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案例分析选修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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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经济法教学中的案例分析法论文

论经济法教学中的案例分析法论文

论经济法教学中的案例分析法论文论经济法教学中的案例分析法论文经济法案例教学模式是以学生对案例的分析讨论为中心的教学模式,案例可以通过电视媒体、法院判例及其他渠道获取,具有实战性、时效性、针对性、多元性、新颖性和科学性等优势特征,有助于提高教学效果、激发学习兴趣,增强学生的创造能力及分析问题的能力。

案例教学法也叫范例教学法、实例教学法或个案教学法,是在学生掌握有关基本知识和分析技术的基础上,根据基本法律知识、教学内容和目标,采用案例组织学生进行学习、研究、探讨,以达到学生掌握基本的教学知识以及锻炼分析能力和创造能力的目的。

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学生作为现代法治国家的公民,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了解我国有关经济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具备一定的法律意识——是适应法治社会生活、学习和工作的一种最基本要求。

经济法课程是法学专业和经济管理类专业的公共基础课程。

无论对以后的继续学习还是就业,经济法的知识都会提高公民考察问题和分析问题的能力。

案例分析法和经济法教学的有机结合,是提高经济法教学和学习效果常用而且有效的方法。

笔者在讲授经济法的过程中,结合自己的教学体验,试图进一步探讨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育的具体应用。

一、案例教学法的内涵案例教学法,也叫范例教学法,“案例”一词来源于“exemplum”,本为“好的例子”、“典型案例”、“典型的例子”之意[1]。

一般认为最早在20世纪初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管理课程的教学中采用,它是指以真实的案例为教材,教师采用苏格拉底问答法,一步步引导学生从矛盾中发现案例中蕴含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原则。

案例教学通过给学生提供一种认识和解决法律问题的模拟临战的机会,使其法律职业的思维能力和技能得到充分的锻炼。

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开始运用于经济、管理等实践性和应用性较强的学科教学,案例教学的适用性价值一直体现在对学生分析能力、创造能力、表达能力等诸多能力的培养上,在教学实践的一线一直得到师生的欢迎,也收到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经济法律案件案例分析论文(3篇)

经济法律案件案例分析论文(3篇)

第1篇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并购、融资、调整股权结构的重要手段。

本文以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为例,分析股权转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探讨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股东优先购买权、股权转让的程序等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

关键词:股权转让;纠纷;法律分析;合同效力;股东优先购买权一、案件背景某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股东为甲、乙、丙三人,分别持有公司40%、30%、30%的股份。

2017年,甲、乙两股东因经营理念不合,决定将各自持有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丁。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丙股东得知此事后,认为甲、乙两股东未履行股权转让的告知义务,侵犯了自己的优先购买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股权转让合同无效,并要求甲、乙两股东赔偿损失。

二、案件分析1. 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股权转让合同是股权转让双方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在本案中,甲、乙两股东与丁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符合合同法的基本要求,即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因此,股权转让合同合法有效。

2. 股东优先购买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在本案中,丙股东在得知甲、乙两股东拟转让股权后,未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因此,其优先购买权丧失。

3. 股权转让的程序股权转让程序包括股权转让协议的签订、股权转让合同的登记等。

在本案中,甲、乙两股东与丁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后,未及时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导致股权转让未能有效完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应当自合同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因此,甲、乙两股东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存在违约行为。

4. 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经济法律案例分析范文(3篇)

经济法律案例分析范文(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与某市某房地产经纪公司(以下简称“经纪公司”)于2010年签订了一份《房地产经纪合同》,约定由经纪公司为开发商提供房屋销售服务,并约定了服务费、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

合同签订后,经纪公司按照约定进行了房屋销售推广,开发商也按照约定支付了部分服务费。

然而,由于房地产市场行情的变化,开发商认为房屋销售情况不佳,要求与经纪公司协商解除合同。

经纪公司则认为,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且开发商尚未满足解除合同的条件,因此拒绝解除合同。

双方因此产生纠纷,最终诉至法院。

二、案情分析1. 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1)合同解除的条件是否成就(2)开发商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2. 法律依据(1)关于合同解除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三)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2)关于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案例分析1. 关于合同解除的条件本案中,合同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即“一方未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约定,开发商认为房屋销售情况不佳,要求解除合同。

然而,房屋销售情况不佳并不属于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

因此,开发商提出的解除合同请求缺乏法律依据。

2. 关于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服务费,已构成违约。

因此,开发商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开发商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服务费,已构成违约。

经纪公司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符合法律规定。

经济法律案件论文(3篇)

经济法律案件论文(3篇)

第1篇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法律案件日益增多,给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影响。

本文通过对一起经济法律案件的分析,探讨案件背后的法律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启示,以期为我国经济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

一、案件背景某市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五年的合作协议,约定A公司为B公司提供原材料,B公司负责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合同签订后,A公司按照约定向B公司提供了原材料。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B公司未能按期支付货款,导致A公司资金周转困难。

经过多次协商无果后,A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

二、案件分析1.法律关系分析本案中,A公司与B公司之间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在本案中,A公司作为出卖人,B公司作为买受人,双方之间形成了买卖合同关系。

2.违约责任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B公司未能按期支付货款,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约定,B公司应向A公司支付违约金。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致使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此,B公司还应赔偿A公司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3.诉讼时效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本案中,A公司于违约行为发生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符合诉讼时效规定。

三、启示1.加强合同管理企业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应充分了解对方公司的经营状况、信誉度等,确保合同内容完整、明确,降低违约风险。

同时,企业应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企业应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等环节进行风险评估,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法律风险。

此外,企业还应加强员工的法律意识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素养。

经济法律案例分析论文(3篇)

经济法律案例分析论文(3篇)

第1篇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业秘密日益成为企业竞争的核心资源。

然而,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时有发生,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本文以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为例,分析该案的法律问题,探讨经济法律在保护商业秘密方面的作用,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商业秘密;侵犯;经济法律;案例分析一、引言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商业秘密对于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际经济活动中,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时有发生,给企业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本文以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为例,分析该案的法律问题,探讨经济法律在保护商业秘密方面的作用。

二、案情简介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是一家从事高科技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的企业。

乙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是一家与甲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企业。

甲公司发现,乙公司在未经其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了其核心技术,并将其应用于自己的产品中。

甲公司认为乙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其商业秘密,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法律分析1. 侵犯商业秘密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以下几种:(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本案中,乙公司在未经甲公司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了甲公司的核心技术,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2. 诉讼请求的合法性甲公司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甲公司的诉讼请求具有合法性。

3. 证据认定在诉讼过程中,甲公司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乙公司侵犯了其商业秘密,包括技术图纸、产品样品等。

我国经济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我国经济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创新不断涌现,非法集资案件也层出不穷。

2018年,我国某省XX公司因涉嫌非法集资被当地警方立案侦查。

本案涉及金额巨大,受害者众多,社会影响恶劣。

本文将以XX公司非法集资案为例,分析我国经济法律问题。

二、案件基本情况XX公司成立于2010年,主要从事P2P网络借贷业务。

公司以高收益、低门槛为诱饵,吸引投资者投资。

然而,XX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备案,且存在虚构借款项目、虚构借款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行为。

经调查,XX公司自2010年至2018年,累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达数十亿元,涉及受害者上万人。

2018年,XX公司因涉嫌非法集资被当地警方立案侦查。

三、案件法律分析(一)XX公司非法集资行为的定性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2.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XX公司非法集资行为的法律责任1. 刑事责任:XX公司负责人及主要涉案人员因涉嫌非法集资罪被追究刑事责任,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

2. 民事责任:XX公司应承担返还非法集资款的民事责任,对受害者进行赔偿。

3. 行政责任:XX公司被当地监管部门处以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四、案件启示1. 法律法规的完善:我国应进一步完善金融法律法规,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

2. 金融创新与风险防范:金融机构在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时,应充分考虑风险防范,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

经济法案例分析范文

经济法案例分析范文

经济法案例分析范文Title: An Analysis of the Economic Law Case: XYZ Corporation vs. ABC CorporationIntroduction:Background:Issues:1. Breach of Contract: ABC Corporation allegedly breachedthe terms of the distribution agreement by failing to meet the minimum sales requirements and engaging in unauthorized sales to unauthorized regions.2. Trademark Infringement: XYZ Corporation claimed that ABC Corporation violated their trademark rights by sellingcounterfeit products with the XYZ Corporation's logo.Laws and Legal Principles:1. Contract Law: The case highlights the principles of contract law, including the formation of a valid contract, interpretation of contract terms, and the obligations of the parties involved.2. 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 The laws protecting trademarks, copyrights, and patents are relevant to addressing the alleged trademark infringement by ABC Corporation.Analysis:1. Breach of Contract: XYZ Corporation must establish that ABC Corporation failed to meet their contractual obligations regarding minimum sales requirements and unauthorized sales. XYZ Corporation should provide evidence such as sales data and correspondence to support their claims.2. Trademark Infringement: XYZ Corporation has the burden of proving that ABC Corporation used the XYZ Corporation's trademark without authorization on counterfeit products. Gathering evidence like samples of counterfeit products, testimonies from customers, and expert opinions can strengthen their case.Legal Judgment:Conclusion:。

经济法律课程案例分析(3篇)

经济法律课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A公司是一家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拥有一定的市场份额。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A公司为了扩大市场份额,决定与某市B公司签订一份合作协议。

根据合作协议,A公司负责向B公司提供一批电子产品,而B公司则负责在约定区域内销售这些产品。

双方约定,若B公司未能按照约定完成销售任务,则应向A公司支付违约金。

然而,在合作过程中,B公司未能按照约定完成销售任务,导致A公司遭受了较大的经济损失。

A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B公司支付违约金。

二、案例分析(一)合同效力问题1. 合同签订主体是否合法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在本案中,A公司和B公司均为合法注册的企业,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

因此,合同签订主体合法。

2. 合同内容是否合法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在本案中,合作协议的内容未违反法律法规,且符合公序良俗,因此合同内容合法。

(二)违约责任问题1. 违约行为是否成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B公司未能按照约定完成销售任务,已构成违约行为。

2. 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在本案中,A公司要求B公司支付违约金,符合《合同法》的规定。

(三)诉讼时效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在本案中,A公司于合同到期后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三、案例分析结论1. A公司和B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合法有效。

2. B公司未能按照约定完成销售任务,已构成违约行为。

3. A公司要求B公司支付违约金,符合《合同法》的规定。

4. A公司提起诉讼未超过诉讼时效期间。

四、启示1. 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充分了解对方企业的信誉、实力和履行能力,以降低合同风险。

法律的经济分析案例论文(3篇)

法律的经济分析案例论文(3篇)

第1篇摘要:本文以我国个人所得税为例,对房地产税收政策进行经济分析。

通过分析个人所得税在房地产税收政策中的作用,探讨房地产税收政策对房地产市场、消费者及政府财政收入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一、引言房地产税收政策是调节房地产市场、维护社会公平和实现国家财政目标的重要手段。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是房地产税收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从个人所得税的角度,分析房地产税收政策的经济影响。

二、个人所得税在房地产税收政策中的作用1.调节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个人所得税通过调整购房者的税负,影响购房者的购买力。

当个人所得税税率降低时,购房者的税负减轻,购买力增强,有利于房地产市场需求的增加;反之,当个人所得税税率提高时,购房者的税负增加,购买力减弱,有利于房地产市场需求的减少。

2.调节收入分配个人所得税在房地产税收政策中具有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通过调整个人所得税税率,可以降低高收入者的购房成本,提高低收入者的购房能力,从而实现收入分配的公平。

3.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个人所得税作为房地产税收政策的一部分,有助于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通过提高个人所得税税率,可以增加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实现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三、房地产税收政策对经济的影响1.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1)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房地产税收政策通过调节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有助于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2)优化房地产资源配置。

房地产税收政策有助于引导资金流向住房消费,优化房地产资源配置。

2.对消费者的影响(1)降低消费者购房成本。

通过调整个人所得税税率,可以降低购房者的税负,降低消费者购房成本。

(2)提高消费者购房能力。

房地产税收政策有助于提高低收入者的购房能力,实现社会公平。

3.对政府财政收入的影响房地产税收政策有助于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通过提高个人所得税税率,可以增加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实现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

四、政策建议1.优化房地产税收政策,降低购房者税负。

经济类法律案件分析论文(3篇)

经济类法律案件分析论文(3篇)

第1篇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类法律案件的数量也逐年增加。

本文以某经济类法律案件为例,从案件背景、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判决结果等方面进行分析,旨在为我国经济类法律案件的审理提供参考。

一、案件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各类经济活动日益增多。

在此背景下,经济纠纷也日益突出,经济类法律案件的数量逐年上升。

本文选取的案例是一起涉及合同纠纷的经济类法律案件。

二、案件事实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5年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货物,乙公司支付货款。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向乙公司提供了货物。

然而,乙公司未按照约定支付货款。

甲公司多次催收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法律适用1. 合同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本案中,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货物,乙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违反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2. 民事诉讼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本案中,甲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四、判决结果一审法院判决乙公司支付甲公司货款及违约金。

乙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货物,乙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违反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故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判决乙公司支付甲公司货款及违约金。

五、案例分析1. 合同法在案件中的适用:本案中,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明确了当事人应当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甲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提供了货物,乙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违反了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因此,法院判决乙公司支付甲公司货款及违约金。

2. 民事诉讼法在案件中的适用:本案中,甲公司对一审判决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这体现了民事诉讼法中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上诉的原则。

3. 经济类法律案件的审理特点:经济类法律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当事人利益诉求多样。

经济法案例分析论文

经济法案例分析论文

经济法案例分析论文在当今社会,经济法案例分析已经成为了法学教育和实践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经济法是指对经济活动中产生的法律问题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法律规范体系。

经济法案例分析则是通过具体案例来深入理解和应用经济法律规范,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知识。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经济法案例,来探讨经济法在实践中的应用和意义。

首先,我们来看一个关于合同法的案例。

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提供货物,而乙方则应支付货款。

然而,在交付货物后,乙方却拒绝支付货款,理由是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

在这个案例中,合同法的规定就显得非常重要。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货款,同时也应该承担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责任。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合同法对于经济活动中的合同关系的规范和保护作用。

其次,我们来看一个关于公司法的案例。

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了财务问题,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最终宣告破产。

在这个案例中,公司法的规定就显得非常重要。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公司的义务,保证公司的经营稳定和健康发展。

同时,公司法也规定了破产程序和责任追究等问题。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公司法对于经济活动中的公司经营和破产问题的规范和保护作用。

最后,我们来看一个关于劳动法的案例。

某企业在裁员过程中,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导致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在这个案例中,劳动法的规定就显得非常重要。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企业在进行裁员时应当依法履行程序,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劳动法也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利和保护措施等问题。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劳动法对于经济活动中的劳动关系的规范和保护作用。

综上所述,经济法案例分析对于理解和应用经济法律规范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和运用经济法,促进经济活动的规范和健康发展。

希望本文的案例分析能够为读者提供一些启发和帮助,也希望经济法能够在实践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为经济活动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和支持。

经济法律案例分析范文(3篇)

经济法律案例分析范文(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公司成立于2005年,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股东为甲、乙、丙三人,分别持股40%、30%、30%。

公司成立初期,经营状况良好,但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业绩逐渐下滑。

2018年,甲、乙、丙三人因公司发展方向和分红等问题产生分歧,甲乙要求丙退出公司,并主张丙应按照其持股比例分配公司财产。

丙则认为,甲乙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章程,且其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拒绝退出公司。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丙是否应当退出公司?2. 公司财产的分配是否符合法律规定?3. 甲乙的行为是否违反了公司章程?三、法律分析1. 丙是否应当退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解散或者股东转让股权。

”本案中,公司章程并未规定股东退出公司的条件,且甲乙二人也未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相关决议。

因此,丙不应当退出公司。

2. 公司财产的分配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公司解散时,应当依法清算,并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本案中,甲乙主张丙应按照其持股比例分配公司财产,符合法律规定。

3. 甲乙的行为是否违反了公司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投资计划、利润分配方案等事项。

”本案中,甲乙要求丙退出公司,但公司章程并未规定股东退出公司的条件,且甲乙未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相关决议,因此其行为违反了公司章程。

四、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甲乙要求丙退出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章程,不符合法律规定。

同时,公司财产的分配应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

因此,法院判决:1. 丙不应当退出公司;2. 公司财产应按照甲乙丙三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五、案例分析本案涉及公司股权纠纷,涉及的法律问题较为复杂。

以下是对本案的几点分析:1. 公司章程是公司治理的基础,股东应当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济法律学案例分析(3篇)

经济法律学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甲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乙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成立于2007年,主要从事建筑安装业务。

2010年,甲方决定将其持有的乙公司3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协议约定:甲方将其持有的乙公司3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为3000万元,乙方应在签订协议后10日内支付全部转让款。

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成为乙公司控股股东。

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乙方按照约定支付了3000万元转让款。

但甲方未按照协议约定办理股权转让手续,也未将乙公司3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乙方多次与甲方协商,要求甲方履行股权转让义务,但甲方始终不予理睬。

无奈之下,乙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甲方履行股权转让义务。

二、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主要有两个:1. 甲方是否应履行股权转让义务?2. 乙方是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三、案例分析(一)甲方是否应履行股权转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本案中,甲方将其持有的乙公司3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已经取得乙公司其他股东的一致同意,且办理了股权转让手续。

因此,甲方应履行股权转让义务。

(二)乙方是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乙方已按照约定支付了股权转让款,甲方未履行股权转让义务,构成违约。

乙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四、法院判决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甲方未履行股权转让义务,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判决甲方履行股权转让义务,将乙公司30%的股权转让给乙方。

五、案例启示1.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合法有效的股权转让协议。

经济学法律案例分析(3篇)

经济学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全球范围内经济危机不断,我国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在此背景下,许多企业为了降低成本,采取了裁员、降薪等措施。

然而,这些措施往往引发了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纠纷。

本案例将围绕一起因经济危机引发的劳动合同纠纷进行分析,探讨在特殊时期劳动合同法的适用。

二、案例描述甲公司是一家从事制造业的企业,由于受到经济危机的影响,公司经营状况严重下滑。

为了降低成本,公司决定对全体员工进行裁员,并降低部分员工的工资。

然而,这一决定引发了员工的强烈不满,他们认为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甲公司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应遵守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无故解除劳动合同。

同时,合同中也没有约定经济危机时期可以降低工资或裁员的规定。

在员工提出异议后,甲公司认为,由于经济危机导致公司经营困难,裁员和降薪是无奈之举,且在履行了法定程序后,并未违反劳动合同法。

双方就此事协商无果,员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三、案例分析1. 经济危机对劳动合同法的影响经济危机对劳动合同法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面临经营困难,可能会采取裁员、降薪等措施降低成本。

(2)员工对自身权益的保护意识增强,更容易引发劳动合同纠纷。

(3)劳动合同法在应对经济危机时的适用性受到考验。

2. 劳动合同法的适用在分析本案例时,我们需要关注以下几个关键点:(1)经济危机是否构成劳动合同法中“不可抗力”的情况?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因不可抗力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

经济危机虽然对企业的经营产生了重大影响,但并不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

因此,甲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2)裁员和降薪是否违反劳动合同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工作岗位、降低工资的,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经济法律规范案例分析(3篇)

经济法律规范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经济法律规范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公平竞争、促进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以一起经济法律规范案例进行分析,旨在通过对案例的剖析,进一步探讨经济法律规范在实际操作中的运用和效果。

(一)案例简介某市一家大型家电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甲厂”)因产品质量问题被消费者投诉,经调查发现,甲厂生产的某型号冰箱存在严重的制冷剂泄漏问题。

该问题导致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财产损失,并引发了一系列社会舆论关注。

当地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消协”)接到投诉后,立即展开调查,并向甲厂发出整改通知。

然而,甲厂在整改过程中未能完全消除产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

(二)案例涉及的法律规范1.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二、案例分析(一)甲厂产品质量问题的法律责任1.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者应当保证其生产的产品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甲厂生产的冰箱存在制冷剂泄漏问题,违反了该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权要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民事责任。

甲厂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消费者权益的保护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因标的物的质量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消费者在购买甲厂冰箱时,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甲厂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关于经济法律案例分析(3篇)

关于经济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逐渐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

然而,在房地产市场的蓬勃发展中,一些开发商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常常出现违规销售、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以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违规销售事件为例,对经济法律案例进行分析。

二、案情简介2018年,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在开发某住宅项目时,违规销售部分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屋。

在销售过程中,开发商以“内部优惠”、“限时抢购”等手段诱导消费者购买。

消费者在购买后,发现开发商并未按照承诺交房,且房屋质量存在问题。

随后,消费者向相关部门投诉,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法律分析1. 违规销售行为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后,按照规定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手续。

”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预售商品房,确需预售的,应当依法取得预售许可证。

”在本案中,开发商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销售房屋,属于违规销售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的;(二)擅自预售商品房的;……”2. 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

”在本案中,开发商未按照承诺交房,且房屋质量存在问题,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经济法律通论案例分析(3篇)

经济法律通论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甲公司(以下简称“甲”)和乙公司(以下简称“乙”)均为我国知名企业,分别从事不同的行业。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甲乙两家公司都面临着业绩下滑、市场份额缩水的困境。

为了提高市场竞争力,两家公司决定进行合并,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二、案例概述1. 合并方式:甲乙两家公司决定采取吸收合并的方式,即甲公司吸收乙公司,乙公司解散。

2. 合并原因:甲乙两家公司合并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1)提高市场竞争力:两家公司合并后,可以实现资源整合、优势互补,提高市场竞争力。

(2)降低运营成本:合并后,两家公司可以共享资源、减少重复投资,降低运营成本。

(3)实现战略目标:两家公司合并后,可以更好地实现各自的战略目标。

3. 合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甲公司董事会成员中,有部分成员对合并持反对意见,认为合并风险较大,可能损害甲公司利益。

(2)乙公司部分员工担心合并后工作环境、待遇等方面受到影响,对合并持观望态度。

(3)合并过程中,甲乙两家公司在资产评估、债权债务处理等方面存在分歧。

三、案例分析1. 合并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合并各方应当平等协商,自愿合并。

(2)合并应当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符合公司利益。

(3)合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合并过程中的法律问题(1)董事会成员意见分歧:甲公司董事会成员中,部分成员对合并持反对意见。

针对这一问题,甲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①加强沟通:甲公司可以组织董事会成员进行充分沟通,了解各自的观点和担忧,寻求共识。

②调整董事会结构:若董事会成员意见分歧较大,甲公司可以适当调整董事会结构,增加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知识的董事,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员工担忧:乙公司部分员工担心合并后工作环境、待遇等方面受到影响。

针对这一问题,甲公司可以采取以下措施:①加强沟通:甲公司可以组织乙公司员工参加座谈会,了解员工的担忧,解答疑问,增强员工对合并的信心。

经济法案例分析论文

经济法案例分析论文

经济法案例分析论文在当今社会,经济法案例分析已成为了法学和经济学领域中的重要研究内容之一。

经济法案例分析旨在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揭示出法律和经济之间的内在联系,为相关领域的研究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本文将以经济法案例分析为主题,结合实际案例,探讨其中的法律和经济问题,以期为相关研究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首先,我们将以一起经济法案例为例,对其进行深入分析。

在这个案例中,涉及到了一家企业因为不当竞争行为而被起诉的情况。

通过对该案例的详细分析,我们可以发现,这起案件不仅涉及到了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也涉及到了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我们需要分析相关法律条文和裁判文书,了解企业在这种情况下的法律责任和应对措施。

而从经济的角度来看,我们需要分析企业的经营环境和市场竞争情况,找出企业不当竞争的原因和影响,为企业提供经济方面的解决建议。

通过这个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经济法案例分析的重要性,以及在实际情况中的应用价值。

其次,我们将结合另一起经济法案例,对其中的法律和经济问题进行进一步探讨。

在这个案例中,涉及到了一家企业因为合同纠纷而被诉讼的情况。

通过对该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这起案件不仅涉及到了合同法的适用,也涉及到了企业的经济利益和商业信誉。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我们需要分析相关的合同法条文和司法解释,了解企业在合同纠纷中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

而从经济的角度来看,我们需要分析企业的合同履行情况和商业信誉,找出合同纠纷的原因和影响,为企业提供经济方面的解决建议。

通过这个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经济法案例分析对于企业合同管理和风险控制的重要性,以及在实际情况中的应用价值。

综上所述,经济法案例分析作为法学和经济学领域中的重要内容,对于揭示法律和经济之间的内在联系,为相关研究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对具体案例的深入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经济法案例分析在实际中的应用价值,为企业和相关研究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

2022年经济法案例分析论文经济法案例分析题教学方法探索

2022年经济法案例分析论文经济法案例分析题教学方法探索

经济法案例分析论文:经济法案例分析题教学措施摸索[摘一要]本篇论文重要探讨了经济法在保障和增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巨大作用,它是法学专业旳一门重要旳统设必修课。

学好这门课具有广泛旳深远旳意义,教学中教给学生一定旳教学措施,是协助学生学好这门课旳核心所在。

[核心词]经济法;案例;教学;措施经济法是调节国家对经济生活进行干预参与和管理过程中协调经济运营活动中所发生旳经济关系法律规范旳总称。

它在保障和增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巨大作用,它是法学专业旳必修课。

学好这门课具有广泛旳深远旳意义。

由于这门课程所波及到法律、法规共50多种,学生觉得学习起来比较难学,而最难旳就是对案例分析题旳学习,案例分析是考试中重点、难点,也是考试中失分最多旳。

案例分析题由题目、理论、分析、解答四个部分构成,教师对案例题解说不清,不能把握好重点,难点,就不能用对立统一观点来揭发矛盾,分析矛盾,揭示问题旳本质,不注重培养学生掌握案例题措施,就谈不上教学任务完毕,因此,教学中教给学生一定旳教学措施,是协助学生学好这门课核心所在。

近年来,笔者始终担任经济法教学工作,为了能让学生在考试中获得较好旳成绩,在工作实践中不断摸索创新,逐渐总结如下教学措施。

1、认真读题措施读题就是认真读懂题目和需要回答问题,它是初步理解题意,对旳领略题目中需要回答旳问题,是做好案例分析旳第一步,也是核心旳一步,是培养学生审题能力旳开始。

读题需要做到反复、仔细,边读、边想;不添字,不漏字;不读错字、不读段句。

对题目表述要有一种对旳旳理解,对核心词语、句子要反复推敲,理解它旳真正含义,为对旳解题铺平道路。

例如,案例题:某商店开展促销活动,部分商品打折销售,并在醒目处贴出“打折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旳”告示。

试运用国内有关法律旳规定对该告示加以评析。

此案例题是某商店开展促销活动,找出核心句子是打折商品,是法律容许旳,需要回答问题是运用国内有关法律规定,对该告示加以评析,这种措施对学生对旳理解题目,回答问题,大有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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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案例分析选修课论文院系:水利与生态工程学院班级:水利水电工程7班姓名:xxxxxxxxxxxx学号:xxxxxxxxxxxx“枫叶”诉“鳄鱼”案例分析1998年6月1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对北京市京上服装工业集团服装一厂(以下简称北京服装—厂)诉被告北京百盛轻工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盛购物中心)、鳄鱼国际机构(私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鳄鱼公司)、中国地区开发促进会(以下简称开发促进会)、第三人陈树新侵犯商业信誉、不正当竞争—案进行一审公开审判,法院认定开发促进会原下属企业北京同益广告公司损害了北京服装—厂的商业信誉,构成不正当竞争;百盛购物中心、鳄鱼公司没有过错,不承担侵权责任。

开发促进会代原下属企业北京同益广告公司履行本案民事责任,故判决:—、被告开发促进会在《北京日报》上代原下属企业同益公司向原告北京服装—丁—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二、被告开发促进会赔偿原告北京服装—厂商业信誉损失及为本案支付的合理费用共计人民币10万元整(以原北京同益广告公司现存于北京百盛轻工发展有限公司的财产承担)。

1993年12日29日,鳄鱼公司授权同益公司在北京贩卖鳄鱼牌 (CROCODILE BRAND)皮鞋、皮带、皮夹等皮革制品和卡帝乐牌(CARTELD BRAND)男装、女装、童装服饰系列等;授权书使用期从1994年1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止。

同年4月7日,同益公司与百盛购物中心签订设置专柜合同书,约定:百盛购物中心同意同益公司自 1994年1月1日至1994年12月31日止在该中心内设置专卖柜,双方联合销售鳄鱼牌(CROCODILE BRAND)和卡帝乐牌(CARTELD BRAND)商品。

同益公司早于同年 2月1 8日即在百盛购物中心设立“鳄鱼专卖点”进行销售活动。

1994年4月15日,同益公司工作人员通过北京服装一厂所属的经营部以每条188.03元的价格购买北京服装一厂生产的“枫叶”牌男西裤26条,随后将其中的25条男西裤的“枫叶”商标更换为“卡帝乐”商标,在百盛购物中心“鳄鱼专卖点”进行销售。

1994年4月28日,服装一厂工作人员在百盛购物中心鳄鱼专卖点以每条560元的价格购买已更换成“卡帝乐”商标的男西裤2条,百盛购物中心出具了销售发票。

北京市西城区公证处对该购买行为进行了公证(公证书称的所购西裤为“鳄鱼”牌,但经庭审勘验,实为“卡帝乐”牌)。

于是,原告服装—厂以被告百盛购物中心构成侵犯商业信誉、不正当竞争为由向法院起诉,后根据审理情况和当事人的申请将鳄鱼公司、开发促进会追加为共同被告。

1994年6月19日,同益公司因未按规定参加1993年度企业年检被工商局吊销了营业执照。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北京市服装一厂更名为北京市京工服装工业集团服装—厂。

原告北京服装—厂诉称:1994年4月,原告发现百盛购物中心二楼鳄鱼服装专卖店出售的“鳄鱼”牌西裤是经过改装的原告生产的“枫叶”牌产品。

1994年5月3日,原告从该专卖店以每条560元购得西裤两条,经检验发现,该“鳄鱼”西裤系原告的产品,仅将原告的“枫叶”商标换上了“鳄鱼”商标,且其售价远远超过了原告每条200元左右的销售价格。

原告认为,百盛购物中心、北京同益广告公司(以下简称同益公司)、鳄鱼公司作为经营者,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其此种不劳而获,冒用他人产品谋取暴利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既是对消费者经济利益的损害,又是对原告的产品信誉、声誉的恶意败坏,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违反了诚实信用的竞争原则,败坏了原告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

同益公司是侵权行为的直接实施者,应承担侵权责任。

由于其已被撤销,其上一级单位开发促进会应承担责任。

侵权行为发生在百盛购物中心内,对外经营及所出具发票均以百盛购物中心的名义进行,故百盛购物中心应承担连带责任。

鳄鱼公司虽与同益公司有委托协议,但在该经营场所没有任何表明这种代理关系及同益公司身份的标志,使公众无从知晓这种代理关系的存在,同益公司实际上成为鳄鱼公司的代表,有关责任应由鳄鱼公司承担。

原告的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 (一)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二) 赔偿原告100万元,包括被告非法获利及对原告商业信誉造成的损害;(三)承担本案的诉讼费、律师费等。

被告百盛购物中心辩称:为在该中心设立鳄鱼服装专卖店,其曾与同益公司签订合同,其中约定:该公司对于所陈列或销售商品,不得有侵害他人商标权等不法事宜,如有违反,该公司除须负法律责任外,亦须赔偿百盛购物中心因此所产生的费用及损失。

原告所称被告于百盛购物中心二楼专卖店出售的“鳄鱼”牌西裤是经过改装的原告生产的“枫叶”牌产品若属实,亦与其无关,其责任应由同益公司承担。

被告同益公司(在接到起诉状后,未被吊销法人营业执照前)辩称:其是在取得鳄鱼公司的合法授权后,在百盛购物中心销售鳄鱼公司“鳄鱼”牌牙口“卡帝乐”牌产品。

其更换商标的行为服装—厂是知道的,但并未反对,故同益公司未侵犯原告的商标专用权,不存在不正当竞争问题,没有恶意败坏服装一厂的产品声誉。

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开发促进会辩称: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备案材料看,该会为同益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但实质上同益公司与该会仅为挂靠关系。

该会从未向同益公司提供过开办及注册资金,也未派人参与工作,未对同益公司进行任何形式的领导;同益公司也从未向该会交纳过管理费等费用。

故该会不应对同益公司的行为负连带责任。

第三人陈树新(原同益公司法定代表人)述称:同益公司已不存在,其个人与本案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应参加本案诉讼。

我认为,北京服装一厂对其享有的商业信誉和公平竞争的权利,应受到法律保护。

在本案中,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同益公司虽曾得到过被告鳄鱼公司的授权,在北京贩卖鳄鱼牌(CROCODILE BRAND)皮革制品和卡帝乐牌(CARTELD BRAND)服装、服饰等,但原告并未授权其可以更换原告产品的商标再行销售,且该授权并不意味着同益公司可以自行组织货源而将已进入市场流通中的他人产品的商标撕下,更换成“卡帝乐”商标后高价销售。

同益公司是利用原告的优质产品牟取暴利,无偿地占有了原告为创立其商业信誉和通过正当竞争占有市场而付出的劳动。

其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妨碍原告商业信誉、品牌的建立,使原告的商业信誉受到损害,正当竞争的权利受到影响。

因此,同益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

被告开发促进会系同益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因同益公司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未按规定进行工商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已无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故开发促进会应代其履行本案的法律责任。

被告百盛购物中心并未参与同益公司侵权行为的实施,不能证明其主观上有过错,因此百盛购物中心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被告鳄鱼公司对同益公司的授权虽不完备,但更换商标的行为系同益公司的工作人员擅自实施,且该行为已超出了授权范围,属被授权人滥用权利。

因此鳄鱼公司对同益公司的侵权行为主观上亦无过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经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依照《民法通则》第4条、第134条第1款第(7)项、第(9)项、第(10)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之规定,法院做出了前述判决。

就本案而言,同益公司曾得到过被告鳄鱼公司的书面授权,在北京贩卖鳄鱼牌(CROCODILE BRAND)皮革制品和卡帝乐牌 (CARTELD BRAND)服装、服饰等。

贩卖从商业上讲是指将他人的商品买进后卖出。

因此鳄鱼公司的“商标授权书”并不意味着同益公司可自行组织货源而将已进入市场流通中的他人产品的商标撕下,更换成“卡帝乐”商标后再高价销售。

而且,原告也未同意同益公司可以将原告产品的“枫叶”商标更换成“卡帝乐”商标后再行销售。

同益公司的行为表面上是通过购买行为使原告对售出的服装的商标权权利用尽,而想使其行为合法化,但同益公司并非商业活动中的最终用户,同益公司实质上是在利用原告的优质产品牟取暴利,其行为无偿地占有了原告为创立其商业信誉和通过正当竞争占有市场而付出的劳动。

同益公司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我国法律规定的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妨碍原告商业信誉、品牌的建立,使原告的商业信誉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正当竞争的权利受到一定的影响。

因此,同益公司的行为应当认定构成侵权,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由于同益公司所述其工作人员更换商标的行为得到了原告许可的辩称,因没有证据支持,法院不予采信。

如果原告从商标侵权角度主张,我认为仍然应当认定同益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因为同益公司的行为不利于建立公众对“枫叶”商标的合理评价,从而影响原告商标信誉,这是从更高层次保护商标专用权的问题。

当然最好的方式是《商标法》或者《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同益公司这种行为做出禁止性规定,便于规范市场行为和正确执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首先涉及的是开发促进会为什么要承担责任?我认为,一般地讲,同益公司作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应当对其进行的民事活动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侵权责任。

但在本案中,因同益公司在审理过程中未按规定进行工商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已无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故开发促进会从法律上讲系同益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 (尽管开发促进会不认为自己是同益公司的主管单位,但从公司登记注册手续看,其作为同益公司主管单位的身份是没有争议的),就应代其履行本案的法律责任,包括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基于本案的实际情况,法院判决开发促进会以原同益公司现存于百盛购物中心的财产来履行本案的法律责任。

如果同益公司被注销后,成立了清算组织,那本案就应当由清算组织作为被告承担同益公司的法律责任。

如果开发促进会投入资金不足,其应在不足范围内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这方面,开发促进会应当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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