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消费税分析及与日本消费税的比较

合集下载

消费税的国际发展趋势

消费税的国际发展趋势

消费税的国际发展趋势消费税是指在商品和服务购买过程中向消费者收取的一种税费。

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和国际税制的变化,消费税的国际发展趋势也在不断演变。

本文将以1200字以上的篇幅,对消费税的国际发展趋势进行探讨。

首先,消费税的国际发展趋势之一是增加税收收入。

随着国际贸易的增加和消费行为的不断变化,很多国家都面临税收收入短缺的问题。

为了填补财政赤字,一些国家开始采取措施增加消费税的税率。

例如,2024年日本将消费税率从5%提高到8%,再到2024年10月,日本将其增加到10%。

这种增加税收收入的趋势在其他国家也有所体现,例如欧洲国家德国和法国都曾多次调整其消费税税率,以增加税收收入。

其次,消费税的国际发展趋势之二是提高税收效率。

为了增加税收收入,一些国家选择通过消费税制度来提高税收效率。

例如,加拿大曾经将其原有的多级消费税制度改为统一的商品和服务税(GST)制度,从而简化了税收征收过程,并提高了税收征收的效率。

此外,一些国家还采取了增值税(VAT)的方式取代传统的营业税,以提高税收的效率。

这些措施使得消费税的征收更加简单和高效。

第三,消费税的国际发展趋势之三是扩大征税范围。

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很多国家都面临跨境电商和数字经济的挑战,传统的税收制度无法完全覆盖这些新兴经济形态的税收征收。

因此,一些国家开始考虑通过扩大征税范围,将消费税适用于更广泛的领域。

例如,中国在2024年实施了新的消费税法,明确了对跨境电商的消费税征收,并对购买海外商品的个人征收相应的税费。

这种扩大征税范围的趋势在其他国家也有所呈现,以应对新兴经济形态对税收征收的挑战。

最后,消费税的国际发展趋势之四是提高税收公平性。

税收公平性是现代税制的核心原则之一,也是消费税的国际发展趋势之一、为了实现税收公平性,一些国家正在考虑通过采取差别税率、豁免或减免税等措施,以确保消费税能够根据消费者的收入和消费行为来进行征收。

例如,一些国家会对基本生活必需品实行低税率或减免税的政策,以减轻低收入家庭的负担。

浅析我国消费税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浅析我国消费税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浅析我国消费税的问题及建议【前言】消费税是对一些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

我国国务院是于1993年12月13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在1993年12月25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并于1994年1月1日开征消费税。

征收消费税是适应时代发展需求的,有着其特定的意义。

研究消费税存在的问题从理论上来说有助于我们了解其性质,有助于揭示其实施方式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原因;从现实意义上来看,有助于把握我国今后税制改革的长期方向,有助于我国目前的税收理论与政策的研究,从而不断完善我国的消费税制,促进我国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这篇文献综述首先参考文献总述消费税的优缺点;再结合我国的实际消费税政策具体评析其优缺点,发现并整理问题,然后阐述自己的观点;最后结合问题找出较好的解决方案。

【主题】一、消费税的优缺点尤斯第(Johan Herich Gottlobs von Justi,1705—1771)是德国官方学派的代表人物。

尤斯第以平等课税原则为依据,探讨了各种赋税形式,认为国内消费税不利于生活资料的供应,因而不支持征收消费税。

他认为,国内消费税的缺点有:(1)限制人们合理的活动自由;(2)不利于营业及商业活动;(3)不能使课税负担均匀等;(4)基础不确实,逃税严重;(5)需要许多官吏和征收费用。

其优点有:(1)把公共负担分派到每一个人;(2)人们通过对消费税支出的调节,有可能避免这种这种负担;(3)只占个人收入的极小一部分;(4)对每一个人来说负担很小,却能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5)征收上不需要强制执行;(6)外国人也可以负担消费税;(7)既能控制商业,又能创造工业。

[1]与尤斯第的立场不同,另一位德国官方学派的代表人物宋能菲尔斯(Joseph Freiherr von Sonnenfels,1732—1817)从国内收入的稳定性和永久性立场出发,认为消费税对于国家和纳税人都有利,主张实行消费税。

我国消费税改革趋势

我国消费税改革趋势

我国消费税改革趋势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我国的税收体系也在不断进行改革和调整。

消费税作为我国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受到各界关注。

近年来,我国消费税改革趋势日益明显,不仅在税制设计上进行了多项调整,也在税收政策上进行了一系列的创新和探索。

本文将从我国消费税改革的现状和趋势、改革的动因、改革的重点内容等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首先是税制设计的不断调整。

我国的消费税制采用了多税目制度,包括烟草、酒类、化妆品、高档消费品等多个税目。

这些税目的税率和税基都在不断调整和改进,以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

近年来我国对烟草、酒类等高危害消费品的税率进行了多次上调,以限制消费和降低对社会的危害。

其次是税收政策的创新和探索。

我国消费税的税收政策一直以来都是比较灵活和多样化的,通过改变税率、调整设税对象等方式来实现税收调控和引导消费的目的。

近年来,我国的税收政策越来越注重对生产关键环节和消费行为的引导,通过减税、免税等方式来鼓励和支持创新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我国的消费税改革趋势主要表现为税制设计的调整和税收政策的创新,旨在实现税收的合理征收和消费的有序引导,以促进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我国消费税改革的动因我国消费税改革的动因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因素:一是宏观经济的需求,二是社会发展的要求。

从宏观经济的发展来看,我国的消费税改革主要是为了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财政收支平衡的需要。

随着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日益增强,各行各业对税收抵扣、减税等政策的需求也在不断加大,特别是在消费领域,对税收政策的合理调整和完善更是呼声日益迫切。

从社会发展的要求来看,我国的消费税改革也是为了适应社会消费结构调整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高品质、绿色环保的消费需求也在不断增加,对这些方面的消费税政策的调整和改进更是有着迫切的需求。

我国消费税改革的动因主要是在适应宏观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双重要求下,为了实现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和社会的和谐发展而提出的。

中日税法的若干比较

中日税法的若干比较

◆张 松中日税法的若干比较 日本作为成功的市场经济国家,其税法体系相对来说比较完善。

我国与日本虽然政治、经济制度不同,但追寻市场经济和法制化的目标是一致的。

故此,比较中日两国税法,从中探寻规律性的东西,借鉴其成功的经验,对完善我国税法是十分有益的。

一、理论依据的比较 西方法学界对税法的性质提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学说:一个是权利关系说,认为税收法律关系是纳税人对国家课税权的服从关系,国家以优越的权力意志主体的身份出现,国家课税权的行使以“税收法规———课税决定———滞纳决定———税收处罚”的模式进行;另一个是债务关系说,认为税收法律关系是国家对纳税人请求履行税收债务的关系,即公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税收日益深入人们的经济生活,许多税收法律问题用权利关系说已很难作出圆满的解释。

因此,债务关系说逐渐成为日本税法理论依据的主导部分,并为税法学界所承认。

日本税法中体现债务关系说的内容是很多的,如纳税担保、纳税人的债权、纳税人财产的扣押与拍卖、税收债权的偿还顺序等等。

我国税收理论界和法学界并没有提出我国税法的理论依据问题。

但事实上我们是遵循权利关系说,这一点从学者们对税收概念、特征的论述中不难看出。

然而,随着税收作用范围的拓展,象纳税担保这样用权利关系说无法解释的问题在我国税法中也有了明确的规定,而且类似的规定以后还会增加。

因此,及时参照债务关系说指导我国税法建设无疑是必要的。

二、税法体系的比较 日本税法由《国税通则法》、《国税征收法》、《国税违章取缔法》和《法人税法》、《继承税法》、《物品税法》、《消费税法》等实体税法构成。

其体系、结构是严密和完整的:一是形成了以税收基本法(即《国税通则法》)为主导,各单行税法紧密配合的结构体系,税收基本法承上启下的作用十分突出;二是税收程序法、税收处罚法、税理士法等都分别设立,条理清楚,特别重视程序法建设,国税征收法和其他税法中的程序性内容占的比重相当大,体现出日本税法现代化水平较高;三是日本消费税法实施以后,实体税法建设基本到位,可以说已没有想开征而没有开征的税种了。

国内外税收政策差异分析

国内外税收政策差异分析

国内外税收政策差异分析在国际贸易及全球化进程中,税收政策是各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税收政策对于促进经济增长和调节社会资源分配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不同国家之间的税收政策并不一致,这是由于各国不同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历史背景等因素的影响所致。

在此,我们将从税制宏观调节、税制收益结构以及税收方案制定等方面,简要分析国内外税收政策的差异。

一、税制宏观调节税制宏观调节是指税制系统对于整个经济的影响和调节作用。

横向比较不同国家的税收政策中,可以发现差别悬殊。

在欧美国家大多实行的是高税收和高福利政策,即政府通过较高的税收收入来提供福利、退休金等公共服务设施,以此保障民众的社会保障和未来生计。

而亚洲地区则以“少税少福利”为主,税负较轻,社会保障也较为不完善。

二、税制收益结构税制收益结构是指各项税收在总税收中所占的比重。

在国内层面,我国税收收益以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等为主,其中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在总税收中所占比重占大多数。

而在国外的许多国家,企业所得税、消费税和收入税等三项税收占了总税收的大多数。

三、税收方案制定不同国家对于税收共同遵循的原则和制定方式不尽相同。

在美国、欧洲以及日本等发达国家中,税收的决策多数为政府机构集体决策,并由政府全会或议会最终批准。

而在以公民个体为主体的国家如法国,政府常规采用民间专家会议等形式收集各方面意见,最终由国家政府决定税收方案。

另外,一些国家在制定税收方案的时候选择了采用民间投票或引进外资涉及社会发展的一些重大法令。

综上所述,税收政策在不同国家的实行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差异。

作为一个开放型国家,我国应当对国际上成熟发达国家的税收政策采取借鉴和收纳。

同时,政府还应尽可能地协调利益关系,体现公平和公正原则,让每个纳税人真正在感受到税收政策的利益。

这是一个艰难而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在过去和未来的政策制定中,这是我们应该重视的一项问题。

应用文-关于中日税收理论与实践比较

应用文-关于中日税收理论与实践比较

关于中日税收理论与实践比较'关于中日理论与比较二战结束后,美国政府派遣以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卡尔·夏普为首的税制考察团赴日,并于1949年8月向占领军总部提交了《日本税制书》,对日本的税制改革提出了建议方案,一般把这个方案称为“夏普劝告”。

夏普劝告及其据此形成的税制对战后日本的恢复和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经过60年的演变,日本现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税制的税收体制,中央税是由国家征收的税款,地方税是由地方政府征收的税,具体又分为都道府县征收的都道府县税和由市町村政府征收的市町村税,即实行中央、都道府县、市町村三级征税体制。

一、关于中日税收制度的比较1、中央税和地方税的比较日本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税制的税收管理体制,中央税是由国家征收的税款,具体是由大藏省下的国税厅负责征收的。

有些由中央征收的税种,如地方消费税,虽然由国税部门代为征收,但法律规定其为都道府县税(地方税),实质上也就是地方政府委托国税部门代为征收。

我国与日本相比,除了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原则设定了中央税和地方税之外,还包括中央地方共享税,中央和地方间的界定不十分清晰。

我国建立了中央和地方两套税收体系,分设中央与地方两套税务管理机构。

中央税由国税系统负责征收,地方税由地税系统负责征收,归地方政府使用。

对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由国税系统征收后,将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直接划入地方金库。

所有的税收立法权都归中央。

2、直接税和间接税的比较中日在直接税间接税比例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中国间接税所占比重高于直接税比重,但两者之间的差距逐渐缩小,2012年两者相差13.02%,到2014年,两者相差9.28个百分点。

相比之下,日本税收收入中直接税占比高于其间接税占比,且差距较大,2014年,直接税所占比重是间接税所占比重的两倍还要多。

因此,日本是一个以直接税为主体的国家,而我国以间接税为主。

3、中日税收负担比较不管是从税收总额还是租税负担率来说,中国的水平都高于日本,且中国的税收收入总额呈不断增长的趋势,相反,日本的税收收入总额逐年减少,也就是说,两国的差距越来越大。

中国与东盟各国税收制度比较

中国与东盟各国税收制度比较

中国与东盟各国税收制度比较边明社1,赵仁平2(1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昆明 650034;2云南财经大学财政与经济学院 650221)摘要:近年来,伴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进程,中国与东盟各国税制的差异以及由此引发的重复征税、有害税收竞争以及国际偷避税等税收问题日益突出,成为中国与东盟各国经贸合作中的突出障碍。

因此,对中国与东盟各国税收制度进行比较研究,是了解和认识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税制、促进各国税制完善与优化的客观需要,是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发展,做好税收协调,促进中国与东盟国家经贸合作深入发展的现实需要。

关键词:中国;东盟;税收制度;比较中图分类号:F81042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6392(2010)03—0057—06近年来,伴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不断推进,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经贸关系迅速发展。

据统计,2002年,中国与东盟贸易总额为5477亿美元,2008年达到了2311亿美元,相当于2002年的42倍。

同时,在相互投资方面,2008年,中国对东盟直接投资达218亿美元;截至2008年底,东盟国家来华实际投资520亿美元,占中国吸引外资的608%。

[1] 2010年1~5月,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总值达1118亿美元,增长近58%,东盟超过日本成为中国第三大贸易伙伴。

[2]特别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建成后,中国与东盟各国商品、服务、技术、人员和资本等生产要素的跨国流动必将不断扩大和加强,各国税收制度的差异以及由此引发的重复征税、有害税收竞争和国际偷税、避税等税收问题也将日益突出,税收冲突和不协调已逐渐成为中国与东盟各国经贸关系发展的突出障碍。

因此,对中国与东盟各国税收制度进行比较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一、中国与东盟各国税制比较研究的意义(一)全面认识各国税制,促进经贸关系发展对中国与东盟各国税制进行比较研究,是认识了解东盟各国税制的重要窗口。

中国和东盟各国虽多数属于发展中国家,但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社会制度和文化习俗等都存在着较大差异。

消费税报告分析

消费税报告分析

消费税报告分析消费税是一种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税种,在国家财政收入和经济调控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为了深入了解消费税的实施情况及其影响,我们对相关数据和政策进行了详细的分析。

一、消费税的定义与范围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其征收范围通常包括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等。

这些消费品的选择并非随意,而是基于多种因素。

例如,对于一些可能对健康有潜在危害的商品如烟酒,征收消费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消费,同时也为公共卫生服务筹集资金。

对于高档奢侈品和非环保产品,消费税的征收有助于调节社会分配,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

二、消费税的征收环节消费税的征收环节主要包括生产环节、进口环节、零售环节和批发环节。

不同的消费品在征收环节上有所差异。

在生产环节征收是较为常见的方式,例如烟、酒、成品油等大多在生产环节征税。

这有利于对生产企业进行监管和税收征管。

进口环节的征税确保了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与国内生产的同类商品在税收负担上的公平性。

对于某些特定的消费品,如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以更好地反映消费的最终环节。

而在批发环节,目前仅对卷烟征收消费税,旨在加强对烟草行业的调控。

三、消费税的税率结构消费税的税率设置多样化,根据不同消费品的性质和政策目标采用了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

比例税率适用于大多数应税消费品,如高档化妆品适用 15%的比例税率。

定额税率则通常适用于从量计征的消费品,如成品油按升计征,啤酒按吨计征。

此外,还有一些消费品采用了复合计征的方式,如卷烟和白酒,既规定了比例税率,又规定了定额税率。

这种复合计征的方式既能保证税收收入的稳定性,又能充分体现税收调节的针对性。

四、消费税的政策调整与影响近年来,消费税政策不断进行调整和优化。

例如,为了引导绿色消费,对新能源汽车免征消费税,同时提高了大排量汽车的消费税税率。

不同国家的消费税制度对比分析

不同国家的消费税制度对比分析

不同国家的消费税制度对比分析在当今社会,消费税是许多国家的主要税收之一。

消费税通常被视为一种间接税,因为税收是通过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附加到价格中的。

由于消费税是消费者支付的,在不同国家的消费税制度中可能存在差异。

在本文中,将对不同国家的消费税制度进行比较分析。

首先,我们将考虑消费税的定义。

消费税是一种税收,按照消费者购买的货物和服务计算。

消费税在许多国家经济中是主要的税收来源之一。

在不同国家,消费税的税率和免税政策可能存在一些差异。

在欧洲,许多国家实行消费税,税率通常高于其他地区。

消费税在欧洲地区通常称为增值税,税率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之间有所差异。

在欧洲,消费税通常应用于大部分商品和服务范围内。

但是,某些商品和服务也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免税或减税政策的影响。

相比之下,美国及加拿大等北美国家实行不同的消费税制度。

在加拿大,消费税被称为商品与服务税(GST),税率为5%。

加拿大的GST仅适用于商品和服务的销售,平民消费品(如食品和药品)通常可以获得免税或减税政策。

而在美国,联邦政府并没有直接征收消费税,而是由州政府决定是否征收消费税。

在某些州,商品和服务的消费税率可能高达10%以上,而在另一些州则可能完全没有消费税。

俄罗斯和印度等许多国家在消费税方面也有不同的做法。

在俄罗斯,消费税率为20%,并适用于大部分商品和服务范围内。

然而,像食品和医疗保健这类生活必需品往往可以免税或减税。

而在印度,消费税被称为商品与服务税(GST),税率为5%或18%。

应用的税率不同,与商品和服务类型有关。

在消费税的应用上,日本和韩国等亚洲国家也有自己的特点。

在日本,消费税是一种重要的政府税收来源,税率为10%。

与欧洲相同,日本实行的是增值税制度,并将税率应用于大部分商品和服务范围内。

此外,日本还有一些免税或减税政策来降低生活必需品的价格。

在韩国,消费税被称为销售税,税率为10%。

销售税适用于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

综上所述,不同国家实施消费税制度存在的差异非常明显,这与每个国家的社会文化、税收政策和税收目标等因素有关。

世界各国税收制度比较研究

世界各国税收制度比较研究

世界各国税收制度比较研究一、概述税收制度是国家的重要财政工具,不同国家的税收制度也有很大的差别。

本文旨在探讨不同国家的税收制度,包括税种、税率、税收基础和税收征收方式等方面,以此比较各国税制的优劣,为税收改革提供参考依据。

二、发达国家的税收制度1、美国税收制度美国税收制度主要由联邦税和各州税两部分组成,联邦税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税、财产税等多个税种。

其中个人所得税是最主要的一种税,税率根据收入水平的不同分为不同档次,而企业税则对公司的利润进行征税。

各州税主要包括销售税、烟酒税、车辆税等,税率也因州而异。

在税收征收方面,美国实行的是自首制度,纳税人需要主动申报缴税。

2、日本税收制度日本税收制度涵盖了多种税种,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法人税、消费税等。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也是根据收入水平不同而分为不同档次,而法人税则是对公司的营业额进行征税。

日本实行的是代扣代缴制度,雇主需要在员工工资中代扣个人所得税并缴纳国税局,商家也需要在销售商品时从消费者手中代扣缴纳消费税。

3、德国税收制度德国税收制度以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为主,同时还包括企业税、财产税等多个税种。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根据收入水平的不同分为7档,而增值税税率为19%。

德国实行的是半自首制度,纳税人需申报纳税,但税务机关也可以进行检查与调查。

三、发展中国家的税收制度1、印度税收制度印度税收制度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税、服务税、关税等,其中个人所得税和企业税是最主要的两种税。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因收入水平而异,而企业税根据公司的净收益进行征税,税率为30%。

印度实行的是半自首制度,纳税人可以自行申报缴税,但国税局也会对企业进行检查和调查。

2、巴西税收制度巴西税收制度主要由增值税和所得税两部分组成,其中增值税税率为17%,而个人所得税则分为多个档次,税率最高达27.5%。

在税收征收方面,巴西实行的是自首制度,但国税局也会对企业进行检查和调查以确保纳税人遵守法律规定。

3、中国税收制度中国税收制度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等多种税种。

消费税的税负分析与改革研究

消费税的税负分析与改革研究

消费税的税负分析与改革研究一、引言消费税是国家税收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政府依据法律规定,对国内特定商品和劳务的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课征税款的税种。

与其他税种相比,消费税具有征收简单、效率高等特点,同时也具有税负分配不公的问题。

本文将围绕消费税的税负分析和改革进行研究,以期能够更好地指导我国税收制度改革。

二、消费税的税负分析1.税负的定义税负是指由纳税人支付的税款占纳税人收入的百分比,是衡量纳税人负担税收的重要指标。

消费税是对特定商品和劳务征收的税款,消费税的税负分析可以针对不同消费税税率和不同消费税对象进行。

2.不同消费税税率下税负的变化不同税率的消费税征收,其税负也会出现不同的变化。

一般来说,税率越高,税负也会越高,而税率越低,税负也会越低。

少数情况下也会存在税率较低但税负高的现象,这种情况通常与特定的商品和劳务有关。

3.不同消费税对象下税负的变化不同的消费税对象也会对税负产生影响。

例如,对于有购买力的人群来说,消费税的负担会比对较贫困的人群更为沉重。

对于高档商品的消费者而言,消费税负显然也会比购买低档商品的人群更高。

三、消费税改革的研究1.增加税收透明度解决消费税负分配不公问题的首要原则是增加税收透明度。

增加税收透明度,并采用更加公正的税制政策,可以使得消费税更加公平地向不同收入的人群征收。

2.合理调整消费税税率针对不同消费对象有不同的税率设置,可以改变消费税税负的分配情况。

针对消费能力更强的群体,征收较高消费税率,也可以对整个社会中的财富层次进行调整,实现消费税的公平性。

3.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增加社会保障体系,改善社会不平等现状,也是解决消费税税负分配不公问题的重要手段之一。

通过提供社会保障,消费税的税负可以更为平均地分配。

四、结论消费税是国家税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税负分配不公问题早已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只有采取科学合理的税制政策措施,加强税收透明度,促进经济发展,改善社会福利水平,才能真正解决好消费税的税负分配不公问题。

我国消费税改革趋势

我国消费税改革趋势

我国消费税改革趋势
我国自1994年开始实施消费税,成为我国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经济发展的变化,我国的消费税也在不断变革和完善。

近年来,我国消费税改革呈现出多重趋势和特点。

1. 征税范围逐步扩大
我国消费税的征税范围逐步扩大,不仅涉及到传统的消费品,如烟酒、汽车、化妆品等,还涉及到一些新兴的消费领域,如互联网服务、二手房交易、跨境电商等。

这种扩大征税范围的趋势是由于消费品的不断更新换代,以及新兴消费领域的出现,需要及时跟进征税政策。

2. 调节价格、促进产业发展
消费税的另一个重要作用是调节价格和促进产业发展。

随着消费税的不断调整,一些高端消费品的价格逐渐下降,也有助于实现消费结构的优化。

除此之外,消费税的差别化征收也将有助于不同行业、不同产品线的发展,提高行业产值和市场竞争力。

3. 同步改革与优化税制
我国近年来不仅在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和税率方面进行了改革,同时还着重优化了整体的税收体系,进一步加强了税收制度的公平性和效率性。

例如通过调整增值税税率、实施减税降费等措施,优化了税收结构,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

4. 加强跨国合作、防范税收逃漏
由于消费税涉及到国内市场和国际贸易,因此加强跨国合作和防范税收逃漏也成为当前趋势之一。

我国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多项双边和多边协议,建立了税务信息交换机制,共同打击税收逃漏行为,提高税收监管的效力。

总之,我国消费税改革呈现出多种趋势和特点,不断完善和优化的税收制度将会更好地支持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同时,企业也需要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变动,以便做好企业发展的规划和布局。

消费税报告分析

消费税报告分析

消费税报告分析一、消费税的基本概念与作用消费税,是一种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税种。

它通常针对一些非生活必需品、奢侈品或者具有特定消费影响的商品及服务进行课征。

消费税的主要作用在于调节消费结构,引导消费方向。

通过对某些商品征收较高的消费税,可以抑制过度消费,比如对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等征收较高税率,有助于引导消费者形成理性、节约的消费观念。

同时,消费税也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

这部分税收收入可以用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为社会的发展和改善民生提供资金支持。

二、我国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与税率设置我国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涵盖了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等多种商品。

税率设置上,不同的消费品税率差异较大。

例如,甲类卷烟在生产环节的税率高达 56%加 0003 元/支,而中轻型商用客车的税率则为 5%。

这种差异化的税率设置体现了国家对不同消费品的调控意图。

对于一些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产品,如电池、涂料等,征收消费税有助于促进企业改进生产技术,减少环境污染。

三、消费税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一)对企业的影响消费税的征收会直接增加企业的生产成本。

对于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企业来说,需要承担更高的税负,这可能会影响企业的利润水平。

然而,从另一方面看,这也促使企业加强成本管理,优化产品结构,提高生产效率。

一些企业可能会因为消费税的压力而加大研发投入,开发更加环保、节能的产品,以适应市场需求和政策导向。

(二)对消费者的影响消费税的最终负担往往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导致商品价格上涨。

这会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减少对某些应税消费品的需求。

但对于一些理性消费者来说,消费税的存在可能会促使他们更加注重产品的性价比,选择更加符合自身实际需求的商品。

(三)对行业发展的影响消费税政策对不同行业的发展产生了不同的影响。

2024年消费税学习心得范文(2篇)

2024年消费税学习心得范文(2篇)

2024年消费税学习心得范文在2024年,消费税被引入并成为一种重要的税收工具,对于社会各界的影响深远。

我作为一名研究生,对消费税的学习与研究,使我对这一新的税收政策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在这里,我将分享我对2024年消费税的学习心得。

首先,我了解到消费税是一种通过对商品和服务的销售环节进行征税的税收制度。

与以往的税收制度相比,消费税有许多优势。

首先,消费税可以提高税收的公平性。

因为消费税是按照商品和服务的实际消费情况来征税的,所以对于富有的人来说,他们消费的更多,缴纳的消费税也更多,相对贫穷的人来说,他们消费的相对较少,缴纳的消费税也较少。

这使得税收更加公平合理。

其次,消费税还可以提高税收的效益。

相比之下,所得税是对个人或企业的所得征税,这需要征税机关进行复杂的个人所得统计和税收申报工作,工作量相对较大。

而消费税则相对简单,只需征税机关对商品和服务的销售环节进行监管,减轻了税务机关的负担,提高了税收的效益。

此外,消费税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商品和服务进行调节。

消费税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商品和服务的价格。

如果商品和服务的消费税较高,那么其价格也会相应上涨;反之,如果消费税较低,那么商品和服务的价格也会相应下降。

通过调整消费税的高低,可以对不同类型的商品和服务进行差异化调节,达到促进经济发展和调整收入分配的目的。

在学习消费税的过程中,我还了解到国际经验对于制定和实施消费税制度非常重要。

根据我所了解到的国际经验,消费税的征收与管理可以借鉴其他国家的成功经验。

例如,日本的消费税制度已经实施多年,在征收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可以供其他国家参考。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的经济和社会状况不同,所以针对自己国家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改进也是很重要的。

针对我国的情况,我认为在实施消费税制度时,应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加强对企业的宣传和引导,确保企业能够了解消费税的收费规则和税务申报流程。

其次,要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提高他们的税收意识,使他们能够主动遵守税法,履行纳税义务。

最新 我国消费税概述-精品

最新 我国消费税概述-精品

2 我国消费税概述2.1 我国消费税的概念特点及历史沿革。

2.1.1 我国消费税的概念。

目前,全球有一百多个国家征收名为消费税的税种,但是其所定义的消费税的内涵并不相同。

刘剑文①(2013)认为消费税是针对消费品和特定的消费行为所课征的一种商品税,它可以分为一般消费税和特别消费税。

一般消费税是对所有消费品所普遍开征的一种消费税,而特别消费税则是指仅针对特定的消费品或特定的消费行为进行课税的一种消费税。

日本消费税是对日本国内销售的商品和服务,依据价格按比例普遍征收的一道附加税,其征税范围包括食品和生活必需品,所以属于一般消费税。

②美国消费税是对产品的最终销售额征收一定比例的税负,所以也属于一般消费税。

然而,我国消费税是仅针对特定的消费品课征的一种商品税,所以我国的消费税属于特种消费税。

2.1.2 我国消费税的特点。

因为我国消费税属于特种消费税,所以我国消费税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

不是对所有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都征收消费税,目前只对一部分消费品征收消费税。

第二,征收环节相对单一。

不是在消费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的每个环节多次征收,一般只在生产、流通或者消费的某一环节一次征收。

第三,征收方式具有灵活性。

根据课税消费品不同的性质,以及征管成本的不同,对不同的消费品选择不同的征收方法。

第四,税率具有差别性。

根据消费品的种类、档次或某一成分的含量,以及消费品市场供求状况、价格水平及国家政策等,对消费品制定不同的税率。

第五,税负具有转嫁性。

消费税的税负最终会转嫁到消费者的身上。

2.1.3 我国消费税制度的历史沿革。

2.1.3.1 我国消费税制度的发展过程。

我国自 1950 年开始,通过一些税种的开征、停征,税率的调整对特定消费品的消费行为进行干预,影响消费者的消费选择。

详言之,在新中国建立之后,政务院就决定开征特种消费税,并于 1951 年针对特种消费行为,如电影戏剧、筵席、旅馆等依照《特种消费行为税暂行条例》征收特种消费行为税,3 年后该税并入营业税。

我国消费税分析及与日本消费税的比较

我国消费税分析及与日本消费税的比较

我国消费税分析及与日本消费税的比较内容摘要: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是以消费品(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

我国现行的消费税暂行办法是根据我国的国情国策制定的,随着我国国力不断的上升,消费税对于我国的财政收入的影响也在不断变化。

我们需要了解其他国家现行的消费税,从中借鉴,对日后我国消费税暂行办法的修改有所帮助。

关键词:消费税类型课征范围调节能力一.消费税的演变及广义影响消费税(Excise Tax),是一种古老的税种,Excise一词最早是由拉丁语Accensus变形所得,它的含义就是税。

古时期最早开征的一些税基是现在消费税的前身,具有当代消费税的特性,一般认为最早产生于古罗马帝国时期。

当时,由于农业、手工业的发展,城市的兴起与商业的繁荣,于是相继开征了诸如盐税、酒税等产品税,这就是消费税的原形。

欧洲的中古时代,产品税已发展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这时人们发现,对不同的产品征税会取得不同的效应。

斯密在《国富论》中对此的论述是:对奢侈品征税不会使劳动工资提高,所以对奢侈品征税不会影响工业生产;而对必需品征税,则会提高其价格,使劳动工资增加。

因此,当时的英国税负较轻,并没有使制造业受到侵害,反观其他国家,对生活必需品课予重税的,制造业则受到了重创。

工业革命后,各主要发达国家均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税收体系也日趋健全,在商品税方面,均建立了销售或周转税相结合的商品税制模式,消费税的地位也日趋重要。

消费税对于筹集财政收入、引导合理消费、调节收入差距、保护环境、促进节能减排都有重要的作用。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消费税在世界各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中有所下降,但随着环境污染、资源枯竭、贫富不均等问题的态势日益严重,各国都开始重视消费税制引导合理消费、间接促进资源合理配置的作用。

二.我国消费税的历史发展与消费税分析(一)我国消费税的历史发展在中国古代,早在周朝就开征了“山泽之赋”,春秋战国时期有渔税、羽翮税、盐税、茶税、矿产品税、皮毛税等。

中国增值税和日本消费税

中国增值税和日本消费税
依据安倍“摊广、摊薄税收”的税改思想,2014年4月1日起将税率提高至8%, 消费税的税收收入也从2013年10.8万亿日元猛升至16万亿日元,增长48%。 在短期之内起到了刺激消费、拉动经济的作用。 但2014年加税之后,日本消费者的节约意识随之加强,消费萎缩的负面效果逐渐显现。
原计划于2015年10月将税率提升至10%的法案被迫推迟至2017年4月, 随后又再次延长至2019年10月实施。 3.9万亿日元用于削减财政赤字,1.7万亿日元用于教育。
16760.35亿元 18.7%
12842.79亿元 17.5%
11534.45亿元 19.4%
11173.05亿元 20.61%
个人所得税
5820.24亿元 5.8%
6054.09亿元 6.7%
4837.17亿元 6.6%
3949.27亿元 6.6%
3722.19亿元 6.87%
增值税(中国)是我国的第一大税。
10
3.日本消费税_2
增值税(中国)
2018年4月1日起 制造业等:16%降至13% 交通运输业等:10%降至9% 影视等服务行业:6%保持不变
【评价】增值税降低了3%,就释放 了10000亿人民币。重点降低了 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的税赋,目的 是刺激GDP的增长。世界各国咄 咄逼人!(宏观经济学,扩张财 政政策之减税)
增值税(中国)
3
1.中国税种简介_2
中国历史上出现过20个税种,现行使用的有18个。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行“营改增”)、关税 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房产税、契税 、车辆购置税、车船使用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 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烟叶税、船舶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从2000年起暂停征收) 环保税(2018年1月1日起)

消费税报告分析

消费税报告分析

消费税报告分析消费税,作为一种重要的税收形式,在国家财政收入和经济调控中发挥着关键作用。

本文将对消费税进行深入分析,探讨其内涵、作用、现状以及可能面临的挑战,并提出一些思考和建议。

一、消费税的定义与特点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其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通常针对一些非生活必需品、奢侈品或者对环境、健康有影响的商品和行为。

比如高档化妆品、珠宝首饰、烟酒、燃油等。

消费税的特点之一是税负具有转嫁性,即纳税人往往不是税收的最终承担者,而是通过价格机制将税负转嫁给消费者。

此外,消费税还具有调节消费结构、引导消费方向、增加财政收入等功能。

二、消费税的作用(一)调节消费结构通过对不同消费品设定不同的税率,可以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从而调节消费结构。

例如,对高能耗、高污染的商品征收较高的消费税,有助于减少此类商品的消费,促进绿色、环保产品的普及。

(二)引导消费方向引导消费者形成健康、合理的消费观念。

对烟酒等不利于健康的消费品课以重税,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消费,同时鼓励消费者选择更有益的商品和服务。

(三)增加财政收入作为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消费税为政府提供了稳定的财政资金来源,有助于支持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

三、消费税的现状(一)征收范围当前,我国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在不断调整和优化。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的变化,一些新兴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也逐渐被纳入征收范围,如高档手表、游艇等。

(二)税率设置税率的设置根据商品的性质和政策目标有所不同。

对于一些具有较高社会危害性或者需要限制消费的商品,税率相对较高;而对于一些生活必需品或者鼓励发展的商品,税率则较低。

(三)税收征管税收征管水平在不断提高,通过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税收监管机制等措施,提高了消费税的征收效率和准确性。

四、消费税面临的挑战(一)消费模式的变化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线上消费日益普及,这给消费税的征管带来了新的挑战。

如何准确确定纳税环节、避免税收流失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于成品油消费税的最新政策是什么

关于成品油消费税的最新政策是什么

关于成品油消费税的最新政策是什么成品油消费税的最新政策是什么随着全球能源消耗不断增加和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各国政府开始重视能源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

对于成品油消费税的最新政策,不同国家和地区有着不同的政策措施和调整方向。

本文将介绍一些代表性国家和地区的最新成品油消费税政策。

一、中国的成品油消费税政策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石油消费国之一,成品油消费税政策在中国具有重要的经济和环境意义。

根据2020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中国对于成品油实施阶梯式的消费税。

最新的政策调整是于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对汽油、柴油的消费税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减免。

具体来说,政府根据石油价格变动情况,将汽油、柴油消费税税率调整为变动税率,调整幅度最高为每吨100元。

此政策旨在平抑成品油价格波动,促进能源消费的合理利用。

二、美国的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美国是全球能源消耗最大的国家之一,成品油消费税政策在美国是各州自治的范围内制定和调整。

根据目前最新的数据,美国各州的成品油消费税税率从0.14美元/加仑到0.45美元/加仑不等。

对于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调整,美国各州因地制宜,根据经济需求、能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等因素进行调整。

一些州发展经济和吸引投资,可能会降低成品油消费税税率;而一些州为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可能会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

各州之间的差异使得美国的成品油消费税政策具有多样性。

三、欧盟的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欧盟是一个由27个成员国组成的经济和政治联盟,欧盟的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目前尚未实现统一。

不同成员国间存在较大差异,这一差异主要体现在成品油消费税税率和税收结构方面。

然而,欧盟成员国为了达成环境保护和减少碳排放的共同目标,正在推动绿色税收改革。

这一改革旨在通过提高碳排放成本、鼓励清洁能源发展和降低能源消耗来实现绿色经济转型。

因此,欧盟的成品油消费税政策将逐渐朝着环保方向调整,以减少对传统能源的依赖。

四、日本的成品油消费税政策日本是一个资源相对匮乏的国家,严重依赖进口石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国消费税分析及与日本消费税的比较内容摘要: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是以消费品(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作为课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

我国现行的消费税暂行办法是根据我国的国情国策制定的,随着我国国力不断的上升,消费税对于我国的财政收入的影响也在不断变化。

我们需要了解其他国家现行的消费税,从中借鉴,对日后我国消费税暂行办法的修改有所帮助。

关键词:消费税类型课征范围调节能力一.消费税的演变及广义影响消费税(Excise Tax),是一种古老的税种,Excise一词最早是由拉丁语Accensus变形所得,它的含义就是税。

古时期最早开征的一些税基是现在消费税的前身,具有当代消费税的特性,一般认为最早产生于古罗马帝国时期。

当时,由于农业、手工业的发展,城市的兴起与商业的繁荣,于是相继开征了诸如盐税、酒税等产品税,这就是消费税的原形。

欧洲的中古时代,产品税已发展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这时人们发现,对不同的产品征税会取得不同的效应。

斯密在《国富论》中对此的论述是:对奢侈品征税不会使劳动工资提高,所以对奢侈品征税不会影响工业生产;而对必需品征税,则会提高其价格,使劳动工资增加。

因此,当时的英国税负较轻,并没有使制造业受到侵害,反观其他国家,对生活必需品课予重税的,制造业则受到了重创。

工业革命后,各主要发达国家均建立了市场经济体制,税收体系也日趋健全,在商品税方面,均建立了销售或周转税相结合的商品税制模式,消费税的地位也日趋重要。

消费税对于筹集财政收入、引导合理消费、调节收入差距、保护环境、促进节能减排都有重要的作用。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消费税在世界各国财政收入的比重中有所下降,但随着环境污染、资源枯竭、贫富不均等问题的态势日益严重,各国都开始重视消费税制引导合理消费、间接促进资源合理配置的作用。

二.我国消费税的历史发展与消费税分析(一)我国消费税的历史发展在中国古代,早在周朝就开征了“山泽之赋”,春秋战国时期有渔税、羽翮税、盐税、茶税、矿产品税、皮毛税等。

盐、铁、酒、茶一直是各朝代的主要征税对象,不过有时实行专卖,有时实行征税的方式。

我国现代消费税的开端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后。

我国的消费税是中央税,它是我国国务院财政收入中仅次于增值税的第二大税源。

早在1951年政务院就根据国家公布和实行的《全国税政实施要则》的规定,颁布了《特种消费行为税暂行条例》,开始征收特种消费行为税,后来由于种种原因,消费税被迫取消。

现行课征的消费税则是 1994 年税制改革中新设立的一种税,其法律依据是 1994 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消费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等。

这些规范性文件都是为适应当时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对税收法律制度进行大规模改革的需要而制定的。

它标志着我国的消费税法律制度基本建立起来。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消费税的改革和调整也在随之进行。

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规定自2006年4月1日起,对我国当时消费税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新增了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增列成品油税目,取消护肤护发品税目,还调整了白酒、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等税目的税负水平。

2009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对烟产品消费税政策作了重大调整,除烟产品生产环节的消费税政策有了较大改变,调整了计税价格,提高了消费税税率外,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新政策从5月1日起执行。

政策调整后,甲类香烟的消费税从价税率由原来45%调整至56%,乙类香烟从30%调整至36%,雪茄烟由25%调整至36%。

与此同时,原来的甲乙类香烟划分标准也进行了调整,原来50元的分界线上浮至70元,即每标准条(200 支)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为甲类卷烟,低于此价格的为乙类卷烟。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在文件中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批发销售的所有牌号规格的卷烟,都要按批发卷烟的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乘以5%的税率缴纳批发环节的消费税。

关于此次政策调整的原因,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中的说法是“为了适当增加财政收入,完善烟产品消费税”。

2014年11月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调整了成品油等部分产品消费税政策。

专家认为,调整消费税是整个税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优化了税负结构,凸显了改革的环保指向。

此次消费税政策调整的一大特点,就是有减有增。

其中有五项属于取消或停征,只有成品油一项消费税是提高的,汽油等消费税单位税额提高到0.12元∕升,柴油等消费税单位税额提高到0.14元∕升。

对此,财政部税政司负责人介绍,此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新增收入,会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是增加治理环境污染、应对气候变化的财政资金,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改善人民生活环境。

二是用于促进节约能源,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

中央财政每年将安排专项资金,保障支持新能源汽车发展所需资金。

(二)我国消费税分析从课税范围来看我国的消费税类型现属于有限型消费税,有限型消费税是指征税范围仅限于传统货物项目,包括烟草制品、酒精饮料石油制品,以及机动车辆和各种形式的娱乐活动,征税品目不会超过10-15种。

从调节功能上来看,我国的消费税只要体现的还是一个“寓禁于征”的调节功能。

如烟、酒类产品,从医学上证明其对人体有害,而赌博、娱乐行为也会造成身心不健康,还有资源浪费之嫌。

因此,对这些产品和行为都课征了消费税,且税率较高,寓以不鼓励和限制之意。

正如2009年我国进行消费税调整时的税率改动,全面提高了烟草产品的税率。

比起为政府带来一定的财政收入,消费税等大的作用还是体现在了上述的调节能力,利用消费税的调节功能可以在调整产业结构、引导消费倾向、改善社会风气、提高税制公平程度、防治环境污染、合理配置资源方面都有所作为。

首先看取消汽油和柴油税目,新增成品油税目这一项调整。

在调整税目后,实际是对航空煤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开始征收消费税,即扩大了石油制品的消费税征收范围。

另外,上述增加的某些油品与汽油、柴油具有一定的替代性,部分质量好的产品还可以直接作为汽油、柴油使用。

所以该项调整控制了能源消耗,也调控了消费结构,同时扩大了消费税对石油产品的调控力度。

这是国家在正式的燃油税出台以前应对国际油价上涨以及为未来经济发展节约并储备石油资源的有效措施。

再看对木制一次性筷子征收5%的消费税的规定,由于市场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全排斥木制一次性筷子,所以市场逐渐开发出一种木筷子的替代品——竹筷子。

竹筷子生产周期短,回收利用率高从,使企业节约资源维护生态平衡走可持续发展之路。

这一规定也一定程度响应了中央创建节约型社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的号召。

通过增收消费税来调节,有望实现促进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保护森林资源,改善生态平衡,建立宏观调控的长效机制。

消费税的调整体现了国家的一种产业导向,鼓励发展环境保护型,节约资源型、高附加值的产业,同时也是我国正努力由粗放型增长方式向可持续发展方式转变的一个缩影。

消费税的调整也拓宽了我国消费税的调控范围,体现了我国财政税收的环保、节能导向。

三.其他国家消费税内容以及和我国的对比1989年开征的消费税已成为日本税制体系中的主要税种之一,而且一般认为在今后的税制改革中,消费税的地位会不断上升。

日本的消费税课征范围与我国区别很大,征税项目有100多项几乎包括全部工业品,实际上已经很大程度上覆盖了增值税的作用,属于延伸型消费税。

所以在日本消费税免税的品目屈指可数,仅有地价、有价证券、保险费、邮政邮政商品、残疾人移动工具的修理费、丧葬费等不足20项处于免税品目之列。

由于日本的消费税性质更加接近与增值税,所以征收方式与我国也是有非常大的不同之处。

日本消费税的纳税人分为从事国内经营的纳税人和从事进口贸易的纳税人。

凡从事课税商品、劳务等经营的业者(包括个人业者和法人),均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即使是非居住者个人或国外法人,或者政府部门、公团、公益法人、无法人资格的社团等,只要在日本国内从事课税商品、劳务等到经营,就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但是,考虑到小规模业者的纳税事务负担和对其征税的困难,对一定经营规模以下的小规模业者的纳税义务实行免除即业者免税点,反过来就是超征点制度)。

个体业者和法人上上年度的销售收入为3000万日元以下,则在本年度无需交纳消费税。

日本消费税起征点制度或免税点制度需在每个年度进行确认是它的一个特点。

这样的消费税在引入日本的时候有着重大影响。

消费税的引入,正好赶上了日本泡沫经济的前期,在引入消费税的第一年,国税收入就增长了4兆日元。

1990年跨过了60兆日元,这是日本战后以来国家税收最高纪录。

这样的高税收完全是日本的泡沫经济所导致的高税收,相反如果继续沿用以前累进的个人税收体制,国家税收会有更大提高,从总体上会抑制泡沫。

1997年日本再次将消费税提高2%,当年日本国家税收成为1994-2006年税收的最高峰。

从税收收入变动的情况来看,日本税制改革的结果是造成日本税收收入减少的原因。

消费税的建立是日本税制高个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是通过消费税的征收来弥补由于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降低所造成的税源减少。

它的意义在于拓宽了税源,对范围很广的商品和服务进行征税。

通过相关制度设计,把税收最终转嫁给了消费者,产生更公平的税负,减少对投资的扭曲行为,减轻待机之间的税收负担不均匀公平。

从消费税引入的目的和消费税设计这两点来看,与我国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1989年税制改革开启了日本税制改革从能力支付原则偏离的先河。

改变了过去通过税收制度创造公平社会的原则。

对于富人来说2%、5%甚至即使再次上调到10%的消费税都不足以带来过重的负担,而由于奢侈品税率降低反而能得到一些实惠;而对于低收入家庭来说,税收负担却增加了,这实际上是财富再分配的过程。

四.我国消费税现存的缺陷以及改革思路(一)我国消费税现存缺陷自1994年正式开征消费税以来,我国的消费税制度在调节消费结构、抑制超前消费需求、正确引导消费方向和增加收入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但多年经济高速的发展,产业结构、消费结构的变化、调整,我国现行消费税制及改革力度已不可避免的显示出与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地方,并不能充分真实地反映消费税的立法意图,在征税范围、征收形式和征收环节等方面的缺陷日益凸显的问题。

1.消费税的立法层次不高。

目前我国征收消费税的主要法律依据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其法律地位低于由全国人大制定和颁布的税收法律。

2.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划分不合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