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品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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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客户送检的样品(委托检验样品),样品检验受理与出具检验报告工作程序及流程的规定:
1、客户送检的样品直接由样品受理室受理,有关要求见附件(1)。
2、站样品受理室所做的工作如下:
(1).由客户提出检验申请,提供检验样品和相关检验资料,填写《样品检验申请书》。
(2).样品收样室收样人员根据客户提出的检验申请,正式受理客户提交的送检样品,填写《收费通知书》,由客户到收费窗口交纳检验费。
(3).同时收样人员填写《样品受理与检验报告发放登记表》、《样品检验受理通知书》、《样品检验任务(送检)单》、《样品标识》。
(4).收样人员检查所有资料完整后,按有关要求进行检验样品分发和留样保存,把检验样品和《样品检验任务(送检)单》送到检验科,进行样品交接登记。
3.检验科所做的工作如下:
(1).检验科经交接登记,收到样品后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记录,按标准检验,做好样品标识和原始记录。
(2).检验科把所有项目检验完毕后,打印《检验报告》,《检验报告》要有检验人、复核人、签发人(由授权签字人签发) 签字。
(3).检验科把《检验报告》、《原始记录》和《样品检验任务(送检)单》等有关资料送到站质量管理科。
4.质量管理科所做的工作如下:
《检验报告》由质量管理科制作成《检验报告书》盖上检验章及登记后签发,把每份样品的检验资料归案。
二、采(抽)样的样品,样品检验受理与出具检验报告工作程序及流程的规定:
1、采(抽)样的样品由相关业务科室按规定和要求进行采(抽)样品,有关要求见附件(2)。
2.相关业务科室采(抽)样品工作完成后及时送样品受理室受理,办理样品交接登记手续,样品受理室收样人员根据相关业务科室送来的《采(抽)样记录单》和采(抽)样的样品,填写《采(抽)样品交接单》、《样品受理与检验报告发放登记表》、《样品检验任务(送检)单》、《样品标识》。
3.收样人员检查所有资料完整后,按有关要求进行检验样品分发和留样保存,把检验样品和《样品检验任务(送检)单》送到检验科,进行样品交接登记。
4.检验科检验工作完成后,把《检验报告》、《原始记录》和《样品检验任务(送检)单》等有关资料送到相关业务科室,由相关业务科室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价,出具《评价报告》,《评价报告》要有评价人、复核人、签发人(由授权签字人签发) 签字。
5.相关业务科室把《检验报告》、《评价报告》、《原始记录》和《样品检验任务 (送检)单》等有关资料送到质量管理科。
6.《检验报告》、《评价报告》由质量管理科制作成《检验报告书》盖上检验章及登记后签发,把每份样品的检验资料归案。
检测样品的处置要求
a)样品收样室收样人员接收样品时,填写好交接记录,对样品进行唯一性识别标识,保证样品在流转和检测过程中样品之间不发生混淆,样品在检测过程中应有检测状态标识。
b)样品及资料及时送检测科室( 样品受理人员填写《样品检验任务单》与样品一并送交有关检验科室,由检测科室接样人核对后签收。
c)凡上午收到的样品,正确办理接收手续后,应于当天将检测任务单和检测样品送至检测科室,下午将下班时收到的样品检测应及时与检测科室联系,当天未能安排检测任务时,应于次日上午办理样品交接完毕。
d)各相关检测科室样品管理员应进行交接验收并记录,查看样品状况是否与送检(任务)单相符。对以封装方式送达的样品,应检查封签是否完整有效以及运输过程有无损坏,必要时会同抽样人员进行验收。
e)非日常检测项目由业务科室事先征得检测科室负责人同意,确认可以进行检测时,再按一般手续办理样品交接手续,填写《样品受理通知书》。
样品的接收与管理
a)对现场采集样品,本单位从采集样品到检测结果报告全过程负责,采集样品时要按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采集、保存和运送,采样人员负责移交样品到实验室前的样品管理,样品受理人员负责样品交接过程的样品管理,实验室项目检测人员负责检测过程中的样品管理。
b)突发事件采集的样品和要紧急检测的样品可直接先送至检测科室检测,再补办样品受理手续。检验科室负责对样品所有信息予以描述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