兼并重组,不断延伸产业链,实现跨区域发展,培育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行业领军龙头企业。

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全省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1.9万亿元,保持中高速增长;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70%,精深加工率提高5个百分点,产品向中高端迈进;加工业利税稳步增长,农民就业增收持续提升,加工业引领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作用明显增强。

应用写作模拟试题参考答案(一)

应用写作模拟试题参考答案(一)

应用写作模拟试题参考答案(一)一、名词解释题(每小题 4 分,共20分)1、个人主体是相对于群体主体而言的,指为解决私人事务而进行应用文写作的主体。

个人主体又分为第一类主体和第二类主体。

2、上行文,即公文的传递是由下到上,这是下级机关报送给上级机关的公文,如请示、报告等。

3、批复,是上级机关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时使用的公文。

4、民事诉状,也叫民事起诉状,是民事案件的原告人,在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依据事实和法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依法裁判所提出的书面请求。

5、调查报告是根据一定的目的,对客观事务或社会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后写成的书面报告。

也称为“调查”或“考察报告”,是机关工作和其它社会工作中常用的一种应用文体。

二、简答题(每小题10 分,共30分)1、应用文写作主体要具备哪些修养?㈠辞章文体修养㈡专业知识修养㈢理论修养2、报告与请示有哪些不同?㈠行文的目的不同:报告的主要目的是下情上达,是一种呈报性公文,请示的主要目的是请上级批准、指示或答复,是呈请性公文;㈡行文的时间不同:报告是汇报工作和反映情况,可以事前、事中、事后行文,请示是请上级批准、指示或答复,必须事前行文;㈢收文处理不同:上级收到报告,只须了解情况以作决策参考,不需要答复,收到请示,则要认真研究,尽快给予答复。

3、起诉状的正文部分主要写哪些内容?答:起诉状由首部、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结尾和附项五部分组成。

㈠首部:(1)文书名称,即标题。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㈡请求事项:这部分写明原告人到法院起诉要求解决什么问题。

㈢事实和理由。

㈣结尾结尾要写明“此致×××人民法院。

”“此致”占一行,“×××人民法院”另起一行。

最后由具状人在右下角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

㈤附项:(1)诉状及副本份数;(2)物证件数;(3)书证件数;三、判断题(每小题2 分,共10 分)1、关于转发省分行川工行办发[1999]92号文件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商贸流通业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商贸流通业的意见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商贸流通业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5.27•【字号】鄂政发[2009]28号•【施行日期】2009.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商贸流通业的意见(鄂政发〔2009〕28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更好地发挥商贸流通业在引导消费、促进生产、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快发展现代商贸流通业提出如下意见:一、推广和运用现代流通方式,提高流通现代化水平(一)发展新型零售业态,改造和提升传统零售业。

积极推广多样化的现代零售业经营形式,构建定位清晰、布局合理、错位经营、各具特色的零售市场格局。

加强城乡商业网点规划,鼓励、扶持社区商业网点和农村综合服务社的建设和经营。

改造传统的小型零售店铺,大力发展各类连锁经营新业态。

规范发展特许加盟连锁,引导和促进自愿连锁的发展。

规范互联网网络销售、电视电话销售、邮购等无店铺经营形式的发展。

积极培育和发展家电、电子信息产品、建材家居用品、文化及办公用品、服装等大型专业超市。

建立健全汽车流通和服务体系。

发展厂家直销中心、邻里中心和城乡区域综合服务中心。

(二)积极发展电子商务。

加强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引导和鼓励企业积极开展鼓励电子商务与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相结合,发展电子商务和网上超市,扩大网上采购与销售规模。

鼓励和支持物流配送中心和商品交易市场开展电子商务。

支持企业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型流通业态,改善电子支付环境,促进银行卡使用和信用消费,推进商业运营模式的创新,提高流通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定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定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6.02.09•【字号】鄂政发[1996]18号•【施行日期】1996.0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定(鄂政发〔1996〕18号1996年2月9日)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在《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中提出的任务,更好地发挥旅游业在第三产业中的优势和在对外开放中的作用,促进湖北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特作如下决定。

一、从“九五”开始,把旅游业作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柱产业来发展,尽快把我省建设成为旅游强省旅游业是第三产业的重点和非贸易创汇的支柱,是一项产业关联度高、带动功能强、附加值高的综合性经济产业。

大力发展旅游业,对于促进经济繁荣、对外开放和社会进步,带动相关行业的协调发展,加强对外经济、贸易、科技、文化的交流与合作,解决社会就业问题,帮助山区脱贫致富,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都具有重要意义。

我省有分布较广的历史遗迹、出土文物和众多的人文及自然景观,旅游资源丰富,景观特色明显,不少景观“唯鄂独有”,具有良好的开发价值和发展前景。

“八五”期间,我省旅游业有一定发展,产业作用开始显现,为促进对外开放和两个文明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总体发展相对滞后。

主要是认识不够,投入不够,综合开发不够,发展后劲不足。

从“九五”开始,各级政府要牢牢抓住我省旅游业目前面临长江流域加快开放开发步伐、三峡工程动工、京九铁路开通、全省经济快速发展的良好机遇,从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来认识旅游业的支柱产业地位,从政策上、投入上、措施上支持和发展旅游业,使旅游业在短时间内取得明显发展,使旅游业较快地发挥出综合性的带动作用。

二、明确我省旅游产业发展思路,制订好旅游综合发展规划,加大旅游开发力度,创造适应市场需求的系列化、名牌化的旅游产品。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旅游产业发展部省合作协议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旅游产业发展部省合作协议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旅游产业发展部省合作协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06•【字号】鄂政办函[2009]11号•【施行日期】2009.0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旅游产业发展部省合作协议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函〔2009〕11号)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湖北省旅游产业发展部省合作协议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OO九年二月六日湖北省旅游产业发展部省合作协议实施方案(二OO九年一月)2008年12月9日,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旅游局在北京签订了《湖北省旅游产业发展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为全面落实《合作协议》,加快我省旅游产业改革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充分发挥旅游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促进和带动作用以及在第三产业中的引擎和龙头作用,以旅游项目建设为载体,以旅游市场需求为中心,以打造旅游目的地为重点,大胆改革创新,努力探索试验,全面推进旅游业发展各项工作,努力实现全省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在《合作协议》框架下,围绕“以武汉为龙头,加快建设武汉城市旅游圈,积极构建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两圈并进,双轮驱动”的“一城两圈”旅游发展战略,创新旅游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使武汉成为中部地区最大的商务会展型和都市休闲型旅游城市,成为中部地区的旅游中心城市;使武汉城市圈成为全国重要的区域性旅游目的地和全国旅游业“两型社会”建设的典型示范区;使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成为全国生态旅游发展和旅游扶贫工作的典型示范区。

三、实施内容(一)制定旅游产业发展综合改革专项规划。

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旅游支柱产业推进旅游经济强省建设的决定

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旅游支柱产业推进旅游经济强省建设的决定

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旅游支柱产业推进
旅游经济强省建设的决定
佚名
【期刊名称】《湖北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0(000)013
【摘要】<正>(2010年6月17日)鄂发[2010]11号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旅游业在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作用,现就加快培育旅
游支柱产业、推进旅游经济强省建设作出如下决定。

一、统一思想认识(一)充分认识旅游业的地位和作用。

旅游业是战略性产业,资源消耗低,带动系数大,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是当今世界发展最快、前
【总页数】5页(P15-19)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5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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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旅游产业发展有关情况的通报-鄂政函〔2015〕91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旅游产业发展有关情况的通报-鄂政函〔2015〕91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旅游产业发展有关情况的通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5.05.03施行日期2015.05.03文号鄂政函〔2015〕91号主题类别旅游综合规定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旅游产业发展有关情况的通报鄂政函〔2015〕91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近年来,全省各地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把旅游业作为战略性支柱产业来抓,牢固树立大旅游、大产业的观念,实施旅游精品战略,加快旅游资源开发,大力拓展旅游市场,加强旅游行业管理,促进了全省旅游业全面、快速、健康、协调发展,为推动全省产业结构调整、扩大对外开放、拉动消费、促进就业、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4年,全省接待国内外游客472亿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375211亿元。

“十二五”期间,全省接待国内外游客年均增长2226%,旅游总收入年均增长2660%,旅游产业发展取得了可喜成就,也涌现出了一批旅游产业发展突出贡献单位。

为总结成绩,树立典型,促进我省旅游业快速发展,现将近年来为我省旅游产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予以通报(名单附后)。

希望全省各地各部门以突出贡献单位为榜样,深化改革,开拓创新,科学规划、加快发展,充分发挥旅游业在全省经济发展中的综合带动功能,大力推进旅游全域化、现代化、国际化和信息化,把我省建设成为国际知名、国内一流的旅游目的地,为加快实现由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强省的跨越、加快“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进程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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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
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旅游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鄂政发[2001]47号
【发布部门】湖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1.08.23
【实施日期】2001.08.23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
湖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
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鄂政发〔2001〕47号2001年8月23日)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通知》(国发〔2001〕9号),加快培育旅游支柱产业,建设旅游经济强省,促进湖北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结合我省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快发展为主题、结构调整为主线、改革开放为动力,坚持市场化和社会化的发展方向,着眼大区域,营造
大环境,开发大市场,建设大产业,努力塑造和提升湖北鲜明的旅游产业形象。

使旅游业在结构调整、扩大内需、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扩大对外开放和保护环境等方面,更好地服务于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使旅游业在新的时期发挥更好、更快、更大的作用。

坚持“大旅游”观念,加强部门协同和地区合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有效整合“行、游、食、住、购、娱”等要素,进一步延伸、扩展和完善旅游产业体系,提高产业素质,促进相关产业共同发展。

坚持“举市场之力”发展旅游业的观念,进一步扩大旅游业的对外开放,广泛吸引外资、港澳台资和社会资金兴办旅游业,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坚持“政府主导就是营造环境”的观念,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着力营造宽松的政策环境、良好的投资环境、完备的体制环境、公平的竞争环境、和谐的人文环境,推动旅游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坚持实施精品名牌战略,努力建设和推出一批形象突出、功能完善、管理先进、服务优良、效益显著、且层次多样的旅游城市、景区、节庆会展和企业品牌,使之成为我省旅游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坚持严格保护、合理开发和永续利用相结合的原则,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坚持把发展旅游和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旅游活动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促进国际经济文化交流。

二、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工作重点
(一)加强旅游规划管理,科学指导旅游开发建设。

要高起点、高标准地抓好《湖北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推动重点县市和景区的规划编制进程,加快建立由省到市、州、县、重点景区和从总规到控规、详规及项目设计的多层次的旅游规划管理体系。

加强跨区域的旅游综合开发,以项目为载体,推动旅游业大发展。

加强项目管理和规划的实施监督。

各市州、重点旅游县市(区)、重点景区、跨行政区的旅游片区发展规划,需报经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审批后实施。

星级宾馆饭店(游船)、大型度
假村、人造景观和重点旅游景区的建设项目,需报经同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再按有关程序报批立项。

(二)突出重点,加快旅游综合开发和品牌建设。

重点抓好“一江(长江及其三峡)两山(神农架、武当山)”的区域综合开发,使之尽快成为我省旅游业的国际知名品牌。

突出武汉在全省旅游发展中的龙头地位,使之尽快成为华中地区的旅游中心;抓住三峡工程建设的机遇,把宜昌培育成知名的旅游目的地城市;突出文化特色,把荆州建设成为新兴的旅游文化名城;突出名人名山名寺名泉特色,把黄冈、鄂州、咸宁、荆门培育成区域旅游经济新的重要增长点。

充分发挥襄樊在鄂西北旅游发展中的集散作用,重点抓好十堰旅游城市配套服务功能建设,实现与重庆、陕西旅游网络线路的对接,促进鄂渝陕区域旅游经济的发展。

抓住西部大开发和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机遇,推动恩施等地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为旅游业的大发展创造条件。

规划建设好一批生态旅游示范区、旅游扶贫开发区和旅游度假区。

(三)加快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不断丰富和优化旅游产品。

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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