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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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4
物资管理考核办法
为了更好控制使用油矿成本,规范全矿物资管理,增强物资流通效益,使物资管理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办法。
一.各用料单位(基层库)所有上报用料,必须经过每月1号的油矿平衡协调会,方可上报物资需求计划表。这样可以做到平衡、协调全矿的物资存储及使用。漏报、误报造成损失的,一次扣效绩工资50元。
二.基层库实行(月、季、年)的定额管理,做到有效控制合理使用。三.临时急用料计划上报时必须经队长及矿主管领导签字才能上报。如无签字视无效计划发生,影响生产的一次扣效绩工资50元。
四.矿库房必须对所有入库的物资进行严格的质量及数量验收,并对领回的物资质量负全部责任,发现一次产品型号与所报计划不符的,扣绩效工资50元,并做好物资的退还和退换工作。
五.矿中心库房要及时组织生产材料的供应工作,要及时报料单、及时催办、及时拉料、及时发放,发现一次不正点运行扣绩效工资50元。
六.对基层库化学药品的存放、使用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目的清楚。如发现库存和台帐不符,一次扣效绩工资200元。
七.矿库房对领取的物资入库作到手续齐全、完好,发放及时,对库存物资实行永续盘存,日清月结。做好帐、卡、物、资金四对口工作。如发现一项达不到要求的扣效绩工资50元。
八.废旧物资的管理工作:凡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余料、废旧钢材、废旧工具、物资包装容器等废旧物资,全矿任何人都无权私自处理,由厂物资
站统一协调回收处理。若有擅自处理各类废旧物资的单位和个人,发现后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交司法部门。
九.交旧领新的物资,用料单位必须全数上缴后矿库房才能办理对应材料的批拨领取,无理由不交旧料的单位,影响到生产的由该单位负全部责任,并扣除全队效益工资5%。
十.做好全矿的清仓查库报表,按各大类进行全矿范围内材料平衡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