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违纪处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宿羊山中学关于对违纪学生的处理办法
一、依据与目的:
《江苏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指出:“学生严重违反学生守则与日常行为规范、学校管理与治安管理等有关规定的,应给予处分。”处理违纪学生旨在严肃校纪,整肃校风,使受处理者痛改前非,发愤成才。
二、处理原则:
1、教育为主、处理为辅;
2、实事求就是、客观公正;
3、严肃处理、真诚帮助。
三、处理办法:
(一)处分从轻到重,分为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重、记过、留校察瞧(或勒令转学)等五种。
(二)凡违反校规校纪,情节轻微的,给予“通报批评”处分。
(三)有下列情况的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本学年操行等级降一等。
1、考试作弊或协同她人作弊的(本次考试记零分);
2、欺侮弱小同学的;
3、同学间发生矛盾冲突,造成不良影响的;
4、顶撞老师,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本学年操行等级在“及格”以下:
1、受到警告处分以后,多次违反日常行为规范,屡教不改的;
2、故意损坏公物、破坏公共设施、破坏绿化的;
3、偷窃她人钱物或公共财产;敲诈、勒索她人钱物的;
4、不能处理好异性同学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
5、无故旷课达3天以上的;进入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的;夜不归宿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本学年操行等级为“不及格”:
1、唆使或参与打架斗殴的;
2、参与危险性活动,造成本人或她人伤残等严重后果的;
3、不遵守公德,严重损害学校声誉的;
4、其她严重违纪行为,且后果严重,影响恶劣的。
(六)在受到“记过”后,仍不思悔改,继续严重违纪的,给予“留校察瞧”(或勒令转学)处分,本学年操行等级为“不及格”。
四、处理流程:
(一)对违纪学生处理,按以下程序操作:
1、班主任、年级主任找有关学生谈话;
2、违纪学生写检查,在班上公开检讨,接受同学批评帮助;
3、班主任在该生检查书上签署处理建议,并报政教处;
4、政教处根据班主任建议并对照本处理办法给予处分,报校长室批准后,将处分决定通知其本人,并进行诫勉谈话。班主任配合做好家长与学生的思想工作;
5、张贴公告。
(一)学生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含记过)未撤销的,须将处分具体情况记入学籍卡。
(二)学生在受处分的一年内,确有悔过自新,进步显著的,经本人申请,班主任同意,政教处审核、校长室批准后,撤销其处分,并予以公布,学籍卡中有处分记载的,须注明“已撤销”。
(三)情节严重,应受《刑法》处罚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