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点测定标准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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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点测定标准操作规程

1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年版(二部)

2 定义:凝点系指一种物质照下述方法测定,由液体凝结为固体时,在短时间内停留不变的最高温度。

3 原理:某些药品具有一定的凝点,纯度变硬,凝点也随之变硬,测定凝点可以区别或检查药品的纯杂程度。

4 检验操作方法

4.1 仪器及用具

架盘药物天平(最大称量100g、分度值0.1g)

软木塞

搅拌器

凝点仪

1000ml烧杯

刻度为0.1℃的温度计

3.2 仪器安装:取一软木塞置于凝点仪的小试管口中,并通过软木塞插入温度计与搅拌器,使温度计汞球的末端距内管底约10mm。将试管用一管夹固定并垂直固定于盛有水冷

却液的1000ml烧杯中,并使冷却液面离烧杯口约20mm。

3.3 操作方法:取供试品(如为液体,量取15ml,如为固体)用架盘天平称取供试品15~20g,加微热温使熔融,置内管中,使迅速冷却,并测定供试品的近似凝点。再将内管置

较近似凝点约高5~10℃的水浴中,使凝结物仅剩极微量的未熔融。将仪器按上述方法装妥,烧杯中加入较供试品近似凝点约低5℃的水中。用搅拌器不断搅拌供试品,每隔30

秒钟观察温度1次,至液体开始凝结,停止搅拌并每隔5~10秒钟观察温度1次,至符合要求。

3结果判定:温度计的汞柱在一点能停留约1分钟不变,或微上

升至最高温度后停留约1分钟不变,即将该温度作为供试品的凝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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