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 版三本合同条件比较分析(总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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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7年12月FIDIC正式发布了三本新版合同条件。本文比较分析了三本合同条件各自的适用范围与结构的差异;业主、承包商、工程师(或业主代表)和DAAB不同的角色定位及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的不同;合同价格类型与支付方式的差异;业主和承包商之间风险分担方式的不同及三本合同条件其他方面的主要差异。希望本文能够对业界相关人士理解三本新版合同条件主要区别有所帮助,进而更好地选择合同条件。 2017年12月,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édération lnternationale des lngénieurs-Conseils, FIDIC)在伦敦举办的国际用户会议上,发布了99版三本合同条件的第二版,分别是: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红皮书)、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黄皮书)和设计-采购-施工与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银皮书)。1999版系列合同条件已经使用了18年,随着国际工程市场的发展和变化以及工程项目管理水平的提升,FIDIC认为有必要针对99版合同条件在应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进行修订,以使其能更好地适应国际工程实践,更具代表性和普遍意义。本文将从17版三本合同条件的适用范围、合同结构、参与方角色定位、合同价格类型与支付方式及风险分配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一、 2017版三本合同条件的适用范围对比分析 17版合同条件仍然沿用99版适用范围。17版红皮书主要适用于承包商按照业主提供的设计进行施工的项目(该项目也可由承包商承担某些土木、机械、
电气和/或构筑物的设计,但承包商负责的设计工作一定不会太多),实践中设计和施工两个阶段分离的DBB(Design Bid Build)承包模式经常采用该合同条件。 17版黄皮书适用于DB (Design and Build)承包模式,在该模式下,承包商根据业主要求,负责项目大部分的设计和施工工作,且可能负责设计并提供生产设备和(或)其他部分工程,还可以包括土木、机械、电气和/或构筑物的任何组合。 17版银皮书适用于采用设计、采购和施工(Engineering,Procurement and Construction,EPC)及交钥匙模式的工厂、基础设施或类似工程。在这种模式下,业主希望对价格和工期有更高的确定性,同时承包商承担项目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工作,并且在此过程中,业主参与度不高。FIDIC在其17版银皮书的说明中并没有明确其适用条件,但给出了三种不适用于银皮书的情况:1)如果投标人没有足够时间或资料以仔细研究和核查业主要求,或进行他们的设计、风险评估和估算;2)如果工程涉及相当数量的地下工程,或投标人未能调查区域内的工程(除非在特殊条款对不可预见的条件予以说明);3)如果业主要严密监督或控制承包商的工作,或要审核大部分施工图纸。FIDIC建议,在上述三种情况下,可以使用黄皮书。从项目的类型来看,红皮书适用于传统类型的土建、房屋及基础设施项目;黄皮书适用于传统的生产设备比较多的项目,如能源、供水、污水处理、厂房和工业综合体等;银皮书主要用于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厂房以及工业综合体。银皮书的诞生源自私人业主的需求,私人业主往往比政府组织在融资或者资金链等方面有更加严格的要求,要求合同价格及工期更加固定,因此,必须将更多的风险分配给承包商承担。建设—运营—转让(Build-Operate-Transfer,
BOT)、公私伙伴(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模式的项目在建设实施阶段的合同较多使用银皮书。二、 2017版三本合同条件结构及相关附件对比分析
17版三本合同条件均包括通用条件、专用条件编写指南及附件(担保函、投标函、中标函(银皮书没有中标函,FIDIC认为银皮书更适合议标)、合同协议书和争端避免/裁决协议书格式)。三本合同条件的通用条件均为21个一级条款,总体结构基本保持一致,但根据其不同的适用范围略有调整,详见表1;专用条件均分为两部分:合同数据(Contract Data)和
特殊条款(Particular Conditions);三本合同条件的附件中的担保函格式一致,其中保函格式参照了国际商会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RDG758,2010年修订本)。表1 17版三本合同条件通用条件一级条款对比
由表1可以看出,三本合同条件仅在第3条(红皮书和黄皮书为“工程师”,银皮书为“业主的管理”)、第5条(红皮书为“分包”,黄皮书和银皮书为“设计”)以及第12条(红皮书为“测量与估价”,黄皮书和银皮书为“竣工后检验”)三个一级条款不同,其他一级条款的名称均保持一致。红皮书和黄皮书有工程师参与,而银皮书为业主代表;红皮书业主承担了大部分或全部设计工作,而黄皮书和银皮书承包商承担了大部分或全部设计,因此黄皮书和银皮书对设计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红皮书是以单价合同为主,因此在测量与估价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而黄皮书和银皮书为总价合同,因此没有相应条款,但黄皮书和银皮书由于项目应用类型的原因增加了竣工后试验的相关规定。可见虽然17版三本合同条件适用范围不同,但通用条件仍然保持着统一和标准化的结构体系,这样做非常有利于用户的使用。但是,由于这三本合同条件适用于不同的情境,所以其二级子条款的调整幅度较大(详见表2),同时有些二级子条款尽管标题相同,具体内容也可能不同,请读者阅读原文时予以注意。表2 17版三本合同条件通用条件不同二级子条款对比
(注:表2中红色部分条款为位置不同但内容基本相同,其他均为内容不同)
表2展示了三本合同条件的通用条件有较大差异或顺序不同的二级条款(第5条和第12条整个一级条款红皮书与黄皮书和银皮书不同,在表2没有列出),其他细节方面的差异请读者直接阅读条款原文,本文不再一一赘述。三、 2017版三本合同条件各方角色定位及责任和义务的不同 17版三本合同条件中的主要参与方为业主、承包商、工程师(银皮书为业主代表)和争端避免/裁决委员会(Dispute Avoidance/Adjudication Board,DAAB)。业主的主要责任和义务包括:1)指明项目的各个要素;2)任命管理合同的工程师(或业主代表);3)给予承包商现场占有权;4)在必要的时候提供信息、指示、同意、批准以及发出通知;5)合同中规定业主要负责的避免任何可能干扰或阻碍工程进展的行为;6)提供合同中规定业主要负责的保障、材料并实施各项工作(若这些工作根据合同的规定构成工程的组成部分);7)在必要时指定专业分包商和供应商;8)允许承包商实施整个工程。当然,业主最基本的义务是在承包商完成相应工作时按时并足额向其支付工程款。承包商的主要责任和义务包括:1)以应有的努力在合同规定的竣工时间内实施并完成工程;2)按照合同的规定以及工程师(或业主代表)的指示使用材料、设备以及工艺;3)在合同期内为其负责的各项义务提供保证、保障和保险;4)提供工程执行和竣工所需的信息和通知,并在可能增加工程成本或竣工时间可能延长时告知业主;5)履行其他日常管理职能。对红皮书而言,业主承担了大部分或全部的设计工作,承包商承担了施工任务;对于黄皮书,设计和施工的任务均由承包商承担(承包商常常也负责设备和材料的采购);银
皮书一般承包商承担所有的设计和施工任务的同时,还可能承担更多的设备和材料的采购、项目试运行及业主人员培训等工作。工程师和业主代表均要满足:1) 有能力执行业主分配给其的任务;2)熟练运用合同规定的主导语言;3)应为专业人士;4)若为法人实体,则应指定并授权给自然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同时要求工程师应有从事类似工程的资质和经验,而对业主代表则没有类似的明确的要求。从工作范围的角度而言,业主代表的工作主要在沟通、指示、同意和决定等方面;而工程师除了业主代表的上述职责范围外,还可决定支付、变更、试验、验收等专业事项。除了在解决争端时,业主代表和工程师行使的是“中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