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现代物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关于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意见和建议
关于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意见和建议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现代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发展现代服务业不仅可以提供更多就业机会,还可以提高经济效益,改善人民生活质量。
同时,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也有助于培养人才、促进科技创新、推动社会进步等方面。
以下是关于发展现代服务业的一些建议和意见:首先,加大政府投入和政策支持。
政府应该加大对现代服务业的投入力度,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服务业领域,并出台有利于现代服务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法规。
例如,政府可以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减少现代服务业企业的税费负担,为服务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注册和审批流程,推动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其次,加强现代服务业的人才培养。
现代服务业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非常高,因此,政府和教育机构应该加大对现代服务业相关人才培养的力度。
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增强他们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为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人力保障。
第三,推动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发展。
现代服务业与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发展密切相关,只有紧跟时代的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发展,才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的需求。
政府应该制定相关政策,鼓励现代服务业与科技企业合作,共同推进科技创新和信息化发展。
此外,还可以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支持现代服务业企业开展科技研发活动,提高其核心竞争力。
第四,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发展现代服务业需要吸取国外的先进经验和理念,与国际接轨,才能在全球市场中具备竞争力。
政府应该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国外相关机构和企业的合作,引进和培养国际化人才,吸引外国投资,促进国际现代服务业的交流与合作。
同时,还应加强对外宣传,提高国际影响力,打造中国现代服务业的品牌形象。
最后,加强行业监管和规范。
现代服务业有着广泛的类型和范围,其中一些涉及到人们的切身利益和生活安全。
政府应该加强对现代服务业的监管,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和服务质量监督,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行业标准,提高现代服务业的整体水平和形象。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物业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物业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9.22•【字号】杭政办[2013]5号•【施行日期】2013.10.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物业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13〕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现代物业服务业向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提高居民生活品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物业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2〕1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促进我市现代物业服务业健康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一)总体要求:坚持“完善体制、健全制度、政府扶持、规范服务、倡导自治、加快发展”的工作方针,规范物业服务市场,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强化业主自治能力,提升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推动物业服务业不断向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规范化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十二五”期末,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平均覆盖率达80%以上,其中新建住宅小区实现物业服务全覆盖,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或准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70%以上;本市注册的国家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达到35家,二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50家,其中年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上的全国性物业服务企业达1-3家,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全省性物业服务企业达到3-5家;健全完善物业管理政策法规体系,促进物业服务规范率全面提升,业主自治能力显著提高。
二、扶持政策(一)实行财政扶持政策。
1.设立市现代物业服务业专项发展引导资金。
为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实现我市物业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设立市现代物业服务业专项发展引导资金,每年新增适当经费,用于引导和鼓励物业服务行业龙头企业、创新型企业和品牌企业的发展,支持物业服务行业人才培养和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奖励在节能减排、安置就业、社区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物业服务企业等。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2.09•【字号】常政办发〔2020〕106号•【施行日期】2020.12.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关于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2月9日关于推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增创新优势,切实打响“常州服务”品牌,进一步提升城市能级和综合竞争力,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紧围绕我市“国际化智造名城、长三角中轴枢纽”定位和“五大明星城”建设,以实现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为核心主题,以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为鲜明主线,加快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加快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加快推动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壮大,着力培育一批有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头部企业,着力打造一批各具特色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着力构建若干具有较高显示度和较强竞争力的优势服务业集群,基本形成结构优化、服务优质、布局合理、融合共生的服务业发展新格局,积极打造国家“两业”融合发展新标杆、长三角“三新”经济发展新高地。
(二)发展目标服务业贡献度实现新突破。
服务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不断增强,到2025年服务业增加值达到5000亿元以上,生产性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0%左右,服务业税收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达到45%以上,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45%左右,服务业投资年均增长10%左右。
关于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意见和建议
关于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意见和建议意见和建议一、背景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服务业已成为全球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展现代服务业对于推动经济增长、提升产业竞争力、改善居民生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我们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二、加强政策支持1·制定鼓励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包括减税、减免社保费等优惠政策。
2·支持服务业创新发展,加大对科技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的支持力度。
3·健全服务业法律法规,提供良好的法律保护环境。
三、促进服务业升级1·培育新兴服务业,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物联网等领域的支持。
2·加强服务业与制造业的融合发展,推动智能制造与智能服务相互融合。
3·推动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加强培训和技能提升。
四、提升服务质量1·加强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统一的服务行业标准和规范。
2·建立健全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加强对服务行业的监管和评估。
3·提升服务人员素质,加强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
五、拓展服务业对外开放1·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吸引外资进入服务业领域。
2·推动服务业国际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服务业交流与合作。
3·提升服务业对外竞争力,培育国际知名服务品牌。
六、加强监管和执法1·建立完善的服务业监管和执法机制,加强对服务业市场的监督和管理。
2·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营造公平竞争的服务市场环境。
3·完善消费者维权机制,加强对服务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附件:附件1:服务业发展数据统计表附件2:现代服务业政策法规汇编法律名词及注释:1·减税:减少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各类税收的政策措施。
2·社保费:社会保险费用,由企业和个人按一定比例缴纳,用于提供社会保障。
3·鼓励服务业发展政策:针对服务业制定的各项激励和优惠政策。
4·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对服务质量进行评估和检测的一系列标准和方法。
关于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关于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商丘市加快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作方案》(商政[2022)46号),推动我县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引领消费升级、扩大社会就业,增强我县经济发展的韧性和活力,促进经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打造“五个柘城”,实施服务业“金钥匙计划”,顺应技术革命、产业变革、消费升级趋势,以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建设现代服务业强市为目标,着力在中心引领、产业融合、创新驱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等关键领域突破发展,努力形成制度更加优化、市场更加活跃、供需更高水平的平衡发展格局,实现服务业产业倍增目标,加快构建现代服务业体系,推动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路径。
坚持创新赋能,推动供需平衡。
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以创新培育竞争力,深化技术、管理、模式创新,激发市场潜力活力,以新需求激发新供给、以新供给引领新消费,形成供需更高水平动态平衡。
坚持中心引领,推动区域协同。
强化中心城区引领带动作用,集聚高端资源要素,提升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枢纽和高端消费中心功能,推动县域服务业特色发展,提升全县服务业整体发展水平。
坚持重点突破,推动融合发展。
聚焦供需矛盾突出、带动力强的科技、信息、供应链等重点行业,着力破解难题,培育竞争优势,加快服务业与农业、服务业与制造业,服务业各领域之间的融合发展。
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环境优化。
推动服务业纵深改革、扩大开放、治理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在要素保障、行业监管、政策集成等方面变革突破,破解市场主体痛点难点,建设一流的现代服务业发展生态。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现代服务业强县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水平明显提升,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速高于全市1个百分点,服务业税收、从业人员规模稳步提升。
对物业发展的建议和意见
对物业发展的建议和意见对物业发展的建议和意见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现代社会对物业的需求也越来越高。
物业产业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维护社会秩序、提供居住和商业服务等重要职责。
然而,当前的物业发展仍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为此,我们需要提出适应时代发展的建议和意见,以推动物业产业的持续发展。
首先,我们建议物业公司注重提高服务质量。
服务是物业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优质的服务能够提升居民和商户的满意度,进而增加客户粘性。
为此,物业公司应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确保员工能够提供周到、细致、有针对性的服务。
建立健全的服务标准和监督机制,及时解决客户的问题和投诉,构建一个良好的服务品牌形象。
其次,我们建议物业公司加强与社区居民的沟通与合作。
社区居民是物业服务的主要对象和受益者,他们对物业公司的满意度将直接影响物业产业的发展。
因此,物业公司应建立起与居民的有效沟通渠道,了解居民的需求和关切,根据居民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改进和调整。
同时,物业公司还应积极参与社区的建设和管理,与居民共同维护社区的安全、卫生和环境。
通过加强与社区居民的合作,物业公司可以提高服务的精准度和针对性,为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品质。
另外,我们建议物业公司加强信息化建设。
信息化是提高物业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可以帮助物业公司实现信息的高效流动、数据的准确收集和分析等功能。
物业公司可以推行物业管理系统,整合信息资源,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通过建立移动APP等平台,为居民提供在线报修、缴费等便捷服务,提高服务的便利性和时效性。
此外,物业公司还可以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对物业管理进行精细化、个性化的分析和预测,进一步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最后,我们建议政府部门加大对物业产业的支持和引导力度。
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行业引导,对于物业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政府可以加大对物业服务行业的扶持力度,提供税收优惠和资金支持,鼓励物业公司进行创新和发展,推动物业服务产业的升级和转型。
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征求意见建议
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征求意见建议高质量发展是指经济社会的发展在保持较高速度的同时,要追求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保护环境的目标,提高发展质量、效益和可持续性。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国高质量发展,我们征求各界的意见建议,以期能够制定出更加科学合理的发展策略和政策。
一、优化经济结构1. 发展现代服务业。
我国服务业占比较低,但是具有巨大潜力。
我们应加大对现代服务业的扶持力度,提高其发展水平和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
2. 加大对创新产业的支持。
创新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我们要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培育国家级创新平台,吸引和留住高端人才,提高我国在先进科技领域的竞争力。
3. 加强产业链的协调发展。
我们要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不同产业间的协同发展,加快建设产业链,提高产业附加值和整体竞争力。
二、提升生态环境质量1. 加大环境治理力度。
我们要加大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力度,对违法企业进行严格惩罚,完善和执行更加严格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推动实施绿色发展。
2. 保护生态资源。
我们要优先保护生态脆弱区域和重要生态功能区,加大对生态系统的保护和修复力度,推动建设美丽中国。
3. 推动绿色产业发展。
我们要鼓励发展绿色产业,推动传统产业向绿色低碳方向转型,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环境友好型。
三、改善民生福祉1. 建设优质教育体系。
我们要提高教育投入,确保每个孩子都能接受优质教育,关注农村和贫困地区的教育问题,加强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发展。
2. 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我们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建设和谐社会。
3. 改善就业环境。
我们要积极推动就业创业政策,鼓励大学生和农民工就业创业,提高就业质量和稳定性。
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1. 加强区域协调规划。
我们要制定区域发展规划,推动不同地区的协调发展,减小区域差距,促进共同繁荣。
2.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我们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提升交通、能源、通讯等基础设施水平,推动区域经济的互联互通。
关于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意见和建议
关于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意见和建议关于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意见和建议第一章背景概述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服务业对经济增长的贡献日益增强。
然而,现代服务业仍面临着一系列挑战和问题,需要加强发展和改善。
本文将就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优化政策环境1.制定相应的政策支持措施,鼓励创新和创业,提高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激励机制。
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升服务业的科技水平。
3.减少行政审批程序,简化行政审批流程,为现代服务业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政务服务。
第三章提升人才培养与引进1.加强与高校、培训机构的合作,开设相关服务业人才培养项目,培养更多具备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的服务业人才。
2.制定并完善相应的人才引进政策,吸引海外优秀人才和高层次人才来我国发展,推动现代服务业的国际化进程。
第四章优化服务业发展结构1.加大金融服务业的支持力度,推动金融服务创新,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2.发展数字经济与互联网经济,推动传统服务业向互联网+转型,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第五章加强服务业与实体经济的融合1.推动服务业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发展现代制造业服务,支持制造业提升附加值。
2.引导服务业向农村和中西部地区扩展,为农村和中西部地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第六章加强监管和规范1.健全现代服务业监管体系,加强市场准入和服务质量监督,保障消费者权益。
2.建立信用评价机制,对现代服务业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和公示,提高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附件:________1.政策法规和相关文件。
2.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实施细则和指南。
法律名词及注释:________1.知识产权:________指经济主体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
2.行政审批:________指相关部门对企业、个人申请事项进行审批和决策的行为。
3.互联网+:________指以互联网为基础,整合各行业和领域资源,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和经济模式。
关于推进物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附件1关于《关于推进物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起草说明现将《关于推进物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起草背景2021年1月1日《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市的物业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段,走向法制化道路。
但条例施行后,发现当前我市的物业管理服务整体水平不高。
物业服务企业无奖无罚,缺乏有效监管抓手;业委会用权过度,引发小区矛盾、法院诉量日趋增多;物业服务投诉纠纷居高不下,居民群众对物业服务的评价不高,幸福感、获得感不够。
因此,需要进一步对我市的物业服务业发展再审视和再定位,有必要制定相关监管、扶持等一系列措施,促进物业管理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深度融合,进一步促进物业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和谐发展,切实增强居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二、起草依据依据《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物业领域党建统领全面提升住宅小区居住品质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制定。
三、主要内容本实施意见主要分为三大块内容: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
(一)发展目标明确了到2027年底,全市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业发展整体水平明显提高的一些具体指标数据。
(二)主要任务1.全面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坚持党对物业工作的领导,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全域推进“清廉物业”建设。
2.全面强化物业服务市场监管体系。
完善物业项目招投标机制,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加强物业服务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信用等级管理及应用,强化执法环境建设。
3.全面构建业委会良性运营体系。
优化业委会配置,规范业委会运行,加强业委会监督。
4.全面创新物业服务多元化产业体系。
推行“多类型”物业服务模式,推广“大物业”服务模式,探索培育“城市服务运营商”。
5.全面改善物业服务业营商环境体系。
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加强人才队伍培养。
(三)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
6.加强要素保障。
7.加强工作协同(另附物业管理中相关部门职责分工表)。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现代物业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现代物业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5.25•【字号】哈政发[2014]7号•【施行日期】2014.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现代物业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哈政发〔2014〕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为优化物业市场发展环境,充分发挥物业管理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结合实际,现就支持我市现代物业服务业发展有关事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一)总体要求。
以构建业务完备、服务优质、竞争有序、管理规范的现代物业服务体系为目标,重点扶持一批运营规范、服务优质、信用良好的骨干物业服务企业,支持其扩大管理规模、增强发展实力、提高队伍素质,促进全市物业服务水平大幅提升、居民居住环境明显改善。
(二)发展目标。
到2016年,培育物业管理规模40万平方米以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骨干物业服务企业达到100-150家,其中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达到10-20家、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达到3-5家。
二、鼓励和扶持物业服务企业做大做强(一)简化行政审批程序。
对骨干物业服务企业办理资质证书换发、变更、补发以及外地备案登记等业务的,有关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办理时限,符合条件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扶持企业开拓市场扩大规模。
对骨干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建设规模15万平方米以上的物业项目招投标的,给予适当加分的政策鼓励,并对其承接的项目减免50%的信用保证金;对市、区财政投资建设的公共场所以及通过招投标方式实施物业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原则上在骨干物业服务企业中招标产生;对政府组织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公租房、廉租房、棚改项目等,在物业招投标时优先考虑骨干物业服务企业。
关于全面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关于全面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推动我县现代服务业数字化、高端化、品质化、融合化发展,构建优质高效的现代服务业体系,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推动生产性服务业高端化发展(-)提升检验检测服务能力。
对当年新批准的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
对当年新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的企业,奖励20万元。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二)培育生产性服务业企业。
对符合省、市发展导向且年度研发设计、物流系统、数据信息系统、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等方面投入超过300万元的在库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按其实际投资额给予20%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鼓励工业、建筑业企业服务化发展,企业将其研发设计、技术平台、物流运输、投资服务、信息软件服务、售后服务等非主营业务分离并设立服务业企业的,经评定,新设立企业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可保留其自有土地用途暂不变更,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上,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50万元;从获奖次年开始连续三年,对主营业务收入增速超过15%的企业,每年奖励10万元。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商务局)(三)推动跨界融合发展。
对当年新评为国家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的企业、区域,分别给予8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对当年新评为省级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试点的企业、区域,分别给予50万元、80万元的奖励。
引进军民融合综合性服务平台,在平台运行首个年度给予不超过150万元启动资金支持(计入当年补助资金总额),根据运作成效给予不超过300万元/年补助,补助一般不超过三年,运作成效特别显著的可延长补助年限。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二、促进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发展(四)鼓励景区村庄探索市场化运营模式。
对景区村庄实现整村运营,签署整村运营协议,首次与村集体合作成立运营公司,并正常运营达一年以上,每年给村集体经济带来新增收入50万元以上的,给予运营公司新增收入10%的奖励,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
济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济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25•【字号】济政字〔2020〕84号•【施行日期】2020.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济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政字〔2020〕8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曲阜文化建设示范区管委会(推进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关于推动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人民政府2020年12月25日关于推动全市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展现代服务业是推进服务业动能转换和高质量发展的主攻方向,为提升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能级,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重大战略和发展重点,坚持市场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方向,通过加强领导、政策扶持,进一步强化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提升现代服务业的整体素质,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领域(一)信息服务业。
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新技术研发及其在服务业领域的转化应用。
支持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直播经济等新模式有序发展。
推进互联网企业与服务业企业深层次合作,依托互联网技术拓展市场、做强品牌。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大数据中心)(二)科技服务业。
充分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加快实施与扩内需、保增长密切相关的重大科技研发,为重点产业振兴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加快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三)文化旅游业。
物业服务质量提升意见征集
物业服务质量提升意见征集在当今社会中,优质的物业服务已经成为每个住户的基本需求。
良好的物业服务不仅能提升小区的整体形象,也能增强居民的生活体验和归属感。
然而,一些物业公司在服务质量方面仍存在不足,亟待进一步完善和提升。
通过广泛征集意见,我们可以找到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的关键举措。
加强物业人员的专业培训物业公司应高度重视员工培训,定期组织专业培训,提升员工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技能。
一方面,可邀请行业内资深专家进行专业知识培训,包括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安全管理、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内容;另一方面,可开展针对性的服务技能培训,培养员工的沟通协调能力、应急处理能力等,使他们能够以专业、贴心的态度为住户提供服务。
优化物业服务流程现代物业管理讲究流程化、标准化,只有建立科学合理的服务流程,才能确保服务质量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物业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优化各项服务流程,明确服务标准和时限要求,并严格执行。
还要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住户反馈,提升服务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加强物业设施的维护和升级良好的物业设施是提升服务质量的基础。
物业公司应当定期对小区内的各项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设施处于良好运转状态。
还要根据住户的实际需求,适时升级完善设施,提升小区的环境品质和生活便利性。
丰富物业文化建设物业服务不仅仅局限于日常事务处理,还应注重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社区氛围。
物业公司可组织各类文体活动,增进邻里间的交流互动,满足住户的精神文化需求。
还要重视小区环境的美化,营造舒适宜人的生活环境,提升小区的整体形象。
加强物业公司的自身建设要想持续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物业公司自身的建设也是关键所在。
一方面,要不断完善公司的管理制度,健全责任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要加强员工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工作积极性。
只有物业公司自身实力不断增强,才能为住户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通过以上几方面的努力,相信物业服务质量定能得到有效提升,为广大住户创造更美好的生活环境。
关于促进全市现代物业服务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关于促进全市现代物业服务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79号)、《x省物业管理条例》(x省人大常委会第55号公告)、《x市物业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56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物业服务业的若干意见》(x政办发〔x〕19号)、《x省司法厅、x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化解物业管理纠纷的指导意见》(x司〔x〕126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进一步理顺物业服务业管理体制,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和镇(街道)属地管理的职能,落实有关物业服务业的优惠政策,解决制约物业服务业发展的瓶颈问题,规范行业经营行为,提升行业发展水平,促进我市物业服务业健康发展,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对物业服务业的需要。
二、健全物业服务业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责(二)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负责“的原则,建立市、镇(街道)、社区(村)三级物业管理体系;设立市物业管理处,配备专业人员,加强对全市物业行业的监管服务指导力度;强化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发挥社区(村)主体作用。
(三)明确市级部门管理监督职责。
成立市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城建副市长任组长,建设、发改、行政执法、规划、环保、市场监管、司法、公安、消防、社区建设办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由市建设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研究部署、综合协调全市物业管理工作。
(四)强化市建设局行业主管部门职责,负责物业服务行业的指导、管理和监督,研究制定全市物业服务管理政策,对镇(街道)、社区(村)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考核;负责设立市物业管理处,配备专业人员,加强对全市物业行业的监管服务指导力度。
(五)明确各镇(街道)属地管理职责。
镇(街道)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的组织领导和管理监督工作,指导业主大会、业委会的成立和换届,负责对业委会开展工作的活动经费进行监管。
关于推进物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关于推进物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镇社区治理、推进现代社区建设等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物业管理服务需求,有效破解我市物业服务业发展瓶颈,推动我市物业管理服务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发展目标到2027年底,全市物业管理和物业服务业发展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住宅小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98%以上。
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新增“红色物业”项目超120个、“清廉物业”小区60个以上、物业管理优秀住宅小区(大厦)40个以上,业主总体满意率达到85%以上;物业服务企业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力争打造AAA级物业服务企业15家以上、A级以上50家以上,打造“绍兴物业品牌”,培育年营收入5000万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10家,年营业收入3000万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20家,累计新增就业岗位1万个以上。
二、主要任务(一)全面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1.坚持党对物业工作的领导。
支持各地成立物业行业党委,统筹指导本地物业服务行业党建工作,推动物业服务企业成立党组织。
鼓励业委会和物业项目党员负责人担任社区党组织兼职委员,抓实社区物业党建联建,积极培育“红色物业”,着力提升小区物业服务效能。
2.压实属地管理责任。
区、县(市)人民政府是辖区物业管理的责任主体,加快落实街道(乡镇)开展物业管理活动的人员配置和经费保障。
街道(乡镇)要建立健全居住社区综合治理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物业服务质量评价,建立业委会成员年度考核评价机制,考核结果向全体业主公布。
深化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制定物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指导意见,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
3.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区、县(市)人民政府要逐级建立健全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辖区物业管理中综合性难点问题。
建立党建引领下的社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协同机制,制定《三方协同共治指导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物业服务业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物业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2〕19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代物业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我省物业服务业发展迅速,但还存在产业层次偏低、服务能力偏弱、发展环境亟待改善等问题。
为进一步发挥现代物业服务业在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发展现代物业服务业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宗旨,以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为导向,着力加强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规范服务标准,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核心竞争力、较高品牌美誉度的物业服务企业,努力构建业务完备、服务优质、竞争有序、管理规范的现代物业服务业体系。
(二)目标任务。
到2015年,全省物业服务业发展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各项指标力争位居全国前列。
——物业服务覆盖面持续扩大。
在城镇新建住宅小区全面实现物业服务的基础上,到2015年,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或准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70%以上,住宅物业服务平均覆盖率达到80%以上;新建非住宅物业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
——物业服务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各类物业管理示范项目所占比例达到10%以上,物业服务区域业主的总体满意率达到80%以上。
——物业服务行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
培育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10—20家,其中若干个骨干企业年营业收入力争达到10亿元以上,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年营业收入占行业总量的30%以上,实现物业服务企业上市零的突破;物业服务行业年营业收入达到220亿元以上,累计新增就业岗位30万个,对经济发展和就业的贡献率稳步提高。
二、着力提高行业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一)不断健全物业服务体系。
积极拓宽物业服务领域,从住宅物业服务加快向办公楼、工业企业、医院、学校、市政设施、城市综合体、农居点的多种物业服务延伸拓展,从建成交付后的建筑物管理向物业全过程管理和为居住者提供全面服务延伸拓展,加快形成完备的现代物业服务体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推动现代物业服务业高质・发展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为促进我市物业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现代物业服务能力与水平,加快行业发展机制改革创新,推进物业管理与基层社会治理融合,着力破解物业服务管理与发展中的难题和瓶颈问题,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行业发展更健康。
现就推动我市现代物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对标“中国式现代化”与“两个先行”目标,统筹推进物业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物业管理服务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助推基层治理能力提升;推动物业服务向更高的专业化、标准化、智慧化、精细化、优质化发展,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优化物业服务市场环境,促进物业企业品牌化发展与转型升级,助推物业企业向“准公共服务供应商”“城市运营商”转型,全面提升物业行业整体发展水平;着力形成“党建统领、法治保障、政府支持、基层主导、普惠共享”的城市物业服务业发展新格局,为群众提供高品质、人性化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市物业行业机制体制更加完善,现代物业服务水平明显提高,行业市场环境发展不断优化,物业管理与社会治理成效不断显现,群众对物业服务满意度明显提升,积极打造“宜居在嘉,物业最优”的现代物业管理示范城市。
——社区基层治理能力不断增强。
党建统领的业主自治与物业服务深度融合,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省、市级红色物业项目创建达到400个。
——物业行业管理机制更加完善。
建立健全街道、社区物业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物业管理人员体制;建立物业费调价、优质优价、菜单式服务机制,服务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
——物业服务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全市物业服务专业化、智慧化、精细化水平明显提升,住宅小区专业物业服务覆盖达到95%以上,居民对物业服务的满意度持续提升,打造一批具备高品质物业服务、和谐美好生活环境的品质小区和楼宇。
——物业服务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物业服务企业规模化、多元化发展不断扩大,形成一批优质品牌物业。
全市营收上亿规模企业力争达到15家,累计新增就业岗位1.5万个以上,物业服务业营收突破40亿元。
三、重点任务(一)聚焦党建统领,推动基层治理与物业服务融合。
1,优化基层管理组织体系。
理顺物业管理与社区治理的关系,探索试点县(市、区)、街道、社区三级管理体制,增设街道、社区物业管理机构,配备负责日常物业管理工作专职人员,监督指导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党组织建设、管理,人员经费纳入财政保障,打通行业管理与社会治理“最后一公里二大力推进住宅小区业委会组建,督促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成立业主委员会,力争2025年住宅小区业委会数量达到1500个以上,不断增强业主自我管理服务能力。
各地要对小区业委会组建率纳入镇(街道)考核,对业委会组建工作推进有力的社区给予不低于2万元的工作经费奖励。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位列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
以下工作均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参与,不再单独列出)2,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健全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基层治理体系。
严把业委会人选关,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参选业主委员会,新组建或新换届的业委会党员比例原则不低于50%,推动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与业主委员会、物业企业管理人员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完善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业委会、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多方联动议事机制,创新议事协商载体,化解物业服务矛盾纠纷;积极推动小区文明城市创建,开展小区环境提升行动,持续推进部门执法进小区,构建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同共治的小区监管机制,形成基层治理合力。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建设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推动“红色物业”提质扩面。
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应建尽建,强化物业管理领域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
充分挖掘小区各类空间资源,打造“红色物业”党建阵地。
健全“红色物业”多方议事机制,共商共议小区事务,调解处理矛盾纠纷,全面提升物业服务。
开展“红色物业”项目创建,形成省、市二级示范体系,不断提升小区居住品质,擦亮“红色物业”品牌,各地对成功创建省级“红色物业”项目给予一次性不低于2万元的奖励。
到2025年,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覆盖率达到60%以上,全市“红色物业”党建阵地达到IOoO个,省级、市级“红色物业”项目不少于400个。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建设局、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聚焦营商环境,增强物业服务企业市场活力4.推进物业行业信用建设。
建立健全物业服务诚信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物业服务市场监管体制,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管理和行业监管联动机制,提升全市3A信用企业数。
推进信用信息数据共享,完善智慧社区(物业)平台功能,采集、公布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建立企业画像。
强化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运用及动态跟踪监管,形成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促进优胜劣汰。
各地对初次评为3A信用的企业给予不低于8万元的奖励,连续三年被评为3A信用的企业再给予不低于3万元奖励,到2025年全市3A信用物业服务企业达20家。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5.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制度,加快建立行业协会专家库。
鼓励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投标方式开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活动。
结合物业企业信用管理,合理运用物业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向业委会提供优秀物业服务企业参考名录,提高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双向选择适配度。
鼓励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红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推动形成物业服务市场“优胜劣汰,失信失业”的市场环境。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6.打造规范健全的行业秩序。
实施物业领域行业整治专项行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物业领域急难愁盼问题。
加大执法力度,依托“双随机、一公开”,开展物业项目的联合监督检查。
强化问题排摸和源头治理,进一步理顺物业管理体制,健全物业行业运行机制,查处曝光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依法规范行业秩序,促进物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三)聚焦行业标准,夯实物业服务发展基础7•完善物业服务基础法治体系。
进一步贯彻落实《嘉兴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新形势下对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方向和物业领域矛盾焦点,2024年底前制定出台《嘉兴市物业管理实施细则》,全面推动立法成果落地,有效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升行业法治水平。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司法局)8.建立健全物业费价格机制。
2023年底前出台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建立完善物业费定价、调整制度,健全前期物业收费管理机制。
以物业服务等级及物业服务成本为基础,完善的物业服务市场化价格调节体系,建立服务和价格“菜单式”双向选择机制,引导行业协会定期发布行业收费监测信息。
依法查处群众反映强烈价格违法的物业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建设局)9.推动物业行业标准化建设。
支持行业协会制定物业服务行业团体标准,推进物业服务标准体系建设。
逐步建立住宅小区、商务楼宇、行政办公、产业园区等服务等级标准、“红色物业”创建标准、业委会业主大会、物业服务项目全流程管理标准管理等一系列标准指引,逐步满足物业服务领域行业发展的需要,形成物业服务行业标准体系。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组织部)(四)聚焦居住品质,全域提升物业服务质量。
10.提升专业物业服务覆盖。
进一步巩固住宅小区无物业管理清零攻坚成果,引导鼓励专业物业服务企业接管社区托管、业主自管的住宅小区。
推动专业物业企业与社区合作,完善老旧小区物业服务长效机制,提升居民花钱买服务意识,推进专业物业覆盖工作。
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优势,发展“大物业”管理模式,实现物业服务与网格管理、治安管理、市政服务等社区服务工作深度融合。
各地对物业服务企业主动承接老旧小区管理的,要按照“以奖代补”的形式对符合考核要求的企业,给予不少于0.25元/平方米的考核补贴,到2025年全市住宅小区专业物业覆盖达到95%以上。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LL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水平。
落实企业服务质量主体责任,建立服务投诉快速处理机制,加强设施设备共用部位巡检和养护。
如实公布物业服务信息,服务合同的履行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将企业的履约与服务质量评价结果作为年度考核重要指标。
试点探索物业费物业费“信托制”、第三方承接查验等监管机制,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提供差异化、个性化服务,推动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
开展市级"温馨'嘉'园”品牌评选活动,对于获评项目给予不低于5万元奖励,树立“宜居在嘉,物业最优”典范。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12.提升物业服务应急处置能力。
推动街道、社区与物业企业建立公共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强化各类风险防范应对。
完善人防、物防、技防设施配备,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组建,制定突发事件、灾害天气、公共卫生等应急预案,加强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应急演练及员工应急处理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培训,提升物业企业应急处置能力。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13.完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
健全维修资金、保修金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嘉兴市物业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嘉兴市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出台实施,完善资金的归集、存储、续筹、使用的闭环管理。
进一步优化使用审批流程,畅通紧急维修事项使用维修资金的绿色通道,提高资金使用管理水平和绩效。
加强资金管理,实现保值增值,加大公开力度,定期开展检查、审计,公布维修资金归集、使用、增值情况。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市法院、市审计局)(五)聚焦物业服务新业态,推动服务经济新增长14.“强社惠民”集成改革扩面推进。
以强经济、惠民生为出发点,强化社区自我造血功能,统筹集成社区碎片化资源,强化社区资源整合和空间利用,盘活社区公共资产、集体资产、闲置资产,打造一批标志性强社惠民项目。
深化街道社区与物业服务企业合作,通过实施联合成立强社公司、“社区管理+企业运营”、“大物业管理”等模式,优化社区运营管理体制机制,降低日常运营成本。
加快完善社区服务设施,着力提升“一老一小”群体服务供给水平。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国资委、市委改革办、市卫生健康委)15.支持物业服务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