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中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
刑事诉讼被害人权利保护
浅析刑事诉讼被害人的权利保护摘要:随着人权保护思想的发展,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保障备受各方关注。
被害人作为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平等的诉讼地位,也应当享有相应的诉讼权利。
但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对被害人的诉讼权利却缺乏足够的保障。
因此,应从立法上完善对被害人的权利保护,建立被害人诉讼权利保护机制,以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利。
关键词:刑事诉讼;被害人;权利保护目前无论是在学界还是司法实践中,人们都将关注的重心放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上。
毫无疑问,在刑事诉讼中,由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被追诉对象,面对的是强大的司法机关,因而需要给予他们较全面的诉讼权利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但是,在笔者看来,我们在强调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利的同时,也应看到,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作为当事人,其在刑事诉讼中也应享有相应的权利并给予足够的重视。
一、被害人法律地位的演变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是指其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财产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直接遭受犯罪侵害并参与诉讼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刑事被害人的诉讼地位在历史上经历了曲折的变化过程。
在古代的弹劾式诉讼制度中,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不加区分,被害人拥有独立的起诉权。
没有被害人的起诉,法院不会自行发动审判活动,被害人实际上居于原告人的地位。
而随着国家追诉原则的产生,这种建立在私人追诉原则基础上的诉讼制度逐渐为纠问式诉讼制度所取代。
而在纠问式诉讼制度中,对犯罪的追诉被视为国家专门机构的法定职责,追诉也被视为一种国家职能活动,被害人不再担当原告人的角色而处于证人的地位,其主要任务是协助追诉部门完成对被追诉者进行定罪惩罚。
被害人的这种诉讼地位延续了相当长的一段时期,以至于在近代西方各国完成司法改革之后,被害人的地位也并没有得到立即的改变。
然而,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随着国际人权保障运动的广泛开展,加强对被害人在刑事司法中的权利保障普遍成为各国司法改革的重要目标,被害人在刑事司法中的地位和诉讼角色问题终于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
刑事被害人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权利保障
害人法 人和非法人团体 以及 自然和社会公益。本文仅对 公诉 组织 主张废 除以罪犯 为核 心的刑事 司法体 制 , 立 以被 害人 建
案 件 中刑 事 被 害 人 的 自然 人 的 权 利 保 障 做 简要 的论 述 = 、 事 被 害 人权 利 保 障 被忽 视 的 原 因 刑 为 核 心 的刑 事 司 法体 制 . 是 , 国 都 仍 然严 格 限 制 被 害 人 控 但 各
为 国 法制化 、 民主化 建 设 的 重 要 标 志 。 刑 事 诉 讼 法 是 保 证 准 确 惩 私 人 间 的纷 争 , 此 , 家 运 用 加 强 司 法 权 来 对 犯 罪 进 行 镇 罚犯 罪 , 护人 权 的重 要 法律 之 一 , 过 规 定诉 讼 原 则 、 序 , 压 , 化 追 究 犯 罪 的 主 动 权 , 立 专 门 机 关 负 责 起 诉 . 成 了 保 通 程 强 设 形 特别是各 种诉讼法律关 系。 现保 障人权 。因此 , 实 它规定 得越 公 诉 制 度 。 罪犯 会 否 受 到追 诉 和惩 罚 主 要是 取决 于公 诉 机 关
中, 事被 害人权利却常常得不到保障 。究其原因, 刑 主要 有 以 害人 在刑 事司法 中居于核 心地位 。现在 , 国家成立 了专 门的 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
( 历 史 原 因 一)
公 诉 机 构 和 刑罚 执行 机 构 , 责 起 诉 罪 犯 和 执 行 刑 罚 。除 了 负
少数 轻微的案件 在一些 国家还允 许被 害人 自诉 之外 . 对罪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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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 1卷 第 1期
20 0 6年 2月 新奈 Nhomakorabea高
专 学
报
J OURNAL OF XI NYU COLL EGE
刑事诉讼法中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
刑事诉讼法中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
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旨在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具体而言,刑事被害人的权利包括以下方面:
一、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刑事被害人有权知道与其有关的犯罪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情况,并有权要求参与诉讼程序和监督审判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这也是被害人的基本权利,因为只有被害人了解案件的情况,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和权益。
二、人身安全保障权
刑事被害人有权在刑事诉讼中得到人身安全保障,包括不受暴力威胁、不受侮辱或者诽谤。
法律规定,在诉讼程序中,被害人的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工作和学习单位等个人隐私信息,应当予以保护。
三、财产权
刑事被害人有权依法获得与犯罪事实有关的经济赔偿,包括物质损失、精神损失和其他合法赔偿。
对于导致被害人人身伤害、死亡或财产损失的犯罪,应当给予被害人赔偿。
同时,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刑事诉讼中直接进行民事诉讼,使被害人能够在刑事诉讼中获得经济赔偿。
四、救助权
刑事被害人有权获得司法救助,包括法律援助和精神康复等方面的帮助。
法律援助是指被害人在司法程序中获得律师的辅助和帮助。
精神康复是指通过心理咨询和医学治疗等方式,对被害人进行帮助和治疗,以便恢复正常的生活和工作。
总的来说,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是至关重要的。
只有保护好被害人的权利,才能实现司法公正,并促进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因此,法律、法官和律师都应该认真保护刑事被害人的权利,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浅议刑事被害人权利的保护
第2 5卷
第 3期
【 刑事法学论坛 】
浅议刑事被 害人权 利的保护
韩 菲
( 津 市 河 东 区人 民检 察 院 , 津 30 7 ) 天 天 0 1 1
[ 摘
要 ] 我 国被 害人 权利 的保 护 , 立 法规 定和 司法 实践 中相 差较 大 , 强被 害人 对刑 事诉 在 加
和申诉 。实践 中, 检察 机关对 被害 人表 达的意 见 、 反映 的情 况, 只是作 为审查 案件 的方法 , 不是 必经 程序 。这 就使得 被
害 人 虽 然 有 了 表 达 意 见 的权 利 , 听 取 被 害 人 的 建 议 可 以 成 但
为走过场 的形式 , 被害人的声音根本无法体现在公诉 中。
近年来 , 随着我 国构建 社会 主义和谐 社 会 目标 的确 立 , 依法治 国方略 的逐步推进 , 我国的被害人 权利保护 相 比以往
有 了很 大 进 步 。刑 事 诉 讼 直接 目的 在 于 惩 罚 犯 罪 , 害 人 权 被
4 《 事诉讼法 》 自诉程序 中赋予被 害人有起诉 、 .刑 在 上诉
5《 . 刑事诉讼法》 对于 附带 民事诉讼 赋予被 害人 有权 提
起并可 以对一审 的附带 民事诉讼 部分提起 上诉 。实践 中 , 附
带 民事 诉 讼 的进 行 很 大程 度 上 要依 赖 于 刑 事 诉 讼 的 的 推 进 。
安机关为 了追求破案率 、 结案率 , 奉行 “ 不破不立” 的做法 , 被
悉 权 , 许 被 害 人 发 表 意 见 , 可 以 对 不 服 的 决 定 提 出复 议 允 并
接损害赔偿 , 赔偿 范 围过窄 , 被害 人通 过刑 事附带 民事 诉讼 得到充分保护 的价值远远无法 实现 。 二、 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之构想
刑事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保障问题研究
北 京人 民警 察学 院学报 J un l f ej g P o l’ oieCo o ra i e pe sP l l oB i n c
Mar. 1 . 20 0
No. 2
【 法学 与法律 适用 】
刑事被害人 的诉讼权利保障问题研究
一
、
行 为 侵 害 的 同 时 ,被 害 人 也 经历 了犯 罪 事 件 的全 过 程 ,了 解 犯罪 事 件 的真 相 。被 害人 的陈 述 ,对 于 查 明案 件 真实 情 况 具 有 重要 意 义 。很 多 国家把 被 害 人 的 陈 述列 为 证 人 证 言 ,要 求 被 害 人 以 证人 身 份 出 庭作 证 。第 四 ,被 害人 是 与诉 讼 结局 有 利 害 关 系 的 人 。被 害 人 作 为合 法 权 益 遭 受 犯罪 行 为 侵 害 的 人 ,他 们 有 权 参 加 以惩 罚 犯 罪 、维 护公 共 秩 序 为 目的 的刑 事 诉 讼 活动 。在 诉 讼 中 ,被 害人 享 有 为 维护 和恢 复 自身 合法 权 益 所 必 需 的诉 讼 权 利 ,法 官应 当倾 听 其 对诉 讼 案 件 的处 理 意见 及 恢 复 自身权益 的请 求 ,以使案 件 的处理更 趋公 正 。 二 、被害人 在刑 事诉讼 中的权利 内容 上 世 纪 八 十 年 代 以 来 ,虽 然 世 界 各 国 不 断 修 改刑 事 诉 讼 法 ,加 强 了对 被 害 人 诉讼 权 利 的保 障 ,但 由于 诉讼 制 度 的差 异 ,各 国有关 被 害 人 诉 讼 权 利 的规 定 差 异 较 大 。大 陆 法 系关 于被 害 人 诉 讼 权 利 方 面 的 规 定 ,明 显 优 于 英 美 法 系 。 中 国 19 年 对 《 事 诉 讼 法 》的修 改 ,在有 关 被 害人 96 刑 诉 讼 地 位 和诉 讼 权 利 方 面 ,做 了 重 大 的改 进 ,体 现 了保 障被 害人 合 法 权 益 的立 法 思想 。纵 观 世 界 各 主 要 国家 的 《 事 诉 讼 法 》 ,被 害人 的诉 讼权 刑 利 主要有 : ( )告发 控诉 权 一 被 害 人 行 使告 发 或 控 诉 犯 罪 的权 利 , 目的在 于 引 发 刑 事诉 讼 程 序 。被 害人 在 受 到 犯 罪 行 为侵 害 后保 护 自 己的 合 法权 益 并 要 求 惩 罚犯 罪 ,是 被 害 人 一项 最 基 本 的权 利 。世 界 各 国基本 都 规 定 了被 害人 享 有 告 发 犯 罪 的权 利 ,但 对 被 害人 行 使 控 诉权 具 体 规 定却 有所 差别 。 大 陆法 系 国家 ,被 害人 告 发 或 控 诉犯 罪 的权 利保 障较 为 充 分 。在 法 国 和德 国 ,被 害人 可 以通
刑事诉讼法保障被告人权益
刑事诉讼法保障被告人权益刑事诉讼法是一部重要的法律法规,其目的是保障公民的权益和确保刑事司法的公正与效率。
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告人作为重要主体,拥有一系列的权利,这些权利的保障是刑事诉讼法的核心内容。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介绍刑事诉讼法对被告人权益的保障。
一、被告人权利的公开审理和公正裁判保障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案件的审理应当公开进行,即公开审判原则。
被告人有权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求公开听证,这可以使得案件的审理过程对外界透明,确保公正裁判的实现。
同时,被告人还有权要求对自己的隐私进行保护,不得公开其个人信息,以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被告人权利的尊重和听证权保障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有权享受被尊重的权利,不受虐待和歧视。
在调查取证和审判阶段,被告人有权提出申请,要求证人作证、出示证据材料等,保障其享有充分的辩护权,以便为自己辩护和申诉。
三、被告人权利的无罪推定和合理辩护保障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被告人的无罪推定原则,即任何被告人在未被判决有罪之前,应被视为无罪。
这一原则保障了被告人权利,要求法院承担证明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并保证其合理辩护权。
被告人有权聘请辩护人,积极行使辩护权,并在庭审过程中提出自己的证据和意见,以充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被告人权利的自由和精神健康保障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有权不受非法拘禁,即在取保候审和刑事判决后有权保持自由身份。
同时,对于精神患者、未成年人及其他应予特殊保护的被告人,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相应的权益保护措施,保障其受到尊重和关怀。
五、被告人权利的救济和上诉保障刑事诉讼法规定了被告人的救济权和上诉权。
被告人对不公正的判决和程序违法行为有权提出抗诉和上诉。
这为被告人提供了接受更高层次的审判机关审理案件的机会,使其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
综上所述,刑事诉讼法是保障被告人权益的重要法律法规,通过规定被告人权利的公开审理和公正裁判、尊重和听证、无罪推定和合理辩护、自由和精神健康、救济和上诉等一系列措施,确保被告人的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论刑事诉讼中被害人的地位及其权利保障
[ 稿 日 期 ]2 0 收 0 1—0 5—1 4
[ 者 简 介 】赵 文 经 ( 9 8一) 男 . 东 龙 1人 . 学 硕 士 . 台 大 学 外 国 语 学 院讲 师 。 作 16 . 山 2 1 法 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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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8
烟 台 大 学 学报 ( 学 社 会 科 学 版 ) 哲
保 护 被 害 人和 重 视 被 害 人 的 权 利 问 题 , 生 了 重 新 产
探 讨 的 必要 。
为主, 自诉 为 辅 , 联 邦 德 国 和 其 他 欧 洲 大 陆 国 家 。 如
我 国 采取 后 一 种 类 型 的 追 诉 机 制 , 对 犯 罪 实 行 国 即 家追 诉 主 义 的 同 时 , 采 被 害 人追 诉 主 义 。 在 我 国 兼 的刑 事诉 讼 中 , 罪 被 害 人 的诉 讼 地 位 因诉 讼 程 序 犯
善对犯 罪 被害人 权利 的法 律保护 。 [ 键 词 ]犯 罪 被 害 人 ; 讼 地 位 : 讼 权 利 : 法 建 议 关 诉 诉 立
[ 图 分 类 号 ]D 9 5 3 [ 献 标 识 码 ] 中 1 . 文 A
[章 编 号 ]1 0 —1 4 2 0 ) 30 8 —6 文 0 23 9 ( 0 2 0 —2 30
v 0 . 5 NO. 11 3
J 1 。2 0 u. 0 2
论 刑 事 诉 讼 中 被 害 人 的 地 位 及 其 权 利 保 障
赵 文 经
( 台 大 学 外 国语 学 院 , 山 东 烟 台 2 4 0 ) 烟 6 0 5
[ 摘
要 ]针 对 我 国 刑 事 诉 讼 法 对 犯 罪 被 害 人 地 位 及 权 利 的 法 律 保 护 存 在 的 缺 陷 . 于 刑 事 审 判 程 序 公 正 、 基 正
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
在 刑事诉 讼 中 , 被 害 人 往往 是 与犯 罪嫌 疑 人 相 伴 出现的 , 是加 害人 的对 称 。我 国《 刑 事 诉讼 法 》中
使 用 了“ 被 害人 ” 一词 , 但对 于 “ 被 害人 ” 的概 念立 法
De c .. 201 3 Vo 1 . 2 6 No . 4
第2 6卷
第 4期
【 刑事法学论坛】
刑事被害人 的权 利保护
汪婷 婷
( 北京市朝 阳区人民检察院 , 北京 1 0 0 0 2 5 )
[ 摘 要] 保护刑事被害人权利是保障公 民人权的重要方面, 也是推进刑事司法改革的需要 。 我 国刑事被 害人权 益 的保 障应在 加 强 司 法机 关执 法人 员人 权保 护 的观 念 , 完善 刑 事 被 害人 在 诉 讼
中的知 情权 、 委 托代 理 权 、 上 诉权 、 赔偿 请 求 制度 , 加 强被 害人 的控 告 权 , 建 立 刑事 被 害人 援 助 制度
等 方 面建立保 护机 制 。
[ 关键 词 ] 刑 事被 害人 ; 权 利保 护 ; 人权 保 护 [ 中图分 类号 ]D F 4 8 [ 文 献标 识码 ]A [ 文章 编 号]1 6 7 2—1 5 0 0( 2 0 1 3 ) 0 4— 0 0 8 2— 0 3
一
、
刑事 被 害人 的概念 及 其诉讼 权 利
求 其法 定代 理 人在 场 的权利 ; 陈述 意见 权 ; 使用 本 民
( 一) 刑 事被 害人 的概 念
族语言文字参加诉讼权 ; 参加法庭 调查 、 法庭辩论 权; 不服一审判决 , 向人 民检察院 申请抗诉权 ; 对生 效判 决 的 申诉 权 ; 提起 附带 民事诉 讼 权 。 2 . 自诉 案 件 中刑事 被 害人享 有 的权 利 。对于 自
我国刑事诉讼中被害人的权利及其救济
我国刑事诉讼中被害人的权利及其救济【摘要】1996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明确了被害人的诉讼地位,首次明确公诉案件被害人是当事人,在法律上确立了被害人的当事人地位,同时明确了刑事被害人的诸多诉讼权利。
但是,我国刑事被害人的诉讼权利还有很多不完善之处,如没有赋予刑事被害人上诉权、刑事被害人知情权不足、没有建立国家补偿制度等等.我国刑事诉讼中被害人的地位及权利在实践中存在立法和制度上的缺陷,只有不断完善才能有利于保护被害人的基本权益;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最终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关键词】被害人权利;缺陷;原因;措施纵观历史,刑事被害人的诉讼地位经历了一个重视-衰落-再重视的过程,在现代,学界对刑事被害人的地位经历了一个重新思考的过程。
受人权思想的影响,被告人作为原来刑事诉讼中居客体地位的一方曾一跃成为刑事司法领域的中心,被害人则渐渐被忽视,甚至仅处于控方证人的地位,这样的状况使得原本权利就受侵害的被害人的权利更容易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因此,逐步提高被害人的地位,保障被害人的权利是必要的也是紧迫的。
当然被害人地位的沦落的问题已经引起了世界范围内的重视和关注,国际上也已经开始强调对被害人权利的保护,认为被害人作为犯罪的直接侵害对象,他们的正当权利不容漠视。
目前已有数十个国家建立了犯罪被害人的国家补偿制度,并且还提供诉讼外、相配套的各种形式的社会援助,以帮助他们尽早恢复正常的社会生活。
加强被害人的权利保障成为各国刑事司法改革的重要目标。
一、刑事被害人的概述“被害人”一词在拉丁文中与古代宗教仪式上所使用的祭祀品“牺牲”一词的含义是相同的,两者都是指在宗教祭祀活动中使用的人、物或者其他生灵。
只是后来的词汇演化过程中,“Victim”衍生出了一些其他的含义。
现在“被害人”主要用来表示在各种事故、自然灾害、不法侵害、犯罪行为等危害中,遭受伤害、蒙受损失或者经历痛苦的人。
[1]由于被害人的概念本身所具有的跨学科性,在当前的刑事法学术界,对被害人的概念的定义是不统一的,不同的学科中都有不同的内涵与外延。
刑诉法律中被害人的基本权利的保护-刑法论文-法律论文-法学论文
刑诉法律中被害人的基本权利的保护-刑法论文-法律论文-法学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刑事诉讼法论文参考研究范文10篇之第六篇:刑诉法律中被害人的基本权利的保护摘要:刑事被害人作为审理刑事诉讼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实施犯罪活动及行为过程中,对第三方主体人身、财产权益造成严重损失后果的主要承担者,特别是随着2018年新版《刑事诉讼法》的颁布,加强了对刑事案件被害益的保障力度与实践审理标准,扩大了被害益的保护范围,细化了相关法律细则措施,这也使得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重要性日益突出,为此应当在执行现行法律体制的基础上,严格遵守法律体系文件、规范审理程序合法性、提高证据可信度等,确保刑诉法律中被害人的基本权利得到切实的保护。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 刑事被害人; 权利保护; 问题; 措施;对于刑事类案件的诉讼审理,在实践过程当中既要保障诉讼要素以及诉讼环节的公平公正、合法合规性,同时也要确保法律参与者的权益得到充分的维护,一方面,伴随着人们物质与精神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促使人们的经济收入总量较以往有了较大提升,使得对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也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国家确立的依法治国、以人为本的治国方略,是健全法律体系制度,实现推动法律创新改革的重要行动纲领与指南,也是完善刑事被害利保护体系的主要依据,同时也是推动社会未来发展强有力的动力。
一、现阶段刑事被害人的简要概述(一)刑事被害人在诉讼当中的构成要件按照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其《刑事诉法司法解释》的相关内容可以得知,在发生刑事类案件时,由于刑事主体在主观因素与客观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发生的犯罪活动,以此对相对行为人产生的人身、财产等方面的犯罪活动并造成损失,而相对行为人则被成为刑事被害人。
其构成要件主要分为以下三大部分:第一,犯罪人员所参与实施的犯罪行为是导致产生权益损害的直接因素;第二,在被害人实施追责过程中对于相关损失与赔偿,往往会出现放弃与选择追偿两种形式;第三,危害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合法合规的,如果在审理案件中发生对非法、违规权益的追偿,则无法构成刑事被害人的身份特征。
刑事诉讼中被害人的诉讼权利保护
2 . 起诉权 和上诉权 。作为被犯罪行为侵害的人 , 控告是被 害人最基本 的权利 , 但是 , 对被害人而言 , 只有报案 的权利 , 报
总星将 关注的重心放在犯 嫌疑人 、 # 被告人身J 毫尤疑 . 在 刑事诉 蹬中.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居于核心地位 . m于他们是被 追诉对象. 面对的是强 人的 司法机火 . 而需要给予他们5 广 I { ! 泛和更全面的诉讼权利 保护他 们的合法权益不受 经犯 =但 是, 在瑚调f ' ̄P J ' 嫌疑人、 t / 被告人合法权利的同时. i 我f 还成 1 看到. 在刑事沂埝中. 被害人 与犯 嫌疑人间是当事人. 诉 埝 地位是平等的. 在刑事 诉蹬巾止鹿享有丰1 L } 同的权利 . 被告人的 讼楸利保护 电廊废受到关注 刑事湃蹬中的被害 人魁指其 人身 、 财产 及其他合法权益 遭受把罪行 为侵害冉人 : 一 寥诉1 1的广  ̄f 被害人包括公 。 I 刑 2, -9 J 诉案件 中的被害人 、 f案件巾的1 诉人 硬附带 民事诉讼中的 斥 " t 原告 李史巾仅就公诉 案件I被害人的诉淤设利保护问题进行 =
到侵害的权益与物 质损失得 到赔偿或补偿 , 是否能通过 国家惩 罚使犯罪分子受到严惩 。而公诉机关是以国家利益 、 社会利益 为出发点 , 关注的不仅是结果 , 更是整个诉讼程序是否公正 、 合
法, 诉讼 的 目的不仅是为 了惩罚犯罪 , 更是为 了通过对犯罪分 子适用刑罚来实现犯罪预防的 目的。因此 , 被害人与公诉机关
律规定 , 被害人对整个诉讼进程的了解是相当缺乏 的。这样一 来, 被害人对案件 的了解完全只有 自己遭受 的损 害事实 , 在法
浅谈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的权益保护-论文
浅谈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的权益保护摘要:刑事制度的建立,在立法及司法实践中,更多的是关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而对于某个刑事案件中的直接受害者即被害人却常常被忽略。
随着国家法制化的发展,世界人权保障和社会民主文明发展的趋势,被害人的地位同样需要利用法律进行有效地保护。
如何保障被害人的诉讼权利,是健全法制进程和刑事诉讼中所要着重解决的主要问题之一。
因此,在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不能忽略对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应当建立健全法制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
关键词:刑事案件被害人合法权益一、刑事案件中保护被害人权益的原因及意义被害人作为刑事案件中的直接被害人,是刑事诉讼的启动因素之一,而犯罪是对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的破坏,并不是把犯罪者查办了,社会就稳定了,必须把遭受犯罪侵害最严重的部分———被害方的心理修复了,整个社会秩序才能恢复。
正如有学者所讲的:“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的关系是对立的,双方的诉讼权利保障构成了刑事诉讼中人权保障的基本内容,忽视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是片面的,不适当的。
”在追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行为不力或追溯结果严重违背法律时,会导致被害人对国家权威和法律产生怀疑,进而法制尊严也无处可寻。
因此,在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不能忽略对被害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应当建立健全法制维护被害人合法权益。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是关于被害人诉讼地位的明确的法律规定。
法律确认了被害人的当事人地位,也就确认了被害人与案件处理结果的利害关系的不可分割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1、确认了被害人与被告人相同的诉讼地位,确认了在法律上与被告人具有同等的被保护权,有效地防止过分忽视被害人权益保护的不良状况;2、确认了被害人的当事人地位,使被害人个人权利对国家权利的制约力度增加,促进司法监督体制的完善;3、奠定了被害人控诉犯罪权利和请求赔偿权利得以实现的法律依据和保障。
刑法规范下的被害人权利及其保护
刑法规范下的被害人权利及其保护摘要:作为刑事诉讼参与人之一的被害人,在刑法规范下享有一系列的权利。
本文在梳理被害人权利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被害人权利保护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通过研究发现,在保护被害人权利方面,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存在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本文旨在提高公众和相关业务人员对被害人权利保护的认识,促进我国刑事司法的公正、有效和人性化。
关键词:刑法规范、被害人权利、保护、立法、司法实践正文:一、被害人权利的概念和范围被害人权利,是指被刑事犯罪行为侵害而享有的特定权利。
包括:知情权、参与权、财产权、安全权、人身权等多个方面的权利。
其中,最重要的权利是知情权和参与权。
知情权是指被害人有权知道案件的权利、被害人的情况、证据和判决结果等。
参与权是指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参加庭审、发表意见、询问和辩护等。
二、被害人权利保护的现状和问题在保护被害人权利方面,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存在不足之处。
一方面,我国的刑法对被害人权利的保护较为薄弱,没有明确规定被害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另一方面,在司法实践中,被害人的权利保护也存在问题。
例如,一些法院在庭审过程中不允许被害人参与,或者只是形式上允许被害人参与。
此外,一些被害人的财产权被侵害,但法院对侵权行为的判决力度不够,导致被害人难以得到有效救济。
三、被害人权利保护的建议为了更好地保护被害人权利,我们应该借鉴其他国家的经验,同时也需要从我国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采取以下具体措施:1. 改革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明确被害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并给予被害人相应的权利保障;2. 加强法官和检察官的培训,提高其对被害人权利的认识和保障意识;3. 优化法律环境,加强对被害人财产权的保护,及时惩处犯罪分子,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4. 推广社会救助机制,为被害人提供更为广泛的社会支持和援助。
案例:2018年,广州某地铁站发生一起持刀袭击事件,导致多名乘客受伤。
刑事诉讼法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和公正审判
刑事诉讼法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和公正审判刑事诉讼是一种国家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起诉和审判的司法活动。
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是诉讼双方中的一方,其权益的保护和公正审判是刑事诉讼活动的核心内容之一。
本文将从刑事诉讼法角度出发,探讨如何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和实现公正审判。
一、刑事诉讼法保障被告人的权利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了被告人的权利,重要的包括:1.被告人的审讯权: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有权自由陈述,法院不得迫使被告人陈述,不得强迫被告人作伪证,保障了被告人的自由心智和人身尊严。
2.被告人的辩护权:被告人享有请辩护人辩护的权利,刑事诉讼法强调辩护人可以自由选择,并且在审判过程中,辩护人有权利进行质证,提出抗辩意见,确保被告人的辩护权得到充分保障。
3.被告人的知情权: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有权了解案件的有关情况,包括被控罪名、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等,确保被告人能够全面了解自己的案情情况。
4.被告人的财产权:刑事诉讼法保障了被告人的财产权,规定如果要采取预先羁押措施或者对被告人进行财产冻结等,必须有法律依据,并且要进行严格审查,以避免对被告人财产权的滥用。
二、公正审判的保障措施为了实现公正审判,刑事诉讼法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1.独立的审判机关: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独立承办审理,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要保持中立公正的态度,不受任何干扰。
2.合法证据的使用: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法庭只能采纳合法的证据进行认定,不得采纳非法证据,以保证审判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3.开庭审理的公开性: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公开审理的原则,既可以保障社会公众的监督权利,又可以确保被告人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
4.严禁酷刑和非法对待: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禁止对被告人使用酷刑和非法对待,保护被告人的人身权利和尊严。
以上是对刑事诉讼法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和实现公正审判的主要内容的阐述。
刑事诉讼法的确立和落实,为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同时也为实现公正审判创造了条件。
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
在刑事 案件 中被害 人 的当事人 地位 和权 利长期 被忽 略 , 办案 机关 对 被 害人 的 权 利 没有 予 以积极 关 注 , 被害人 的陈 述也仅 作为查 获犯 罪 的线 索 、 对 证据 而 已 。为此 , 我们 应 使过 于 向被 告人 倾 斜 的天 平恢
的诉讼地位提高为当事人 , 并赋予 了被 害人很大的
决只能请求人民检察院抗诉 , 这一规定使被害人对 犯罪的追诉权受到一定限制 , 不利于其权益的维护。 其次 , 对被 害人 委 托代 理人 权 限 的规定 不 够 明
确 。我 国刑 事诉 讼法 虽然 规定 了被 害人 有权 委托诉 讼 代 理人 , 但没 有 明确 规定 其在 刑 事 诉 讼 中所享 有 的权 限 , 成被 害人 的诉 讼 代 理人 与 被 告 人 的辩 护 造
权 利 ; 害人及 其 法 定 代理 人 不 服 地 方 各级 人 民法 被 院第一 审判 决 的 , 权 请求 人 民检察 院提 出抗 诉 ” 有 。 公 诉案 件 的被害 人不 服地 方各级 人 民法 院第一 审判
家之 间的直接对 立 和 强烈 反 差 , 使 理论 界把 关 注 而 的 目光首 先投 向 了犯 罪行 为人 。而 被害人 的地 位及 权 利 因被 国家公 权色 彩所 掩盖 , 无形 之 中被忽 略 了。 但 犯罪 不仅是 对 “ 权 ” 公 的侵 犯 , 是 对 被 害人 “ 也 私 权” 的侵犯 , 律不 仅 要保 护 国 家安 全 、 会稳 定 与 法 社
济 的不断发 展 和 司法 理 念 的逐 步 提 高 , 对刑 事 被 害 人 权 利保护 将 会趋 于完 善 。 三、 完善 我 国刑 事 被 害人 权 利保 护的 几点 建议 司法 实践 中对 被 害人权 利 保 护不 力 的原 因是 多
浅论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障
被 害人 与被 告人 之 间 的 冲突却 隐而 不
显, 似乎代表 国家 的公诉 机关追究 、 控诉 了犯罪 , 就实现 了被 害人惩罚 犯罪 的 也 要 求 。但 事实 上 , 被害人 与 国家的诉讼 利 益并 不是完 全一致 的 , 被害人 在诉讼
利 的不完 整 , 导致 被害人 徒有 当事人 的 名分 。 2 世 纪 6 年代 , 0 o 随着 国际性人权保
被害人 与犯 罪人之 间的 冲突隐而不 见 , 被害人 背上 了社会 、 神和 经济损失 的 精 额外负 担 , 当国家 的公 诉权无法 实现被 害人 的个人要 求时 , 害人就会 私 自报 被 复, 以实现 其心理的平衡 。因此 , 只有将 被害人 确立 为当事人 , 并充分地 享有诉 讼权利 , 才能更 好地恢 复因犯 罪而使其 遭受 的创伤 , 防止被害人私 自报复社会。 3刑 事和 解的必然要 求。刑事 和解 . 是我国借鉴西方 “ 复性 司法” 恢 理念 而进
一
、
刑 事被 害人 当事 人地位 的合 理
中有独 立的诉讼 请求 。 因此 , 只有将被 害人确 立为 当事 人 , 才能 使其 在诉讼 中 享 有广泛 的诉讼 权利 , 能体 现被 害人 才
与被告人诉讼利益 的平衡 。 3实现被 害人 尊严的体现 。人 的存 .
性与必要性
我 国 19 年 3 96 月修 改刑 事诉 讼法 , 第 8 条明确地将被害人确定 为当事人 的 2
用。
地 位 有着 明 显 的差 异 。从 刑 罚 的执 行
者、 控诉者 、 人到 当事人 , 同 的诉 讼 证 不 地位决定 了其 在诉讼 中所享有 的诉讼 权
2可 以防止被 害人 私 自报复 。被 害 .
刑事被害人的诉讼地位与权利保护
刑 事 程 序 中 的 地位 。加 强 对 被 害 人 程 序 权 利 保 护 的 呼 声 日 益高 涨 , 事 被 害人 的权 利 和地 位 才 再 度 引起 人 们 的关 注 。 刑 从 世 界 各 国被 害 人 在 刑 事 诉 讼 中 所 处 的 地 位 来 看 . 被
害人 在 德 具 有 当 事 人 或 准 当
当 显 著 的 、 人 振 奋 的 变 化 。”怛 其 部 分 内容 也 逐 渐 出现 了 令 i t
经失 去 了 刑 罚 执 行 者 的地 位 , 仍 处 于 犯罪 起 诉 者 的地 位 。 但 资产 阶级 革命 胜 利 后 .逐 步 建 立 起 现 代 意 义 的刑 事 诉 讼 制 度 , 罪 被 认 为 是 对 国家 的 侵 害 。 害 人 的 痛 苦 已 经 退 居 其 犯 被 次 。 犯 罪 的起 诉 和 惩 罚 成 了 国 家 的权 力 , 害 人 从 一 个 诉 对 被
、
刑 事 被 害 人 诉讼 地 位 与权 利 保 护 的 发 展 概 况
“ 害人 ” 词 , 于拉 丁 文 “ i i ” 最 早 的 涵 义 一 是 被 一 源 vt c ma . 指 古 代 宗 教 仪 式 上 向 神 供 奉 的 祭 祀 品 .二 是 指 因 他 人 行 为
而 受 伤 害 或 受 阻 碍 的 个 人 、 织 、 德 或 法 律 秩 序 。 现 代 诉 组 道
人 权 利 保 护机 制 的若 干 构 想
关 键 词 : 事被 害人 ; 刑 诉讼 地位 : 讼 权 利 诉 中 图分 类 号 : F 2 D 59 文 献 标 识码 : A 文 章 编 号 :6 3.6 920 )5 0 2 — 4 17 - 2(0 60 - 0 2 0 - 4
论刑事被害人诉讼权利的保障
刑事 诉讼 中 的被 害人 是 指人 身 权利 、 民主权 利 、 产 权 利 遭 受 犯 罪 行 为 侵 害 的 自然 人 。 于 我 财 由
位 , 此 就应 有 当事 人应 享 有 的诉 讼 权 利 , 这 些 因 在 诉 讼 权 利 中起 诉 权 是 最 基 本 的 一 种 。 诉 权 并 不 等 追
论 刑 事 被 害人 诉 讼 权 利 的 保 障
陈春 娥
( 南政 法 职业 学 院 , 南 海 1 7 1 0 海 海 : 10 ) 2 5
[ 作者简 介】 陈春娥(9 1)女 , 17 一, 海南定安人 , 南政法职业学院教师 、 海 华东政法大学 2 0 0 7级高校 法学 硕 士研究生, 主要从事刑法、 诉讼法研 究。 【 摘 要】 被害人 的诉讼权利具有独立性和 受制 约性两个特征。 国刑事被害人诉讼 权利 的保 障在 我 上诉权 、 委托诉讼代理人 、 刑事 附带民事诉讼 等诸 多方面存 在 问题 , 因此需要 完善我 国被 害人诉讼 权利 的保护机制。 [ 键 词】 关 诉讼权利 ; 法律 问题 ; 保护机制 [ 中图分类号】 94 D 2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6 17 5 (0 90 — 00 0 17 ~ 15 20 )5 0 2— 3
烈 的 追 诉 愿 望 , 种 愿 望 是 通 过 国家 追 诉 和 自己 直 这 接 向 人 们 法 院 提 起 诉 讼 来 实 现 的 。 诉 法 规 定 被 害 刑
修 改 后 的 刑 事 诉 讼 法 虽 然 增 加 了 大 量 被 害 人
的 诉 讼 权 利 ,但 都 必 须 在 法 律 规 定 的 范 围 内 行 使 , 这 也 符 合 刑 事 诉 讼 法 基 本 原 则 和 诉 讼 效 益 的规 定 。 如 公诉 案件 中 , 害人 不服地 方各 级人 民法 院第一 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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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中刑事被害人的权利保护
摘要: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对司法的意识也得到了提升,开始注重在刑事
案件中,被害人的合法权利。
但在大多数的刑事案件中,其诉讼的过程是非常复
杂的,所以被害人的权利保护还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从《刑事诉讼法》中入手,
探究刑事被害人的权利和保护存在的问题,并根据这些问题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解
决措施,希望能为被害人的权利保护提供一定的参考。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措施
引言:
在我国,相关部门根据刑事诉讼案件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对《刑事诉讼法》
进行有针对性的修改,并以已有的法律条文作为基础,对《刑事诉讼法》进行完善,以保证该法律对刑事诉讼案件起到有效的指导作用。
而近年来,随着人们思
想观念的变化,刑事诉讼案件的处理受到了一些人的质疑,虽然这给相关法律带
来了一定的冲击,但也意味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升,大家对许多社会性的刑事诉
讼案件有了广泛的关注。
基于此,完善相关法律来保护刑事被害人的权利,是司
法机关需要重视的问题。
一、刑事诉讼被害人权利保护存在的问题。
(一)被害人参与侦查受限
在法律条文的规定中,允许被害人在案件处理的过程中,提出正确的异议,
但在实际的案件处理过程中,相关的被害人参与是受到限制的。
这也就导致一些
不法分子利用这一缺点,钻法律的空子。
同时,刑事被害人在参与调查的过程中,可以申请律师作为案件的代理,这其中耽误的时间就影响到被害人申诉的过程,
这样不利于公平处理刑事案件,严重的可能会导致被害人申诉的时间过长,遭受
不白的冤枉[1]。
(二)被害人参与诉讼受限
对于被害人来说,在诉讼的过程中,是处于被动的,参与诉讼的权利是受到
限制的。
在一些刑事案件中,对于违法者,法律规定具有一定的权利保障。
其中,可以通过,参与调查取证等一些合法权益,来为自己进行正确的辩护。
而被害人
则缺失这一权利。
又如被告人,在进行最终判决之前,可以进行二审来进行辩护。
和被害人比较起来,拥有的权利就相对较多。
(三)被害人的知情权受限
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的知情权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一方面,被害人在一审
的时候,可能不会被通知准备相关的起诉书,以及诉讼流程等权利。
这就限制了
被害人进行及时的诉讼准备。
另外一方面,法律条文没有规定对被害人进行程序
的告知,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被害人并不知道自己需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以
及相关诉讼的时间安排,这就导致了被害人对法律的规定只有片面的了解。
二、刑事诉讼法中刑事被害人权利保护的措施
(一)保障侦查参与权
在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的条文规定被害人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具有一
定的参与权。
其中,报备案件和起诉的权利是基本,在受到侵害之后可以在第一
时间进行刑事诉讼,并获得法律的保护看,同时参与到基本的侦查过程中。
因此,相关部门要对被害人的基本信息进行保护,对于已经发生的刑事案件,相关部门,要履行被害人的申诉权利,在保证公平的情况之下,保重被害人的侦察参与权。
(二)注重诉讼参与权
在发生刑事案件之后,相关部门要保证被害人的诉讼参与权,并帮助被害人
行使这一项权利。
因此,司法机关要充分考虑到被害人的实际情况,从公平、合理、科学的角度保障被害人的诉讼权。
同时,在对被告人宣布最终审判结果的时候,要保证被害人能够参与到其中,让双方权力得到平衡。
并且在审判的过程中,允许被害人直接向法官进行诉讼,将被害的全部事实进行诉说。
甚至,可以咨询
被害人给予被告人什么样的惩罚,由法官结合法律条文,对被告人进行最终审判。
这样一来,被害人的权利就得到了良好的保护[2]。
(三)保护被害人的知情权
在整个刑事案件诉讼的过程中,被害人具有详细的知情权。
同时,知情权也
是每个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之一。
因此,司法机关应该完善被害人的知情权,对于
被害人应该履行应有的权利义务,以此来保证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相关调查
部门与被害人协同进行,有利于对案件的快速侦破。
同时,还可以在第一时间对
被告人发起诉讼,并在此过程中对于疏忽的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惩罚,以此来实
现被害人与司法机关的和谐处理相关案件。
(四)建立完善的补偿机制
对发生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来说,其精神方面和物质方面都需要得到相应的补偿。
并且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应该将补偿的标准公开化,以此来体现法律的公
平性。
其中,对被害人进行的补偿要以法律的形式,根据相关规定以及客观事实,对被害人本身或者直系亲属,给予相应的援助。
同时,在整个诉讼的过程中,应
该对被害人所花费的相关费用,进行一定程度的报销,以此来保护被害人的合法
权利。
三、结语
根据以上的论述可知,在刑事案件中,被害人的权利应该得到良好的保护。
针对现实中存在的被害人侦察参与权、诉讼参与权、知情参与权欠缺等问题,司
法机关应该完善相关法律条文,从公平、合理、科学的角度给予被害人正确的权
利保护,以此来实现法律作为与社会稳定发展的保障。
参考文献
[1]熊晓虹.刑事诉讼中被害人权利的实现与保障问题研究[J].法制博
览,2020(21).
[2]朱永华.刑事被害人诉讼权利保护问题探析[J].法制与社
会,2019(13):103-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