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员工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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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呼科技股份公司
核心员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人才队伍是公司最重要的资源,为培养一支素质优良、能力突出、充满创新活力和凝聚力的核心员工队伍,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担当起公司发展的重任,保证公司目标的有效达成。按照公司发展策略的要求,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核心员工管理,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公司和部门最高领导直接管理原则;
(二)评价标准公开原则;
(三)员工个人职业发展和公司业务共同成长原则;
(四)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原则;
(五)储用结合、动态管理原则;
第二章核心员工队伍组成
第三条核心员工是公司中学习、创新能力强,并掌握公司经营、管理、技术、业务等核心技能和资源,对公司发展具有重要价值和重大影响的精英团队。
第四条核心队伍由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后备人员组成,其中:
(一)经营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经营层领导和部门领导及职能管理部门核心岗位人员。
(二)技术业务骨干是指在公司核心业务中的技术、业务岗位上,具有较大价值,能力和表现突出的重要专业人才。
(三)后备人员是指遵照公司发展策略和人才成长规律,为经营管理岗位和核心技术业务岗位培养和储备的后备核心人才团队。
第五条核心业务的界定:根据产品和业务对公司发展的重要性和贡献度确定,随着公司业务策略调整则相应调整。
第六条技术业务骨干的设置(如层次、名额等),按照“充分体现个人对产品和业务发展的价值”确定。
第七条为加强对核心员工的关怀和管理,将核心员工分类管理,共分为三类:公司级核心员工、二级部门核心员工、三级部门核心员工。
(一)公司级核心员工(高级):包括指公司经营层领导和二级部门领导以及公司级核心业务的核心骨干,即公司重点项目、重点产品和业务的带头人,由公司领导、二级领导负责员工的关怀和管理。
(二)二级部门核心员工(中级):二级部门重点业务和核心岗位的核心员工,由二级部门领导、员工直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负责其员工的关怀和管理。
(三)三级部门核心员工(初级):三级部门重点业务和核心岗位的核心员工,由员工直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负责其员工的关怀和管理。
网络有限公司《核心员工分类界定表》
第三章评价标准
第八条基本条件:
(一)有较强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表现出较强的学习和创新能力。
(二)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具备勤恳、务实、严谨、求真的工作作风。
(三)有较强的执行力和带团队的能力。
(四)表现优秀,业绩明显,潜力较大。
第九条技术业务骨干及其后备人员人选条件:
(一)在公司核心业务的岗位中工作。
(二)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
(三)有管理重大项目或同时管理多个项目的能力,在团队中具有一定的专业威信,并在实际工作中发挥带头人的作用。
第十条经营管理岗及后备人员人选范围:
(一)经营管理领导后备人选,一般应是同级的副职领导、同级助理和下一级部门的正职领导。同级、同职的岗位可互为后备人员。
(二)经营管理岗后备人选,为职能管理部门核心岗位人员。
第四章选拔
第十一条核心员工的选拔由公司统一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
(一)人力资源部建立评估标准,确定具体的工作原则和工作安排。
(二)各部门根据部门经营目标和业务重点,初步确定部门核心岗位和预选人员名单。
(三)公司领导班子根据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评估结论和建议,审批确定核心员工名单。
第十二条部门对拟当选人员的初步确定要按照“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要在全面评估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和发展潜力基础上,要以“品行正、能力强、潜力大”为标准严把核心队伍入口关。
第十三条对后备人选的评议,内容包括“职业发展建议”和“能力素质”两个方面。评议应以“推荐任职层次”的岗位要求为标准。评议项目主要有:
(一)职业发展建议:职业发展方向、推荐换岗和任职层次;
(二)素质能力:职业素养、敬业精神、个性特质(不评分)、身体素质、管理能力、技术业务水平等。
第六章员工关怀
第十四条建立核心员工关怀责任制,按照核心员工类别,对核心员工进行一对一的关怀和培养,并将关怀责任落实到公司各级领导、党组织、工会和人力资源部。
第十五条制订核心员工谈话制,员工关怀责任人结合员工年度和季度绩效考核结果,每季度开展核心人员谈话活动,及时听取意见,了解情况,掌握动向,提出要求。
第十六条建立核心员工信息库,对核心员工的工作,学习,生活状况,家庭状况等给予全方位的关注和关怀。制订阶段的专项关怀计划,并定期评估核心员工关怀计划执行情况。
第十七条尊重员工个人发展方向,推动公司内部人才的流动。积极参加公司内部的人员流动和岗位竞聘,并通过岗位轮调,更好的促进核心员工能力的提升和个人价值的实现。
第十八条制订核心员工薪酬福利计划
(一)保持薪酬的竞争力:核心员工薪酬定位,遵照内部领先性原则,以“激励头鸟”为基本理念,为核心员工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水平;
(二)差异化的福利组合计划,为不同类别的核心员工设计差异化的福利组合计划,如:额外带薪假期计划、旅游计划,额外住房公积金计划,额外保险计划,健身会员计划等。
第十九条核心员工管理归口
为规范对公司核心员工的管理,公司成立核心员工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公司领导、部门二级正副经理和人力资源部成员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副经理兼任核心员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统一对公司核心员工进行管理,每季度对核心员工问题做专项情况报告。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规定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人力资源部 2014年0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